公司专有技术管理制度最新版
公司日常技术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技术管理工作,提高技术管理水平,保障公司技术成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技术创新和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涉及公司技术研发、技术管理、技术保密等方面。
第三条公司技术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科学性:技术管理应遵循科学技术发展规律,确保技术成果的科学性和先进性。
(二)规范性:技术管理应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确保技术工作的规范性和一致性。
(三)保密性:技术管理应加强技术保密工作,防止技术信息泄露。
(四)创新性:技术管理应鼓励技术创新,推动公司技术进步。
第二章技术研发管理第四条公司设立技术研发部门,负责公司技术项目的研发、管理和实施。
第五条技术研发部门应制定年度技术研发计划,明确技术项目目标、任务、进度和预算。
第六条技术研发部门应建立健全技术档案,对技术项目进行全过程管理。
第七条技术研发部门应定期对技术项目进行评估,确保技术项目符合公司发展战略。
第八条技术研发成果应进行知识产权保护,包括专利、商标、著作权等。
第三章技术管理第九条公司设立技术管理部门,负责公司技术管理工作。
第十条技术管理部门应制定技术管理制度,包括技术规范、技术标准、技术培训等。
第十一条技术管理部门应负责技术标准的宣贯和实施,确保技术工作的一致性。
第十二条技术管理部门应定期对技术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三条技术管理部门应组织技术培训,提高员工的技术水平。
第四章技术保密第十四条公司技术保密工作应遵循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建立健全技术保密制度。
第十五条公司应制定技术保密方案,明确技术保密范围、保密措施和责任人。
第十六条公司应加强对技术秘密的保护,防止技术信息泄露。
第十七条员工应严格遵守技术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公司技术秘密。
第五章奖惩第十八条公司对在技术研发和技术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员工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九条对违反技术管理制度,泄露公司技术秘密的员工,公司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公司对专业技术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专业技术管理,提高公司整体技术水平,确保公司产品质量和项目实施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员工及相关部门。
第三条公司专业技术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科学性:遵循专业技术发展规律,不断引进、消化、吸收国内外先进技术。
2. 实用性:紧密结合公司实际,提高技术应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3. 规范性:建立健全专业技术管理制度,规范专业技术工作流程。
4. 创新性:鼓励技术创新,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
第二章专业技术管理组织架构第四条公司成立专业技术管理委员会,负责公司专业技术管理工作。
第五条专业技术管理委员会职责:1. 制定公司专业技术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2. 审核和批准专业技术项目立项、验收和推广。
3. 组织开展专业技术培训、交流与合作。
4. 指导、监督各部门专业技术管理工作。
第六条各部门设立专业技术管理小组,负责本部门专业技术管理工作。
第七条专业技术管理小组职责:1. 负责本部门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和选拔。
2. 组织开展专业技术培训和技能竞赛。
3. 落实专业技术项目实施,确保项目质量。
4. 收集、整理和反馈专业技术信息。
第三章专业技术人才培养第八条公司重视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制定专业技术人才培养计划。
第九条专业技术人才培养方式:1. 外部引进:引进具有丰富经验和较高技术水平的专业人才。
2. 内部培养:选拔优秀员工进行专业技术培训,提高员工技能水平。
3. 派遣学习:选派员工参加国内外专业培训、学术交流等活动。
第十条公司建立专业技术人才评价体系,对专业技术人才进行考核和评价。
第四章专业技术项目管理第十一条公司专业技术项目分为研发项目、实施项目和推广项目。
第十二条专业技术项目立项需经过以下程序:1. 提出项目建议书。
2. 专业技术管理委员会进行评审。
3. 确定项目立项。
