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水泵制造设备监造实施细则
XX泵站项目设备监理细则

XX泵站项目监理细则XXXX水利水电设备监理中心2013年8月目录1.设备制造监理范围2. 设备制造监理的工作内容3.设备制造监理的方法和措施4. 设备制造质量控制点及见证方式5. 设备制造监理表格及使用说明设备制造监理细则1.设备制造监理范围1.1设备制造准备条件监理:制造商生产管理及技术条件、设备的分包与外协、设备的材料准备及元器件的采购等。
1.2设备制造零部件加工监理:设备制造过程中零部件加工及检测等。
1.3设备装配调试监理:设备组装、调试、出厂试验等。
1.4设备包装及库存监理:设备运输前包装及临时存放。
2.设备制造监理的工作内容2.1审核制造厂商的技术条件、设备制造项目组织及人员配置;2.2审核厂商的生产方案、生产进度计划、成本计划和质量管理体系;2.3协助业主组织设计单位和制造厂商与业主会审设备制造图纸及技术资料;2.4审查制造厂商的制造工艺;2.5检查设备制造所用材料和部件的规格、质量及检测报告;2.6检查设备制造阶段的加工机械、加工工艺、检测工具、生产流程等;2.7跟踪检查设备各主要部件和关键部件的生产过程,特别是对特殊过程进行监控。
2.8对零部件加工过程中出现的技术、工艺和质量等方面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2.9参与检验并验收设备成品零部件的技术指标、质量指标、尺寸规格及数量等,并对合格零部件的验收报告收签。
2.10检查水泵装配条件、工器具及设备装配的技术路线,跟踪设备的装配过程,对设备装配中的技术、工艺等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2.11检测设备的静态技术指标和试车运行的动态技术性能,参与设备出厂试验,并对合格设备的验收报告会签。
2.12,对设备起运前的包装条件及存放条件进行检查跟踪。
3.设备制造监理的方法和措施3.1设备制造过程的质量控制目标3.1.1原辅材料进厂质量控制目标:设备所用原辅材料的物理化学性能符合国家相关材料标准及设备工程设计文件的特殊要求。
3.1.2元器件及外购部件进厂质量控制目标:设备所用外购元器件及零部件的性能符合设备工程设计文件及国家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且不低于承包商投标书承诺的技术性能。
设备监造管理办法

目录一.总则 (1)二.设备监造、设备质量验检体系 (1)三.监造依据 (2)四.监造合同 (3)五.监造人员 (4)六.监造方式 (4)七.监造工作程序 (5)八.监造文件 (8)九.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审核。
(8)十.制造厂责任 (9)十一.附表:质量监造项目表 (10)表1:电站锅炉质量监造主要内容 (11)表2:(1)汽轮机主机质量监造主要内容 (16)表2:(2)汽轮机主要部套及辅属设备 (20)表3:发电机监造、检验和性能验收试验主要项目 (21)表4:配套辅机质量监造主要内容 (27)见证情况汇总表 (32)设备监造实施细则一.总则本着质量第一的原则,依据设备合同规定的标准及要求,客观公正地实施监造,及时准确地提供监造文件资料,全心全意地为华能沁北电厂一期工程服务。
监造目的是督促制造厂严格把好质量关,消除重大质量缺陷,防止一般常见性、多发性的质量问题,使产品制造质量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
按监造合同规定的项目和内容实施文件见证R(监造人员对制造厂提供的有关产品在投料前的原材料、元器件及进入下道工序前的检验检查、试验结果、资料进行核查并签署书面意见)、现场见证W(监造人员与制造人员共同在制造、试验、总装等过程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并对其检验或试验结果等文件签署书面意见)和停工待检H(制造厂在进行下一道工序前必须停工等待监造人员参加的检验或试验项目完成并签署书面意见),并对见证负责。
采用监造方与用户联合监造组织形式。
但质量监造并不代替制造厂的质量检验,制造厂对其产品的质量全面负责。
二.设备监造、设备质量验检体系为实现沁北电厂一期工程创精品工程,造一流电厂,争创“鲁班奖”,最终实现二高、一低的建设方针,把好制造的质量控制是极其重要的基础工作,实施设备制造全过程质量监造和检验。
