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规章制度】公司监督管理制度(DOC 45页)
公司监督管理制度(3篇)

公司监督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内部监督,发展内部民主,维护公司的团结,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和执行能力,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____集团公司及其分(子)公司。
由监督____部经办执行和监督。
第二章监督对象、内容第三条内部监督的重点对象是公司的各级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
第四条监督的重点内容为:(一)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维护公司利益;(二)保障员工权利的情况;(三)在____选拔任用工作中执行公司有关规定的情况;(四)内外____、上下____,徇私舞弊,损害公司和员工利益情况(五)廉洁自律和抓廉政建设情况。
第五条内部监督要与外部监督相结合。
公司各部门、各分子公司和各级管理人员,应该自觉接受并正确对待公司员工和外部客户的监督。
第三章监督职责第六条公司总经办是监督的专门机构。
总经办在总裁的领导下,在监督方面履行下列职责:(一)协调公司监督工作,____开展对公司内监督工作的督促检查;(二)对公司中层以上干部履行的职责和行使的权力情况进行监督;(三)检查和处理公司内违反公司章程和其他各项规章制度等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四)受理对公司各级干部违犯纪律行为的检举和员工的控告、申诉,保障员工权利。
第七条员工在监督方面的责任和权利:(一)及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反映员工的意见和要求,维护员工的正当利益;(二)在公司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公司内的任何部门和任何个人,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三)检举公司内任何部门和个人的违纪违法的事实;(四)参加公司开展的评议领导干部、员工的活动,发表意见。
第四章监督制度第八条____会。
公司应坚持和健全领导干部、员工的____会制度,按照规定开好____会。
领导班子召开____会要切实保证质量,领导班子成员在____会上,应当针对自身存在的廉洁自律方面的问题以及干部、员工提出的意见,负责任地作出检查或说明,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公司制度执行监督管理制度

公司制度执行监督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执行,提高企业运营效率,保障员工权益和公司利益的统一,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和管理人员,包含公司自有员工和外聘人员。
第二章规章制度发布和修改第三条公司订立和修改规章制度,应经过公司管理团队或相关权威部门的审议和批准。
第四条规章制度的发布和修改应采取适当的方式,包含但不限于内部公告、电子邮件、公司网站等。
发布后,应通知全体员工并确保知晓。
第五条对于新订立的规章制度,公司应组织相关部门负责人做好宣讲工作,确保员工了解、理解和遵守规定。
第六条当规章制度发生修改时,公司应及时通知员工,明确修改内容和执行时间,并要求员工重新确认。
第三章部门责任第七条各部门的负责人应负有重要责任,确保本部门员工遵守公司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并及时发现和矫正违反制度的行为。
第八条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应配备必需的制度执行监督人员,负责对本部门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定期向公司管理团队汇报。
第九条制度执行监督人员应经过公司内部培训,并熟识相关规章制度,具备监督和检查的技能和经验。
第十条制度执行监督人员应采取定期巡查、关键时段抽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本部门的员工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并对情况进行记录。
第十一条制度执行监督人员发现员工存在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时,应及时与相关责任人沟通,订立整改措施,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整改。
第四章监督措施第十二条公司建立规章制度执行监督管理台账,记录各部门的监督情况和整改进展,确保监督工作的全面和及时性。
第十三条公司定期召开全体员工会议,向员工介绍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和检查结果,征求员工的看法和建议,并及时回应员工的关切和问题。
第十四条公司可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规章制度执行的监督和评估,对监督结果进行公示,通过外部透亮监督确保执行监督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第十五条公司定期组织内部培训,加强员工对规章制度的理解和执行本领,提高执行监督工作的专业性和有效性。
公司监督机制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内部监督机制,加强公司治理,保障公司合法权益,提高公司运营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部门、子公司以及全体员工。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合规: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二)权责分明:明确监督机构、监督范围和监督职责。
