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法规体系
水土保持法规体系建设中若干问题的思考与建议

需要确凿 的法律依 据和技 术数 据支撑 ;其 次 ,建设 期造成
的水土流失 问题要 等 到项 目建 成投产 后再 处理 ,说 明事 中
监管不到位 或力 度不够 。为 解决 这一 问题 ,建议 可 以借 鉴
国土部 门采 用的 “ 矿 山生态 修复 保证 金”制 度。虽然 “ 保 证金 ”制度会增加生产 建设 项 目的资 金压 力 ,引来 许 多反 对 声 ,但如 果该 项制 度能够 建立 并实施 ,并在配 套法规 中 增 加违反 “ 三同时”制 度 的罚 则 ,将 会对 水 土保 持 “ 三 同
律体 系 中没 有 处罚 条款 ,即便 因 “ 三 同时”制 度 不 落实 ,
造成严重水 土流 失 ,也没有 明确 的处罚 条款 。在 《 水 土保
持法》罚则 中可 以引用的是第五十六条和第五十 四条 。
第 五十六条规定 :“ 造成水土流失逾期仍 不治理 的 ,县 级 以上人 民政府水行 政主 管部 门可 以指 定有 治理能 力 的单 位代为治理 ,所需费用 由违法行为 人承担 。 ”规 定带有处罚 色彩 ,似乎也有 力度 ,但是 如果项 目业 主是信 誉度 差或 者 是债务缠身 的企业 和机 构 ,水行政 主管 部 门和被指定 单位 就会承 当相 应的经 济风 险。因此 ,第 五十六 条的 可操作性 存在疑虑 。 第五十 四条规定 :“ 水 土保持设 施未经验 收或者验 收不 合格将生产建设项 目投产 使用 的 ,由县 级 以上人 民政府水
与技术监督部 门联 系,以国家 强制性 标 准 《 开发 建设 项 目
水土保持技术规范》的联 合监 督检 查为 突破 口。因 为表 土
分层剥离 、保护 和利用 也是该 标准 中的强 制性条 文 ,技术 监督部 门对违反 者有 明确 的处 罚依 据和 手段。但 由于种 种 客观原 因 ,该计划未能实施 。
贯彻落实《水法》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

水 是 生 命 之 源 、生 产 之 要 、生 态 之 基 。 针 对 我
国 目 前 严 峻 的 水 资 源 形 势 , 党 中 央 、 国 务 院 于
严 重 ,甚 至 威 胁 城 乡 饮 水 安 全 和 人 民 的 身 心 健 康 。
随 着 工 业 化 、 城 镇 化 的 加 快 推 进 , 用 水 需 求 还 将 会
师。
《 水法》 修订实施十周年纪念专辑
并 划 分 到 流 域 到 地 区 ,作 为 管 理 考 核 的 依 据 。 建 立 “四 项 制 度 ”, 就 是 要 从 “ 资 源 总 量 控 制 、 用 水 效 水 率 控 制 、 水 功 能 区 限 制 纳 污 和 水 资 源 管 理 责 任 和 考
国 用 水 总 量 控 制 在 7 0 0亿 m 以 内 ; 用 水 效 率 达 0 到 或 接 近 世 界 先 进 水 平 , 万 元 工 业 增 加 值 用 水 量 降 低 到 4 以 下 , 农 田 灌 溉 水 有 效 利 用 系 数 提 高 到 0m
0 6以 上 ; 主 要 污 染 物 入 河 湖 总 量 控 制 在 水 功 能 区 . 纳 污 能 力 范 围 之 内 , 水 功 能 区 水 质 达 标 率 提 高 到
境 问 题 , 实 现 经 济 社 会 的 可 持 续 发 展 影 响 重 大 、 意
义 深远 。
“ 严 格 的 水 资 源 管 理 制 度 ”, 概 括 起 来 , 就 是 要 最
1 《 法 》 实 行 最 严 格 的 水 资 源 管 理 制 度 水 是
的法 律 保 障
人 多 水 少 、 水 资 源 分 布 不 均 , 是 我 国 的 基 本 国 情 和 水 情 。 长 期 以 来 , 很 多 地 方 的 发 展 和 建 设 是 依
世界水日的相关法律法规介绍

世界水日的相关法律法规介绍水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本资源,也是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支撑。
为了保护和合理利用水资源,许多国家和国际组织制定了各种法律法规。
本文将介绍一些与世界水日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分析其对水资源保护和管理的作用。
一、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中的水资源相关目标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Sustainable Development Goals, SDGs)旨在促进全球可持续发展,其中第六个目标特别关注水资源。
该目标要求确保可持续管理和可获得的水和卫生服务,以及实现所有人平等的用水权利。