2.1组织优秀的专业技术骨干人员,对汽轮机、发电机、锅炉、主变、主要辅机、压力容器等重要设备制定监造大纲、确定监造细则。
2.2除设备厂家对自身设备制造质量进行正常检查验收外,组建华能沁北项目建设部为主、沁北电厂专业人员和专家(聘有经验的厂家或从事安装工作的专业人员)联合组成的设备监造、设备质量检验体系。
泵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泵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1 抽样方法以随机抽样的方式在被抽样生产者、销售者的待销产品中抽取。
随机数一般可使用随机数表等方法产生。
每批次抽样数量2台,其中1台作为检验样品,1台作为备用样品。
2 检验依据表1 泵(潜水电泵)检验项目表2 泵(地面泵)检测项目执行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的产品,检验项目参照上述内容执行。
3 判定规则3.1依据标准GB 10395.8-2006 农林拖拉机和机械安全技术要求第8部分:排灌泵和泵机组GB 10396-2006 农林拖拉机和机械、草坪和园艺动力机械安全标志和危险图形总则GB 19762-2007 清水离心泵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GB 32029-2015 小型潜水电泵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32030-2015 井用潜水电泵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32031-2015 污水污物潜水电泵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T 13007-2011 离心泵效率GB/T 13006-2013 离心泵、混流泵和轴流泵汽蚀余量GB/T 16907-2014 离心泵技术条件(I类)GB/T 24674-2009 污水污物潜水电泵(适用于2021年11月1日前生产的产品)GB/T 24674-2021污水污物潜水电泵(适用于2021年11月1日及以后生产的产品)GB/T 25140-2010 无轴封回转动力泵技术条件(Ⅱ类)GB/T 25409-2010 小型潜水电泵GB/T 25411-2010 IB型单级离心泵GB/T 2816-2014 井用潜水泵GB/T 2818-2014 井用潜水异步电动机GB/T 5656-2008 离心泵技术条件(Ⅱ类)GB/T 5657-2013离心泵技术条件(Ⅲ类)GB/T 5662-2013 轴向吸入离心泵(1.6MPa)标记、性能和尺寸JB/T 6435-2013 轻、小型多级离心泵JB/T 6663-2018 轻小型单级离心泵JB/T 6878-2006 管道式离心泵JB/T 8645-2011 潜水螺杆泵JB/T 8857-2011 离心式潜污泵CJ/T 472-2015 潜水排污泵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3.2判定原则经检验,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所检项目未发现不合格;检验项目中任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
某公司设备监造实施细则

某公司设备监造实施细则一、总则设备监造是确保设备制造过程符合预期目标,保证设备质量的重要环节。
设备监造应遵循科学、公正、客观、严谨的原则,严格执行相关法规和标准,确保设备的制造质量达到规定要求。
二、定义设备监造是指在设备制造过程中,由授权的监造机构对设备的质量、进度和成本等方面进行全面的监督和检查,以确保设备满足相关规定和标准。
三、签订监造合同设备监造单位应与委彳毛单位签订设备监造合同,明确设备监造的具体内容、监造方式、监造期限、合同价格等。
设备监造合同应由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合同章。
四、设备监造前准备1.设备监造单位应制定设备监造计划,包括监造程序、控制要点、人员配备、进度安排等。
2、设备监造单位应熟悉设备制造图纸、技术规范和相关标准,了解设备的制造过程和关键环节。
3、设备监造单位应配备必要的检测工具和设备,如测量仪器、i式验装置等。