第十三条专业技术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小组应:1. 制定项目计划,明确项目目标、任务、时间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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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专有技术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公司的专有技术体系,保护企业的知识产权,鼓励发明、创新人员的积极性,把技术创新过程中符合专有技术的内容及时加以总结、甄别,纳入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保护体系,对不宜公开的技术及引进的技术实施有效的保密管理,维护企业利益,构筑和提升企业自主核心技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科学技术保密规定》、《公司科技保密管理制度》和《公司专利管理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的专有技术是指公司职工在执行本单位任务、利用本单位的名义或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条件,经研制、发明的,不宜申请专利、尚未公开的,具有商业价值、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需采取保护措施的技术信息。
包括:关键工艺流程、工艺技术、设计图纸、操作规程、操作方法、内控技术标准、产品设计、消化引进技术的各种资料、管理技巧等。
第三条本定义以外的专利按《公司专利管理制度》管理。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专业部室、作业部及直接服务于公司的单位(含外协单位、项目外包单位)。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第五条公司技术质量部是专有技术的归口管理部门。
主要职责:(一)负责《公司专有技术管理制度》的修订、培训、实施、检查。
(二)负责牵头拟定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组织对专有技术评审和认定。
(四)对已审定专有技术奖励的上报,负责对各部门的专有技术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检查。
(五)国内外对公司专有技术的侵权行为的监督,处理专有技术的权属、侵权等纠纷,处理公司及各单位有关专有技术的仲裁和诉讼等事宜。
(六)公司有关专有技术保密的宣传教育、监督和检查。
(七)审定公司的专有技术的保密范围和密级。
第六条公司其他各专业部室、作业部及直接服务于公司的单位,对其所有和负责的专有技术负有以下管理职责:(一)对本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产生的专有技术及时申报、建档、定密等工作。
(二)对本单位专有技术进行管理,审定专有技术范围,对其所有和负责管理的专有技术进行定期检查和甄别,完善保密措施或对失去保密价值的专有技术予以解密。
公司技术管理制度

公司技术管理制度一、目标二、内容1.技术管理组织架构公司应当建立完善的技术管理组织架构,明确技术管理的职责和权责分工,制定技术管理的流程和规范。
2.技术资源管理公司应当合理配置和管理技术资源,包括人力、物力和财力等,确保技术工作的顺利推进。
3.技术人员培训与流动公司应当制定技术人员的培训计划和流动机制,提供必要的培训和发展机会,培养技术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
4.技术项目管理公司应当建立科学合理的技术项目管理机制,包括项目立项、计划编制、执行管理和成果评价等环节,确保技术项目的高质量完成。
5.技术标准和规范公司应当制定和完善相关的技术标准和规范,确保技术工作的规范和有序进行,提高技术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6.技术信息的收集与分享公司应当建立技术信息的收集与分享机制,促进技术人员之间的相互学习和交流,提高整体技术水平。
7.技术经验总结与借鉴公司应当定期对技术工作进行总结和借鉴,分析问题和优化流程,不断提高技术工作的效果和成果。
三、实施公司应当成立技术管理工作小组,负责制定和完善各项技术管理制度,确保制度的科学性和操作性。
2.宣传和培训公司应当通过内部宣传和培训,向全体员工介绍技术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和作用,提高员工的技术管理意识和能力。
3.落实和执行公司应当建立技术管理制度的执行机制,强化对技术人员的考核和奖惩力度,确保制度的贯彻执行。
4.监督和评估公司应当建立定期监督和评估机制,对技术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改进。
总之,公司技术管理制度是保障技术工作顺利进行的保障,有效的技术管理可以提高技术工作的效率和质量,推动公司的技术创新和发展。
因此,公司应当制定并严格执行相关的技术管理制度,确保其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同时,不断总结经验,做好技术信息的收集和分享,促进技术人员之间的相互学习和交流,提升整体技术水平,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撑。
