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库大坝巡视检查制度
水利工程巡查制度

水利工程巡查制度一、目的和原则为确保水利工程安全运行,提高管理效率,特制定本巡查制度。
本制度旨在通过规范的检查流程,发现工程隐患,及时进行维修保养,确保水利工程的正常运行和使用安全。
二、组织架构巡查工作应由专门的巡查小组负责,该小组由工程技术人员、安全监督人员及必要的行政支持人员组成。
巡查小组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经验,能够对水利工程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
三、巡查内容巡查内容包括:1. 水坝、堤防、溢洪道等结构的完整性检查;2. 闸门、泵站等机械设备的运行状况;3. 排水系统的畅通性;4. 监测预警系统的功能性能;5. 周边环境的异常变化,如滑坡、渗漏等地质活动;6. 法规遵守情况,包括环保、安全生产等相关法律法规。
四、巡查频次根据工程的重要性、复杂程度以及所处环境的风险等级,确定巡查的频次。
一般建议至少每季度进行一次全面巡查,对于关键部位或风险较高的区域,应根据需要增加巡查频次。
五、巡查程序1. 制定详细的巡查计划,明确时间、路线、责任人等信息;2. 按照计划执行巡查工作,记录检查结果;3. 发现问题立即上报,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4. 根据问题的性质和紧急程度,采取相应的维修或改进措施;5. 完成巡查后,整理巡查记录,形成巡查报告。
六、应急响应对于在巡查过程中发现的紧急问题,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临时措施控制风险,并尽快组织专业力量进行修复。
七、培训与考核定期对巡查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其专业技能和应急处理能力。
同时,通过考核机制确保巡查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八、信息反馈与持续改进建立信息反馈机制,将巡查发现的问题和处理结果及时通报给相关部门和人员。
通过分析问题原因,持续优化巡查制度,提升水利工程管理水平。
总结:。
水利工程执法巡查制度

水利工程执法巡查制度一、总则为加强水利工程的管理与保护,确保工程安全运行和效益最大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巡查制度。
该制度旨在通过定期和不定期的执法巡查活动,对水利工程的建设、管理和使用进行全面监督和检查,确保所有相关活动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法规政策要求。
二、组织机构1. 设立专门的巡查小组,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执法人员组成,负责日常的巡查工作。
2. 巡查小组应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工作进展,并接受其指导和监督。
3. 鼓励公众参与监督,建立举报机制,对举报信息及时处理。
三、巡查内容1. 工程建设标准执行情况,包括设计、施工、监理等各个环节。
2. 工程运行管理情况,如维护保养、安全监测等。
3. 水资源的分配和利用效率,以及水环境保护状况。
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需要巡查的内容。
四、巡查方式1. 定期巡查:根据工程的重要性和风险等级,设定不同的巡查频次。
2. 不定期巡查:结合实际情况和需要,进行突击检查或针对性巡查。
3. 使用现代化技术手段,如无人机、遥感监测等辅助巡查。
五、巡查程序1. 制定详细的巡查计划,包括时间、地点、重点内容等。
2. 实施巡查时,应携带必要的检查工具和法律文书。
3. 发现问题要及时记录,并依据权限采取相应措施。
4. 巡查结束后,编写巡查报告,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建议。
六、责任追究1. 对于违反规定的行为,依法给予警告、罚款或其他行政处罚。
2. 对于重大违法行为,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 对于巡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相关单位或个人限期整改。
