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应急照明的配电设计
应急照明的设计规范

9.2.1高层建筑的下列部位应设置应急照明: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前室、消防电梯间及其前室、合用前室和避难层(间)。
配电室、消防控制空、消防水泵房、防烟排烟机房、供消防用电的蓄电池室、自备发电机房、电话总机房以及发生火灾时仍需吸持工作的其它房间。
观众厅、展览厅、多功能厅、餐厅和商业营业厅等人员密集的场所。
公共建筑内的疏散走道和居住建筑内走道长度超过20M的内走道。
9.2.2疏散用的应急照明、其地而最低照度不应低于0.5LX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防烟排烟机房、配电室和自备发电机房、电话总机房以及发生火灾时仍需坚待工作的其它房间的应急照明,仍应保证正常照刚的照度。
9.2.3除二类居住建筑外,高层建筑的疏散走道和安全出口处应设灯光硫散指示标志。
9.2.4疏散应急照明灯宜设在墙面上或顶棚上。
安全出口标志宜设在出口的顶部,疏散走道的指示标志宜设在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距地面1.00M以下的墙面上。
走道疏散标志灯的间距不应大于20M。
9.2.5应急照明灯和灯光疏散指示标志。
应设玻璃或其它不燃烧材利制作的保护罩。
9.2.6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
可采用蓄电池作备用电源,且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少于20MIN,高度超过100M的高层建筑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少于30MIN。
在工业和民用建筑中,安全照明系统已引起普通重视。
因为它是在紧急情况下,保障人的生命安全,并保证安全地撤离危险场所。
同时可进行必要的操作,以有效地制止灾害或故障蔓延的必要设施。
国际照明委员会(CIE)和不少国家都制定了相应的规范和法规。
例如有:建筑物的内部的安全照明指南[(CIE)81-49号技术文件];安全照明[U. S. A.(NEC)87-700(美国电气法规)];事故、疏散和警卫照明[原苏联CHNn11-4-79 (照明设计规范)];安全照明[日本《照明手册》1978]......,我国亦有相应规范、标准:消防安全标志GB13495-92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GB-15630-1995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消防应急照明灯具通用技术条件GA54-93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T16-92一.《消防安全标志》GB13495-92节录:第3. 4. 5条在标志远离指示文物时,必须联用方向辅助标志。
普通照明、应急照明、事故照明系统的9种设计方案

普通照明、应急照明、事故照明系统的9种设计方案一.照明系统设计一般原则1.照明负荷应根据其中断供电可能造成的影响及损失,合理地确定负荷等级,并应根据照明的类别,结合电力供电方式统一考虑,正确选择照明配电系统的方案。
2.正常照明电源宜与电力负荷合用变压器,但不宜与较大冲击性电力负荷合用。
如必须合用时,应由专用馈电线供电,并校核电压波动值。
对于照明容量较大而又集中的场所,如果电压波动或偏差过大,严重影响照明质量或灯泡寿命,可装设照明专用变压器或调压装3. 备用照明(供继续和暂时继续工作的照明)应由两路电源或两回线路供电。
二. 照明系统设计9种方案说明1.供电方式:一台变压器。
照明与电力负荷在母线上分开供电,疏散照明线路与正常照明线路分开。
2.供电方式:一台变压器及一路备用电源。
照明与电力负荷在母线上分开供电,暂时继续工作用的备用照明可由备用电源供电。
3.供电方式:一台变压器及蓄电池组。
照明与电力负荷在母线上分开供电,暂时继续工作用的备用照明可由蓄电池组供电。
4.供电方式:两台变压器。
照明与电力负荷在母线上分开供电,正常照明和应急照明由不同变压器供电。