各国根据自身国情,通过立法和政策推进水资源的保护与合理利用。
二、国际水法的发展和演变国际水法是指处理水资源跨界问题的法律框架和准则。
近年来,随着水资源面临的挑战与日俱增,国际社会对于水资源管理的关注也不断增加。
国际水法不仅包括针对国家间水资源合作的条约和协议,还涵盖了国际间分享最佳实践、技术交流和政策对话等合作机制。
三、中国水资源保护法律法规体系中国作为人口众多的国家,水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至关重要。
中国多个法律法规对于水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进行了规定,其中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水污染防治法》等。
这些法律法规建立了水资源保护的基本原则和管理体系,明确了责任主体、监管措施和违法行为的处罚。
四、森林和水源地的保护保护水源地是保障水资源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
许多国家通过立法和政策,强调保护森林、湿地和河流等生态系统,以维护水源地的健康。
例如,巴西的《大西洋森林法典》规定了对大西洋森林的保护要求,保护了巴西亚马逊河流域的水源。
五、水资源跨界合作的法律框架随着世界人口和经济的增长,水资源的跨界问题日益突出。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一些地区建立了水资源跨界合作的法律框架。
例如,非洲国家共同体(African Union)的《非洲跨国洲际水资源管理法案》致力于加强非洲国家之间的水资源合作与管理。
六、关于水治理的国际合作倡议为促进全球水资源的合理利用,许多国际组织与政府发起并推动了水治理的国际合作倡议。
我国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法规体系现状及建议

保护法规 。虽然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在我国各层次法 问题 。例如 ,水利部开展的“全国城市饮用水水源地
规上均有所体现 ,但由于起草和颁布的机构不同 ,缺 安全保障规划”仍采用了水利部《全国城市饮用水水
表 1 我国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法规体系
类别
法规名称
相关条款
颁布时间
实施时间
颁布机关
国家 法律
行政 法规
部门 规章 标准 规范 地方 法规
1989112126
2002108129
1996105115
2000103120 1994107119 2005108117 2000111107
1989107110
2007101109 1993112103 1990110105 2005110128 2004112117
1989112126 2002110101 1996105115
核心 ,但我国各法规中的划分规定却不统一 ,导致各
2 我 国 饮 用 水 水 源 地 保 护 法 规 体 系 存 在 的问题
地方在进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时缺乏统一的方 法依据 。尽管最新颁布的《技术规范》对饮用水水源 保护区划分方法作出了统一规定 ,但作为行业推荐
总体来讲 ,我国现在缺乏专门的饮用水水源地 性标准 ,仍未解决各地实际划分时技术方法混乱的
国家环保总局
地质矿产部 、国家技术监督局 上海市人大常委会 上海市人大常委会 江苏省人大常委会
·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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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gal system for drinking water source protection in China
我国水资源法规体系现状浅析

2 3 现行 法律 可 操作 性差 . 现行有 关水 资 源 安 全 的法 律 规 定 过 于 死 板 ,
情 况 。主要表 现在 两 个方 面 : 一是 内容 上不 协调 ;
二是一眼 : 重要江河 的水源保 “ 护机构” “ 、 重要 江河 流域 的水 资源保 护机构 ” 。 这些 术语 在水 法 中出 现 , 们 之 间 到 底 有 什 么 区 它
改善 生态环 境 , 展 生 产 而制 定 的法律 。该 法 规 发
定 了各级人 民政 府水 行政 主管部 门主管各 自区域
就使得立法的主体思想 比较落后。
2 2 一些重 要法 律之 间衔接 不协 调 . 由于立 法时 问不 同 , 个 法 律 的侧 重 点 也 不 各
2 1 . o5 0 0 N .
