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处理安全检查表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计划措施台账制度专案交底方案预案
污水处理安全检查表

22
隔油池应设非燃烧材料的盖板,并应设蒸汽灭火系统。
GB50160-92
6.2.1
23
隔油池的进出水管道应设水封。
GB50160-92
6.2.2
24
距隔油池池壁5m以内的水封井,检查井的井盖与盖座接缝处应密封,且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盖不得有孔洞。
GB50160-92
6.2.2
25
污水处理场内的设备、建筑物、构筑物平面防火间距应符合表6.2.3规定。。
15
污油泵房
-
-
-
15
15
26
循环水场冷却塔的填料、收水器当采用聚氯乙烯玻璃钢等材质时,应采用阻燃型,其氧指数不应小于30。
GB50160-92
6.2.4
27
企业居民用水、工业用水、消防用水能充分满足要求。
GB50015—2003
3.1
28
企业居民用水、工业用水、消防用水系统布局合理,配水点的水压符合要求。
GB50160-92
6.1.9
19
甲、乙类工艺装置内,生产管道的下水井井盖与盖座接缝处应密封,且井盖不得有孔洞。
GB50160-92
6.1.10
20
工艺装置内生产污水系统的可燃液体分离池必须设非燃烧材料的盖板。
GB50160-92
6.1.11
21
隔油池的保护高度不应小于400㎜。
GB50160-92
3.10.3
48
冷却塔与相邻建筑物之间的距离,除满足塔的通风要求外,应避免噪声、飘水等对建筑物的影响。
GB50015—2003
3.10.3
安全检查表(四)
序
号
填写内容
污水处理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流程表

污水处理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流程表一、概述污水处理厂是处理城市生活污水的重要设施,其安全生产管理至关重要。
本文档旨在制定污水处理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流程表,确保污水处理厂安全运行,减少事故发生,保护员工安全。
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 安全责任1.1 污水处理厂设立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污水处理厂安全的监督和管理工作,并制定安全管理制度。
1.2 污水处理厂厂长负责全面领导、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工作,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具体执行。
1.3 各部门负责人要认真履行安全管理职责,确保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的有效实施。
2. 安全培训与教育2.1 新员工入职前应接受安全操作培训,并通过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2.2 定期组织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操作技能和应急处理能力。
3. 安全设施与装备3.1 污水处理厂必须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设施,包括灭火器、安全标识、应急照明等。
3.2 管理部门要定期检查和维护安全设施,确保其正常使用。
4. 应急预案4.1 污水处理厂应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明确各部门的应急责任和行动方案。
4.2 定期进行应急演练,提高员工应急处理的能力和反应速度。
5. 安全检查与监测5.1 污水处理厂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潜在的安全隐患。
5.2 污水处理厂应定期进行安全监测,确保处理过程的安全和稳定。
6. 事故报告与调查6.1 污水处理厂发生事故后,应立即报告上级和安全生产管理部门。
6.2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及时组织事故调查,查明事故原因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三、安全生产管理流程表流程步骤职责分工工作内容安全检查监工定期进行场内设施、设备、安全标识等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应急演练安全员组织安排应急演练,提高员工应对紧急情况的能力安全培训人力资源部组织新员工安全培训和定期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安全设施维护设备维修部定期检查和维护安全设施,确保其正常使用事故报告与调查安全生产部门组织事故发生后的报告和调查工作,查找事故原因并采取措施安全监测环保部门定期进行污水处理过程的安全监测,确保处理过程的安全和稳定结论本文档为污水处理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流程表,制定了相关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具体工作流程。
