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心理咨询规章制度1篇1篇
学校心理健康辅导制度

学校心理健康辅导制度学校心理健康辅导制度篇11.以加强学生的心理素养为目的,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帮忙学生解除心理困扰,加强心理适应本领,努力开发个人潜能,促进学生全面成长。
2.团体心理辅导对象为我校在校学生,对在校学生供应免费团体辅导。
3.团体辅导时间由辅导老师确定,全体成员要定时参加。
4.全体成员应乐观搭配辅导老师工作,维持辅导室内正常秩序,禁止高声喧哗、说笑、打闹、讲脏话、粗话。
5.定时参加每次团体辅导,不迟到、不早退、不缺席。
如有事需提前请假。
6.参加团体活动时,注意力集中,不做其它无关的事情。
7.严格遵从保密原则,敬重每位成员的隐私,不得把在团体活动中了解到的信息外传。
学校心理健康辅导制度篇2心理健康教育是提高学生心理素养的需要,是实施素养教育的紧要内容。
学生正处在身心发展的紧要时期,当今独生子女特有的心理特点,面对更严峻的形势。
因此,在学校开展心理健康教育,不仅是学生健康成长的需要,也是推动素养教育的必定要求。
结合本校实际,特订立相关制度如下:1、认真贯彻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精神,加强对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把心理健康教育的内容结合实际渗透到德育工作中去。
2、加强心理健康教育的师资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
渐渐建立在校长领导下,以专兼职心理辅导员和班主任为骨干,全体老师共同参加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体制。
加强对师资队伍的理论和实践本领的培训,提高心理健康教育队伍的素养。
3、立足校本特色教育,坚持防备为主,遵从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加强心理健康教育的科学性与实效性。
4、面向全体学生,开展普遍性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将心理健康教育乐观有效的渗透到学科教育中。
开设心理健康教育主题活动课或专题讲座,普及心理健康科学常识,帮忙学生掌握一般的心理保健知识,培养良好的心理素养。
5、关注个别差别,依据不同学生的不同需要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和辅导,提高他们的心理健康水平。
开展个别咨询与辅导,健全心理咨询室(或心理辅导室),设立心理健康预约信箱和网上咨询,对学生在学习和生活中显现的问题予以直接的引导,排解心理困扰,并对有关的心理行为问题进行诊断、娇治的有效途径。
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规章制度

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规章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提高学生心理素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基本建设标准(试行)》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学生,旨在通过心理健康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心理素质,提高学生适应社会的能力,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第三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二)以人为本,尊重学生。
(三)科学规范,专业指导。
(四)家校合作,社会支持。
第四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应坚持以下工作方针:(一)普及心理健康知识,提高学生心理素质。
(二)开展心理咨询与辅导,帮助学生解决心理问题。
(三)加强心理危机干预,保障学生生命安全。
(四)培养学生自我心理调适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二、组织与管理第五条学校成立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规划、指导、协调和监督。
第六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包括心理健康教育课程的开设、心理咨询与辅导的实施、心理危机干预等。
第七条各学院(部)设立心理健康教育辅导员,负责本院(部)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包括心理健康教育活动的组织、心理咨询与辅导的开展等。
第八条学校设立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为全校学生提供心理咨询与辅导服务,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研究与培训,提高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水平。
第九条学校与家庭、社会合作,共同推进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建立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心理健康教育体系。
三、心理健康教育内容与形式第十条心理健康教育内容主要包括:心理健康基础知识、心理调适方法、心理疾病防治、心理素质培养等。
第十一条心理健康教育形式包括:课堂教学、专题讲座、心理辅导、团体活动、心理咨询、网络教育等。
第十二条学校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程,确保学生在校期间接受系统、全面的心理健康教育。
第十三条学校定期举办心理健康专题讲座,提高学生对心理健康重要性的认识,普及心理健康知识。
中小学校心理咨询室制度模版(四篇)

