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心基金会章程》word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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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心基金会章程与执行标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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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恩爱心互助基金会章程瑞恩爱心互助基金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基金会的名称:瑞恩爱心互助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

第二条基金会是由瑞恩公司及部分员工发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政策设立,管理和使用瑞恩公司及内部员工自愿捐赠用于员工间互助金的公益性、非营利性组织。

第三条凡瑞恩公司在职员工经申请均可成为“瑞恩爱心互助基金会”的会员。

第四条瑞恩公司作为基金会的主要发起者和基金的主要捐赠者,自基金会设立即为该基金会的永久成员。

第五条基金会的宗旨:无微不至的关怀,随时随地的帮助;传递温暖,爱心互动。

第六条基金的用途:基金用于会员因经济困难,向基金会申请救济的款项支付活动。

第七条基金会的权利机构是基金会会长团,设会长和副会长;执行机构为基金会委员会。

第二章基本工作原则第八条基金会遵循公平、公正、公开、高效、规范的原则,管理和运作瑞恩爱心互助基金。

第三章组织机构第九条基金会会长团设会长1名,常务副会长1名,副会长若干名,由瑞恩公司推荐并经基金会常务委员会协商推荐产生。

第十条会长由基金发起人公司董事长担任,常务副会长由行政人事总监担任,负责主持基金会日常管理事务;会长职责:1、基金会章程的颁布2、基金会发展方向的确定3、督促检查常务委员会开展工作第十一条基金会委员会设委员9人,其中执行委员1名,常务委员:企业文化负责人、财务相关负责人,其他委员以部门为单位提报委员会候选人名单1名,委员会负责组织各部门负责人通过选举投票方式产生新的委员名单,执行委员由常务委员会成员推举产生。

委员会成员中必须有6名以上(含)瑞恩公司推荐的人选。

第十二条所有委员会成员除执行委员外必须是公司正式员工并且是基金会会员才有资格参与选举,每年通过选举方式进行委员换届;委员会委员的职责:1、负责日常爱心互助基金会的日常工作2、负责开展全公司范围内的爱心互助公益活动3、合法履行委员职责,在有利益冲突情况时予以回避。

4、负责制定及修改爱心互助基金会的章程以及相关管理规定5、定期举行爱心互助基金会会议,积极参与委员会的决策并在其中发挥作用6、支持组织的使命并愿意确保组织对其服务对象的需求做出及时回应7、协助制定和完成长期战略规划,包括组织能力建设和资源开发。

爱心基金会章程

爱心基金会章程

爱心基金会章程基金会是对兴办、维持或发展某项事业而储备的资金或专门拨款进行管理的机构。

一般为民间非盈利性组织。

宗旨是通过无偿资助促进社会的科学、文化教育事业和社会福利救助等公益性事业的发展。

基金会的资金具有明确的目的和用途。

爱心基金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基金会的名称是浙江省爱心事业基金会。

第二条本基金会属于公募基金会。

本基金会面向公众募捐的地域范围是:浙江省第三条本基金会的宗旨:在党和政府的支持下,依靠社会力量,推动我省爱心事业不断健康发展。

第四条本基金会的原始基金数额为人民币,来源于社会捐赠。

第五条本基金会的登记管理机关与业务主管单位是浙江省民政厅。

第六条本基金会的法定住所杭州市中山北路598号西子花园紫云苑7楼A座。

第二章业务范围第七条本基金会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一)动员社会力量向有困难的老人和孩子献爱心;(二)开展爱心培育项目,使未成年人从小养成关爱弱势群体的生活习惯;(三)帮助社会各类急需资助的弱势群体摆脱困境;(四)扶持和培育与本基金会宗旨相同的社会组织开展爱心活动;(五)资助和奖励对我省爱心事业有突出贡献的优秀团体和个人。

第三章组织机构、负责人第八条本基金会由13名理事组成理事会。

本基金会理事每届任期为5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理事的资格:(一)能自觉接受本会《章程》的规定;(二)已对本会有实质性的支持和捐赠;(三)在社会上具有较高的美誉度,并能对本会发挥重要作用。

第九条理事的产生和罢免:(一)本届理事候选人由上届理事会理事推荐,主要捐赠人、发起人共同协商确定,组织全部候选人共同选举产生新一届理事;(二)罢免、增补理事应当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三)理事的选举和罢免结果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四)具有近亲属关系的不得同时在理事会任职。

