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系统知识培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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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内容

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内容

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内容
1.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培训人员需要了解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基本知识,包
括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2.食品卫生知识:培训人员需要了解食品卫生知识,包括食品的来源、储存、
加工、运输和销售等环节中可能出现的卫生问题,以及如何避免和解决这些问题。

3.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培训人员需要了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基本知识,包
括如何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如何识别潜在的食品安全风险、如何评估食品安全风险的严重程度等。

4.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培训人员需要了解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基本要求,包
括如何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如何实施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如何监督和评估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等。

5.食品安全检测技术:培训人员需要了解食品安全检测技术的基本知识,包
括如何进行食品安全检测、如何选择合适的检测方法和检测仪器、如何分析和解释检测结果等。

6.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培训人员需要了解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的基本
知识,包括如何进行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如何组织应急救援、如何进行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等。

7.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人员需要了解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的基本知识,包
括如何进行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如何制定有效的宣传教育方案、如何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等。

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内容大全

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内容大全

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内容大全一、食品安全意识培训1. 食品安全的重要性•介绍食品安全对个人和社会的重要性•分析食品安全问题对个人和社会造成的影响2. 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讲解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基本概念和要求•解读相关法规,如《食品安全法》等•强调从业人员对法律法规的遵守和重要性二、食品卫生和个人卫生知识1. 食品卫生基本常识•介绍食品卫生的概念和作用•强调食品卫生对食品安全的重要性2. 个人卫生要求•教育从业人员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强调手部卫生和清洁的重要性•强调进食前后及上厕所后洗手的必要性3. 食品储存和保鲜•介绍食品储存和保鲜的基本原则和方法•介绍食品储存容器和温度的重要性三、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和控制1. 食品安全风险评估•解释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概念和方法•强调从业人员了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重要性•告知从业人员如何评估食品安全风险2. 食品安全控制措施•教育从业人员如何制定和执行食品安全控制措施•强调食品安全控制措施的重要性和有效性3. 突发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理•介绍突发食品安全事件的定义和种类•教育从业人员如何应对突发食品安全事件•强调突发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四、食品安全监督和管理1. 食品安全监督机构的职责和作用•介绍食品安全监督机构的职责和作用,如食品药品监管机构等•强调从业人员应积极配合和支持监督工作2. 食品安全自查和纪律教育•强调从业人员的自查意识和责任•教育从业人员如何进行食品安全自查和纪律教育•强调从业人员违反食品安全纪律的后果和处理3. 食品安全事件报告和处置•介绍食品安全事件报告和处置的流程和要求•强调从业人员应及时报告和处理食品安全事件的重要性五、食品安全宣传和教育1. 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方式•介绍常见的食品安全宣传方式•提供有效的食品安全宣传和教育方法和工具2. 食品安全宣传材料制作•强调从业人员制作食品安全宣传材料的重要性•提供制作食品安全宣传材料的基本要求和技巧3. 食品安全宣传活动组织和评估•指导从业人员如何组织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强调食品安全宣传活动的评估和持续改进以上是一份包含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的内容大纲,旨在提高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掌握食品卫生和个人卫生的基本知识,了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和控制的方法,认识食品安全管理的重要性,以及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和教育的技巧和方法。

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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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内容一、食品安全常识1、购买食物时,注意食品包装有无生产厂家、生产日期,是否过保质期,食品原料、营养成分是否标明,有无QS标识,不能购买三无产品。

2、打开食品包装,检查食品是否具有它应有的感官性状。

不能食用腐败变质、、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若蛋白质类食品发粘,渍脂类食品有嚎味,碳水化合物有发酵的气味或饮料有异常沉淀物等等均不能食用。

3、不到无证摊贩处购买盒饭或食物,减少食物中毒的隐患。

4、注意个人卫生,饭前便后洗手,自己的餐具洗净消毒,不用不洁容器盛装食品,不乱扔垃圾防止蚊蝇孳生。

5、少吃油炸、油煎食品二、什么是食品掺假、掺杂和伪造?(1)“掺假”是指食品中添加了廉价或没有营养价值的物品,或从食品中抽去了有营养的物质或替换进次等物质,从而降低了质量,如蜂蜜中加入转化糖,巧克力饼干加入了色素,全脂奶粉中抽掉脂肪等。

