奶牛养殖保险条款(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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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养殖业保险工作调研报告

关于养殖业保险工作调研报告

关于养殖业保险工作调研报告随着我国养殖业的快速发展,养殖业保险已经成为了保障养殖户收益和降低风险的重要手段。

在这个背景下,我秉持着“以实际行动推进保险产业的发展和保险保障水平的提升”的原则,开展了一项关于养殖业保险工作的调研,并撰写了这份报告。

一、调研的目的和方法调研的主要目的是了解我国养殖业保险工作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并为制订保险工作的发展方向提供参考。

本次调研主要采用了问卷调查、实地走访和案例分析等方法进行。

二、现状分析(一)养殖业保险的相关政策目前,我国相关部门已经出台了一系列关于养殖业保险的政策,包括《农业保险条例》、《农业保险补贴办法》以及《农业保险试点实施方案》等。

这些政策为养殖业保险的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和政策支持。

(二)养殖业保险的参保情况调研发现,目前我国养殖业保险的参保率仍然较低。

据统计,仅有不到30%的养殖户参加了养殖业保险。

其中,外购保险的占比最高,达到了70%以上。

这意味着,我国养殖业保险市场仍有较大的发展潜力。

(三)养殖业保险的产品类型目前,我国养殖业保险的产品一般包括养殖肉鸡、蛋鸡、肉猪、奶牛、鱼类等。

不同的产品在保障范围、保险费率、赔付标准等方面都有所不同。

其中,肉鸡和肉猪的保险产品最为成熟,保险费率和赔付标准也比较稳定。

(四)养殖业保险的保障水平养殖业保险的保障水平与保险公司的赔付能力和赔付速度有关。

根据调研结果,部分养殖户在获得赔偿时,遇到了问题,这也是导致养殖业保险参保率较低的一个原因。

三、存在的问题与对策(一)缺乏对养殖业保险的了解目前,我国很多养殖户对保险还缺乏了解,认为保险费用太高,无法承受。

在这方面,政府和保险公司可以加强宣传,让更多的养殖户了解保险的重要性和好处,提高养殖户的保险意识。

(二)养殖业保险产品的不完善目前,我国仍然缺乏完善的养殖业保险产品,产品保障范围有限,保险费率也较高。

为此,保险公司可以借鉴国外保险产品的设计思路,不断完善养殖业保险产品,提高保险的可靠性和可持续性。

石家庄市召开奶牛互助保险首例赔付现场会

石家庄市召开奶牛互助保险首例赔付现场会

商业性、非盈利性农 民风险互助共济性质的社会保 险 组织 , 互助会 人员由市奶 业协会 、 各县代办点 、 试点养 殖小区业主、 养殖户代表组成。
试点奶牛养殖小 区由业主牵头, 全体养殖户参加 ,
宣传奶牛互助保险意义 ,同时也为让各县奶 牛保险代 办人员交流奶牛互助保险工作流程 ,为大面积开展奶 牛保险工作打好基础 , 进一步做好奶牛互助保险工作 , 20 年 1 月 l 06 0 8日,石家庄市奶业协会在藁城市堤上 村的三山奶牛养殖小 区召开奶牛互助保 险首例赔付现
单位实行互助保险。如有结余 , 结余资金留转下年仍归
此小 区使用。
参加这次现场会 的有参加奶 牛保险试点 6县 的
畜牧主管局长、 奶牛保险代办员 、 试点小 区代表共 4 0
余人 。 现场会上 ,藁城市畜牧局就该市开展奶牛保险工
参保奶牛发生损失时 ,要在第一时问通知小区业 主及小区监督 员 , 小 时内通 知县代 办员到场实地鉴 2 定, 三方认定后所有评定人员都要鉴字认可 , 然后在小
场会 。
民主选举 出 5 7 ~ 名奶牛保险监督员,并在市奶牛保险 互助会登记备案。 参保奶牛必须有档案登记 , 牛号识别
清晰。参保奶牛要逐头照相 留档 , 并逐头由市互助会 、
县代办员 、小区监督员组成的奶牛质量评定小组进行 等级评定。 保险费率为 5 ,其 中政府基金负担 2 % %, 农民实际缴保险费率为 3 养殖户所交保费以小区为 %。
市 场 。 ( 刊讯 ) 本 口
农业厅达成的合作协议 , 以牛奶协会将帮助江苏奶牛产 奶量从目 前每头牛年均 6 0 k 提高到 1 O 0g从而达 0g 5 0k, 1
到以色列奶牛平均产奶水平。

