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斯地质预测预报制度
预测预报、预警通知、停产停掘、限制开采”制度、瓦斯异常波动制度等3号6号文要求制度汇编

六盘水市钟山区XX煤矿瓦斯灾害防治相关制度(补充)2020年目录第一节瓦斯地质“预测预报、预警通知、停产停掘、限制开采”制度.. 3第二节煤巷掘进地质预测预报循环批准进尺制度 (10)第三节综合防突措施实施、检查、验收、审批、分析管理制度 (13)第四节抽采钻孔测定、分析研判制度 (18)第五节瓦斯抽采计量管理制度 (20)第六节瓦斯浓度异常波动预警制度 (22)第七节瓦斯超限停电、撤人、分析、追查制度 (27)第八节防突资料管理制度 (33)六盘水市钟山区XX煤矿瓦斯灾害防治相关制度(补充)第一节瓦斯地质“预测预报、预警通知、停产停掘、限制开采”制度矿井地质灾害是威胁矿井安全生产的主要灾害之一,加强地质灾害“预测预报、预警通知、停产停掘、限制开采”,是保证矿井安全生产的有效途径;根据《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强化煤矿瓦斯防治攻坚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黔府发〔2020〕3号)文件精神和《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煤矿瓦斯防治攻坚年行动进一步提升瓦斯治理能力的实施意见》(黔府办发〔2020〕6号)文件精神,结合XX煤矿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矿井水害的预测、预报制度1、水害预测预报内容采掘影响范围内的施工层位、顶底板含水层、地质构造、老空区边界、老空区积水量、水压大小、物探异常区、封闭不良钻孔、突水可能性、涌水量大小、防排水设施、防治水措施。
2、水害预测预报的主要依据(一)根据矿井地质报告中查明的水文地质情况,包括含(隔)水层特征、钻孔封孔情况等进行预测预报。
(二)根据巷道在掘进、回采过程中实际揭露水文地质情况,利用地质构造和水文地质情况赋存规律,对相邻巷道或者工作面进行水害预测预报。
(三)根据矿井月度生产接替计划及施工组织进行预测预报。
(四)根据超前物探、钻探的结果发现地质构造或者富水区,进行补充临时水文、地质预报。
3、预测预报的组织和实施(一)矿井水害预测预报日常管理实行各科室分工负责制。
2024年地质灾害防治预测预报制度(二篇)

2024年地质灾害防治预测预报制度预测预报是煤矿生产建设中不可或缺的基础工作,也是提高地测防治水保障能力的重要手段。
为了进一步加强矿井防治水工作,充分发挥地质“尖兵”作用,超前、准确地为矿井安全生产提供地质和水文地质资料,结合矿井生产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职责划分(1)防治水中心职责1、负责地质灾害预测预报日常管理工作,制定落实《地质灾害预测预报管理办法》。
2、编制矿井年度、季度、月度、每周《地质灾害预测预报》及临时预报,并跟踪验证分析和总结。
3、负责《地质灾害预测预报》的编制上报工作。
4、负责督促施工队组按照地质灾害预测预报或临时地质预报编制作业规程或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5、负责施工队组超前探放水、地质钻探等指令性工作任务的安排及报工工作。
(2)调度室职责1、负责井下开掘及回采过程中出现的地质条件变化时信息的传递。
2、负责地质构造、探放水、物探施工的有关协调工作。
(3)瓦斯队职责负责提供各采掘开头面实测瓦斯和二氧化碳涌出量数据、分析预测结果,用来作为地质预测预报资料。
(4)采掘队组职责1、根据地质灾害预测预报编制作业规程或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2、负责在掘进或回采过程中水文发生异常时,及时向矿调度室和防治水中心汇报。
二、地质灾害预测预报的主要依据1、根据《矿井地质报告》中已经查明的地质构造包括断层、陷落柱、冲刷带、褶曲、薄煤区、查明的水文地质情况等进行预测预报。
2、根据巷道在掘进、回采过程中实际揭露水文地质情况,利用地质构造和水文地质的规律,对相邻巷道或工作面进行预测预报。
