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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TM-963-2007 美国玩具安全标准

ASTM-963-2007 美国玩具安全标准

ASTM-963-07版最新修訂內容一. 玩具召回案例含磁石玩具的危險--導致內臟穿孔或堵塞--1人死亡, 1人吸入體內, 27人內臟損傷--總共引起1000多起事故溜溜球---有纏繞的危險,歐盟各國,澳大利亞已禁止出售半球形物體---引起窒息, 產生致命危害ASTM F963-07發佈於2007年7月12日, 此標準取代2007年3月批准6月發佈的ASTM, 唯一的修訂處: 在條款4.39和5.17的“磁鐵部件” 前增加了“危險”二字.二.ASTM F963-03 與ASTM F963-07 e1標準的比較發聲玩具F963-03F963-07e1豁免:1.兒童口動玩具:口哨2.兒童驅動發聲玩具:鼓3.與外部設備連接其聲壓取決於外部設備的玩具:如電腦,電視等4.磁帶播放機,CD 機等5.擠壓玩具6.由有輪玩具的輪子與地面接觸摩擦而發出的聲音增加收音機, 盒式磁帶機, (教學用的)遊戲卡等依靠可移取媒介輸出聲音的玩具改變定義:衝擊和爆破發出的脈衝近耳玩具:專們設計為靠近耳朵玩耍的玩具1.刪除衝擊和爆破脈衝噪音的定義,增加脈衝噪音:暫時的明顯超過周圍環境的聲音且持續時間通常少於1秒鐘2.最大聲壓級:玩具的最大計權聲壓3. 近耳玩具: 指由在玩耍時,意圖靠近耳朵,玩具的發生部位貼近兒童耳朵邊的玩具影響:指明了發聲音位置,定義更加明確,減少了爭議.例如,童床,長筒槍等等都不屬於近耳玩具的範疇. 測試儀器: ANSI 2型聲壓計 ISO7779桌(較小)沒有明確對測試環境的要求IEC61672 1級或2級聲壓計 ISO1120桌(較大)要求在標準的EN3746房內測試影響:雖然不能使用舊的測試儀器和工具,但對實驗測試的影響不大F963-03中對發聲玩具的要求:1. 手持,桌面,地面和童床玩具: 產生等效聲壓級(L Aeq )不應超過90dB 的連續聲音.2. 近耳玩具: 產生等效聲壓級(L Aeq )不應超過70dB 的連續聲音3. 撞擊型脈衝聲音的玩具: 產生的撞擊型峰值聲壓級(L CPK )不應超過120dB4. 爆破型脈衝聲音玩具: 產生的爆破型峰值聲壓級(L CPK )不應超過138dB * 測試距離聲源25釐米 F963-07e1的新增要求1. 除拖拉玩具外的所有玩具: 產生等效聲壓級(L Aeq )不應超過85dB 的連續聲音2. 拖拉玩具:產生的最高計權聲壓級(L Amax )不應超過85dB3. 所有玩具的脈衝聲壓峰值聲壓級(L CPK )不應超過115 dB4. 近耳玩具: 不應產生等效聲壓級(L Aeq )超過65dB 的連續聲音不應產生脈衝聲壓峰值聲壓級(L CPK )超過95 dB 的聲音5. 火藥帽和其他爆破類脈衝音玩具最高持續穩態聲125dB * 測試距離聲源50釐米基本原理:與EN71和ISO8124的測試方法接軌距離25釐米測試出為90dBA 等同於距離50釐米測試出為85dBA 距離2.5釐米測試出為90dBA 等同於距離50釐米測試出為65Dba 發聲發聲玩具的測試方法玩具的測試方法: 1. 近耳玩具的測試方法2. 手持玩具的測試方法3. 火藥帽的測試方法4. 搖鈴的測試方法5. 靜止的機動式的桌面,地面和童床玩具的測試方法6. 拖拉玩具和發條驅動玩具的測試方法影響如果玩具測試符合EN71標準的要求,則影響不大如果測試只通過了ASTM-F963-03標準的要求則:爆破脈衝音/盒式磁帶機玩具需要進一步檢查拖拉玩具需要重新測試發出脈衝音近耳玩具需要重新測試包裝薄膜:ASTM F963-03 的要求短邊尺寸大於3.94inch的袋子或塑膠薄膜,平均厚度不能小於0.0015inch, 最小厚度不能小於0.00125inch. F963-07e1新增的要求增加了一個可供選擇的方法:平均厚度小於0.0015inch的薄膜可以打孔, 保證在任何1.18inchX1.18inch的範圍內均有1%的孔.基本原理EN71和ISO8124均允許使用打孔的塑膠袋測試方法:在薄膜的對角線上取等距的10個點進行厚度測試影響:如果已經符合ASTM963-03標準的要求,則沒有任何影響繩子,帶子,鬆緊帶ASTM963-03標準的要求:1.對18個月以下兒童使用的玩具上含有或系有繩子/帶子/鬆緊帶,在鬆弛的狀態和承受5lb負載時測量,其最大長度應小於12inch ; 如果繩/鬆緊帶或多段繩/鬆緊帶可纏結或與玩具的任何部位連接形成環狀,環的周長,不應讓頭部探棒通過.2.自縮繩在2lb的負載下回縮不能超過1/4inch.3.供36個月以下兒童使用的拖拉玩具如果繩長超過12inch,則不應帶有可令繩結成環的附件.4.供18個月以下兒童使用的玩具袋如果周長超過14inch,不能以拉繩作為玩具袋的封口方式F963-07e1增加新的要求:1.帶子: 寬度明顯大於厚度的材料2.纏結形成環狀: 合理的,可預見的操作形成環, 不包括將繩子的末端塞入小孔或將繩子多次纏繞在輪子上.3.允許在增加功能性斷離裝置:3.1如果環能讓頭部探棒通過,或繩長超過12inch,則允許在繩上安裝一個最多使用5LB的力就可以解開的功能性斷離裝置.3.2測試環的新方法--針對長度小於頭部探棒底面周長的鬆緊帶形成的環基本原理:在F963-96a中有5磅的解環力的要求,但是在F963-03中刪除了.