(三)公平公正:确保监督工作的公正性、客观性和透明度。
(四)高效务实:提高监督工作的效率,确保监督工作落到实处。
第二章监督机构及职责第四条公司设立监督委员会,负责公司内部监督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五条监督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一)监督公司经营管理的合法合规性;(二)监督公司财务状况,确保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三)监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情况;(四)监督公司员工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的情况;(五)监督公司重大决策的执行情况;(六)定期或不定期开展专项监督检查;(七)对公司内部违规行为提出处理建议。
第六条监督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监督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监督范围及内容第七条监督范围包括:(一)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二)公司财务状况;(三)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四)公司员工行为;(五)公司重大决策执行情况。
第八条监督内容主要包括:(一)公司重大决策的合法性、合规性;(二)公司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三)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情况;(四)公司员工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的情况;(五)公司经营管理的合规性;(六)公司内部违规行为的调查和处理。
第四章监督程序第九条监督委员会根据监督计划,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第十条监督检查工作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制定监督检查计划;(二)成立监督检查小组;(三)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四)形成监督检查报告;(五)提出监督检查建议;(六)监督整改落实。
第五章奖惩与责任第十一条对在监督检查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公司监督管理制度

公司监督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公司内部管理,提高公司运营效率,保障公司整体利益,制定本监督管理制度。
二、监督管理机构公司设立监督管理机构,负责对公司内部管理进行监督和管理。
监督管理机构应当由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任命。
监督管理机构应当独立于公司其他机构,负责对公司内部各项事务进行监督和管理。
三、监督管理职责监督管理机构应当负责以下职责:1. 对公司内部的财务、人事、生产等各项事务进行监督和管理;2. 对公司领导层和员工的行为进行监督和管理;3. 督促公司内部各部门做好管理制度的认真贯彻执行;4. 对公司内部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和处理;5. 提出改进建议,为公司提供发展方向;6. 对公司重大决策进行审查和监督;7. 其他由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委托的职责。
四、监督管理程序1.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定期对公司内部各项事务进行检查和监督。
具体检查内容要包括财务情况、人事管理、生产情况等方面。
2.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定期向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提交监督报告,报告内容应当包括公司内部管理的主要问题、存在的风险等。
3.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对公司内部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和处理。
4.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制定完善的管理制度,推动全面管理。
五、监督管理机构职责1.监督管理机构应当进行监督,对公司内部的各项事务进行跟踪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监督管理机构对公司内部的违规行为和管理不善行为进行调查和处理。
3.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向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提出改进建议,为公司发展提供方向。
4.监督管理机构应当保护公司整体利益,促进公司的稳健发展。
六、监督管理机构权利1.监督管理机构有权要求公司内部各部门提供有关资料,进行审核和调查。
2.监督管理机构有权要求公司领导层和员工进行配合,接受监督和管理。
3.监督管理机构有权要求公司内部各部门按照管理制度认真贯彻执行。
4.监督管理机构有权根据公司内部情况,提出管理建议,推动公司全面管理。
七、监督管理机构限制1.监督管理机构不得滥用职权,对公司内部各部门进行干涉。