3、根据超前钻探和物探探查结果,发现地质构造或富水区,进行补充临时水文地质预报。
4、根据精查地质勘探查明井田水文地质情况进行预测预报。
5、根据巷道施工过程中实际揭露巷道顶板淋水情况进行预测预报。
6、利用有关水文地质科研成果进行预测预报工作。
7、探查井田地质构造的导水性,总结地质构造的导水规律,预测预报矿井涌水情况。
三、预测预报工作要求1、防治水中心按《煤矿地质工作规定》、《煤矿防治水规定》及《地质灾害防治与测量安全生产标准化标准考核定级办法》的要求,收集每月矿井地质、水文地质等原始资料,作为开展预测预报的基本工作内容。
瓦斯预警分析制度(三项管理制度)

瓦斯预警分析制度(三项管理制度)为了从严控制和查处瓦斯超限,实现超前预警、超前治理,杜绝通风、瓦斯事故的发生,有效预防瓦斯超限事故,消除安全隐患,充分发挥预警分析和处置制度的机制,更好的为安全生产服务,特制定本制度:一、瓦斯超限现象(一)监控瓦斯传感器显示值出现较大增幅或瓦斯曲线不正常以及临近报警值时;(二)根据采掘工作面的当日瓦斯涌出量,结合甲烷浓度和绝对瓦斯涌出量变化曲线,对照历史相关数据,并参考煤层瓦斯地质变化情况,综合评判该地区瓦斯涌出量是否异常;(三)任一采掘工作面及其他地点的甲烷浓度当班或上下两个班次平均值浮动达到或超过0.3%,且峰值大于等于0.8%时。
二、瓦斯超限预警1、建立瓦斯超限预警机制,是通过对井下作业环境中瓦斯浓度达到超限临界值之前进行超前报警(下简称预警),现场及时处置,达到防止瓦斯超限的目的,实现瓦斯零超限。
2、矿井必须建立瓦斯超限预警管理制度,对所有采掘工作面及其回风巷、一翼回风巷、矿井总回风巷、机电硐室和其它用风地点实行瓦斯超限预警。
实施预警地点的瓦斯浓度达到规定的预警值时,矿井必须立即查明原因,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瓦斯超限。
3、瓦检员必须按照矿井瓦斯检查制度规定的时间、路线、地点、次数和方法检查瓦斯,当检查地点的瓦斯浓度达到预警值时,立即按规定进行处置。
4、以下地点的瓦斯超限预警浓度规定为:(1)矿井采掘工作面风流、回风流及回采面上隅角瓦斯预警浓度设0.8%;(2)回风巷瓦斯预警浓度设0.7%;(3)矿井总回风巷及一翼回风巷瓦斯预警浓度设0.6%;(4)处于回风流中机电硐室的进风侧瓦斯预警浓度设0.4%。
5、瓦检员发现检查地点的瓦斯达到预警值时,必须立即向调度室汇报,并就近通知带班矿长、带班队长和预警区域的人员进行处理。
6、带班矿长、带班队长接到瓦斯超限预警信号后,必须立即赶到预警工作面,查找原因,进行处置,必须有效控制瓦斯浓度继续上升,保证瓦斯不超限。
7、回采工作面瓦斯达到预警值时,工作面必须立即采取限产、控制施工作业强度等措施,降低瓦斯涌出量;若因通风系统短路或通风巷道垮塌造成风量不足发生瓦斯预警,则必须立即停止作业,恢复正常通风系统或维修失修巷道,保证正常供风量。
瓦斯地质管理规定

瓦斯地质管理规定的目的是保障煤矿瓦斯地质工作的安全、高效进行,降低矿井瓦斯事故的发生。
一、瓦斯地质管理的基本原则是科学、规范、综合。
在瓦斯地质工作中,应积极运用科学技术手段,制定科学合理的瓦斯地质管理方案。
瓦斯地质管理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并与其他相关管理工作相互配合,形成综合管理体系。
二、瓦斯地质管理的内容包括瓦斯地质调查、瓦斯灾害预测预报、瓦斯控制、瓦斯抽采、瓦斯监测和瓦斯事故应急处理等多个方面。
瓦斯地质调查是瓦斯地质管理的基础工作,包括瓦斯赋存规律、瓦斯运移规律、瓦斯突出规律等方面的调查研究。
通过充分了解瓦斯地质特征,可以制定科学的瓦斯管理方案,有效控制瓦斯事故的发生。
瓦斯灾害预测预报是指通过对矿井瓦斯地质条件和瓦斯动态变化趋势的分析,预测和预报可能发生的瓦斯灾害,及时采取相应的预防和控制措施,确保矿井的安全生产。
瓦斯控制是指通过采用有效的瓦斯抽采和瓦斯封闭等工艺措施,降低矿井瓦斯浓度,提高矿井的瓦斯安全指标,保证矿井的安全生产。
瓦斯抽采是利用抽采设备将矿井中的瓦斯抽掉,以保持矿井瓦斯浓度在安全范围内。
瓦斯封闭是采用密闭封闭等措施,阻止瓦斯进入工作面等区域,有效控制矿井瓦斯的扩散。
瓦斯监测是指通过瓦斯监测设备,对矿井地质条件和瓦斯浓度进行实时监测,提供及时准确的瓦斯信息。