因為對於較大的環,如果含有能輕易解開的功能性斷離裝置則說明存在明顯的技術問題,明確了測試長度小於頭部探棒底面周長的鬆緊帶環的方法:.測試方法:1.將鬆緊帶環套在夾具上2.用小於5磅的力將鬆緊帶拉著掛在右邊的釘上3.用小於5磅的力將鬆緊帶拉著掛在左邊的釘上4.用小於5磅的力使鬆緊帶呈長方形5. 插入頭部探棒受影響的玩具:對於供18個月以下兒童使用的有多段繩/鬆緊帶,且繩上帶有附件的玩具帶有鬆緊帶環的玩具乘騎玩具增加動態強度測試--根據年齡等級的負重要求將負載施加在玩具的座位表面--保持5分鐘後檢查玩具是否有損壞--以兩米每秒的速度騎著玩具通過5釐米高的臺階(測試3次)--檢查是否存在安全問題基本原理:F963-03中有此測試方法,沒有標準的要求此方法與EN71規定的方法類似影響:確測試可能比EN71更加嚴格,即使通過了EN71測試的產品也要求跟進搖鈴F963-03中對搖鈴的定義參考了CFR1510 設計專為嬰兒握在手中的玩具,通常含有在搖動玩具時可以發出聲音的株子或其他小物件.豁免項目:填充動物玩具,鑰匙圈,沙球等等F963-07e1中的定義明顯設計為搖動時可以發出聲音,尤其是供18個月以下的兒童使用的玩具.影響指出了年齡的要求,沒有豁免項如果明顯是為18個月以下兒童所設計的,搖動時可以發聲的玩具,即使是鑰匙圈或沙球等也必須通過搖鈴測試通過了F963-03,不一定能通過F963-07半球形中空物體ASTM F963-03的要求供三歲以下的兒童使用的半球形中空物體1.具有球形,卵形開口,其外徑大小介於2.5inch和4inch之間2.容積小於6.0oz (177ml)3.深度大於0.5inchF963-07e1增加要求1.將外徑大小改為內部尺寸2.增加新的選擇--底部或離邊緣0.5inch以下最小尺寸大於或等於0.66inch(17mm)的開口原理:半球形物體的厚度不是導致危險的因素內部尺寸是決定物體是否會蓋住兒童的臉的關鍵因素.17mm的最小開口尺寸等同於兩個相隔13mm的尺寸為2mm的孔.影響:1.尺寸介於2.5-4inch之間,壁較厚的半球形物體需要進一步檢查2.對孔的影響不大,因為是增加了新的選擇溜溜球類玩具:F963-03中對此沒有要求ASTM F963-07e1新增要求溜溜球類玩具指的是有鬆緊帶,通常一端帶可以套在手指上的環,另一端為扔出去後可以回來的彈性小球的玩具(不包括拍子球)3歲以上兒童使用的玩具要求末端重量小於0.02千克的玩具在以80RPM的速度旋轉的時候測量繩長應小於50釐米原理:當兒童將旋轉玩具在勁部的時候,鬆緊帶末端的重量會增加勒死50釐米接近與3歲兒童勁部周長的兩倍要求適用於三歲以上的兒童,因為目前發生事故的年齡統計均在此年齡範圍內80RPM的旋轉速度與3歲兒童旋轉球的速度差不多測試方法將溜溜球夾在旋轉裝置上, 以80RPM的速度水準旋轉,測試繩子的長度影響使用鬆緊帶的類似玩具應進行從新評估,並不僅僅局限於溜溜球磁石:F963-03中沒有對磁鐵做出要求增加的新要求ASTM F963-07e1 增加的新要求危險磁鐵:磁通量大於50並具備以下的尺寸和形狀圓柱形磁鐵直徑小於等於11毫米且長度小於等於32毫米 圓盤形磁鐵直徑小於等於26毫米且厚度小於等於5毫米 球形磁鐵直徑小於等於22毫米任何體積小於或等於以上所描述的形狀的磁鐵危險磁鐵部件任何附帶有或鑲嵌有尺寸符合以上描述尺寸範圍且磁力指數大於50的部件本要求適用於供3-8歲兒童玩耍的含有危險磁鐵的玩具豁免:--不適用與馬達,喇叭內的等沒有玩耍價值的磁鐵標識--含有定義為危險磁鐵或含有危險磁鐵部件的玩具均應加如下安全標識警告:此產品含有小磁鐵.吞入磁鐵會通過暢子吸附在一起,從而導致嚴重的危害和死亡.如果吸入或吞入磁鐵請立刻尋求醫生的幫助.1)包裝和說明書2)安全標識應印在主要顯示面上.3)“警告”字體應大於或等於1/8inch4)其他警告語的字體應大於或等於1/16inch5)玩具在經過濫用測試後不應有危險磁鐵或含有危險磁鐵的部件脫出原理:新標準中列出磁鐵的尺寸是曾經導致事故的尺寸通過正常使用測試或濫用測試磁鐵部件脫出測試,是為了辯識出可預見性的磁鐵脫出測試方法:1.尺寸的測試方法3.磁通密度的測試方法使用直流磁場磁感應(測定)計探測磁鐵的兩極尋找最大的磁力點計算磁鐵兩極的橫截面積按如下方法計算磁力指數:磁極橫截面積X最大磁通量密度的平方例子:磁通量密度=2.458Kg面積=7.46 x 7.46 x 3.1416 =174.8磁力指數=2.458 x 2.458 x174.8 = 1056.3玩具中含有定義中的磁鐵或磁鐵部件應在包裝和說明書上添加警告標識, 僅僅是小物件警告語是不夠的. 玩具中鑲嵌有磁鐵不應脫出.檢查裝配程式和磁鐵位元的設計.含有鑲嵌磁鐵的部件也有尺寸的要求.匯總表要求ASTM F963-03 ASTM F963-07 實際操作發聲玩具連續90dBA近耳玩具70dBA脈衝噪音120dBC 連續85dBA脈衝115dBC近耳玩具6dBA/95dBC玩具可以接受更大的衝擊音雷管帽的爆破音拖拉玩具近耳玩具包裝薄膜只有對厚度的要求增加了選擇方案沒有大的影響線/帶/鬆緊帶鬆弛長度小於12inch,環用頭部探測器測試增加5lbs解脫力度的要求,增加了鬆緊帶環的測試要求供18個月以下兒童使用的含有小的鬆緊帶環的玩具需要重新測試半球形玩具外徑為2.5-4inch 內部尺寸2.5-4inch 臨近要求的半球形玩具應重新測試溜溜球未作要求80RPM速度旋轉時長度不超過50釐米確保重新檢查帶有鬆緊帶的玩具乘騎玩具未作要求要求測試動態強度重新測試磁鐵未作要求增加警告標識且經過濫用測試不能脫出增加警告表示,並且保證玩具在經過了濫用測試後,磁鐵不會脫出。