5.供电方式:变压器(一台)-干线。
对外无低压联络线时,正常照明电源接自干线总断路器之前。
6.供电方式:变压器(两台)-干线。
两段干线间设联络断路器,照明电源接自变压器低压总开关的后侧,当一台变压器停电时,通过联络开关接到另一段干线上。
7.供电方式:由外部线路供电。
适用于不设变电所的重要或较大的建筑物,几个建筑物的正常照明可共用一路电源线,但每个建筑物进线处应装带保护的总断路器。
8.供电方式:由外部线路供电。
适用于次要的或较小的建筑物,照明接于电力配电箱总断路器前。
9.供电方式:低压供电(多层建筑)。
在多层建筑物内,一般采用干线式供电,总配电箱装在底层。
应急照明规范

8. 6. 2 应急照明应急照明的设置要求及照度标准应符合国家防火设计规范的相关规定。
1 应急照明作为正常照明的一部分与其同时使用时,应有单独的控制开关,且控制开关面板宜与一般照明开关面板相区别或选用带指示灯型。
2 应急照明不作为正常照明的一部分不同时使用时,当正常照明因故停电,应急照明电源应自动投入。
3 疏散通道的疏散照明的照度值不低于0.5lx,人防工程为lx。
4 工作场所内,安全照明的照度值不低于该场所一般照明照度值的5%。
备用照明的照度值除另有规定外,不低于该场所一般照明照度值的10%。
6 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防排烟机房、配电室、自备发电机房、电话总机房以及发生火灾时仍需继续工作的其他房间的备用照明,应保证正常照明的照度。
7 公共场所的安全出口、疏散出口应装设出口标志灯。
8 疏散照明宜设在墙面或顶棚上,安全出口标志宜设在出口的顶部,疏散走道的指示标志宜设在疏散走道及其拐角处,距地面1.Om以下的墙上,直通型走道疏散标志灯的间距不应大于10.Om,袋型走道疏散标志灯的间距不应大干10.Om,走道转角区疏敦标志灯间距不应大于1.Om。
9 人防工程中,疏散走道指示标志灯的间距应不大于10m,距地高度为1.00—1.20m。
10 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可采用蓄电池作备用电源,蓄电池按90min配置,灯具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少于30min。
《地下建筑照明设计标准》5.3 应急照明5.3.1 疏散照明应由安全出口标志灯和疏散标志灯组成。
5.3.1.1 安全出口标志灯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1)地下建筑各厅、室出口、出入口等应设置安全出口标志灯;(2)地面水平照度不宜低于0.5Lx。
(3)安全出口标志灯宜安装在疏散出口和楼梯口里侧上方,距地高度不宜低于2m;5.3.1.2 疏散标志灯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1)疏散通道及其交叉口、拐弯处、安全出口和楼梯间等处应设置疏散标志灯;(2)疏散标志灯应设置在安全出口的顶部,楼梯间、疏散通道及其转角处应设置在距地面高度为1.0~1.2m的墙面上,不易安装的部位可安装在顶部,疏散通道上的标志灯间距不宜大于10m。
应急照明系统设计分解

火灾应急照明设置分析
一、分析是否需要设置 二、设置内容及部位 三、其他相关要求
供电系统分析
一、负荷等级要求 二、电源情况 三、供电系统选择
图纸绘制
火灾应急照明设置分析
一、分析是否需要设置
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116-2006
11.3.1 除住宅外的民用建筑、厂房和丙类仓库的下列部位,应设 置消防应急照明灯具:
1、总建筑面积超过8000㎡的展览建筑; 2、总建筑面积超过5000㎡的地上商店; 3、总建筑面积超过500㎡的地下、半地下商店; 4、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 5、座位数超过1500个的电影院、剧院,座位数超过3000个的体 育馆、会堂或礼堂。
火灾应急照明设置分析
三、其他相关要求
1、照度及供电时间要求 a、备用照明照度不低于正常照明照度。
除在假日、夜间无人工作 而仅由值班或警卫人员负责管 理外,疏散照明平时宜处于点 亮状态。