中小学校心理咨询室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更好地满足中小学生心理健康需求,推动校园心理教育发展,建立中小学心理咨询室制度,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中小学心理咨询室的设立是为了提供心理咨询、心理教育和心理支持等服务,促进学生心理健康成长,改善学生学习和生活问题,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学业成绩。
第三条中小学心理咨询室依托学校现有资源,加强家校合作,形成学校、家庭和社会的共同努力,共同关注和参与学生成长教育的良好氛围。
第四条中小学心理咨询室的工作由心理咨询师负责,心理咨询师应具有专业心理咨询师资格证书,具备相关工作经验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第五条学校应当保证中小学心理咨询室的人员配置和资源保障,提供心理咨询师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培训机会。
第六条中小学心理咨询室应当保证心理咨询的秘密性和绝对保密,保护学生的个人隐私。
第七条中小学心理咨询室应当及时向教育局、学校领导和学生家长报告工作情况。
第八条中小学心理咨询室工作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不得进行超出职责范围的行为。
第二章中小学心理咨询室的职责第九条中小学心理咨询室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一、提供心理咨询服务。
对学生的心理问题进行咨询、解答,帮助学生解决心理困扰,提升心理素质。
二、开展心理教育活动。
组织开展各类心理教育活动,如心理讲座、心理训练等,提高学生的心理健康水平。
三、进行心理评估和咨询辅导。
对学生进行心理评估,根据评估结果提供相应的咨询和辅导服务。
四、参与学校课程开发与评价。
与教师合作,参与学校课程的心理配套开发,对学生学习情况进行评价和反馈。
五、制定心理健康教育计划。
制定学校的心理健康教育计划,开展相关的实施工作。
六、参与学生学业指导。
参与学生学业指导,提供学习方法和策略的指导,帮助学生提高学习成绩和学习能力。
第十条中小学心理咨询室可以根据学生的需要,适当开展心理疏导、心理干预、心理治疗等服务,但必须经过学生家长同意。
第十一条中小学心理咨询室应当定期向学校领导和教师进行工作汇报,及时反馈工作情况和建议。
校园心理咨询规章制度

校园心理咨询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校园心理健康工作,提高师生心理素质,促进全校师生的身心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校园心理咨询是指学校为全体师生提供的心理健康服务,包括心理咨询、心理测量、心理辅导、心理治疗等多种形式。
第三条校园心理咨询工作的宗旨是促进全体师生的身心健康发展,提高心理素质,预防和解决心理问题,促进学生全面成长。
第四条学校设立心理咨询中心,专门开展校园心理咨询工作。
心理咨询中心应当配备具有心理学专业背景、具有心理咨询相关资格证书的专业人员。
第五条心理咨询中心应当定期进行心理咨询相关工作的培训,提升专业水平,提高服务质量。
第六条学校应当加强对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提高学生心理知识与心理调适能力,提高学生的心理健康水平。
第七条学校应当定期开展心理健康宣传教育活动,促进师生全面了解心理健康知识,树立正确健康的心态。
第八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心理危机干预机制,及时有效地处理各类心理危机事件,保障师生心理健康。
第二章心理咨询服务范围第九条校园心理咨询服务对象包括全校师生及其他相关人员。
第十条校园心理咨询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心理咨询、心理测量、心理辅导、心理治疗等多项服务。
第十一条校园心理咨询服务主要以个人心理辅导为主,也可根据需要组织心理讲座、心理测试等活动。
第十二条学校应当建立完善的心理咨询服务流程,规范心理咨询服务的程序与要求。
第三章心理咨询师工作规范第十三条心理咨询师应当本着专业道德,恪守职业操守,保护学生个人隐私,维护学生合法权益。
第十四条心理咨询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个性特点,倾听学生诉说,帮助学生解决心理问题。
第十五条心理咨询师需经过专业培训,熟悉相关心理学理论与技术,具有心理咨询相关资格证书。
第十六条心理咨询师应当持续学习,提升专业技能,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第十七条心理咨询师应当建立个人心理档案,保护学生个人信息安全。
第四章心理咨询服务流程第十八条学生可通过心理咨询中心预约或直接前往心理咨询中心进行心理咨询。
心理咨询室规章制度