美国玩具安全标准

美国玩具安全标准

标准消费者平安标准:玩具平安ASTM F963-96a本标准以固定代号F963发布.紧跟代号的数字表示启用的年份或最新修改的年份;括号中的数字表示最近复批的年份,右上角的符号(e)表示最新修改或复批后的版本变动.序言本标准的目的建立一个全国认可的玩具平安要求.虽然本标准不排除家长在选择适合儿童年龄的玩具时应尽的责任,或不同年龄的儿童接触同一种玩具时家长的监督责任,但是它的运用可将其涉及的玩具在正常使用和合理可预见的滥用时发生的事故降低到最少.本标准起初是作为一种非强制性的产品标准在商务部国家标准局主持下制定的,于1976年出版(PS72-76).目前的版本是用来更新平安要求,在参考了下面要求后使本标准包括这些要求的内容:已出版的强制性联邦要求,有关的非强制性标准,涉及潜在危险的一些新要求及基于制造商使用原标准的经验所进行的技术修改.此外,在适当的地方更新测试标准以便更多地反映当前美国儿童的人体测量数据.1 范围具适当年龄组之外,本标准对玩具中作为功能作用显示的固有及公认的危险局部不作要求.例如:尖端是针的功能所必须的.对于购置玩具缝纫机的顾客来说,缝纫针的固有危险是人人皆知的,并且这种危险是作为一种常识性教育传授给使用者的.1.2 另外,尽管一个坐骑玩具存在与其使用有关的固有危险(例如,摔倒在人行道上),但通过采用本标准与其结构有关的可能危险(锐利边缘,暴露的机构等)将减少.1.3 本标准包括14岁以下各年龄组的儿童玩具的要求与测试方法,本标准对不同年龄组儿体力.1.4 标准不包括以下工程:自行车三轮车小弹弓,尖头标枪游乐场设备无火药枪风筝成品主要不是作游戏用的业余消遣品,艺术品,成品主要不是作游戏用的模型物品不具玩耍价值的腊笔、油漆、粉笔和类似的艺术材料,(原料或成品),然而所有艺术材料除外,它们不管是否玩具的一局部,必须符合LHAMA 4.31.1至4.31.3条.体育用品、野营用品、体育设备、乐器及家具;然而,上述的玩具仿制品应包括在本标准内(玩具仿制品与这些用品之间通常有明显的界线,这上公认的.例如:乐器或体育用品和其他玩具仿制品之间的界线.决定该工程是不是玩具仿制品取决于制造商或批发商的意图,以及正常使用和合理可预见的滥用.)动力驱动的飞机、火箭、船只及陆地车辆模型,但其玩具仿制品包括在本标准内.1.5 玩具年龄标示和玩具包装的一般准那么规定在附录A1中.1.6 有关包装运输的情况规定在附录A2中,附录A3中的表为标准适用于不同玩具种类要求指南.1.7 标准包括以下几个局部:标题章节范围 1参考文献 2术语 3平安要求 4毒性电/热能 4.4 脉冲噪音可接触边缘可接触尖端突起钉和紧固件金属丝和杆件包装薄膜绳和橡皮筋折叠装置和铰链机械装置的孔,间隙封闭的空间模拟保护装置弹射玩具摇铃橡皮奶咀挤压玩具上的玩具玩具柜艺术材料 4.31丝球平安标识要求 5使用说明 6制造商的标志7测试方法8有毒物含量的测试部件移取的拉力试验轮轴组合的移取试验口动式玩具的试验8.13识别9年龄分组准那么附录A1包装和运输附录A2玩具种类的要求指南附录A3系在童床或游戏围栏上附录A4的玩具的设计准那么玩具的易燃性测试程序附录A51.8 用in-lb单位表示的数值为标准数值.括号里的数值仅作参考.1.9 下述预防声明仅涉及本标准章节8中的测试方法局部:本标准并非意味针对所有与其使用有关的平安问题.使用本标准有责任建立适宜的平安及健康的操作程序,并在使用前决定受控限量的适用性.2 参考文献2.1 ASTM 标准:D374 固态电绝体的厚度测试方法D642 确定装动容器、零部件及单位负载的抗压力的测试方法D775 载物箱的跌落试验D880 装运容器的倾斜冲击试验D999 装运容器的震动试验D1193 水试剂的标准要求D2240 橡胶性质的测试方法—硬度测定D3421 氯乙烯塑料中的混合增塑剂的萃取和分析方法D4236 对造成慢性健康危害的艺术材料的标示方法F1313 橡皮奶嘴上奶头中易挥发的n-亚硝胺含量规定2.2 ANSI标准Z315.1 三轮脚踏车的平安要求C18.1 干电池和电池的美国国家标准—要求2.3 联邦标准15 CFR 1150 仿真玩具枪和仿制玩具枪的标志16 CFR 1303 含铅油漆和某些含铅油漆消费品的禁令16 CFR 1500 危险物品条例规那么,包括以下局部:1500.14(b)(8) 有害艺术材料的标示1500.18 禁用的玩具和其他供儿童使用禁用物品1500.3(c)(6)(VI) “易燃固体〞的定义1500.19 贴错标识的玩具与其它供儿童使用的禁用物品测定极易燃和易燃固体的方法1500.47 测定玩具火药帽产生的声级的方法测定供8岁以下儿童使用的玩具和其分物品中锐利尖端的技术要求1500.49 测定供8岁以下儿童使用的玩具和其它物品中金属或玻璃锐利边缘的技术要求1500.50-53 供儿童使用的玩具和其他物品的摸拟使用和滥用测试方法1500.83 小包装袋,小危害及特别情况的豁免归类为禁用的危险物品的豁免归类为禁用的玩具或其他供儿童使用的禁用物品的豁免16CFR 1501 识别供3岁以下儿童使用,含可引起窒息,吸入或咽下危险小部件的玩具和其它物品的方法16CFR 1505 供儿童使用的电动玩具或其他电动物品的要求16CFR 1510 摇铃的要求16CFR 1511 橡皮奶嘴的要求16CFR 1610 服装纺织品的易燃性标准21CFR 110 制造、处理、包装或贮存人类食物的现行良好操作标准21CFR 170-189 供人类食用的食物49 CFR 173.000,109C 级炸药的定义SS-T-312B 天然沥青、橡胶、乙烯、石棉乙烯的片材、板材3 术语3.1 本标准指定用语的定义(C).可触性探头的说明见图1.3.1.1.1 论述---为两个年龄组的儿童提供了两个尺寸不同的探头.3.1.1.2 艺术材料---任何由制造商或重新包装商出售或提供的,适合于在制作任何媒介的视觉艺术或图画艺术作品的任何阶段使用的物品.该定义包括艺术品组成部件在内的物品,例如:油漆、油画布、墨水、蜡笔、粉笔、焊料、铜焊条、焊剂、纸、粘土、石头、线、布及照相胶片,还包括与最终艺术品制作紧密相关的物品,例如:刷子、清扫刷、溶剂、陶瓷炉、丝网印刷、模具、模具制造材料及摄影用的显影剂.“球〞“球〞还包括设计成或打算用作球的,由多个面连接成一个圆球卵形或椭圆形的多边物体. 术语“球〞不包括永久性密封于弹子机、迷宫和类似外部容器内的骰子或球.如果根据16CFR 1500.53测试时,球不能从外部容器取走,那么属于永久密封.3.1.4 毛刺---由于材料切割或最后加工得不平整而使玩具或零部件的边缘或结合处出现的粗糙局部.3.1.5 绳索---一根细长的,柔软的材料包括单纤维丝,编织和捻搓的绳,粗绳、塑料纺织带,丝带及那些通常被称为线的纤维状材料.3.1.6 卷曲边缘---邻近边的薄片局部被卷成弧形并与底片形成小于90°角的边,如图2所示.3.1.7 发射装置---释放并推进一个弹射物的无生命系统.3.1.8 危险边缘---在玩具的正常使用和合理可预见的滥用时能产生不合理伤害的危险的可接触边缘.供8岁以下儿童使用的玩具金属和玻璃边缘如不能通过16CFR 1500.49规定的锐边试验,那么被定义为潜在的危险边缘.非金属和玻璃的其他边缘在通常使用条件下经接触为锐利时,被定义为潜是的危险边缘.3.1.9 弹性---在以不低于20in.(510mm)/min.的测试速度拉长至少10%后,能立即完全地回复到原来尺寸和形状的材料.3.1.10 斜薄边---材料在剪切或切割过程中产生的斜薄边(或厚度由中间向一边逐渐减少).3.1.11 溢料---在模具合箱的啮合局部溢出的过剩材料.3.1.12 折叠机构---由绞链、转轴、折叠或滑动部件组装的机构,在使用时能产生压、挤或切割动作.3.1.13 危险---在正常使用时或由于合理可预见的滥用产生不合理的伤害或致病危险的任何玩具特性.3.1.14 折叠边缘---邻近边的薄片局部往薄片主体方向折叠大约180°,并与主体薄片平行而形成的边.如图3所示.3.1.15 铰链线间隙---玩具的固定局部和沿转轴线或邻近转轴线的活动局部之间的距离.见图4的尺寸A.3.1.16 脉冲噪音---噪音水平变动的最大间隔大于1秒钟的噪音.3.1.17 搭接---一条边与一平行外表局部重迭形成的搭接,但在整个重迭长度上并非所有的点都机械地结合在一起.如图5所示.3.1.18 乳胶汽球---由设计来可充注空气或气体的乳胶袋组成的任何玩具或装饰品.该术语不包括用于水上活动的可充气的儿童玩具,例如筏、水袖、泳圈或其它类似物件.3.1.19 弹子---由硬性材料构成的球体,例如:玻璃、玛瑙、大理石、或塑胶,用于各种儿童游戏中,一般做为玩物或标记,术语“弹子〞不包括永久地封于玩具或游戏机内的弹子.弹子根据16CFR 1500.53测试,如不能从玩具或游戏机内取出,那么属于永久封闭.3.1.20 正常使用---按照玩具附有的说明进行使用的方式,由传统与习惯所决定的使用方式,或看到玩具后即明白的使用方式.3.1.21 儿童化装品---供14岁以下儿童使用和将他们作为销售对象的物品,用于擦,洒或喷在身上.进入人体或以其他方式附着在身上,以到达清洁,美化,改善或增加魅力或改变形象的目的.3.1.22 危险利尖---在正常使用或合理可预见的滥用过程中产生的不合理伤害的可触性利尖.供8岁以下儿童使用的玩具上的尖端如果不能通过16CFR 1500.48中规定的利尖试验,那么被认为是潜在的危险.3.1.23 丝球---中心被夹住或固定和系住并整理成球形的一段或一束纤维、纱线或线条,也包括由填充材料做成的球形附件.3.1.24 主要展示面---指零售包装或容器、箱或自动售货机的展示面,即设计成最主要的展示,显示或呈现给意欲购置的顾客观看或检查的侧面或外表.3.1.25 弹射物---由在使用者控制下控制能贮存和释放能量的发射机构所发射的物体。