当采用蓄电池作为疏散照 明的备用电源时,在非点亮状 态下,不得中断蓄电池的充电 电源。
疏散指示标志:
供电系统分析
一、负荷等级要求
分析建筑物的消防负荷等级,确定应急照明电源的负荷等级 1、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116-2006
上述场所除应设置疏散走道照明外,并应在各安全出口处和疏散走道,分别 设置安全出口标志和疏散走道标志;但二类高层居住建筑的疏散楼梯间可不 设疏散指示标志。
火灾应急照明设置分析
二、设置内容及部位
应设保持视觉连续的灯光疏散指示标志或蓄光疏散标志:
其中,下列场所应在其内疏散走道和主要疏散路线的地面上增设能保 持视觉连续的灯光疏散指示标志或蓄光疏散标志:
应设应急照明,其照度值不应低于正常照度的10%,通道及疏散口应 设疏散指示照明。
消防应急照明设置要求

消防应急照明设置要求消防应急照明是指在火灾事故发生时,为了保证人员疏散和灭火救援的需要以及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器材等设备的正常使用而设置的照明设备。
它在发生火灾时能够提供足够明亮的照明,帮助人员快速疏散和进行有效的救援,确保人员生命安全。
1.照明设备选择和布置:2.照明设备的供电保障:消防应急照明设备应设置独立的电源系统,即使主电源中断,也能正常供电。
常见的供电方式包括备用电源、紧急发电机组和自动切换装置等。
备用电源应具备足够的容量和长时间供电能力,发电机组应保证在短时间内启动并正常运行。
3.照明设备的自动化控制:消防应急照明设备应具备自动开启和关闭的功能,开启方式可以采用手动和自动两种方式。
自动开启和关闭的控制装置应能够根据火灾报警信号或电力主供断电信号自动控制照明设备的运行状态,确保在火灾发生时能够及时启动照明设备。
4.照明设备的独立回路:消防应急照明设备的供电应通过独立的回路进行,照明设备的电源线路不得与其他电器设备的线路共用,以免发生故障或过载导致照明设备无法正常使用。
独立的回路应设置相应的保护装置,如漏电保护器、短路保护器等,确保照明设备的安全供电。
5.照明设备的维护和检查:消防应急照明设置的要求主要是为了保证在火灾发生时能够提供足够的照明,帮助人员迅速疏散和进行有效的救援。
在消防应急照明设置中,选择适宜的照明设备、保障供电能力、自动化控制照明设备、独立回路以及定期维护和检查是重要的要求。
这些要求的实施能够有效提高火灾事故中人员的逃生速度和救援效率,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对保障消防安全起到重要的作用。
火灾事故应急照明方案编写

火灾事故应急照明方案编写一、背景介绍火灾是一种常见的应急事件,一旦发生火灾,可能会造成严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在火灾发生时,大楼内的电力系统可能会受损,导致照明系统无法正常运行。
因此,建立一套完善的火灾事故应急照明方案至关重要,可帮助人员迅速疏散,减少伤亡并保护重要财产。
二、目的和范围该应急照明方案的目的是确保在火灾发生时,大楼内的照明系统能够提供足够明亮的照明,帮助人员快速疏散。
该方案适用于各类建筑,包括商业建筑、工业建筑、学校、医院等。
通过本文,将介绍应急照明方案的编写内容和实施步骤。
三、应急照明设备选择应急照明设备是指在电源故障时能够自动启动的设备,通常由蓄电池供电,可以提供足够明亮的照明。
在选择应急照明设备时,应考虑以下几点:1. 亮度:应急照明设备应能够提供足够明亮的照明,确保人员能够清晰看到逃生通道和安全出口。
2. 耐用性:由于应急照明设备通常在长期未使用,应具备良好的耐用性,能够在需要时正常工作。
3. 自动启动:应急照明设备应能够在电源故障时自动启动,并持续提供照明直至事故解除。
四、应急照明系统布局应急照明系统应该覆盖大楼的所有关键区域,确保人员在火灾发生时能够得到足够的照明。
关键区域包括但不限于:楼梯间、走廊、安全出口、集合点、消防器材房等。
在设计应急照明系统时,应该考虑到不同楼层和房间的布局差异,确保各个区域都能够得到有效的照明。
此外,在设计应急照明系统时,还应充分考虑灯具的防水防尘性能,以应对各种突发情况。
五、应急照明系统检测和维护为了确保应急照明系统在需要时能够正常工作,建议定期对应急照明设备进行检测和维护。