心理咨询室规章制度心理咨询室规章制度1一、保密性原则咨询人员保守来访者的内心秘密,妥善保管来往信件、测试资料等材料。
如因工作需要不得不引用咨询事例时,应对材料进行适当处理,不得公开来访者的真实姓名、单位或住址。
二、理解支持原则咨询人员对来访者的语言、行动和情绪等要充分理解,不得以道德的眼光批判对错,要帮助来访者分析原因并寻找出路。
三、积极心态培养原则咨询人员的主要目的是帮助来访者分析问题的所在,培养来访者积极的心态,树立自信心,让来访者的心理得到成长,自己找出解决问题的方法。
四、时间限定的原则心理咨询必须遵守一定的时间限制。
咨询时间一般规定为每次50分钟左右(初次受理时咨询可以适当延长),原则上不能随意延长咨询时间或间隔。
五、“来者不拒、去者不追”的原则原则上讲,到心理咨询室求询的来访者必须出于完全自愿,这是确立咨访关系的先决条件。
没有咨询愿望和要求的人,咨询者不会去主动找他(她)并为其心理咨询,只有自己感到心理不适,为此而烦恼并愿意找咨询人员诉说烦恼以寻求咨询者的心理援助,才能够获得问题的解决。
心理咨询室的大门向任何人都是永远敞开的。
六、感情限定的原则咨访关系的确立和咨询工作的顺利开展的关键,是咨询者和来访者心理的沟通和接近。
但这也是有限度的。
来自来访者的劝诱和要求,即便是好意的,在终止咨询之前也是应该予以拒绝的。
个人间接触过密的话,不仅容易使来访者过于了解咨询者内心世界和私生活,阻碍来访者的自我表现,也容易使咨询者该说的不能说,从而失去客观公正地判断事物的能力。
心理咨询室规章制度2(1)坦诚地向咨询老师表露自己。
不必掩饰或伪装。
另外,为了方便后续的跟踪咨询服务,需要把来访者的真实姓名、所在系、专业、班级、联系方式、一定的家庭和求学背景登记在案,这些个人资料只用于心理咨询中的管理,不会透漏给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
来访者应把自己个人的限制、内心真正的困惑或咨询过程中产生的问题、感受都及时地与咨询老师沟通,以便更快更好地达到咨询效果。
小学心理咨询室规章制度范本

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校心理咨询室的管理,提高心理健康教育水平,促进学生的身心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心理咨询室及其工作人员。
第三条心理咨询室应遵循以下原则:1. 以学生为中心,尊重学生的人格尊严和隐私权;2. 保密原则,对学生的咨询内容严格保密;3. 专业原则,心理咨询室工作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4. 发展原则,不断更新心理咨询方法,提高服务质量。
二、心理咨询室职责第四条心理咨询室负责以下工作:1. 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提高学生的心理健康意识;2. 对学生进行心理评估,了解学生的心理状况;3. 为学生提供心理咨询,帮助学生解决心理问题;4. 对学生进行心理辅导,促进学生心理健康发展;5. 参与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活动,为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提供支持。
三、心理咨询员职责第五条心理咨询员应具备以下职责:1. 热爱心理咨询工作,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2.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规范;3. 热情、耐心、真诚地对待每一位来访者;4. 严格遵守保密原则,对来访者的个人信息和咨询内容严格保密;5. 定期参加专业培训,提高自身专业水平。
四、来访者须知第六条来访者应遵守以下规定:1. 自愿参加心理咨询,不得强迫他人参加;2. 诚实、真实地反映自己的心理状况;3. 遵守心理咨询室的规章制度,尊重心理咨询员;4. 积极配合心理咨询员的工作,完成咨询任务;5. 不得泄露心理咨询室的秘密。
五、心理咨询室管理第七条心理咨询室应保持整洁、安静、舒适,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咨询环境。
第八条心理咨询室工作人员应定期对咨询室进行清洁、消毒,确保卫生。
第九条心理咨询室工作人员应妥善保管咨询档案,不得随意泄露。
第十条心理咨询室工作人员应定期进行工作总结,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六、附则第十一条本制度由心理咨询室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注:本范本仅供参考,具体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学校心理辅导伦理规章制度