4、设备监造单位应建立完善的文件管理体系,确保设备制造过程中相关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
五、制造厂质量管理体系审核1.设备监造单位应审核制造厂的质量管理体系,包括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等,确保其符合相关标准和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2、设备监造单位应检查制造厂的检验和试验记录,确认其真实性和完整性。
3、设备监造单位应关注制造厂的纠正和预防措施,确保其有效性和及时性。
六、原材料、外购件和外协件监理1、设备监造单位应核对制造厂所采购的原材料、外购件和外协件是否符合设备制造图纸和技术规范要求。
2、设备监造单位应检查原材料、外购件和外协件的质量证明文件是否齐全、有效,确认其符合相关标准和质量要求。
3、设备监造单位应抽查外购件和外协件的加工过程和质量,确保其符合设备制造要求。
七、关键零部件加工过程监理1.设备监造单位应关注关键零部件的加工过程,包括下料、成型、焊接、机加工等,确保其符合设备制造图纸和技术规范要求。
2、设备监造单位应检查关键零部件的工艺流程和质量控制措施,确认其有效性和可靠性。
工程监理泵站机电设备安装监理实施细则

地址:1.0总则1.1编制依据1 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规范》(SL288-2003);2 《XX县2012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招标文件》;3 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的施工承建合同(以下简称“合同文件”);4 本工程设计文件、图纸等;5 《XX县2012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监理规划》;1.2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XX县2012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机电设备安装工程。
1.3执行的标准和规程、规范名称1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规范》(SL288-2003);2 《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SDJ249-88);3《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4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表填表说明与示例(试行)》5《泵站安装及验收规范》(SL317-2004);2.0开工申请控制机电设备安装前,施工单位应按有关施工技术规范或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检测计划中规定的数量和批量进行检验,同时,将该设备的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试验报告等资料于开工前14天报送监理部审查认可。
3.0专项技术要求1 承包人应按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进行验收。
设备应有出厂检验记录和合格证书。
设备到货后由发包人通知承包人并由发包人组织有关单位按《工程量清单》进行开箱、清点及检查,并作出记录。
全部文件记录由承包人妥为保管,竣工时一并交发包人。
2 承包人应按照设计单位、制造厂已经审批的安装图纸及有关技术文件进行安装调试,安装工艺及质量标准应达到规范要求:3 设备安装中所需的安装、吊运用锚件由承包人设计、制造、埋设。
如需其它承包人埋设,应在混凝土浇筑前20天,由发包人委托其它承包人施工,全部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3.1 设备缺陷处理当设备到货由于制造原因存在缺陷(除非制造厂才能处理的)时应由制造厂家进行处理,厂家不能按时处理并且承包单位能处理时才由承包人处理,承包人进行处理应事先通知制造厂家。
