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后耕地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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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耕地面积变化

中国耕地面积变化

中国耕地面积变化1.耕地数量变化的总体趋势对于我国耕地总量,一直缺乏权威的数据。

比较长的时间序列数据是国家统计局的统计资料[4].根据统计局的资料,我国耕地面积在1957年达到高峰,其后经历了一次大幅度的减少。

第二次大的滑坡发生在1965~1977年;第三次1980~1988年;第四次从1992年持续至今。

改革开放以来耕地减少的速度是60年代至今最快的一段时间。

根据原国家土地管理局和国家统计局的资料计算[5],1978~1997年累计增加耕地1140万hm2,累计减少1605万hm2,两者相抵,净减少465万hm2,占耕地总面积的3.5%,相当于整个江苏省的耕地面积。

这段时间平均每年净减少耕地25万hm2,而在此前的10年(1968~1978)间,平均每年净减少16万hm2,速度明显加快。

在改革开放以来的20年间,耕地总量平衡中只有1979、1990、1995和1996年新增耕地面积超过了减少的耕地面积。

但净增面积有限,不超过10万hm2.净减少最快的是1984~1988年,年均减少55万hm2,其中1985年是减少最多的一年,达100万hm2.1993~1995三年也很突出,每年净减少近40万hm2. 如果仅从全国尺度考察耕地总量变化,会忽视一些重要的现象。

从耕地面积变化的空间分布上看,净减少最快的一是广东、福建、上海、江苏、浙江、山东、北京、天津及辽宁等沿海省份;二是陕西、湖北、四川、湖南、山西等中部省份。

尽管从全国的趋势看个别年份耕地面积是净增加的,但这些自然条件较好的省份自1978年以来一直维持着净减少的趋势。

那些自然条件较差的边远省份,如内蒙古、黑龙江、新疆、云南、广西、贵州、甘肃、宁夏等省,1988年以后耕地却基本上是净增加的。

个别省份,如内蒙古和黑龙江等,增加的幅度还比较大。

耕地面积变化的这种区域差异,说明在我国耕地总量的动态平衡中,生产力较低的耕地面积的增加,在数量上部分地抵消了优质良田的减少,因而掩盖了问题的实质。

改革开放后土地政策的变化

改革开放后土地政策的变化

改革开放后土地政策的变化
改革开放后,中国的土地政策经历了重大变化。

以下是一些重要的变化:
1. 农村土地改革:改革开放之初,中国实行了农村土地集体经营的政策,允许农民租赁土地并承包经营。

这一政策激发了农民的积极性,提高了农产品的产量和质量,推动了农村经济的发展。

2. 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改革开放后,中国开始逐步改革农村宅基地制度,允许农民有相对的自主权,可以选择自己的居住地和宅基地的使用方式。

这一改革使农民在土地使用上更加灵活,有利于他们的居住条件和经济发展。

3. 城市土地制度改革:改革开放后,中国逐步建立了城市土地市场,并实行了土地出让制度。

这一改革使得土地资源能够更加有效地配置,吸引了大量的投资和发展。

同时,也给城市居民提供了个人产权保护的环境。

4. 农村土地承包期延长:为了稳定农民的积极性,中国政府多次延长了农村土地承包的期限。

这使得农民在土地上可以长期稳定地进行经营,提高了他们的投入积极性。

5. 城市化进程中的土地政策调整:改革开放后,中国经历了大规模的城市化进程。

为了应对城市土地供应不足和高房价问题,中国政府通过推行土地供应制度改革、土地增量使用计划等措施,调整了城市土地政策,提高了土地利用效率。

总的来说,改革开放后,中国的土地政策经历了多次调整和改革,目的是为了更好地发挥土地资源的作用,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这些变化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为中国的农村和城市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撑。

改革开放前后土地政策的演变

改革开放前后土地政策的演变

改革开放前新中国土地政策的历史演变(1949一1978)1.新中国成立初期的土地政策((1949. 10-1956. 9)第一阶段:继续推行土地改革政策(1949. 10一1953春)第二阶段:初步建立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政策(1953. 4一1956. 9)2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时期的土地政策(1956. 9一1966. 5)开始了“大跃进”、人民公社化,个体农民土地私有制宣告结束。

