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区规章制度(通用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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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区各项规章制度内容怎么写

景区各项规章制度内容怎么写

景区各项规章制度内容怎么写一、景区开放时间1. 景区的开放时间为每天早上8点至晚上6点,游客需在开放时间内入园,并在规定时间内离开景区。

2. 特殊情况下,景区可能会调整开放时间,游客应及时关注景区官方网站或公告。

二、游客出入规定1. 游客需购买正规门票入园,持有有效门票方可入园观光。

2. 游客入园前需接受安全检查,禁止携带易燃易爆物品、毒品等危险品进入景区。

3. 游客需服从景区工作人员的指导和管理,保持秩序,不得乱扔垃圾、破坏景点设施。

4. 游客必须遵守景区的游览路线和规定的时间内离开景区,不得擅自闯入未开放区域。

三、景区安全规定1. 游客游览景区时应注意安全,不得攀爬树木或悬崖峭壁,不得穿越河流或草地等危险区域。

2. 雨雪天气或气候恶劣时,游客需在景区安全区域内避难,禁止继续游览。

3. 景区内设有紧急避难点和报警装置,游客如遇紧急情况应及时报警并寻求帮助。

四、景区文明规定1. 游客游览景区时应文明旅游,不得随地吐痰、乱扔垃圾,不得在公共场所大声喧哗或喧哗。

2. 尊重当地风俗文化,爱护景区植被和动物,不得随意摘取花草、伤害动植物。

3. 保持景区环境整洁,不得随意污染景区环境,配合景区工作人员进行环境保护。

五、景区禁止事项1. 禁止在景区内燃放烟花爆竹、烧纸冥钞、施放无人机等违规行为。

2. 禁止在景区内非法野营、烧烤、行乞等违法违规行为。

3. 禁止在景区内从事商业广告宣传、发传单、擅自摆摊等打扰景区秩序的行为。

六、违规处理办法1. 对于违反景区规章制度的游客,景区有权采取劝阻、制止、劝退等措施,并视情节轻重予以警告、罚款、暂停游玩甚至终止景区游览。

2. 对于涉嫌违法犯罪行为的游客,景区工作人员可立即报警处理,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理。

七、其他规定1. 景区内设有医疗救援中心和急救设施,游客如遇意外伤病应及时求助景区工作人员或拨打急救电话。

2. 游客可以携带少量食品和饮料入园,但不得擅自烹饪食物,更不得将食品、饮料带入景区内景点参观。

景区安全管理制度

景区安全管理制度

景区安全管理制度景区安全管理制度(通用20篇)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我们可以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也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或一定的规格。

拟定制度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本店铺为大家收集的景区安全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景区安全管理制度 11、总则1.1确保景区游览秩序正常,保障游客生命财产和景区的安全。

1.2本规定适用于景区的安全保卫和消防工作。

2、职责2.1场务管理部门负责景区的游览秩序、日常安全保卫、消防安全及贵宾接待的保卫工作。

2.2场务管理部门负责施工现场及用电安全,负责消防报警设施维护保2.3各部门按照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做好安全工作。

3、工作程序3.1游览秩序的维护和日常安全保卫工作3.1.1场务管理部门实行昼夜定岗巡查制度,负责景区游览秩序的维护和日常安全保卫工作。

3.1.2场务管理部门的保安人员负责本景区闭园后及晚间维护景区的日常安全保卫工作。

3.1.3景区的保安人员要做好交接班工作,填写执勤记录。

3.1.4景区门卫负责对进出景区的员工、车辆进行检查、登记工作。

3.1.5景区保卫人员按照值班查岗规定值班和检查景区内的秩序。

3.1.6景区各部门均应在开园期间协助做好景区游览秩序维护及安全工3.1.7景区如发生突发事故,按《景区突发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处理。

3.1.8景区保卫部门接到上级保卫部门或景区领导下发的贵宾接待计划通知后,按规定制定相应的保卫方案,并做好保密工作。

3.2消防安全3.2.1消防工作应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三级防火责任制,逐级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层层负责,形成整体的、全方位的防火网络。