公司的技术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公司技术管理工作,提高公司技术水平,确保公司技术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技术管理体系1. 公司设立技术管理部门,负责公司技术工作的规划、组织、协调、监督和评价。
2. 技术管理部门应具备以下职责:(1)制定公司技术发展规划和年度技术工作计划;(2)组织实施技术改造、技术引进和技术创新项目;(3)负责公司技术标准的制定和修订;(4)组织技术培训和交流;(5)监督、检查和评价公司技术工作。
三、技术管理制度1. 技术研发管理(1)公司应设立研发部门,负责新产品、新技术的研究与开发;(2)研发部门应制定研发计划,明确研发目标、任务和进度;(3)研发项目应进行可行性分析,确保研发项目的合理性和可行性;(4)研发过程中,应严格执行技术标准和规范,确保研发成果的质量。
2. 技术引进管理(1)公司应制定技术引进计划,明确引进技术的要求和目标;(2)引进技术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发展战略;(3)引进技术应进行技术评估,确保引进技术的先进性和适用性;(4)引进技术后,应及时消化、吸收和推广,提高公司技术水平。
3. 技术改造管理(1)公司应制定技术改造计划,明确改造目标、任务和进度;(2)技术改造项目应进行可行性分析,确保改造项目的合理性和可行性;(3)技术改造过程中,应严格执行技术标准和规范,确保改造工程的质量;(4)技术改造完成后,应进行效果评价,总结经验教训。
4. 技术标准管理(1)公司应制定技术标准体系,明确技术标准的范围和内容;(2)技术标准应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企业实际情况相一致;(3)技术标准应定期进行修订,确保技术标准的先进性和实用性;(4)技术标准应进行宣传、培训和实施,提高员工对技术标准的认识。
5. 技术培训管理(1)公司应制定技术培训计划,明确培训内容、方式和时间;(2)技术培训应注重实用性,提高员工的技术水平和业务能力;(3)技术培训应定期进行,确保员工掌握最新的技术知识和技能;(4)技术培训效果应进行评估,不断优化培训内容和方法。
技术管理制度

技术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公司内部技术管理工作,提高技术人员的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保障各项技术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技术管理岗位设置公司在技术管理方面设置以下岗位:技术总监、技术经理、技术主管、技术员等。
每个岗位的职责及权限如下:1. 技术总监:负责公司技术管理工作的整体规划和决策,制定技术发展战略,协调各部门之间的技术工作。
2. 技术经理:负责具体项目的技术管理工作,包括项目技术人员的分配、任务的下达和跟踪,技术成果的评估等。
3. 技术主管:负责技术团队的日常管理和人员培训,为技术人员提供技术支持和指导。
4. 技术员:负责具体项目的技术实施和技术支持工作。
三、技术管理流程公司技术管理流程分为以下几个步骤:1. 技术需求确定:由项目负责人提出项目的技术需求,包括技术目标、技术标准、技术方案等。
2. 技术方案设计:由技术人员根据项目需求设计技术方案,包括技术架构、技术框架、技术方案等,并经过项目负责人审核。
3. 技术实施:按照技术方案进行技术实施,确保项目按时按质完成。
4. 技术成果评估:对项目的技术成果进行评估,包括技术质量、技术成本、项目进度等。
5. 技术总结及优化:根据项目的技术成果评估结果,总结经验教训,优化技术管理流程,提高技术管理水平。
四、技术管理制度1. 技术管理制度的建立:公司技术管理制度必须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并在全公司范围内推行执行。
2. 技术人员的管理:公司应建立技术人员档案,定期对技术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提高技术人员的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
3. 技术管理工具的使用:公司应选用合适的技术管理工具,如项目管理软件、团队协作工具等,提高技术管理的效率和质量。
4. 技术管理信息的共享:公司应建立技术管理信息共享平台,定期进行技术管理经验交流,促进技术管理工作的提升。
五、技术管理制度的执行1. 技术管理制度的宣传:公司应对技术管理制度进行宣传,让全体员工了解并遵守技术管理制度。
公司专有技术管理制度

公司专有技术管理制度引言为了加强对公司专有技术的管理,保护公司知识产权,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公司专有技术管理制度》。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专有技术的管理,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成果、技术文件、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等。
管理原则公司专有技术的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依法合规: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严格按照专利法等相关法律行使专利权;- 保密可控:坚持保密可控,实施严格的技术保密措施,防止技术泄漏;- 创新发展:积极鼓励和支持创新,推广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 共享合作:促进公司内部专有技术的共享和合作,提高技术创新效率。