第十条理事的权利和义务:(一)按照《章程》规定的组织形式和工作程序,参与基金会的管理;(二)了解基金会日常工作的进展情况;(三)向基金会提出工作意见和工作设想;(四)参加基金会组织的各项重大社会公益活动;(五)享有基金会内部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六)遵守《章程》,维护基金会的合法权益;(七)积极参加和支持符合基金会宗旨的各项公益活动。

爱心基金会章程范文

爱心基金会章程范文

爱心基金会章程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爱心基金会(以下简称“本基金会”)是合法依法成立并依法注册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第二条本基金会的全称为“XX市爱心基金会”,简称“XX爱心基金会”。

第三条本基金会的宗旨是:倡导、推进社会公益事业,促进社会公益事业的可持续发展,帮助及关怀弱势群体,促进社会的和谐与进步。

第四条本基金会的工作范围主要包括:捐助教育事业、医疗救助、灾难救济、扶持弱势群体、环境保护、文化艺术事业等。

第二章组织形式第五条本基金会的组织形式为非营利性法人。

第六条本基金会的办公地址位于XX市,实际运营地址由基金会理事会决定。

第七条本基金会下设办公室、项目部等机构,具体设置由基金会理事会决定。

第三章管理机构第九条本基金会设立理事会、监事会。

第十条理事会是本基金会的决策机构。

理事会成员由社会各界爱心人士组成。

第十一条理事会负责制定本基金会的工作计划、收支预算等,并决定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监事会是本基金会的监督机构。

监事会成员由监事长和监事组成。

第十三条监事会负责对本基金会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监督、审计,并提出监督意见。

第四章基金会的权益保障第十四条本基金会的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

第十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本基金会的合法权益。

第十六条本基金会享有合法捐赠、接受资助的权利。

第五章相关责任义务第十七条理事会成员要履行好职责,为本基金会的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第十八条监事会成员要履行好监督职责,保障本基金会的财务透明度和合规运行。

第六章会计和审计第十九条本基金会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和完善会计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

第二十条本基金会应当委托独立的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对其财务情况进行审计。

第七章爱心基金会的解散和清算第二十一条本基金会可以因事业需要或解散决定进行解散。

第二十二条本基金会解散时,应当按照法律规定进行清算。

第八章附则第二十三条本章程的修改由理事会决定。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五条对本章程未尽事宜,由理事会决定。

爱心基金会章程

爱心基金会章程

爱心基金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推动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凝聚社会力量,提升社会福利水平,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爱心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是依法设立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依法独立自主开展慈善事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慈善事业管理相关规定。

第三条基金会的宗旨是:关爱弱势群体,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推动社会和谐发展。

第四条基金会的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救助贫困人群、关爱儿童、支持教育事业、推动环境保护、促进社会公益事业发展等。

第二章组织形式和运作机制第五条基金会以理事会为决策机构,设立秘书处负责具体工作的实施。

第六条理事会由基金会发起人和社会各界爱心人士组成,理事会成员由发起人推荐,经理事会选举产生。

第七条理事会由会长带领,会长由理事会成员选举产生,任期为三年,连任不得超过两届。

第八条理事会每年召开一次全体会议,讨论并决定基金会的重大事项,定期审议基金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第九条理事会设立专门的工作委员会,负责具体的项目筹划和实施。

第十条秘书处由秘书长带领,负责基金会日常工作的具体组织和执行。

第十一条基金会设立监事会,对基金会的财务状况和运作情况进行监督。

第三章资金来源和管理第十二条基金会的资金来源包括但不限于:社会捐赠、政府拨款、企事业单位捐助、遗赠等。

第十三条基金会接受捐赠的资金和财物,必须用于慈善事业,不得用于其他非法用途。

第十四条基金会应建立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捐赠资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

第十五条基金会应定期公布财务报告,接受社会监督。

第四章项目筹划和实施第十六条基金会应根据社会需求和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项目计划。

第十七条基金会的项目筹划和实施应符合法律法规和慈善事业管理相关规定。

第十八条基金会应加强与相关部门和机构的合作,共同推动慈善事业的发展。

第十九条基金会应加强对项目的监督和评估,确保项目的有效实施和成果的可持续性。

第五章组织发展和宣传推广第二十条基金会应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和沟通,积极争取社会支持和参与。