(2)“掺杂”即在食品中加入一些杂物,如腐竹中加入或硼砂;辣椒粉中加入了红砖木等。

(3)“伪造”是指包装标识或产品说明与内容物不符。

掺假、掺杂、伪造的食品,一般应由工商行政部门处理。

对影响营养卫生的,应由卫生行政部门依法进行处理。

三、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包括哪些种类?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包括下列类别:(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2)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3)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微生物毒素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4)未经卫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5)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等及其制品;(6)容器包装污秽不洁、严重破损或者运输工具不洁造成污染的;(7)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8)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的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9)超过保质期限的;(10)为防病等特殊需要,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专门规定禁止出售的;(11)含有未经过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使用的添加剂的或者农药残留超过国家规定容许量的;(12)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

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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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食品安全意识的重要性
食品安全是人们生活中不可忽视的重要问题,而正确的食品安全意识是保障个人健康的第一步。

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的开展可以提高公众对食品安全问题的认识,从而有效预防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

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
1. 食品安全法
食品安全法是我国食品安全领域的基本法律,包含了食品安全的基本原则、监管措施、法律责任等内容,是保障食品安全的法律依据。

2. 食品安全标准
食品安全标准是对食品质量和安全的要求规范,包括了食品添加剂使用规定、食品污染物限量标准等内容。

三、食品安全污染的防控
1. 传染性疾病的预防
传染性疾病往往通过食品传播,正确的食品处理和储存可以有效预防这些疾病的发生。

2. 食品添加剂的合理使用
食品添加剂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改善食品的口感和保质期,但过量使用会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需要合理规范。

四、食品安全知识普及途径
1. 学校食品安全教育
在学校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让学生从小建立正确的食品安全观念。

2. 社区宣传活动
通过社区宣传活动向居民传递食品安全知识,提升公众的食品安全意识。

五、食品安全常识
1. 饮食平衡
合理搭配膳食,保证营养均衡,增强身体免疫力。

2. 食品储存方法
正确的食品储存方法可以延长食品保质期,减少食物浪费。

结语
食品安全知识是每个人都应该了解和掌握的基本常识,通过不断学习和宣传,我们可以共同努力,维护家庭和社会的食品安全,促进全民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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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内容第一篇: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内容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内容一、食品安全常识1、购买食物时,注意食品包装有无生产厂家、生产日期,是否过保质期,食品原料、营养成分是否标明,有无QS标识,不能购买三无产品。

2、打开食品包装,检查食品是否具有它应有的感官性状。

不能食用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若蛋白质类食品发粘,渍脂类食品有嚎味,碳水化合物有发酵的气味或饮料有异常沉淀物等等均不能食用。

3、不到无证摊贩处购买盒饭或食物,减少食物中毒的隐患。

4、注意个人卫生,饭前便后洗手,自己的餐具洗净消毒,不用不洁容器盛装食品,不乱扔垃圾防止蚊蝇孳生。

5、少吃油炸、油煎食品。

二、什么是食品掺假、掺杂和伪造?(1)“掺假”是指食品中添加了廉价或没有营养价值的物品,或从食品中抽去了有营养的物质或替换进次等物质,从而降低了质量,如蜂蜜中加入转化糖,巧克力饼干加入了色素,全脂奶粉中抽掉脂肪等。

(2)“掺杂”即在食品中加入一些杂物,如腐竹中加入硅酸钠或硼砂;辣椒粉中加入了红砖木等。

(3)“伪造”是指包装标识或产品说明与内容物不符。

掺假、掺杂、伪造的食品,一般应由工商行政部门处理。

对影响营养卫生的,应由卫生行政部门依法进行处理。

三、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包括哪些种类?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包括下列类别:(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2)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3)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微生物毒素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4)未经卫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5)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等及其制品;(6)容器包装污秽不洁、严重破损或者运输工具不洁造成污染的;(7)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8)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的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9)超过保质期限的;(10)为防病等特殊需要,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专门规定禁止出售的;(11)含有未经过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使用的添加剂的或者农药残留超过国家规定容许量的;(12)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