3.2.2各下属单位应严格履行《消防安全责任书》的责任,做好本部门消防安全工作。

场务管理部门的消防队负责监督检查各部门执行责任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下发《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

景区管理制度(20篇)

景区管理制度(20篇)

景区管理制度(20篇)篇1:特色景区管理制度作为一个有着深厚历史文化、商业文化的街区,是旅游资源的一个独特元素,又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旅游景区。

所以,将GB/T17775-199《旅游区(点)质量登记的划分与评定》,以及《市商业特色街管理暂行办法》两个标准进行融合,并结合5A创建的目标,制定新一年景区考核办法:(一)游览(25分)1.入口处、停车场:提升景区入口处的环境,专用停车场建设及完善:布局合理与景观环境相协调、符合生态理念,并有专人值管和管理制度,无脏、乱、差现象;2.在主要景观处增设游客休息设施,如观景的亭、台、廊,有游客休息的椅凳;3.对景区的交通工具及时维修、保养,杜绝破损、无法使用等现象;4.导游全景图:正确标识出所有旅游服务设施的位置,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全景图;5.景物介绍牌、标识牌、公共信息符号设置合理,在重要集散地、叉路口、主要景物等处设置,并做好街区和中山中路的景物介绍牌、标识牌统一工作;6.各类介绍牌、标识牌、公共信息符号设计美观、实用,材质良好,外形统一,形成特色,制作精美,无脱落、无毛刺、无腐蚀等,且图文规范,有四国语对照;7.宣传资料种类齐全,包括公开正式出版的导游图、明信片、画册、音像品,科普读物等,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增加、调整宣传资料;8.导游(讲解):提升导游服务水平,与5A级景区标准接轨,要求导游员或讲解员均应具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其中本科以上不少于30%。

要求持证上岗,人数及语种能满足游客需要。

普通话达标率100%。

导游(讲解)词科学、准确、有文采。

导游服务具有针对性,强调个性化。

10.景区内合理设置各类公用电话,使用良好、无破损;11.游客接待中心:维护好游客中心的设施、设备,无破损、无法使用现象,有专人接待提供咨询服务,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更新旅游信息;做好游客接待工作,接受游客投诉、咨询,提供导游服务,配置婴儿、老人、残疾人专用工具。

(二)旅游安全(20分)1.建立健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等目标管理责任制:做到与景区各单位签订责任书,签约率应达100%。

景区安全管理制度8篇

景区安全管理制度8篇

景区安全管理制度8篇景区安全管理制度11、总则1.1景区安全保卫工作应按《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内保条例》及景区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执行,坚持“预防为主,确保重点,预防犯罪,保障安全”的工作方针。