泵站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泵站工程监理实施细则4.1.监理依据:本工程监理合同、施工合同、招投标文件以及国家相关法律和规范。
4.2.本工程适用标准规范:本工程适用的标准规范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管理规范》等相关标准规范。
第五章:施工质量控制5.1.监理质量目标: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和规范的要求,达到设计要求和合同要求。
5.2.质量控制计划:监理质量控制计划包括但不限于对土建、电气、安装、给排水等工程的质量控制要求和控制措施,以及对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和风险的预测和控制措施。
5.3.排水工程质量控制要点:排水工程质量控制要点包括但不限于对污水泵站、污水管道、排水管道等工程的质量控制要求和控制措施,确保排水系统的安全和稳定运行。
5.4.泵房及附房工程控制要点:泵房及附房工程控制要点包括但不限于对泵房、管理用房等建筑物的质量控制要求和控制措施,确保建筑物的安全和稳定。
5.5.电气工程控制要点:电气工程控制要点包括但不限于对电气设备、电气线路等工程的质量控制要求和控制措施,确保电气系统的安全和稳定运行。
5.6.设备安装工程控制要点:设备安装工程控制要点包括但不限于对设备的质量控制要求和控制措施,确保设备的安全和稳定运行。
第六章:进度控制6.1.监理进度目标:确保工程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
6.2.进度控制计划:监理进度控制计划包括但不限于对工程进度计划的审核和监督,以及对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进度问题和风险的预测和控制措施。
第七章:投资控制7.1.监理投资目标:确保工程投资控制在合同规定的范围内,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
7.2.投资控制计划:监理投资控制计划包括但不限于对工程投资计划的审核和监督,以及对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投资问题和风险的预测和控制措施。
第八章:信息管理8.1.监理信息目标:确保工程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和完整性,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
供水工程泵站机电设备安装监理细则

供水工程泵站机电设备安装监理细则供水工程泵站机电设备安装监理细则提要:机电监理人员应让安装工程的进展有一个合理的节奏,不得过慢与过快,工序在进行中不得中途搁置与停顿供水工程泵站机电设备安装监理细则一、机电监理的工作目标和依据为了保证机电设备安装在内在质量与外观质量都能达到设计与规范的要求,为总包和业主单位提供合格产品,是机电监理控制的最终工作目标。
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与工程相关的合同、协议、设计图纸、设计说明书、机电设备的技术文件,各种有关的技术标准、规范、要求是机电监理工作重要与主要依据。
二、机电监理人员的工程行为规范机电监理人员首先要了解设计图纸及其它有关技术文件、规范,其次是对重要与主要设备的技术要求要详细了解。
机电监理人员应认真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及各种技术方案,对其不符合工程实际的内容应进行完善、补充和修正。
机电监理人员必须工作勤勉,深入务实,做到腿勤、眼勤、手勤,要多跑、多看、多问,经常深入安装施工现场,旁站观察,对施工单位不合适的工程行为要及时制止,严把质量关。
机电监理人员对施工单位的现场工程行为的约束形式为口关指示、书面指示、责令停工、返工。
即对不符合工程质量要求的工程部位,先提出现场口关指示,责令其整改,三次未见行动,则下达书面指示,在书面指示规定的时间内未整改,则责令停工。
机电监理人员应认真作好监理日记,对重要的工程问题应作好专项记录,内容要力求真实。
机电监理人员应认真作好工程进度月报及其它按规定要做好工程报表。