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内容(最新)

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内容(最新)

化学性污染来源及防控
01 防控措施 02 加强农药使用监管,推广绿色农业技术。 02 严格执行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加强监管力度。
化学性污染来源及防控
控制工业污染源,减少环境污染对食品的影响。
提高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避免误食有毒有害食 品。
物理性污染来源及防控
杂质污染:如沙石、金属屑等,可能来源于不洁 的加工设备或原料本身。
调查处理
对事故原因进行深入调查,查明事实真相,依法依规进行处 理。
信息发布
及时向社会发布食品安全事故及其处理情况的信息,保障公 众知情权。
事故报告制度及责任追究
事故报告制度
生产经营者发现食品安全事故后,应立即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 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隐瞒、谎 报、缓报食品安全事故,不得隐匿、伪造、毁灭有关证据。
要点
餐饮服务许可制度介绍
餐饮服务许可制度的法律 依据和重要性
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变更、 延续和注销规定
餐饮服务许可证的申请条 件和流程
餐饮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要求
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的 办理和有效期
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 病从业人员的调岗和 离岗规定
从业人员日常健康管 理和个人卫生要求
餐具消毒和保洁措施
餐具清洗消毒的程序和要求 餐具保洁设施的配置和使用
02 储存食品时保持适当的温度和湿度,防止微生物
繁殖。
化学性污染来源及防控
01 农药残留
长期过量使用农药导致农产品中农药残留超标。
02 添加剂滥用
非法或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如防腐剂、色素等。
03 工业污染物
如重金属、有机溶剂等,通过环境污染进入食品 链。
化学性污染来源及防控
• 天然毒素:部分食品原料本身含有天然毒素,如毒蘑菇、河豚鱼等。

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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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内容一、食品安全常识1、购买食物时,注意食品包装有无生产厂家、生产日期,是否过保质期,食品原料、营养成分是否标明,有无QS标识,不能购买三无产品。

2、打开食品包装,检查食品是否具有它应有的感官性状。

不能食用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若蛋白质类食品发粘,渍脂类食品有嚎味,碳水化合物有发酵的气味或饮料有异常沉淀物等等均不能食用。

3、不到无证摊贩处购买盒饭或食物,减少食物中毒的隐患。

4、注意个人卫生,饭前便后洗手,自己的餐具洗净消毒,不用不洁容器盛装食品,不乱扔垃圾防止蚊蝇孳生。

5、少吃油炸、油煎食品二、什么是食品掺假、掺杂和伪造?(1)“掺假”是指食品中添加了廉价或没有营养价值的物品,或从食品中抽去了有营养的物质或替换进次等物质,从而降低了质量,如蜂蜜中加入转化糖,巧克力饼干加入了色素,全脂奶粉中抽掉脂肪等。

(2)“掺杂”即在食品中加入一些杂物,如腐竹中加入硅酸钠或硼砂;辣椒粉中加入了红砖木等。

(3)“伪造”是指包装标识或产品说明与内容物不符。

掺假、掺杂、伪造的食品,一般应由工商行政部门处理。

对影响营养卫生的,应由卫生行政部门依法进行处理。

三、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包括哪些种类?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包括下列类别:(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2)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3)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微生物毒素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4)未经卫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5)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等及其制品;(6)容器包装污秽不洁、严重破损或者运输工具不洁造成污染的;(7)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8)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的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9)超过保质期限的;(10)为防病等特殊需要,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专门规定禁止出售的;(11)含有未经过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使用的添加剂的或者农药残留超过国家规定容许量的;(12)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

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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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内容一、食品安全概述1. 食品安全概念食品安全是指食品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对人体健康不造成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定义,食品安全问题是“食物中有毒、有害物质对人体健康的影响”。

2. 食品安全的重要性(1)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2)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3)提高国家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4)提升国家形象和国际竞争力。

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1.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是我国食品安全工作的基本法律,明确了食品安全工作的原则、监管体制、生产经营者的义务、法律责任等内容。

2.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法》规定了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生产者、销售者的产品质量义务、法律责任等内容。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护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的人身、财产安全权,知情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损害赔偿请求权等。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刑法》规定了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等犯罪行为及相应的刑事责任。

