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潮州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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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潮州轻伤害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

2018年潮州轻伤害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

2018年潮州轻伤害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潮州轻伤害赔偿标准2018年潮州轻伤害赔偿标准:1、医疗费医药治疗费的赔偿,一般应以所在地治疗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药费、治疗费、住院费的单据或病历、处方认定。

必要时,可以委托法医予以鉴定。

所在地治疗医院,一般是指距离受害人住所或侵权行为发生地较近的医院。

受害人先后到数个距离基本相等的医院治疗的,一般应认定最先就诊医院的医疗费,但该医院治疗失误或有其他特殊情况的除外。

应经医务部门批准而未获准擅自另找医院治疗的费用,一般不予赔偿。

受害人重复检查同一科目而结果相同的,原则上应仅认定首次的检查费用,但治疗医院确需再行检查的除外。

如检查结果不一致,确诊之前的检查费用均应认定。

受害人擅自购买与损害无关的药品或治疗其他疾病的,其费用不予赔偿。

受害人确需住院治疗或观察的,其费用应予赔偿。

但出院通知下达后故意拖延,或治疗与损害无关的疾病而延长住院时间的,其延长期间的住院费不予赔偿。

受害人进行与损害有关的必要的补救性治疗的费用,应予赔偿。

在诉讼过程中,治疗尚未结束的,除对已经治疗的费用赔偿外,对尚需继续治疗的费用,经有关医疗机构证明或者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的,可以一次性给付;也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告知受害人在治疗结束后另行起诉。

2、误工费受害人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法医鉴定或者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等认定。

受害人的实际误工日期少于休假证明的,应以其实际的误工日期认定;实际误工日期多于休假证明的,一般应当根据休假证明认定。

受害人确需休养但无休假证明的,可在征求法医或治疗医院的意见后酌情处理。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的赔偿应当按照其收入的实际损失计算。

固定收入,包括工资、资金及国家规定的补贴、津贴,但不包括特殊工种的补助费。

奖金,以受害人上一年度本单位人均奖计算,超出奖金税计征起点的,以计征起点的,以计征起点为限。

受害人受害前由于自身原因无奖金收入的,其次奖金不予计算。

2018年潮州国家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

2018年潮州国家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

2018年潮州国家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潮州国家赔偿标准一、行政赔偿范围1.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2.非法拘禁或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3.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4.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5.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6.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7.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8.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9.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国家赔偿法》第五条同时规定了国家不承担行政赔偿责任的几种情形:1.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2.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已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3.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刑事赔偿范围《国家赔偿法》第十五、十六条规定了刑事赔偿的范围:1.对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错误拘留的2.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错误逮捕的;3.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4.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5.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6.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等措施的7.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罚金、没收财产已经执行的。

《国家赔偿法》第十八条同时规定了国家不承担刑事赔偿责任的几种情形:1.因公民自己故意作虚伪供述,或者伪造其他有罪证据被羁押或者被判处刑罚的;2.依照刑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不负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3.依照刑事诉讼法第十一条规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4.行使国家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的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5.因公民自伤、自残等故意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6.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国家赔偿程序赔偿方式国家赔偿法规定:国家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

人身损害赔偿的赔偿标准及计算方法表格版

人身损害赔偿的赔偿标准及计算方法表格版

人身损害赔偿的赔偿标准及计算方法1附件:一、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关于医疗费的规定: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9条: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

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22、《民法通则》第119条: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44条:医药治疗费的赔偿,一般应以所在地治疗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药费、住院费的单据为凭。

应经医务部门批准而未获批准擅自另找医院治疗的费用,一般不予赔偿;擅自购买与损害无关的药品或者治疗其他疾病的,其费用则不予赔偿。

4、《工伤保险条例》第29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第1款:因触电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指医院对因触电造成伤害的当事人进行治疗所收取的费用。