机电监理人员应认真审查施工单位安装测试记录和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
机电监理人员应严格按照监理程序办事,工程事务处理应严格局限在相应的监理权限之内,特别是涉及到工程计量与工程拔款的事项应总监的安排下进行。
机电监理人员在协调工程事务的过程中,应进行广泛的纵向与横向沟通,避免早下结论。
三、机电监理工作对施工单位的要求施工单位必须备齐合同规定的人员与设备在指定的日期内进场。
设备监造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目录一.总则1二.设备监造、设备质量验检体系1三.监造依据2四.监造合同3五.监造人员4六.监造方式4七.监造工作程序5八.监造文件7九.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审核.8十.制造厂责任9十一.附表:质量监造项目表10表1:电站锅炉质量监造主要内容10表2:(1)汽轮机主机质量监造主要内容16表2:(2)汽轮机主要部套及辅属设备19表3:发电机监造、检验和性能验收试验主要项目20表4:配套辅机质量监造主要内容26见证情况汇总表32设备监造实施细则一.总则本着质量第一的原则,依据设备合同规定的标准及要求,客观公正地实施监造,及时准确地提供监造文件资料,全心全意地为华能沁北电厂一期工程服务.监造目的是督促制造厂严格把好质量关,消除重大质量缺陷,防止一般常见性、多发性的质量问题,使产品制造质量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按监造合同规定的项目和内容实施文件见证R(监造人员对制造厂提供的有关产品在投料前的原材料、元器件及进入下道工序前的检验检查、试验结果、资料进行核查并签署书面意见)、现场见证W(监造人员与制造人员共同在制造、试验、总装等过程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并对其检验或试验结果等文件签署书面意见)和停工待检H(制造厂在进行下一道工序前必须停工等待监造人员参加的检验或试验项目完成并签署书面意见),并对见证负责.采用监造方与用户联合监造组织形式.但质量监造并不代替制造厂的质量检验,制造厂对其产品的质量全面负责.二.设备监造、设备质量验检体系为实现沁北电厂一期工程创精品工程,造一流电厂,争创“鲁班奖”,最终实现二高、一低的建设方针,把好制造的质量控制是极其重要的基础工作,实施设备制造全过程质量监造和检验.2.1组织优秀的专业技术骨干人员,对汽轮机、发电机、锅炉、主变、主要辅机、压力容器等重要设备制定监造大纲、确定监造细则.2.2除设备厂家对自身设备制造质量进行正常检查验收外,组建华能沁北项目建设部为主、沁北电厂专业人员和专家(聘有经验的厂家或从事安装工作的专业人员)联合组成的设备监造、设备质量检验体系.2.3华能沁北项目建设部牵头、沁北电厂和专家组成的联合监造组,实行专业验检制的验检程序,实施设备制造全过程的质量监造和检验,对设备制造质量负责,最终厂家全权负责检查控制已检、未检到的设备制造质量.2.4华能沁北项目建设部对设备监造组检验内容明确,专业人员职责明确,奖惩明确.三.监造依据3.1原电力工业部、机械工业部电办[1995]37号文“关于印发《大型电力设备监造暂行规定》、《驻大型电力设备制造厂总代表组工作条件》的通知”.3.2供需双方签定的设备合同,包括技术协议及具有法律效力的来往文件、书信、函电等.3.3产品的标准按供需双方签定的设备合同规定执行.合同中无规定或不明确、不完整之处,经供需双方协商一致,按下列原则处理:3.1在按引进技术标准设计制造的同时,还必须满足最新版的中国国家标准和相关行业标准规范;3.3.2在按引进技术标准设计制造的同时,还必须满足中国安全、环保及其它方面最新版的国家强制性标准和规程(规定);3.3.3按国家标准;3.3.4国家标准无规定的,按行业标准;3.3.5国家和行业标准无规定的,按企业标准;3.3.6在上述标准发生矛盾的情况下,以高标准为准.四.监造合同4.1监造合同由沁北项目建设部与监造组签订4.2监造合同中监造组责任4.2.1根据监造合同规定,监造组会同沁北项目建设部和制造厂签订产品“质量监造项目表”.监造合同中“质量监造项目表”以三方确认的内容为准.4.2.2对制造厂与合同产品有关的质量保证能力进行审核.4.2.3根据产品“质量监造项目表”的内容,认真履行文件见证,对制造厂的外购、外协件的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4.2.4根据产品“质量监造项目表”的内容,认真参加现场见证,并履行签证手续.4.2.5根据产品“质量监造项目表”的内容,认真参加停工待检,并履行签证手续.4.2.6 在监造过程中,监造人员如发现一般缺陷或质量问题,应督促制造厂及时纠正解决,并做好记录.