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中等职业学校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长沙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长沙市2024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

长沙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长沙市2024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长沙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24.03.27•【字号】•【施行日期】2024.03.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中等教育正文长沙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长沙市2024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湖南湘江新区教育局、各区县(市)教育局,省、市直属学校,各相关学校:现将《长沙市2024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招生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长沙市2024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招生工作方案》长沙市教育局2024年3月27日附件长沙市2024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招生工作方案为认真做好长沙市2024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基二〔2016〕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中招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21〕1号)、《湖南省教育厅关于湖南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湘教发〔2023〕31号)、《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有关工作的通知》《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有关事项的通知》(长政办发〔2020〕53号)和《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管理工作的通知》(长政办发〔2022〕2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稳步推进我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制度改革,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和高中教育协调健康发展,严格规范办学行为,全面推进阳光招生。
二、考试与评价(一)学业评价1. 书面考试(1)考试科目及分值初三年级的书面考试科目为语文(120分)、数学(120分)、英语(100分,含听力20分)、道德与法治(卷面分100分)、历史(卷面分100分)、物理(卷面分100分)、化学(卷面分100分)。
东营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20年东营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

东营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20年东营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东营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20.06.02•【字号】东教发【2020】6号•【施行日期】2020.06.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中等教育正文东营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20年东营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为切实做好2020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29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鲁教基发〔2015〕4号)和《关于印发<东营市调整理顺学校管理体制工作方案>的通知》(东办字〔2019〕8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是义务教育阶段的终结性考试,是学生是否达到义务教育毕业标准的依据,也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主要依据。
(一)考试科目、考程及组织形式1.考试科目及考程。
2020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统一考试科目为文化课科目(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生物)及信息技术,考查科目为体育与健康、理化生实验操作、艺术(音乐、美术)、地方课程。
其中语文、数学、英语考程各120分钟,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生物考程各60分钟。
2.组织形式。
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历史、地理、生物实行闭卷考试,道德与法治实行开卷考试,信息技术考试与山东省中小学生信息技术等级证书考试结合。
(二)考试成绩设定及使用1.成绩表达。
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历史、地理、生物和道德与法治以分数表达。
考查科目成绩分为A(优秀)、B(良好)、C(及格)、D(不及格)四个等级,由考生所在学校根据其在校期间成绩确定。
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