七、附则本巡查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水利工程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冲突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水利工程监理巡视检查制度

水利工程监理巡视检查制度一、总则为加强水利工程监理工作,确保水利工程的安全和质量,提高水利工程的管理水平,制定本制度。
二、监理巡视检查内容1. 水利工程建设方案的审核情况:对水利工程建设方案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要求进行检查。
2. 施工图设计的审核情况:对水利工程施工图设计是否符合施工要求和工程质量标准进行检查。
3. 施工单位资质: 检查施工单位的资质是否符合水利工程施工要求。
4. 施工现场的环境卫生和安全生产状况: 对水利工程施工现场的环境卫生和安全生产状况进行检查。
5. 材料进场、验收和管理情况:对水利工程所用材料的进场、验收和管理情况进行检查。
6. 施工质量把关情况:对水利工程的施工质量把关情况进行检查。
7. 工程进度和质量验收情况:对水利工程的工程进度和质量验收情况进行检查。
8. 工程竣工验收情况: 对水利工程竣工验收情况进行检查。
三、监理巡视检查程序1. 巡视检查计划制定:每年初制定水利工程监理巡视检查计划,明确巡视检查内容、检查时间、检查范围和责任部门。
2. 巡视检查组织:委托专门的监理单位或专业监理人员组成巡视检查组,负责水利工程的巡视检查工作。
3. 巡视检查过程:根据计划,巡视检查组对水利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各个环节进行检查,并填写检查记录。
4. 巡视检查报告:对巡视检查的结果进行总结,提交监理单位或相关主管部门,并提出整改建议。
5. 整改落实:监理单位或相关主管部门对巡视检查报告中的问题进行整改落实,并跟踪督促整改情况。
6. 检查总结:定期对水利工程的巡视检查情况进行总结,提出改进建议,不断完善监理巡视检查工作。
四、监理巡视检查责任1. 监理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水利工程的巡视检查工作,对巡视检查过程和结果进行监督和管理。
2. 施工单位:配合监理单位的巡视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资料和信息,并积极整改存在的问题。
3. 监理人员:按照要求参与水利工程的巡视检查工作,认真执行监理巡视检查制度。
水利工程巡查安全

工程巡查安全管理制度第一条为确保水利工程的安全正常运行,促进水管工作的有效开展,充分发挥工程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等法规及有关技术规程,结合我处直管工程的特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工程股必须按管理处统一印发的表格设立台账,台账记录要真实。
第三条水利工程巡查、安全监测要坚持经常巡查、定期巡查、特别巡查、供水期巡查和停水期巡查相结合的管理制度。
第一条行水期每天巡查一次,实行日巡查制度,重点检查各类建筑物和附属工程设施是否有裂缝、深陷、滑坡、塌落、冻胀,渠道内有无垃圾、杂物和其他阻水建筑物;沿渠道路、通讯线路是否畅通;闸门启闭机械是否正常工作,是否丢失、损坏;各引水口有无偷水、抢水等。
巡查结束后,要认真填写巡查、监测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二条巡查、监测人员要掌握管辖范围内的工程设施、水工建筑物等其他设施的基本情况和运行状况,严格执行巡查制度,做到认真细致不漏查漏检。
发现异常情况,要详细记录异常地段的位置、性质、程度及处理情况,并及时向分管、主管领导汇报,领导要及时解决处理,避免发生大的事故,并将发生、处理情况报告市水务局。
第三条巡查、监测期间,若发生被盗或紧急情况时,首先应注意自身安全,同时采取应急措施保护集体财产减少损失。
第四条巡查期间发现工程设施保护范围内有违章建设等其他行为的要及时制止,并将情况报告分管领导,领导要及时了解情况,并将详细情况报告市水务局。
第五条巡查、监测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
若在巡查期间擅离职守,不认真巡查、监测的,造成重大事故和损失的,按《》相关规定处理。