2 我 国水资源法规体 系现存 的问题
在 国 内水法 领 域 , 国 目前 没 有 专 门 的水 资 我
源安 全 法 律 法 规 。我 国有 关 于水 资 源 保 护 的 法 律, 由于 立法 时间 以及 当时社会发 展 的局 限性 , 已 经不 能解 决现在 存在 的很 多问题 。现 从 以下几个
体 系的方 法, 以实现 水资源保护的 目的。
【 关键词 】 水资源 法律 法规
1 我 国水资源法规现 状
改革 开放 以来 , 国经济 建 设 取得 了前 所 未 我
有 的成 绩 , 工农 业 迅 速发 展 , 济建 设举 世 瞩 目。 经 水 资源作 为工业 农 业 发展 的基 础 , 其地 位 在 国民
节水型社会。总之, 水法》 新《 充分体现了解放思
想、 实事求是 的原 则 , 现 了与时俱 进精神 。它 吸 体
收 了十多年来 国 内外水 资 源 管 理 的新 经 验 、 新理 论 , 这些 年来党 和 国家的治水 方 针 、 把 政策 以及思
水法规知识点总结

水法规知识点总结一、水法规的概念及作用水法规是指国家为了保护水资源,合理利用水资源,保护水环境,维护水权利益而制定的法律、法规、规章、决定和规范性文件等的总称。
水法规是指导和规范水资源管理、保护和利用的依据,是治理水资源、保护水环境和调解水权纠纷等工作的法律支撑。
水法规的作用主要有以下几点:1. 规范水资源管理和利用:水法规对于水资源的开发、利用和管理做出了具体规定和要求,指导和规范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在水资源保护和利用方面的工作。
2. 保护水环境:水法规对于水环境的保护和治理提出了具体要求和措施,保护水资源、净化水体、保障水质。
3. 维护水权利益:水法规对于水权的认定、分配、管理和保护等方面做出了相关规定,保障各种水权的合法权益。
4. 调解水权纠纷:水法规对于水权纠纷的解决提供了相关的法律依据和程序,保障各方权益,协调水权关系。
二、水法规的主要内容1. 水资源管理方面:水资源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水资源调查评价、水资源开发利用、水资源配置和节水措施等。
水法规对于水资源管理的程序、标准和要求等方面做出了具体规定。
2. 水环境保护方面:水环境保护的主要内容包括水体保护、水质保护和水生态保护等。
水法规对于水环境保护的目标、标准、措施和责任等方面做出了具体规定。
3. 水权管理方面:水权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水权的认定、分配、管理和保护等。
水法规对于水权的性质、来源、取得、转让和保护等方面做出了相关规定。
4. 水权纠纷调解方面:水权纠纷的主要内容包括水权纠纷的解决程序、调解原则和调解方式等。
水法规对于水权纠纷的调解机构、程序和程序等方面做出了具体规定。
5. 外来水资源和国际水法方面:水法规对于外来水资源的管理和利用,以及国际水法的原则和规定等方面做出了相关规定。
三、水法规的现状与发展1. 目前我国水法规的现状:我国的水法规涉及水资源管理、水环境保护、水权管理等方面,水法规的制定和实施对于水资源和水环境保护及水权利益保障都起到积极的作用。
试论水法规体系中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构建
2
水 法规 体 系 中 公 益 诉 讼制 度 的 缺 陷
环 境 公 益 诉 讼 的 概 念 , 一 是 把 握 “ 益 ”。公 公 益 在 《辞 源 》中 的 解 析 为 “ 共 之 利 益 。 相 对 于 一 公
个 人 之 私 利 、 私 益 而 言 。 个 人 和 法 律 拟 制 为 人 的 ”
组 织 的 利 益 为 私 益 ; 相 应 的 , 人 类 、 国 家 、 集
熟 于 日 、 美 等 发 达 资 本 主 义 国 家 , 在 美 国 称 为 公 民 诉 讼 , 它 指 的 是 “与 案 件 无 利 害 关 系 的 人 , 基 于 公 益 而 提 起 的 诉 讼 ”。 公 益 诉 讼 法 律 规 定 任 何 人 都 可 以 称 为 诉 讼 主 体 , 而 不 限 于 直 接 利 害 关 系
水利 发展 研 究
21 6 0 2・
试 论 水 法规 体 系 中环 境 公 益 诉 讼 制 度 的构 建
陈 筱 云
( 圳 市水务 局 ,广 东 深圳 深 583 ) 10 6
摘 要 : 目 前 , 我 国 公 益 诉 讼 司 法 实 践 的 探 索 已 经 开 启 , 建 立 环 境 公 益 诉 讼 制 度 的 呼 声 日 渐 高 涨 。 本 文 从 加 强 水 资 源 、 水 环 境 司 法 保 护 为 切 入 点 , 阐 述 了公 益 诉 讼 的 概 念 及 其 环 境 公 益
水资源管理政策法律法规
水资源管理政策法律法规随着人口的增长和经济的发展,水资源的管理成为一个日益重要的问题。
为了有效地保护和管理水资源,各国都制定了相应的水资源管理政策法律法规。