附件4: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一、实施时间和考试对象本方案自2020年起实施,初次考试对象为2018年秋季入学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含现代职教体系“3+3”、“3+4”试点项目学生)。
五年制高等职业学校学生是否参加考试,由各市教育局统筹安排。
二、科目设置、考试内容和方式学业水平考试科目包括公共基础知识、专业基础理论、专业基本技能三部分。
学业水平考试形式包括笔试、计算机考试、实际操作考试等。
(一)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各专业学生均需参加语文、数学、英语、德育(职业生涯规划与就业创业、职业道德与法律、经济政治与社会、哲学与人生)考试。
分学科组织考试,语文、数学、德育课程采取笔试形式,英语课程采取计算机考试形式。
(二)专业基础理论考试按专业类组织实施专业基础理论考试。
依据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标准,按专业类制定专业基础理论考试大纲,着重考核学生的通用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及其应用能力。
采取计算机考试形式。
(三)专业基本技能考试按专业类组织实施专业基本技能考试。
依据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技能教学标准,按专业类制定专业技能考试大纲,着重考核学生应掌握的本专业领域基本技能。
根据不同专业类的技能特点,采取现场实际操作或运用信息化综合实训平台考试等形式。
专业基本技能考试依托全省统一认定的技能考试标准化考点进行,由省中职学业水平考试办公室和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
技能统一考试根据各专业类实际情况分批分年度组织推进,详见附件5。
三、考试时间安排及时长(一)报名、考试时间安排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每学年举行一次。
公共基础知识、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基本技能分别进行考试。
报名时间一般安排在每年9月份,考试时间一般安排在中等职业学校三年级上学期,每年11月份的第2周开始进行。
(二)考试时长语文考试时长为90分钟,数学、英语、德育考试时长为75分钟;专业基础理论考试时长为120分钟;专业基本技能考试时长依据专业类实际情况予以确定,一般不少于150分钟。
中职学业水平测试报名流程

中职学业水平测试报名流程一、了解中职学业水平测试中职学业水平测试是为了评估中职学生的学业水平而设立的一项考试。
该考试由教育部主管,各地教育部门组织实施。
学生通过参加中职学业水平测试,可以获得相应的学业水平证书,对其未来的职业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1. 报名时间:一般每年的报名时间会提前公布,学生可以通过各地教育部门的官方网站、教育局通知或学校通知了解具体的报名时间。
2. 报名地点:学生可以在所在学校或指定报名点进行线下报名,也可以通过各地教育部门的官方网站进行在线报名。
三、报名材料准备1.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进行核对,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2. 相关证明材料:根据各地教育部门的规定,可能需要提供学生的户口簿、学籍证明、毕业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具体要求请以当地教育部门的通知为准。
3. 报名费:学生需要准备报名费,报名费金额将在报名通知中进行规定。
一般可以通过银行转账、支付宝等方式进行缴费。
四、报名流程1. 填写报名表:学生需填写报名表格,在报名表中填写个人基本信息、所报考科目等相关信息。
2. 缴费:学生在填写完报名表后,需要缴纳报名费。
缴费方式一般有银行转账、支付宝等多种方式,具体请参考报名通知。
3. 提交报名材料:学生需要将填写好的报名表及相关材料(如身份证复印件)提交到所在学校或指定报名点。
如果是在线报名,需要按照网站的提示进行材料上传和提交。
4. 确认报名信息:学生在提交报名材料后,需要确认报名信息是否正确。
一般会在一定时间内公布报名信息公告,学生可通过查询系统或联系教育部门核实自己的报名信息是否正确。
五、补报名和修改信息1. 补报名:如果学生错过了报名时间,可以在规定的补报名时间内进行补报名。
具体的补报名时间和流程一般会在报名通知中进行说明。
2. 修改信息:如果学生在报名后需要修改个人信息,如姓名拼写错误、科目选择错误等,可以在规定的修改时间内进行信息修改。
福建2023年高职分类招考考试及志愿填报安排(公布)

福建2023年高职分类招考考试及志愿填报安排(公布)福建2023年高职分类招考考试及志愿填报安排PART 01考试安排01中职学校类考生1.中职学校类考生依据福建省中等职业学校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使用其在2022年6月参加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学业水平考试公共基础知识(德育、语文、数学、英语)和专业基础知识的合格性、等级性考试成绩。
2.职业技能测试工作实行“省招委会、省教育厅统一领导,省教育考试院统筹管理,主考院校组织实施”的管理体制。
职业技能测试的疫情防控、命题制卷、试卷保管、组织测试、成绩评定和成绩发布等具体工作由各主考院校执行。
各主考院校根据测试工作需要,可自行选定若干合作院校或设置若干考点。
3.职业技能测试于2023年3月中下旬举行,相应类别的具体测试时间以各主考院校公布的时间为准。
02普通高中类考生普通高中类考生依据福建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及职业适应性测试结果择优录取。
对于普通高中、往届毕业生或同等学力人员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按《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规定执行。
2.普通高中类考生将在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主要考查考生的职业意识、职业潜质和职业素养等。
考生在填报专科批次常规志愿时,须在该网页上先行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题型为选择题)后,方可填报专科批次常规志愿。
03特殊群体类考生1.退役士兵、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高素质农民等特殊群体类考生依据福建省统一组织的特殊群体类考生文化素质考试成绩,参考职业适应性测试结果择优录取。