充分发挥保险保障功能 全力支持“三农三牧”发展

充分发挥保险保障功能  全力支持“三农三牧”发展

公司积极 发挥保 险保 障功 能的具体 体现 。15 9 0年 , 公 司试点 开办 了大牲 畜保险 。1 8 9 0年 , 国内保险业
责任保 险等 保 险服务 方 面也进 行 了拓展 , 为农 牧 民
朋 友提 供 了更加 广泛 的保 险保 障 , 到 了农 牧 民朋 受
友 的一 致好评 。


服 务“ 三农 三 牧” 中 国人保 财 险内蒙古 分 是
公 司义 不容辞 的责任 。 区“ 我 三农三 牧” 险的需 求 保
安保 险 , 现 了社会 资源 的有 效配 置和 政府责 任 的 实 有效分 担 。形 成 了 “ 以保 险 求 信 赖 , 以信 赖 助参 与, 以参 与保 经 费 , 以经 费促 平 安 ” 的社 会 治 安综 合治 理 新 机 制 。并 成 功 推 出 了普 通 单 程 、 程 定 单 额 两 种 且 附加 盗 抢 、 输 延 迟 、 藏 保 险 条 款 的 运 冷
务恢 复后 ,于 1 8 9 2年重 新 开始试 办奶 牛保 险和 生
猪保 险。2 0 0 7年 围绕 自治 区农牧 业 产业 化和 涉农 涉 牧优 势 产业 , 持 “ 点先 行 、 步 推进 、 实工 坚 试 稳 扎 作 、 序渐 进 ” 积 极探 索 、 循 , 实践 适 合 我 区特 点 的农
保 险产 品 。
十分强 烈 , 牧 民十分 渴望有 风 险保障 。中国人 保 农 财 险 内蒙 古分 公 司有 责 任在 服 务 “ 三农 三牧 ” 面 方 发挥 积极作 用 。 中国人保 财险 内蒙古分 公 司拥 有遍
及全 区城 乡 的网点 资 源 ,公 司在全 区各 盟 市 、 旗县
I NNER MONG0LI n NANCI RE EARCH A AL S

政策性农业保险补贴险种指导费率

政策性农业保险补贴险种指导费率

政策性农业保险补贴险种指导费率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21.06.22•【字号】•【施行日期】2021.06.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综合规定正文政策性农业保险补贴险种指导费率根据《河北省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工作方案》(冀财金〔2021〕21号)规定,现发布中央财政补贴型险种和省定补贴险种指导费率。

一、种植险(含农业大灾保险和设施农业)1.小麦险指导费率:廊坊市、张家口市4%;秦皇岛市、唐山市、保定市3.8%;邢台市、沧州市、石家庄市3.7%;衡水市、承德市、邯郸市3.6%。

