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数字福建公共平台建设应用指导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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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省数字办关于数字福建云计算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省数字办关于数字福建云计算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省数字办关于数字福建云计算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建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1.14•【字号】闽政办[2011]14号•【施行日期】2011.01.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省数字办关于数字福建云计算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11〕14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省发展改革委、省数字办牵头制定的《数字福建云计算工程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〇一一年一月十四日数字福建云计算工程实施方案(省发展改革委、省数字办二〇一一年一月)云计算是基于统一的网络体系,通过虚拟化方式共享计算、存储资源的应用模式,使计算、存储、网络、软件等资源实现按需服务。

为贯彻落实省委八届九次、十次全会精神,大力发展现代信息技术,建设云计算工程,创新电子政务建设模式,整合电子政务资源、提高计算资源配置效率,培育云计算产业,特制定数字福建云计算工程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经过三年的努力,在电子政务、社会管理、企业服务等领域推广若干个高效能、高安全、低成本的云计算应用和示范平台,带动一批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企业向云计算服务转型,培育若干家有影响力、有一定规模的云计算技术和服务企业,形成技术、产品和服务一体化发展的产业格局,在东部地区云计算应用和技术开发达到先进水平。

至2013年底,在云计算硬件设备、应用软件服务等领域培育多家国内领先、产值超亿元的云计算企业,形成产值超200亿元的云计算产业集群;至“十二五”末,我省云计算产业发展框架基本形成,社会广泛应用云计算技术,建成具有全国特色和影响力的云计算产业集群。

二、总体要求(一)整合资源,统建共享。

在整合政府部门现有软硬件资源基础上建设云计算平台。

《社区工作专题》作业参考资料

《社区工作专题》作业参考资料

一、社区工作专题机考选择题(居民会议)是居民委员会的最高权力机构,由本居住地区的年满十八周岁以上的全体居民组成。

(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治的主要载体,在居民自治中处于主体地位。

(居民小组)是居民委员会下设的按居民居住状况由若干户组成的城市中最基层的居民组织。

(居委会)是城市管理体系中最基础的细胞,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最基本的纽带,是创新社会治理体制、开展社会综合治理的重要阵地。

(区域性)是社区党建工作最基本的特点,从而形成了社区党建工作在领导体制、组织形式、工作原则上的重要特征。

(社区居民会议)代表社区居民的利益,对社区事务进行决策和监督,是社区居民自治组织的最高组织形式。

(社区文化)指社区居民在特定区域内长期实践中形成的独特的群体意识、价值观念、行为模式和文化形式等。

(社区意识)是社区全体成员对所在社区自发形成的认同感、归属感、责任感和参与感,从而自觉地为社区事务尽心尽力。

(社区治理)是创新社会管理的体现,它变政府的单向管理为政府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民主自治有机结合,实现社区多元主体参与共治。

C城市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从党的建设角度来看,从单位制、街居制到社区制的转型过程,就是从条块分割的单位党建向条块结合的(区域化)党建格局的转变。

从社区建设的含义来看,社区建设不具有以下(文化性)以及地域性、多样性等特点。

D当前,优化生态环境的一个重要任务就是从自然生态和(社会心理)两个方面去创建一种能充分融合技术和自然的人类活动的优美环境,激发人的创造精神,提高社区居民的物质和文化生活水平。

G改革开放30多年,社会结构最大变化是“单位人”转为“社区人”,社会管理的落脚点为对(社区)的管理。

J居民委员会由(居民会议选举)产生。

居民自治不等同于社区自治,不是一种区域范围的自治活动。

居民自治的突出特点不包括(多元性)。

聚集在一定地域范围内的社会群体,通过一定的规范和制度连接起来的人们的实体,一定地域社会生活的共同体,我们称之为(社区)。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16〕28号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16〕28号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16〕28号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6年2月17日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5〕63号),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整合范围和整合目标(一)整合范围。

整合分散设立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交易平台,在统一的平台体系上实现信息和资源共享,依法推进公共资源交易高效规范运行。