爱心基金会章程L

爱心基金会章程L

互助委员会章程第一章目的和宗旨:汇聚爱心,传播友爱,助人为乐,回报大众。

以企业为基础,员工参与为原则,以爱心救助为纽带,凝聚各方面力量,积极筹措资金,救助各地贫困儿童,帮助他们克服困难,摆脱困境,以激励他们发奋学习,立志成才。

在企业发展壮大的同时,多为员工办实事,多为社会做贡献。

第二章“爱心”口号传承一份感恩,培育绿色希望。

第三章基金来源1、本爱心基金主要以公司员工乐捐款项作为主要来源。

2、个人及团队的爱心捐助。

3、通过基金会其他形式的活动获得的资金。

第四章基金用途1. 爱心基金会的全部资金都用于与本基金会宗旨相符的资助或扶助事业。

2. 专项管理,专款专用。

第五章基金会组织与职责基金会由集团总部及分公司全体员工组成,下设理事会和监事会:1. 理事会:设理事长1名,副理事长2名,理事5名。

由集团董事长担任理事长、总经理、行政副总担任副理事长,冷江公司经理、砂石场经理、长沙分公司经理、项目组组长、集团出纳担任理事。

其职责是:1) 负责基金会基金筹措、金额以及帐务的管理。

2) 负责每一笔资助或借款的审批和手续办理。

3) 负责建设和组织召开基金会有关会议。

2. 监事会:设监事2名,分别由企管部长和财务部长担任。

其职责是:1) 负责对基金资助的对象和确定性进行审核。

2) 负责对基金会的帐目与帐务工作进行检查。

第六章基金管理1. 有关基金管理问题由基金会讨论决定。

2.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设专门基金账户,采取专人负责制,实行帐目与金额分开管理(爱心基金临时指定帐户:中国建设银行易健青6227 0030 3116 0256 900)。

基金的募集和使用要经过基金理事会审批决定。

3.每季度向全体员工公布一次资金收支情况。

第七章基金使用对象1. 集团内部被救助对象条件:1) 家庭经济状况特别困难的员工,且无其他固定收入或父母重病在身无劳动能力者,或遇其他紧急事故需资金救急,可向互助委员会进行借支。

2) 因家庭事故、意外创伤、突发疾病或遇到不可抗拒灾难事故而造成伤害及生活困难的员工。

爱心基金会章程

爱心基金会章程

爱心基金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推动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凝聚社会力量,促进社会和谐进步,特设立本基金会。

第二条爱心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是依法成立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三条基金会的宗旨是:以爱心为纽带,关爱弱势群体,促进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推动社会和谐进步。

第四条基金会的任务是:1. 筹集和管理捐赠资金,用于救助贫困人群、孤儿、残疾人、老年人等弱势群体;2. 组织和开展社会公益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慈善义演、公益宣传、健康教育等;3. 建立和完善社会救助体系,提供教育、医疗、就业等方面的帮助和支持;4. 推动公益事业的研究和创新,提升公益事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5. 加强与其他社会组织、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等的合作,共同推进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五条基金会设立理事会,理事会是基金会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制定基金会的发展战略、决策重大事项。

第六条基金会设立秘书处,秘书处是基金会的执行机构,负责具体的日常运营管理工作。

第七条理事会由基金会的发起人、捐赠人、专家学者、公益事业从业者等组成,理事会成员由基金会的章程规定。

第八条理事会设立会长,会长由理事会成员选举产生,任期为三年,连任不得超过两届。

第九条秘书处设立秘书长,秘书长由理事会聘任,负责秘书处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基金会设立监事会,监事会是基金会的监督机构,负责对基金会的财务状况和运营情况进行监督。

第三章财务管理第十一条基金会的资金来源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1. 捐赠款项;2. 政府拨款;3. 企事业单位的赞助;4. 其他合法的资金来源。

第十二条基金会应当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资金的安全、合规使用。

第十三条基金会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财务报告和审计工作,向社会公开财务状况。

第十四条基金会的财产不得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不得用于个人或组织的非法牟利。

公司爱心基金会章程

公司爱心基金会章程

X X X X有限公司爱心基金会章程(草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XX集团“以水为本,达善社会”的经营服务理念,体现公司“用爱心经营企业,关爱员工,传递爱心”的人文理念,有效地促进员工之间“文明、友爱、互助、和谐”精神,在公司内搭建爱心平台、培育爱心文化、推进爱心行动,使公司困难员工得到关心和帮助,特成立XX有限公司爱心基金。

第二条、XX有限公司爱心基金的管理遵循公开透明、尊重捐方意愿、体现资助效益的基本原则,规范和明确爱心基金的管理、使用、监督,充分发挥爱心基金的职能作用,维护捐赠人和受益人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本会的宗旨是: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完善企业内部保障管理机制,为员工排忧解难,弘扬中华民族扶危济困的传统美德。