矿井的瓦斯监测应覆盖全矿各区域,确保矿井内瓦斯浓度在安全范围内,及时采取措施防止瓦斯事故的发生。
瓦斯事故应急处理是指在矿井瓦斯事故发生时,根据事故情况迅速组织救援,避免事故扩大,及时控制瓦斯泄漏,抢救被困人员,保障矿井的安全运行。
瓦斯地质管理的落实需要各级管理部门的密切配合和全体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
只有不断加强瓦斯地质管理工作,提高瓦斯地质管理水平,才能保障矿井的瓦斯安全,维护矿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地质灾害预测预报制度模版(3篇)

地质灾害预测预报制度模版(一)为加强地质灾害的预测预报工作,杜绝煤矿地质灾害和透水事故的发生,根据《煤矿安全规程》(____)第22条“煤矿企业应当设立地质测量部门,配备所需的专业技术人员和仪器设备,及时编绘反映煤矿实际的地质资料和图件,建立健全矿井地测工作规章制度”以及《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中地质灾害与测量专业“制度建设”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地质及水文地质、瓦斯地质预报分为月报、年报和临时性预报,内容要涉及在预报周期内预计采掘范围、工作面地质、水文地质条件、构造、煤层及顶底板、瓦斯地质等情况,采掘工作面涌水量预测、工作面存在何种隐患及防治措施和地物调查情况等四个方面。
____月度预报地测部门根据煤矿月度采掘工程计划,每月末应编制下一月度地质预测预报。
____年预报每年年初,地测部门应根据煤矿生产情况和采掘工作面接替计划,编制年度煤矿地质预测预报。
3.临时预报根据采掘进度情况,地测部门要针对采掘生产过程中的异常地质情况,随时调查分析,发现问题或险情,及时发出地质临时预报。
4.雨季期间,定期对地表情况进行调查,发现地表水害或影响煤矿安全生产的水情水害问题时,及时发出预报。
(三)地质、瓦斯地质及水文地质预报应对采掘工作面前方存在的夹矸、断层、薄基岩等地质条件和采掘工作面对应的地表地物等情况有详细描述。
(四)地质及水文地质预报经总工程师审批签字后下发执行。
(五)地质及水文地质、瓦斯地质预报均由地质专业技术人员负责编制,编制前地质人员要根据煤矿地质资料,认真分析采掘范围内的地质、瓦斯地质及水文地质条件,掌握其特点和变化规律,做到内容准确、重点突出,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在采掘工作面接近地质构造带及地质条件复杂地带时,预报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前向施工区队和有关职能科室进行通报,各职能科室要编制相应的安全技术防治措施,经煤矿总工程师组织会审后下发执行。
(六)及时对上次预报做出验证总结,分析预报效果,进一步掌握地质变化规律,提高预报质量。
瓦斯异常及地质构造异常分析汇报制度

瓦斯异常及地质构造异常分析汇报制度分析汇报制度一、瓦斯异常是指在正常通风条件下,采掘工作面出现的。
瓦斯浓度较大,经常处于临界状态;瓦斯浓度较小,但变化幅度较大;瓦斯浓度逐渐增大;打钻时喷孔、顶钻、卡钻;预测工作面突出危险性测定参数超指标等现象。
二、瓦斯异常“零”汇报1、矿井平安监控系统监测到瓦斯异常时,监控室值班人员必须立即向通风科(区)、调度室汇报,同时,继续观察瓦斯异常变化情况,并做好瓦斯异常情况记录。
2、调度室值班人员及通风科(区)值班领导接到监控室值班人员瓦斯异常汇报后,必须立即通知通风科(队)井下跟班领导、现场专职瓦斯检查员或就近瓦斯巡检员赶赴现场,查明原因,并采取以下处置措施:⑴当瓦斯浓度不超过预警值0.8%时,通风科(队)跟班队干、瓦检员要迅速查明原因,并催促现场施工单位采取措施,防止瓦斯超限。
⑵当瓦斯浓度到达预警值0.8%、不超过1%时,现场必须停顿作业,预警断电;通风科(队)跟班领导、瓦检员要迅速查明原因,向矿调度室汇报瓦斯异常情况,矿调度室值班人员接到汇报后,必须立即向矿调度室主任、通风科长、总工程师汇报,由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分析核实原因,制定措施,然后由现场跟班矿领导、通风科(队)领导组织实施,防止瓦斯超限。