公司监督部门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内部管理,规范监督部门工作,确保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得到有效执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监督部门负责监督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
第三条监督部门在公司董事会领导下开展工作,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监督部门职责第四条监督部门主要职责如下:1. 负责对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公司规章制度得到有效落实。
2. 对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进行查处,提出整改建议,监督整改措施的落实。
3. 定期或不定期对各部门、各岗位进行实地检查,确保各项工作按照规定程序进行。
4. 收集、整理公司内部各类信息,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依据。
5. 对公司内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改进措施。
6. 组织开展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确保公司资产安全、合规。
第三章监督部门工作制度第五条监督部门应建立健全内部工作制度,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第六条监督部门工作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忠于职守,廉洁自律。
2. 具备较强的业务能力,熟悉公司规章制度及法律法规。
3. 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沟通能力。
第七条监督部门工作人员应严格按照以下程序开展工作:1. 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和重点。
2. 对公司内部规章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3. 对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
4. 跟踪监督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5. 定期向董事会汇报工作,接受董事会监督。
第四章监督部门与其他部门的关系第八条监督部门与各部门应保持密切联系,相互支持、相互监督。
第九条监督部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如需其他部门协助,相关部门应予以配合。
第十条各部门应主动接受监督部门的监督检查,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第五章奖励与处罚第十一条对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监督部门工作人员,公司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二条对在工作中违反本制度规定的,公司给予批评教育、警告、记过等处分;情节严重的,依法予以处理。
公司监督管理制度(精选)

公司监督管理制度(精选)公司监督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本公司监督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确保公司的运营效率和透明度,保障公司的合法权益,有效管理和监督公司内部各项业务活动,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力。
二、监督管理职责1. 公司董事会公司董事会是最高决策机构,负责监督公司的经营管理。
董事会成员应具备高度的道德品质和专业背景,秉持公正合理的原则,制定公司的发展战略和政策,确保公司的良性发展。
2. 高级管理层高级管理层是公司的决策执行者,负责制定公司的年度经营计划和预算,同时确保公司的运营符合法律法规。
高级管理层应提供真实准确的财务和经营信息,及时向董事会汇报公司的经营情况。
3. 内部监察机构公司设立内部监察机构,负责对公司内部业务活动的合规性进行监督,确保公司内部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内部监察机构还应独立审查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4. 职工代表会议公司成立职工代表会议,由职工代表组成,负责监督公司员工的权益,并就员工关注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协助公司解决职工问题,促进和谐劳动关系。
三、监督管理措施1. 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制定并执行内部控制制度,包括财务控制、风险管理、行政管理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内部控制制度应覆盖公司所有业务活动,并根据需要进行调整和完善。
2. 绩效评估公司建立全员绩效评估制度,对公司各级员工的业绩进行定期评估和反馈。
绩效评估结果作为晋升、薪酬调整和奖励的参考依据,以激励员工积极工作,提高公司整体绩效。
3. 内部监察内部监察机构定期进行内部审计,对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合规性、风险管理和内控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内部监察机构应向公司高级管理层和董事会提供审计结果和改进建议。
4. 风险管理公司建立风险管理制度,识别和评估公司面临的各类风险,并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