第四条、爱心基金原则上仅适用于本公司范围内企业内部困难员工和社会特殊对象。

第二章爱心基金的筹集与管理第五条、基金的主要来源1、公司员工自愿捐赠(长年接受员工捐款);2、公司行政一次性支持和每年按员工捐款额度拨付资金;3、公司所属产业公司捐赠;4、基金增值收入(银行存款利息等);5、每年公司内部违反公司制度的所有行政罚款额的100%。

第六条、爱心基金不得移做他用,其银行利息所得计入本金。

第七条、成立“XX有限公司立爱心基金管理委员会”:负责爱心基金的专项审核与管理、负责基金会的日常工作。

会长、副会长、执行副会长主持基金会的全面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委员会有关救助事宜。

会长:拟公司总经理担任执行副会长:拟公司工会主席担任副会长:拟公司财务总监及副总经理担任财务小组:拟财务部及公司工会委员担任委员:拟公司部分部门经理及部分员工代表第八条、爱心基金日常管理工作由公司工会、行政部、财务部派专人(兼职)负责,爱心基金资金按集中管理、统一收支、专款专用原则,并且定期在季度报表及年报表上公布爱心基金的收支情况。

重大事情、特殊情况、大宗款项的使用情况做到一事一报,即时即报。

第九条、爱心基金专户由财务部按规定办理,由基金管理委员会进行监督管理,资金由公司财务小组支付管理,账目由基金委员会行政部记录管理,并定期向会员公开账目明细。

爱心基金会章程

爱心基金会章程

爱心基金会章程--------------------------可以编辑的精品文档,你值得拥有,下载后想怎么改就怎么改---------------------------==========================================================爱心基金会章程一、爱心基金宗旨: 汇聚爱心,传播友爱,助人为乐,回报大众。

以企业为基础,全员参与为原则,以爱心救助为纽带,凝聚各方面力量,积极筹措资金,救助本企业特困员工,面向社会开展慈善捐助活动,在企业发展壮大的同时,多为员工办实事,多为社会做贡献。

二、“爱心”口号:爱在鸿嘉手牵手,情系你我心连心。

三、基金会性质:鸿嘉爱心基金会是由蒋志英同志倡议发起,由山东鸿嘉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成员单位)和企业内部员工自发组织、共同创立、自我管理、接受会员监督的一个专门负责资金筹集,对特困员工实施救助,面向社会开展慈善捐助等活动的爱心救助、非营利性的公益性组织。

四、筹建基金方式和资金来源渠道:由鸿嘉爱心基金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筹建,以集团公司各单位和员工自愿捐献为主,并长期接受捐赠,并不定期开展专项募捐活动筹集资金。

1、集团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成员单位)的自愿捐赠,作为基金会的启动资金;2、会员缴纳的会费(基金会实行个人会员制,采取员工自愿报名方式入会,会员每月最低应缴纳会费5元,每年1月20日、4月20日、7月20日、10月20日交纳当季度会费。

理事会将做好会员登记及会费管理);3、员工个人自愿捐赠;4、基金本金存入金融机构所获得的利息;5、员工违规罚款收入;6、通过基金会其他形式的活动获得的资金。

本基金会暂不接受外部捐助。

五、基金用途:鸿嘉爱心基金的全部资金都用于与本基金会宗旨相符的资助事业,支付有关管理费用,实行专款专用。

六、基金管理:1、基金会基金实行独立核算、民主管理,自觉接受全体会员的监督;2、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设专门基金账户,由专人负责管理;3、基金的募集和使用要经过基金理事会审批;4、每半年向集团及所属子公司(成员单位)和全体会员公布一次资金收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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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心基金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基金会的名称是股份有限公司爱心基金会(以下简称“本基金会”)。

第二条本基金会的宗旨:用爱心经营企业,关爱员工,传递爱心。

第三条本基金会的目的:倡导人人献爱心,传承互帮互助的传统美德,以感恩的企业管理理念,共建和谐企业。

资助符合本基金会宗旨和捐赠意愿实施的慈善项目。

第四条本基金会的性质:本基金会是由董事长倡议发起,由股份有限公司组织、创立、管理并接受公司全体员工监督的一个专门负责资金筹集,对公司内部需要关心爱护的员工实施帮助与支持,面向社会开展慈善捐助等活动的爱心救助、非营利性的公益性组织。

