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干部管理办法
村干部管理制度精选范本10篇

村干部管理制度精选范本10篇村干部管理制度可以进一步加强对选拔任用干部工作的监督,规范干部人员的行为,保证客观、公正、准确地选拔任用好干部,有效防止用人不正之风。
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村干部管理制度范本,欢迎大家阅读参考,我们一起来看看吧!村干部管理制度(一)一、村干部学习制度1、村干部必须定期参加县上组织的培训和学习,不得无故缺席。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村干部必须通过不同途径达到大专以上学历;3、平时加强政治业务学习,及时发现新问题、新情况,并提出自己的观点和看法。
二、村干部会议制度1、村干部必须准时参加各级召开的有关会议,迟到一次扣50元,缺席一次扣100元。
有事必须向有关领导请假。
2、参加各种会议时必须认真做好记录。
3、会后要召开好有关会议,不折不扣地传达贯彻好会议精神。
村干部每季度至到所驻村小组召开一次群众会,每少一次扣20元。
4、村干部必须坚持每个星期召开好一次碰头会,总结前一阶段工作,布置下一阶段工作。
同时,每月必须召开一次专题计划生育工作例会,做好详细会议记录。
5、村干部必须按时按要求上报各种表册及各种材料。
如不按时上报的每次扣20元。
三、村干部值班制度1、各村必须安排好值班时间表,村干部必须严格按照值班时间值好班,并且做好值班记录。
2、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工作到位。
对不服从安排或擅离职守者,每人每天扣50元工资,如造成损失的追究其责任。
四、村干部"述职述廉"民主考核评价制度1、村干部民主测评和民主评议会议一般一年一次,时间一般安排在年底,由乡党委负责组织领导和监督实施并派员参加村党支部和村委会体实施,由村党支部书记主持,组织党员、村民代表、县、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参加。
2、考核评价村干部时,先由村"两委"班子成员分别进行述职述廉,介绍任期目辬、当年目辬实现情况、工作作风及廉洁自律情况等,党员、群众代表等参评人员根据村干部述职述廉情况就其本人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民主测评、评议和质询。
村组干部管理制度

村组干部管理制度村组干部是农村基层组织中的核心力量,他们的管理和领导能力直接关系到农村社会的稳定和发展。
为了提高村组干部的管理水平和工作效能,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管理制度至关重要。
一、岗位设置及职责1. 村委会主任:负责村委会全面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协调各部门工作,推动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
2. 村委会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分管具体事务,代理主任职责。
3. 乡村党支部书记:负责党的建设工作,组织村内各项政策的贯彻执行。
4. 村委会成员:根据需要设立,分管不同领域的工作,如农业、教育、医疗等。
二、选拔和任用1. 村组干部的选拔应当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倡导干部能力和潜力的综合评价。
2. 选拔程序应包括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等环节,确保选拔出的干部具备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
3. 村组干部的任用应当根据其个人素质和工作表现进行评定,具备合适的薪酬福利待遇。
三、培训和考核1. 村组干部应定期参加相关培训,提升专业素质和管理能力,了解最新的农村政策。
2. 考核应涵盖干部在岗位工作中的表现,包括工作效果、纪律遵守、村民满意度等指标。
3. 考核结果作为选拔和晋升的重要依据,鼓励优秀干部进行岗位交流和晋升。
四、奖励和惩处1. 奖励制度应设立多种形式,包括嘉奖、表彰和晋升等,鼓励村组干部在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
2. 惩处制度应严明,对违反工作纪律、贪污腐败等行为给予相应处罚,维护良好的干部作风。
五、沟通和联系1. 村组干部应与村民保持密切联系,及时了解他们的需求和诉求,积极做好群众工作。
2. 建立村民代表制度,通过村民代表反映村民意见和需求,促进党政决策与基层实践的紧密对接。
六、监督和评估1. 建立监督机制,加强对村组干部的监督,防止权力滥用和腐败行为的发生。
