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板块证券上市协议示范文本
ipo上市服务协议书

ipo上市服务协议书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服务方):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拟在证券交易所进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需要乙方提供专业的IPO上市服务,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书。
第一条服务内容1.1 乙方将为甲方提供IPO上市过程中的法律、财务、市场等方面的咨询服务。
1.2 乙方将协助甲方准备上市所需的各类文件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招股说明书、财务报表、法律意见书等。
1.3 乙方将协助甲方与证券交易所、监管机构及其他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协调。
第二条服务期限2.1 本协议书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甲方IPO上市成功或双方书面同意终止本协议书之日止。
第三条服务费用3.1 甲方应按照双方约定的标准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具体金额和支付方式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3.2 服务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咨询费、文件准备费、差旅费等。
第四条保密条款4.1 双方应对在本协议书履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商业秘密及未公开信息予以保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
第五条违约责任5.1 如一方违反本协议书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第六条争议解决6.1 本协议书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提交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七条协议的变更和解除7.1 本协议书的任何变更或解除,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第八条其他8.1 本协议书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确定。
8.2 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年__月__日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年__月__日。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协议3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协议3篇篇1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协议为了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提高企业的融资能力和市场透明度,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协议作为一种新型股权融资工具,备受瞩目。
本协议旨在规范中小企业挂牌交易行为,保护投资者权益,促进证券市场健康发展。
一、挂牌条件1.企业需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规则》相关规定,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
2.公司需获得证券监管机构核准并依法发行股票。
3.公司应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且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情况。
4.公司应完善企业治理结构,确保信息披露透明、及时准确。
5.公司需上市前进行资产评估并公开披露评估结果。
二、挂牌程序1.企业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提交挂牌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后,签订挂牌协议。
2.企业需公告挂牌相关信息,包括公司简介、业务范围、财务状况、主营业务等。
3.企业应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进行挂牌交易,确保交易透明、公开。
4.企业应承诺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如有虚假陈述或重大遗漏,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5.企业应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监管要求,定期公布财务报表、经营情况等信息。
6.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申请挂牌信息披露豁免,但需提供充分的理由和证明文件。
三、挂牌费用1.挂牌费用包括挂牌申请费、挂牌转让费、信息披露费等,具体标准由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制定。
2.企业需按照规定缴纳挂牌费用,逾期未付费用的,将被暂停挂牌交易。
3.挂牌费用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但需提前通知并报备相关部门。
四、挂牌效果1.挂牌上市后,企业将获得更多融资渠道和机会,提高企业的知名度和信誉度。
2.挂牌上市将促进企业规范管理、强化企业治理,提升企业绩效和竞争力。
3.挂牌上市将带动企业股价上涨,增加股东及员工收益,提升企业价值。
4.挂牌上市有利于吸引更多投资者入市,增加市场流动性,促进证券市场健康发展。
上市总体框架协议

上市总体框架协议XXX股份有限公司XX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二零XX年【】月XXX股份有限公司与XX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市总体框架协议甲方:XXX股份有限公司地址:法定代表人:乙方:XX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地址:法定代表人:鉴于:甲方拟申请发行A股并上市。
乙方为依法注册登记的证券经营机构,具有中国证监会核准的保荐人资格和主承销商资格。
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委托乙方担任其A股发行上市辅导机构、保荐人、主承销商,并就相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1 有权根据本协议获得乙方提供的发行上市辅导、发行上市保荐、股票主承销及相关服务。
1.2 有权要求乙方就发行上市辅导、发行上市保荐、股票主承销提供专业意见。
1.3 成立专门工作小组配合乙方工作,并为乙方开展辅导、保荐、主承销等工作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
1.4 向乙方提供为完成辅导、保荐、主承销等工作所需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1.5 按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
1.6 对乙方所提供专业意见、相关文件材料承担保密义务,除基于法定义务和工作职责外,未经乙方正式书面许可,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1.7 在委托乙方担任A股发行上市辅导机构、保荐人、主承销商期间,不得单方面改变或终止对乙方的委托、或同时委托他方承担上述工作。
第二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2.1 为甲方发行上市辅导、发行上市保荐、股票主承销及相关事项提供整体策划方案,包括辅导方案、发行上市方案等。