(1956. 9一1958年底)3文化大革命时期的土地政策(1966.5 -1976. 10)土地政策基本处于停止不前,乃至倒退、混乱或被砸碎的不正常状态。

4徘徊时期的土地政策(1976. 11-1978. 11)比文化大革命时期虽有所好转,但起色不大,突出的特点是徘徊性。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土地政策的发展变迁(1978 – 2002)一、人民公社后期的土地政策(1978.12-1982.12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全国工作重点的转变和拨乱反正的完成,中共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于1982年9月召开标志着人民公社开始解体二、家庭联产承包政策的演变((1978.12-2002.12 )以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为界:前20年是人民公社的历史,这一时期的土地政策带有浓厚的人民公社色彩,后20多年是改革开放时期家庭承产承包责任制的历史。

第一阶段是大突破阶段(1978. 12-1984. 12 )所谓大突破指农村土地使用制度发生了根本性转变。

这一阶段的体制特征是人民公社“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经营制度全而解体,新的以“包产到户、包干到户”为标志的家庭经营体制基本确立。

这一时期,土地政策走过了一个不平凡阶段。

第二阶段是大磨合阶段(1985. 1一1991. 12 )。

所谓大磨合,就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过程中处于一个剧烈的分化、改组并重新整合的过程。

这一阶段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过程中处于一个剧烈的分化、改组并重新整合的过程,其体制特征是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向纵深发展,全面转入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的流通领域,向计划经济时期最基本的经济制度之一——“统购统销制度”发起冲击。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土地制度演变及未来趋势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土地制度演变及未来趋势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土地制度演变及未来趋势中国实行土地制度改革主要经历两轮高潮。

一个出现在上世纪五十年代初期,是以农村土地权属改革和城市土地收归国有的改革为主要内容,其手段是进行土地的没收、征收和分配。

另一个出现在上世纪七十年代末期,以农村土地联产责任制和城市征收合资企业土地使用费为主要内容,其手段是土地使用权的下放和有偿使用。

一、改革开放以前的土地制度演变新中国成立以后的第一部宪法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

”形成了旧的国有土地使用制度的主要特征,一是行政划拨,二是土地无偿使用,三是无限期使用,四是不准转让。

其实质就是土地资源的计划配置制度,属于计划经济体制。

这种土地使用制度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曾经发挥过积极的作用,但随着农村人民公社的建立和城市经济和人口规模的扩大,这种土地制度的弊病日益显现。

主要问题是不利于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和高效使用,大量的土地资源出现浪费和资产价值的流失;另一方面大量的单位又无法获得土地资源,对城市的经济社会发展、功能分布和合理布局形成体制障碍;企业成本失准,难以准确衡量经济效益;城市的房地产业无法进入良性循环,连简单再生产也无法维持。

二、改革开放以后的土地制度演变过时的土地制度严重制约了中国大陆的经济发展,导致文革结束不久中国实行了对内改革对外开放的发展战略。

而土地制度改革又成为大陆改革开放的先声和贯穿整个过程的主要内容。

从那时开始对土地使用制度的改革,主要是在不改变国家对土地的所用权的前提下,变无偿使用为有偿使用,变无限期使用为有限期使用,变无流动使用为流动使用,沿着土地市场化的道路摸索前进。

1.开始向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收取土地使用费1979年颁布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首开国有土地有偿使用之先河,以法律的形式首次打破大陆延续了将近30年的国有土地无偿使用制度。

该法规定:“中国合营者的投资可包括为合营企业经营期间提供的场地使用权,如果场地使用权未作为中国合营者投资的一部分,合营企业应向中国政府缴纳使用费。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耕地保护政策沿革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耕地保护政策沿革

中国国土资源报/2009年/6月/26日/第007版大课堂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耕地保护政策沿革国土资源部信息中心刘新卫第一节1978~1985年耕地保护意识觉醒期随着1978年改革开放序幕的掀起,我国经济增长驶入快车道。

