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超限检测站规范路政管理年实施方案_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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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制超限管理制度

公路制超限管理制度

公路制超限管理制度公路超限管理制度的实施需由政府、交通管理部门、运输企业和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形成合力。

制度的建立首先需要确定超限车辆的范围和标准,一般来说,公路超限车辆指的是超过规定尺寸和重量的车辆,包括超限高、超限宽、超限长和超限重的车辆。

针对超限车辆,制定加重处罚措施,并建立相关法规和规章,严格执行,确保超限车辆不得通行。

在公路超限管理制度中,应加强超限车辆的监测和检测手段。

采用先进的检测设备,确保超限车辆不得通过检查站。

对于未经检测而擅自通行的超限车辆,及时采取严厉处罚,震慑违法行为,保护公路设施和道路安全。

此外,加强超限车辆的动态监管,建立超限车辆信息系统,实时监测超限车辆的行车情况,及时跟踪违法车辆,并依法处理。

公路超限管理制度还应注重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通过广泛宣传和教育,增强公众对超限管理制度的认识和理解,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到超限管理工作中来,共同维护公路交通安全和畅通。

针对超限车辆企业和驾驶员,加强培训和管理,提高其法律意识和职业道德,使其自觉遵守法规,遏制超限行为。

此外,公路超限管理制度还需不断完善和优化。

根据超限车辆的发展趋势和管理需求,及时修改和调整管理制度,保持制度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同时,加大超限设施的建设和投入,提高超限检测的精度和效率,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

加强与其他交通管理部门的协调合作,形成整体联防联控的工作机制,共同推动超限管理工作向纵深发展。

在公路超限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过程中,需要政府的积极支持和社会的广泛参与。

政府应加大对公路超限管理工作的宣传力度和投入力度,切实加强对超限车辆的监管和管理。

同时,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到公路超限管理工作中来,形成全社会对超限问题的共识和支持,共同维护公共道路的安全和畅通。

综上所述,公路超限管理制度是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和保护道路设施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提高公路运输效率和保障行车安全。

政府、交通管理部门、运输企业和社会各界应共同努力,建立健全公路超限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不断完善,促进公路交通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公路超限检测站管理办法(定稿)

公路超限检测站管理办法(定稿)

公路超限检测站管理办法(定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了加强对公路超限车辆的管理,维护交通秩序,保障道路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法律依据
本管理办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公路货物运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

第二章超限车辆的定义
第三条定义
在本管理办法中,超限车辆指车辆的尺寸、质量超出规定标准的机动车辆。

第四条责任
货物运输企业应确保所派车辆不超过相关标准。

第三章超限检测站的建设和管理
第五条建设
各级交通管理部门应根据需要建立公路超限检测站,配备必要设备和人员,开展超限车辆检测工作。

第六条管理
超限检测站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对通过车辆进行检测,并记录相关信息。

第四章处罚措施
第七条违规处理
对于超限车辆,一经查验属实,将依法对其进行相应处理,包括罚款、暂扣车辆等措施。

第八条处罚标准
对于不同情况的超限车辆,将根据违规程度和影响程度确定相应的处罚标准。

第五章其他规定
第九条宣传教育
各级交通管理部门应加强对超限车辆管理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货物运输企业和驾驶员的管理意识。

第十条监督检查
各级交通管理部门应定期对超限检测站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检测工作的执行。

第六章附则
第十一条施行日期
本管理办法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条其他未尽事项
凡本管理办法未尽事宜,由各级交通管理部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以上为《公路超限检测站管理办法(定稿)》全文,谨供参考。

超限检测点管理制度

超限检测点管理制度

超限检测点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超限检测点的设置和管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设置和管理超限检测点的单位和个人。

三、超限检测点设置1. 超限检测点应根据交通流量、道路条件、交通安全等因素合理设置。

2. 超限检测点的设置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得随意设置。

3. 超限检测点的设置应有明确的标识和警示标志,确保车辆能够及时识别。

4. 设置超限检测点时,需经过相关部门审批,确保合法合规。

四、超限检测点管理1. 超限检测点管理人员需具备相关资质和经验,负责超限检测点的日常管理维护工作。

2. 超限检测点管理人员需定期检查超限检测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行。

3. 超限检测点管理人员需对超限车辆进行记录和处罚,确保道路交通安全。

4. 超限检测点管理人员需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超限车辆情况,协助相关部门处理。