检测和维护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 定期充电:对应急照明设备的蓄电池进行定期充电,确保在需要时能够提供足够的电力。
2. 灯具检查:定期对应急照明设备的灯具进行检查,确保能够正常发光。
3. 人员培训: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应急照明设备使用培训,确保在火灾发生时,人员能够迅速找到并使用应急照明设备。
火灾应急照明的供电电源及其原理接线图

火灾应急照明的供电电源及其原理接线图火灾应急照明的供电电源及其原理接线图本文关键词:接线,火灾,应急,供电,照明火灾应急照明的供电电源及其原理接线图本文简介:及作为工业安全装置民用建筑照明设施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同人身安全密切相关。
当电源中断,特别是建筑物内发生火灾或其它灾害导致电源中断时,应急照明对相关人员疏散、保证人身安全、保障工作的继续进行、生产或运行中进行必须的操作或清理,以防止导致再生事故,都占有重要特殊的地位。
1火灾应急照明与非火灾应急照明的火灾应急照明的供电电源及其接线图本文内容:作为工业及民用建筑照明设施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同人身安全密切相关。
当电源中断,特别是建筑物内发生火灾或其它灾害导致电源中断时,应急照明对相关人员疏散、保证人身安全、保证工作的继续需要进行、生产或运行中进行必须的操作或开展处置,以防止导致再生事故,即便占有重要特殊的地位。
1 火灾应急照明沃苏什卡火灾应急照明大火的区别应急照明包括备用照明、安全照明、疏散照明。
涵盖了火灾应急照明和非火警火灾应急照明两种情况。
而应急照明只包括备用照明与疏散照明。
火灾应急照明和非火灾二者从概念存上在差异。
1.1 全部投入工作的前提有差别非火灾应急照明投入工作的挹注前提是正常工作电源(电力系统电源,以下简称市电)发生故障,而火灾应急照明则是在发生火灾的情况下投入,与正常电源没有必然联系。
火灾时,火灾应急照明电源仍以正常电源为主仍旧电源,只有市电停止供电才转换为备用电源供电,即火灾时市电不洪灾一定会停电。
1.2 备用照明的定义有区别火灾应急照明主要作用是为消防作业及救援人员继续工作的场所在火灾时提供方便的可靠照明。
而即非火灾应急照明,是指正常照明控制器正常发生故障时,为保证工作或正常活动继续进行而设的,这个活动可以是办公、会议、比赛、演出等等。
及非火灾的备用照明,属于非消防负荷,火灾时的备用照明属于救护消防交通流量。
它们除了可以相联建筑物低压配电系统的备用电源外,是两个单一制的配电系统。
火灾应急照明配电箱设计及强启线路接法

【 D oI 】 1 0 . 1 3 6 1 6  ̄ . c n k i . g c j s y s j . 2 0 1 7 . 0 4 . 1 3 1
1 引言
随 着建筑功能 由单一趋 向复杂 ,建筑内部人 员数量 不断
条, 火灾应急照明应包括 备用 照明 、 疏 散照明。 《 火灾 自动报 警
系统设计规 范》 ( G B 5 0 1 1 6 —2 0 1 3 ) 第4 . 9 1条 , 消防应急照 明 和疏 散指示 系统的联 动设计 , 应符合 下列规定 : ( 1 ) 集 中控 制
由此可见 , 应急照明系统应实现的功能如 — 。 路, 控制 回路 的设计及强启线路接线方 u 。
1 ) 在非应急状态下 : 应急照明灯具参与普通照明 , 作为普
2火 灾应急照明系统应完成 的功能
根据 《 民用建 筑 电气 设计规 范 } ( J G J 1 6 -2 0 o 8 ) 第1 3 . 8 . 1
6 7
l 工程建设与设计
l G o n s t r c t
3功 能实现的技术分析
如果将灯具视为被 控制 电器 ,那么照明回路中 的配 电箱
图 1 基 本 回 路
可视 为控制箱 ,回路 中的墙面开关及消防强启可视 为远 程控 制 。火灾应急 照明灯具 的控制系统可 以分为主 回路 和二 次回 路 。在 火灾应 急照明系统中 , 配 电箱内配电回路 、 配 电箱至墙 面开 关和 灯具 的导线连接属于主 回路 ,消防联动及 楼宇控制 系统控制属于二次回路 。 考虑备用 电源形式 、 控制方式及灯具 种类的影响 ,对应急照明配 电箱设计及 导线至 墙面开关和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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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距地高度1m以下或2.2~2.5m ★距地1m以下应暗装,且有防护措施