由于经济发展形势好转和粮食安全压力减小,各项建设开始有计划展开,一批大中型工程项目陆续建成或开工,收入提高后的农民开始建房,乡镇企业也逐步兴起。

所有这些不可避免地产生耕地占用问题,导致耕地数量较快减少。

根据统计数据,1978~1985年间全国耕地净减少330万公顷,年均净减少47.14万公顷。

政策发展脉络由于粮食安全压力尚未消除,中央政府察觉到耕地减少的苗头及其渐显的不利影响。

为确保粮食生产的资源基础,这个阶段中央政府多次强调保护耕地。

1978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通过开垦荒地,促使耕地面积逐年增加。

1981年《政府工作报告》认为,“十分珍惜每寸土地,合理利用每寸土地”应该是我们的国策,并且要求基本建设和农村建房不能乱占滥用耕地。

1982年中央1号文件《全国农村工作会议纪要》基于我国人多地少的现实,将保护耕地视为与控制人口一样重要的国策,并且要求严格控制各类建设占用耕地特别是城市附近的菜地。

该年《政府工作报告》还将滥占耕地建房看作当时农村中必须刹住的两股歪风之一。

1983年中央1号文件《当前农村经济政策的若干问题》在将“耕地减少”列为当时农村三大隐患之一的同时,更是明确提出要“严格控制占用耕地建房”和“爱惜每一寸耕地”。

1978~1985年间,为了落实中央政府要求,相关部门陆续通过或颁布了一些有助于耕地保护的法规或规章等,但数量并不多,如1982年5月颁布的《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条例》就在一定程度上涵括了保护耕地的内容。

政策主要特点由于1978~1985年间恰值改革开放初期,计划经济色彩仍较浓,加之粮食生产形势总体看好和发展经济愿望强烈,这一时期耕地保护政策呈现如下特点:粮食安全与结构调整协调困难。

改革开放前后土地政策的演变

改革开放前后土地政策的演变

改革开放前后土地政策的演变Prepared on 21 November 2021改革开放前新中国土地政策的历史演变(1949一1978)1.新中国成立初期的土地政策((1949. 10-1956. 9)第一阶段:继续推行土地改革政策(1949. 10一1953春)第二阶段:初步建立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政策(1953. 4一1956. 9)2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时期的土地政策 (1956. 9一1966. 5)开始了“大跃进”、人民公社化,个体农民土地私有制宣告结束。

(1956. 9一1958年底)3文化大革命时期的土地政策 -1976. 10)土地政策基本处于停止不前,乃至倒退、混乱或被砸碎的不正常状态。

4徘徊时期的土地政策(1976. 11-1978. 11)比文化大革命时期虽有所好转,但起色不大,突出的特点是徘徊性。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土地政策的发展变迁(1978 – 2002)一、人民公社后期的土地政策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全国工作重点的转变和拨乱反正的完成,中共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于1982年9月召开标志着人民公社开始解体二、家庭联产承包政策的演变( )以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为界:前20年是人民公社的历史,这一时期的土地政策带有浓厚的人民公社色彩,后20多年是改革开放时期家庭承产承包责任制的历史。

第一阶段是大突破阶段(1978. 12-1984. 12 )所谓大突破指农村土地使用制度发生了根本性转变。

这一阶段的体制特征是人民公社“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经营制度全而解体,新的以“包产到户、包干到户”为标志的家庭经营体制基本确立。

这一时期,土地政策走过了一个不平凡阶段。

第二阶段是大磨合阶段(1985. 1一1991. 12 )。

所谓大磨合,就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过程中处于一个剧烈的分化、改组并重新整合的过程。

这一阶段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过程中处于一个剧烈的分化、改组并重新整合的过程,其体制特征是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向纵深发展,全面转入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的流通领域,向计划经济时期最基本的经济制度之一——“统购统销制度”发起冲击。