2. 定期进行对村委会工作的评估,通过民主测评等方式了解村组干部的工作表现和村民对其的满意度。
七、改革和创新1. 不断进行制度创新,适应农村社会的变革和发展需要,提高村组干部管理制度的适应性和灵活性。
村务干部管理规章制度

村务干部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村级组织的管理,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根据《村务公开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村委会干部、村党支部书记等村务干部的管理,具体责任人为村委会主任。
第三条村务干部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村规民约,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忠实履行职责,廉洁奉公,努力提高服务水平。
第四条村务干部管理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依法原则,推动村级组织民主决策,确保村务干部履行职责。
第五条村务干部应当加强学习,不断提高业务素质,不断完善自我管理和服务能力。
第二章村务干部选拔与任职第六条村务干部选拔与任职应当公开、公平、公正,实行竞争上岗制度。
第七条村务干部应当具备较高政治素质、专业能力,品行端正,无不良嗜好,熟悉农村经济社会管理知识。
第八条村务干部选拔与任用应当有一定的程序和程序,需要通过考试、面试等方式进行选拔,确保其资质。
第九条村务干部的选拔与任用,应当依法公告,同时向社会公示,接受村民的监督。
第十条村务干部在上岗前应当接受专业培训,了解相关政策法规,熟悉工作流程。
第三章村务干部工作职责第十一条村委会主任是村级组织的主要负责人,负责推动全村经济社会发展,协调村内事务。
第十二条村党支部书记是村级党组织的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党员进行党务工作,推动党建工作。
第十三条村务干部应当按照《村务公开条例》的要求,定期向村民公开工作报告,接受村民监督。
第十四条村务干部应当积极履行职责,处理好村民的投诉、建议,及时反馈解决情况。
第十五条村务干部要积极配合上级政府的工作,协助上级政府做好对口帮扶工作。
第十六条村务干部要认真履行群众工作职责,深入基层、深入田间地头,了解村民需求。
第四章村务干部管理考核第十七条对村务干部的管理工作应当进行定期考核,评估其工作绩效。
第十八条村务干部的管理考核主要包括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服务态度、工作效率等内容。
第十九条考核结果将作为村务干部奖惩的依据,对优秀的干部给予表彰,对不称职的干部进行教育和提醒。
村干部管理制度范本(四篇)

村干部管理制度范本村干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增强村干部的职责意识和服务意识,充分调动村干部工作的用心性和主动性,切实加强村级组织建设,规范村干部队伍管理,促进农村改革、发展和稳定,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市县关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相关政策法规,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的村干部,是指各村的村支两委班子成员。
第三条: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村干部由乡党委、政府负责监督管理。
第二章:管理办法第四条:各村级组织要保证正常运转,所有村干部要做到随喊随到。
严格村干部的请假制度,因事因病支部书记(村主任)请假____天以上、其他村干部请假____天以上的,要向乡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请假汇报,由党政办做好登记,作为年终考核的依据。
第五条:村干部要服从党委政府的领导和驻村干部的指导;及时准确传达党委政府的会议精神,按时完成党委政府分配的工作任务。
任期内,村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乡党委、政府给予免职或责令辞职,不辞职的给予停职,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处理。
从处理之日起,报县财政停发其村干部待遇,并按规定不得享受离任村干部的各项优待政策。
