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D协会章程
电气行业协会的章程

电气行业协会的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二条本协会名称为电气行业协会(以下简称“本协会”),并以此名称作为法定登记。
第五条本协会的工作原则是公正、公开、透明、自治,遵循市场化原则,促进资源共享与互利合作。
第二章会员资格第六条本协会会员分为常务会员、普通会员和联络会员。
第七条常务会员是指在电气行业有重要影响力、规模较大的企业或机构,供职高级职位且负责担任本协会理事或副理事职务。
第八条普通会员是指在电气行业从事经营活动,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企业或机构。
第九条联络会员是指与电气行业关联紧密,对电气行业发展有重要作用的政府机构、研究院所、学术团体和行业媒体。
第十条会员资格的申请需要符合以下条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无不良信用记录,愿意遵守本协会的章程和规定,并支付相应的会费。
第十一条申请加入本协会的单位或个人需填写会员申请表并提交本协会审核,获得通过后方可成为本协会会员。
第十二条会员有义务积极参与本协会的活动,遵守各项章程和决议,保护本协会的声誉和利益。
第三章组织架构第十三条本协会设立理事会、秘书处、专业委员会和工作组等机构。
第十四条理事会是本协会的最高决策机构,由常务会员选举产生,任期五年。
第十五条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对协会的工作计划、预算、年度报告和会费等进行审议。
第十六条秘书处是协会的日常行政管理机构,负责协会的日常工作,执行理事会的决策。
第十七条专业委员会由协会会员组成,根据不同的专业领域设立,负责电气技术、研究和发展等方面的工作。
第十八条工作组由协会会员自愿组成,负责协助秘书处完成各项具体工作。
第四章权益和义务第十九条本协会保护会员的合法权益,促进会员之间的平等竞争。
第二十一条会员享有选举和被选举权,有权参与协会的决策和讨论,提出建议和意见。
第二十二条会员有义务遵守本协会的章程和决议,支付会费,积极参与本协会的活动,并为本协会的工作贡献智慧和力量。
第五章财务管理第二十三条本协会的财务管理应遵循会计法以及相关财务管理规定。
电子协会章程

电子协会章程一、总则1.1 名称:本协会名称为电子协会(以下简称“协会”)。
1.2 目的:协会旨在促进电子领域的学术交流、技术创新和产业发展,提升会员的专业素养和职业发展。
1.3 性质:协会为非营利性组织,以会员为基础,依法独立自主开展活动。
1.4 地址:协会注册地址为XX市XX区XX街XX号。
二、组织架构2.1 会员大会:协会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会员组成,每年召开一次,审议重要事项并选举理事会成员。
2.2 理事会:协会日常管理机构,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负责制定协会发展战略、决策重要事项和监督协会工作。
2.3 秘书处:协会办事机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协会工作,由理事会任命秘书长领导。
三、会员管理3.1 会员资格:凡热爱电子事业、遵守章程和协会规定的个人和组织,均可申请成为协会会员。
3.2 会员权益:会员享有参与协会活动、参与决策、享受协会服务等权益。
3.3 会费管理:会员应按规定缴纳会费,会费标准由理事会制定,并公布于协会官方网站或会员通知中。
四、活动开展4.1 学术交流:协会定期组织学术讲座、研讨会、技术培训等活动,促进会员间的学术交流和经验分享。
4.2 创新竞赛:协会组织各类电子创新竞赛,激发会员的创造力和创新潜能,推动电子技术的发展。
4.3 职业发展:协会为会员提供职业指导、就业推荐、实习机会等服务,帮助会员提升职业素养和发展空间。
五、财务管理5.1 资金来源:协会的资金来源包括会费、赞助、捐赠等。
5.2 财务管理:协会设立财务部门,负责会费收缴、财务报表编制、资金使用审批等工作,定期向理事会和会员大会报告财务状况。
六、章程修订6.1 修订程序:章程的修订须由理事会提出,经会员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6.2 修订公告:协会应在官方网站或会员通知中公告修订的章程内容,并注明修订生效日期。
七、附则7.1 解散程序:协会解散须由会员大会三分之二以上会员通过决议,并报相关主管部门备案。
7.2 财产处理:协会解散时,其财产将依法处理,用于公益事业或由会员大会决定的其他用途。
重庆市勘察设计协会章程「修订版」

重庆市勘察设计协会章程「修订版」 重庆市勘察设计协会章程「修订版」 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分享的重庆市勘察设计协会章程【修订版】,希望大家喜欢。 重庆市勘察设计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协会的名称:重庆市勘察设计协会(以下简称“本协会”)。 英文译名为CHONGQING SURVER & DESIGNING ASSOCIATION (CSDA)。 第二条 本协会是在渝从事工程勘察设计咨询行业的各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及专项设计单位自愿结成的,地方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社会团体。 