改革开放以来农村土地改革

改革开放以来农村土地改革
产业结构调整
土地改革推动了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优化了农业种植结构,发展了 高效农业、特色农业等新型农业模式。
农民收入的增长
土地权益保障
农村土地改革保障了农民的土地权益,使他们能够从土地上获得 更多的收益。
多元化收入来源
土地改革推动了农村经济的发展,为农民提供了更多的就业机会 和收入来源,如乡村旅游、农产品加工等。
明确农民的土地权利,保障农民的土地权 益。
建立健全土地流转管理和服务体系,规范 土地流转行为。
推进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建设
加强土地利用监管和执法
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促进土地 资源的优化配置。
加强对土地利用的监管和执法力度,防止 土地资源的浪费和滥用。
05
对未来农村土地改革的展望和 建议
加强土地权益保护,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提高农业生产效率
02
为了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增加农民收入,需要改革农村土地制
度,激发农民的生产积极性。
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03
通过农村土地改革,可以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缩小城乡差距
,实现城乡一体化。
农村土地改革的历史进程
01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1978年开始,中国开始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将集体所有的土地
人口流动
土地改革加速了农村人口向城市的流动,促进了城乡之间的人口交流 和融合。
城市化进程的加速
城市扩张
随着农村人口向城市的流动,城市规模不断扩大,城市化水平不 断提高。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城市化进程加速了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和完善,提高了城市的承载 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
产业结构升级
城市化进程推动了产业结构的升级和优化,加速了工业化、信息化 和现代化进程。

建国以来我国耕地保护政策的演变

建国以来我国耕地保护政策的演变
建国以来 我国耕地保护政策演变过程
目录
我国目前的耕地形势
建国以来 我国耕地保护政策的演变
制定耕地保护政策的意义
我国目前的耕地形势
耕地面积排世界第4,人均耕地 面积排在126位以后
数 字 出 形 势
我国已有664个市县的人均耕 地在联合国确定的人均耕地 0.8亩的警戒线以下
数 字 出 形 势
人均土地面积在世界上排110位 以后,草地面积排在76位以后,
1955 年开始的农 业合作化运动使 耕地产权由农户 私有转为集体公 有。受“以粮为 纲”战略影响, 垦荒运动在全国 范围内展开,耕 地数量得以增加。
二、 1978—1985 年耕地保护 行政政策约束为主阶段
1978年《政府工作报告》要求开垦荒地,促 使耕地面积逐年增加
1981年《政府工 作报告》提出 “十分珍惜每寸 土地,合理利用 每寸土地”应该 是我们的国策, 要求基本建设和 农村建房不能乱 占滥用耕地
2005的 《政府工作 报告》要求 严格保护耕 地特别是基 本农田
2008年10 月中 央《关于推进 农村改革发展 若干重大问题 的决定》提出 “坚持最严格 的耕地保护政 策,层层落实 责任,坚决守 住18亿亩耕地 红线”
• 加强耕地保护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的内在要求 • 加强耕地保护有利于改善生态环境, 维持生态系统平衡 • 加强耕地保护是保障粮食安全,维护 社会稳定和谐的重要保证
1982年《政府工作报告》将滥占耕地建 房看作当时农村中必须刹住的两股歪风 之一
1983 年《当前 农村政策的若干 问题》认为耕地 减少、森林砍伐 和人口膨胀是农 村的三大隐患, 明确提出“爱惜 每一寸耕地”、 “严格控制占用 耕地建房
三、1986—1997 年耕地保护正式政 策初步形成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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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后耕地变化
进入90年代以来,土地利用/土地覆被变化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成为全球变化研究的核心领域之一。

由于全球变化研究领域更为侧重对地球系统的碳循环和生物多样性变化的研究,因而对森林(特别是热带雨林)和湿地等类型的土地覆被变化投入了较多的精力。

其实,另一种土地覆被变化可能对地球生命支撑系统的威胁更为直接,这就是有限的耕地资源在工业化过程中的丧失。

就这种变化来讲,中国大陆在近20年来成为全球最为突出的地区。

考虑到下个世纪初人口高峰到来时中国农业所面临的压力,耕地资源的变化无疑是影响中国可持续发展的关键问题。

1.耕地资源的概况
与淡水资源一样,土地资源属于典型的多功能性自然资源,随着人口和经济社会的发展,受到来自各方面需求的压力不断增大。

特别是在经济高速增长的中国,土地资源,尤其是耕地资源,在这种需求的压力下经历着前所未有的利用方式和质量的变化。

中国改革开放以来耕地资源变化总体趋势表现为向其他利用方式的转变,总面积持续减少。

在“谁来养活中国”的论争和全球食物安全危机之背景下,耕地损失的问题引起了政府和社会各界广泛的关注.我国政府为了遏制耕地持续减少的势头,提出了以行政区“耕地总量平衡”为目标的耕地保护政策。