高级管理层和内部监察机构应对公司的风险管理工作进行监督,确保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5. 外部监督公司积极接受外部监督,与相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保持密切联系,按照规定向其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
公司监督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内部管理,确保公司各项业务规范、高效运行,保障公司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部门及子公司。
第三条公司监督管理制度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公司合法权益;(二)全面性原则:覆盖公司各项业务,确保管理无死角;(三)规范性原则:明确各项管理要求,提高工作效率;(四)责任制原则:明确各部门、各岗位的职责,强化责任意识。
第二章监督管理职责第四条公司设立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公司监督管理的全面工作。
第五条监督管理委员会职责:(一)制定、修订公司监督管理制度;(二)监督各部门、各岗位履行职责情况;(三)组织对公司内部审计、检查;(四)处理违反监督管理制度的行为;(五)向公司董事会汇报监督管理情况。
第六条各部门、各岗位的监督管理职责:(一)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监督管理负总责;(二)各岗位员工按照岗位职责,积极参与监督管理,发现问题及时上报;(三)各级管理人员对下属部门的监督管理负连带责任。
第三章监督管理内容第七条公司监督管理内容包括:(一)财务监督管理:对公司财务状况、资金使用、成本控制等进行监督;(二)业务监督管理:对业务流程、产品质量、服务质量等进行监督;(三)人力资源监督管理:对员工招聘、培训、考核、薪酬等进行监督;(四)合规性监督管理:对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公司规章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五)安全监督管理:对安全生产、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等进行监督。
第八条监督管理委员会定期对各部门、各岗位的监督管理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各项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第四章监督管理程序第九条监督管理程序包括:(一)发现问题:各级管理人员及员工发现违反监督管理制度的行为,应及时上报;(二)调查核实:监督管理委员会对上报问题进行调查核实;(三)处理决定:根据调查结果,对违反监督管理制度的行为进行处理;(四)整改落实:被处理部门或个人需按照要求整改,并报告整改情况;(五)监督复查:监督管理委员会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确保问题得到解决。
公司监督部门管理制度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内部管理,规范监督工作,保障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有效执行,促进公司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及员工,公司监督部门负责本制度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第三条公司监督部门应遵循客观公正、依法依规、严格保密的原则,对公司内部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章监督部门职责第四条监督部门的主要职责如下:1. 负责对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政策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2. 负责对公司各部门及员工的工作进行监督,确保公司各项工作高效、有序、合规;3. 负责对公司财务、审计、人力资源等关键岗位进行监督,防止职务犯罪和舞弊行为;4. 负责对公司内部投诉、举报等进行调查处理,维护公司合法权益;5. 负责对监督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督促相关部门落实整改措施;6. 负责定期向公司领导汇报监督工作情况。
第三章监督工作程序第五条监督部门应按照以下程序开展工作:1. 制定监督计划: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年度工作计划,制定详细的监督工作计划;2. 开展现场检查:按照监督计划,对各部门及员工进行现场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记录;3. 调查处理: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收集相关证据;4. 提出整改建议: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并督促相关部门落实;5. 汇报工作情况:定期向公司领导汇报监督工作情况,包括工作进展、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措施等。
第六条监督部门在开展监督工作时,应严格遵守以下规定:1. 严格保密:对监督检查过程中获取的资料、信息等严格保密,不得泄露;2. 公正公平:对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公正公平处理,不得偏袒;3. 依法依规: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开展工作;4. 慎重行事:在处理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时,应慎重考虑,确保处理结果合法合规。