若遇到较大质量问题或对安装进度有影响的质量问题,应在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沁北项目建设部.对重大质量问题应迅速报告沁北项目建设部,并提出对重大质量问题的处理意见供沁北项目建设部决策.如在解决质量问题中与制造厂发生争议时,应协助沁北项目建设部按有关规定报主管部门仲裁.4.2.7每半个月以书面形式向沁北项目建设部通报监造工作情况,反映产品的制造质量情况.如遇较大质量问题,应随时通报.4.2.8监造见证工作结束后,30天内向沁北项目建设部提交监造工作总结.五.监造人员5.1监造人员基本条件5.1.1 监造人员应具备本专业的丰富经验,并熟悉有关标准.5.1.2 监造人员应从事监造工作5年以上或从事该产品制造工艺、质检方面工作5年以上者.5.1.3监造人员应有高度的责任感和善于协调处理问题的能力.5.2监造人员应经沁北项目建设部同意方可担任监造工作.六.监造方式6.1监造组对制造厂生产的监造产品所需的一系列管理上及技术上的程序文件、各种原始记录以及必要的硬件条件进行审查.6.2参加或了解制造厂有关监造产品的各种计划会、协调会、座谈会等,熟悉产品生产工艺过程及其质量控制、了解生产进度及有关问题的协调和处理情况,以便全面掌握该产品的生产情况,确定监造工作的重点.6.3巡检:监造人员应深入各车间,了解加工人员执行工艺规程情况、工序质量状况、各种程序文件的贯彻情况、零部件的加工及组装试验状况、不合格品的处置以及油漆、标识、包装发运情况.6.4监检:监造人员随同制造厂检验人员参加对部件的质量检验工作,以便及时发现其中的问题,同时对检验工作进行监督.6.5抽检:对厂方提供的合格产品及部件,按有关规定进行抽查.6.6见证工作:投料前应完成好原材质理化分析的文件见证;在试验、检验、总装现场见证及前后的文件见证.七.监造工作程序7.1根据用户的委托,监造组与沁北项目建设部签订设备质量监造合同.并由沁北项目建设部将该设备的订货合同和技术协议等合同附件两套交给监造组.7.2在监造合同生效后,沁北项目建设部在5个工作日内,将“设备监造委托通知书”发至有关制造厂,并抄送监造组.7.3监造组接到“设备监造委托通知书”后10个工作日内与沁北项目建设部共同完成组建驻厂监造组.监造人员的组成应通知制造厂.7.4根据设备合同和设备质量监造合同的有关规定,监造组或会同沁北项目建设部与制造厂最后确认“质量监造项目表”内容.7.5通过查阅制造厂提供的资料与现场考察方法,对产品质量保证能力进行审核.7.6在该产品投料前,对用于该产品的原材料、元器件,进行监督、检查,并完成原材质理化分析的文件见证.7.6.1进货物资、材料质量合格证书、制造厂验收记录,识别标志及贮存情况.7.6.2代用物资、材料经设计部门或需方确认的文件及质量合格证书.7.6.3对无法确认其牌号和性能的物资、材料所进行的理、化试验鉴定报告.7.6.4对因保管不善导致变质、受损、腐蚀、污染而影响性能的物资的处理情况.7.7对生产工艺准备及工序质量的监督.7.7.1检查制造厂对产品制造过程的质量控制的统筹规划和安排及制造工艺总体方案或工艺质量控制计划.7.7.2检查制造厂对重要生产工序的实际质量保证能力进行的验证,验证内容包括材料、产品、操作技术及计算机系统与软件程序.7.7.3检查主要部件工序控制点设置情况及有关程序文件执行情况.7.7.4检查对质量起主要作用的辅助材料、辅助设施和生产环境的控制情况.7.7.5检查特殊工序的检查频次、验证情况、产品精度、操作技能及特殊环境要求等因素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具有评定认可记录.7.8对制造厂产品检验、试验的监督.7.8.1监督、检查从进货检验、工序检验到成品检验的有关检验点设置及检验方法的应用是否合理,数据与记录是否准确可靠,能否有效地制止不合格产品出厂.7.8.2监督、检查测试器具和设备是否处在受控状态、正确和有效.7.8.3监督、检查对检测、计量器具的管理规定是否执行.7.8.4监督产品零部件的检验和部件、总装试验,检查有关测试数据和试验记录.7.8.5监督检查对不合格品的管理.7.9对制造厂产品包装、运输和贮存的了解.7.9.1了解包装技术与方法,包装材料与要求应符合商务条款的规定.7.9.2检查随产品包装发运的技术文件和资料是否齐全.7.9.3包装箱表面发运文字内容及标志是否符合商务规定.7.9.4了解产品运输方式、运输条件和注意事项,应满足合同要求.7.9.5了解产品的贮存场所、贮存条件、贮存期限应符合有关贮存文件的要求.7.10对生产质量记录的检查和分析.7.10.1按照设备合同规定的技术条款和技术标准对制造厂的产品质量记录进行检查和分析,以验证产品质量是否满足规定的要求.10.2须检查分析的产品质量记录,一般应包括以下项目:a.