⑶当瓦斯浓度到达或超过1%时,现场必须立即停顿作业,撤出人员、发出警告,在不受瓦斯威胁的平安区域内切断电源、设置戒备,同时向矿调度室汇报。
矿调度室值班人员接到汇报后,必须立即向矿调度室主任、通风科长、总工程师、矿长汇报,同时向郑新公司调度室报告。
矿长和总工程师负责组织查明原因,制定措施,并由现场跟班矿领导、通风科(队)领导组织实施,防止瓦斯超限。
3、采掘及钻孔施工过程中出现煤体位移、喷孔、顶钻、卡钻等瓦斯动力现象时,现场必须立即停顿作业,撤出人员、发出警告,在不受瓦斯威胁的平安区域内切断电源、设置戒备,同时向矿调度室汇报。
矿调度室值班人员接到汇报后,必须立即向矿调度室主任、通风科长、总工程师、矿长汇报,同时向郑新公司调度室报告。
瓦斯涌出规律预测预报制度及措施

瓦斯涌出规律预测预报制度及措施根据“矿井瓦斯涌出预测报告”所述,我矿煤层赋存瓦斯量较大,生产作业过程因地质变化影响会出现涌出量聚增现象,回采作业过程因顶板来压,同样会有大量瓦斯涌出,为了有效治理瓦斯,合理组织安排生产,减少危险因素,制定瓦斯涌出规律预报制度。
瓦斯涌出规律预测工作一、矿井井田面积内要请有资质的地质单位进行物探工作,绘制地质图,标明地质变化地带及瓦斯赋存数据,以便于开采时制定相应管理制度和相应的防范治理措施。
二、矿井在新水平延伸作业并要进行瓦斯涌出量预测工作,请河南理工大有关专业人士进行,并出示报告书。
三、掘进、开拓作业前,必须严格执行前探工作,探明前方地质状况,在遇地质变化情况及时报告技术、通风部门,制定治理措施。
四、回采工作面每日记录推进进度,掌握初次来压的范围和周期来压的距离,在每次顶板来压前进行预报。
本矿瓦斯涌出基本规律:开掘工作面在遇地质构造前15米范围明显涌出量增大、爆破后瓦斯浓度升至1.0%-1.8之间,超限时长达3分钟以上。
回采工作面初次来压在推进12-20米之间,周期来压在第一次来压后,推进12-16米之间,上隅角瓦斯浓度可上升至1.5%-3%。
针对瓦斯涌出基本规律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开掘工作:1、开掘工作面每班安排专职瓦斯员负责跟班瓦斯检查工作,严格执行瓦斯检查制度。
2、严格执行“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原则,进行作业。
3、在作业前探过程中,瓦斯员必须认真检查每支探进钻杆时,掌握瓦斯变化情况,并做好记录,发现瓦斯变化异常,立即停止钻探,切断作业点所有非本质安全电源,撤出作业人员,汇报调度室、通风科,待采取合理有效措施后进行处理。
4、在掘进前探过程中,距构造带15米时及时通报,瓦斯员负责监督,每次爆破作业时工作面必须实行爆破断电制度,重点加强此作业面瓦斯检查、监管,加强作业面局部通风管理工作。
回采工作:1、工作面每班安排专职瓦斯员负责跟班瓦斯检查工作,严格执行瓦斯检查制度。
瓦斯涌出规律预测预报制度

瓦斯涌出规律预测预报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矿井瓦斯涌出规律预测预报的准确性,避免井下采掘活动因瓦斯涌出异常发生事故,影响安全生产和衔接安排,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矿生产实际,特制定本制度及措施。
第二条瓦斯涌出规律预测预报包括以年、季、月度或临时性下发的有关矿井瓦斯涌出规律等方面的预报(或通知)。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三条瓦斯涌出规律预测预报工作由矿总工程师负责,一通三防科、地测科和生产生产技术科配合完成。
第四条一通三防科为瓦斯涌出规律预测预报工作的业务管理和实施部门。
负责编制下发瓦斯涌出规律预测预报或通知,并对预报情况进行验证分析以及编写预报总结等工作。
第五条地测科、生产技术科等业务科室负责根据瓦斯涌出规律预测预报内容和要求及时制定并组织实施本专业业务方案和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并督促生产队组认真执行、实施。
第三章管理要求第六条瓦斯涌出规律预测预报分为年报、季报、月报和临时性预报。
年报、季报存档,月报和临时性预报下发至有关单位。
第七条每个采、掘工作面开工前,由总工程师负责组织一通三防科,地测科和生产技术科对采、掘工作面的地质构造、瓦斯参数等情况进行分析。