积极有序推进其他涉及公众利益、公共安全领域的具有公有性、公益性的资源交易事项纳入统一平台体系。

民间投资的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由建设单位自主决定是否进入统一平台。

(二)整合目标。

2016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工作。

2017年6月底前,在全省范围内形成规则统一、公开透明、服务高效、监督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

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先进技术手段,实现各类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网络化,实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从依托有形场所向以电子化平台为主转变。

二、整合平台层级(一)整合省级平台。

在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矿业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已统一纳入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基础上,进一步整合省国有产权交易平台。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数字福建智慧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闽政[2014]14号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数字福建智慧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闽政[2014]14号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数字福建智慧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正文:----------------------------------------------------------------------------------------------------------------------------------------------------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数字福建智慧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闽政〔2014〕14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为科学务实、健康有序地推进全省智慧城市建设,现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发展目标经过努力,到2016年,建成全省电子政务公共平台,政务活动普遍实现全流程网络化办理;基本建成智慧城市感知、支撑、服务三大基础平台;交通、环保、安全、旅游、市政等重点领域核心业务实现智慧化应用。

到2018年,主要管理对象和服务事项智慧化应用覆盖率达到50%。

到2020年,全省智慧化应用体系建成,实现信息化条件下新政务、新经济、新生活、新城市,我省成为两岸电商合作重要基地、区域国际化智能物流中心、国际信息通信枢纽。

(一)基础设施更加智能。

能源、交通、水务、环保、应急等公用基础设施的智能化水平大幅提升,宽带、融合、安全、泛在的下一代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基本建成,城市基础设施实现运行管理精准化、一体化。

(二)公共服务更加便捷。

建成包含教育文化、医疗卫生、劳动就业、社会保障、住房保障、环境保护、交通出行、防灾减灾等公共服务领域、覆盖全体城乡居民的信息服务体系,群众获取公共服务更加便捷高效。

(三)社会管理更加精细。

市政管理、人口管理、治安防控、交通管理、公共安全、应急管理、特种设备管理、食品药品安全、社会诚信等社会管理领域的智慧应用体系基本形成,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水平显著增强,政府行政效能大幅提升。

(四)生态环境更加宜居。

环境智能监测和综合治理体系形成,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危险废物、危险化学品等污染物全程防控能力大幅提升,人与自然更加和谐。

数字福建公共平台建设应用指导意见

数字福建公共平台建设应用指导意见

数字福建公共平台建设应用指导意见数字福建公共平台是指为社会和政府提供信息技术支撑、信息资源、信息应用和信息安全等全局性、普遍性、基础性服务的系统。

公共平台对于信息化建设具有重要的基础支撑和应用带动作用,为有序推进数字福建公共平台建设、运营和应用,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总体目标按照数字福建顶层设计的总体框架,从物联网、基础网络、云计算、信息资源、应用系统、安全保障等6个方面,构建省市两级、覆盖省市县乡村五级服务的公共平台体系。

依托公共平台实现对信息系统的有效整合,促进集约化建设和协同化应用,形成信息共享、流程通畅、上下联动、纵横协作的信息系统一体化建设应用格局,有效支撑电子政务、公共服务和数字经济发展。

(二)基本原则需求导向。

以需求为导向,结合数字福建建设实际,科学设计并扎实推进数字福建公共平台建设,切实满足各部门、各行业、各领域应用需要。

集约建设。

坚持统建共享、统一标准,提高资源复用性和集约化程度,提高投资效益。

协同应用。

推动各部门应用系统基于数字福建公共平台集成,推动运行协同化、服务一体化,降低管理成本,提高服务水平。

创新模式。

鼓励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模式开展平台建设,激发企业内在动力,减轻财政负担,提高公共平台运行质量和效率。