对于我国耕地总量,一直缺乏权威的数据。

比较长的时间序列数据是国家统计局的统计资料.根据统计局的资料,我国耕地面积在1957年达到高峰,其后经历了一次大幅度的减少。

第二次大的滑坡发生在1965~1977年;第三次1980~1988年;第四次从1992年持续至今。

改革开放以来耕地减少的速度是60年代至今最快的一段时间。

根据原国家土地管理局和国家统计局的资料计算[5],1978~1997年累计增加耕地1140万hm2,累计减少1605万hm2,两者相抵,净减少465万hm2,占耕地总面积的3.5%,相当于整个江苏省的耕地面积。

这段时间平均每年净减少耕地25万hm2,而在此前的10年(1968~1978)间,平均每年净减少16万hm2,速度明显加快。

在改革开放以来的20年间,耕地总量平衡中只有1979、1990、1995和1996年新增耕地面积超过了减少的耕地面积。

但净增面积有限,不超过10万hm2.净减少最快的是1984~1988年,年均减少55万hm2,其中1985年是减少最多的一年,达100万hm2.1993~1995三年也很突出,每年净减少近40万hm2.
如果仅从全国尺度考察耕地总量变化,会忽视一些重要的现象。

从耕地面积变化的空间分布上看,净减少最快的一是广东、福建、上海、江苏、浙江、山东、北京、天津及辽宁等沿海省份;二是陕西、湖北、四川、湖南、山西等中部省份。

尽管从全国的趋势看个别年份耕地面积是净增加的,但这些自然条件较好的省份自1978年以来一直维持着净减少的趋势。

那些自然条件较差的边远省份,如内蒙古、黑龙江、新疆、云南、广西、贵州、甘肃、宁夏等省,1988年以后耕地却基本上是净增加的。

个别省份,如内蒙古和黑龙江等,增加的幅度还比较大。

耕地面积变化的这种区域差异,说明在我国耕地总量的动态平衡中,生产力较低的耕地面积的增加,在数量上部分地抵消了优质良田的减少,因而掩盖了问题的实质。

2.耕地数量变化的构成和分布
1988年以来,原国家土地管理局每年公布耕地增减的统计资料,被认为是这方面比较权威的数据。

根据该局1988~1995年的数据分析,8年中增加的耕地主要来源于荒地开垦,占76%;农业结构调整和复垦所占的比例较小,分别为13%和11%.在损失耕地的构成中,农业结构调整,包括转变为果园、鱼塘、林地及草地的耕地,占有最大的份额,为62%.其次为非农建设占地,占20%.自然灾害损毁(风蚀、水蚀、沙压、洪涝)的耕地面积占18%.
新开垦的耕地主要来于自然条件较为恶劣的东北、西北和西南地区。

新疆、云南、黑龙江、内蒙古及广西等省8年间荒地开垦面积最大,占全国开荒总面积的60%.有趣的是,这几个省份也正是灾害毁损耕地最为严重的地区。

从结构调整占地的情况看,果园和鱼塘占地问题较为严重的省份包括广东、江苏、辽宁、湖北及陕西等,主要是东部和中部地区;而退耕还林还草的耕地占总耕地面积最大的省份有内蒙古、陕西、新疆、西藏和云南,主要分布在西部地区。

非农建设占地比较严重的地区明显地分布在以珠江三角洲、长江三角洲和京津为中心的东部沿海地区,此外,湖北、河南及安徽等中部省份也比较严重。

值得注意的是,在1988~1991年期间,沿海12个省份非农建设占地在全国此类占地中的比重维持在40%左右,而在此后的4年,比重上升到50%~55%.
3.耕地面临的问题
农户耕地规模经营太小
规模经营过小带来的问题是劳动生产率极低,在开放的国际贸易条件下,大田作物(主要是小麦、玉米、大豆、棉花)基本上没有国际竞争力。