2.2 委派项目组承担甲方发行上市辅导、发行上市保荐、股票主承销等工作,落实相关工作方案。
2.3 在甲方配合下,组织、协调各中介机构开展、完成甲方辅导、保荐、主承销工作。
2.4 根据工作开展的实际情况,及时为甲方提供相关专业意见及建议,促使各项工作符合规范性要求和甲方利益。
2.5 协助甲方开展以争取甲方尽快推进、完成上市辅导、发行上市保荐、股票主承销工作的相关沟通、协调工作。
2.6 对在开展工作中获取的甲方经营、财务、法律等方面的数据、文件、资料等承担保密义务,除基于法定义务和工作职责外,未经甲方正式书面同意,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不得利用甲方的信息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上交所指定交易协议书5篇

上交所指定交易协议书5篇全文共5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篇1上交所指定交易协议书第一条为规范交易行为,维护交易秩序,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本协议。
第二条上交所交易规则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三条上市公司、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遵守本协议和上交所交易规则。
交易人员和佣金代理应向投资者悉知并履行本协议。
第四条为规范公司股票交易,保护投资者利益,上市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股票交易需受限制,应实行合理有效的约束,避免利益冲突,维护市场稳定。
第五条交易违法行为立案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将对公司股票交易产生影响,应履行有关申报和披露义务。
第六条上市公司不得泄露不利信息,应制定完善非公开信息管理制度。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对非公开信息的使用和泄露不容忽视。
第七条公司内干预股价涨跌、操纵股市行为将受到法律法规。
所有Market Maker应维护市场公平、公正、透明,如发现异常交易要进行自查并及时报告。
第八条为保护上市公司股东、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规规范行为,不得操纵公司股票市场价格。
第九条公司领导人员应遵守公司相关内控规定,合理指导积极主动参与道氏理论的资本管理,进行交易风险控制。
第十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等决策规定,按程序、过程和规则执行公司股票交易。
第十一条高级管理人员如有公司内外意向转移表达必须提前申报。
在本公司股票交易行为办理期间须尊重道德、法律和法规规定,维护公司股票市场稳定和中小投资者权益。
第十二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如有提出之公司外投资商品或从事公司相关业务必须按规定向有关部门申请并报告。
第十三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如实披露公司股票交易信息,避免内幕交易行为,遵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有关证券合同范本6篇

有关证券合同范本6篇篇1甲方(投资者):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证券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注册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拟通过乙方进行证券投资活动,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达成以下协议:一、合同目的本合同旨在明确甲乙双方在进行证券交易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关系,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本合同适用于乙方代理甲方进行的所有证券交易活动。
二、双方声明及保证(一)甲方声明及保证:1. 甲方具有法律规定的证券投资资格和相应资金实力。
2. 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所有资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
3. 甲方自行承担投资风险,对投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二)乙方声明及保证:1. 乙方具备从事证券业务的资质和资格。
2. 乙方将按照本合同约定为甲方提供优质的证券代理服务。
3. 乙方确保交易设施的安全性,保障甲方的交易信息安全。
三、交易账户与资金(一)甲方在乙方设立交易账户,用于进行证券交易活动。
(二)甲方应确保账户内资金充足,以满足交易需求。
(三)乙方有权对甲方的交易账户进行监管,确保交易合规。
四、交易规则与费用(一)甲乙双方应按照国家的证券法律法规以及交易规则进行交易活动。
(二)乙方根据甲方委托进行证券交易,产生的手续费及其他费用由甲方承担。
具体费用标准按照乙方的收费标准执行。
(三)乙方有权根据市场行情调整交易策略,但应及时通知甲方。
五、信息披露与保密义务(一)甲乙双方应对涉及交易的敏感信息予以保密,不得泄露给第三方。
(二)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披露与交易相关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市场行情、政策变化等。
(三)双方应对客户资料进行保密,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泄露客户信息。
六、风险揭示与承担(一)甲方应充分了解证券投资的风险,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中小企业合作协议书5篇

中小企业合作协议书5篇篇1甲方(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诚信、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则,就双方共同合作经营,达成如下协议:一、协议宗旨与目的双方秉承长期合作、共赢发展的理念,通过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同拓展市场,提升双方的品牌影响力及综合竞争力。
本协议旨在明确双方在合作过程中的权利与义务,确保合作的顺利进行。
二、合作事项及内容1. 合作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_(具体项目名称)。
2. 合作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3. 合作内容:共同进行市场开发、项目合作、技术支持等。
三、合作模式与分工1. 甲方负责:提供项目资源、市场推广、客户关系维护等。
2. 乙方负责:提供技术支持、产品开发、项目管理等。
3. 双方共同制定合作计划,共同实施,共享合作成果。
四、合作条件与要求1. 双方应具备合法经营资格,并提供相关证照及资质证明。
2. 双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利用合作从事非法活动。
3. 双方应诚信合作,共同维护合作秩序,保守商业秘密。
4. 双方应按照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确保合作顺利进行。
五、合作利益分配1. 合作期间所产生的利润,按照甲方__%、乙方__%的比例进行分配。
2. 利润分配周期:每__个月进行一次结算。
六、技术保密与知识产权1. 双方在合作过程中涉及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应严格保密,不得泄露给第三方。
2. 合作开发的知识产权归属,依双方实际贡献及约定确定。
七、协议的变更与解除1. 本协议如需变更,应经双方协商一致,书面修改或补充并签字盖章。
2.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协议期满或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
