输电线路设备相色漆的标准及要求
输变电设备标志色彩管理规定

输变电设备标志、色彩管理规定一、总则1为加强输变电设备运行管理,提高安全文明生产水平,争创一流供电企业,为统一公司输变电设备常设安全标志、设备标志、色彩标志,使之更加标准化、规范化,特制定本规定。
2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管辖的所有输变电设备。
二、一般规定1输、变电运行设备标志应有双重编号,即:名称和编号。
名称和编号必须经调度中心批准。
2设备标志应准确、明显、齐全,字体工整、清晰、文字规范。
3同类型设备标志安装位置和高度应一致,标志大小、字体亦应一致。
4常设安全标志(包括遮栏和标示牌)必须安装牢固、位置合理,与带电部分的安全距离应符合《安规》规定,并不影响对设备的巡视检查和检修。
警告类标示牌设置应醒目,确能起到警示作用。
5新安装设备在投入运行前,设备标志必须配置齐全,如因加工制作或安装等原因在设备投运时,不能按本规定要求完成设备标志的设置时,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可使用临时设备标志代替,但必须符合运行要求。
并在设备投运后一个月内,使设备标志达到规定要求。
6运行、检修等人员不得随意拆除、挪动、变更常设设备标志及安全围栏,如设备名称编号有变化时,运行单位应按照调度部门下达的变更通知及时变更设备标志。
7设备标志应经常保持清洁,对室外设备标志牌安装支架等应定期进行防腐。
8输变电设备的防护设施标志,按省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三、变电设备标志规定1一次设备标志(1)主变、开关、刀闸、CT、PT、避雷器、耦合电容器、站用变、母线等设备标志均应具有双重名称,其中母联、旁路和分段开关、母线及母线PT避雷器还应标明电压等级。
(2)一次设备(主变、开关、刀闸、母线、母线PT、避雷器、架空和电缆出线等)均应有明显的相位标志(A、B、C三相分别用黄、绿、红表示)。
A主变相位标志标注在高压侧套管升高座上,标注方式为A、B、C红色字,字.母大小依据主变容量而定。
B35KV开关相色标注在连接线下部,室内35KV及10KV开关等为硬母线连接的设备,不再标相色。
输电线路设备相色漆的标准及要求(一)

输电线路设备相色漆的标准及要求(一)输电线路设备相色漆的标准及要求1. 概述输电线路设备相色漆是指在输电线路设备(如杆塔、导线、电缆等)表面涂覆的彩色漆层,用于区分不同设备的功能、性能或电压等级,同时也起到美化、防腐蚀等作用。
为确保输电线路设备的安全运行和易于识别,相色漆的标准与要求应当满足特定的规范。
2. 标准要求•1)颜色标准:相色漆的颜色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例如GB 3821《油漆标志色号》、GB/T 《工业用涂料着色剂色粉第11部分:常用色粉》,以便于识别和区分不同设备。
•2)颜色耐久性:相色漆应具有较好的抗紫外线辐射、氧化、湿热等环境因素的耐久性,确保颜色长期不褪色、不变质。
•3)附着力:相色漆应具有良好的附着力,能够在设备表面保持稳定的附着状态,不易剥落。
•4)平滑度:相色漆涂层应平整、光滑,不得出现凹凸、起泡等缺陷。
•5)环保性:相色漆应符合环保要求,不含有害物质,对环境和人体无毒、无害。
3. 举例说明杆塔相色漆标准要求•杆塔相色漆的颜色应符合GB 3821中相关的色号。
•相色漆应经过特殊处理,能够在各种恶劣气候条件下保持稳定的颜色,不受紫外线辐射、酸雨等因素的影响。
•相色漆涂层应平整、光滑,不得出现起泡、剥落等缺陷。
•包括主杆、悬垂塔、终端塔等不同类型的杆塔应使用不同颜色的相色漆进行涂装,以便于识别和区分。
导线相色漆标准要求•导线相色漆的颜色应符合GB 3821中相关的色号。