第三条 本协会的宗旨是: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维护行业合法利益,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加强行业自律,规范市场行为,推进科技进步,提高队伍素质,促进勘察设计咨询行业的改革和发展。 第四条 本协会接受业务主管部门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业务主管部门”)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重庆市民政局(以下简称“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本协会是中国勘察设计协会的团体会员,接受中国勘察设计协会指导。 第五条 本协会地址:重庆市渝北区红金街2号总商会大厦12楼。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协会的业务范围及任务是: (一)协助业务主管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及地方有关勘察设计咨询的政策、法令、法规;组织实施行业调研,为政府部门制定行业管理的政策、法规提供依据和建议。 (二)承办政府有关部门委托的市属勘察设计大、中型项目的初步设计技术审查、资质初审、换证初审、行业统计等工作。 (三)维护我市勘察设计行业及会员的合法权益,协调行业内 部及行业与社会各界的关系,帮助会员单位解决实际问题;向政府业务主管部门反映行业及会员的意见和要求。 (四)推进行业自律,制订和推行行规、行约,规范会员单位的市场行为,维护我市勘察设计行业正常的市场秩序。 (五)通过建立行业单位及从业人员的信誉档案等工作推进行业诚信建设。 (六)组织交流和推广勘察设计单位深化改革、科学技术进步,经营管理等方面的经验,推动行业的改革和发展。 (七)促进勘察设计单位全面质量管理,推动质量认证工作,对勘察设计质量进行监督和审查,推进勘察设计质量保险工作。 (八)组织评选勘察设计的优秀成果,评选勘察设计优秀单位及先进人物。 (九)组织本行业从业人员进行规范、规程、技术标准、执业注册资格考试考核的学习和培训,开展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教育。 (十)组织开展信息交流和对外宣传,编辑出版《重庆勘察设计》和其它科技综合性期刊,开通协会网站; (十一)结合行业实际需要,在国家政策允许范围内开展各种技术咨询服务,并合法经营。 第三章 会员 第七条 本协会实行团体会员制。凡重庆市辖区内,按国家规定取得勘察设计证书的勘察设计单位和在重庆市设立分支机构的市外勘察设计单位,均可申请成为本协会会员。 第八条 凡申请加入协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本协会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协会的意愿; (三)自愿履行会员义务,接受行业管理,遵守行业行规。 第九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经理事会讨论批准; (三)由秘书处备案并颁发会员证。 第十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参加本协会组织的有关活动。 (三)享有协会提供的服务,优先获得协会出版的书刊、资料。 (四)对本协会的工作进行批评建议和监督权。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一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协会章程和行规行约,执行协会决议; (二)维护本协会合法权益; (三)支持、关心和完成协会开展的各项工作和社团活动,完成本协会交办的工作任务; (四)及时向协会提供本单位的信息,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五)按规定交纳会费。 第十二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协会,交回会员证书。会员连续二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协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三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协会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警告,通报批评直至除名。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第十四条 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 (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决定终止事宜; (五)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五条 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或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或会员代表)半 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六条 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每届五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部门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 