医疗费根据治疗医院诊断证明、处方和医药费、住院费的单据确定。

医疗费还应当包括继续治疗费和其他器官功能训练费以及适当的整容费。

继续治疗费既可根据案情一次性判决,也可根据治疗需要确定赔偿标准。

费用的计算参照公费医疗的标准.当事人选择的医院应当是依法成立的、具有相应治疗能力的医院、卫生院、急救站等医疗机构。

当事人应当根据受损害的状况和治疗需要就近选择治疗医院。

人身损害赔偿范围和标准(2018年)是怎么样的

人身损害赔偿范围和标准(2018年)是怎么样的

遇到信托法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人身损害赔偿范围和标准(2018年)是怎么样的人身损害赔偿是审判实践中较为常见的案件。

由于我国法律对人身损害赔偿的范围和标准散见于多个法律部门之中,且立法时出于各自不同目的的考虑,虽然同是人身损害赔偿,但各法律部门的赔偿范围和标准却大不相同,在理论上缺乏合理性,在实践中导致操作困难,容易出现适用法律不当、赔偿数额不一等影响审判效果和法律严肃性的现象。

对此,笔者进行了分析对比,认为应当在现行法律的基础上,制定统一的《人身损害赔偿法》或在今后的民法典中予以统一规范。

兹论如下:一、人身损害赔偿中的相关概念及区别人身损害赔偿是指违法行为侵害了公民的身体权、健康权、生命权等物质性人格权,造成受害人身体的损伤或生命的丧失,侵害人应当依法承担受害人因此而造成的财产损失的侵权民事责任。

它具有以下几个法律特征:1、侵权行为的受害人只能是公民,法人不能构成人身损害赔偿的受害人;2、侵权行为的客体包括身体权、健康权和生命权;3、人身损害赔偿赔偿的不是人身伤害或死亡这一损害事实的本身,而是这种损害所造成的财产的损失。

人身损害造成的损失可分为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直接损失是指受害人在受到伤害后已得或必得的财产利益的减少,即人身权利受到不法伤害后,受害人所必须先行支付的一切财务开支。

间接损失是指受害人在受到伤害后可得的财产利益的丧失。

综合现行的人身损害赔偿法律法规,直接和间接损失(也就是人身损害赔偿的范围)主要有以下15项:1、医疗费用。

指受害人的身体受到不法伤害后所接受的医学上的检查、治疗和康复而支出的必须的费用。

包括挂号费、药费、治疗费、检查费、住院费、手术费、医院护理费、会诊费以及必要的整容费、器官移植费、代用器官装饰费(义眼、义齿假肢、假发等)和后期治疗费等。

2、护理费。

是指受害人因伤害在治疗、康复期间用于生活照料的开支以及因伤害丧失生活自理能力而在治疗、康复以后所开支的生活照料费用。

2018年江西省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及计算方式

2018年江西省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及计算方式

2018 年江西省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及计算方式一、人身损害赔偿标准: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8673 元/ 年(最新为: 2018 年江西省政府工作报告31198 元)2、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0117 元/ 年(最新为: 2018 年江西省政府工作报告13242 元3、城镇居民年消费性支出:17696 元 / 年4、农村居民年生活消费支出:9128 元/ 年5、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57470 元/ 年,4789 元/ 月, 157 元/ 天36868 元/ 年, 3072 元/ 月, 101 元/ 天二、赔偿项目及计算方式:1、医疗费医疗费 =诊疗费 +医药费 +住院费 +其他医用费用2、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伙食补助费 =100元 / 天×住院天数3、营养费营养费:营养期参照医疗机构意见确定或鉴定机构意见,20 元-50 元/ 天。

4、后续治疗费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或者鉴定机构意见确定。

5、残疾赔偿金( 1)受害人在 60 岁以下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 =31198 元/ 年× 20 年×伤残赔偿指数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 =13242 元/ 年× 20 年×伤残赔偿指数(2)受害人在 60-74 岁之间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 31198 元 / 年× [20 年-(受害人实际年龄- 60 岁) ] ×伤残赔偿指数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 13242 元 / 年× [20 年-(受害人实际年龄- 60 岁) ] ×伤残赔偿指数( 3)受害人在 75 岁以上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31198 元 / 年× 5 年×伤残赔偿指数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13242 元 / 年× 5 年×伤残赔偿指数6、误工费(时间、收入)误工时间:误工事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或者定鉴定机构意见确定。