世界各国地区玩具安全标准法规

世界各国地区玩具安全标准法规

世界各国地区玩具安全标准法规玩具作为儿童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必须经过严格的安全检测和遵守相应的法规标准。

各国地区都有相应的玩具安全标准法规,旨在保障儿童的安全和健康。

本文将介绍几个主要国家和地区的玩具安全标准法规。

一、美国玩具安全标准法规美国对玩具安全有严格的法规标准。

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CPSC)负责制定和监管美国的消费品安全标准,其中包括玩具安全标准。

根据美国联邦法典第16章第1501节,玩具必须符合ASTMF963标准,该标准涵盖了玩具的材质、尺寸、可玩性、耐久性和标识要求等方面。

此外,美国也规定玩具不能含有对儿童有害的物质,如铅、可溶性重金属等。

根据《美国消费者产品安全改革法》(CPSIA),所有进口或销售于美国市场的玩具必须经过第三方实验室的认证,以确保符合相关的安全标准。

二、欧盟玩具安全标准法规欧盟对玩具的安全标准由欧盟委员会制定和监管。

欧盟玩具安全指令(2009/48/EC)规定了欧盟内销售的所有玩具必须符合特定的安全要求。

根据该指令,玩具必须进行风险评估,并满足关于物质和机械性能等方面的要求。

同时,该指令还限制了一些有害物质的使用,如铅、镉等。

欧盟还规定了关于噪音、电磁兼容性和纸张/包装材料的安全要求,以确保儿童在玩乐过程中不受伤害。

三、中国玩具安全标准法规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制定了一系列的玩具安全标准,其中最主要的是《GB 6675-2014 儿童玩具安全》和《GB 19865-2005 儿童纸制品及纸板玩具安全》。

《GB 6675-2014》指定了儿童玩具的安全性能要求,包括尺寸、结构、机械性能、可燃性、饭菜相容性和有害物质等方面。

该标准对于生产、进口和销售的玩具都有严格的要求。

此外,中国还制定了《GB 19865-2005》标准,该标准规定了儿童纸制品和纸板玩具的安全要求,包括儿童纸制品的可打印性、材料要求、可溶性物质和印刷油墨等方面的要求。