产业带动。

开放公共平台的信息资源和基础能力服务,推动信息服务产业集聚,培育信息服务业生态体系,创新数字经济发展新模式、新业态。

保障安全。

强化安全管理和技术防护,确保政务敏感信息和社会公众隐私数据安全。

坚持在授权、安全、合法应用的前提下进行增值开发服务。

二、推进各类公共平台建设(一)基础网络。

建设电子政务内网,承载涉密业务系统。

完善政务信息网,加固骨干网安全,承载非密内部办公系统、业务系统和辅助决策系统。

完善并扩容政务外网,承载对社会管理和服务的业务系统。

将数字福建(长乐)产业园、中国国际信息技术(福建)产业园接入政务信息网、政务外网。

建设数字福建无线政务专网,为政府部门及行政事业单位提供统一的安全、可靠、可控、高速的无线移动通信服务。

数字福建实施方案

数字福建实施方案

数字福建实施方案随着数字化时代的到来,数字福建实施方案成为了当前社会发展的重要议题。

数字福建实施方案是指利用数字技术和信息化手段,推动福建省经济社会发展的一揽子方案。

数字福建实施方案的实施,对于促进福建省经济高质量发展,提升福建省综合竞争力,推动数字福建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数字福建实施方案将加快数字基础设施建设。

在数字化时代,数字基础设施是数字经济发展的基础。

数字福建实施方案将加大对数字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加快5G网络建设,推动宽带网络全覆盖,提升数字化基础设施的水平,为数字福建建设打下坚实基础。

其次,数字福建实施方案将推动产业数字化转型升级。

数字化时代,产业数字化转型升级是提升产业竞争力的关键。

数字福建实施方案将推动传统产业与数字技术的深度融合,推动新兴产业的培育和发展,推动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的深度融合,提升产业发展的质量和效益。

另外,数字福建实施方案将加强数字治理能力建设。

数字化时代,数字治理能力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保障。

数字福建实施方案将加强政府数字化建设,推动政务服务的数字化转型,提升政府数字治理能力,推动数字福建建设迈向更高水平。

此外,数字福建实施方案将推动数字文化建设。

数字化时代,数字文化建设是传承和发展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途径。

数字福建实施方案将推动数字文化资源的数字化整合和开放共享,推动数字文化产品的创新和发展,提升数字文化的影响力和传播力。

总的来说,数字福建实施方案将全面推动数字福建建设,为福建省经济社会发展注入新动能,提升福建省的综合竞争力。

在数字化时代,数字福建实施方案的实施将为福建省的发展开辟新的空间,为福建省的现代化建设注入新的活力。

数字福建实施方案的实施,需要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才能取得更好的成效。

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推动数字福建建设,共同书写数字福建的美好未来!。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启动建设数字福建物联网领域首批重点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启动建设数字福建物联网领域首批重点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启动建设数字福建物联网领域
首批重点实验室的通知
【法规类别】科学研究与科技项目
【发文字号】闽发改数综[2017]570号
【发布部门】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7.08.29
【实施日期】2017.08.2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启动建设数字福建物联网领域首批重点实验室的通知
(闽发改数综〔2017〕570号)
马尾区人民政府,厦门大学、福州大学、华侨大学、福建师范大学、福建农林大学、集美大学、闽江学院、福建工程学院、福建江夏学院、福州理工学院: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物联网产业发展八条措施的通知》(闽政〔2016〕52号)和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征集2017年互联网经济新增引导资金物联网领域扶持项目的通知》(闽发改数字〔2016〕929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经组织评审并专题研究,现决定启动2017年度数字福建物联网领域重点实验室建设。

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验室建设名单
(一)马尾区政府:马尾物联网NB-IoT开放实验室;。

数字福建 实施方案

数字福建 实施方案

数字福建实施方案一、背景介绍福建是我国东南沿海重要的经济大省,拥有丰富的自然资源和人文资源。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社会的不断进步,数字化已经成为推动福建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动力。

为了更好地推动数字福建建设,制定并实施数字福建实施方案势在必行。

二、总体目标数字福建实施方案的总体目标是,以信息化、智能化、数字化为主线,全面提升福建省数字经济发展水平,打造数字经济发展新优势,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