5. 超限检测点管理人员需做好超限车辆的处置工作,确保超限车辆不再上路行驶。

五、超限检测点设备维护1. 超限检测点设备应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2. 超限检测点设备故障应及时修复,确保超限车辆不会漏检。

3. 超限检测点设备应定期校准,确保检测结果准确有效。

六、超限检测点处罚1. 对于超限车辆,超限检测点管理人员应依法给予处罚,并记录在案。

2. 对于严重超限车辆,超限检测点管理人员应及时向公安部门报告,并协助处理。

3. 超限检测点管理人员应保持严格的执法纪律,不得私自处理超限车辆。

七、违规处理1. 对于超限检测点管理人员的违规行为,相关部门应及时进行调查和处理。

2. 对于违规行为轻微的管理人员,可以进行警告和教育处理;对于严重违规行为,可以进行停职、降级等处理。

3. 进行违规处理时,应充分听取被处理人的申辩意见,确保公正公平。

八、建议和意见1. 对于超限检测点的管理工作,相关部门和管理人员应积极听取建议和意见,改进工作不足,提高管理水平。

2. 对于超限检测点的管理制度,相关部门应定期进行评估和调整,确保其有效运行。

高速超限检测点规章制度

高速超限检测点规章制度

高速超限检测点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高速公路超限行驶车辆的管理,规范检测点的工作流程,提高检测点的工作效率,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高速公路超限检测点。

第三条高速公路超限检测点的设立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公路运输安全畅通。

第四条高速公路超限检测点应当严格按照本规章制度进行管理工作,确保超限检测工作的准确有效进行。

第二章检测点设置第五条高速公路超限检测点的设置应考虑到车辆进出方便、检测效率高的原则,避免影响公路通行效率。

第六条检测点应当设置牌示,并在显眼位置公示检测点工作时间及联系方式。

第七条检测点应当配备完善的检测设备,并保持设备正常运行。

第八条检测点应当设置专门人员负责检测工作,并保持高专业素质。

第三章检测流程第九条进出检测点的车辆应按照标准车道进入,并依次进行超限检测。

第十条检测人员应当对车辆进行严格超限检测,对于超限车辆应立即处理,确保公路通行秩序。

第十一条对于超限车辆,检测人员应当要求其停车整改,并通知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第十二条检测点应当及时向相关部门反馈超限情况,并做好记录备查。

第四章管理制度第十三条检测点应当定期进行设备维护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第十四条检测点应当定期对检测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专业水平。

第十五条检测点应当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规范工作流程,确保检测工作的准确有效。

第十六条检测点应当定期对超限情况进行统计分析,提出改进建议。

第五章处罚措施第十七条对于超限车辆,相关部门应当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第十八条对于检测点工作人员不当行为,应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六章附则第十九条本规章制度由高速公路超限检测点负责人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一条本规章制度如有修改,应经高速公路超限检测点负责人批准后实施。

第二十二条本规章制度解释权归高速公路超限检测点负责人所有。

以上为高速超限检测点规章制度,如有违反者,依法处理。

【管理制度)超限检测站管理制度

【管理制度)超限检测站管理制度

【管理制度)超限检测站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规范超限检测站的管理工作,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和通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超限检测站的基本职责超限检测站是对经过车辆超限超载情况进行检测的设施,其主要职责包括:1. 对过往车辆进行超限超载情况的检测和记录;2. 对超限超载的车辆进行处罚和违章处理;3. 维护超限检测设施的正常运转和有效性。

第三章超限检测站的管理机构超限检测站的管理机构应当设立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具体职责如下:1. 管理人员负责超限检测站的整体管理和日常事务处理;2. 操作人员负责对车辆进行超限检测和记录。

第四章超限检测站的管理程序超限检测站的管理程序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车辆进站检测:车辆进入超限检测站后,应当接受检测,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检测过程;2. 超限超载处罚:对检测出超限超载的车辆应当依法进行处罚,并通知相关部门处理;3. 设备维护维修:超限检测设备应当定期维护和保养,并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4. 数据管理与报送:对超限检测数据应当进行及时记录和报送,以供相关部门查询和分析。

第五章超限检测站的工作要求超限检测站的工作要求如下:1. 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检测工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2. 加强对操作人员的培训和监督,提高检测水平和工作效率;3. 做好超限超载车辆的处罚和违章处理工作,维护道路交通秩序;4.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协作,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围和协同效应。

第六章超限检测站的监督管理超限检测站应当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保证其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监督管理应包括对超限检测工作的实地检查和数据核实,并对不符合要求的检测站进行整改和处理。