学校心理辅导伦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心理辅导工作,规范心理辅导师的职业行为,维护学生的权益,提高学校心理辅导的服务质量,特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学校内从事心理辅导工作的全部人员,包括心理辅导师、心理咨询师等。
第三条学校心理辅导工作的目标是帮助学生解决心理问题,促进他们的身心健康发展,提升综合素质。
第四条学校心理辅导工作应遵循公正、客观、保密、尊重学生自愿的原则,不得强迫或误导学生接受服务。
第五条学校应当为心理辅导工作提供必要的场所、设备和人员,并配备专业的心理咨询师和心理辅导师。
第六条学校心理辅导工作应当与学校其他服务形成有机整合,体现心理与教育之间的密切关系。
第七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的心理辅导工作体系,营造和谐、包容的心理氛围,使学生愿意主动寻求心理帮助。
第八条本规章由学校心理辅导中心负责具体实施,并不定期进行评估和更新。
第二章心理辅导师的权利和义务第九条心理辅导师应当具备专业的心理咨询知识和技能,不断提升自己的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
第十条心理辅导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尊严和隐私权,严格保守学生的隐私信息,除非有合法授权或法律规定外,不得泄露学生的个人信息。
第十一条心理辅导师应当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保持专业的操守和同理心,在帮助学生解决心理问题的过程中,不能利用职权谋取私利或侵犯学生的权益。
第十二条心理辅导师应当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准则,不得从事影响心理辅导工作正常进行的行为。
第十三条心理辅导师应当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相关培训和学习活动,不断提高自身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第十四条心理辅导师有权要求学生认真配合心理咨询过程,按照约定的时间和地点到场接受服务。
第十五条心理辅导师有权对学生的心理状况进行评估和分析,制定个性化的心理辅导计划,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的帮助和支持。
第十六条心理辅导师应当及时向学校相关部门汇报工作进展和学生的情况,确保心理辅导工作的有效开展。
第十七条心理辅导师在参加心理咨询和辅导过程中应当保持冷静客观的态度,不得将个人情感和观点带入工作中,避免对学生造成负面影响。
咨询规章制度4篇

咨询规章制度4篇【第1篇】星河学校心理健康询问室规则制度其次学校心理健康询问室规则制度一、仔细学习心理健康方面的学问,不断提升专业水平,仔细完成心理健康领导小组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仔细遵守心理询问人员的职业道德,严守工作隐秘,不得藏匿同学的状况。
三、本着“乐观、自信、积极、向上”的健康心理状态以诚相待,倾情相助,引领同学健康成长。
四、对于来访同学要仔细做好接待工作,并准时了解有关状况,妥当处理。
五、询问工作要做好记录并收拾归档。
【第2篇】八中阳光驿站心理询问室规则制度八中“阳光驿站”心理询问室规则制度第一章管理制度第一条询问室仔细学习心理健康方面的学问,不断提升专业水平,仔细完成心理健康领导小组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其次条热爱当事人,用爱去感化当事人,协助当事人,用爱给当事人力气,让当事人相信,使当事人恢复自信和自知。
第三条敬重同学、平等地对待同学,并仔细遵守心理询问人员的职业道德,严守工作隐秘,不得藏匿来访者的状况。
第四条本着“乐观、自信、积极、向上”的健康心理状态以诚相待,倾情相助,引领来访者以自助。
第五条对于求助电话和来访人员要仔细做好接待工作,并准时了解有关状况,妥当处理。
第六条询问室卫生由当日询问人员负责打扫,要求干净舒服。