专项检查表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台账制度方案预案专案交底计划措施

9
架体 防护
作业层未用安全平网双层兜底,且以下每隔10m未用安
全平网封闭扣10分
10
作业层与建筑物之间未进行封闭扣10分
10
脚手架 材质
钢管直径、壁厚、材质不符合要求扣5分 钢管弯曲、变形、锈蚀严重扣4~5分 扣件未进行复试或技术性能不符合标准扣5分
5
11
通道
未设置人员上下专用通道扣5分 通道设置不符合要求扣1~3分
应得 扣减 实得 分数 分数 分数
20
临边
深度超过2m的基坑施工未采取临边防护措施扣10分
2
防护
临边及其它防护不符合要求扣5分
10
坑槽开挖设置安全边坡不符合安全要求扣10分
特殊支护的作法不符合设计方案扣5~8分
保
基坑支 支护设施已产生局部变形又未采取措施调整扣6分
3
证
护及支 砼支护结构未达到设计强度提前开挖,超挖扣10分
6
10
设置
立杆伸出顶层水平杆中心线至支撑点的长度大于规定
值每处扣2分
未按规定设置纵、横向扫地杆或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
水平杆 每处扣5分
7
一
设 置 纵、横向水平杆间距不符合规范要求每处扣5分
立杆、纵向水平杆、横向水平杆间距超过规范要求每处
扣2分
未按规定设置纵向剪刀撑或横向斜撑每处扣5分 剪刀撑未沿脚手架高度连续设置或角度不符合要求扣5分
10
剪刀撑斜杆的接长或剪刀撑斜杆与架体杆件固定不符合
要求每处扣2分
脚手板未满铺或铺设不牢、不稳扣7~10分 脚手板规格或材质不符合要求扣7~10分 每有一处探头板扣2分 架体外侧未设置密目式安全网封闭或网间不严扣7~10分 作业层未在高度1.2m和0.6m处设置上、中两道防护栏杆 扣5分 作业层未设置高度不小于180㎜的挡脚板扣5分 架体搭设前未进行交底或交底未留有记录扣5分 架体分段搭设分段使用未办理分段验收扣5分 架体搭设完毕未办理验收手续扣10分 未记录量化的验收内容扣5分
污水处理安全检查表

序
号
填写内容
检查项目
检查结果
依据
实际
情况
备注
1
含可燃液体的污水及被可燃液体严重污染的雨水,应排入生产污水管道。
GB50160-92
6.1.1
2
可燃气体的凝结液不得直接排入生产污水管道。
GB50160-92
6.1.1
3
与排水点管道中的污水混合后,温度超过40℃的水不得直接排入生产污水管道。
GB50015—2003
3.5.16
39
冷却塔与相邻建筑物之间的距离,除满足塔的通风要求外,还应考虑噪声、漂水等对建筑物的影响。
GB50015—2003
3.10.3
40
冷却塔应设置在专用的基础上,不得直接设置在楼板或屋面上。
GB50015—2003
3.10.6
41
场地应有完整、有效的雨水排水系统。
GB50187—1993
GB50015—2003
3.3.1
29
管材、附件、水表、水池、水箱、加压泵房、减压阀、管道倒流防止器是否按规范要求配置。
GB50015—2003
3.4
30
设有消防栓的给水管道不小于100mm。
GB50015—2003
3.6
安全检查表(三)
序
号
填写内容
检查项目
检查结果
依据
实际
情况
备注
31
当给水管网存在短时超压工况,且短时超压会引起使用不安全时,应设置泄压阀。
GB50160-92
6.1.5
13
一幢建筑物用防火墙分隔成多个房间时,每个房间的生产污水管道应有独立的排出口,并设水封。
污水处理安全检查表

塔的进水阀门及管道应有防冻放水管或其他保温措施。
GB/T50102—2003
58
风机的减速器应配有油温监测和报警器。大型风机应配有振动监测、报警和防振保护装置。
GB/T50102—2003
59
双侧进风的逆流式机械通风冷却塔填料底部至集水池水面之间宜设挡风隔板。
GB/T50102—2003
60
横流式冷却塔的进风口应设百叶窗式导风装置。
GB50160-92
表 污水处理场内设备、建筑物、构筑物平面布置防火间距(m)
项目
防火间距
项目
隔油池
集中布置的
水泵房
污油罐
焚烧炉
变配电室、化验室、办公室等
标准
实际
标准
实际
标准
实际
标准
实际
标准
实际
集中布置的水泵房
15
污油罐
15
15
焚烧炉
20
-
15
变配电室、化验室、办公室等
15
-
15
15
污油泵房
-
-
-
15
冷却塔应远离厂内露天热源、废气和烟气排放口附近,不宜布置在高大建筑物中间的狭长地带上。
GB/T50102—2003
48
冷却塔与相邻建筑物之间的距离,除满足塔的通风要求外,应避免噪声、飘水等对建筑物的影响。
GB50015—2003