1.2安全保卫工作应确保景区及游人的人身、财产安全,严禁易燃、易爆、易碎物品及利器,放射性等危险品进入景区。

1.3携带物品出入景区,应严格按照景区制定的《关于携带物品出入景区的管理办法》执行。

1.4安全保卫人员应经常检查消防用具、火源、电源、水源的完好与安全状况,发现问题,立即处理并向上级报告。

1.5严禁未经领导允许,徇私情将外来人员及车辆放入景区,更不允许员工及外来人员在景区内开快车。

1.6安全保卫人员应对全景区进行经常性地认真检查,以防有人损坏花草树木、建筑、设备及其它财物。

1.7严禁在景区内打架、斗殴、偷窃、赌博、吸毒、领导汇报情况。

1.9安全保卫值班人员应熟记火警、匪警电话、当地派出所电话及景区主管领导的电话,出现情况应及时报警,并向景区领导报告。

2、景区治安管理规定2.1工作标准2.1.1坚守岗位,严格交接班制度。

2.1.2治安管理人员必须具备铁面无私的品格,奋不顾身同坏人坏事作斗争的大无畏精神和召之即来、来之能战的军队作风。

2.1.3充分发挥“景区卫士”的职能,有效地保证景区的正常秩序,确保景区财物及游客的人身财产安全。

2.1.4及时制止不良事件的发生,有力打击不法分子。

2.1.5开园前、闭园后,对所辖区域进行检查。

2.1.6开园后在岗位上进行正常的值勤工作,并协助环卫人员搞好景区环境卫生的管理工作。

2.1.7协助市场管理部作好票房的押款工作。

2.1.8负责景区内外的夜间值勤工作,执行轮流值岗制度,保证景区财产的安全。

2.1.9严格执行景区关于员工、车辆进出景区的规定,按景区规定对进出景区的员工、车辆和业务往来人员进行检查。

2.1.10作好疏导工作,保证出入通道畅通无阻。

2.1.11严禁游客和无关人员进出员工通道。

景区维护规章制度范本大全

景区维护规章制度范本大全

景区维护规章制度范本大全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有效地保护和管理景区,确保景区的游客安全和环境卫生,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进入景区的游客,包括自驾游客、步行游客和团体游客等。

第三条景区管理部门是景区的责任主体,应当依法履行管理职责,确保景区的安全和秩序。

第四条游客在景区内应当遵守景区的管理规定,保护景区的自然环境和文物古迹。

第五条景区管理部门有权制定景区的维护规章制度,对游客的行为进行管理和监督。

游客有义务遵守景区的规定,配合景区管理部门开展工作。

第六条景区管理部门应当定期检查景区的设施设备、环境卫生等情况,及时处理存在的问题,确保景区的安全和整洁。

第七条景区管理部门应当制定应急预案,做好突发事件的应对准备工作,确保游客的安全。

第八条对于违反景区规定的游客,景区管理部门有权采取警告、处罚等措施,以维护景区的秩序。

第二章游客行为规范第九条游客在景区内应当遵守以下规定:1.禁止破坏景区的植被和动物,不得采集野生动植物;2.禁止乱扔垃圾,应当将垃圾投入指定的垃圾箱内;3.禁止随意涂写或破坏景区的建筑设施和文物古迹;4.禁止在景区内吸烟、施放烟花爆竹等危险物品;5.禁止在景区内大声喧哗、扰乱秩序;6.禁止在景区内游泳、攀岩等危险行为;7.禁止携带宠物进入景区。

第十条景区内的文物古迹是国家文化遗产,游客应当尊重文物古迹,不得触碰、破坏。

第十一条游客应当遵守景区管理部门的指引和引导,不得擅自进入封闭区域或不允许通行的地方。

第十二条景区内有特殊规定的场所,游客应当遵守特定的规定,如拍照需购买摄影许可证等。

第三章游客安全管理第十三条游客在景区内应当注意安全,遵守景区管理部门的安全规定,不得违反规定从事危险活动。

第十四条游客在景区内应当保持警惕,不得随意接触陌生人或从事可疑活动。

第十五条游客应当遵守景区的交通规则,不得乱穿马路、攀爬栏杆等危险行为。

第十六条游客发现景区内有违规行为或危险情况应当及时向景区管理部门报告。

景区安全管理规章制度_旅游景区安全管理制度

景区安全管理规章制度_旅游景区安全管理制度

景区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旅游景区安全管理制度景区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篇1一、旅游景区管理部门应制定景区安全责任制,明确规定领导、部门、员工各自的岗位安全职责。

二、建立健全景区安全检查制度。

进行以贯彻执行国家安全法规政策的情况、景区安全管理、安全条件、存在的隐患等方面的安全检查,主要内容包括:1.对各单位、各级领导、部门、员工落实安全责任制、安全培训、岗位安全技能方面进行检查;2.对景区的环境、标志、安全设施方面进行检查;3.对所属单位的安全机构、人员、职能、制度、经费投入等安全管理效能, 进行全面系统检查,促使各单位完善安全管理,提高安全管理效能。

4.除每日进行经常性安全检查外,每年应定期进行2-4次群众性大检查。

包括普遍检查、专业检查和季节性检查。

5.开展安全检查,必须有明确的目的、要求和具体计划,检查要有台帐记录。

依靠群众边检查、边改进,发现隐患及时整改排除。

三、制定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景区员工包括各级领导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工作,安全教育工作按《安全培训教育规定》的要求进行。