第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一、工程股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管理处制定的上下班制度和请假制度等规章制度。
二、工程股股长对全股的工作情况起监督领导责任,要管理好本股的日常工作,认真执行管理处下达的各项任务并安排到本股的各个责任人身上。
三、股长要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的按排工作,使组员间的工作量相当,都能顺利完成工作任务。
大坝巡检制度

大坝巡检制度大坝巡查具有全面性、及时性和直观性等特点,是大坝仪器监测所不能代替的。
对巡检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做出准确判断,保证大坝的安全运行,及时检查发现大坝的重大安全隐患,提出补救措施和改善意见,以作为大坝维护、修复或加固、改善的基础。
巡视检查范围包括:坝体、坝基、坝肩、泄洪设施及其闸门,以及对大坝安全有重大影响的近坝区岸坡和其他与大坝安全有直接关系的建筑物和设施。
一、正常情况时大坝的巡查制度日常巡查在非汛期每一周巡查一次,汛期每周至少巡查两到三次,当水位接近正常蓄水位时,每天至少巡查一次,超过正常蓄水位时每天至少两次;水库接近警戒水位时每天巡查至少两次。
随时掌握并报告大坝的运行状况,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二、特殊情况时大坝的巡查制度巡坝查险人员要明确责任,坚守岗位,听从指挥,严格按查险制度进行巡查。
发现裂缝,坍塌,滑坡,陷坑,浪坎,冒水,及其他异常情况,要及时报告。
三、巡查的方法巡查通常用眼看、耳听、手摸、脚踩等直观的方法,对大坝表面进行检查。
1、眼看:察看迎水面大坝附近水面有否漩涡;迎水面护坡块石有否移动、凹陷或突鼓;防浪墙、坝顶有否出现新的裂缝或原存在的裂缝有无变化;坝顶有否塌坑;背水坡坝面、坝脚是否出现渗漏突鼓现象,尤其对长有喜水性草类的地方要仔细检查,判断渗漏水的浑浊变化;大坝附近岩石有否错动或出现新裂缝;通讯、电力线路是否畅通等。
2、耳听:耳听有否出现不正常水流声或振动声。
3、脚踩:检查坝坡、坝脚是否有土质松软、潮湿或渗水。
4、手摸:当眼看、耳听、脚踩中发现有异常情况时,则用手作进一步临时性检查,对长有杂草的渗漏处,则用手感测试水温是否异常。
5、对坝体出现的裂缝,应以尺量并记录。
大坝巡查制度分为日常巡查,巡查次数正常情况下为每周一次或每月不少于2次,汛期每周1次;特殊情况需加测:在达到正常高水位时、特别是出现大洪水时或水库达到设计正常高水位左右时,应不少于每天1次,发生险情后应24小时不间断地检查。
水库安全巡查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水库安全管理,确保水库工程安全运行,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水库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水库及其附属设施的安全巡查、检查、维护和管理。
三、安全巡查组织机构1.成立水库安全巡查领导小组,负责水库安全巡查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2.水库安全巡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水库安全巡查工作。
3.水库安全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应配备必要的人员和设备,确保巡查工作顺利进行。
四、安全巡查内容1.水库大坝安全巡查:检查大坝是否存在裂缝、滑坡、渗漏、沉降等现象;检查大坝上下游坡面是否存在坍塌、滑坡等安全隐患;检查大坝排水设施是否畅通;检查大坝护坡、防浪墙等防护设施是否完好。
2.水库溢洪道安全巡查:检查溢洪道是否存在堵塞、损坏、变形等现象;检查溢洪道上下游护坡、防护设施是否完好;检查溢洪道闸门启闭设备是否正常。
3.水库泄洪道安全巡查:检查泄洪道是否存在堵塞、损坏、变形等现象;检查泄洪道上下游护坡、防护设施是否完好;检查泄洪道闸门启闭设备是否正常。
4.水库泄洪建筑物安全巡查:检查泄洪建筑物是否存在裂缝、损坏、变形等现象;检查泄洪建筑物上下游护坡、防护设施是否完好;检查泄洪建筑物闸门启闭设备是否正常。
5.水库库区安全巡查:检查库区是否存在违章建筑、非法采砂、垃圾堆积等现象;检查库区道路、桥梁、涵洞等基础设施是否完好;检查库区周边山体是否存在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隐患。