2018年四川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

2018年四川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

2018年四川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四川人身损害赔偿标准2018年四川省人身损害赔偿内容:一、医疗费按照票据确定医疗费二、住宿费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护理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受害人死亡,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指出的住宿费。

三、死亡赔偿金计算公式《最高院人损解释》:城镇居民:按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A 年龄X≤60岁 22368元/年×20年=447360元B 年龄60岁≤X≤75岁 22368元/年×(80-X)年=*元C 年龄X≥75岁 22368元/年×5年=111840元农村居民:按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计算A 年龄X≤60岁: 7895元/年×20年=157900元B 年龄60岁≤X≤75岁 7895元/年×(80-X)=*元C 年龄X≥75岁 7895元/年×5年=39475元四、丧葬费《最高院人损解释》: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新标准尚未发布,老标准为:37924元/年÷2=18962元五、残疾赔偿金《最高院人损解释》: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伤残等级赔偿系数注: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18667-2002)3.6等级划分:本标准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伤残状况,将受伤人员伤残成都划分为10级,从第1级(100%)到第10级(10%),每级相差10%。

城镇标准:十级:44736元,九级:89472元,八级:134208元,七级:178944元,六级:223680元,五级:268416,四级:313152元,三级:357888,二级:402624,一级:447360元。

农村标准:十级:15790元,九级:31580元,八级:47370元,七级:63160元,六级:78950元,五级:94740元,四级:110530元,三级:126320元,二级:142110元,一级:15790元。

2018年广东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

2018年广东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广东人身损害赔偿标准2018年广东省人身损害赔偿内容:(一)医疗费包括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费用,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二)误工费1、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2、按照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3、参照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三)护理费1、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2、参照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四)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五)住院伙食补助费广东省住院伙食补助费50元/天。

(六)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七)残疾赔偿金60岁(包括60岁)以下城镇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十级伤残城镇标准:33090×20年×10%=66180元农村标准:11669×20年×10%=23338元九级伤残城镇标准:33090×20年×20%=132360元农村标准:11669×20年×20%=46676元八级伤残城镇标准:33090×20年×30%=198540元农村标准:11669×20年×30%=70014元七级伤残城镇标准:33090×20年×40%=264720元农村标准:11669×20年×40%=93352元六级伤残城镇标准:33090×20年×50%=330900元农村标准:11669×20年×50%=116690元五级伤残城镇标准:33090×20年×60%=397080元农村标准:11669×20年×60%=140028元四级伤残城镇标准:33090×20年×70%=463260元农村标准:11669×20年×70%=163366元三级伤残城镇标准:33090×20年×80%=529440元农村标准:11669×20年×80%=186704元二级伤残城镇标准:33090×20年×90%=595620元农村标准:11669×20年×90%=210042元一级伤残城镇标准:33090×20年×100%=661800元农村标准:11669×20年×100%=233380元60岁以上75岁以下(不包括75岁)城镇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一到十级伤残等级赔偿数额:1、城镇标准(对于农村户口按照城镇标准赔偿适用):伤残赔偿金=33090元×[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周岁)]×伤残赔偿指数;2、农村标准:伤残赔偿金=11669元×[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周岁)]×伤残赔偿指数。

2018年度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2018年度人身损害赔偿标准(适用期间20180701-20190630)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制全省 2017 基本 参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36789元 农民人均纯收入 15118元 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 23072元 农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 10342元 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 元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日出差伙食补助 30元国有经济同行业年平均工资 农林牧渔 元 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 元 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 元 建筑业 元 交通运输、仓储、邮政 元 电力、燃气、水生 产和供应 元 住宿和餐饮业 元 水利、环境、公共设施管理 元 教育业 元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元批发和零售业 元采矿业 元 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软件 元 租赁和商业服务业 元 金融业 元房地产业 元 科学研究、技术 服务、地质勘查业 元制造业 元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 元误工费 1、受害人单位未扣发工资的不计算误工费,企业经营者的经营利益损失不属于误工损失的范围; 2、农村居民的误工费:(15118+10342)÷365=69.75元/天 ;无固定收入的城镇居民的误工费:100.79/天丧葬费 6个月的上一年度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 元死亡赔偿金1、城镇居民:36789元×20年= 735780元2、农村居民:15118元×20年=302360 元;3、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残 疾 赔 偿 金城 镇 居 民年龄 60岁以下61 62 63 64 65 66 67 年限 2019 18 17 16 15 14 13 金额 735780 698991 662202 625413 588624 551835 515046 478257 年龄 68 69 70 71 72 73 74 75岁以上年限1211 10 9 8 7 6 5 金额 441468 404679 367890 331101 294312 257523 220734 183945 农 村 居 民 年龄 60岁以下 61 62 63 64 65 66 67 年限2019 18 17 16 15 14 13 金额 302360 287242 272124 257006 241888 226770 211652 196534 年龄 68 69 70 71 72 73 74 75岁以上年限1211 10 9 8 7 6 5 金额 181416 166298 151180 136062 120944 105826 90708 75590 以上系全残标准 ,伤残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