第十七条 理事会是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协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第十八条 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执行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长(会长)、副理事长(副会长)、秘书长; (三)筹备召开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 (四)向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五)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 (六)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 (七)领导协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八)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九)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九条 理事会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条 理事会每年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一条 本协会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理事会职权,对理事会负责(常务理事人数原则上不超过理事人数的1/3)。 第二十二条 常务理事会须有2/3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三条 常务理事会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四条 本协会设立理事长一名、副理事长若干名、秘书长 一名。本协会的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在本协会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三)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 (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五)未受到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的;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十五条 本协会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如超过任职年龄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部门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六条 本协会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任期五年。任期不得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须经会员代表大会2/3以上会员代表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部门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七条 本协会的法定代表人由理事长、副理事长或秘书长担任。经理事长会议讨论通过,并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后,方能任职。本协会的法定代表人不得兼任其他团体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八条 本协会理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长会议决定协会法定代表人人选; (二)召集和主持常务理事会和理事会; (三)检查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四)代表本协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第二十九条 本协会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二)协调各分支机构、专业委员会和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三)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专业委员会和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交常务理事会决定; (四)决定办事机构、专业委员会、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 (五)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三十条 本协会经费来源: (一)会费; (二)捐赠; (三)政府资助; (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五)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一条 本协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 第三十二条 本协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三十三条 本协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十四条 本协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三十五条 本协会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和财务部门的监督。 第三十六条 本协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市民政局和建委组织的财务审计。 第三十七条 本协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三十八条 本协会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福利待遇及职称评定等事项,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三十九条 本协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后交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第四十条 协会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 通过后15日内,经市建委审查同意,并报市民政局核准后生效。 第七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四十一条 本协会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 第四十二条 本协会终止动议须经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市建委审查同意。 第四十三条 本协会终止前,须在市建委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
电子协会章程

电子协会章程一、总则1.1 名称:本组织名称为电子协会(以下简称“协会”)。
1.2 目的:协会旨在促进电子领域的学术交流、技术创新和产业发展,推动电子行业的健康发展。
1.3 成立日期:协会成立于XXXX年XX月XX日。
二、组织形式2.1 协会为非营利性社会团体,依法注册并取得法人资格。
2.2 协会的注册地址位于XXXX市XXXX区XXXX街XX号XX楼XX室。
三、会员3.1 会员资格:任何热爱电子事业、认同协会宗旨的单位或者个人均可申请成为协会会员。
3.2 会员权益:协会会员享有参预协会活动、享受协会服务的权益,并有权参预协会的决策和管理。
3.3 会员义务:协会会员应遵守协会章程,积极参预协会的活动和事务,并按时缴纳会费。
四、组织结构4.1 会员大会: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味员组成。
会员大会每年召开一次,由协会理事会召集。
4.2 理事会: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负责协会的日常管理和决策。
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和若干理事组成。
4.3 秘书处:负责协会的日常事务处理、会员管理、活动组织等工作。
秘书处由秘书长和若干工作人员组成。
五、经费管理5.1 经费来源:协会的经费主要来源于会员的会费、捐赠和赞助等。
5.2 经费使用:协会的经费用于支持协会的日常运作、组织活动、开展项目和服务会员等。
5.3 财务管理:协会设立财务部门,负责经费的收支管理、财务报表的编制和审计等。
六、活动与项目6.1 学术交流活动:协会定期组织学术研讨会、论坛、讲座等,促进会员之间的学术交流和合作。
6.2 技术创新项目:协会鼓励会员开展技术研究和创新项目,提供相应的支持和资源。
6.3 行业合作与推动:协会与相关机构和企业合作,推动电子行业的发展和创新。
七、章程修订7.1 本章程的修订应经会员大会三分之二以上会员的允许。
7.2 本章程的修订应提交给相关主管部门备案,并按照法定程序办理。
八、附则8.1 本章程自颁布之日起生效,与协会其他规章制度具有同等效力。
3D设计协会章程

3D设计协会章程3D设计协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协会名称:3D设计协会本协会是在院团委的领导、指导下,由我院机电系同学自主创办,并在领导、老师的监督、指导下,按一定的规章制度进行管理,开展各项活动第二条协会的宗旨是:以经验交流的形式丰富同学们的第二课堂,让同学们在课余时间学到更多的知识,培养出更多的3D人才第三条协会的任务是:正确指导同学们学习solidword软件,解决学习中的热点和难点,上机时间为会员解决软件学习问题第二章组织结构第四条协会内部设置独立的管理机构,实行各施其职,对会员进行管理、组织、协调各方面的活动第五条3D设计协会组织形式是*化管理,各项涉及内部的事均实行公开化原则第六条协会设会长、副会长、、技术部、开发部、宣传部会长:主持日常工作,决定本协会的重大事情副会长:担当智囊团,