四、日本玩具安全标准法规日本国家标准化组织制定了《ST 2002玩具安全》和《ST 2014玩具标识》等一系列玩具安全标准。

CPSC美国玩具安全标准与规定

CPSC美国玩具安全标准与规定

美国玩具安全标准与规定CPSC美国消费者产品安全委员会CPSC是联邦政府机构,负责制定消费者产品的安全规范.针对玩具和儿童用品,CPSC颁布了一系列有关安全要求的法律条文.条文规定,凡是生产上述产品的厂家都需按要求进行必要的测试,证明其产品符合CPSC相关的规定.没有通过测试的产品严禁出售,在美国销售此类产品属于违法行为.所有玩具和儿童用品包括8岁以下的儿童设计的产品都要符合CFR中标题16的标准.标准如下:没有通过测试的产品严禁出售,在美国销售此类产品属于违法行为.如禁售产品在装运准备入关,则CPSC美国海关扣压货物或禁止该货物入关.如果进品商仍在销售以前的没有通过测试的产品,则要求进口商停止销售.如果玩具具有严重的造成意外事故的危险,或经CPSC判定为不符合安全规定的玩具,则要求进口商从零售商和顾客中收回这些玩具.ASTM F963除了CPSC规定外,一个含义更为广泛的安全标准,标准消费者安全规范:玩具安全,ASTM F963最初在1986年建立.最新的版本ASTM F963在1996年11月10日通过.本标准的目的是建立一个全国认准的玩具安全要求,以使玩具在正常使用和合理可预见的滥用时发生的事故降低到最少.本标准不排队家长在选择适合儿童年龄的玩具时应尽的责任,或儿童接触同一类玩具时家长的监督责任.除了与玩具安全有关,本标准不涉及产品的性能与质量.除了CPSC规定中正常使用和滥用测试的标准规定外,ASTM F963还包括以下的附加安全规定:—弹射玩具—钉和紧固件—金属丝或杆件—绳和橡皮筋—包装薄膜—轮、轮胎和轴—折叠装置和铰链—机械装置的孔间隙和可触及性—稳定性和超载要求—封闭的空间—模拟的保护装置—挤压玩具—出牙器和出牙玩具—代连接在童床或游戏围栏上的玩具—玩具柜—电池驱动玩具—学前玩偶—球物理性能方面的安全规定:1、包装薄膜弹性塑料薄膜和弹性塑料膜—薄膜额定厚度必须为毫米以上;—实际厚度不得少于毫米.2、玩具上的绳和橡皮筋绳—一根细长的、柔软的材料,包括单纤维丝,纺织和搓捻的绳,粗绳,塑料纺织袋,丝带,及那些通常被称谓线的纤维状材料.供18个月以下的儿童使用的玩具不包括拖拉玩具上含有或系有绳或橡皮筋,在松弛状态和承受51B的重荷时测量,其最大长度必须小于12英寸.如果绳/橡皮筋盘或多段绳/橡皮筋或缠结或形成环状而与玩具的任何部位连接,包括在绳/橡皮筋末端的珠子或其它附着件,在51B的重力作用下,环的周长必须小于14英寸.本标准适用于滥用试验前后.3、学前玩偶被定义为头端是圆的、球形或半球形,颈是细的,而跟颈相连的是一个无任何附属结构的简单圆柱形:总长度不超过英寸.不能穿过附加测试器内径是的空腔.4、球被定义为由纤维束,毛线束,或线束粘在一起的,并且中间被牢固的绑或固定,外形成刷状,形成圆球形或半圆球形的由填充材料制成的小物体.5、脉冲在距玩具表面25厘米的任何位置测量时,玩具不能产生瞬间声级超过138分贝的脉冲噪音.电池驱动玩具的基本要求在ASTM F963-96a中总共有十一条来说明使用电池驱动玩具时潜在的危险如遇热过度,渗漏和爆炸等.1、包装电池盖或电池盖附近要标有永久性清晰易懂的电池极性和电压标志.2、最高可允许额定电压任何二个可接触电接点之间的最高可允许直流额定电压约为24V.3、防止一次性电池的充电这适用于电池可以放错和充电器可以对装有一次性电池的玩具充电的情况.4、电池的可触及性对于供3岁以下的儿童使用的玩具,在滥用测试或前或后,所有电池在不使用工具和情况下,都不能可触及.5、小电池的可触及性所有玩具中的电池如果能完全进入小零件测试筒,在滥用测试或前或后,所有电池在不使用工具和情况下,都不能可触及.6、不同电池的分开使用在任何单一的电路内不能将不同型号或容量的电池混用.7、表面温度测试在正常使用期间和合理可预见滥用后,电池表面温度不得超过71度,包括安装马达的情况下.8、短路测试在正常使用期间和合理可预见滥用后,不得出现可影响温度测试的短路现象.9、电短路接触除了在终羰的接触表面外,电气电路不能与电池的任何部分形成电接触.10、密封产品假使电池产生的气体量足以形成燃烧危险,密封产品的设计必须使电池产生的气体被吸收或泄出.11、操作说明使用一只以上电池的玩具需注明:1新、旧电池不可混用;2碱性电池、普通电池和充电电池不可混用.毒性1、重金属测试油漆和类似的表面涂层材料中重金属含量标准要符合最新的欧洲标准和规定.细节请参照附录IV.2、铅、镉测试用来或可能盛放食品的玩具的部件,如陶瓷茶具必须符合FDCA中402a2c和FDA产品合格方针导则中的有关要求.3、聚氯乙烯中的邻苯二甲酸二脂测试橡皮奶嘴、拔浪鼓和出牙器等PVC原料产品中含量不得超过固体物质含量的3%.4、亚硝铵含量测试橡皮奶嘴要求进行亚硝铵含量测试.5、填充材料的清洁度测试填充玩具的松散填充料不能有来自昆虫、鸟、啮齿类动物或其它动物寄生虫侵扰的不良材料,也不能有在良好操作规范中可能产生的污物,如碎片和金属屑.确定不良材料的测试方法见“法定分析化学家协会的法定分析方法”的第16章.另外,无论是天然还是合成的纤维填充材料都应满足“宾夕法尼亚洲填充玩具的容许量规定”的相关要求.6、微生物测试在ASTM中,清洁度包括另一个含义.尤其要注意含有液体、凝胶等玩具化妆品和玩具,因为他们为细菌生长提供了一个良好的环境.可注水的玩具要做所有的大肠茵测试.含有液体、凝胶和粉末等的玩具化妆品和玩具要求做微生限量测试USP〈62〉和抗微生物防腐剂的有效性测试USP〈51〉.安全标识要求某些玩具,以及在某些情况下它们的包装,要求加上安全标识来表明潜在的危险和使用说明.下列产品和玩具的包装必须按照规定的格式和措辞.—童床和游戏围栏玩具—活动玩具—滚轴滑冰鞋和玩具滑析—模拟的保护装置格式是:1、安全标记要全部大写并集中在第一行;2、警告标记可以在左侧或中间;3、“危险”或其它字样应继续写下去.而且,信号词“小心”或“警告”的所有字母都必须为高度不小于1/8英寸的大写字母.有关危险的声明和其它规定的声明必须用大写或小写字母,其中大写字母的高度不得小于1/16英寸.用在包装上的这类标识必须标在包装的一个主要展示面上,并且与它们出现在其上的背景成鲜明对比.所有的安全标识必须显眼和易读,必须与其它说明或图案明显分开.例如:系在童床和游戏围栏上的活动玩具在通过热印、丝网印刷,或类似的染色过程,将安全标识印到玩具本身上时,在滥用试验前或后,标签依然清晰易读.当安全标识以粘贴方式贴到玩具上时,该标签必须牢固地粘贴在玩具上,标签的任何边缘都不能翘起.在经过滥用试验前或后,标签依然清晰易读.美国小零件危险警告标签规定美国总统克林顿在1994年6月16日就已签发了儿童安全保护法案H.R965.消费者安全委员会于1995年2月27日颁布了修正案,并且于1995年8月28日最终生效,以对在美国生产或进入美国的产品作出规定.1995年8月28日后,制造商还有六个月时间以使他们的产品符合该规定.此法案包括:(a ) 如小球为三岁以下的儿童使用时,该球直径小于或等于”,则禁止出售. (b ) 在某些儿童使用的玩具、游戏机上的窒息危险警告标语应包括:1小物体至少三岁但小于六岁儿童使用的玩具和游戏机,若该玩具或游戏机 中包含小物体,则应有发下的警告声明:警告:窒息危险——小物体不适用于三岁以下儿童使用.2汽球,标识应写明:8岁以下 的儿童产生窒息危险,需成年人监护.将未充气的气球远离儿童.破裂的气球立即丢弃.3小球三岁或以上儿童使用的小球,标识应写明:窒息危险——此玩具是小球,不适用于三岁以下儿童使用. 岁儿童使用并含有小球的玩具或游戏机,标识 应写明:3岁以下儿童使用4弹子三岁或以上儿童使用的弹子,标识应写明:窒息危险——此玩具是弹子,不适用于三岁以下儿童使用. 岁儿童使用并含有弹子的玩具或游戏机,标识 应写明: 警告:窒息危险——玩具含有弹子 不适用于3岁以下儿童使用(c ) 以上标签要用英语写而且要清晰易读在以下地方: —在产品包装的主要展示面;—任何说明材料如说明书等要随附该产品;—如果该产品出售时无包装,在集装箱或售货机上,当出售产品时,警告标签则必须要被展示. (d ) 如果产品没有以上的规定标签,则被认为是冒牌的危险产品. (e ) 字符类型随主要展示面而定:。

玩具安全法律法规与监管措施

玩具安全法律法规与监管措施

玩具安全法律法规与监管措施近年来,玩具市场规模不断扩大,而玩具安全问题也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之一。