第四章奖惩措施第七条对在公司监督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部门和个人,公司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八条对违反本制度,造成公司利益损失的部门和个人,公司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警告、记过、降职、辞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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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监督管理制度(DOC 45页)部门: xxx时间: xxx整理范文,仅供参考,可下载自行编辑XX公司HSE监督管理规定(初稿)一、入厂安全管理规定二、安全用火管理规定三、进入设备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四、临时用电管理规定五、进入生产装置一般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六、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七、破土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八、起重、吊装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九、厂区行驶车辆安全管理规定十、外来施工队伍安全管理规定十一、招标、承包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十二、检修安全管理制度十三、设备检修交出管理制度十四、脚手架安全管理规定十五、环境保护管理规定一、入厂安全管理规定第一条本公司职工一律凭工作证或上岗证进厂。
外来人员(施工、培训、实习、厂内临时工、参观人员等)凭临时入厂证或持有效证件到门卫管理部门办理入厂手续后,方准入厂。
第二条没有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或三级安全教育考试不合格的职工,不准进入操作岗位。
外来人员必须按照公司有关规定,履行安全教育手续后,方可进入操作岗位或施工区域。
第三条入厂人员必须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严禁乱动装置区域的设备、阀门、管线、仪表和开关等:严禁随便进入打开的设备、容器、地沟及下水井,以防中毒或窒息。
第四条严禁携带火柴、打火机、香烟、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厂区:严禁穿带钉子的鞋进入易燃易爆装置区、罐区。
第五条严禁酒后上岗。
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严禁赤足、穿凉鞋、高跟鞋、短裤、短衫、裙子和背心上岗。
第六条机动车凭车辆通行证入:严禁机动车辆进入生产装置区、罐区,确实需要进入上述区域的车辆,必须办理机动车辆“进入生产装置区、罐区通行证”。
第七条严禁用汽油等易挥发溶剂擦洗设备、工具、衣物:严禁私自灌装各类油品和液化石油气。
第八条严禁将与工作无关的外来人员和儿童带入厂区。
第九条严禁占用、堵塞厂区消防通道和在消防通道上方架设地面高度低于5米的临时用电线路:严禁用消防水浇花、冲洗设备和地面。
第十条未经公司批准,外来参观、学习等人员不得进入生产操作控制室,岗位操作人员不得私自接待。
第十一条公司有关领导和有关部(科)室人员需要向正在岗位上的操作人员了解情况、安排考试或提问有关问题时,应征得当班班长的同意,并在不影响生产操作的情况下,方可进行。
第十二条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严禁脱岗、串岗、睡岗:在岗人员不得离岗去食堂或回家吃饭,连续生产的岗位,公司要安排送饭到岗位。
在岗操作人员因事需离开岗位时,必须经班长同意并安排有资格的人代岗后,方可离岗。
第十三条岗位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工艺纪律和操作规程。
严格履行岗位安全职责。
第十四条上岗人员必须随身携带“上岗证”和“安全承诺书”。
第十五条本规定由公司HSE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二、安全用火管理规定第一条为加强动火安全管理,防止事故发生,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动火安全管理的范围是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从事以下作业:1、进行气焊、电焊、铅焊、锡焊、塑料焊及其切割作业;2、使用喷灯、火炉、液化气炉、电炉、明火取暖和明火照明;3、烧、烤、猥管线、熬沥青、炒砂子、锤击(产生火花)物件和产生火花的作业;4、使用临时电源、安装临时电线,使用不防爆的电动工具和电器等;5、机动车辆(包括电瓶车)及蓄力车进入生产装置区和罐区;6、使用雷管、炸药等进行爆破。
第三条动火管理实行动火作业许可证制度,凡在安全动火管理范围内的动火作业必须持有有效的动火作业许可证,动火作业许可证实行统一格式。
(见附表)第四条动火分级根据用火部位危险程度,用火分为四级。
1、凡属下列地点动火均为一级动火。
⑴正在生产的工艺装置区;⑵各类罐区、油库、有毒介质区、液化气站、加油站;⑶有易燃可燃液体、液化气及有毒介质的泵房与机房;⑷易燃易爆物品、液化气及有毒物质的装卸区、洗槽站及罐装;⑸工业污水场、易燃易爆的循环水场、凉水塔和工业下水系统的隔油池、油沟、管道(包括距上述地点15米以内的区域);⑹化学危险品仓库;⑺输送易燃、可燃液体和气体的管线、油轮、驳船、码头等。
2、凡属下列地点动火均为二级动火。
⑴停工检修并经认真吹扫处理、化验分析合格的炼油、化工、化纤、塑料等工艺生产装置;⑵从易燃、易爆、有毒装置或系统拆除,且运到安全地点的容器、管线、经吹扫处理化验合格;⑶全厂系统管网区(有易燃易爆工艺介质的管网区可提高一个动火等级);⑷一般物品仓库、车床及木材加工场;⑸生产装置、罐区的非防爆场所(操作间、配备间等)及防火间距以外的地区。