三、重点任务1. 加快数字基础设施建设。

加大对5G基站建设和网络覆盖的投入,提升数字基础设施的覆盖范围和速度,推动全省数字经济发展。

2. 加强数字产业发展。

支持数字经济产业园建设,培育一批数字经济领域的龙头企业,推动数字产业发展壮大。

3. 推进数字化城市建设。

以智慧城市为抓手,推动城市基础设施数字化升级,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

4. 加强数字技术人才培养。

加大对数字技术人才培养的投入,建设一批数字技术人才培训基地,培养更多高素质的数字人才。

5. 推动数字政务建设。

加快政务服务“互联网+”改革,推动政务服务数字化、智能化,提升政府治理效能。

6. 加强数字安全保障。

建设数字安全保障体系,完善数字安全法律法规,加强网络信息安全监管,确保数字经济发展安全可靠。

四、政策保障1. 加大对数字福建建设的财政投入,制定相关奖励政策,鼓励企业加大对数字经济的投入。

2. 完善数字经济相关法律法规,保障数字经济发展的合法权益。

3. 加强对数字技术创新的支持,鼓励企业加大对科技创新的投入,推动数字经济发展。

4. 建立数字福建发展监测评估体系,及时掌握数字经济发展情况,为政策调整提供依据。

五、实施保障1. 建立数字福建实施领导小组,明确各部门职责,加强统筹协调,推动数字福建实施方案的顺利实施。

2. 加强对数字福建实施方案的宣传和推广,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凝聚全社会共识,形成推动数字福建建设的强大合力。

3. 建立健全数字福建实施方案的考核评估机制,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确保数字福建实施方案的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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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数字福建公共平台建设应用指导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17.09.15•【字号】闽发改数技〔2017〕595号•【施行日期】2017.09.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数字福建公共平台建设应用指导意见》的通知闽发改数技〔2017〕595号省有关单位、各设区市数字办(经信局):为有序推进数字福建公共平台建设、运营和应用,发挥公共平台对于信息化建设的基础支撑和应用带动作用,省发改委(数字办)研究制定了《数字福建公共平台建设应用指导意见》,经报请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7年9月15日数字福建公共平台建设应用指导意见数字福建公共平台是指为社会和政府提供信息技术支撑、信息资源、信息应用和信息安全等全局性、普遍性、基础性服务的系统。

公共平台对于信息化建设具有重要的基础支撑和应用带动作用,为有序推进数字福建公共平台建设、运营和应用,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总体目标按照数字福建顶层设计的总体框架,从物联网、基础网络、云计算、信息资源、应用系统、安全保障等6个方面,构建省市两级、覆盖省市县乡村五级服务的公共平台体系。

依托公共平台实现对信息系统的有效整合,促进集约化建设和协同化应用,形成信息共享、流程通畅、上下联动、纵横协作的信息系统一体化建设应用格局,有效支撑电子政务、公共服务和数字经济发展。

(二)基本原则需求导向。

以需求为导向,结合数字福建建设实际,科学设计并扎实推进数字福建公共平台建设,切实满足各部门、各行业、各领域应用需要。

集约建设。

坚持统建共享、统一标准,提高资源复用性和集约化程度,提高投资效益。

协同应用。

推动各部门应用系统基于数字福建公共平台集成,推动运行协同化、服务一体化,降低管理成本,提高服务水平。

创新模式。

鼓励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模式开展平台建设,激发企业内在动力,减轻财政负担,提高公共平台运行质量和效率。