三、食品安全监管体制1. 食品安全监管机构我国食品安全监管机构主要包括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行政部门、农业行政部门等。

2. 食品安全监管职责(1)制定食品安全政策、规划和标准。

(2)监督、检查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3)查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4)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

(5)受理食品安全投诉、举报。

四、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估1.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是指对食品中可能存在的有毒、有害物质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监测,以掌握其污染状况和趋势。

2. 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是指对食品中可能存在的有毒、有害物质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评估其对人体健康的危害程度。

五、食品安全标准1. 食品安全标准的概念食品安全标准是衡量食品安全性的技术依据,包括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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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人员
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内容
一、大纲
1.食品中常见污染及预防控制
2.餐饮服务监督管理(基本要求)
3.加工操作规程
4.食品安全事故处理/过程监控要求
二、食品中常见污染及预防控制
1.具体的能引起食物中毒和食源性传染病的部分病原菌
2.食品中常见的可致病的病毒最常见的是甲肝病毒
(一)食品中常见污染及预防控制
1.人感染寄生虫病大多是由于生食、半生食、等不良饮食习惯、或食品加热不彻底所致
2.生物毒素人体摄入的后极易引起中毒、重者死亡。

常见的有发芽马铃薯、青蕃茄、苦杏仁、鲜黄花菜、生黄豆等
(三)食品中常见污染及预防控制
1.部分有毒食品
河豚鱼、青皮红肉鱼
四季豆、扁豆、荷兰豆
生豆浆
野蘑菇(颜色鲜艳的大都有毒)
2.能污染食品的物质
有机磷农药,蔬菜
瘦肉精,猪肉、猪内脏
亚硝酸盐
桐油
贝类毒素
三、餐饮服务监督管理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已于2010年2月8日经卫生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10年5月1日起施行。

(一)餐饮服务基本要求
餐饮服务提供者必须依法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按照许可范围依法经营,并在就餐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餐饮服务许可证》。

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配备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二)餐饮服务基本要求
被吊销《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单位,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5年内不得从事餐饮服务管理工作,并且餐饮服务提供者不得聘用此类人员从事管理工作。

(三)餐饮服务基本要求
1.应当建立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采购记录制
度。

2.采购记录应当如实记录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或者保留载有上述信息的进货票据。

应当按照产品品种、进货时间先后次序有序整理采购记录及相关资料,妥善保存备查。

记录、票据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四、操作管理
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遵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

餐饮服务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在制作加工过程中应当检查待加工的食品及食品原料,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或者使用;
(二)贮存食品原料的场所、设备应当保持清洁,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食品原料,并定期检查、处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操作管理
(三)应当保持食品加工经营场所的内外环境整洁,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
(四)应当定期维护食品加工、贮存、陈列、消毒、保洁、保温、冷藏、冷冻等设备与设施,校验计量器具,及时清理清洗,确保正常运转和使用;
(五)操作人员应当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
(六)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应当烧熟煮透;需要冷藏的熟制品,应当在冷却后及时冷藏;应当将直接入口食品与食品原料或者半成品分开存放,
半成品应当与食品原料分开存放;
(七)制作凉菜应当达到专人负责、专室制作、工具专用、消毒专用和冷藏专用的要求;
(八)用于餐饮加工操作的工具、设备必须无毒无害,标志或者区分明显,并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具、设备应当在使用前进行消毒;
(九)应当按照要求对餐具、饮具进行清洗、消毒,并在专用保洁设施内备用,不得使用未经清洗和消毒的餐具、饮具;购置、使用集中消毒企业供应的餐具、饮具,应当查验其经营资质,索取消毒合格凭证;
(十)应当保持运输食品原料的工具与设备设施的清洁,必要时应当消毒。

运输保温、冷藏(冻)食品应当有必要的且与提供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保温、冷藏(冻)设备设施。

五、食品安全事故处理
1.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定期检查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隐患。

2.餐饮服务提供者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应当立即封存导致或者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及用具、设备设施和现场,在2小时之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卫生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按照相关监管部门的要求采取控制措施。

3.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配合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和样品,不得拒绝。