2.玉米险指导费率:廊坊市、张家口市6%;秦皇岛市、唐山市、保定市5.8%;邢台市、沧州市、石家庄市5.7%;衡水市、承德市、邯郸市5.6%。

3.稻谷险指导费率:廊坊市、张家口市5%;秦皇岛市、唐山市、保定市4.8%;邢台市、沧州市、石家庄市4.7%;衡水市、承德市、邯郸市4.6%。

4.设施农业(蔬菜)险指导费率:廊坊市、张家口市5%;秦皇岛市、唐山市、保定市4.8%;邢台市、沧州市、石家庄市4.7%;衡水市、承德市、邯郸市4.6%。

二、养殖险1.能繁母猪险指导费率:廊坊市、张家口市6%;秦皇岛市、唐山市、保定市5.9%;邢台市、沧州市、石家庄市5.8%;衡水市、承德市、邯郸市5.7%。

2.奶牛险指导费率:廊坊市、张家口市7%;秦皇岛市、唐山市、保定市6.9%;邢台市、沧州市、石家庄市6.8%;衡水市、承德市、邯郸市6.7%。

3.育肥猪保险A条款指导费率:廊坊市、张家口市5%;秦皇岛市、唐山市、保定市4.9%;邢台市、沧州市、石家庄市4.8%;衡水市、承德市、邯郸市4.7%。

育肥猪保险B条款(现行费率4.5%)费率暂不调整。

三、森林险1.市县森林险指导费率:全省统一2.5‰。

2.省属林场(自然保护地)保险指导费率2‰。

请各中选承保机构在《政策性农业保险省级承保机构遴选中选结果公示》结束后2日内,以设区市为单位对各补贴险种费率进行报价。

09章农业保险

09章农业保险

财产与责任保险10(4)经济林、园林苗圃保险
❖ 这种险种承保的对象是生长中的各种经 济林种,包括这些林种提供具有经济价值的 果实、根叶、汁水、皮等产品,以及可供观 赏、美化环境的商品性名贵树木、树苗,如 桂花树、雪松、盆景。保险公司对这些树苗、 林种及其产品由于自然灾害或病虫害所造成 的损失进行补偿。此类保险有柑橘、苹果、 板栗、橡胶树、茶树、核桃等保险。
财产与责任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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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农业保险的特点
❖ 农业是人们利用植物、动物的生长机能, 通过人工控制和培育,以取得农业产品的重 要部门。农业是经济再生产与自然再生产的 结合,具有生产周期长、受自然条件影响大 以及生产季节性、地域性和不稳定等特点, 从而决定了农业保险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财产与责任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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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地域性
❖ (2)混合责任保险。即以列举的方式承保两项以 上的风险。
❖ (3)一切险。这里的一切险并不是指农作物面临 的一切风险,其责任范围较广,但仍限于自然灾害, 主要是气象灾害和病虫害。
财产与责任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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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按保险金额分类
❖ (1)农作物收获量保险
❖ 即按平均收获量的成数确定保险金额。在农作物遭 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灾害造成收获量减少时,收获 量不足保险金额的部分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一般 承保前3~5年平均产量的若干成,如4~6成。
财产与责任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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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收获期农作物保险
❖ 收获期农作物保险是以粮食作物或经济作物 收割(采摘)后的初级农产品为对象的保险。 这是一种短期保险,保险期一般从农作物收 割(采摘)进入场院开始,到完成初加工离 场入库前终止。保险责任是火灾以及雹灾、 洪水、风灾等自然灾害造成农产品的损失, 以及发生灾害事故时因施救、保护、整理所 支付的合理费用。

金融保险-统一版养殖业保险风险与防控要点 精品

金融保险-统一版养殖业保险风险与防控要点 精品
• 9、县级财政保费补贴很难按时到位 • 10、承保把关不严,存在风险隐患 • 11、查勘人员现场经验不足 • 12、管理疏漏,导致风险增加
一、养殖业保险主要风险
• 9、县级财政保费补贴很难按时到位 • 10、承保把关不严,存在风险隐患 • 11、查勘人员现场经验不足 • 12、管理疏漏,导致风险增加
• 牛的消化生理特点:牛 不同于其它动物的一个 典型的特点:就是它属 于多胃反刍动物。
三、牛的生理特征
• 在了解牛的常见病以前 有必要先了解一下牛的 消化生理特点这对常见 病的理解有一定的帮助
• 牛的消化生理特点:牛 不同于其它动物的一个 典型的特点:就是它属 于多胃反刍动物。
养殖业保险风险与防控要点
养殖业保险风险与防控要点
中航安盟保险演示模版
2014.04.25
目录
• 奶牛养殖保险承保技术知识
奶牛承保技术知识 奶牛检查 奶牛生理特征
• 养殖业保险风险与防控要点
养殖业保险主要风险 养殖业保险防控要点
2021/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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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奶牛承保
• 如果一个奶牛场 要参保,作为保 险人在承保前应 该做哪些工作呢?
一、养殖业保险主要风险
• 5、生猪保险存在超赔风险 • 6、肉鸡病死率高且疫情频发 • 7、无害化处理不到位 • 8、一些养殖小区建设不规范
一、养殖业保险主要风险
• 5、生猪保险存在超赔风险 • 6、肉鸡病死率高且疫情频发 • 7、无害化处理不到位 • 8、一些养殖小区建设不规范
一、养殖业保险主要风险
• 5、生猪保险存在超赔风险 • 6、肉鸡病死率高且疫情频发 • 7、无害化处理不到位 • 8、一些养殖小区建设不规范
一、养殖业保险主要风险
• 9、县级财政保费补贴很难按时到位 • 10、承保把关不严,存在风险隐患 • 11、查勘人员现场经验不足 • 12、管理疏漏,导致风险增加