2018年湖南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

2018年湖南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湖南人身损害赔偿标准2018年湖南省人身损害赔偿内容:一、误工费(误工时间×收入状况)误工时间:包括住院治疗和出院后的全休时间。

出院后仍需休息,不能工作的,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或者鉴定机构的鉴定报告确定出院后的误工时间。

受害人构成伤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司法鉴定)前一天。

收入状况: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诉讼时需要提供工资表证明)受害人无固定收人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人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二、护理费(护理时间×收入状况×护理人数)护理时间:包括住院时间和出院后的护理依赖时间。

出院后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或者鉴定机构的鉴定报告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20年。

收入状况:护理人员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诉讼时需要提供工资表证明)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实践就中一般参照误工费计算。

护理人数: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三、交通费(正式票据为凭)四、医疗费(正式票据为凭)五、住院伙食补助费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湖南省,省内:12元/人/天,外省:15元/人/天,经济特区:20元/人/天。

)六、营养费(湖南省一般为20—30元/天)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七、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民政部门的假肢与矫形康复机构的意见,来确定赔偿的残疾辅助器具费用。

一般要求配置国产普通型,根据辅助器具的使用寿命,按照我国人口平均寿命计算,计算到71岁。

八、残疾赔偿金(**%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x 20年) **%指1级伤残的按100%计算, ii级的减少10%,依此类推。

2018-2019年度广东省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和计算公式

2018年5月30日-2019年5月29日广东省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和计算公式2018年5月30日至2019年5月29日广东省一般地区(不包括:深圳、珠海、汕头):城镇居民人均年可支配收入:40975元。

(计算残疾赔偿金)城镇居民人均年消费性支出:30198元。

(计算被抚养人生活费)农村居民人均年纯收入:15780元。

(计算残疾赔偿金)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 13200元。

(计算被抚养人生活费)2018年5月30日至2019年5月29日,广东省一般地区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及各项赔偿计算公式(一)人身损害的一般赔偿范围1.医疗费赔偿计算公式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医用费用2.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计算公式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100元×住院天数3.营养费赔偿计算公式营养费赔偿金额=根据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意见确定4.受害人误工费赔偿计算公式误工费赔偿金额=受害人固定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比如:年收入9万元,误工费赔偿金额=(90000元÷12月÷30日)×误工天数致残的误工时间可计至定残前一天,按三年的平均收入计或参照当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5.护理费赔偿计算公式护理费赔偿金额=陪护人的原收入×陪护时间或者同等级别护工报酬标准×陪护时间(因残不能恢复自理能力的可计20年)6.交通费赔偿计算公式交通费赔偿金额=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凭票)7.住宿费赔偿计算公式住宿费赔偿金额=一般公职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天数注: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东莞、中山、江门等7个市及所辖县(市、区)450元/天;汕头、韶关、河源、梅州、惠州、汕尾、阳江、湛江、茂名、肇庆、清远、潮州、揭阳、云浮等14个市,市420元/天,县(市)400元/天。