1、违法犯罪的;2、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的;3、私分、贪污、挪用钱物;或拒不执行村级财务管理规定,造成村内群众反响强烈的;4、决策失误或严重失职造成所在村经济发展环境极差、社会治安混乱、安全事故多发、群体上访频繁的;5、拉帮结派、制造矛盾,致使班子内部不团结造成工作瘫痪的;6、不履行工作职责,或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理解其他安排的;7、涉黄涉赌涉毒涉黑;或因生活作风问题造成极坏社会影响的;8、对抗上级的政策和决议,拒不理解乡党委政府的工作安排;在公共场所打架斗殴,谩骂领导,酗酒闹事,无理取闹,情节恶劣的。
9、村支部书记(村主任)不假外出连续____天以上,其他村干部不假外出连续____天以上的。
10、连续两年在村级礼貌绩效考核中排行全乡末名的;或适用上级制订的一票否决政策应予以免职的;第六条:所有村干部要持续通讯畅通,乡里召开各类会议,任何村干部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早退。
管理村组干部的规章制度

管理村组干部的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村组干部管理工作,提高管理水平,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村级组织的干部管理工作,包括选任、考核、奖惩等方面。
第三条村级组织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自治区、市、县规章制度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村组干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干部管理工作制度和程序。
第四条村级组织应当依法依规选用村组干部,实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确保选人用人的公平公正。
第五条村级组织应当建立健全干部考核制度,对村组干部进行定期考核,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第六条村级组织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建立奖惩制度,对优秀干部予以嘉奖,对失职失责的干部予以处理。
第七条村级组织应当建立健全干部培训制度,定期组织培训活动,提高村组干部的素质和能力。
第八条村级组织应当建立健全干部交流制度,培养、选拔、交流和调整村组干部,为村级工作提供人才保障。
第九条村级组织应当建立健全干部监督制度,加强对村组干部的监督,确保干部廉洁从政,为村级工作提供良好环境。
第十条村级组织应当建立健全干部信息统计制度,及时更新干部信息,为干部管理提供数据支持。
第十一条村级组织应当建立健全干部退出制度,合理安排退休干部的生活,为村级事业发展提供支持。
第二章选任第十二条村级组织应当根据工作需要,确定村组干部的数量和岗位设置,制定干部选拔任用计划。
第十三条村级组织应当按照程序,组织开展村组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十四条村组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应当遵循学历、能力、工作经验等方面的综合考虑,确保选用的干部能够胜任工作。
第十五条村级组织选用村组干部应当经过考察和考核,综合评价后确定任职。
第十六条村级组织应当向选用的村组干部发放任职通知书,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七条村级组织选用的村组干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和程序到职,履行工作职责。
第十八条村组干部在担任职务期间,要服从村级组织的领导,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忠诚履行法律法规。
第十九条村级组织在选拔任用过程中,不得存在以任人唯亲、好人主义等现象,保障选用的公正性和公信度。
陇南市武都区乡镇干部管理办法

陇南市武都区乡镇干部管理办法陇南市武都区乡镇干部管理办法是为规范乡镇干部的工作行为,提高乡镇干部的管理效率和工作水平,保障社会稳定和发展的需要而制定的一项重要法规。
乡镇是农村基层的组织形式,乡镇干部是指直接服务于农村基层的干部,如乡镇长、村干部、农民代表等。
乡镇干部在社会发展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因此如何管理好乡镇干部是提高乡村发展水平和农民生活质量的重要保障。
一、基本要求1. 服务乡村乡镇干部管理办法的基本要求是服务乡村,切实解决农民在生活、生产、社会保障等方面的问题,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
2. 严格审查对拟任乡镇干部从资格、品德、能力等方面进行严格审查,确保其符合担任乡镇干部的要求。
同时建立乡镇干部考核制度,对于工作表现不好的乡镇干部进行适当的惩罚和调整。