设计更改记录b.工艺更改记录c.工序质量控制记录d.测试产品检定及核准数据记录e.质量检验记录(包括进货、工序、成品的质量检验记录)f.不合格品处理记录g.部件或产品性能试验记录7.11监造工作总结监造见证工作结束后40个日历日内,监造组做好监造工作总结(含见证资料的汇总)并交用户.八.监造文件1产品“质量监造项目表”在设备投料前,由监造组组织或会同沁北项目建设部与制造厂代表协商确认产品“质量监造项目表”.8.2监造工作简报监造人员通过监造组每半个月向沁北项目建设部通报监造产品质量状况和进度情况.特殊情况或重大问题随时通报.8.3监造通知单监造通知单是监造人员对产品质量或对其质量有明显影响的问题向制造厂提出的书面意见.一式二份,制造厂和监造组各存一份,特殊情况或重大问题要抄报沁北项目建设部.8.4产品质量见证表凡是监造项目中规定的现场见证、文件见证及停工待检,均须按项目内容填写见证表.见证内容应包括:材质、零部件、部件或整机的性能测试、装配检测及其他见证内容.见证表由监造人员、制造厂代表及沁北项目建设部代表共同签字生效.8.5传真、电报凡是与监造工作有关的传真、电报及相应的文字记录等均应汇总存档.九.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审核.9.1适用于监造人员对制造厂产品质量保证能力的审核,不适用于对企业进行的质量体系审查.9.2审核方法可采用:9.2.1与制造厂领导及有关部门召开联席会议了解情况.9.2.2深入科室及车间进行调查.9.2.3查阅有关文件资料档案、原始记录及证明.9.2.4实物考察及抽查.9.3下列情况可以免审9.3.1已取得质量体系认证的有效性.9.3.2对已取得该项产品生产许可证(如果国家对该产品实行生产许可证管理)的有效性.9.4审核主要内容.质量管理机构、质量检验状况、设备能力、计量测试状况、设计图纸、生产工艺、各类人员素质及培训状况、产品标识、包装和交付程序、各种质量记录.9.5对质量保证体系不健全的制造厂,监造组应采取一些必要的措施加强对其产品进行监造.十.制造厂责任10.1制造厂要树立质量第一,用户至上的精神,认真加强产品质量保证体系的管理,确保产品质量.10.2制造厂应明确项目经理和质量负责部门,并指定专人负责与监造人员的联系,以便协商处理有关监造工作及产品质量问题.10.3制造厂应向监造人员介绍产品的生产计划、加工工艺、检验方法、质量保证体系和措施,以及设计和工艺更改等方面的情况.并向监造人员提供或借阅下列技术资料和质量记录.10.3.1设备合同、技术条款、图纸及技术文件.10.3.2有关产品检验的企业标准(包括查阅引进技术标准).10.3.3有关产品的各种生产计划及生产进度报告.10.3.4产品原材料质量证明书及生产厂对原材料的复检报告.10.3.5焊接等特殊工序的工艺评定报告,合格焊工的合格证.10.3.6无损探伤检验报告及有关资料,探伤操作取证人员的合格证.10.3.7零部件加工精度的检验报告.10.3.8工件热处理检验报告.10.3.9产品装配检测及性能检测、试验报告.10.3.10发运计划及发运清单.10.3.11根据监造工作需要监造人员要求提供的其他需要验证的质量记录和报告.10.4制造厂在进行需要现场见证、停工待检的检验、测试、试验和总装试验时,应提前十天通知监造人员并履行相应的监造见证手续.10.5制造厂为监造人员提供住宿、通讯、交通、办公等方便条件.十一.附表:质量监造项目表附表:质量监造项目表(以监造组、沁北项目建设部和制造厂三方确认的项目为准)表1:电站锅炉质量监造主要内容表2:(1)汽轮机主机质量监造主要内容表2:(2)汽轮机主要部套及辅属设备表3:发电机监造、检验和性能验收试验主要项目见证情况汇总表注:凡是监造项目的文件和现场见证,均须按项目填写此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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⑽ 当所采用的各项标准与合同文件中所规定的常数不一致时,以合同文 件为准。
2.