特殊工种必须按《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四、旅游景区内有潜在危及游客安全的地域、通道要设有明显的警示标志, 提醒游客注意安全。

在危险地段要安置防护设施以保证游客的安全。

五、景区内的缆车、高架索道、游乐等设备,必须符合有关安全标准,并应经常检查保养,确保安全运转。

六、要制订突发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对可能发生的旅游安全事故制订相对应的援救措施。

景区内应备有常用应急药品,以便能及时为游客提供帮助。

七、景区必须有专职或兼职安全员,负责对景区进行经常性的巡查,发现有不安全因素、安全隐患,及时报告管理部门。

并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排除隐患, 确保景区安全。

八、景区环境必须清洁、干净,及时清除旅游垃圾,保护景区不被人为污染。

景区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篇21范围随着玉龙雪山旅游景区的发展,事故风险也在不断增加,丽江高原红旅游服务公司作为景区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实施部门,负有安全生产职责,有必要不断加强对本公司旅游行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因此,对高原红公司旅游景区的安全管理做出指导性的规范。

旅游景区内的规章制度

旅游景区内的规章制度

旅游景区内的规章制度第一条为了维护景区秩序,确保游客的安全,保护景区生态环境,促进景区的健康发展,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景区开放时间是上午8时至下午5时,非开放时间内的游客不得进入。

第三条游客进入景区需购票,持有效票证方可入园游览,严禁非法进入。

第四条游客需遵守景区规定的游览路线,不得擅自闯入禁区或封闭区域。

第五条禁止在景区内吸烟、喧哗、涂鸦、乱扔垃圾,保持景区的环境整洁。

第六条游客在景区内不得破坏植被、采摘花草、捕捉动物,保护景区的生态环境。

第七条游客在景区内需尊重工作人员,听从工作人员指挥,配合景区管理工作。

第八条禁止携带危险物品入园,如匕首、火药、酒精等,保障景区的安全。

第九条游客在景区内不得攀爬栏杆、跳栏、弄虚作假,保障游客的人身安全。

第十条景区内设施和设备使用期间需爱护,如有损坏需赔偿。

第十一条禁止在景区内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有害风俗和传统,尊重民俗风情,保持景区社会风貌。

第十二条景区内发现突发事件需立即向工作人员报告,配合工作人员处理。

第十三条游客离开景区需遵守离园时间,不得拖延时间或滞留景区。

第十四条景区内不得随地大小便,保持景区卫生环境。

第十五条违反本规章制度的游客,景区有权予以劝阻、制止,并可依规定做出相应处理。

第十六条景区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本规章,依法依规为游客提供服务,确保景区秩序稳定。

第十七条景区管理单位应定期对景区规章制度进行宣传教育,提升游客的法制观念和文明素养。

第十八条景区管理单位应加强安全管理,做好应急预案,保障游客的安全。

第十九条景区管理单位对违反规定的游客应依法依规进行处理,确保景区安全和秩序。

以上规定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风景区的规章制度

风景区的规章制度

风景区的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风景区的良好秩序,保障游客的安全,提升游览体验,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游客在风景区游览期间,应当遵守本规章制度的规定,服从管理人员的管理,不得违反规定。

第三条风景区管理人员有权依照本规章制度,对不遵守规定的游客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

第四条风景区的开放时间为每天早上8:00至晚上18:00,具体时间根据季节和天气情况调整,游客应遵守开放时间。

第五条风景区内禁止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禁止携带大件物品。

第六条风景区内禁止投放垃圾,游客应当将垃圾投放到指定垃圾桶内。

第七条风景区内禁止涂鸦、破坏植被、乱扔垃圾等不文明行为,游客应当爱护环境,保持风景区的整洁。

第八条风景区内禁止喧哗、打闹、跳跃等影响其他游客的行为。

第九条风景区内禁止摄影师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进行商业拍摄。

第十条风景区内禁止擅自上山、越界行走,必须遵守固定的游览线路。

第十一条在风景区内举办活动需事先向管理部门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十二条风景区内禁止捕捉野生动植物,保护环境,保护生态。