(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范围8.残疾赔偿金计算公式(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以下城镇居民的为广东“一般地区”标准)(1)受害人在60岁以下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40975元×20年×伤残赔偿指数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15780元×20年×伤残赔偿指数(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40975元×[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 ×伤残赔偿指数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15780元×[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 ×伤残赔偿指数(3)受害人在75岁以上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40975元×5年×伤残赔偿指数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15780元×5年×伤残赔偿指数伤残等级具体等级对应的伤残赔偿指数:一级:100%,二级:90%,三级:80%,四级:70%,五级:60%,六级:50%,七级:40%,八级:30%,九级:20%,十级:10%,多等级伤残者的伤残系数计算,参照《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18667-2002附录B方法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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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潮州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
潮州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2018年潮州人身损害赔偿内容:
(一)医疗费
包括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费用,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二)误工费
1、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2、按照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3、参照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三)护理费
1、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
2、参照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四)交通费
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五)住院伙食补助费
潮州住院伙食补助费50元/天。

(六)营养费
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七)残疾赔偿金
60岁(包括60岁)以下城镇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
十级伤残城镇标准:33090×20年×10%=66180元农村标准:11669×20年×10%=23338元
九级伤残城镇标准:33090×20年×20%=132360元农村标准:11669×20年×20%=46676元八级伤残城镇标准:33090×20年×30%=198540元农村标准:11669×20年×30%=70014元七级伤残城镇标准:33090×20年×40%=264720元农村标准:11669×20年×40%=93352元六级伤残城镇标准:33090×20年×50%=330900元农村标准:11669×20年×50%=116690元五级伤残城镇标准:33090×20年×60%=397080元农村标准:11669×20年×60%=140028元四级伤残城镇标准:33090×20年×70%=463260元农村标准:11669×20年×70%=163366元三级伤残城镇标准:33090×20年×80%=529440元农村标准:11669×20年×80%=186704元二级伤残城镇标准:33090×20年×90%=595620元农村标准:11669×20年×90%=210042元一级伤残城镇标准:33090×20年×100%=661800元农村标准:11669×20年×100%=233380元
60岁以上75岁以下(不包括75岁)城镇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
一到十级伤残等级赔偿数额:
1、城镇标准(对于农村户口按照城镇标准赔偿适用):伤残赔偿金=33090元×[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周岁)]×伤残赔偿指数;
2、农村标准:伤残赔偿金=11669元×[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周岁)]×伤残赔偿指数。

75岁以上(包括75岁)城镇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
十级城镇标准:33090×5年×10%=16545 农村标准:11669×5年×10%=5834.5
九级城镇标准:33090×5年×20%=33090 农村标准:11669×5年×20%=11669
八级城镇标准:33090×5年×30%=49635 农村标准:11669×5年×30%=17503.5
七级城镇标准:33090×5年×40%=66180农村标准11669×5年×40%=23338
六级城镇标准:33090×5年×50%=82725农村标准11669×5年×50%=29172.5
五级城镇标准:33090×5年×60%=99270农村标准11669×5年×60%=35007
四级城镇标准:33090×5年×70%=115815农村标准11669×5年×70%=40841.5
三级城镇标准:33090×5年×80%=132360农村标准11669×5年×80%=46676
二级城镇标准:33090×5年×90%=148905;农村标准11669×5年×90%=52510.5
一级城镇标准:33090×5年×100%=165450 农村标准11669×5年×100%=58345
(八)死亡赔偿金
年龄≤60周岁
城镇死亡赔偿金=33090×20年=661800 农村死亡赔偿金=11669×20年=233380
60<年龄≤74
城镇死亡赔偿金=33090×[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
农村死亡赔偿金=11669×[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
年龄≥75周岁
城镇死亡赔偿金=33090×5年=165450
农村死亡赔偿金=11669×5年=58345
(九)残疾辅助器具费
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十)被扶养人生活费
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

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十一)丧葬费
按上一年度城镇、国有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6个月总额计算。

(十二)住宿费=150元/天×住院天数
(十三)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潮州人身损害赔偿项目
2018年潮州人身损害赔偿项目:
(一)医疗费
(二)误工费
(三)护理费
(四)交通费
(五)住院伙食补助费
(六)营养费
(七)残疾赔偿金
(八)死亡赔偿金
(十)被扶养人生活费
(十一)丧葬费
(十二)住宿费=150元/天×住院天数
(十三)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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