产业带动。

开放公共平台的信息资源和基础能力服务,推动信息服务产业集聚,培育信息服务业生态体系,创新数字经济发展新模式、新业态。

保障安全。

强化安全管理和技术防护,确保政务敏感信息和社会公众隐私数据安全。

坚持在授权、安全、合法应用的前提下进行增值开发服务。

二、推进各类公共平台建设(一)基础网络。

建设电子政务内网,承载涉密业务系统。

完善政务信息网,加固骨干网安全,承载非密内部办公系统、业务系统和辅助决策系统。

完善并扩容政务外网,承载对社会管理和服务的业务系统。

将数字福建(长乐)产业园、中国国际信息技术(福建)产业园接入政务信息网、政务外网。

建设数字福建无线政务专网,为政府部门及行政事业单位提供统一的安全、可靠、可控、高速的无线移动通信服务。

建设应急通信保障能力工程,提供卫星、地面集群、移动通信等多种应急融合通信手段。

建设国家级互联网骨干直联点,打造“一带一路”核心区互联互通的重要网络枢纽。

(二)云计算平台。

依托数字福建(长乐)产业园,建设数字福建云计算中心和数字福建云计算中心(社会和企业云),分别向全省电子政务和社会信息化系统提供信息系统支撑和服务。

鼓励依托数字福建(长乐)产业园、中国国际信息技术(福建)产业园两个大数据产业园区数据中心,建设设区市政务云计算平台。

建设数字福建灾难备份中心。

建设超级计算中心二期。

建立数字福建云计算中心、数字福建云计算中心(社会和企业云)、数字福建灾难备份中心、设区市云计算平台、行业云、超级计算中心等平台之间有机联系和统筹调度机制。

(三)信息资源公共平台。

建设政务数据汇聚和共享平台,集成接入各类政务数据。

建设政务数据开放平台,向社会提供普遍开放的数据和有关授权开发的数据。

建设大数据开发公共平台,整合公共平台能力,对接政务数据开放平台获得授权开发数据,融合政务、互联网、运营商等数据,通过统一开放门户面向政府部门、企业、开发者提供数据交易、数据加工、数据分析及能力调用等大数据开发支撑服务。

建设政务空间信息云服务平台(依托天地图福建基础平台)、标准地址库、高分辨率对地观测系统福建分中心及国家北斗数据分中心,实现数字福建空间信息资源的分工采集、集中管理和共享,为各部门提供地理信息公共支撑服务。

建设电子公文、电子证照等电子文件管理服务平台体系,建立电子文件汇聚共享机制,推进电子文件在政务服务管理中的全流程应用。

建设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整合汇聚法人、自然人信用信息,实现公共信用信息全生命周期管理。

(四)应用系统公共平台。

1、通用技术支撑平台。

建设统一的政务用户认证授权平台,基于数字证书体系,实现统一的政务用户注册和管理,以及接入应用系统的统一授权访问控制。

建立统一的社会用户实名认证和授权平台,基于身份证、社保卡、组织机构代码数字证书和企业数字证书,结合多卡融合平台数据,实现多系统交叉认证和账户关联绑定,为向社会公众和企业提供多样化、个性化政务服务提供技术基础。

建设省市两级政务服务总线平台,提供各行业部门业务系统统一的注册、发XXX系统间相互调用和集成服务。

建设省级和设区市政府网站统一技术平台,实现全省各级政府各部门网站资源整合、查询、导航、服务的公共平台。

建设移动应用APP服务开发支撑平台,为省、市、县(市、区)各级单位各类移动终端应用提供基础支撑服务。

2、通用基础应用平台。

完善全省网上办事大厅,为公众和企业提供“一站式”的网上办事服务;建设基于移动终端应用的政务服务APP平台(闽政通APP),实现手机端的政务服务统一入口,面向企业和公众发布政府服务信息、提供政务和社会服务,畅通政民互动渠道,实现一号申请,一网通办。