6.水库供电、通讯、监控等设施安全巡查:检查供电线路、变压器、电缆等是否存在破损、老化、短路等现象;检查通讯线路、设备是否正常;检查监控设备是否完好,图像清晰。
五、安全巡查要求1.巡查人员应熟悉水库工程情况,掌握安全巡查知识,具备一定的应急处置能力。
2.巡查人员应按照巡查内容,对水库工程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确保不遗漏任何安全隐患。
3.巡查人员应做好巡查记录,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并提出整改建议。
中小型水库巡查制度范本

中小型水库巡查制度范本一、总则为确保中小型水库的安全运行,预防和减少水库安全事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巡查制度。
二、巡查组织1. 成立巡查小组:水库管理单位应成立巡查小组,负责对水库进行日常巡查和专项巡查。
巡查小组成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熟悉水库工程设施和运行管理。
2. 巡查组长:由水库管理单位负责人担任,负责巡查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3. 巡查员:负责具体执行巡查工作,记录巡查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三、巡查内容1. 大坝安全:检查大坝的坝体、坝基、坝肩、排水设施、监测设施等部位,观察大坝的变形、裂缝、渗漏、蚁害等情况。
2. 溢洪道:检查溢洪道的断面尺寸、上下游坡脚、进出口、闸门及启闭机械等部位,观察溢洪道的渗水、冲刷、裂缝等情况。
3. 放水涵洞:检查放水涵洞的进口、出口、洞身、阀门等部位,观察放水涵洞的渗水、堵塞、损坏等情况。
4. 水质保护:检查水库水质,了解水质状况,防止污染源进入水库。
5. 防汛设施:检查水库的防汛设施,如防汛道路、防汛仓库、防汛标语等,确保防汛设施完好、有效。
6. 运行管理:检查水库的运行管理情况,包括水库水位、库容、发电、供水等方面,确保水库正常运行。
四、巡查频率1. 日常巡查:每天进行一次日常巡查,特殊情况可根据需要增加巡查次数。
2. 专项巡查:每季度进行一次专项巡查,特殊情况可根据需要增加巡查次数。
五、巡查要求1. 巡查员应按照规定的巡查路线和内容进行巡查,认真记录巡查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2. 巡查组长应定期检查巡查员的巡查记录,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处理,并及时上报。
3. 水库管理单位应定期对巡查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巡查水平。
4. 水库管理单位应建立健全巡查档案,保存巡查记录、问题处理情况等资料。
六、奖惩措施1. 对认真履行职责、发现重大问题的巡查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不履行职责、玩忽职守的巡查员,给予批评教育,严重者依法依规处理。
水库巡查管理制度

水库巡查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对水库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水库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水库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水库巡查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水库巡查管理制度适用于水库管理单位内所有水库的巡查管理工作。
三、巡查机构1. 水库巡查机构由水库管理单位依法设立,负责水库日常巡查、定期巡查和特殊巡查工作。
2. 水库巡查机构由具备相关工作经验和专业技能的人员组成,包括水利工程师、技术人员、监测人员等。
四、巡查内容1. 日常巡查(1)水库水位、库容观测及记录;(2)水库大坝、泄洪孔、泄洪设施的检查;(3)水库周边环境的观察和记录;(4)根据需要,进行其他巡查内容。
2. 定期巡查(1)对水库大坝、坝体、坝基、坝台等进行细致的检查和评估;(2)对水库运行设施的检查和维护;(3)对附属建筑物、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4)加强对库区内植被以及围堤的管理和维护。