<20m <20m <10m
出口标志灯
指向标志灯 ≤1m
★出口门的内侧,面朝向疏散通道 ★出口门上方,距地高度2.2~2.5m ★可明装,或暗装
疏散照明灯: ★与正常照明结合 ★满足照度要求 ——不低于0.5lx ★顶棚或侧墙(≥2.3m)装灯
二. 应急照明的电源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GB50034—2004 规定: 7.2.2 应急照明的电源,应根据应急照明类别、 场所使用要求和该建筑电源条件,采用下列方式之 一: 1. 接自电力网有效地独立于正常照明电源的线路; 2. 蓄电池组,包括灯内自带蓄电池、集中设置或分 区集中设置的蓄电池装置; 3. 应急发电机组; 4.组合电源;以上任意两种方式的组合。
三.应急照明的设置及灯具
3. 安全照明
①设置场所 可能危及人员安全的生产场地或设备 医院的手术室、抢救危重病人的急救室 高层公共建筑的电梯内 ②装设要求
照度值不低于该场所一般照明照度值的5% ,但不 要求均匀(照亮某个设备或区域) 可单独设置,亦可利用正常照明的一部分
四.火灾应急照明的配电设计
三.应急照明的设置及灯具
1. 疏散照明 ①设置场所 一、二类建筑的疏散通道和公共出口 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的疏散通道和公共出口 地下室和无天然采光房间的主要通道、出入口等 注意:通道上——设置疏散标志灯 疏散照明灯 出入口——设置出口标志灯
三.应急照明的设置及灯具 ②疏散照明布置及装设要求 ★通道及通道拐弯处的侧墙,间距<20m
1、单电源+蓄电池 2、双电源 3、双电源+蓄电池 4、单电源+EPS 5、双电源+接触器
1、单电源+蓄电池
多适用于小型建筑,配电箱由单回路电源供电,应急照明 灯具自带蓄电池,火灾确认后切除配电箱的进线电源,灯 具内蓄电池放电自动点亮。红线:充电线;
(1)应急照明灯平时不亮,火灾时断电后自动点亮; (2)平时可对应急照明灯的开、关进行控制,K为单联开 关,火灾时断电后不论开关处于何种位置,应急照明灯自 动点亮; (3)应急照明灯平时常亮,火灾时断电后自动点亮。 缺点:在外电正常供电的情况下,应急照明灯具的蓄电池 处于浮充电状态,因此在日常运行中,要定期检查应急照 明灯的工作状况,以避免外电失电时灯具不能自动点亮的 情况发生。由于每个应急照明灯具都自带蓄电池,灯具比 较分散,这就给日常的管理和维护带来了不便,所以这种 配电形式只适用于小型建筑。
2、双电源
多用于大中型建筑,在每层(或每三、四层)设置一个应 急照明配电箱,由双回路电源供电,火灾时不切除应急照 明配电箱的进线电源,应急照明灯具不带蓄电池。
(1)平时应急照明灯常亮,火灾时仍然处于常亮 状态; (2)平时可对应急照明灯的开、关进行控制,K 为声控开关,火灾时应急照明灯根据现场情况点 亮。 缺点:在接线形式上,少了“应急照明灯平时不 亮,火灾时自动点亮”这一形式。
<10m
<20m
三.应急 可能导致火灾、爆炸或中毒等事故,或造成生产流程混乱、 设备损坏、贵重材料或部件损坏的生产场所 可能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场所:重要枢纽和中心等 可能造成重大政治影响会堂、中心、体育场馆、宾馆等场所 公共建筑消防控制室及泵房、变配电室、机房等重要房间 正常营运、工作和生产的地下建筑。 ②装设要求 ★除有特殊规定外,照度值不低于该场所一般照明照度值的 10%,满足要求即可 ★可利用正常照明的一部分或全部
5、双电源+接触器
多适用于大中型的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建筑,在每层 设置一个应急照明配电箱,由双回路电源供电,在应急照 明配电箱中设置常开型接触器,并与消防控制信号相连。 火灾时不切除应急照明配电箱的进线电源,而是由火灾自 动报警系统联动控制装置接通常开型接触器,应急照明灯 具不带蓄电池。