为了保障儿童的安全与权益,许多国家纷纷出台了相应的法律法规与监管措施。

本文将对全球范围内的玩具安全法律法规以及监管措施进行探讨,以期提升大家对玩具安全问题的认知与理解。

一、欧盟欧盟作为全球最重要的经济体之一,对玩具的安全有着严格的要求。

欧盟玩具安全指令(Toy Safety Directive)是欧盟玩具安全的重要法律法规,该指令规定了一系列玩具的安全标准与要求,包括有毒物质的限制、尖锐边缘与小零件的要求等。

此外,欧盟还设立了专门的监管机构,如欧盟标准化委员会(CEN)、欧洲委员会玩具安全融合委员会(TIE)等,负责监督与管理玩具市场。

二、美国美国玩具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主要包括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CPSC)颁布的《玩具安全标准》(Toy Safety Standard)以及《消费者产品改进法案》(Consumer Product Improvement Act)。

《玩具安全标准》规定了玩具的各项安全标准,如化学物质限制、噪音限制等;《消费者产品改进法案》则规定了对于玩具的质量抽查、不合格产品的召回等监管措施。

此外,美国还设立了玩具安全公共信息数据库(Toy Safety Public Information Database),供消费者查询各类玩具的安全信息。

三、中国中国对于玩具安全问题也高度重视,已经建立了一系列玩具安全的法律法规与监管措施。

其中包括《儿童玩具安全技术规范》、《玩具安全基本要求》等。

这些规范与要求主要从玩具设计、材料选择、标识与包装等方面对玩具的安全进行规范。

此外,中国还建立了玩具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制度,严格控制玩具产品的质量,并对不合格产品进行召回处理。

四、其他国家除了欧盟和美国,其他国家也都有相应的玩具安全法律法规与监管措施。

例如,加拿大的《儿童玩具安全法规》、澳大利亚的《儿童产品安全标准》等。

美国的儿童玩具安全标准

美国的儿童玩具安全标准

美国的儿童玩具安全标准每个国家都有关于儿童玩具的安全标准,美国当然也不例外。

美国的儿童玩具安全标准是什么?这也是很多家长并不太了解的领域,如果使用复处理过的材料,必须将其精制以使其危险物含量符合1.3.1的要求。

易燃性玩具中使用的非纺织品(不包括纸)材料不能是易燃的,上述易燃定义按照联邦有害物质条例(FHSA)16CFR1500.3(C)(6)(VI)的规定。

为达到试验目的,玩具中使用的任何纺织物应符合16CFR 1610 的要求。

玩具易燃性的测试规程,即对16CFR1500.44 的说明,在附录A5中。

毒性有毒物质---玩具或用于玩具的材料必须符合FHSA以及根据FHSA所颁布的有关规定。

16 CFR 1500.85中列出了不属FHSA规定的某些种类的玩具。

上述有关规定对有毒、腐蚀性的、刺激性的、敏化的、产生压力的、放射性的、易燃的和可燃性物质规定了限量。

应注意的是,有些州对有毒物质的规定可能比联邦规定更严格。

食品的制造和包装--- 与玩具一起出售的食品的制造与包装都必须符合关于人类仪器制造、加工、包装和贮存的卫生操作条例21 CFR110。

非直接仪器添加剂---供与食品接触的玩具部件,如玩具炊具必须符合食品,药物和化妆品条例(FDCA)的有关要求。

特别是21 CFR 110。

供与食品接触的玩具部件的标签--- 由供与食品接触的部件组成的玩具,如玩具炊具和玩具餐具,必须根据2.8 的要求贴上标签。

陶瓷中铅镉含量---用来或可能盛放食品的陶瓷玩具部件,例如:陶瓷茶具必须符合FDCA中402(2)(C)和FDA产品合格方针导则中的有关要求。

化妆品---玩具化妆品必须符合FDCA中代码为21CER的有关要求。

其中适用于化妆品的规定见21CFR700-740。

以化妆品中色素的有关规定见21 CFR中73,74,81和82。

另外,所有玩具化妆品必须符合本标准和FHSA条例的所有要求,但不包括16 CFR 1500.81和50.3(b)(ii)。

美国玩具安全法律法规与标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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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联邦法规第16部分(CPSC16CFR)要求(2

美国联邦法规第16部分(CPSC 16 CFR)要求(2007-09-20)美国联邦法规与玩具有关的内容如下:1、1303部分:关于含铅油漆和某些含有铅油漆消费品的禁令条款1) 在1303部分,消费品产品安全委员会根据消费品安全条例(CPSA)15U.S.C.2057,2058第8.9章公布,供消费者使用的油漆和类似的涂层材料含铅或铅化合物(以金属铅计)不得超过总的不挥发油漆重量或干漆层重量的0.06%,否则则为危险品,禁止使用。

下列消费品被宣布为禁止使用的危险品。

a) 用于儿童使用的,含有“含铅油漆”的玩具和其它制品;b) 供消费者使用的,含有“含铅油漆”的家俱制品。

2) 本禁令适用于(a)段所述的1978年2月27日后制造的产品,这些产品称为“消费品”,该术语已在SPSA第3(a)(1)中作了定义。

法规包括上文述及的习惯为销售、使用、消费或家庭内外,学校、娱乐场等供消费者观赏的产品和分发的消费品。

摩托车、轮船所用的油漆,不包括在本禁令的范围内,因为它们超出了“消费品”的定义。

除了直接销售给消费者的产品外,本禁令还适用于售后被消费者使用的产品,如用于住宅、学校、医院、公园、运动场、公共建筑或其它消费者可能直接接触油漆表面的区域。

3) 根据(1)发现儿童触及的油漆、涂层含铅量超过0.06%,则有铅中毒的极大的危险。

2、1500部分:对危险物质和危险品管理及执行的法规:2.1 1500.44 鉴别极易燃或易燃固体物质的方法1) 样品制备a) 颗粒、粉未和糊状的样品:把样品放入一个平底的矩形金属舟中,舟的尺寸为152.4mm×25.4mm,深6.35mm。