第八条一通三防科根据分析结果,对采、掘工作面进行瓦斯涌出规律预测预报;预测预报情况经总工程师审核后,作为编制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的依据。
第九条在采、掘工作面推进过程中,一通三防科要掌握采、掘工作面瓦斯实际涌出情况,并及时对瓦斯涌出规律预测预报结果进行补充修改。
第十条瓦斯涌出规律预测预报资料要妥善保管,作为临近工作面和同一采掘煤层瓦斯涌出规律预测预报的参考资料。
第十一条各业务科室应按瓦斯涌出规律预测预报内容和要求落实安排本业务范围内的有关工作。
第十二条各施工队组负责瓦斯涌出规律预测预报内容的现场落实,宣教科负责涌出规律预测预报内容的贯彻学习,学习要有记录。
当地质条件出现异常情况时及时向地测科汇报,并对预报情况进行现场验证,及时将信息反馈给一通三防科和有关业务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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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斯地质预测预报制度-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瓦斯地质预测预报制度
1、成立瓦斯地质预测预报领导组
组长:总工程师
副组长:生产副矿长、安全副矿长、矿长助理、各副总工程师、地测科长、通风科长
成员:通风副科长、、通风技术员、抽采队队长、地质测量员、调度室主任
2、明确工作职责
组长:全面安排协调预测预报工作,组织每此瓦斯地质预测预报评级会,组织制定有突出危险地点的防突措施。
副组长:所有副组长参加每此瓦斯地质预测预报评级会,并对分管系统评定结果审核签字,组织制定有突出危险施工地点的防突措施,不能参会时向总工程师请假;总工程师不能参会,由副总工程师或矿长助理(通风科长)主持会议。
成员:组织各系统预测预报分析工作,对预测预报评级资料进行审核签字,按时参加分析会,不能参会向总工程师请假。
3、瓦斯地质预测预报领导组要依据本井田水文地质和瓦斯地质情况设计出适合本矿的瓦斯地质预测预报工作流程和预报评级规
范,对资料的内容进行精简和分类,对评级标准进行细化,使在实际操作中更具可行性和有效性;
4、对在实际操作中存在的问题与工作办法、流程发生矛盾,不能全面、准确地提供有关资料的情况,要及时修改制度和流程,将工作作为一项动态的、实时的管理系统;
5、瓦斯地质预测预报领导组要紧密结合矿井采、掘过程,针对每个生产地点的地质构造、瓦斯赋存、突出测试指标和生产矿压变化等条件,明确工作思路。
建立通风、地质、抽采、生产各系统的分级预测评级标准;
6、各系统要及时将取得的数据上报瓦斯地质预测预报领导组,进行分析评级,制定相应措施,及时反馈到生产科室和队组,有效指导队组进行采掘作业,使瓦斯防治工作有针对性和时效性。
7、瓦斯地质预测预报领导组对瓦斯含量超标、预测预报值超标、效果检验值超标、工作面支架阻力、煤巷矿压、回采、掘进工作面片帮、软分层、吸钻等评级定为有突出危险性的,要制定相应的强化措施,只有综合评级定为无突出威胁时,才能按照原措施继续生产。
8、综合分析评级组在确定突出危险性级别后,分级提交总工程师、矿长助理、副总工程师和通风科,并确定相应的防突措施,由抽采队组或调度室和采掘生产队组在各生产地点落实。
通风队、抽采队以及采掘队组分别根据各系统责任范围规范了评级内容,并将各自的评级内容和结果每日15时以前以书面形式报地质瓦斯测量组。
领导组每日17时召开评级会,落实前一日评级为有突出危险性地点的措施执行情况。
各系统按序汇报评级情况及采取的措施,被评定为有突出危险的系统,必须注明评级缘由和应采取的措施;
9、综合评级会结束后,瓦斯地质组汇总各系统评级的内容,并存档;
10、调度室负责综合评级表上施工队组负责人签字,瓦斯地质组于次日收回存档;
11、通风科将综合评定情况发送到公司、地测、通风、采掘、调度室分管领导;
12、综合评级结果为无突出威胁级的,调度室通知正常生产;
13、评级结果为突出危险的,由通风科和各队队长组织分析,制定针对隐患的处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