管理机构公司成立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负责专有技术的管理和运用,成立技术委员会,负责技术决策和评估。
管理流程技术申报技术创新人员向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申报技术成果和专利申请。
技术评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组织技术委员会进行技术评估,评估内容包括技术创新程度、技术优劣性、市场前景等。
专利申请通过技术评估后,由专利代理机构负责申请专利,并保护公司专利权。
维权处理对于专利侵权行为,由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与法律部门一同处理,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管理措施公司采取以下管理措施:- 统一管理:对专有技术进行集中管理,统一保管;- 确定保密等级:对专有技术按照不同的保密等级进行分类管理;- 特许使用权:对公司专有技术进行特许使用,增加公司收益;- 公开合作:鼓励对外公开共享技术,在原则和计划范围内进行技术合作。
附则- 本制度由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并更新。
-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行,有关部门和人员必须认真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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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技术管理工作,提高公司技术水平,确保技术成果的合理利用和有效保护,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涉及技术研发、技术管理、技术保密等工作。
第三条公司技术管理制度应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确保技术工作的有序进行。
二、技术研发管理第四条技术研发部门负责公司新技术、新产品的研发工作。
第五条技术研发项目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 提出研发项目建议;2. 进行可行性研究;3. 制定研发计划;4. 组织研发实施;5. 进行成果评估;6. 技术成果转化。
第六条技术研发部门应定期对研发项目进行跟踪管理,确保项目进度和质量。
第七条技术研发成果应优先在公司内部推广应用,提高公司技术实力。
三、技术保密管理第八条公司技术秘密是指涉及公司核心竞争力、商业秘密的技术信息。
第九条公司应建立健全技术保密制度,明确保密范围、保密措施和责任。
第十条公司员工应严格遵守技术保密规定,不得泄露、传播、使用公司技术秘密。
第十一条对违反技术保密规定的行为,公司将依法进行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
四、技术培训与交流第十二条公司应定期组织技术培训,提高员工的技术水平和综合素质。
第十三条公司鼓励员工参加国内外技术交流活动,拓宽视野,学习先进技术。
第十四条公司支持员工参与技术竞赛,提升个人和公司的技术影响力。
五、技术档案管理第十五条公司应建立完善的技术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技术档案的完整、准确、及时。
第十六条技术档案应包括技术文档、设计图纸、实验数据、技术报告等。
第十七条技术档案的查阅、借阅、复制等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
六、奖惩与考核第十八条公司对在技术研发、技术管理、技术保密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员工给予奖励。
第十九条公司对违反技术管理制度的行为,将依法进行处罚。
第二十条公司定期对技术管理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员工晋升、奖惩的依据。
七、附则第二十一条本制度由公司技术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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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专有技术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公司的专有技术体系,保护企业的知识产权,鼓励发明、创新人员的积极性,把技术创新过程中符合专有技术的内容及时加以总结、甄别,纳入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保护体系,对不宜公开的技术及引进的技术实施有效的保密管理,维护企业利益,构筑和提升企业自主核心技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科学技术保密规定》、《公司科技保密管理制度》和《公司专利管理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的专有技术是指公司职工在执行本单位任务、利用本单位的名义或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条件,经研制、发明的,不宜申请专利、尚未公开的,具有商业价值、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需采取保护措施的技术信息。