b) 硬质或软质固体:测量样品尺寸,用金属环形架,夹子、环或其它装置,将样品固定,使其长轴水平放置,使样品最大表面积自然暴露。

2) 步骤:把制备好的样品置于无气流处,该处能在每次试验后进行通风和清洁。

试验时,样品温度应保持在20℃~30℃之间。

美国部分法规及标准要求简介

美国部分法规及标准要求简介
16 CFR 1303 CPSIA法规及CPSIA修正案 玩具安全标准ASTM F963及其化学测试要求分析 CA Prop 65及相关和解协议要求 包装毒性法规(TPCH)
16 CFR 1303 ——
Total lead in Paint and Surface Coatings 涂层铅
(3) 天然或养殖珍珠; (4) 木材; (5) 纸和用木材或其他纤维制成的类似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纸板、箱纸板和隔板,以及位 于这些产品上面、已成为基材一部分的涂层; (6) CMYK分色墨水(不包括专色、CMYK分色中不使用的墨水、未成为基材的一部分的墨 水(根据16CFR Part 1303)、以及用于后续加工的墨水,包括印制图案、转移、贴花或其 他印刷; (7) 纺织品(不包括后续加工,如印制图案、转移、贴花或其他印刷),包括: (a) 天然纤维(不管是否染色),包括但不限于:棉花、木棉、亚麻纤维、亚麻布、黄麻、 苎麻、大麻、洋麻、竹、椰壳纤维、剑麻、丝、绵羊毛、羊驼毛、美洲驼毛、山羊毛(安 哥拉山羊、克什米尔山羊)、兔毛(安哥拉)、骆驼毛、马毛、牦牛毛、小羊驼毛、麝牛 毛、驼马毛; (b) 人工纤维(不管是否染色),包括但不限于:人造丝、人造蛋白质、莱赛尔纤维、醋酸 纤维、三醋酸酯、合成橡胶、聚酯纤维、石蜡、尼龙、腈纶、变性腈纶、芳纶、氨纶; (8) 其他从植物或动物中提取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动物胶、蜂蜡、种子、坚果壳、花、 骨、贝壳、珊瑚、琥珀、羽毛、软毛、皮革。
16 CFR 1303(续)——
Total lead in Paint and Surface Coatings涂层铅
油漆和其他类似的表面涂料是指那种 涂于金属、木材、石头、纸张、皮革、 布料、塑胶制品、或其他表面时会变 成一层固态薄膜的,带有或不带细碎 着色剂磁悬粉的流体、半液体、或其 他材料。 这一术语不包括印刷油墨或那些实 际上成为其基底一部分的材料,如 一个塑料制品中的颜料,或那些粘 结到基底的材料,如电镀层或陶瓷 釉。

美国玩具安全标准要求

美国玩具安全标准要求简介美国玩具安全标准是针对玩具产品的制定的一系列法规和要求,旨在保障儿童玩具的安全性和质量。

玩具是儿童生活中必不可少的部分,因此,确保玩具的安全性对于儿童的成长和健康至关重要。

本文将介绍美国玩具安全标准的要求和相关制度。

美国玩具安全标准要求ASTM F963ASTM F963是美国玩具安全标准的主要法规之一,是由美国材料与试验协会(American Society for Testing and Materials,ASTM)制定并定期修订的。

它规定了玩具产品的物理、机械、化学、电气和热学性能的要求,以及法规符合性测试方法。

CPSIACPSIA(Consumer Product Safety Improvement Act)是美国针对儿童产品的法规,也适用于玩具产品。

根据CPSIA的要求,所有销售在美国市场的玩具必须符合ASTM F963的要求,同时还需要进行一系列额外的测试和报告。

CPSCCPSC(Consumer Product Safety Commission)是负责监管和执行儿童玩具安全标准的机构。

CPSC负责制定和修订相关法规、制定测试方法和标准、进行测试监督和抽样检查,并对不符合要求的产品采取惩罚措施。

法规符合性测试根据美国玩具安全标准的要求,玩具产品需要进行一系列的法规符合性测试。

这些测试包括但不限于物理和力学测试、电气和热学性能测试、化学成分测试以及危险物质限制测试。

通过这些测试,可以确保玩具产品在正常使用情况下不会对儿童的健康和安全造成危害。

标签和警示玩具产品上应标有相应的标签和警示,以提醒使用者和监护人注意产品的年龄、使用方法和潜在的危险。

标签和警示的内容需要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并以易于理解和识别的方式展示。

韧性测试韧性测试是美国玩具安全标准的主要测试之一。

该测试旨在检查玩具的零部件是否容易被儿童咬断、切断或引发窒息等。

这项测试的要求包括零部件的最小尺寸、最大咬合压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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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玩具安全法律法规一、美国的消费晶安全法律法规简介美国联邦制的国家结构形式,导致了美国法律体系的庞杂性,美国有关产品的技术法规分散于美国的联邦法律法规体系之中,既存在于国会制定的成文法——法案(Act)中,也存在于联邦政府各部门制定的条例、要求、规范中。

在美国消费品安全领域,与玩具、化妆晶及儿童用品有关的法案有5个:《消费品安全法案》(Consumer Product Safety Act,CPSA)、《联邦危险品法案》(Federal Hazardous Substances Act,FHSA)、《可燃纺织品法案》(Flammable Fabrics Act,FFA)、《防毒包装法案》(Poison Prevention Packaging Act,PPPA)和《联邦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法案》(Federal Food,Drug and Cosmetic Act,FDCA)。

法案对各自辖下产品的安全、环保和对健康影响等方面提出了要求。

针对不同商品不同的具体要求,相应的管理部门根据上面法案制定了大量的属于技术法规范畴的具体规范、要求等。

例如针对《消费品安全法案》,消费品安全委员会制定了大量的部门技术法规,集中汇编于《美国联邦法规典集》(Code of Federal Regulations)第16卷部分。

美国技术法规的另一个特点是数量众多,分布广泛。

美国的技术法规主要收录在《美国法典》(United States Code)或《美国联邦法规典集》(Code of Federal Regulations)中,例如玩具产品方面的技术法规就分布在16 CFR的1500、1505、1610等几个篇章中。

二、美国的产品安全管理简介联邦政府对涉及公共安全与医疗健康产品的认证工作有统一的管理模式和监督执法。

联邦政府的产品安全管理分由不同部门负责,如:美国消费者安全委员会(CPSC)管理着管辖多达15 000种用于家庭、体育、娱乐及学校的消费品;食品和药物管理局(FDA)负责医药、生物制品、化妆品等;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FCC)管制无线电波频率设备;农业部(USDA)管理食用肉类、家禽产品,等。

1.美国消费晶安全委员会(CPSC)美国消费晶安全委员会(CPSC)成立于1972年,是依据《消费品安全法案》设立的一个独立的联邦监管机构。

它的责任是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利益,通过减少消费品存在的伤害及死亡的危险来维护人身及家庭安全。

CPSC的主要工作包括:与行业协会协同制定生产者自律标准;对于那些没有标准可依的消费晶,制定强制性标准;采取措施禁止没有提供适当的、足够的公众保护的消费产品在市场流通;推动生产或销售商召回和修理有问题的产品;对可能具有潜在危害的产品进行研究;对具有潜在危险的产品执行检查,通过各种渠道包括媒体、地方政府、团体组织等为消费者提供产品安全信息并进行产品安全教育。

CPSC管辖着在《消费品安全法案》、《联邦危险品法案》、《可燃纺织品法案》、《包装防毒法案》和《制冷器安全法案》这五个法案覆盖下的15 000种用于家庭、体育、娱乐及学校的消费品。

但车辆、轮胎、轮船、武器、酒精、烟草、食品、药品、化妆晶、杀虫剂及医疗器械等产品不属于其管辖范围内。

在CPSC的努力下,在过去30年间,消费品引起的伤亡事故率下降了30%。

CPSC每年都要在市场上抽检一定数量的产品,尤其是儿童产品,调查因使用这些产品造成的伤害事件。

CPSC还公开产品安全性问题的投诉电话、电子邮件地址、投诉表格提交等渠道,鼓励公民参与对市面上出售的消费品进行监督,同时也鼓励企业对自己的产品进行监控。

一旦发现有潜在伤害性或已造成安全或环保问题的产品,经调查确认,即与制造商或经销商联合发布“召回”公告,以杜绝事故隐患。

除了CPSC,美国在其他产品安全管理部门如FDA等,都设立了召回制度。

一般是管理部门与制造商联合发布召回公告,称制造商自愿召回产品。

由于美国法律十分重视对消费者的保护,对导致伤害的责任者处罚非常严厉,动辄使其倾家荡产,因此制造商都会主动履行召回责任。

2.食品和药物管理局FDA是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的缩写,全称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