建设省市网格化服务管理信息平台,形成统一网格信息采集,部门依职多级联动处理的管理模式。

推进设区市、平潭综合试验区建设社区综合受理平台,形成前台一口受理,后台分工办理的社区政务服务模式。

推进省市县三级行政执法平台应用,实现行政处罚案件网上办理和执法数据共享。

完善政务邮件与即时通讯系统,提高政务网用户的交流沟通和日常办公效率。

完善政务视频会议系统,为全省各级政务部门提供高清视频会议服务。

完善12345便民服务平台,向公众提供全省“一站式”网上咨询、建议、投诉和办理反馈的平台。

(五)物联网公共平台。

完善物联网识别管控公共支撑平台,为物联网终端提供通信保障及终端管控能力开放服务,对各类感知终端实行集中整合接入,促进业务信息与物联信息的融合。

建设多卡融合公共平台,以手机终端为载体实现多卡集成,为各行业发行的智能卡互通提供信息共享和清算平台。

建设全省立体化的视频图像共享和视频能力服务公共平台,面向政府、企业、公众提供视频监控、点播直播、视频互动、云转码、智能视频分析等业务和能力开放服务。

完善位置信息服务公共平台,为各部门开展社会监管和服务提供位置信息服务。

(六)安全基础平台。

建设政务数据汇聚共享和开放开发安全管控平台。

建设并完善包括安全测评、病毒防治、补丁管理和应急处置等安全基础服务平台。

建设并完善违规外联监控阻断、网络安全监控和流量审计、云计算平台安全保障等监控平台。

在政务部门互联网出口建设统一的网络流量攻击防护、入侵检测、网页防篡改等安全监控和管理系统。

建设政务服务APP安全监测管控平台。

(七)行业系统公共平台。

推进行业内部各类业务系统的综合和集成,提升行业应用信息化水平;推动跨部门业务协同应用,形成纵横协作的一体化行业平台。

逐步开展跨部门的决策分析和预警分析服务,满足科学决策需要。

(八)统筹公共平台层级关系。

在计算能力和网络带宽可以满足条件的前提下,公共平台原则上采用省(或市)一级部署模式,省市县乡村分级应用的建设应用模式;对于市级横向业务关联度高于省市纵向业务关联度的,或数据处理量和网络带宽需求大,现有技术条件无法满足一级部署的应用,可采用省市两级部署;县级原则上不部署公共平台。

三、推进基于公共平台的业务整合与应用(一)推进网络整合与应用。

推进检察院专网、组工专网等涉密网络整合纳入政务内网体系。

建设政务信息网边界安全接入平台,推进政务信息网的特定区域与政务外网、金盾网对接。

建设政务外网边界安全接入平台,推进工商专网、社保专网、水利专网、教育专网、环保专网、地税专网整合纳入政务外网体系。

推进政务网络的可管可控和开放接入,提升服务保障能力。

(二)推进数据中心整合与应用。

实现省直部门数据中心向数字福建云计算中心(政务云)整合迁移,省直部门不再新建或扩建部门数据中心。

新建非密应用系统根据实际需要,依托数字福建云计算中心(政务云)建设。

各省直部门应用系统的数据备份统一依托数字福建灾难备份中心实施。

加快县级平台、市直部门数据中心向市级平台整合迁移,不再新增并逐步缩减县级数据中心。

推进省内大中型数据中心向大数据产业重点园区集中。

(三)推进信息资源整合与应用。

各政务数据生产单位根据政务数据管理制度,编制本单位的政务数据采集目录开展数据采集,并向政务数据汇聚平台汇聚数据。

非因法定事由,各政务数据生产单位不得拒绝电子政务管理部门和其他应用单位提出的数据共享需求;新建数字福建项目未进行数据登记和汇聚工作的,不予验收。

省市两级数据管理部门会同数据生产应用单位编制政府数据开放目录,按照目录通过政务数据开放平台有序开放政府数据。

强化政务数据汇聚共享平台的数据交换枢纽作用。

基于福建省大数据开发公共平台等技术支撑体系,鼓励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以政府数据资产形式,吸引资金、人才、技术等要素组建合作公司,对相关数据进行开发。

推动归属地在福建,数据沉淀在国家部委信息系统的数据能回流我省。

(四)推进业务系统整合与应用。

对于通用基础应用平台能够提供服务的,各应用部门应直接使用,不再重复开发类似应用。

对于通用技术支撑平台能够提供底层能力调用服务的,应用单位应视具体应用开发需求积极调用。

鼓励行业部门依托省市有关公共平台开展全省性的信息化应用。

应用单位要通过政府门户网站、闽政通APP等公共服务渠道向社会公众主动推送相关政务服务信息,今后省、市、县(市、区)各单位新增移动互联网政务服务,依托闽政通APP建设。

强化对同一场所、同一监管对象的标识、视频、位置、状态等前端感知设备资源共享。

(五)鼓励基于数字福建公共平台的创业创新。

在符合有关政策的前提下,鼓励数字福建公共平台向小微企业、创业团队、开发者开放平台接口、经授权的数据信息、通信能力和计算能力等资源,提供开发工具、通用组件和流量导入等方面的支持和服务,构建基于平台的联动协作机制,培育和孵化具有良好商业模式的互联网创业企业。

四、创新公共平台建设运营模式(一)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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