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五条本基金会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
(一)基金募集:接受公司股东、公司内部职员以及社会爱心人士捐赠。

(二)基金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规,规范基金管理,并实现基金保值、增值和连续积累。

(三)基金享用对象:与公司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在职员工(不包括停薪留职人员和在公司挂职但不存在实际劳动关系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以及社会上有特大事件导致的公益救助、或经董事会特批的人员。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六条本基金会由公司监事会兼职组成理事会。

理事会是基金会议事决策的机构。

下设由公司爱心志愿者组成的“服务队”,聘任“爱心大使”组织
“服务队
”进行日常的爱心服务及援助事项的落实。

第七条理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组织基金会的业务活动,包括资金的募集、管理和使用;
(二)制定基金会的年度收支预算及决算方案;
(三)审定基金会年度报表;
(四)修改基金会章程;
(五)决定基金会的分立、合并或终止;
(六)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八条理事会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基金会章程的义务;
(二)对员工宣传基金会的义务;
(三)维护基金会形象的义务;
(四)调查资助对象情况的义务;
(五)参加基金会组织的各项活动的义务;
(六)对本基金会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的义务。

第九条理事会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会议由理事长召集和主持。

特殊情况,理事长召集临时会议研究决定。

理事会会议须有2/3以上成员出席方能召开,会议决议须经出席成员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下列重要事项的决议,须经出席成员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一)重大募集、捐助活动;
(二)章程的修改;
(三)基金会的分立、合并、终止。

第十条理事会会议应当制作会议记录,并由出席成员审阅、签名。

第十一条理事会会成员遇有个人利益与基金会利益关联时,不得参与相关事宜的决策。

第十二条本基金会理事每届任期为3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第十三条理事的产生和罢免:
(一)第一届理事由董事会、主要捐赠人、发起人提名并共同协商确定。

(二)理事会换届改选时,由董事会、理事会、主要捐赠人共同提名候选人并组织换届领导小组,组织全部候选人共同选举产生新一届理事。

(三)罢免、增补理事应当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董事会审查同意。

第十四条本基金会理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会议;
(二)检查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代表基金会签署重要文件。

第十五条爱心大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理事会决议;
(二)组织实施基金会年度公益活动计划;
(三)拟订资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计划;
(四)拟订基金会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报理事会审批;
(五)协调各机构开展工作;
(六)章程和理事会赋予的其他职权。

第四章基金和财产的来源和管理
第十六条本基金会为非公募基金会,本基金会的收入来源于:
(一)启动资金:公司原股东捐款;
(二)经常收入:每年股东分红的一小部分;
(三)临时收入:所有内部员工捐款,社会爱心人士捐赠;
(四)基金利息收入。

第十七条本基金会的财产及其他收入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挪用。

第十八条本基金会根据章程规定的宗旨和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使用财产。

捐赠协议明确了具体使用方式的捐赠,根据捐赠协议的约定使用。

第十九条本基金会按照合法、安全、有效的原则实现基金的保值、增值。

第二十条本基金会可以与受助人签订协议,约定资助方式、资助数额以及资金用途和使用方式。

本基金会有权对资助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受助人未按协议约定使用资助或者有其他违反协议情形的,本基金会有权解除资助协议。

第二十一条本基金理事会全权负责基金的安全、完整。

基金会根据公司的财务管理,建立财务专项账目,接受会计、审计人员的监督。

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十二条本基金会财务做到专款专用,严格审批程序,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挪用。

第二十三条本基金会收支项目要定期公布,并接受公司财务、审计部门的检查和职工的监督。

第二十四条本基金会进行财务年度审计,理事会对下列事项进行审定,并公布:
(一)年度业务报告及经费收支结算。

(二)年度捐赠者名册及相关资料。

第二十五条本基金会日常工作地点及办公设施由公司无偿提供,不作为本基金会的资产。

第五章终止和剩余财产处理
第二十六条本基金会有以下情形之一,应当终止:
(一)完成章程规定的宗旨的;
(二)无法按照章程规定的宗旨继续从事公益活动的;
(三)基金会发生分立、合并的。

第二十七条本基金会终止前,须成立结算组织,完成清算工作。

在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二十八条本基金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归商学院管理。

第六章章程的制定与修改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的制定与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15日内,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核准。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条本章程经2011年月日理事会表决通过。

第三十一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理事会。

第三十二条本章程自时起生效。

第三十三条 .
第三十四条
第三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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