3. 特殊巡查(1)在极端气候、自然灾害、重大工程施工等情况下,加强对水库的特殊巡查;(2)在有重大安全隐患、紧急事件发生时,进行特殊巡查。
五、巡查频次1. 日常巡查需每日进行,确保对水库日常运行情况的及时监测和记录。
2. 定期巡查需根据具体情况进行,一般不超过3个月进行一次。
3. 特殊巡查需根据具体情况进行,一般在出现重大安全隐患或紧急事件时进行。
六、巡查报告1. 每次巡查后,由巡查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对巡查过程进行记录,形成巡查报告。
2. 巡查报告需要包括巡查内容、巡查结果和意见建议等内容。
3. 巡查报告应及时上报水库管理单位,并妥善保存备案。
七、巡查责任1. 水库管理单位需要设立专职或兼职的巡查负责人,负责全面组织和管理水库的巡查工作。
2. 水库巡查人员需具备相关专业技能和经验,严格遵守巡查制度,承担好巡查责任。
3. 水库巡查人员需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并及时向上级报告情况,确保水库安全。
八、巡查奖惩1. 对巡查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人员给予表扬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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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库大坝巡视检查制度万宝沟水电厂
水库大坝巡视检查制度
为加强水库工程安全监测技术工作,保障工程安全运行,制定本制度。
水库安全监测范围包括大坝、泄水涵洞、输水隧洞、各输水建筑物及其设备。
安全监测方法包括巡视检查和仪器观测,具体内容为经常性及定期或特殊情况下的巡视检查和观测工作,负责监测系统和观测设施的检查、维护、校正、补充、完善,搞好监测资料的整编与分析,以及监测技术档案的建立。
一、巡视检查制度
1、巡视检查分为日常巡视检查、年度巡视检查和特别巡视检查。
检查部位为大坝、副坝、坝下涵管、输水隧洞、各输水建筑物及其设备。
(1)日常巡视检查。
巡视检查时间:一般情况下为每日二次,汛期高水位时应增加次数。
(2)年度巡视检查。
在每年的汛前汛后、用水期前后,进行比较全面的巡视检查,一般每年应不少于三次。
(3)特别巡视检查。
当大坝遇到严重影响安全运用的情况(如发生暴雨、大洪水、以及库水位骤升骤降或持续高水位时)、发生比较严重的破坏现象或出现其他危险迹象时,应由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组织特别检查,必要时应组织专人对可能出现险情的部位进行连续监视。
(4)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工程、设备及人身安全。
准备好工具、设备、车辆,以及量测、记录、绘草图、照相、录像等器具。
(二)巡视检查项目和内容
1、大坝巡视检查:
坝顶:有无裂缝、异常变形、积水等现象;防浪墙有无开裂、挤碎、错断、
倾斜等情况。
迎水坡:护坡是否损坏;有无裂缝、剥落、滑动、隆起、塌坑、或植物滋生等现象;近坝水面有无冒泡、变浑或漩涡等异常现象。
背水坡及坝趾反滤体:有无裂缝、剥落、滑动、隆起、塌坑、散浸、冒水、渗水坑或流土、管涌等现象;排水系统是否通畅;有无兽洞、蚁穴等隐患;反滤体有无异常或破坏现象。
坝端:坝体与岸坡连续处有无裂缝、错动、渗水等现象;两岸坝端区有无裂缝、滑动、崩塌、溶蚀、隆起、塌坑、异常渗水和蚁穴、兽洞等。
坝趾近区:有无阴湿、渗水、管涌、流土或隆起等现象;排水设施是否完好。
坝端岸坡:绕坝渗水是否异常;有无裂缝、滑动迹象;护坡有无隆起、塌陷或其他损坏现象。
(三)巡视检查记录和报告
1、记录和整理工作要求如下:
每次巡视检查均要作好记录。
若发现异常情况,要详细记述发生时间、部位、险情等情况。
现场记录必须及时整理,还应将本次巡视检查结果与以往巡视检查结果进行比较分析,如有问题或异常现象,应立即进行复查,以保证记录的准确性。
报告和存档工作要求如下:
日常巡视检查中发现异常现象时,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上报主管部门。
特别巡视检查结束后,应提出简要报告,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应急措施,然后根据设计、运行资料进行综合分析比较,写出详细报告,必要时报告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