(1)应急照明灯平时常亮,火灾时断电后自动点 亮; (2)平时可对应急照明灯的开、关进行控制,开 关为双控开关,火灾时不论开关处于何种位置, 应急照明灯自动点亮; (3)应急照明灯平时不亮,火灾时断电后自动点 亮
三.应急照明的设置及灯具
9.2.3 除二类居住建筑外,高层建筑的疏散走道 和安全出口处应设灯光疏散指示标志。 9.2.4 疏散应急照明灯宜设在墙面上或顶棚上。 安全出口标志宜设在出口的顶部;走道疏散标志 灯的间距不应大于20m。 9.2.6 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可采用蓄电池 作备用电源,且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少于20min;高 度超过1OOm的高层建筑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少于 30min。
优点:供电可靠性高、转换迅速,与自带蓄电池 方式相比投资较少,管理及维护较方便。 缺点:需要专门房间,电池故障影响面积大,当 供电距离长时,导线截面大,将增加铜耗量,且 线路的防火问题也要考虑。 适用范围:这种方式适用于应急照明灯数较多, 灯具较集中,规模较大的建筑物。
三.应急照明的设置及灯具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95(2005) : 9.2.1 高层建筑的下列部位应设置应急照明: 1. 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前室、消防电梯间及其前室、合用 前室和避难层(间)。 2. 配电室、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防烟排烟机房、供 消防用电的蓄电池室、自备发电机房、电话总机房以及发 生火灾时仍需坚持工作的其它房间。 3. 观众厅、展览厅、多功能厅、餐厅和商业营业厅等人员 密集的场所。 4. 公共建筑内的疏散走道和居住建筑内走道长度超过20m 的内走道。 9.2.2 疏散用的应急照明,其地面最低照度不应0.5lx。 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防烟排烟机房、配电室和自备 发电机房、电话总机房以及发生火灾时仍需坚持工作的其 它房间的应急照明,仍应保证正常照明的照度。
火灾应急照明的配电设计
一. 应急照明的分类
应急照明是因正常电源失效而启用的照明。 应急照明包括: (1)正常照明失效时,为继续工作(或暂时继 续工作)而设的备用照明 (2)为使人员在火灾情况下,能从室内安全撤 离至室外(或某一安全地区)而设置的疏散照明; (3)正常照明突然中断,为确保处于潜在危险 的人员安全而设置的安全照明。
4、单电源+EPS
此种形式多适用于大中型的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建筑, 在每层(或每三、四层)设置一个应急照明配电箱,火灾时 切除应急照明配电箱的进线电源,应急照明灯具不带蓄电池。 L线:在市电有电时有输出,在市电停电时有输出; L1线:在市电有电时无输出,在市电停电时有输出。
(1)应急照明灯平时不亮,火灾时断电后自动点 亮; (2)平时可对应急照明灯的开、关进行控制,开 关为双控开关,火灾时断电后不论开关处于何种 位置,应急照明灯自动点亮; (3)应急照明灯平时常亮,火灾时断电后自动点 亮。 缺点:EPS配电箱的体积比较大;另外价格也稍显 贵。
灯内自带蓄电池即自带电源型应急灯
优点:这种方式供电可靠性高,转换迅速增减方 便,线路故障无影响,电池损坏影响面小。 缺点是:投资大,持续照明时间受容量大小的限 制,运行管理及维护要求高。 适用范围:这种方式适用于应急照明灯数不多, 装设较分散,规模不大的建筑物。
集中设置或分区集中设置的蓄电池装置
3、双电源+蓄电池
在每层(或每三、四层)设置一个应急照明配电 箱,由双回路电源供电,火灾时不切除应急照明 配电箱的进线电源,应急照明灯具自带蓄电池。
(1)平时应急照明灯常亮,火灾时仍然处于常亮 状态; (2)平时可对应急照明灯的开、关进行控制,K 为声控开关,火灾时应急照明灯根据现场情况点 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