财政部关于2011年度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财金[2011]73号)

财政部关于2011年度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财金[2011]73号)

财政部关于2011年度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财金[2011]73号农业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中国农业发展集团总公司: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部署,切实做好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工作,引导支持农业保险发展,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现就2011年度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2011年度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工作方案(一)中央财政种植业保险保费补贴。

1、玉米、水稻、小麦、棉花、油料作物保险。

保费补贴地区增加陕西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和中国农业发展集团总公司。

中央财政补贴比例为,陕西省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为40%,中国农业发展集团总公司为65%。

2、马铃薯保险。

保费补贴地区增加河北、陕西省、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央财政补贴比例为40%。

中央财政种植业保险保费补贴具体工作事项和程序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种植业保险保费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金[2008]26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本通知未提及事项,按照《财政部关于2010年度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财金[2010]49号)执行,下同。

(二)中央财政养殖业保险保费补贴。

中央财政奶牛保险保费补贴比例由30%提高至50%,保费补贴地区增加中国农业发展集团总公司,其中央财政补贴比例为80%。

中央财政养殖业保险保费补贴具体工作事项和程序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养殖业保险保费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金[2008]27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三)中央财政森林保险保费补贴。

保费补贴地区增加广东、四川省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增加的森林保险保费补贴试点地区在制定森林保险方案时,应选择有条件、有能力、有意愿的县、市先行试点,待条件成熟后再逐步推开。

中央财政森林保险保费补贴具体工作事项和程序按照《财政部关于中央财政森林保险保费补贴试点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财金[2009]25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水产养殖不可不知的保险知识

水产养殖不可不知的保险知识

59农家之友 2020.12新技术 养殖葵宝NONGJIAZHIYOU 目前,我国水产养殖保险的险种不断更新升级。

除了传统的水产养殖死亡险之外,还开发出了天气指数保险、价格保险、养殖设施保险等。

水产养殖死亡险 水产养殖死亡险是我们国家开展最广泛、最普遍、开展地区最多的一种险种。

无论是普通的水产品,还是名优水产品,都可以投保死亡险。

天气指数保险 水产养殖中的天气指数保险,是把一些气候条件,比如气温、降水、风速等,把这些气候条件对水产品损害程度指数化。

按保险合同的约定,以这些指数为基础,当指数达到一定水平并对水产品造成影响的时候,投保人就可以向保险人索赔。

这种保险最大特征是它只认证权威部门所提供的出险当天的天气资料,一旦达到保险合同理赔的要求就要进行赔付,而与损失程度关系并不密切。

价格指数保险 价格保险是指水产品的市场价格波动,特别是价格低于我们的预期价格,给养殖者造成的经济上的损失。

目前我们国家的水产养殖价格保险并没有大范围开展,只在东南沿海地区进行试点。

养殖设施保险 养殖设施保险,是指在保险有效期内,如果发生因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导致的养殖设施的损失,影响了水产养殖的日常运行,保险公司需要对水产养殖设施进行相应赔偿。

水产养殖设施险目前我国开展得并不多,还处于探索阶段。

(黄骨鱼)水产养殖不可不知的保险知识 模式主要优点:好氧发酵温度高,粪便无害化处理较彻底,发酵周期短;堆肥处理提高粪便的附加值。

主要不足:好氧堆肥过程易产生大量的臭气。

适用范围:适用于只有固体粪便、无污水产生的规模化肉鸡、蛋鸡或羊场等。

粪便垫料回用模式 基于奶牛粪便纤维素含量高、质地松软的特点,将奶牛粪污固液分离后,固体粪便进行好氧发酵无害化处理后回用作为牛床垫料,污水贮存后作为肥料进行农田利用。

模式主要优点:牛粪替代沙子和土作为垫料,减少粪污后续处理难度。

主要不足:作为垫料如无害化处理不彻底,可能存在一定的生物安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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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 奶牛养殖保险条款