本文将介绍一些主要的国际和国内的水资源管理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它们的内容和实施情况。
一、国际1. 联合国可持续发展议程联合国可持续发展议程是国际社会共同努力的结果,其中包括了关于水资源管理的目标和原则。
其倡导保护和充分利用水资源,推动可持续发展。
这一议程在全球范围内起到了重要的指导作用。
2. 联合国水法公约联合国水法公约是联合国于1997年通过的一项国际法公约,旨在促进跨国河流和湖泊的可持续管理和合作。
公约规定了河流和湖泊的管理原则,包括公平合理使用、必要协商、环境保护等。
该公约在全球范围内推动了跨国水资源的合理管理。
二、中国1. 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是中国的基本水资源管理法律法规。
该法明确了水资源的管理目标,包括保护水资源、合理利用水资源、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等。
同时,法律规定了水权管理、水利工程建设等内容,为水资源管理提供了法律依据。
2. 水资源税法中国政府于2016年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资源税法》,该法旨在通过征收水资源税来促进水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
水资源税的征收对象主要是工业、农业和生活用水者,税收的用途主要用于水资源管理和环境保护。
3. 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旨在加强对水污染的防治,保护水资源的安全和可持续利用。
该法规定了水污染物的排放标准和排放许可制度,同时规定了对违法行为的处罚。
该法的颁布有效地推动了中国水资源管理的进一步加强。
三、实施情况国际水资源管理政策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因国家而异。
一些国家在制定了相关的政策法律法规后,能够有效地实施和落实。
这些国家致力于保护水资源,合理利用和管理水资源,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在中国,水资源管理政策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也在不断提高。
通过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完善,中国加大了对水资源管理的力度,推动了水资源的保护与可持续利用。
环境保护水土保持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
1 环境保护、水土保持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1.1 环境保护、水土保持保证目标1.2 环境保护、水土保持保证体系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法律法规,通过设置专门的组织机构、建立完善的保证体系、合理安排施工方案、设置施工围挡、定期洒水降尘等措施加强对生态环境和水源的保护。
1.2.1 管理机构及职责1.2.1.1 机构设置为切实做好本项目施工期间的生态环境保护和水源保护工作,项目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副经理、技术负责人为副组长的生态环境保护和水源保护管理领导小组。
生态环境保护和水源保护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环保部,负责项目经理部生态环境保护和水源保护的日常管理工作。
设置生态环境保护和水源保护实施小组,具体负责现场生态环境保护和水源保护的具体实施。
生态环境保护和水源保护管理组织机构见图5.2.1.1 项目部管理小组组长:项目经理副组长:生产经理、总工程师项目部管理小组组长:项目经理副组长:生产经理、总工程师项目部安全环保部项目部安全环保部项目部综合办公室项目部综合办公室生态环境保护、水源保护实施小组生态环境保护、水源保护实施小组生态环境保护、水源保护作业队实施层生态环境保护、水源保护作业队实施层 图5.2.1.1 生态环境保护和水源保护管理组织机构框图1.2.1.2 主要职责(1)管理领导小组对施工中的施工环保、生态环保工作负总责。
制定和签发本项目施工环保实施性计划。
领导和带头贯彻执行国家、行业、环保政策法规,保证环保管理体系有效运行。
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组织机构,制定环保目标和有关规章制度,对本项目施工环保工作负总责。
负责施工期间环保措施和方案的制定与实施。
讨论、研究和解决重要环保事宜。
(2)实施小组分解施工环保目标,并责任到人进行实施。
确保体系有效运行。