第七章附则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适用于所有超限检测站的管理工作。

如有需要修改的地方,应当经相关部门审批和公布。

以上即为超限检测站管理制度的内容,希望各相关单位和人员能够认真遵守和执行,共同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和安全。

治超检测工作制度

治超检测工作制度

治超检测工作制度一、总则为加强超限超载车辆的治理工作,确保道路交通运输安全,提高道路交通运输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1.设立治超检测站,负责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测,杜绝超限超载车辆上路行驶。

2.治超检测站应配备足够的检测设备、执法人员和工作人员。

3.治超检测站应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确保治超检测工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

三、检测工作流程1.检测站应对过往车辆进行随机检测,对检测结果进行记录和归档。

2.检测站应根据检测结果,对超限超载车辆进行认定,并向车主发放《超限超载车辆告知书》。

3.对超限超载车辆,检测站应通知车主进行整改,直至符合国家规定的装载标准。

4.对拒绝接受检测或恶意逃避检测的车辆,检测站应报告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理。

四、检测标准及方法1.检测站应按照国家规定的检测标准和方法进行检测,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2.检测站应使用统一的检测设备,并定期对设备进行校准和维护,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3.检测站应对检测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提高检测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五、工作纪律1.检测站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制度,认真履行职责,公正执法。

2.检测站工作人员应保守工作秘密,不得泄露检测结果和车主信息。

3.检测站工作人员应接受社会监督,对违规行为及时进行查处。

六、配合与协作1.检测站应与交通、公安、环保等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治超检测工作。

2.检测站应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实现治超检测信息的互联互通。

3.检测站应积极参与治超宣传和培训活动,提高公众对治超工作的认知和支持。

七、保障措施1.政府部门应加大对治超检测站的投入,保障检测站正常运行。

2.检测站应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确保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

3.检测站应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应对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

八、监督与考核1.上级部门应对治超检测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考核,确保治超检测工作的落实。

《公路超限检测站管理办法》

《公路超限检测站管理办法》

《公路超限检测站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xx年第7号xx年07月06日《公路超限检测站管理办法》已于xx年6月10日经第6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xx年8月1日起施行。

部长李盛霖二○一一年六月二十四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公路超限检测站管理,保障车辆超限治理工作依法有效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和《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公路超限检测站,是指为保障公路完好、安全和畅通,在公路上设立的,对车辆实施超限检测,认定、查处和纠正违法行为的执法场所和设施。

第三条公路超限检测站的管理,应当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规范运行、依法监管的原则。

交通运输部主管全国公路超限检测站的监督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公路超限检测站的监督管理工作,并负责公路超限检测站的规划、验收等工作。

市、县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主管本行政区域内公路超限检测站的监督管理工作。

公路超限检测站的建设、运行等具体监督管理工作,由公路管理机构负责。

第四条公路超限检测站作为公路管理机构的派出机构,其主要职责是:(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车辆超限治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二)制定公路超限检测站的各项管理制度;(三)依法对在公路上行驶的车辆进行超限检测,认定、查处和纠正违法行为;(四)监督当事人对超限运输车辆采取卸载、分装等消除违法状态的改正措施;(五)收集、整理、上报有关检测、执法等数据和动态信息;(六)管理、维护公路超限检测站的设施、设备和信息系统;(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五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在经批准的公路管理经费预算中统筹安排公路超限检测站的建设和运行经费,并实行专款专用。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或者挪用。

第六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以结合本地区实际,在本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路政管理、交通警察等执法人员依照各自职责,在公路超限检测站内对超限运输车辆实施联合执法。

公路超限检测站规章制度

公路超限检测站规章制度

公路超限检测站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路货车超限超载的管理,维护公路交通安全和畅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公路超限检测站是指专门用于检测和监控道路货车是否超过规定尺寸和重量等限制的设施,以防止超限超载现象对公路设施、桥梁和其他设施造成损坏。

第三条公路超限检测站的设立、管理和运营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保障道路货车超限超载的有效监管和控制。

第四条公路超限检测站应当保证检测数据的准确性和真实性,不得私自调整或篡改检测结果。

第五条公路超限检测站应当加强与交通管理部门、公安机关等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共同做好超限超载的管理和打击工作。

第六条公路超限检测站应当建立健全检测设备和人员管理制度,确保检测工作的有效开展。

第七条公路超限检测站应当定期对检测设备进行检测和校准,确保设备的准确性和稳定性。

第八条公路超限检测站应当对检测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提高其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第九条公路超限检测站应当及时公布检测标准和规定,使道路货车司机和企业知晓超限超载的相关要求。