总 则 第一条 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保险单、批单、保险凭证、投保单以及附件组成。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保险标的 第二条 在本保险合同中列明并符合下列条件的奶牛,可以作为保险标的: (一)饲养场所在非传染病疫区内,且在当地洪水水位线以上的非泄洪区、行洪区内,牛舍布局及圈舍环境应符合畜牧兽医部门的要求;

(二)投保的奶牛应经当地畜牧兽医部门验明无伤残,无本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疾病,布鲁氏菌、牛结核病检疫阴性,营养良好,饲养管理正常,按免疫程序预防接种并有记录;

(三)畜龄在18月龄至8周岁之间; (四)投保的奶牛在当地饲养一年以上; (五)投保人应将符合条件的奶牛全部投保。

保险责任 第三条 在保险期间内,保险的奶牛因下列原因导致死亡的,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一)重大疾病包括:口蹄疫、布鲁氏杆菌病、牛结核病、牛焦虫病、炭疽、伪狂犬病、副结核病、牛传染性鼻气管炎、牛出血性败血症、日本血吸虫病、食道梗塞、瘤胃积食、瓣胃阻塞、创伤性网胃腹膜炎、创伤性心包炎、胃肠炎、支气管肺炎、难产、生产瘫痪、产后败血症;

(二)自然灾害包括:暴雨、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龙卷风、台风、雷击、地震、冰雹、冻灾、泥石流、山体滑坡;

(三)意外事故包括:火灾、爆炸、建筑物倒塌、空中运行物体坠落及淹溺、野兽伤害、互斗。

责任免除 第四条 下列原因造成保险奶牛的死亡,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2

(一)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饲养人员的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管理不善; (二)他人的恶意破坏行为; (三)在观察期内患第三条(一)中的重大疾病及正常淘汰宰杀; (四)其它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原因造成的保险奶牛死亡。

保险金额、保险费率 第五条 每头奶牛保险金额4000-8000元,每头奶牛保险金额由投保人与保险人参照奶牛品种、畜龄协商确定,并在保险合同中载明。

第六条 保险奶牛的保险费率为6%-8%。

保险期间与观察期 第七条 保险期间为一年,以保险单载明的起讫时间为准。 第八条 从保险期间开始之日起15日内为保险奶牛的疾病观察期。保险奶牛在疾病观察期内因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疾病导致死亡的,保险人不负责赔偿。保险期间届满续保的奶牛,免除观察期。

保险人义务 第九条 订立保险合同时,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的,保险人向投保人提供的投保单应当附格式条款,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保险合同的内容。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做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做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第十条 本保险合同成立后,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 第十一条 保险人依据第十五条所取得的保险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

保险人在合同订立时已经知道投保人未如实告知的情况的,保险人不得解除保险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

第十二条 保险人认为被保险人提供的有关索赔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应当及时一次性通知投保人、被保险人补充提供。

第十三条 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的赔偿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是否属于保险责任的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

保险人应当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保险金义务。保险合同对赔偿保险金的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赔偿保险金的义务。

保险人依照前款约定作出核定后,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自作出核定之日起三日内 3

向被保险人发出拒绝赔偿保险金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第十四条 保险人自收到赔偿保险金的请求和有关证明、资料之日起六十日内,对其赔偿保险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可以确定的数额先予支付;保险人最终确定赔偿的数额后,应当支付相应的差额。

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 第十五条 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奶牛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本合同。

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但可按日比例退还保险费。

第十六条 除另有约定外,投保人应在保险合同成立时一次性支付保险费。 第十七条 被保险人应当遵守国家及地方有关部门奶牛饲养管理的规定,搞好养殖管理,健全和执行防疫、治疗的各项规章制度,接受畜牧兽医部门和保险人的防疫防灾检查及合理建议,切实做好安全防疫、防灾工作,维护保险奶牛的安全。

保险人可以对被保险人遵守前款约定的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向投保人、被保险人提出消除不安全因素和隐患的书面建议,投保人、被保险人应该认真付诸实施。投保人、被保险人未按照约定履行其对保险标的安全应尽责任的,保险人有权要求增加保险费或解除保险合同。