Q/320201AJ005-1997
大型轴流泵清水泵
GB3216-1989
离心泵、混流泵、轴流泵和漩涡泵试验方法
GB/T520265-97
泵站设计规范
2.
1600mm
250r/mi n
3.70m
1.00m
4.70m
设计净扬程3.70m时,流量10.0m/s
710KW
3.
⑴内容
根据大套三站工程建设监理招标文件的要求,设备监造内容为泵站主水泵 的监造。
⑵目标
在卖方设备制造和工厂试验期间,设备监造工程师依据合同规定的技术标
准和规范,对其设备、材料、工艺进行检查检验,对车间设备组装和工厂试 验的监督、见证和验收,使产品达到发包人规定的质量要求,从而保障买方 获得满足要求并能按期交货的优质产品。
通榆河北延送水工程大套三站
主水泵制造设备监造
实施细则
(合同编号:TYHBY-JZWSG-DTSZ-01)
江苏省苏水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通榆河北延送水工程大套三站工程监理处
2008年07月
文件编号:
DTSZ-JLXZ-14
文件名称:
通榆河北延送水工程大套三站
主水泵制造设备监造实施细则
编写:
校核:
批准:
⑸ 发包人与供货方双方签订的全部合同文件及双方之间具有法律效力的 来往文件、书信、函电等,经批准的产品加工图纸和修改通知单;
⑹ 发包人与监理人签订的委托监理合同;
⑺ 合同文件中规定采用的国际标准、国外先进标准或其他有关标准;
⑻ 合同文件中未明确规定的产品标准,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执行,如 无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则按制造厂的企业标准执行。当制造厂企业标准高 于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时,以企业标准为准;
二、设备监造的主要依据和引用标准
1.
⑴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⑵ 国家质量监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检验检疫总局、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国家经济贸易委
员会《设备监理管理暂行办法》 ;
⑶ 水利部《水利工程设备制造监理规定》和《水利工程设备制造监理单 位和监理人员资格管理办法》 ;
⑷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规范》 ;
日期:
日期:
日期:
年月日
年月日
年月日
—、总 贝U1
1.设备监造产品概况1
2.水泵技术参数1
3.设备监造的内容目标2
4.设备监造的工作方法2
二、 设备监造的主要依据和引用标准2
1.主要依据2
2.引用标准3
三、质量控制措施6
1.质量控制措施6
2.主要技术要求与质量标准8
四、主水泵的监造重点1.3.
1.主水泵叶片的加工过程13
GB/T13008-1991
混流泵、轴流泵技术条件
GB/T10969-1996
水轮机流通部件技术条件
JB/T5413-1994
混流泵、轴流泵开式叶片验收技术条件
2.叶轮外壳的加工1.3
3.泵体部件预装配1.1
五、制造和供货进度11
六、联络与协调15
七、应提交的资料1.3.
1.主要图纸13
2.详细设备清单
1..7..
3.出厂试验资料
1..7..
主水泵制造设备监造实施细则
一、总 则
1.
江苏省通榆河北延送水工程大套三站位于江苏省滨海县,为U等大(2)型工
程,设计流量50m3/s,设计扬程3.7m工程采用肘形进水流道、虹吸式出水流道, 真空破坏阀断流。全站装有5台立式半调节轴流泵,配套5台立式同步电动机, 单机功率710kW,总装机容量3550KW,电压等级10kV,额定转速250r/min。水 泵与电机刚性联接。
4.
⑴建立设备制造厂质量保证体系及质量控制体系,坚持以设备制造厂的 自控自检为基础,制造厂“自控”与监理监控相结合。
⑵ 监造的监控,采用预防控制、过程监督、重点检查的方法,文件见证、 现场旁站以及验证检测相结合,以现场旁站监控为主。
⑶ 在以质量控制为主,对制造供货进度和合同费用、造价进行有效控制。
⑷监造工作实行以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组织配备满足本工程监造需要 的专业监造工程师实施监造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