第十三条游客应当自觉维护风景区内的秩序,如有违反规定行为,管理人员有权制止并记录。

第十四条对于违反规定行为严重者,管理人员有权将其请离风景区,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对于遵守规定、自觉维护秩序的游客,管理人员将给予表扬和奖励。

第十六条游客在风景区游览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可向管理人员求助。

第二章游客权利和义务第十七条游客有权自由选择游览线路,游览景点。

第十八条游客有权享受风景区提供的服务,包括导游讲解、景点介绍等。

第十九条游客应当遵守规章制度,保护环境,爱护景观。

第二十条游客应当保护自身安全,遵守公共秩序,不得进行违法乱纪行为。

第二十一条游客应当尊重管理人员,配合管理。

第二十二条游客应当自觉保持环境卫生,不乱扔垃圾。

第三章管理部门的权利和义务第二十三条管理部门有权对游客进行管理,维护风景区的秩序。

第二十四条管理部门有权对违反规定的游客进行劝阻、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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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区规章制度(通用8篇)景区规章制度篇1(1)凡在景区内的住户、单位和个人都应遵守本规定,自觉维护景区内的环境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丢垃圾。

(2)景区内的道路和公共场地上,不准违章堆物、私搭乱建。

施工场地要围栏作业,工完场清。

(3)不准乱摔玻璃酒瓶,不准乱扔果皮、纸屑、食品袋、饮料瓶等废弃物,严禁随地大小便。

(4)景区环卫队要确保旅游道路沿线、停车场和主要景点随脏随扫,全日保洁。

严禁在景区内抽烟,景区工作人员见到抽烟等不文明行为时应予以制止,并将垃圾或烟头熄灭后放到垃圾箱内。

(5)所有在景区内从事服务行业的单位和个人,以及驻景单位、当地居民等,必须保持责任区域内环境卫生整洁,严禁养猪、养狗,乱排污水、乱倒垃圾。

(6)厕所必须每天冲洗,粪便及时清运,做到“四无”(无臭味、无蚊蝇、无蛆虫、无随地便溺)。

(7)宾馆、饭店内的各类用具要有清洁消毒制度或卫生保洁措施,被单、褥单、枕巾等必须做到一客一换。

(8)凡进入景区内的车、船等交通运输工具要保持整洁,无漏油、抛弃垃圾等现象。

保证景区道路干净畅通,严禁任何单位、农户在道路、停车场打麦、晒粮、焚烧秸杆,堆放杂物。

(9)凡违犯上述规定的,视其情节轻重处以30—300元的罚款。

景区规章制度篇2为保持景区公共场所的干净、整洁,创造优美、舒适的人居环境,树立景区良好的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一、景区公共场所卫生1、景区路面:干净卫生,无积水、纸屑及瓜果皮等杂物,道路通畅无阻。

2、景区内,公共财物干净整齐,无异物、灰尘、蜘蛛网和虫类,桌椅摆放整齐。

3、景区办公室:地面干净,无污渍,桌面整齐无异物、灰尘、蜘蛛网和虫类,桌椅摆放整齐。

4、工作区:工作区内无积水、无油渍,清洁整齐,无异物,用具摆放整齐有序。

5、园林:无枯朽树枝,无杂草。

6、各景点垃圾箱干净、美观、无污迹,无异味。

二、公共卫生间公共卫生间达到六无、六净、三好:六无:(1)无痰涕、纸屑(2)无堵塞(3)无污垢(4)无污泥、地面无积水(5)无蛆蝇、臭味(6)无积尘、蜘蛛网六净:(1)墙壁、门窗净(2)间隔净、无损坏(3)便槽净(4)地面、立面净(5)蹲位净(6)公厕周围净三好:(1)公厕指示牌、男女标志牌完好(2)公厕水电设备完好(3)公厕档板、档墙完好三、游览区卫生1、游客集中区域地面整洁,无瓜果皮、纸屑等杂物。