第十八条 在保险期间内,如饲养地址、饲养条件变更、保险奶牛转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让人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

因上述原因或其他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继续承保或是否增加保险费的重要事项发生变更或导致保险标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的,保险人自收到前款规定的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可以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

被保险人、受让人未履行本条规定的通知义务,因转让导致保险奶牛危险程度显著增加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

第十九条 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保险标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的,被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通知保险人,保险人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

被保险人未履行前款约定的通知义务的,因上述保险合同重要事项变更而导致保险事故发生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条 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被保险人应该: (一)尽力采取必要、合理的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否则,对因此扩大的损失,保险人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 4

(二)立即通知保险人,并书面说明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和损失情况;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立即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保险人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但保险人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者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的除外;

(三)保护事故现场,允许并且协助保险人进行事故调查。 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人向保险人请求赔偿时,应向保险人提供下列证明和材料: (一)保险单正本; (二)损失清单; (三)政府畜牧防疫监督管理机构出具的真实合法的诊断证明、治疗证明、死亡证明和防疫记录等;

(四)投保人、被保险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材料。

被保险人未履行前款约定的义务,导致保险人无法核实损失情况的,保险人对无法核实的部分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二条 被保险人在请求赔偿时应当如实向保险人说明与受损标的有关的其他保险合同的情况。对未如实说明导致保险人多支付保险金的,保险人有权向被保险人追回多支付的部分。

第二十三条 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应由有关责任方负责赔偿的,被保险人应行使或者保留向该责任方请求赔偿的权利。

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未履行赔偿义务之前,被保险人放弃对有关责任方请求赔偿的权利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在保险人向有关责任方行使代位请求赔偿权利时,被保险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必要的文件和其所知道的有关情况。

由于被保险人的过错致使保险人不能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的,保险人相应扣减赔偿金额。

赔偿处理 第二十四条 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人对保险奶牛不具有保险利益的,不得向保险人请求赔偿保险金。

第二十五条 保险标的遭受损失后,如果有残余价值,则该价值应在双方协商确定其金额后,在核定实际损失时作相应扣除,残余的受损保险标的仍归被保险人所有。

发生国家《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GB 16548-2006)规定应销毁动物尸体的情况时,保险人赔偿时不得扣除残余价值。

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规定应销毁动物尸体的疫病包括:口蹄疫、布鲁氏杆菌病、牛结核病、炭疽、病死、毒死或不明死因及其它严重危害人畜健康的病害。 5

第二十六条 当保险奶牛因高致病性传染性疫病政府实施强制捕杀时,保险人应对投保人或被保险人进行赔偿,并从赔偿金中相应扣减政府捕杀专项补贴金额。

第二十七条 保险事故发生时,如果存在重复保险,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相应保险金额与所有有关保险合同的相应保险金额总和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其他保险人应承担的赔偿金额,本保险人不负责垫付。若被保险人未如实告知导致保险人多支付赔偿金的,保险人有权向被保险人追回多支付的部分。

第二十八条 部分保险奶牛死亡,保险人履行赔偿义务后,本保险合同的保险金额、保险数量自损失发生之日起相应减少,保险人不退还保险金额减少部分的保险费。

第二十九条 未发生保险事故,被保险人谎称发生了保险事故,向保险人提出赔偿请求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并不退还保险费。

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保险事故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不承担赔偿责任,不退还保险费。

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被保险人以伪造、变造的有关证明、资料或者其他证据,编造虚假的事故原因或夸大损失程度的,保险人对其虚报的部分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条 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应由有关责任方负责赔偿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有关责任方请求赔偿的权利,被保险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必要的文件和所知道的有关情况。

被保险人已经从有关责任方取得赔偿的,保险人赔偿保险金时,可以相应扣减被保险人已从有关责任方取得的赔偿金额。

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未赔偿保险金之前,被保险人放弃对有关责任方请求赔偿权利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保险人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后,被保险人未经保险人同意放弃对有关责任方请求赔偿权利的,该行为无效;由于被保险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致使保险人不能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的,保险人可以扣减或者要求返还相应的保险金。

第三十一条 被保险人向保险人请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争议处理与法律适用 第三十二条 因履行本保险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保险合同载明的仲裁机构仲裁;保险合同未载明仲裁机构且争议发生后未达成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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