•相色漆应具备较高的耐候性和耐腐蚀性,能够在恶劣的气候和环境条件中保持长久的稳定性。
•相色漆涂层应具有良好的附着力,能够有效防止涂层剥落和起泡。
•不同电压等级的导线应采用不同颜色的相色漆进行涂装,以便于区分电压等级及减少安全隐患。
电缆相色漆标准要求•电缆相色漆的颜色应符合GB 3821中相关的色号。
•电缆相色漆应具备良好的耐磨性、耐腐蚀性和耐高温性能,能够在各种环境条件下长期稳定地保持颜色鲜艳。
•相色漆涂层应平整、光滑,不得出现凹凸、起泡等缺陷,以确保电缆的绝缘性能和安全可靠性。
《输变电设备标志、色彩管理规定》

输变电设备标志、色彩管理规定一、总则1为加强输变电设备运行管理,提高安全文明生产水平,争创一流供电企业,为统一公司输变电设备常设安全标志、设备标志、色彩标志,使之更加标准化、规范化,特制定本规定。
2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管辖的所有输变电设备。
二、一般规定1输、变电运行设备标志应有双重编号,即:名称和编号。
名称和编号必须经调度中心批准。
2设备标志应准确、明显、齐全,字体工整、清晰、文字规范。
3同类型设备标志安装位置和高度应一致,标志大小、字体亦应一致。
4常设安全标志(包括遮栏和标示牌)必须安装牢固、位置台理,与带电部分的安全距离应符合《安规》规定,并不影响对设备的巡视检查和检修。
警告类标示牌设置应醒目,确能起到警示作用。
5新安装设备在投入运行前,设备标志必须配置齐全,如因加工制作或安装等原因在设备投运时,不能按本规定要求完成设备标志的设置时,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可使用临时设备标志代替,但必须符合运行要求。
并在设备投运后一个月内,使设备标志达到规定要求。
6运行、检修等人员不得随意拆除、挪动、变更常设设备标志及安全围栏,如设备名称编号有变化时,运行单位应按照调度部门下达的变更通知及时变更设备标志。
7设备标志应经常保持清洁,对室外设备标志牌安装支架等应定期进行防腐。
8输变电设备的防护设施标志,按省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三、变电设备标志规定1一次设备标志(1)主变、开关、刀闸、CT PT、避雷器、耦台电容器、站用变、母线等设备标志均应具有双重名称,其中母联、旁路和分段开关、母线及母线PT避雷器还应标明电压等级。
(2)一次设备(主变、开关、刀闸、母线、母线PT避雷器、架空和电缆出线等)均应有明显的相位标志( A、B、C三相分别用黄、绿、红表7K)o A主变相位标志标注在高压侧套管升高座上,标注方式为A、B、C红色字,字.母大小依据主变容量而定。
B35KV开关相色标注在连接线下部,室内35KV及10KV开关等为硬母线连接的设备,不再标相色。
线路色标

电力线路杆号、色标涂刷规定
为使总公司新建、改建和运行的线路色标符合规范化要求,特对总公司管辖的电力线路色标涂刷做出如下规定:
1、总公司管辖的电力线路(包括新建、改建和运行的线路)色标(底色)必须由安质部统一定色,“字”的颜色由各单位自定,但“字色”不得与色标(底色)“同色”。
2、线路色标涂刷的规格如下:色标长:40cm、高:25cm。
3、涂刷在电杆上的“色标”底部距地面垂直距离1.8米,色标正面要求必须面向道路,以利于线路检修人员和巡线人员及时找到线路。
4、对新建和改建的线路,投运前必须按本规定要求涂刷色标、线路名称和杆号,否则接收单位不予验收;对运行的线路,色标掉色严重、字迹不清的也要按本规定要求重新涂刷色标。
5、对已运行的线路,因改、扩建道路等原因导致变台对地距离不足的(且暂时无法整改的),在重新涂刷色标的过程中,为确保人员安全,色标可以涂刷在变台包箍以下位置。
对原对地距离不足的变台,经过整改达到要求的,按第3条要求涂刷色标。