安全检查表(四)
序
号
填写内容
检查项目
检查结果
依 据
实际
情况
备注
49
冷却塔进风侧离建筑物的距离宜大于塔进风口高度的2倍。
GB/T50102—2003
61
污水处理厂安全检查表

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用品,并监督Array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制度制定持有效特种作业操作证际情况,应建持证上岗上岗情况应急广播、应事的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度要求安全用电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三)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消防安全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消防安全制度下列单位应当建立单位专职消防队,承担本单位的火灾扑救工作:(一)大型核设施单位、大型发电厂、民用机场、主要港口;(四)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规定以外的火灾危险性较大、(五)距离公安消防队较远、被列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以及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根据需要,建立志愿消防队等多种形式的消防组织,开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承办人应当依法向公安机关申请安全许可,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分工,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员,保持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配置齐全、完好有效,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消防车通道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散预案演练制度制定及落实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职业(病)危害防护设备、设施及个人防护用品情况病防护设备使职业卫生害告知情况其他情况使用设备安全管理特种设备(起重机械、场(厂)内机动车驾驶)压锅炉)压锅炉)专项检查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 (三)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 (五)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检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擅自投入使用、营 建设单位未依照本法规定将消防设计文件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或者在竣工后未依照本法规定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的,责令限期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 (三)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 (五)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检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擅自投入使用、营 建设单位未依照本法规定将消防设计文件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或者在竣工后未依照本法规定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的,责令限期改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 (一)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动法》第59条。
生活污水处理厂安全生产检查表

检查人员组成及职责分工
现场检查人员:负责现场检查, 包括设备运行情况、工艺流程、 安全设施等
监督人员:负责监督检查人员的 行为和记录的准确性
添加标题
添加标题
添加标题
添加标题
记录人员:负责记录检查过程中 的问题和情况,整理成报告