2、景区内通道平整、干净、无异味。

四、垃圾池卫生管理1、进场的垃圾要及时平整填埋,当天倾倒,当天推平。

2、及时做好灭蝇、灭鼠工作。

3、做好污水处理、排放工作。

4、严禁在场内乱烧、乱堆废品垃圾。

5、做好场内绿化工作。

6、保持周边的道路清洁干净。

7、及时清理路边沟渠的污泥、杂草、疏通渠道。

五、公共卫生管理1、主管领导负责制,人人动手,共同监督管理。

2、明确卫生责任区,实行门前工作场所包干制度。

3、景区全体人员应加强环境卫生意识,以身作则,不乱丢垃圾、随地吐痰。

4、景区全体人员如发现任何破坏景区环境卫生的行为,应大胆劝阻。

5、景区卫生清洁人员应按要求每天进行打扫;客流量大时,应加强打扫力度,时刻保持地面干净、无积水。

6、景区卫生清洁人员应注意保持公共设施清洁、整齐,无尘埃、蜘蛛网等。

7、景区卫生清洁人员应确保人行步道无枯枝败叶、无杂草等障碍物,保持步道畅通无阻。

8、景区卫生清洁人员应按要求每天清理景区公共场所垃圾箱,确保公共场所垃圾箱干净、美观,无污迹,无异味。

9、景区卫生清洁人员打扫卫生后,认真填写《景区公共场所卫生打扫登记簿》,以备上级部门查阅考核。

景区规章制度篇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景区安全防盗工作,保障景区公共财产和游客的人身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景区防盗工作,实行“预防为主,打防结合”的工作方针,实行“群防群制”的安全防范责任制。

第三条物业公司是景区防盗工作的具体负责单位,对景区相关单位的安全防盗工作实施监督和指导。

第二章职责第四条各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科室安全防盗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其主要职责是:(一)根据本规定,结合本部门实际,把安全防盗工作纳入日常行政管理、经营管理等责任制内。

(二)建立健全防盗机制,配备足够的专职和兼职保卫人员,保证安全防盗工作的工作条件。

(三)定期(每季度至少一次)组织相关员工开展安全防盗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四)定期(每月至少一次)组织本景区安全防盗检查工作,发现漏洞隐患及时整改,并做好登记工作。

第五条安保部是景区安全防盗工作的职能机构,其主要职责是:(一)创建“浙江省A级景区”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制定、完善景区的安全防盗责任制。

(二)具体负责组织、检查、监督、落实安全防盗工作。

(三)查破一般盗窃案件,协助公安机关侦破重大盗窃案件。

(四)查处违反本防盗制度的服务人员。

(五)指导、协助各部门及景区相关物业单位开展安全防盗检查及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防盗工作。

(六)检查景区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防盗职责的情况。

第三章防盗要求第六条重点要害防盗部位应当安装防盗监控,IT技术设施负责防盗监控设施的联系安装和维修工作,物业公司负责重点要害防盗部位的日常防盗监视工作。

第四章奖惩第七条对认真执行本制度,安全防盗工作成绩显著,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或者个人,分别给予通报表彰,物质奖励:(一)安全防盗措施落实,全年未发生盗窃案件的;(二)主动发现隐患,及时果断处置,避免盗窃案件发生的;(三)积极反映情况,提供线索,协助公安、保卫部门破案,有突出贡献的;(四)为保护景区公共财产和游客个人的合法财产,与进行盗窃的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的。

第八条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

给予通报批评或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应给予记过处分。

(一)拒不执行本规定的部门主要负责人员。

(二)防盗措施流于形式,不检查、不落实部门的科室主要负责人或者具体负责的保卫人员。

(三)不负责任,擅离职守,无视安全防盗工作的责任人员。

(四)发生盗窃案件隐匿不报的责任人员。

第五章附则第九条本制度由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景区文物古建筑修缮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景区文物古建筑修缮工程管理,根据《浙江省文物保护管理办法》和文化部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本景区内进行文物建筑修缮工程(以下简称修缮工程),均按本办法管理。