组织对下检查和指导工作,深入基层认真调查和收集环境保护好的做法,并在本项目推广应用。
遵照执行项目部下发的有关环境保护的各项规章和指令,同上级和相关业务部门保持联系,对下做好环保指导和服务工作。
龚道孝-我国饮用水安全监管法规体系建设-第九届城镇水务大会
二
立法需求与设计理念
2.2 立法基础——全国人大高度重视
全国人大环资委高度重视饮用水安全问题。2012年6月,十一届全国人 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专题听取了国务院关于保障饮用水安全工作情 况的汇报,明确要求有针对性地加强饮用水安全保障的法律制度和措施。
全国人大环资委认为,健全法律制度是保障饮用水安全的关键措施。建
立法体系及饮用水的公共治理涉及到多个部门的管理职能和监测职能,通过联席会议
等常设制度形成分工明确、协调有序的饮用水安全公共治理体制和综合的决策机制。 建设部门牵头修订《城镇供水条例》; 水利部门牵头制定《农村供水条例》; 水利、发改、建设部门共同牵头制定《节约用水条例》; 环保、水利、建设共同 牵头制定《饮用水源保护条例》;
饮用水系统
水源子系统
供水子系统
用水子系统
排水子系统
雨 水 水 源
地 表 水 源
地 下 水 源
再 生 水 源
其 它 水 源
取 水 设 施
输 水 工 程
净 水 工 程
配 水 管 网
二 次 供 水
生 活 用 水
生 产 用 水
生 态 用 水
景 观 用 水
污 水 收 集
污 水 处 理
污 泥 处 置
再 生 利 用
(2)环境保护部提出,考虑到饮用水安全保障涉及多个方面,建
议抓紧研究起草保障饮用水安全的专门法律。
二
立法需求与设计理念
2.2 立法基础——国务院各部委的行动
住房城乡建设部: 最近,住房城乡建设部在给中央关于城市水安全的对策建议中,也明确 提出加快法律法规建设,规范水安全管理制度。 提出尽快修订《城市供水条例》,明确中央与地方政府、各相关部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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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包括根本法、基本法律和其他法律。
▪ 它有两种含义。
▪ 一种含义泛指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机关制定的一切规 ▪ 范性文件的总称;
▪ 另一种含义是专指某些国家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分为 ▪ 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自治条例、单行条例。
▪ 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由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人民代表 ▪ 大会制定,井分别报全国、省或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批准后 ▪ 生效。
▪ (2)规章。
▪ 分为行政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两类。
▪ 行政规章由国务院所属部、委制定;
▪ 地方政府规章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以 ▪ 及省会所在地的市和国务院批准较大的市人民政 ▪ 府制定。 ▪ ▪ (3)规范性文件指法律、法规、规章以外的有关文 ▪ 件。
▪ 为配合水利法的实施,又先后制定了《水利法施行细则》 、
▪ 《水权登记规则》。此外还颁布了《灌溉事业管理养护规 ▪ 则》和黄河水利委员会组织法等一些水法令。
3.现代水法的产生
▪ ⑴ 1949~1978
▪ ⑵ 1979~1988年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颁 ▪ 布以前
▪ 县官司检行安置,不得私造”,
▪ “凡浇田,皆仰预知顷亩,依次取用”。
▪ 渠道和斗门设置渠长、斗门长,同时规定了各渠道不同 ▪ 情况下的分水比例。
2.近代水法的产生
▪ 近代水利立法始于30年代,于1940年颁布了体现 ▪ 近代水管理思想的《水利法》。
▪ 《水利法》明确规定水资源为国家自然资源,必须依法取 ▪ 得水权方可使用。规定了水权登记、兴办水利事业,水之 ▪ 蓄泄、水道防护的管理制度。
▪ 其中,行政法规由国务院制定或认可;
▪ 地方性法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 ▪ 会,以及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的厦门、深圳等特区的人民 ▪ 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