汇报人员:负责将检查结果向领 导汇报,并提出改进建议
检查时间安排及计划
定期复查及总结
检查结果汇总:对每次检查的结果进行汇总和分析,找出问题并记录
处理措施:针对检查出的问题,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如维修、更换设备等
定期复查计划:制定定期复查计划,确保问题得到及时解决和跟进
总结经验教训:对每次检查和处理的过程进行总结,积累经验教训,提高工作效率和质 量
06
检查人员及时间安 排
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确保生活污水处理厂设备设施安全运行 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减少人为因素导致的事故 预防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
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增强员工对安全生产的认识和重视 提高员工的安全操作技能和应急处理能力 促进员工遵守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确保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始终保持高度警惕,减少事故发生
询问检查:对生活污水处理 厂的工作人员进行询问,了
解相关情况
仪器检测:使用专业仪器对 生活污水处理厂的排放物进
行检测,确保达标排放
05
检查结果及处理
检查结果记录
检查结果:对生活污水处理厂的各项设施、设备进行检查,记录检查结果 处理措施:根据检查结果,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如维修、更换设备等 整改要求:对检查出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明确整改时间和责任人 复查结果:对整改后的情况进行复查,记录复查结果
污水处理系统安全检查表

污水处理系统安全检查表2. 检查方法根据污水处理系统的实际情况,进行以下检查方法:2.1 检查原水水质情况:- 检查原水中是否存在颗粒物、悬浮物、重金属等污染物;- 观察原水水质变化,如颜色、浊度等;2.2 检查预处理设施的运行情况:- 检查带砂器、格栅等设备的工作状态;- 检查化学药剂投加系统的运行情况;- 观察预处理设施处理效果,如悬浮物去除率、颜色变化等;2.3 检查生物处理系统的运行情况:- 检查好氧池、厌氧池等设备的运转情况;- 检查曝气系统的正常工作;- 观察污水处理系统的出水水质,如COD、BOD去除率等;2.4 检查污泥处理设备的运行情况:- 检查污泥浓缩、脱水等设备的运行状态;- 检查污泥处理系统的处理效果,如污泥干度、臭气等;2.5 检查处理后的水质情况:- 检查处理后水的透明度、味道等情况;- 检查水中是否存在悬浮物、细菌等污染物;2.6 检查安全设备的完好程度:- 检查防护栏、警示标识等设备的状况;- 检查紧急停机按钮、安全阀等安全设备的正常功能;2.7 检查污水处理系统的操作记录:- 检查运行记录、维护记录等是否完整;- 检查操作人员是否按照规定进行操作;3. 结论在对污水处理系统进行以上检查项目和方法的基础上,根据检查结果,做出相应的结论和处理措施,确保污水处理系统的安全运行和水质达标。
同时,及时修复和更换设备,保证系统的稳定性和功能性,并加强操作人员的培训,提高系统运行的效率和安全性。
4. 备注本安全检查表仅供参考,根据实际情况可进行适当调整和补充。
为确保检查结果的准确性,建议定期进行污水处理系统的安全检查和维护工作,并记录相关结果和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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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类工艺装置内生产污水的管道的支干管、干管的最 15
高处检查井应设排气管。
16 排气管的管径不小于100㎜。
排气管的出口,应高出地面2.5m以上,并应高出距排气管3 17
m范围内的操作平台,空气冷却器2.5m以上。
GB50160-92 6.1.7
GB50160-92 6.1.8
GB50160-92 6.1.9
安全生产
序 填写内容 号 检查项目
污水处理安全检查表(一)
检查结果
依据
含可燃液体的污水及被可燃液体严重污染的雨水,应排入 1
生产污水管道。
GB50160-92 6.1.1
2 可燃气体的凝结液不得直接排入生产污水管道。
GB50160-92 6.1.1
与排水点管道中的污水混合后,温度超过40℃的水不得直 3
安全阀前不得设置阀门,泄压口应连接管道将泄压水引至 32
安全地点排放。
GB50015—2003 3.4.12
给水加压系统,应根据水泵扬程、管道走向、环境噪音要求 33
等因素,设置水锤消除装置。
GB50015—2003 3.4.20
34 室内给水管道不应穿越配电房、通讯机房等处。