3、公司生产装置内,除一、二级动火以外的临时动火均属三级动火。
4、凡属下列情况均为特殊动火。
⑴带油、带压、带有其它可燃介质或有有毒介质的容器、设备和管线一般不允许动火。
确属生产需要时,作为特殊动火处理;⑵节假日期间对影响生产装置运行所必须进行的动火,一律按特殊动火处理;⑶生产运行的关键装置要害部位一般不安排晚上动火,确属生产需要时,20:00时到第二天8:00时之间的动火要作特殊动火处理;⑷在运行的液化气等球罐区内一般不允许动火,如确属生产需要,一律按特殊动火处理。
5、生产单位可在没有危险的区域,划出固定动火并设立围栏,定出制度,严格管理。
第五条动火审批权限1、一级动火由申请动火单位领导会同施工单位负责人,对动火现场认真检查,制订可靠的防火措施,并填写动火作业许可证。
HSE管理部门对现场进行检查,确认措施可靠并逐项落实后,方可由HSE管理部门负责人签发批准动火作业许可证。
2、对时间较长、区域较广、项目较大的一级动火,应由申请动火单位制定出安全技术措施,报HSE管理部门审批并召集有关单位共同落实安全措施后,方可批准动火。
3、二级动火由申请动火单位安全技术人员制定落实防火措施,填写动火作业许可证;再经装置领导对动火现场进行检查,确认防火措施已落实后,由装置领导批准动火。
4、三级动火由施工单位提出申请,由所在装置的安全技术人员对动火现场进行检查并落实防火措施后,填写动火作业许可证,批准动火。
5、特殊动火由申请动火单位提出申请,HSE管理部门召集有关部门共同制定可靠的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后,由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准用许可证,方可动火。
6、固定动火区的设定应由动火单位提出申请,报HSE管理部门进行审查批准。
固定动火区应有明显标志。
第六条外来施工单位在公司内施工动火,应由工程项目甲方负责部门提出动火申请,由所管辖区域的单位领导会同工程项目甲方负责人及施工单位负责人落实防火措施,填写动火作业许可证,派出监护人员并按动火等级审批权限报请有关部门审查批准。
第七条用火分析:凡需要动火的塔、罐、容器等设备和管线必须进行内部和环境气体化验分析,要有分析数据,动火区的可燃性气体分析由公司装置分析人员进行。
分析单附在用火作业许可证的存根上,以备存查和落实防火措施。
当可燃气体爆炸下限大于4%时,指标为小于0.5%为合格;爆炸下限小于4%时,指标为小于0.2%为合格。
第八条用火作业的基本原则:(1)用火单位应制订用火、防火措施,配备足够的消防设施,用火审批人必须亲临现场检查,落实防火措施后,方可签发用火作业许可证;(1)凡在生产、储存、输送可燃物料的设备、容器及管道上用火,应首先切断物料来源并加好盲板,经彻底吹扫、清洗、置换后,打开入孔,通风换气,并经分析合格,方可用火。
分析合格后,如超过一小时才用火,必须再次进行用火分析;或在管线、容器中充满水后,方可用火;(2)在正常运行生产区内,凡可动可不动的用火一律不动,凡能拆下来的设备、管线都要拆下来移到安全地方用火,严格控制一级用火;(3)除固定动火区外,一张用火作业许可证只限一处用火点,实行一点(一个用火点)、一证(用火作业许可证)、一人(用火监护人),不得用一张用火作业许可证进行多点用火;(4)进入设备内部用火,必须同时遵守《进入设备作业安全管理制度》;高处作业用火,必须同时遵守《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5)用火作业过程中,如果作业条件发生异常变化,必须立即停止作业,用火作业许可证同时废止;第九条用火作业过程的安全监督:用火作业实行“三不用火”,即没经批准的用火作业许可证不用火、用火监护人不在现场不用火、防火措施不落实不用火。
HSE管理人员有权随时检查用火作业情况。
在发现违反用火管理制度的用火作业或危险用火作业时,有权收回用火作业许可证,停止用火,并根据违章情节,对违章者进行严肃处理。
第十条用火作业人员的资格与权限:(1)用火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效的焊接工种作业证;(2)用火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三不用火”的原则;(3)用火作业人员对不符合“三不用火”原则的用火要求,有权拒绝用火。
第十一条用火监护人的资格和职责:(1)用火监护人资格。
用火监护人必须有岗位操作合格证(固定动火区内一般由施工单位专职安全员或班组长担任,二、三级动火由专人担任。
);必须了解用火区域和岗位的生产过程,熟悉工艺操作和设备状况;必须有较强的责任心,出现问题能正确处理;必须有应对突发事故的能力;(2)用火监护人培训。
用火监护人应参加有安全管理部门培训组织的用火监护人培训班,考核合格后由安全管理部门发放用火监护人员资格证书,做到持证上岗;(3)用火监护人的职责。
用火监护人在接到用火作业许可证后,应在安全技术人员和单位领导的指导下,逐项检查落实防火措施;检查现场用火情况;用火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采取措施;监火时要佩戴明显标志;用火过程中不得离开现场;(4)用火监护人的权限。
当发现用火部位与用火作业许可证不相符合,或者用火安全措施不落实时,用火监护人有权制止用火;当用火出现异常情况时有权停止用火;对用火人不执行“三不用火”又不听劝阻时,有权收回用火作业许可证,并报告有关领导;第十二条在生产装置、要害部位等维修的临时用电,可根据批准合格的用火作业许可证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的办理要符合《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
第十三条机动车辆进入生产装置区域的规定:(1)进入生产区域的机动车辆必须车况良好,带有车辆防火设施。
车辆驾驶员必须接受安全教育,持有驾驶员证和进厂许可证。
(2)机动车辆进入生产区域作业,必须由车辆所在单位提出车辆进入区域作业申请书;由项目部规定行车路线,对车辆状况和驾驶员持证情况进行检查审定后,发放“车辆进入生产区域许可证”,机动车辆持“车辆进入生产区域许可证”进入。
(“车辆进入生产区域许可证”采用华胜公司有关证件)(3)门卫对进入生产区域的车辆防火设施和车辆进入生产区域许可证进行检查,确认无疑后方可准许进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