出谋划策;订立各项的工作计划,负责各部门分工以及做好协会财政工作技术部:主要负责对会员的技能培训和对协会机房的管理,协会干事的技术培训,务求掌握相关技术,对相关软件的学习积极主动,熟悉机房的运作情况为会员们解答各类问题,负责机房管理及其深究其他软件开发部:主要负责活动的策划与开展,包括比赛、联谊等,丰富会员及干事的课余生活另外,还负责兼负协会外联工作宣传部:主要负责协会活动的宣传工作,利用海报、横幅等多种手段宣传协会的各项活动,扩大活动的影响力另外,还负责活动的场地和协会的形象推广第三章协会动作第七条协会的活动形式:主要以日常上机经验交流、为会员解决问题为主及设计比赛开设协会Q群,供会员们网上发问、网上发送最新技术消息等第八条协会经费主要用于开展各项协会比赛,比赛的奖励及协会开展的各项活动第四章会员第九条会员要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遵守本会章程第十条凡承认本会章程,履行本会会员义务的同学均可申请入会,经会批准,缴纳会费后即为本会会员会员有退会自由第十一条会员有以下权利:1、所有会员都能免费参加协会的相关技能培训 2举权和被选举权3、参加本协会各项活动的权利4、本会的各项工作有讨论、建议和批评的权利第十二条会员义务1、守协会章程、维护协会的形象和声誉2、行协会决议和缴纳会费和义务3、本会反映协会爱好者的要求、意见的义务第十三条会员应努力提高自身素质,讲究邮德,正确处理学习软件与工作、学习之间的关系会员间要以诚信为本,互相学习,共同提高第十四条无特殊原因,对本会不交纳会费者,则视为自动离会,予以除名凡损害本会或本会会员名誉、利益者,违反校规受学校通报批评者,视情节轻重,责令其退出本会第六章附则第十五条本章程自下发之日起施行有效第十六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本协会执行机构第十七条章程自院团委批准起生效。
广告协会章程

广告协会章程一、总则广告协会(以下简称“协会”)是一个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旨在促进广告行业的健康发展,维护广告从业者的合法权益,推动广告行业的自律和规范化发展。
二、组织结构1. 会员大会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由协会会员组成。
会员大会每年召开一次,主要职责包括审议和决定协会的重大事项,选举和罢免协会理事会成员等。
2. 理事会理事会是协会的执行机构,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
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和若干理事组成,负责制定协会的工作计划和发展战略,组织实施各项工作,并对会员大会负责。
3. 秘书处秘书处是协会的日常管理机构,由秘书长和工作人员组成。
秘书处负责协会的日常运行和管理工作,包括会员管理、财务管理、活动组织等。
三、会员管理1. 会员资格协会会员分为普通会员和荣誉会员两类。
普通会员是指在广告行业从事相关工作的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荣誉会员是指对广告行业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或个人。
2. 会员权益协会会员享有以下权益:- 参与协会组织的各类活动和培训;- 参与协会的决策和选举;- 获得协会提供的相关咨询和服务;- 参与协会与政府、行业协会等组织的交流合作。
3. 会费管理协会会员需按照规定缴纳会费,会费的具体标准由理事会制定,并经会员大会审议通过。
会费用于协会的日常运营和活动开展。
四、行业自律1. 行业准则协会将制定行业准则,规范广告从业者的行为规范和职业道德,促进广告行业的健康发展。
2. 投诉处理协会将建立投诉处理机制,接受广告从业者和相关利益方的投诉,并依据行业准则进行调查和处理。
3. 诚信评价协会将开展诚信评价活动,对广告从业者进行诚信评定,并建立诚信档案。
五、合作与交流1. 政府合作协会将积极与政府相关部门合作,参与广告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修订,推动广告行业的政策研究和法律法规的执行。
2. 行业交流协会将组织行业内的交流活动,包括学术研讨、经验分享等,促进广告从业者之间的交流和合作。
六、财务管理1. 资金来源协会的资金来源包括会员会费、政府和社会捐赠、项目资助等。
老基会章程

基金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会名称为“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
中文简称为“中国老基会”。
英文译名为:CHINA AGEING DEVELOPMENT FOUNDATION!写为:“ CADF“第二条本会是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全国性非营利社会团体,依法登记注册。
第三条本会的宗旨是: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弘扬中华民族敬老、爱老、助老的传统美德,争取海内外关心中国老龄事业的团体、人士的支持和帮助,协助政府积极推进中国老年社会福利、医疗卫生、文化体育、老年教育等各项事业的发展,加强同国际老龄组织、友好机构及人士的联系,促进相互间的合作与交流。
第四条本会的业务主管单位为民政部,委托中国老龄协会代管,接受民政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二章业务范围第五条本会的主要业务范围是:(一)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募捐活动,接受海内外法人、自然人及其他组织的捐赠,建立、管理和使用用于支持和发展中国老龄事业的各项基金。