第十条公路超限检测站应当加强对超限超载行为的监测和追踪,及时制止和处理超限超载违法行为。

第二章设备管理第十一条公路超限检测站应当配备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检测设备,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准确检测。

第十二条公路超限检测站应当建立定期检测和维护设备的制度和记录,确保设备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第十三条对于发生故障或者无法正常使用的设备,公路超限检测站应当及时通知维修单位进行维修,并及时恢复正常使用。

第十四条公路超限检测站应当建立设备使用记录和维护记录,确保设备管理规范和有序。

第十五条公路超限检测站应当对设备进行定期检测和校准,保证检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十六条公路超限检测站应当建立设备保管制度,加强设备的安全保护和防范措施。

第三章人员管理第十七条公路超限检测站应当配备经过专业培训和考核合格的检测人员,确保其具备专业的检测和操作技能。

第十八条公路超限检测站应当定期对检测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提高其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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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超限检测站规范路政管理年实
施方案
公路超限检测站规范路政管理年实施方案
根据分局下发的《关于“规范路政管理年”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为加强和规范路政管理工作,创新和提升国省干线公路的管理水平,有效提高路政管理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保护公路及其基础设施完好为目标,以打造“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服务热情”的新时期路政管理队伍为核心,以狠抓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围绕“路政
管理法制化、队伍建设军事化、业务要求精细化、管理手段科学化”标准,全面提升路政管理和综合服务能力。

二、活动目的
通过广泛深入开展“规范路政管理年”活动,使执法队伍素质和执法水平得到较大提升,我们在全站树立依法行政、执法为民的理念,做到风纪严谨、用语文明、服务热情、装备精良、文书统一、行为规范、保障充分,达到全面提升路政管理和综合服务能力的目的。

三、活动范围及内容
活动范围:各班组、业务办、综合办
活动内容:活动从队伍建设、制度建设、装备及基础设施配套、内业资料规范、执法文明建设、应急保畅等六个方面入手,对各班组及业务办工作进行全面规范和考核,努力实现“三规范”即:制度规范、行为规范、程序规范,和“四统一”即:执法标志统一、执法证件统一、工作服务统一、执法办公用品统一。

四、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加强此次活动的组织领导,确保活动有序开展,我站成立“规范管理年”活动领导组,负责整个活动的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工作。

组长:
副组长:
成员:检测站全体人员
五、活动安排
此次活动从3月22日开始,到12月31日结束。

活动结束后转入巩固阶段。

宣传发动阶段
1、召开“规范路政管理年”活动的动员会议;
2、制定切合实际的宣传方案,分阶段、分步骤地开展宣传工作,把宣传重点放在《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和路产赔补偿收费标准等涉路的法律法规上;
3、认真梳理总结治超工作存在的问题及经验,确保活动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组织实施阶段
本阶段主要从规范仪容风纪、规范执法用语、规范法律文书、规范执法行为、
规范超限治理、规范执法形象、规范应急保畅等方面入手,对照交通行政执法五个规范要求和本次活动标准,逐条逐项整改规范,有重点、分步骤地有序推进“规范路政管理年”活动。

我站将定期督导检查,建立定期通报机制和奖惩机制,对“活动”开展不及时、走过场、效果不明显的班组和人员进行批评,并责令整改。

我站将在普遍规范化达标的基础上,树立一个模范班组,2个模范治超人员,在全站进行学习。

考核验收阶段
认真总结“规范路政管理年”活动情况与10月30日前做好总结并将总结上报分局领导组办公室。

深入巩固阶段
进一步巩固“规范路政管理年”活动成果,逐步建立长效机制,以后此项活动将继续开展,根据分局路政支队要求侧重点将有所调整,确保路政管理各项工作不断完善、不断发展。

六、具体要求
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全体人员要高度重视,各班组及后勤保障人员积极活动起来,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安排专人负责重点落实,认真研究制定活动实施细则,明确责任分工,分解任务目标,强化任务落实,严格责任追究,确保本次活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充分利用各种渠道,通过悬挂横幅、刷新标语对此次活动进行广泛宣传,向分局路政科及时报道活动进展情况,调动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形成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确保本次活动顺利开展。

务求实效,全面推进
严格按照“规范路政管理年”活动的总体部署和要求,把活动与日常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统筹安排,细化方案,丰富内容,在活动中提高、在工作中落实、在整治中规范,全面推进治超工作发展。

年三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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