2.特殊群体类考生文化素质考试科目为语文和数学两门,依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中等职业学校学业水平考试大纲(修订)的通知》中语文、数学考试大纲命题,采用笔试考试,每门成绩满分150分,总分满分为300分。
贵港市教育局关于做好贵港市2024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贵港市教育局关于做好贵港市2024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港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24.02.23•【字号】•【施行日期】2024.02.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贵港市教育局关于做好贵港市2024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有关学校:为做好我市2024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中考”)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名条件(一)九年级学生报考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1.具有贵港市初中学校学籍的应届毕业生;2.不具有贵港市初中学校学籍但户籍在贵港市范围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二)八年级学生报考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1.具有贵港市初中学校学籍的八年级在校学生;2.报名参加我市2024年初中学考而没有参加我市2023年6月地理、生物毕业会考的考生;3.具有贵港市户籍且有意愿回贵港市参加下一年初中学考的在外地学校就读的初中八年级学生。
注意:在广西区以外就读回我市报考的九年级学生,未在自治区内参加2023年地理和生物科目考试的,可报名参加我市2024年中考地理和生物科目考试,两科考试成绩按有关文件规定计入2024年中考总成绩,在广西区以外参加考试的成绩不予计入总成绩。
已参加我市2022年地理和生物科目考试,但因休学未能参加2023年中考的学生,可申请将2022年地理和生物科目考试成绩计入2024年中考总成绩。
已在我市参加过地理和生物科目考试的学生不允许再报名参加2024年地理和生物科目考试。
(三)下列人员不能报名参加我市初中学考:1.初中七年级和八年级的在校生不能报名参加九年级初中学考,初中七年级不能报名参加八年级地理、生物初中学考;2.已取得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包括普通中专、中师、职业中专、成人中专、技工学校等)学籍的学生;3.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役者。
西安市教育局关于印发《西安市2020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

西安市教育局关于印发《西安市2020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西安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20.05.17•【字号】•【施行日期】2020.05.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中等教育正文西安市教育局关于印发《西安市2020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各区县教育局,西咸新区教育卫体局,各开发区教育部门,市教育考试中心、市教科所:现将《西安市2020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西安市教育局2020年5月17日西安市2020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29号)及《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陕教〔2020〕69号)和《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陕西省初中学业考试工作的通知》(陕教基一办〔2020〕6号)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新时代教育改革发展建设教育强市的实施意见》和《西安市基础教育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及全市教育大会有关工作要求,切实做好2020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坚持“阳光招生、普职并重、公平公正、科学规范”的基本原则,深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制度改革,进一步发挥考试评价对初中教育教学工作的正确导向作用,全面发展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努力营造良好的教育生态环境,让每个学生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二、初中学生评价学生评价坚持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评价内容包含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两部分。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水平评估工作的通知-皖教秘职成〔2020〕66号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水平评估工作的通知正文:----------------------------------------------------------------------------------------------------------------------------------------------------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水平评估工作的通知各市教育局,广德市、宿松县教育局,省属中专学校:根据委厅年度工作安排,为切实做好2020年全省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水平分类评估(以下简称:办学水平评估)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估范围经市级、省直管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推荐,申请办学水平评估的中职学校,共计125所,其中申请A类办学水平评估的学校12所,申请B类办学水平评估的学校113所。