3. 安排合理安排合理,根据乡村特点和乡镇干部实际情况,对不同的乡镇干部量身制定工作计划和任务,切实帮助乡镇干部完成任务,提高工作效率。
4. 支持保障给予适当的支持和保障,建立适当的奖励制度和激励机制,激发乡镇干部的工作热情和创造力,使其更好地为基层服务。
5. 加强培训加强培训,为乡镇干部提供必要的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其工作能力和素质。
二、工作内容1. 干部考核制度建立乡镇干部考核制度,对于工作表现不好的乡镇干部进行适当的惩罚和调整。
同时,对优秀表现的乡镇干部进行公开表彰和奖励。
2. 岗位职责明确乡镇干部的岗位职责,科学制定工作计划和任务,切实发挥乡镇干部的作用,提高工作效率。
3. 安排工作任务根据基层实际需要和乡镇干部能力,合理安排工作任务,确保乡镇干部工作有章可循、有目标可达,同时为乡镇干部提供必要的技术和管理支持。
4. 加强培训针对不同需要,加强乡镇干部的培训。
培训内容包括领导才能、农村经济发展、管理技能、职业道德和领导艺术等。
5. 审查调整严格审查拟任乡镇干部的资格、品德、能力等方面,确保其符合担任乡镇干部的要求。
村干部管理规定(3篇)

村干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村干部的选聘、管理工作,提高村级组织的服务水平,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村干部是指在农村基层组织中担任领导职务或具有行政职能的人员。
第三条村干部应当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坚持依法依规、公开公正、民主监督、廉洁奉公的原则,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村干部应当注重提高自身素质和工作能力,忠诚履职、廉洁奉公,努力为农民服务,做到勤政守法、廉洁奉公、公道正义。
第五条村干部应当贯彻上级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按照村民的合法权益,正确履行职责,为农村发展贡献力量。
第六条村干部应当保守国家秘密,维护村委会和村民的利益,不得泄露涉及国家利益和村委会工作的秘密。
第七条村干部应当加强学习,提高政治理论水平、专业知识水平和工作能力,增强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
第八条村干部应当勤勉敬业,自觉遵守工作纪律,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不得违法乱纪,不得推诿扯皮,不得违背信义。
第九条村干部应当严格保守村民个人信息,不得私自收集、使用或泄露村民个人信息。
第二章选聘第十条村干部的选聘应当依法依规、公开公正、德才兼备。
第十一条村干部的选聘原则是:党建领导、农民自主、依法选人、德才兼备、公开竞聘。
第十二条具有中国国籍并享有政治权利;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具备良好的道德和职业操守;具备必要的行政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具备相关工作经验等条件的人员,可以成为村干部候选人。
第十三条村干部的选聘应当通过公开竞聘的方式进行。
具体程序和要求由村委会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并报上级政府备案。
第十四条村干部的选拔工作应当按照程序,公示候选人的基本情况、工作经历、考核评价等信息,并接受群众和组织的监督和评议。
第十五条选聘村干部的工作应当公开透明,遵循公平公正原则,不得搞非法集资、买卖职位等违法违规行为。
第十六条村干部的选拔工作应当严禁以职务变相收费、以工程承揽关系变相聘用、以权谋私等违法违规行为。
村干部出勤管理制度

村干部出勤管理制度一、引言村级组织是乡村自治的基本组织,村干部是村级组织的重要成员,负责村务管理和服务,对村级工作的开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规范村干部的出勤管理,提高村干部的工作效率和执行力,制定了本村干部出勤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村级组织及其下设机构中的所有村干部。
三、出勤规定1. 村干部工作时间为每周工作5天,每天工作时间为8小时,按照村级时间表,如需加班须经领导批准。
2. 村干部每月须按时填写出勤表,由村主任审批签字确认。
3. 村干部因病或其他原因需请假时,应提前按照规定向村主任请假,请假时长不得超过3天,如需续假,须提供相关证明,延长假期需领导批准。
4. 村干部应自觉遵守出勤规定,不得迟到早退,如因特殊情况导致无法按时到岗,应提前通知领导或同事,并事后补齐工作时间。
迟到或早退超过30分钟者,将被扣除相应工资。