3. 任何一方违反协议约定,另一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赔偿损失。
八、违约责任1. 双方应全面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任何违约行为均应承担违约责任。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规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中小企业板块证券发行与上市行为,维护证券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章程》制定本规定,本规则与本所其他规定或者规则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第二条:发行人申请其股票在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
(二)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一千万元,或者最近一年盈利,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五千万元。
(三)发行前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三千万元;
(四)最近一期末无形资产占净资产的比例不高于百分之二十;
(五)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六)主营业务突出,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七)最近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
第二章上市:
第一条:发行人申请其股票在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应当经本所审核同意。
第二条:发行人与本所签订上市协议,在其股票上市前应当与本所签订上市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有关事项。
以上为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规则的简单概述,具体的规定可能更加详细。
如果有进一步的问题需要了解,可以咨询专业的律师或相关机构。
上市顾问协议合同范本
上市顾问协议合同范本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拟在证券市场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乙方具有从事证券承销业务的资格和经验,甲方聘请乙方作为其上市顾问,为甲方提供专业的上市咨询服务。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服务范围1. 协助甲方进行上市前的准备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财务审计、资产评估、法律尽职调查等;2. 协助甲方制定上市计划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上市地点、上市时间、发行规模等;3. 协助甲方与承销商、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进行沟通和协调;4. 对甲方的业务、财务、法律等方面进行全面的尽职调查,并出具尽职调查报告;5. 协助甲方制作上市申请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书等;6. 对甲方的上市申请文件进行审核,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7. 协助甲方与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构进行沟通和协调;8. 协助甲方进行路演和投资者关系管理;9. 协助甲方完成股票发行和上市交易。
二、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1)甲方应在本协议签订后的______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上市顾问费用的______%作为预付款;(2)在甲方股票发行上市后的______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剩余的上市顾问费用。
2. 乙方应在收到甲方支付的上市顾问费用后,向甲方开具相应的发票。
3. 乙方的上市顾问费用不包括甲方与承销商、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签订的协议中约定的费用。
三、保密条款1. 甲乙双方应对在合作过程中所获得的对方商业秘密和机密信息予以保密,并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证券合同范本7篇
证券合同范本7篇篇1甲方(投资者):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证券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明确双方在证券交易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协议前言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同意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证券交易及相关事宜订立本协议。
二、证券账户管理1. 甲方在乙方开设证券账户,并委托乙方进行证券交易。
2. 甲方应妥善保管账户密码,因密码泄露造成的账户损失由甲方承担。
3. 乙方应确保甲方证券账户的安全,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使用甲方账户。
三、交易范围及方式1. 甲方可在乙方提供的交易渠道进行股票、债券、基金等证券产品的交易。
2. 乙方提供的交易方式包括网上交易、电话委托等,甲方可根据需求选择。
3. 甲方应按照乙方的交易规则进行交易,遵守市场纪律。
四、资金管理与清算1. 甲方应在乙方设立资金账户,用于证券交易的资金往来。
2. 乙方应确保甲方资金的安全,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挪用甲方资金。
3. 甲乙双方应按照约定的时间和方式进行资金清算,确保交易资金的及时到账。
五、证券投资建议与风险提示1. 乙方可根据市场情况向甲方提供投资建议,但甲方应自主作出投资决策。
2. 乙方应向甲方揭示证券市场存在的风险,并采取有效措施对甲方进行风险提示。
3. 甲方应充分了解证券市场风险,根据自身承受能力进行投资。
六、信息披露与保密义务1. 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披露证券市场的重要信息,确保甲方获取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
2. 甲乙双方应对对方的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泄露。
七、违约责任与纠纷解决1. 若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2. 若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协议(协议示范文本)
STANDARD AGREEMENT SAMPLE(协议范本)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编号:YB-HT-036020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协议(协议示范文本)甲方: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住所:联系电话:乙方: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住所:联系电话:第一条甲方是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的运营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和监督挂牌公司的股票转让及相关活动,实行自律管理。