它是由美国国会授权,负责执行《联邦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法案》(Federal Food,Drug and Cosmetic Act)和管理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食品及化妆品的联邦执法机构。

该机构与每一位美国公民的生活都息息相关。

在国际上,FDA被公认为是世界上最大的食品与药物管理机构之一。

其他许多国家都通过寻求和接受FDA的帮助来促进并监控其本国产品的安全。

食品和药物管理局(FDA)的管理范围包括:食品、药品(包括兽药)、医疗器械、微生物制品、化妆品、动物食品及药品、有辐射的产品及其监督检验;产品在使用或消费过程中产生的离子、非离子辐射影响人类健康和安全项目的测试、检验和出证。

根据规定,上述产品必须经过FDA检验证明安全后,方可在市场上销售。

FDA有权对生产厂家进行视察、有权对违法者提出起诉。

对进入美国市场的各种食品、药品,FDA也制定了相应的法规进行认证,并对认证的包装、标示以及检测、实验的方法都做了明确的规定。

在具体的监管中,FDA对具有潜在危害的或缺陷的产品采取召回程序,这是由企业自动采用的一种召回行动。

FDA.可以要求相关公司实施,并监督整个召回程序,还可以审阅公司报告、对零售和批发进行审计等措施,核实召回程序的有效性。

如果生产或销售商不愿意发布通知,FDA有权在每周一次的政府刊物上发布该公共通知和健康损害分类。

FDA详细规定了对违法行为采取的处罚方式,主要包括:一是民事罚款,主要是由FDA 或法院确定对违法者的非刑事诉讼的金钱上的处罚;二是禁令,是为寻求停止违法产品继续生产或销售而对个人或公司采取的民事诉讼;三是查封,由FDA向违法产品所在地的联邦地方法院提交诉状,以强制将该产品从市场中撤走;四是起诉和控告,主要是对严重违法者采取的刑事诉讼和向法院提起的正式控告,法院可判处违法者10年以下的监禁。

FDA还能够与海关、运输等管理部门共享违法产品信息,发布进口警戒等信息,并联合行动,禁止违法产品的进口、运输与销售。

FDA的互联网于1995年建立,提供了一条向公众开放的重要的途径。

通过互联网,公众可以阅读到大量有关的技术政策指南和《监管程序手册》等详实的资料。

再次,FDA管理的成功还得益于公众的广泛支持。

FDA同公众保持着良好关系,公众如有疑问,可向FDA 提交,FDA一般都将进行调查,给予确切的答复。

这样可促进公众源源不断地向FDA提供第一手的信息,支持FDA的执法。

3.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FCC)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FCC)是一家独立的政府机构,直接对美国国会负责,于1934年根据通信法(Communication Act)建立,它负责常规的州际、国际通信,如:电视机,电线、卫星、电缆方面的工作,涉及美国50多个州、哥伦比亚以及美国所属地区。

FCC的职责包括:处理许可申请和其他备案事务;投诉分析;调查和研究影响产品安全性的各个阶段以找出解决问题的最好方法;制定和执行监管计划;参加听证等。

根据美国联邦通讯法规相关部分(CFR 47部分)中规定,凡进入美国市场的电子类产品例如音像产品、IT资讯产品、通讯产品、低功率无线射频产品等等,都需要进行FCC电磁兼容认证(一些有关条款特别规定的产品除外),对不同分类等级产品有不同的认证方式:证明(Certification)、符合声明(Declaration of Conformity)、验证(Verification)。

例如电视机属于验证类,雷达探测器属于证明类。

这三种类别在认证方式和认证程序有较大的差异。

不同的产品可选择的认证方式在FCC中有相关的规定,其认证的严格程度递减。

证明是FCC基于申请和测试数据而签署设备认可的过程。

符合声明是由产品负责方采取一定的步骤从而保证产品符合相应的技术标准的过程。

验证是制造商自行采取一定的步骤从而保证产品符合相应的技术标准的过程。

不同的认证模式,都要求测试实验室取得FCC认可,并且有不同的申请、测试以及申明要求。

FCC对违规产品销售者的处罚具体有以下几项:(1)所有不符合规范的产品将被罚没;(2)对每一个人或组织处以10万~20万美元罚金;(3)处以数额为不合格产品销售收入总额双倍的罚金;(4)每项违规日罚金为1万美元。

4.州政府的消费晶安全管理美国宪法规定联邦法律是全国的最高法律,即使与任何州的宪法和法律相抵触,各州仍应遵守。

各州在其范围内享有充分的管理权,各州政府有完整运作的自由、但各州只能在不违反联邦宪法、法律和条约的前提下行使其保留权力。

因此美国各州政府首先要执行联邦政府的消费品管理法规和标准,另外州政府也可以根据健康与安全的原因制定本州的法规,建立自己的标准。

州政府消费品安全管理的类型主要有:(1)受联邦政府有关部门的授权或委托对某些产品进行认证检查,并颁发有关标志或合格证书等;(2)州可按自己对安全与健康的理解,在联邦政府的相应条例中另加一些具体要求;例如宾夕法尼亚州对玩具的填充棉的清洁度便在联邦要求上增加了11项检测要求;(3)开展适应各州本身独特的经济活动的认证活动,如加里福尼亚州对所有排放废气的产品采取的限制性措施等;(4)各州可制定标准交下级部门实施并进行测验及检查。

三、美国玩具技术法规的概况美国玩具技术标准分为两大类。

第一类是以强制性法规出现的标准,收录于联邦法规(Code of Federal Regulation)中,包括FHSA,TSCA,FDA法规等。

美国消费者产品安全委员会(CPSC)所制定的美国联邦消费品安全法规第16部分(16 CFR),通常称为FHSA(Federal Hazardous Substances Act)。

此法规属美国国家强制性规定,具有联邦法律的地位,任何玩具生产商、销售商都必须严格执行,如CPSC发现在市场销售的玩具存在安全缺陷或玩具有潜在的危险,有权要求玩具生产商、销售商回收在市场上销售的全部玩具。

对发生严重安全事故的,CPSC有追究玩具生产商、销售商法律责任的权利。

除了联邦法规外,还有一些其他法规可能涉及到玩具产品,如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对无线电产品的规定就涉及到玩具产品的电磁干扰方面的要求。

另外还有一些地方州法规也涉及到玩具产品,进入美国的产品既要满足联邦法规的要求也要满足地方法规的要求。

另一类是玩具生产商、销售商自愿执行的标准,如美国材料与测试协会玩具标准ASTM F963。

在产品标准国际化早期,美国曾一度忽视国际标准工作,大部分的国际标准都采用了欧洲标准,致使ISO、IEC大部分技术机构落入德、法、英等欧洲国家手中,美国外贸蒙受了巨大损失,因为在全球经济时代,一项具有战略性的国家或区域技术标准一旦被采用为国际标准,往往意味着极大的经济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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