5. 村干部出勤记录将作为考核的一部分,绩效考核结果将与出勤情况挂钩,对于出勤状况不良的村干部将适当进行奖惩。
四、出勤管理1. 村主任负责对村干部的出勤记录进行汇总统计,及时发现出勤异常情况并进行处理。
2. 对于经常迟到早退或未按规定请假的村干部,村主任应及时约谈,督促其改正,并记录在案。
3. 对于出勤状况良好的村干部,应及时表扬激励,鼓励其为村级工作的发展贡献更多力量。
4. 村干部出现长期无故旷工行为,或者出勤状况一直处于较差状态,将被视为严重违纪,将受到相应处罚,甚至可考虑解聘。
五、出勤奖惩1. 对于出勤状况良好的村干部,将给予相应奖励,如表扬、奖金或者晋升等奖励措施。
2. 对于出勤情况不良的村干部,将给予相应处罚,如警告、记过、降职甚至解聘等处罚措施。
六、监督检查1. 村主任负责对村干部出勤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并定期进行检查核实,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 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代表可以对村干部的出勤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向村主任或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反映,要求进行整改。
3. 村干部应当如实填写出勤记录,不得出现虚假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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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马铁热克乡干部管理办法(试行)总则为加强乡村干部管理,严肃干部纪律,有效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一步理顺工作关系,提高工作效率,完善乡干部管理机制,在全乡形成团结、奋进、廉洁、务实、高效的良好工作氛围,促进各项工作得到落实。
乡党委、政府召开会议,根据《公务员法》和有关党纪、政纪规定以及阿克陶县县、乡两级关于干部管理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乡党政机关及隶属于我乡管辖范围内的所有站(所)。
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管理和考核,按照自治区和自治州、阿克陶县《乡镇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办法(试行)》管理执行。
学习制度1、学习形式。
采取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的办法,以自学为主,促进集中学习。
2、学习内容。
学习和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全县的工作思路、路线、方针,在工作实践中准确运用并指导开展工作。
做到不断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开拓创新。
及时学习和掌握中央、自治区、自治州、阿克陶县制定的各项方针、政策。
全面领会上级部门对各个阶段工作任务的安排部署精神,准确把握工作重点和上级意图,努力贯彻执行好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
联系自身工作实际,加强对农业、林业、畜牧业、水利、法律法规、计划生育等业务知识的学习及农业高新技术的推广运用知识。
支持、鼓励干部积极主动学习自己所从事的业务和专业相关的知识,在业务技术上力求精益求精,在自己所从事的专业工作中能独挡一面。
3、学习要求。
集中学习时,每位干部应遵守学习纪律,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早退,不得随意进出,高声喧哗,不会客,不接打电话,要认真听取学习内容,作好笔记,通过学习不段提高自身素质。
个人的学习笔记全年不得少于2万字。
每位干部在坚持认真学习的基础上,每个学习专题撰写心得体会不得少于两篇,每篇不得少于1500字。
工作制度4、全乡干部职工必须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思想,增强搞好工作、为民服务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顾全大局,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5、坚守工作岗位,切实履行职责。
上班办公时间,必须坚守岗位,办理公务,加强学习;包村包户干部按时下村,按时完成包村领导的各项工作安排。