乙方是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非上市公众公司,申请其股票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乙方已向甲方提交了挂牌申请及相关文件,并取得了甲方同意挂牌的审查意见及中国证监会核准。
第二条为规范乙方股票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行为,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甲乙双方根据《合同法》、《公司法》、《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管理暂行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等规定,签订本协议。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一)甲方有权在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授权范围内对乙方实施日常监管;甲方有权依据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细则、指引、通知等规定(以下简称“甲方业务规则”)对乙方的股票挂牌、公开转让、终止挂牌等行为进行管理。
(二)甲方有权依据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收费标准收取挂牌费。
第四条甲方的义务:(一)甲方应当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制定甲方业务规则并及时公布,为乙方及其他市场主体参与市场活动提供制度保障。
(二)甲方负责运营、管理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发布市场信息,为乙方及其他市场参与主体提供正常的信息环境。
(三)甲方负责提供股票转让平台及相关设施,安排乙方股票挂牌,组织乙方股票转让活动。
(四)甲方负责提供信息披露服务平台,安排乙方首次挂牌信息披露及日常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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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板块证券上市协
议示范文本
In Order To Protect Their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The Cooperative Parties Reach A Consensus Through Consultation And Sign Into Documents, So As To Solve And Prevent Disputes
And Achieve The Effect Of Common Interests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中小企业板块证券上市协议示范文本使用指引:此协议资料应用在协作多方为保障各自的合法权益,经过共同商量最终得出一致意见,特意签订成为文书材料,从而达到解决和预防纠纷实现共同利益的效果,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甲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联系电话:
第一条为规范中小企业板块公司证券上市行为,根据
《公司法》、《证券法》和《证券交易所管理暂行办
法》,签订本协议。
第二条甲方依据有关规定,对乙方提交的全部上市申请文件进行审查,认为符合上市条件的,接受其证券上市。
本协议所称证券包括股票、可转换公司债券及其他衍生品种。
第三条乙方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理解并同意遵守甲方不时修订的任何上市规则,包括但不限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特别规定》,并交纳任何到期的上市费用。
第四条乙方同意以下有关涉及终止上市的安排,承诺将其载入公司章程并遵守:
(一)乙方股票被终止上市后,将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继续交易。
(二)乙方股东大会如对上述内容作出修改,应当得
到乙方所有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第五条乙方承诺在其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与具有从事代办股份转让主办券商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签订《委托代办股份转让协议》,约定一旦乙方股票终止上市,该证券公司立即成为其代办股份转让的主办券商。
上述协议于乙方终止上市之日起生效。
第六条乙方承诺在其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建立内部审计制度,监督、核查公司财务制度的执行情况和财务状况。
第七条乙方应当遵守对其适用的任何法律、法规、规章和甲方有关规则、办法和通知等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上述第三条中的规则。
乙方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上市时和上市后作出的各种承诺,作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应当遵守。
第八条甲方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特别规定》的规定,对乙方实施日常监管。
第九条乙方应当向甲方交纳上市费。
上市费分为上市初费和上市月费。
股票上市初费为30,000元。
上市月费的收取以总股本为收费依据,总股本不超过5,000万的,每月交纳500元;超过5,000万的,每增加1,000万,月费增加100元,最高不超过2,500元。
可转换债券上市初费按可转换债券总额的0.01%缴纳,最高不超过30,000元。
上市月费的收取以可转换债券总额为收费依据,可转换债券总额不超过1亿元的,每月交纳500元;超过1亿元的,每增加2,000万元,月费增加100元,最高不超过2,000元。
其他衍生品种的收费标准由甲方经有关主管机关批准
后予以实施。
经有关主管机关批准,甲方可以对上述收费标准进行调整。
第十条上市初费应当在上市日前三个工作日交纳。
上市月费自上市后第二个月至终止上市的当月止,在每月五日前交纳,也可以按季度和年度预交。
逾期交纳上市费用,甲方每日按应交纳金额的0.03%收取滞纳金。
第十一条乙方证券暂停上市后恢复上市,不再交纳上市初费;乙方证券被终止上市后,已经交纳的上市费不予返还。
第十二条乙方同意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甲方任何导致乙方不再符合上市要求的公司行为或其他事件。
第十三条本协议的执行与解释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十四条与本协议有关或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一切
争议及纠纷,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若自争议或者纠纷发生日之后的三十天内未能通过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将该项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按照当时适用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仲裁裁决为最终裁决,对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五条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双方可以以书面方式对本协议作出修改和补充,经双方签字盖章的有关本协议的修改协议和补充协议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_____ 乙方:_____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____年___月___日____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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