6、对同杆架设垂直排列的线路,其每条线路的色标都应与该线路处在同一方向。
7、对同杆架设水平排列的线路,其两条线路的色标应上下排列,并与线路排列的顺序相符,且色标正面要求必须面向道路。
在色标涂刷的过程中,要求上端色标高度为1.8米,下端色标的上边线与上端色标的下边线相距10cm。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机电产品涂漆技术

涂漆通用技术条件SDZ 014-85本标准适用于水利电力系统金属结构及机电产品钢铁表面的涂漆。
1 涂漆颜色的规定1.1 颜色的选择应符合GB3181-82《漆膜颜色标准样本》的规定。
1.2 警觉部位:警觉部位宜采用黄色和黑色相间的斜道。
黄道和黑道的宽度相等,一般为100mm。
根据机械的大小和安全标志位置的不同,可以采用适当的宽度。
在较小的面上,每种颜色应不少于两道。
斜道一般与水平面成45°角。
黄黑道倾斜的方向以机械的中心线为对称轴呈对称形。
也可采用红白道。
1.3 转动件:对于裸露且未加防护的转动部件,如飞轮、皮带轮、齿轮、行星轮等的轮辐及外露转动轴的端部均涂红色。
1.4 润滑件:润滑系统的油咀、油杯、油塞、注油孔、注油器、压力润滑器等外表面而或安装部位均涂红色。
1.5 防险装置:防险装置的按钮、紧急信号指示器、安全标志等表面涂红色。
1.6 各种管器涂层的颜色1.6.1 压力管路:红色1.6.2 回油管路:黄色1.6.3 空气管路:浅兰色1.6.4 蒸气管路:棕红色1.6.5 离压水管:红色1.6.6 一般水管:绿色1.6.7 氧气管路:红色1.6.8 电线管路:灰色1.7 已涂漆的外来配套件,如漆膜未被破坏,且不影响产品美观,可不再涂漆。
2 涂层的选择2.1 选择油漆品种的依据选择油漆品种必须由以下四个方面综合考虑而确定:a.产品工作和贮存时的环境条件;b.产品的基体材料;c.油漆品种的型号、组成、性能和用途;d.油漆品种的配套要求。
2.2 对底漆的要求无论是用于水上还是不下的钢结构件,均要求底漆有优良的防锈能力和附着力,漆膜坚韧耐久,涂底漆应根据金属电位差的不同,在钢铁件、镀锌件和铜合金零件上涂铁红类底漆。
对于内装件和不直接浸水、盐雾、风、阳光等侵蚀的产品可采用铁红醇酸底漆。
对防锈要求高的产品可采用红丹醇酸底漆。
对处于油介质中的工件涂耐油漆。
2.3 对面漆的要求2.3.1 水上使用的产品经常受阳光、风、雨、霜、盐雾的侵蚀,要求面漆有良好的耐盐雾、耐候、结合力强、机械强度高等性能,故采用各种醇酸磁漆。
设备及管路涂色标准

1.目的:建立设备及管路涂色标准,使之规范化。
2.范围:适用于设备及管道涂色。
3.职责:工程设备部、生产车间对本标准实施负责。
4.内容:4.1管理内容与要求:4.1.1设备涂色4.1.1.1定型设备按制造厂的出厂原色,如需涂色,则涂淡绿色。
4.1.1.2非标设备涂淡灰色。
4.1.1.3不锈钢、有色金属、非金属设备不涂色。
4.1.1.4进口设备不涂色。
4.1.2仪表涂色:4.1.2.1表壳不涂色。
4.1.2.2仪表盘、仪表箱涂淡绿色。
4.1.2.3槽架、支架涂淡灰色。
4.1.2.4气动引线、供风管涂浅蓝色。
4.1.2.5压力引线涂绿色。
4.1.2.6汇线槽、补偿导线、电源线套管、信号线套管均涂黑色。
4.1.3电器装置涂色。
4.1.3.1变压器、高压和低压开关柜、油开关、配电箱、配电盘一般不涂色,如属自制或非涂色不可的,涂淡绿色。
4.1.3.2三相交流母线涂色按如下规定:A相----黄色; B相----绿色;C相----红色;零相----黑色。
4.1.3.3电线管涂黑色4.1.4阀门涂色4.1.4.1新阀门不涂色。
旧阀门如需涂色,按2.4.2---2.4.4执行。
4.1.4.2阀体涂色按如下规定:4.1.4.2.1阀体材料为铸铁----黑色。