对上班不坚守岗位、办事拖拉、服务不热情、不深入实际、解决问题不力、群众有反应的给于大会通报批评,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失的,根据情节轻重,追究责任。
6、严格执行“三严禁,五不准”制度。
严禁工作上班时间从事第二职业,一经发现,上报调离或停岗;严禁干部职工参与赌博、吸毒贩毒、封建迷信活动,涉及违法犯罪的建议司法机关立案查处;严禁公私不分或变相侵占国家集体财物,一经发现,报司法机关立案查处。
不准给群众摆架子、耍态度,辱骂群众;不准向群众索取财物、吃拿卡要,酗酒闹事;不准在工作中优亲厚友,假公济私,一经发现,严肃处理;不准搞阳奉阴违、挑拨离间、搬弄是非,拉帮结派,做不利于团结的事;不准为个人利益而抬高自己,打击别人。
7、每天早晨打扫卫生完毕后提前到会议室点名签到,早晚点名签到时间为5分钟,不按时参加点名签到者视为迟到,在半小时之内仍未签到者,按旷工论处。
8、每天下班时间前提前无故离岗者均视为早退(早退按旷工处理)。
9、上班期间,上网、玩游戏、打牌的干部,扣发全天工资并全乡通报批评。
请销假制度10、严格请销假制度。
请假以假条为准,除特殊情况外,不得捎带假条或打电话请假,否则按旷工处理。
请假必须按照组织规定办理请销假手续。
副科级干部需请假的,一律由乡党委书记批准,如遇开会、外出办事,需向乡党委书记说明情况。
干部请假应逐级批准,不得越级请假。
站所负责人请假的,由分管领导、包村组长批准后,再报党委书记批准;站所一般干部请假,需经站所负责人批准,再由分管领导、包村组长批准,3天以上必须报乡党委书记批准。
村级正职请假外出的先告知包村领导,由乡党委批准,村级副职请假外出的,由村党支部书记批准;再报包村组长批准,3天以上由乡党委书记批准。
11、乡干部请假,事假每月不超过一天,病假每月不超过2天,请病假超过3天以上的(含3天),必须有县级以上的医院开具的病例以及相关证明,相关证明情况由办公室的同志负责核实。
事假不包含婚假、丧假、产假、探亲假(婚假、丧假、探亲假必须以主管和分管领导同意请假的天数为准)。
事假超过1天,病假超过2天(没有县级以上的医院开具的病例以及相关证明的),超过一天扣除当天的工资。
年累计事假超过15天者(不含婚假、丧假、产假、探亲假)、除特殊情况外病假超过30天者,年底考核不定等和扣除十三月奖励工资及福利费。
12、所有请假条一律交党政办备案,并向主要领导汇报。
因工作需要外出学习、出差,必须按工作管理权限分别报人事局、组织部审批。
机关管理制度13、上级来人的接待要按照节俭、热情的原则办理,外来人员需要就餐的一律在政府食堂就餐,特殊情况需在餐馆招待的,须经主要领导批准,凭单报销。
14、车辆由分管机关日常工作的领导统一管理,经批准方可派车,不能公车私用。
15、严禁干部将办公室钥匙外借或供其他人再配,如造成财产损失、泄密等严重后果负责自负,并按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16、全乡干部职工调离本乡必须交清财务、财产、宿舍办公用品后,方可办理工资关系,否则,扣押工作关系,并上报有关部门。
17、按照卫生值日制度的要求,全乡干部自觉打扫分配的清洁区域和会议室等。
18、乡政府的办公场所、车辆、电话、沙发、电视音响设备、电脑、传真机、桌凳、等各种公用设施均由办公室造册登记。
未经乡政府主管领导同意,任何人不得外借或改做他用,工作人员要爱护公共财产,对于人为或管理不善造成损坏、丢失的,由责任人照价赔偿。
干部、职工个人使用的单位财产要据实登记。
驻村督导员工作制度19、驻村督导员工作制度(1)驻村督导员实行24小时驻村督导制度,驻村安排由包村领导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督导员除自身业务工作外必须履行督导员职责,夜间必须驻村值班。
(2)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各级党委、政府制定的相关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性法规;(3)指导村党支部、村委会履行好职责,做好各项工作,做到指导不代替,帮忙不添麻烦。
(4)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了解社情民意,掌握驻在村的社会动态;(5)协助村党支部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向驻在村党支部、村委会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6)注意发现和培养积极分子,骨干力量,向乡村党组织推荐后备干部;(7)监督村级组织落实党的各项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乡党委、人民政府的工作部署。