第七条询问人员要准时收拾来访者的材料,并做好分析与总结。
第八条询问人员若不能当初解决问题,须查阅相关资料后再举行商定时光解决。
第九条询问室在一定时期内要将询问状况归档,备以后查阅。
第十条询问室工作人员要在规定的时光内按时到岗,保持心理询问室工作常常化、规范化。
第十一条询问人员要爱惜室内公共物,离开时要关好门窗,准时上锁,走失或损坏照价赔偿。
第十二条热爱心理辅导工作,忠实地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
其次章心理询问室服务内容第是十三条生活辅导,及早发觉同学特别行为,利用询问,帮助同学解决问题。
第十四条学习辅导,引领同学确立学习目标,交流有效学习办法,协助同学突破学习逆境。
第十五条生涯辅导促使同学自我熟悉与了解,及早建立生涯规划理念,帮助同学适应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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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心理咨询规章制度_共4篇
1。
学校心理咨询制度
(一)、心理健康教育的基本任务
(1)、通过多种途径,积极宣传心理健康知识,提高认识、转变观念。
(2)、定期对在校学生,特别是“留守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检测,建立集体心理健康档案。
(3)、及时提供学生心理健康信息,供学校相关决策、改革时参考。
(4)、帮助学生解决发展特长、改善交往等现实指向问题。
(5)、对轻度心理问题的学生进行个别或团体咨询,提高其适应能力和心理素质,矫正心理偏差,培养健全个性。
(6)、初步鉴别中、重度心理障碍学生,及时转介到高一级咨询、治疗机构去。
(二)、心理咨询员工作职责
(1)、学校心理咨询员应具备规定的资质,并经过专门培训,掌握基本的心理咨询技能。
(2)、热爱心理咨询、辅导工作,有较强的责任感和事业心。
(3)、咨询人员应接受其专业范围内的个案,并在辅导时严守自己资格的限制。
(4)、咨询人员在充分尊重来访者的前提下,全面收集有关当事人心理问题的资料,作为咨询、辅导工作的依据。
(5)、咨询人员应定期参加培训,经常接受上级咨询师的指导和咨询,不断提高自身的咨询水平,并保持良好的身心健康状态。
(6)、严格遵守保密制度,未经当事人许可,不泄露有关当事人秘密的信息。
(三)、心理咨询的基本原则
(1)、发展性原则
学校心理咨询中的发展性原则是指心理咨询的目标不应只局限于消除来访学生的心理失调和障碍,更应为促进全体学生发展服务,帮助
其提高适应能力,建立起内外协调的良性发展机制。
(2)、教育性原则
学校心理咨询工作必须符合学校教育的目的和要求,以促进学生的健康发展为根本目标。
(3)、启发性原则
咨询工作中必须充分调动来访者的主观能动性,启发主动思考,促进自我成长,达到“助人自助”的目的。
(4)、整体性原则
心理咨询工作必须充分考虑心理活动的有机联系,把具体问题同整个心理活动整体联系起来,抓住主要矛盾,全面分析问题。
(5)、协调性原则
心理咨询工作必须与学校、家庭、社会各方面协调配合,共同开展心理指导矫正工作。
(6)、巩固性原则
心理咨询工作必须及时巩固咨询成效,避免出现反复。
(7)、保密性原则
要求咨询人员必须保守来访者的秘密,尊重来访者的合理要求。
(四)、心理咨询保密制度
(1)、心理咨询员有责任向来访者说明咨询工作的保密原则,以及应用这一原则的限度。
(2)、心理咨询工作中的有关信息,包括个案纪录、测验资料、信件和其他资料,应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作为档案,妥善保管。
(3)、除了心理咨询员和档案管理员以外,学校任何其他人员包括班主任和任课教师等,都无权查看心理档案室档案材料。
(4)、在心理咨询工作中,一旦发现来访者有危害自身和他人的情况,必须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意外事件发生(必要时应通知有关部门或家属),但应将有关信息的暴露程度限制在最小范围内。
class=“tit_h2”>2。
中华职业学校心理咨询室规章制度
(1)、咨询室的环境创设和保持一种和谐、温馨、安全的环境氛围。
 