在大宗粮食作物中,我国的主要竞争对手是东南亚国家。

小麦、玉米都是我国的主要粮食作物,大豆目前是最重要的油脂作物。

因此,耕地规模过小实际上关乎我国的粮食安全问题。

耕地规模过小,而且每户的耕地还分成几块,所以,我国的农户在生产的许多环节中无法独立操作。

在灌溉、排水、机耕、植保、农田基本建设等方面,农户很难成为独立的生产经营者。

这就是我国在实行分户经营以后,必须搞双层经营体制的客观原因。

由于种种原因,双层经营体制在20世纪90年代前期达到高峰后逐步消亡,现在几乎不存在了。

农户在生产经营中只有寻找其他一些费时费工费力的办法。

最明显的是,现在农田基本建设已经全面停止;大量灌溉系统都因水费收不上来而报废,农户争相打井以代替灌溉系统,由此带来更多的环境和效益问题。

这种现象几乎没有进入中央农村政策研究者的视野,更没有引起领导层的关注。

承包地只强调稳定,不允许调整
从一些实地调查的情况看,承包地是否稳定,立场不同,结论相反。

所以,究竟是要稳定,还是要调整,关键是要全面考虑,衡量各种利弊。

目前的法律规定是出于稳定的目的,在全国实行“一刀切”的30年承包期。

承包期内,耕地不得调整。

这必将带来一系列问题。

一方面是新生儿及新婚嫁者没有承包地,各户人口变化出现耕地占有的明显差别。

积累多年,无地人口会以亿计,农户之间的占有不均等也将很严重,将会形成很大的社会问题。

另一方面,承包权的稳定并没有造成承包地块经营权的稳定。

随着劳动力和人口的城市化、非农化,会有大量耕地流转,对接包者、承租者来讲,所面临的是更不稳定的局面。

所以对承包权的稳定要全面衡量、不可绝对化,尤其不可认为只要是稳定了承包权就是稳定了使用权。

耕地流转比重很低
耕地的转包和流转在实行分户承包之初就开始提倡。

但过去几十年了,与劳动力转移的速度和比重相比,差距甚大。

目前,农村劳动力中在非农产业就业的劳动力近40%,而耕地流转只占耕地面积的5%左右,两者相差8倍。

这说明我们的政策是不力的。

另外,在耕地流转中还存在一系列问题。

一是2/3的流转没有促进规模经营。

农户间的流转占了整个流转的2/3。

而农户之间的流转大多由于没有集体统一调整地块,虽然接包户所种耕地面积有所增加,但无法实现连片的机械耕作,所以这些转移基本上与实现农业现代化、提高劳动生产率的方向无关。

二是在实行规模经营的基本上是农业企业,而不是家庭经营的农户。

三是在实行规模经营的转移中,种植大宗粮棉油作物的很少。

据农业部经管司的统计,目前农户之间流转土地中用于种粮的比重占71.9%,而规模流转入企业主的土地中用于种粮的比重仅为6.4%。

公司制企业已经成为规模经营的主体
根据各方面的数据估算,在实现规模经营的三种形式中公司型种植农场按耕地面积算占60%以上,集体农场和以自己家庭劳动为主的家庭农场合计不会超过40%。

公司制农业企业已经成为我国规模经营的主体形式。

我国农业经营形式的发展方向是什么?是按世界上其他发达国家的模式走,还是另走他路?这是一个必须回答的问题。

中央现在对公司制农业企业只是采取不提倡的态度,这在政策上没有任何作用。

农村中农户的兼业情况已经相当普遍
我国农户兼业经营已经显示了与日本等国相同的规律:兼业化是提高农民收入的重要途径;以农业为主的兼业有利于农业的发展;而以非农业为主的兼业不利于农业的发展。

与美欧等国国情不同,在人均耕地很小的东亚国家,对兼业化要采取不同的政策。

我国必须鼓励二兼户离农,把耕地转移给其他务农者。

我国耕地正面临着严峻的考验,如何从根本上解决耕地问题,是政府需要认真思考的问题。

必须意识到的问题是,耕地问题不是一方面导致的,只有方方面面的问题都得到相应的配合,才能够真正解决耕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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