GB50015—2003 3.5.7
工艺装置内生产污水系统的可燃液体分离池必须设非燃烧 20
材料的盖板。
GB50160-92 6.1.11
21 隔油池的保护高度不应小于400㎜。
GB50160-92 6.2.1
隔油池应设非燃烧材料的盖板,并应设蒸汽灭火系统。 22
GB50160-92 6.2.1
23 隔油池的进出水管道应设水封。
GB50160-92 6.2.2
排水出口应设不小于250㎜高的水封。
GB50160-92 6.1.4
全厂性的支干管与干管交汇处的支干管上应设不小于250㎜ 10
的水封。
GB50160-92 6.1.4
全厂性支干管、干管的管段长度超过300m时应用水封井 11
隔开,且水封不小于250㎜高度。
GB50160-92 6.1.4
重力流循环回水管道在工艺装置总出口时,应设水封,且高度 12
项目 防火间距
隔油池
集中布置的 水泵房
污油罐
焚烧炉
变配电室、化验室 、办公室等
项目
标准 实际 标准 实际 标准 实际 标准 实际 标准 实际
集中布置的水泵房
15
污油罐
15
15
焚烧炉
20
-
15
变配电室、化验室、办公室等 15
-
15
15
污油泵房
-
-
-
15
15
循环水场冷却塔的填料、收水器当采用聚氯乙烯玻璃钢等 26
不小于250㎜。
GB50160-92 6.1.5
一幢建筑物用防火墙分隔成多个房间时,每个房间的生产污 13
水管道应有独立的排出口,并设水封。
GB50160-92 6.1.6
实际 情况
备注
安全生产
罐组内的生产污水管道应有独立的排出口,且应在防火堤外 14 设置水封,并应在防火堤与水封间的管道上设置易开关的隔
应考虑噪声、漂水等对建筑物的影响。
冷却塔应设置在专用的基础上,不得直接设置在楼板或屋面 40
上。
41 场地应有完整、有效的雨水排水系统。
42 给水管道应在排水管道上面。
工业循环水冷却设施应靠近主要用水车间,并应避免修建过 43
长的给水排水管、沟和复杂的水工建筑物。 冷却塔应布置在贮煤场等粉尘污染的全年主导风向的上风 44 侧。 冷却塔宜避免布置在粉尘和可溶于水的化学物质影响水质 45 的地段。 冷却塔与相邻设施的最小水平距离应符合《工业企业总平 46 面设计规范》要求。 冷却塔应远离厂内露天热源、废气和烟气排放口附近,不 47 宜布置在高大建筑物中间的狭长地带上。 48 冷却塔与相邻建筑物之间的距离,除满足塔的通风要求外,应
接排入生产污水管道。
GB50160-92 6.1.1
混合时产生化学反应能引起火灾和爆炸的污水不得直接排 4
入生产污水管道。
GB50160-92 6.1.1
生产污水排放应采用暗管或覆土厚度不小于200㎜的暗沟 5
。
GB50160-92 6.1.2
设施内部必须采用明沟排水时,应分段设置,每段长度<30 6
GB50160-92 6.1.9
安全检查表(二)
序 填写内容 号 检查项目
检查结果
依据
实际 情况
18 在距明火散发火花地点15m半径范围内,不应设排气管。
GB50160-92 6.1.9
甲、乙类工艺装置内,生产管道的下水井井盖与盖座接缝 19
处应密封,且井盖不得有孔洞。
GB50160-92 6.1.10
材质时,应采用阻燃型,其氧指数不应小于30。
GB50160-92 6.2.4
27 企业居民用水、工业用水、消防用水能充分满足要求。
GB50015—2003 3.1
企业居民用水、工业用水、消防用水系统布局合理,配水点 28
的水压符合要求。
GB50015—2003 3.3.1
管材、附件、水表、水池、水箱、加压泵房、减压阀、管 29
实际 情况
备注
安全生产
埋地敷设的给水管道应避免布置在可能受重物压坏处。如 35
生产基础。
36 给水管道不得敷设在烟道、风道、排水沟内。
37 给水管道不宜穿越伸缩缝、沉降缝。
给水管道应设伸缩补偿装置且直线长度、管材的线胀系数 38 、环境温度和管内水温变化、管道节点的允许位移量符合
要求。
冷却塔与相邻建筑物之间的距离,除满足塔的通风要求外,还 39
m,相邻两段之间的距离>2m。
GB50160-92 6.1.2
全厂性生产污水管道,不得穿越工艺装置,罐组和其他设 7
施或住区。
GB50160-92 6.1.3
工艺装置内的塔、炉、泵、冷换设备等区围堰应设水封,且 8
水封高度不得小于250㎜。
GB50160-92 6.1.4
工艺装置、罐组或其他设施及建筑物、构筑物、管沟等的 9
距隔油池池壁5m以内的水封井,检查井的井盖与盖座接缝处 24
应密封,且井盖不得有孔洞。
GB50160-92 6.2.2
25 污水处理场内的设备、建筑物、构筑物平面防火间距应符
GB50160-92
合表6.2.3规定。。
6.2.3
表6.2.3 污水处理场内设备、建筑物、构筑物平面布置防火间距(m)
备注
安全生产
道倒流防止器是否按规范要求配置。
GB50015—2003 3.4
30 设有消防栓的给水管道不小于100mm。
GB50015—2003 3.6
安全检查表(三)
序 填写内容 号 检查项目
检查结果
依据
当给水管网存在短时超压工况,且短时超压会引起使用不 31
安全时,应设置泄压阀。
GB50015—2003 3.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