包括:关键工艺流程、工艺技术、设计图纸、操作规程、操作方法、内控技术标准、产品设计、消化引进技术的各种资料、管理技巧等。
第三条本定义以外的专利按《公司专利管理制度》管理。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专业部室、作业部及直接服务于公司的单位(含外协单位、项目外包单位)。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第五条公司技术质量部是专有技术的归口管理部门。
主要职责:(一)负责《公司专有技术管理制度》的修订、培训、实施、检查。
(二)负责牵头拟定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组织对专有技术评审和认定。
(四)对已审定专有技术奖励的上报,负责对各部门的专有技术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检查。
(五)国内外对公司专有技术的侵权行为的监督,处理专有技术的权属、侵权等纠纷,处理公司及各单位有关专有技术的仲裁和诉讼等事宜。
(六)公司有关专有技术保密的宣传教育、监督和检查。
(七)审定公司的专有技术的保密范围和密级。
第六条公司其他各专业部室、作业部及直接服务于公司的单位,对其所有和负责的专有技术负有以下管理职责:(一)对本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产生的专有技术及时申报、建档、定密等工作。
(二)对本单位专有技术进行管理,审定专有技术范围,对其所有和负责管理的专有技术进行定期检查和甄别,完善保密措施或对失去保密价值的专有技术予以解密。
(三)协助对所有和负责管理的专有技术的侵权、仲裁、诉讼等事宜的受理和处置。
(四)对所有和负责管理的专有技术奖励的申报和初审。
第七条公司各专业部室、作业部及直接服务于公司的单位指定专人负责专有技术管理工作。
第八条在科研、生产、技改、维修等活动中产生的专有技术,由其负责部门按本制度管理,待项目(工程)完成后,转交项目投资或产权单位管理。
第九条引进和技术合作项目组或项目单位负责在项目谈判前对所参加谈判的成员进行保密教育,并将参与项目谈判人员的姓名、单位、工号记录在案,该记录由项目组保存五年;负责与参与项目的其他单位签订保密协议;负责将谈判过程中起草的合同中有关知识产权条款提供给专有技术管理部门进行审核;负责按最终签订的合同,将项目引进或输出的专有技术清单上报其专有技术主管部门,由其进行确认并提出专有技术的管理要求。
第十条公司各单位与受聘员工、外聘专家、外来实习人员签订的合同中,应有保护公司知识产权的条款。
第十一条专有技术的档案管理由公司档案管理部门制定具体保密规定,并严格执行。
第十二条公司全体员工对公司的专有技术均有保密义务和责任。
第三章专有技术的保密第十三条根据《公司科技保密管理制度》,专有技术的保密内容重点包括:操作诀窍,技术图纸,管理资料,技术质量方面的原始记录,统计资料,技术总结,内控标准,各类规程,技术通知单及工艺技术控制参数等,准备或正在研究开发的课题题目及内容,特殊设备及特殊工艺流程,实验基地和试验场所以及拟申请专利的技术内容、有价值的技术信息等。
尤其是准备申请专有技术和已审定为专有技术的技术内容要加强保密管理。
其中有独占意义、是企业主体工艺的专有技术和有技术贸易前景或潜在技术贸易前景的技术信息是专有技术保护的重点。
第十四条对外发表的技术、管理文章、演讲稿和对外发布、上报的技术信息涉及到专有技术的保密审查流程见附件一。
第十五条涉及公司及所属单位专有技术内容的外来人员参观、学习,应遵守下列规定:(一)邀请或负责接待外来参观学习人员的单位和部门,由其按公司有关保密管理规定确定允许参观和学习的内容和范围。
(二)参观、学习路线应在允许的路线和设施范围内,邀请或接待单位要告知参观、学习人员未经负责接待单位和部门允许不许拍照、录像第十六条技术考察及技术交流国内外同行前来考察或与国内外同行之间进行技术交流时,除应遵守本制度第十五条规定外,还要本着不泄露专有技术的原则加以处理,公司(我)方交流的技术内容,须经所在部门主管领导负责把关审核,除公司的简介外未经主管部门批准不许将专有技术资料信息外送(借)。
提供资料宜粗不宜细,宜少不宜多,以结果为主,轻过程,并规避专有技术保密要点。
第十七条所有对公司以外单位进行的专有技术有偿或无偿输出,应履行以下程序:(一)报公司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进行相关技术贸易;对可能涉及到公司专有技术的技术贸易谈判要事先签订技术保密协议。
(二)因技术贸易需要而进行的参观、考察和培训活动,所在单位、部门要采取措施防止专有技术暴露和泄露。
对技术贸易中提供的专有技术资料要编号,并标明技术保密要求。
(三)对在技术贸易中引进技术需外来人员指导和进行安装、调试时,所在单位(部门)应将其活动限制在合同要求范围内。
(四)技术贸易广告(包括广告册和上网的技术内容)按第十四条的程序进行保密审查。
第十八条公司职工查阅归档的专有技术和引进的技术资料,需持有本单位(部门)主管领导签字的介绍信和本人有效证件。
组织设计精选!档案管理部门要严格执行查阅专有技术和引进专有技术的资料登记制度。