(8)驻村期间严禁喝酒,组织、参与赌博、聚会等活动,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督查督办制度20、乡纪检委依据乡党委、人民政府的决议、决定和上级督办要求,对年度、季度和阶段性工作、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督查督办;与乡政法委、党政党建办相互配合、协助,对所有干部,特别是担任驻村督导员的干部工作情况、工作纪律进行监督和检查,督查督办结果定期公布,作为干部奖惩、评优树模、升迁调动的依据。
干部值班制度21、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由乡党委按照实际情况制定值班表,严格按照值班时间交接班,不得迟到、早退、脱岗。
带班领导要不定期记录考勤。
白天有事请假和在县上参加会议或学习的,晚上必须按时到岗值班;因病或特殊情况不能到岗的,要提前请示政法书记,由政法书记做出调整安排。
22、每个值班组组长要发挥管理、监督作用,合理安排值班人员,晚上至少保证4人在值班室睡觉,其余值班干部不得离开乡政府大院。
值班人员无故缺岗或未履行值班职责,经核实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一次缺岗或脱岗的将处以100元罚款,并在全乡范围内通报批评。
连续两次缺岗、脱岗的处以200元罚款,全乡通报批评(以此类推)。
因值班不力造成重大工作失误或经济损失的,除处罚和赔偿相应经济损失外还将追究行政责任,直至交由组织人事部门严肃处理。
23、值班中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并将情况以及结果详细记录在册(包括时间、事由、责任人、处理结果、建议、意见等),需其他相关部门处理的,要及时通知相关部门。
处罚与奖励制度24、为保持干部队伍活力,在干部管理工作中形成激励竞争机制,结合年终考评,兑现下列处罚与奖励措施:处罚:(1)岗位工作中不服从领导,又提不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影响工作任务完成者,工作长期滞后,软弱无力,工作任务不能按时完成者。
由党委书记进行谈话诫勉,经两次谈话诫勉,思想没有根本性转变的,由党委会作出决定,移交上级人事部门处理。
(2)实行干部考勤奖罚制度。
干部工作出勤情况每天一统计。
上班迟到按分钟计算,迟到的每分钟1元、半小时以上按当天旷工论处,早退也按旷工处理;上班旷工一天扣除当天工资,月旷工累计超过3天以上者,除扣除当天工资外,另扣除当月绩效工资,并在大会上作出深刻检讨;年度旷工15天以上者,除按旷工处理外另扣除十三月工资及福利费,年底不参加考核,并报县组织人事部门处理。
驻村督导员在驻村期间无故缺岗、脱岗或未履行职责,经核实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一次缺岗或脱岗的将处以100元罚款,并在全乡范围内通报批评。
连续两次缺岗、脱岗的处以200元罚款,全乡通报批评(以此类推)。
因工作不力造成重大工作失误或经济损失的,除处罚和赔偿相应经济损失外还将追究行政责任,直至交由组织人事部门严肃处理。
(3)对县直单位垂直管理的站所干部,因不遵守组织纪律、违反各项规章制度受到相应处罚后拒不交罚款的,由乡领导同其主管单位联系扣发双倍罚款。
对拒不服从管理,产生恶劣影响者,除扣发工资、奖金、福利费外,并建议退回原单位和上报组织人事部门处理。
奖励:(1)由主管机关日常工作的领导把关,办公室综合日常考勤、督查包户干部和督导员的情况每月对干部考勤、值班、驻村督导情况进行汇总和公示,兑现奖罚。
将每月产生的考勤扣款平均分配,奖励给平时工作表现突出、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全勤的干部,奖罚分明;并将奖惩情况一律记录在册,表现优秀的干部做为年终考核评先选优的对象。
(2)受表彰的年轻干部,符合选拔条件的可向上级组织部门予以推荐做为后备干部。
科级干部管理细则25、科级干部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具有强烈的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加强团结,分工协作,切实维护乡党委的核心地位。
26、科级干部结合分管工作,每周一向乡党委书记综合汇报一次工作。
平时工作中做到每天利用早晨10分钟时间向主要领导说明前一日工作情况及当天工作的安排,工作中遇到特殊情况要及时汇报并妥善处理,难以处理的及时与主要领导沟通。
27、科级干部所分管的工作,严格按照上级部门签订的目标管理责任书落实。
年初将重点工作分解到各科级干部,明确任务,责任到人。
经县年终考核,所分管工作不得低于前一年名次,排名前三且获得上级表彰奖励的,分别给予奖金基数的30%、20%、10%奖励;名次下滑到后三名的,分别给予奖金基数的30%、20%、10%处罚,尤其是与县委、县政府签订的实行一票否决的工作,年终被否决的,对分管领导年终考核给予不称职,问题严重的报县委组织部,按“不在状态”干部建议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