(二)根据社会发展和老年群体的需求,创办和资助老年社会福利、文化、体育、教育卫生事业等项目。
投资设立或合作兴办养老院、托老所、老年病医院、老年大学、老年人才交流中心、老年艺术团等企业和民办非企业机构。
(三)组织开展和资助开展推动老龄事业发展,有益于提高老年人生活、生命质量的各项活动。
(四)资助城乡特困老年人。
(五)奖励为老龄事业做出杰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老年杰出人物和优秀人才。
(六)开展与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友好团体和人士以及相关国际组织的合作与交流活动。
第三章理事第六条本会设理事若干人。
理事须具备下列条件:(一)拥护本会章程;(二)在本会业务领域具有一定的影响力;(三)热心老龄事业,并做出一定贡献,有能力推动相关事业的发展;第七条理事由有关方面协商产生。
届内理事人选需补充或调整时,由当届常务理事会决定。
新一届理事会的理事名额、组成方案,由上届常务理事会决定。
第八条理事享有以下权利:(一)选举常务理事、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二)根据本会宗旨参加有关活动;(三)对本会的工作进行审议和监督。
电子协会章程

电子协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电子领域的学术交流与合作,促进电子技术的发展与应用,提高电子工程师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特成立本协会。
第二条本协会名称为“电子协会”(简称“协会”),是一个非营利性、自愿性的学术组织。
第三条本协会的宗旨是:团结电子工程师,促进学术研究与技术创新,推动电子技术的应用与发展,为电子行业的进步与社会发展做出贡献。
第四条本协会的工作范围包括电子技术领域的学术研究、技术交流、人才培养、项目合作等。
第五条本协会的活动宗旨是:开展学术研究与交流活动,组织学术会议、研讨会、技术培训等,推动电子技术的创新与应用,促进会员的学术成长与职业发展。
第六条本协会的成员分为普通会员、高级会员和荣誉会员三个等级。
会员的权益和义务由本协会章程和相关制度规定。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七条本协会设立理事会和秘书处。
第八条理事会是本协会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制定协会的发展战略、决策重大事项、选举产生协会主席等。
理事会由协会会员选举产生,任期为三年。
第九条理事会由主席、副主席和理事组成,主席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副主席由主席提名并经理事会表决通过选出。
第十条秘书处是本协会的执行机构,负责协会日常事务的组织与管理。
秘书处由秘书长和工作人员组成,秘书长由理事会选举产生,任期为三年。
第十一条协会设立若干专业委员会,负责组织和开展与各个专业领域相关的学术研究、技术交流和项目合作。
第三章会员管理第十二条会员的加入和退出由本协会的章程和相关制度规定。
第十三条本协会接受任何在电子技术领域有所贡献或对电子技术感兴趣的个人或组织申请加入。
第十四条会员有权参与协会的各项活动,享受协会提供的各项服务,参与协会的决策和选举。
第十五条会员有义务遵守本协会的章程和相关制度规定,积极参与协会的各项活动,维护协会的声誉和利益。
第十六条会员有权向协会提出建议和意见,有权参与协会的管理和决策。
第十七条会员有权申请退出本协会,退出程序和条件由本协会的章程和相关制度规定。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宜春学院理工学院CAD协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名称:CAD(Computer Aided Design)协会
简称:CAD协会
第二条:性质:宜春学院理工学院CAD协会是以宜春学院在校学生为主体,由宜春学院理工学院团总支直接指导下的兴趣性学生社团组织。
第三条:宗旨:提高电脑技术,交流设计理念,培养创新意识,丰富校园文化。
口号:展现数子艺术,开拓创新空间。
第四条:任务:整合机构资源,服务会员大众。
1.开展电脑设计竞赛活动,培养学生的科技创新意识和实践动手能力;
2.邀请指导老师举办讲座,并开展业余培训;
3.积极组织会员参加校,省,全国大学生设计作品竞赛;
4.在校内推广,普及电脑设计知识,开展电脑设计咨询服务活动;
5.关心本协会会员的思想,学习,生活和工作情况,充分发挥会员的潜力;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五条:本协会最高权力机构为委员会、会长、以及各部门负责人,委员会由委员会成员组成,委员会负责人为委员长。
第六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1.制定,修改协会章程须由2/3以上的委员通过。
2.与会长、副会长以及各部门负责人商讨决定重大事宜,监督协会各个活动的举办情况。
3.有监督罢免干部的权力。
第三章会员
第十条:申请加入本协会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宜春学院在校学生
2.酷爱电脑设计艺术
4.拥护本协会章程,遵守纪律
第十一条:入会时间为每学年初统一招收新会员。
第十二条:入会程序
1.提出申请;
2.交纳会费及一寸免冠相片;
3.由协会登记入档并发给会员证;