因工作需要确需查阅公司专有技术和引进专有技术的外单位设计、施工、维修、学习、考察等人员,应持被服务单位主管领导签字的介绍信,到相应的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到专有技术所属单位(部门)进行有限定的查阅。
未有公司签署的有效合同规定和专有技术所有单位主管部门批准,不许将资料带出和复制。
以上过程应在公司保密相关规定允许范围之内进行。
第四章专有技术的申报、评审流程第十九条公司专有技术申报及评审流程如附件二所示。
职工(单位)申报专有技术应填写专有技术申报表(附件三),并用A4纸撰写专有技术内容,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主管领导按评分标准和流程要求进行初审,提出推荐意见,上报公司技术质量部进行形式审查。
通过形式审查的,由公司技术质量部根据专有技术评审,组织由公司技术专家和相关管理部门成员组成的 5 — 7人评审组对申报专有技术材料进行评审定级,并将评审意见、评分、定级结果记录在专有技术评审表(附件三)和专有技术评分表(附件四)内参加评审人员(专家)应符合公司有关保密规定认定的涉密人员范围,并在公司专家人才库中选择参审专家。
第二十条经过评审组审定的专有技术,由公司技术质量部提出综合意见,上报公司主管经理审批。
经批准的专有技术,将对发明(创新)人发放专有技术证书。
未通过各级审核的专有技术,及时返回给所在部门和申报人。
第二条各单位对专有技术实行动态管理,定期鉴别和评审,对新产生的专有技术须及时申报、建档和实施管理,已失去保密价值的专有技术要按保密相关规定予以解密。
第二十二条每项专有技术应按下图编号,当年流水号指各单位的当年流水编号,提出单位代号写到部、处即可。
X X X X XX X X X XXX提出年提出单位代码专有技术等级当年流水号第二十三条专有技术的撰写,一般应包含以下内容:(一)专有技术名称;(二)原有技术及存在的问题;(三)国内外现有相关技术情况;(四)专有技术的具体内容(解决问题的技术方案);(五)实施后效果或预期效果;(六)同类企业实施该技术的可能性;(七)说明该项专有技术是否需要或是否已采取了具体的保密措施,如果没有采取保密措施,建议采取何种保密措施;8 .说明该项专有技术是限于公司使用还是可以对外许可使用。
第二十四条根据专有技术产生的经济效益(或预期效益)和评审得分,确定专有技术的等级。
专有技术等级表第二十五条专有技术的所有和管理单位应对专有技术建档管理,并填写专有技术备案表(附件五)一式三份,由所属单位主管部门保管。
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编号、名称、涉密类别、密级、保密要点、保密措施、保密期限、涉密范围等。
第五章奖惩第二十六条根据专有技术实施后所产生的经济效益和水平分,对专有技术的发明(创新)人给予奖励。
第二十七条在公司内部实施的专有技术,在该专有技术连续实施一年及以上可一次性申报效益奖,其程序如下:专有技术发明(创新)人或实施负责人填写专有技术效益奖申报表(附件六),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第二十八条公司经济效益评审组负责对专有技术进行经济效益的评审认定。
公司经济效益评审组由公司技术质量部、计财部、人力资源部组成。
由公司技术质量部牵头,会同专有技术应用单位、技术、计财部门的人员进行审定,评审组长由计财部人员担任,评审组长和组员应分别在评审意见上签字。
第二十九条效益评审每年进行两次,在 5月份和11月份进行,一般其它时间不再进行效益评审工作。
效益认定和审核应根据本制度的附件七所规定的办法进行。
第三十条对经过评审的专有技术按单位列成表格,标明项目名称、起止时间、受益单位、发明(创新)人、主要参加人及创效额,该表一式四份(公司技术质量部、计财部、人力资源部、受益单位各一份)以上报和备查。
第三^一条根据专有技术实施后所产生的年效益和评审认定的专有技术水平分和等级,按下表规定的标准给予专有技术发明(创新)人一次性奖励。
第三十二条经济效益认定符合奖励条件的专有技术汇总后报请公司主管经理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三十三条专有技术的奖励分配原则如下:专有技术的发明(创新)人占50 %— 70 %,实施或其他相关人员占30 %— 50 %。
第三十四条符合本制度第二条所述专有技术范畴、需总结归纳的、有技术贸易前景的均应申报专有技术,对因未申报专有技术和未采取保密措施而对公司造成损失或有可能造成损失的,应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第三十五条不对涉密人员进行保密教育,不将涉密人员的姓名、工号、单位登记在案,不与参与项目的其他单位签订知识产权保护协议,不把涉密内容及情况提供给管理部门审核,造成专有技术的泄露和流失;应根据行为人给公司带来或有可能带来的经济损失、名誉伤害的程度,按照公司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并对当事人进行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三十六条违反本制度保密规定,擅自以文字、口头或实物等方式泄露公司的专有技术及需公司承担保密责任的引进技术,对公司造成直接或间接损失的,将按照公司有关规定对当事人所在单位按规定进行考核并视损失大小给予泄密者以相应的处罚,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六章附则第三十七条本制度如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相抵触,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