4.1.4.2.2阀体材料为不锈钢----不涂色或浅蓝色。
4.1.4.2.3阀体材料为碳钢----中灰色。
4.1.4.2.4阀体材料为合金金刚----蓝色。
4.1.4.3阀门手轮的涂色按如下规定:4.1.4.3.1密封圈材料为铜----红色。
4.1.4.3.2密封圈材料巴氏合金----黄色。
4.1.4.3.3密封圈材料为硬橡胶----绿色。
4.1.4.4第2.4.2及2.4.3条没有规定的,涂色时按阀门产品标准的规定执行。
4.1.5钢结构涂色:4.1.5.1操作台、支架、梯子涂淡灰色。
4.1.5.2扶手及栏杆涂淡黄色。
4.1.6管路涂色:4.1.6.1管路涂色采取基本识别和识别符号同时使用的方法。
电工专用设备涂漆通用技术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工业部部标准电工专用设备涂漆通用技术条件本标准适用于电工专用设备的产品涂漆工作。
凡产品(出国、热带和防盐雾、防酸要求的产品除外)图样及设计文件未提出要求时,均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
1 技术要求1.1 涂漆前,对涂复面的要求。
1.1.1 产品及其零部件在涂漆前,必须将铁锈、氧化皮、油污、灰尘、水份、型砂、焊渣等清理干净。
1.1.2 铸件涂漆表面应力求平整,非机械加工表面的平面度在任意600mm长度上,不得大于3mm,不允许有明显的披缝、浇冒口及凹陷。
1.1.3 涂漆面清理工作可视情况采用手工打磨、喷砂(丸)、酸洗、磷化处理等方法。
1.1.4 所得到的磷化膜在工作与试验样板应具有均匀一致的无光泽的浅灰到深灰色的外观。
1.1.5 工件或试验样析经磷化处理后,深10~25μm厚的磁漆,干燥后,经盐雾连续150h试验,在画痕任何一侧,基本金属的腐蚀不得超过3mm。
1.1.6 零部件表面如有斑痕、不平缺陷,须用腻子腻平。
1.1.7 零部件表面经清理和涂底漆,并待全干燥后再进行腻平工作。
1.1.8 对腻半质量要求:a.腻子须牢固附在所腻的表面上,不得脱落;b.腻子应分次刮涂,要刮均匀,需一层干燥后再刮涂下一次,每次昼刮薄;c.腻平表面不应有粗粒及划痕;d.腻平表面景干后,不应产生收缩及裂纹。
1.2 涂层部位与颜色的要求1.2.1 对产品中的下列三种零件,一般不涂漆:a.产品在使用过程中,需经常扭动的螺钉、螺母和操作零件(手轮、手柄和按钮等)的接触表面;b.对铝、饷、塑料和橡胶等材料以及经过电镀或氧化过的零件的表面;c.已加工的金属零件表面。
1.2.2 产品及零、部件的涂漆颜色如表1规定。
注:盛油零件的内表面,应涂耐油油漆。
1.2.3 涂漆颜色的选择可由各生产厂自行决定。
1.3 涂料要求1.3.1 涂料底漆、腻子、二道底漆、面漆、内腔漆、稀释剂等必须配套使用,具体品种按表2规定。
1.3.2 所用涂料质量必须符合有关标准规定。
设备、管道表面油漆、色环管理规定

设备、管道表面油漆、色环管理规定1:总则1.1为了确保安全生产,避免在操作上、设备检修上发生误判断等情况,根据《电力生产企业安全设施规范手册》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电行业标准《火力发电厂保温油漆设计规程》并结合本厂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2:油漆2.1 下列情况必须按不同要求进行外部油漆:2.1.1不保温的设备、管道及其附件;2.1.2介质温度低于120℃的保温设备、管道及其附件;2.1.3.支吊架、平台扶梯等(现场制作部分)。
2.2 不保温的设备和管道应根据防腐工艺要求和油漆的性能选用油漆,选用的油漆种类、颜色和涂刷度数应符合下列规定:2.2.1.室内布置的设备和管道,宜先涂刷2度防锈漆,再涂刷1~2度油性调合漆;室外布置的设备和汽水管道,宜先涂刷2度环氧底漆,再涂刷2度醇酸磁漆或环氧磁漆;室外布置的气体管道,宜先涂刷2度云母氧化铁酚醛底漆,再涂刷2度云母氧化铁面漆。