第十三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力
1.享有CAD协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对本协会工作有监督,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3.有优先参与本协会举办的各项活动和取得相关资料的权利;
4.优先享用本协会的各种奖励措施
5.对本协会工作有监督,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第十四条: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1.遵守协会的章程,执行协会决议,维护协会声誉和形象;
2.关心,支持并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各种活动;
3.执行本协会的有关规定,认真完成协会所委托,交办的各项任务;
4.及时反映广大同学协会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第十五条:会员有退会自由,提出退会者,经内务部备案即予注销。
第四章各部门职责
第十六条:会长,行使领导协会的职能。
1.为协会的发展制定合理的目标并领导其向目标不断前进;
2.应努力增强协会的凝聚力,调动整个协会使其保持较高的活力。
3.代表协会恰当地处理与校内,校外的社团,组织,企事业单位的关系,为协会的生存提供一个良好的外围环境;
4.与协会的各级干部,会员保持接触,及时了解最新情况并做出相应的合适的部署和行动;要讲求创新,不断为协会的发展注入新的元素。
5.会长必须采取委员会提出的对协会发展有利的建议。
第十七条:执行副会长,行使统筹管理协会动作的职能。
1.将会长的理念,构思、体化,实际化,组织有关的干部讨论并做出决定;
2.制定计划并组织召开必要的会议分配工作到各工作组落实执行,监督并领导其展开工作;
3.恰当地处理各部门之间的关系,协调各部门的工作和发展;
4.及时恰当地解决遇到的困难和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
5.具体活动执行期间,执行副会长分管相应的工作组。
第十八条:办公室,负责科协日常内部事务的管理。
1.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并监督其执行情况;
2.起草各类文件并负责各种资料,文件的收集,分类存档;
3.负责组织召开科协会议,并作会议记录和考勤记录;
4.管理财务,物资调用;
5.做好会员的年度注册工作。
第十九条:宣传部,负责科协形象设计和日常宣传。
也负责协会对外的联络工作。
1.对本协会的各项活动进广泛宣传;
2.向校内外新闻媒体投稿,提高本协会的知名度;
3.负责与本校其它协会进行交流与合作;
4.负责与校外各兄弟院校相关协会进行信息交流;
5.为本协会基础建设及各项活动争取外部支持;
6.与校外新闻媒体及各知名企业建立长期友好关系。
第二十第:策划部,负责协会各项大型活动的策划,组织工作。
1.举办关于电脑设计讲座和会议,包括时间,地点的确定和通知等;
2.为各项设计竞赛提供相关服务,包括会场工作,接待工作等;
3.举行各种调研活动和交流座谈会,并及时向主管部门反馈。
第二一条:技术实践部,负责设计制定协会作品,收集整理会员作品。
1.本部门应每月制作定量作品,作品版权归作者所有,使用权归作者和协会共同所有;
2.向会员及爱好者收集设计作品;
3.主持开展业余培训,向会员介绍自己的学习心得及设计理念。
第二二条:财务部,负责管理协会财务支出和收入,受办公室监督,接受会长审查。
1. 协会经费的使用必须本着节省,效用的原则。
保证财务管理公开。
2. 收入直接进入社团账户。
建立内部会计制度,设立日常管理费用账簿。
采用月结算制度,凭有效凭证支付日常开支。
3. 月财务状况在例会上通报审查。
每学期末进行财务整理,报表在会议上公布。
第五章人员任免制度
第二三条:协会会长和副会长的产生,任命。
本协会会长和副会长一学年为一届,其任期不能超过两届。
候选人必须为委员会推荐人选。
新一届会长和副会长通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报社团管理联合会审批任命。
第二四条:协会其它干部的产生和免职。
协会干部可由委员会通过邀请和招聘两种方式选拔产生并报社管会审批任命,任期为一年为一届。
应以责任心,工作态度,积极性,创造性,口头表达能力,文字表达能力,人际交往能力,工作能力与专长等方面为依据。
其中,工作态度,责任心,工作能力是考察的重点。
协会干部因犯了重大错误,缺乏工作能力以及其他严重违犯本章程的行为,经委员会的讨论,可罢免其职务,并上报社团管理委员会予以注销。
第六章财务制度
第二六条:本协会经费的主要来源:
1.由学校相关部门拨款;
2.个人或团体捐赠或资助;
3.会员会费;
4.企业赞注;
第二七条:协会经费的主要用途:
1.协会的日常运行开支;
2.友好捐赠;
3.其他合理开支;
第二八条:资金使用的原则:
协会经费的使用必须本着节省,效用的原则。
保证财务管理公开。
第二九条:财务的管理部门:
协会的财务管理统一由协会财务部负责,受委员会监督,接受会长审查。
第三十条:收入支出管理:
收入直接进入社团账户。
建立内部会计制度,设立日常管理费用账簿。
采用月结算制度,凭有效凭证支付日常开支。
第三一条:财务监督管理:
月财务状况在例会上通报审查。
每学期末进行财务整理,报表在会员代表大会上公布,受会员监督。
第七章附则
第三二条: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生效;
第三三条:本章程解释权归宜春学院理工学院CAD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