本办法所称文物、古建筑是指列为文物保护单位(含暂保单位,下同)的纪念建筑、古建筑、古寺庙、壁画、造像、古碑、石刻等,修缮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在景区内承担文物建筑修缮工程施工的单位(以下简称施工单位),须持建筑企业等级证书和营业执照向文物主管部门申请,审核批准后,发给修缮施工资格证书,施工单位须按批准的业务范围承担施工任务,没有修缮资格证书的,不得承担修缮施工任务。

第四条施工单位承担文物建筑修缮施工的资格和业务范围,由文物主管部门根据国家文物局规定的条件审定。

第五条文物建筑的修缮,须按下列规定报审批:1、重点修缮工程(指有计划的对文物建筑进行较大规模的修缮)、复原工程、抢险工程。

由承担文物建筑修缮工程的施工单位提出修缮方案,附具工程设计(包括施工图纸和资料)和施工单位的有关情况材料。

按文物保护单位的等级,报相应的文物行政管理机构审批,并经上级管理机构同意。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上述修缮工程,经市文物局审核,报国家文物局审批。

抢险工程,情况紧急不容事先申报的,应予施工同时补报。

2、日常保养修缮工程,由责任单位提出修缮计划,附具施工单位的有关情况材料,报市、区文化文物部门备案。

3、保护性建筑物或构筑物工程,按《浙江省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及建筑控制地带管理规定》办理。

4、修缮工程除日常保养维修工程外,经文物行政管理机构批准后,由责任单位按有关施工管理的规定申报开工,同时向工程质量督导部门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第六条文物建筑的修缮工程,必须按批准的设计施工,如变更设计,应征得设计单位的同意,并报批准设计的文物行政管理机构审批。

第七条施工单位须保证修缮工程的质量,遵守景区有关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负责保护施工现场的文物安全。

第八条制定修缮工程和复原工程,应按工序分类验收。

每道工序完成后,由责任单位初验认可,填写分类验收报告,并召集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质量监督部门鉴定。

重要工序的验收,应有文物行政管理机构参加。

验收合格的,各方在分类验收报告上签字后存档。

全部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应提供竣工图纸和验收报告,由责任单位组织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签署验收意见,由文物行政管理机构做出验收结论。

抢险工程,由责任单位向文物行政管理机构提出验收申请,由文物行政管理机构验收。

修缮工程的竣工验收文件,由文物行政管理机构、工程质量监管部门和责任单位分别保存备查。

第九条文物行政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严肃执法,恪尽职守。

徇私舞弊,滥用职权或严重失职造成文物严重损毁的,由上级机关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条本办法具体执行中的问题,由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景区规章制度篇4安全教育是旅行社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提高旅行社员工安全素质,杜绝安全事故发生,保护游客与导游人员安全,特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一、安全教育的内容:(1)安全法制教育:学习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旅行社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2)安全知识技能培训:以提高员工安全素质为目标,以提高操作技能,防止事故的发生,规范事故的处理为主要内容。

二、安全教育的方法:(1)营造安全生产氛围:通过墙报、标语、安全标志等方式宣传安全生产知识、先进经验以及事故教训,营造浓郁的安全生产氛围,起到感染和潜移默化的作用。

(2)组织安全活动:定期组织诸如安全知识比赛、安全操作技能竞赛等活动,在各部门之间形成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

(3)安全培训:在安全培训方面,通过在会议上讲授安全技术知识与管理知识,分析事故案例以及现场具体示范操作等途径,使员工较系统地掌握安全理论知识和安全实际操作能力。

三、安全教育的具体形式:1、新员工上岗安全教育。

对新进旅行社的人员都必须进行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

安全教育由办公室负责,侧重法制教育,以增强员工遵章守纪的自觉性和安全意识,内容包括:(1)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安全生产的意义。

(2)安全生产法规。

(3)旅行社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4)事故应急救援措施、程序和方法,典型事故案例。

(5)各个岗位具体相关的安全操作技能和安全职责。

2、总经理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

总经理是企业生产经营的决策者、组织者,也是企业安全生产的责任人,安全管理人员具体负责企业安全生产的各项管理工作。

每年必须参加市、县(市、区)组织的安全工作会议与培训活动,必须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安全工作培训教育活动,并参加安全教育考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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