2.2.2.油管道和设备外壁,宜先涂刷l~2度醇酸底漆,再涂刷l~2度醇酸磁漆;油箱、油罐内壁,宜先涂刷2度环氧底漆,再涂刷1~2度铝粉缩醛磁漆或环氧耐油漆。
2.2.3.管沟中的管道,宜先涂刷2度防锈漆,再涂刷2度环氧沥青漆。
2.2.4.循环水管道、工业水管道、工业水箱等设备,宜先涂刷2度防锈漆,再涂刷2度沥青漆;直径较大的循环水管道内壁,宜涂刷2度环氧富锌底漆。
2.2.5.排汽管道应涂刷l~2度耐高温防锈漆。
2.2.6.制造厂供应的设备(如水泵、风机、容器等)和支吊架,若油漆损坏时,可涂刷1度颜色相同的油漆。
2.2.7.设备和管道的油漆颜色可按下表执行(管道油漆颜色表)管道油漆颜色表(摘自《火力发电厂保温油漆设计规程》DL/T 5072―1997;《电力生产企业安全设施规范手册》1998.5)序号管道名称底色色环1――无环主蒸汽、再热蒸汽管道2――红色抽汽、背压蒸汽、供热管道3――红色其他蒸汽管道4――浅绿色凝结水管道(保温)5浅绿色无环凝结水管道(不保温)6――绿色给水管道浅绿色白色7除盐水、化学补充水管道8――绿色疏放水、排水管道――褐色9热网水管道10黑色无环循环水、工业水、射水、冲灰水管道红色无环11消防水管道12黄色无环油管道浅蓝色无环13冷风道14――蓝色热风道、除尘器加热风道――无环15烟道16黑色无环原煤管道17――黑色制粉、送粉管道(保温)18浅灰色黑色送粉管道(不保温)19蓝色黑色天然气、高炉煤气管道天蓝色无环20空气管道蓝色红色21氧气管道橙色无环22氢气管道浅灰色红色23二氧化碳、氮气管道白色红色24乙炔管道褐色无环25硫酸亚铁和硫酸铝管道白色雪青色26盐水管道深绿色白色27氯气管道28黄色黑色氨气管道橙黄色红色29联氨30浅灰色橙色酸液浅灰色雪青色31碱液绿色红色32磷酸三钠溶液33浅灰色白色石灰浆34浅蓝色无环过滤水35黑色无环埋地管道黑色――36工业水箱浅绿色――37除盐水箱、补水箱银灰色――38支吊架银灰色――39平台扶梯2.3 保温的设备和管道选用的油漆种类和涂刷度数应符合下列规定:2.3.1.当介质温度低于120℃时,设备和管道的表面应涂刷2度防锈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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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电线路设备相色漆的标准及要求
输电线路设备相色漆的标准和要求根据国际、国家或地区的相关标准进行规定。
以下是一般性的要求:
1. 标识要清晰可见:输电线路设备相色漆应该能够清晰地标识出设备的用途、电压等重要信息,以便于操作人员正确识别和操作。
2. 颜色应准确:不同的设备用途应有不同的配色编码,确保各种设备的优点和缺陷易于识别。
3. 耐久性要好:输电线路设备通常置于各种环境下,其相色漆应具有良好的耐久性,以抵抗紫外线、氧化、湿度等对颜色的影响,避免褪色和变色。
4. 可撤除性:线路设备需要进行维修和更换,相色漆应易于去除,不留下残留物,以便于设备的清洁和再次涂装。
5. 符合安全标准:输电线路设备的相色漆应符合国家或地区的安全标准,例如防火等级要求。
6. 规范统一:为了避免混淆和误解,应确保相同类型或相似用途的设备采用相同的或类似的相色漆标准。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国家和地区对输电线路设备的相色漆标准可能有所不同,具体要求应根据当地的法规和标准进行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