▪ 省会所在地的市和国务院批准较大的市(简称特定的省辖 ▪ 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也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 ▪ 但必须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才能施行;
▪
宋代的《农田水利约束》。
▪ 在明、清的明律和大清律中也都有相当数量的水管理法规 。
1.历代封建王朝管理水事活动的法律
▪ 唐代制定的《水部式》中国第一部比较系统的水利法
▪ 中,对农田水利管理、用水管理、航运船闸的管理维护、 ▪ 桥梁津渡的管理维护、渔业和城市水道管理都作出规定。
▪ 例如规定,“用水灌溉之处,皆安斗门”,“斗门皆须州 、
1.历代封建王朝管理水事活动的法律
▪ 中国是水旱灾害频繁的国家,治理水害,兴修水利历来是 ▪ 治国兴邦的大事。
▪ 为了组织水利建设,维护水利工程,合理分配水源,维护 ▪ 正常的水事秩序,在封建王朝便制定了一系列的管理水事 ▪ 活动的法律。
▪
如西汉的《水令》,
▪
唐代的《水部式》,
▪
金代的《河防令》,
▪ 二、水法规体系
▪ 水法规体系纵向与横向组成
▪ (一)法的渊源
▪ 法的渊源,简称法源。 ▪ 法学对法的渊源有两种理解: ▪ 一种是法的起源,另一种是法的来源。
1.法的起源
▪ 指法产生的缘由和法的本质,又称法的本质渊源 。
▪ 法和国家一样,不是人类社会形成时就有的,而 ▪ 是随着私有制和阶级、国家的出现而产生的。
第八章 水务管理的内涵
水
务
第九章 城市水资源概论
管
理
第十章 城市水资源综合规划
第十一章 水务发展规划
第十二章 城市给水工程
第一讲 水政水法 第一部分
第一章 水法规体系及水法条
款
第一节 水法渊源及水法规体系
第二节 水法条款
第一节 水法渊源及水法规体系
▪ 一、水法渊源
▪ (一)法的渊源 ▪ (二) 中国水法律建设的历史渊源 ▪ (三) 我国水法渊源所涉及的具体各层次法律条文
规范性文件
▪ 通常对于规范性文件的理解分为广义和狭义两种情况。
▪ 广义的规范性文件,
▪ ⑴属于法律范畴(即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
例、单行条例、国务院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的立法性文件。
▪ ⑵除此以外的由国家机关和其他团体、组织制定的具有约束力的非
立法性文件的总和。
▪ 狭义的规范性文件,
▪ 人们在日常生活以及从事工农业生产、旅游服务业的生产 ▪ 活动中,都会与水发生直接或者间接的关系,因而产生以 ▪ 水为标的的社会关系,即权力与义务关系。
▪ 国家为了调整这一错综复杂的社会关系,从古到今的繁盛 ▪ 的朝代都在国家的根本法(宪法)和基本法(民法通则、刑法 ▪ 等)中作出了原则的规范,有的产生了统揽水事的专门水 ▪法
教学内容
水务管理行政法规(16学时)
(水政水法)
+
水务管理知识(16学时)
第一部分 水法规体系及水法执法
水
第二章第三章
法
第三部分 水法律制度
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第七章、
第三部分 水法律制度
第四章 河道管理 第五章 水资源管理 第六章 水土保持 第七章 防汛与抗洪
▪ 所以,法是国家根据统治阶级的利益和意志,由 ▪ 国家制定或认可,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 ▪ 规则(规范)的总称。
▪
法的本质是阶级统治的工具
2.法的来源
▪ 指法的创制及表现形式.
▪ 即法由何种国家机关创制和表现为何种法律文 件
▪ 形式,又称法的形式渊源。
我国法律规范的表现形式和创制机关分别为 以下3种
▪ 指法律范畴以外的其他具有约束力的非立法性文件。(广义的⑵ )
▪ 目前这类非立法性文件的制定主体非常之多,例如各级党组织、各级 人民政府及其所属工作部门,人民团体、社团组织、企事业单位、法 院、检察院等。
(二) 中国水法律建设的历史渊源
▪ 水是大气降雨循环再生的动态资源,具有饮用、灌溉、航 ▪ 运、工业用水、发电、竹木流放、渔业、旅游和改善生态 ▪ 环境等多种功能。
第一水讲务管理
定义:
从水务管理体制改革的本意出发,水务管 理的内涵可以概括为在城乡水资源统一管理的 前提下,以区域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支持城乡经 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为目标,对行政辖区范围内 防洪、排涝、蓄水、水源、供水、用水、节水 、地下水回灌、排水、污水处理与回用以及田 水利、水土保持乃至农村水电等所有涉水事务 一体化管理的一种管理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