(2)、心理咨询老师必须态度热情,工作细致和认真。
 
(3)、有固定的面谈咨询时间,每次咨询时段一般在一个小时左右。
 
(4)、咨询信箱要及时打开,咨询信件保证第二天及时回复,同时做好存档。
 
(5)、咨询老师按时到岗,确保咨询工作正常进行。
 
(6)、尊重学生人格,保护学生的隐私,切实履行保密原则,对有较为严重心理障碍的学生,必要时可通知学校和家长,取得支持和配合。
 
(7)、对学生坚持正面引导,采取启发、诱导,杜绝强硬说教或强加于人,在辅导过程中不带个人情绪和自己价值观。
 
(8)、为保证档案资料的保密性,做好记载及有关材料的存档工作,保持正常使用,除心理教师,其他人不得随意进入辅导室。
class=“tit_h2”>3。
“阳光驿站”心理咨询室规章制度
第一章、管理制度
第一条、咨询室认真学习心理健康方面的知识,不断提高专业水平,认真完成心理健康领导小组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第二条、热爱当事人,用爱去感化当事人,帮助当事人,用爱给当事
人力量,让当事人信任,使当事人恢复自信和自知。
第三条、尊重学生、平等地对待学生,并认真遵守心理咨询人员的职业道德,严守工作秘密,不得公开来访者的情况。
第四条、本着“积极、自信、乐观、向上”的健康心理状态以诚相待,倾情相助,引导来访者以自助。
第五条、对于求助电话和来访人员要认真做好接待工作,并及时了解有关情况,妥善处理。
第六条、咨询室卫生由当日咨询人员负责打扫,要求整洁舒适。
第七条、咨询人员要及时整理来访者的材料,并做好分析与总结。
第八条、咨询人员若不能当时解决问题,须查阅相关资料后再进行约定时间解决。
第九条、咨询室在一定时期内要将咨询情况归档,备以后查阅。
第十条、咨询室工作人员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时到岗,保持心理咨询室工作经常化、规范化。
第十一条、咨询人员要爱护室内公共物,离开时要关好门窗,及时上锁,丢失或损坏照价赔偿。
第十二条、热爱心理辅导工作,忠实地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
第二章、心理咨询室服务内容
第是十三条、生活辅导,及早发现学生特殊行为,通过咨询,协助学生解决问题。
第十四条、学习辅导,引导学生确立学习目标,沟通有效学习方法,帮助学生突破学习困境。
第十五条、生涯辅导、促使学生自我认识与了解,及早建立生涯规划理念,协助学生适应发展。
第十六条、增进教师、家长与学生间的情感及了解。
第三章、心理咨询须知
第十七条、主动寻求心理辅导是现代高素质者的明智选择。
第十八条、本工作室面向每个有心理发展与心理服务需要的理工学院全体学生。
第十九条、以帮助来访者优化心理素质、维护心理健康、促进身心发展为目的。
第二十条、主要帮助同学们解决学习、生活、交往、健康等方面遇到的心理困扰,缓解心理压力。
第二十一条、欢迎你的到来,我们将尽力为你排扰解惑,并为你保守秘密。
第二十二条、请你尊重辅导老师的辛勤劳动,给予信任并积极配合。
“阳光驿站”心理咨询老师工作制度
(一)、咨询老师应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热爱学生,热爱心理咨询工作。
(二)、咨询老师应认真学习专业知识,定期参加培训,提高咨询水平,保持身心健康。
(三)、咨询老师应与咨询者建立平等、信任的良好关系,尊重咨询者的人格。
(四)、咨询老师应语言亲切,态度和蔼,富有亲和力,营造和谐、温馨、安全的环境氛围。
(五)、咨询老师在分析问题时,要做到客观、仔细、耐心。
(六)、咨询老师应注意有助于当事人的心理成长,尽量避免当事人对咨询老师过分依赖,助人自助。
(七)、如果咨询老师发现无法帮助咨询者,应作好适当的转介建设。
(八)、咨询老师对学生坚持正确引导,采取启发诱导,杜绝强硬说教或强加于人,咨询过程中不带个人情绪和自己价值观。
(九)、咨询老师应遵循保密原则,未经当事人许可,不得随意泄露咨询者秘密和个人信息。
(十)、咨询老师遇到确有心理问题严重到精神问题者,应及时报告年级部。
十
(一)、认真填写《值班记录》。
“阳光驿站”心理咨询室隐私保密制度
(1)、要尊重学生的人格和保护学生的隐私,为学生保守秘密。
(2)、妥善处理学生的咨询来信,特别是学生的隐私信件。
(3)、保管好咨询记录,不得借人翻阅。
(4)、不得向外人透露学生的智力、情感纠纷等隐私情况。
(5)、不得将学生的隐私作为教育案例,在教育学生的场合公开传播。
(6)、不得将学生心理的某些缺陷作为笑话,或起外号。
(7)、不得将学生的家庭经济、父母婚姻感情等隐私情况透露给任何人。
(8)、不能随意在文章中引用学生的隐私,确需要时必须隐去真实姓名。
class=“tit_h2”>4。
心理咨询室规章制度
(一)、心理咨询室值班人员要准时上班,及时整理纪录好来访学生的个案纪录。
(二)、接待来访学生时应关注和尊重学生的个人意愿,个人隐私和个性差异,严格执行心理测验和心理治疗的道德要求,为学生保密。
(三)、咨询室人员要严守保密制度,不准将来访者的情况向他人透露,妥善保管好咨询室的档案,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进入咨询室。
(四)、来访人员较多时,来访者要服从咨询人员的安排,不得在咨询室大声喧哗。
(五)、咨询室的各种设施及书籍量表均属专用设备,一律不准外借和挪作他用,违者要追究责任。
(六)、咨询室人员要讲求团体合作精神,定期交流,学会自我心理调节,努力保持自身心理健康水平。
(七)、本室钥匙由心理咨询人员掌管。
(八)、咨询室人员在下班前,要检查电源是否全部关闭,进行常规性的安全检查。
(九)、咨询室人员要定期打扫卫生,给花浇水,保持咨询室清洁干净,环境宜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