(一)食品检验
1.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开展抽样检验时,被抽样检验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配合抽样检验工作,如实提供被抽检样品的货源、数量、存货地点、存货量、销售量、相关票证等信息。

2.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餐饮服务环节的抽样检验工作,所需经费由地方财政列支
3.对检验结论有异议的,自收到检验结果告知之日起10日内,向组织实施检验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检申请,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放弃该项权利。

六、过程控制要求
(一)采购验收要求
1.采购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等应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标准和规定的有关要求,并应进行验收,不得采购《食品安全法》第28条规定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33条规定不得销售的食用农产品。

2.采购时应索取购货凭据,并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做好采购记录,便于溯源。

3.购置、使用集中消毒企业供应餐饮具的,应当查验其资质,索取消毒合格凭证。

4.入库前应进行验收,出入库时应进行登记,作好记录。

(二)过程控制要求
1.贮存要求
1.1贮存场所、设备应当保持清洁,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等,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

1.2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使用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并对变质和过期的及时进行清理销毁。

1.3冷藏、冷冻柜(库)应有明显区分标识。

冷藏、冷冻贮存应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严格分开,植物性食品、动物性食品和水产品分类摆放。

冷藏、冷冻的温度应分别符合相应的温度范围要求。

冷藏、冷冻柜(库)应定期除霜、清洁和维修,校验温度(指示)计。

2.粗加工与切配要求
2.1加工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迹象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和使用。

2.2食品原料在使用前应洗净,动物性食品原料、植物性食品原料、水产品原料应分池清洗,禽蛋在使用前应对外壳进行清洗,必要时消毒处理。

2.3易腐烂变质食品应尽量缩短在常温下的存放时间,加工后应及时使用或冷藏。

2.4切配好的半成品应避免污染,与原料分开存放,并应根据性质分类存放。

2.5切配好的食品应按照加工操作规程在规定时间内使用。

2.6已盛装食品的容器不得直接置于地上。

2.7加工用容器、工具应符合规定。

生熟食品的加工工具及容器应分开使
用并有明显标识。

3.烹调要求
3.1烹调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进行烹调加工。

3.2不得将回收后的食品经加工后再次销售。

3.3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应当烧熟煮透,其加工时食品中心温度应不低于70℃。

有国际或发达国家标准足以证明加工某种食品中心温度略低于70℃,能保证食品安全,也可允许该种操作方式。

3.4加工后的成品应与半成品、原料分开存放。

3.5需要冷藏的熟制品,应在清洁操作区凉透后及时冷藏,并标注加工时间等。

3.6用于烹调的调料器皿宜每天清洁,使用后随即加盖或苫盖,不得与地面或污垢接触。

4.备餐及供餐要求
4.1应认真检查待供应食品,发现有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供应。

4.2操作时应避免食品受到污染。

4.3菜肴分派、造型整理的用具应消毒。

4.4用于菜肴装饰的原料使用前应洗净,不得反复使用。

4.5在烹饪后至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超过2小时)存放的食品应当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

5.食品再加热要求
无适当保存条件(温度低于60℃、高于10℃),存放时间超过2小时的食品,需再次利用的应充分加热。

加热前应确认食品未变质。

冷冻熟食品应彻底解冻后经充分加热方可食用。

加热时中心温度应符合规定,不符合加热标准的食品不得食用。

6.留样管理要求
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重大活动餐饮服务和超过100人的一次性聚餐,餐饮服务提供者提供的食品应留样。

留样食品应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在冷藏条件下存放48小时以上,每个品种留样量应满足检验需要,不少于100g,并做好记录。

7.记录管理要求
人员健康状况、教育培训情况、原料采购验收、加工操作过程关键项目、食品安全检查情况、食品留样、检验结果及投诉情况、处理结果、发现问题后采取的措施等均应记录。

各项记录均应有执行人员和检查人员的签名。

各岗位负责人应督促相关人员按要求进行记录,并每天检查记录的有关内容。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经常检查相关记录,记录中如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督促有关人员采取措施。

有关记录至少应保存2年。

8.信息报告要求
餐饮服务提供者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应立即采取封存等控制措施,并按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三章等有关规定报告。

2013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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