二、评估内容及基本条件(一)评估内容。
评估工作依据《安徽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办学水平评估指标体系(试行)》及其评分细则开展,主要评估学校办学方向、办学条件、人才培养、内部治理、质量效益以及特色创新等方面,包括一级指标6个,二级指标19个,其中二级指标中10个核心指标列为重点评估要素,以发挥评估促进办学水平提升的导向作用。
(二)基本条件1.申请A类办学水平评估的学校须符合下列基本条件之一:(1)被认定为B类办学水平的学校。
(2)省中等职业教育质量提升工程“示范特色学校”项目验收达“优秀”等级的学校。
(3)办学水平特别突出的其他学校。
2.申请B类办学水平评估的学校须符合下列基本条件之一:(1)符合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且近三年无重大责任事故的其他学校。
(2)省中等职业教育质量提升工程“示范特色学校”项目验收达“合格”等级以上的学校。
三、评估组织(一)成立省评估工作委员会。
省评估工作委员会由省教育厅领导、有关处室负责人和专家组成,其主要任务是研究和讨论评估的重大问题,审议专家组的评估意见和建议,确认评估结论。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关于做好2020年中等职业学校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中等职业学校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的通知》(闽教职成〔2020〕1号),结合全省中等职业学校疫情防控期间教学安排,为做好2020年中等职业学校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
一、报名
(一)考试对象
1.全省中等职业学校2018级、2019级全日制学历教育学生(含高职院校招收的中职学生,不含五年制高职教育“三二分段制”学生)均须参加合格性考试,有升学意愿的学生还需参加等级性考试。
2.2017级、2018级中职学生在2018年、2019年合格性考试中缺考的(含未报考的),须参加2020年相应科目的合格性考试。
3.有意愿参加2021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的中职学校一年制学生、中职学校2017级学生、技工学校在校生和社会人员,须参加2020年中职学业水平考试的公共基础知识(德育、语文、数学、英语)和专业基础知识的合格性考试、等级性考试。
4.拟报名2021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的上述考生,还须符合2021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的报名条件(另文公布)。
(二)报名时间
1.公共基础知识(计算机应用基础):
2020年5月22日- 5月27日,逾期不予补报。
2.公共基础知识(德育、语文、数学、英语)综合卷I/Ⅱ和专业基础知识卷I/Ⅱ:
2020年5月28日-6月10日(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补报。
(三)报名地点
1.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在校生在学籍所在学校报名。
2.社会人员到户籍所在地或原学籍所在地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名。
(四)报名收费
2020年中等职业学校学业水平考试的收费标准按《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制定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收费标准的函》(闽价费〔2017〕298号)预收,待正式收费
文件下发时,多还少补。
(五)报名办法
1.各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和学校须使用“福建省中职学生学业水平考试管理系统”进行考生建档、报名、数据上报等工作。
2.考生须本人持二代居民身份证到报名地点进行确认建档,系统管理员通过“福建省中职学生学业水平考试管理系统”内考籍管理中“关键信息校核”栏目,使用二代居民身份证阅读机,对考生关键信息进行逐一确认校验。
考生姓名不允许有空白格,出现冷僻字的,统一使用大写拼音来代替。
确认后,各报名点务必通过考籍管理中“考生花名册”栏目,打印《福建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业水平考试考生建档花名册》,由考生本人核对、确认无误后在花名册上的备注栏里签名。
花名册加盖学校公章后留学校存档备查,未经确认的考生将无法报考科目。
3.计算机应用基础上机考试报考时,各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和学校必须先使用“福建省中职学生学业水平考试管理系统”进行报名,再将考生报名数据库及相片导入“福建省中职学生学业水平考试计算机应用基础机考系统”的“考生信息采集系统”中进行考生的考场编排、数据上报等工作。
未经“福建省中职学生学业水平考试管理系统”报名的考生,成绩不予确认。
4.务必认真做好考生报名信息核对,确保报名信息的准确性。
报考完毕,各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和学校必须打印《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学校报名考生花名册》,由考生核对报考信息并签名。
花名册加盖学校公章后留学校存档备查。
二、考试
(一)考试时间
1.公共基础知识(计算机应用基础):
2020年6月20日-22日(具体安排见附件1)。
2.公共基础知识(德育、语文、数学、英语)综合卷I/Ⅱ和专业基础知识卷I/Ⅱ:
2020年9月19日(具体安排见附件1)。
(二)考点设置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推进中职学校标准化考点建设工作的通知》(闽教办考〔2017〕5 号),中等职业学校学业水平考试须安排在标准化考点进行。
附件1
2020年福建省中等职业学校学业水平考试
时间安排表
计算机应用基础上机考试
8:30-9:30
10:15-11:15
14:30-15:30
16:15-17:15
6月20日
-22日
(非正式文本,仅供参考。
若下载后打开异常,可用记事本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