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化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信息化工程项目管理方案

信息化工程项目管理方案一、项目背景分析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和应用,信息化工程项目的规模和复杂程度逐渐增加。
信息化工程项目管理是保证项目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的关键。
本文将针对信息化工程项目管理的组织建设、项目管理流程、项目管理工具和方法进行详细分析和探讨,提出了一套完整的信息化工程项目管理方案。
二、项目组织建设1. 项目部门设置在公司内部设立专门的信息化工程项目部门,统一负责公司各个信息化工程项目的管理和协调。
项目部门下设项目管理组、项目执行组、技术支持组和质量管理组等专门的职能组织,明确各组之间的职责和工作流程。
2. 人员配备项目相关人员包括项目经理、项目管理员、技术开发人员、测试人员等。
要求项目人员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协调能力和团队意识,具备较强的专业知识和项目管理能力。
3. 岗位职责明确项目相关人员的岗位职责和工作标准,保证项目的顺利进行和按时交付。
项目经理负责项目的整体规划和控制,项目管理员负责项目的日常协调和统筹,技术开发人员负责项目的具体开发和实施,测试人员负责项目的测试和验收。
三、项目管理流程1. 项目立项阶段在项目立项阶段,需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包括项目的可行性分析、需求调研、项目计划编制等。
确定项目目标和范围,明确项目的投入产出和风险控制等。
2. 项目规划阶段在项目规划阶段,需对项目进行详细的规划和分解,明确工作任务和计划,确定项目的关键路径和时间节点。
编制项目管理计划和风险管理计划,制定项目变更管理和沟通计划。
3. 项目实施阶段在项目实施阶段,需对项目按计划进行,进行项目进度和成本的监控,及时发现和解决项目管理中的风险和问题,保证项目进展顺利。
4. 项目验收阶段在项目验收阶段,需对项目的成果进行验收和评估,确认项目目标是否达到,是否满足用户需求。
完成项目的总结和结案工作,及时总结项目经验和教训。
四、项目管理工具和方法1. 项目管理软件采用专业的项目管理软件,如微软项目管理、项目管理之家等,在项目的计划编制、资源分配、进度跟踪、成本控制等方面提供有效的支持和帮助。
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局信息化建设管理中心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我局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水平,规范信息化建设及实施项目的建设行为,提高信息化项目建设质量和投资效益,促进信息化建设的健康发展,加大资源统筹力度,规范管理程序,促进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结合我局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我局信息化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统筹规划、集中管理、分级负责的管理原则。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信息化项目,是指以计算机、通信技术及其它现代信息技术为主要手段的信息网络建设、信息应用系统建设和信息资源开发等新建、扩建或改建的工程项目,同时还包括信息安全建设、咨询评估、信息化项目维护和服务外包项目。
包括信息系统工程(含网络工程、系统集成工程、网络安全系统、机房工程及综合布线系统、智能化工程、安全监控系统)、信息应用系统(包括办公自动化系统、业务管理系统、信息资源开发系统、网站建设系统)以及其它应用集成系统。
第二章机构及职责信息化建设与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信息中心”)根据我局的总体部署,执行信息化建设工作的决议与决策,统筹信息化工作,是我局负责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
具体工作职责如下:1)负责组织制定我局信息化建设规划;2)负责我局信息化建设与管理的规章制度及各种标准的制订等工作;3)负责全局信息化建设项目的立项、审批、检查、落实、验收等工作;4)全面负责社区网络建设、管理及维护工作,5)负责网络安全的监测和防范,6)负责网络设备管理及系统维护工作;7)负责我局数字化建设的总协调与项目推进建设工作,配合我局有关部门为我局各应用系统的正常运行提供基础平台技术支持;8)负责审议各单位、各部门信息化建设发展的规划;9)负责对网络用户提供技术支持和咨询服务;10)负责各通信运营商网络的归口管理,审批进驻方案,签订合作协议,监督运行和服务质量;11)对我局信息化建设进程中各职能部门、二级单位的具体需求以及重大技术问题提供咨询;12)明确在推进信息化建设进程中各职能部门、二级单位的责任分工、资源分配以及考核机制;13)对我局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和政策性问题进行决策。
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

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一、前言为确保信息化项目的顺利进行,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和效率,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的所有信息化项目管理,包括但不限于:1. 新系统开发项目2. 系统升级项目3. 系统定制项目4. IT设备采购项目5. IT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三、项目管理流程1. 项目立项和规划1.1 项目提出项目开展前,需有项目发起人提出项目具体内容、目标、实施计划等。
对项目计划进行评审,确立立项和详细规划和目标,然后由执行方案上的代表签署立项决议,通知项目相关单位。
1.3 项目规划制定详细的任务分解及计划书,对项目进行全面、系统、细致的规划。
2. 项目实施2.1 项目启动按照规划书的任务分解和计划,整合项目资源,动员各方积极开展项目实施工作。
2.2 项目监管对项目的预算、人员、总进度、实际进度等进行监管,及时调整方案和作出决策。
2.3 项目验收完成项目目标和任务后,进行验收。
3. 项目结束3.1 项目总结对项目的管理模式、组织机构、执行计划等进行总结。
建立项目归档和知识管理体系,提高并维护公司的知识管理水平。
四、项目管理规范1. 遵守相关法律法规;2. 严格执行工程化管理体系;3. 保障项目执行的安全性和可靠性;4. 严格控制项目经费使用;5. 遵循市场原则,控制资源消耗;6. 加强责任落实,严格执行工作流程。
五、附件1.项目任务书2.项目计划书3.项目授权书4.项目预算和经费决算表5.风险评估和控制表6.项目总结报告7.其他相关文件六、法律名词及注释1. 合同:根据《合同法》规定,以民事权利和义务为内容,双方或多方当事人自愿达成的协议,可以是书面或者口头的。
2. 风险评估:根据信息化风险评估标准进行风险识别、风险分析、风险评价的过程。
3. 知识管理:保留、传递、使用和增强知识的信息和技术手段。
七、可能遇到的困难及解决办法1. 资源不足应用研究优质资源,重点研究重要技术,确保关键类型的技术和设备购买并按要求使用;同时加强利益相关者的沟通和协调,控制项目的供应链,保证项目进展。
信息化项目工程管理办法

信息化项目工程管理办法一、项目管理概述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信息化项目在各行各业中得到广泛应用,为了确保信息化项目能够顺利实施并达到预期效果,需要建立科学、合理的项目管理办法。
本文将细致讲解信息化项目工程管理办法,包括项目管理的基本原则、项目管理的组织架构、项目管理的详细步骤及相关的技术支持等内容。
二、项目管理的基本原则1. 统一领导、明确责任:项目管理委员会负责协调、统一项目管理工作,并明确各级人员在项目中的责任与义务。
2. 过程管理、全面计划:对项目实施过程进行全面的计划,包括项目目标、项目范围、项目进度、项目风险等方面的计划工作。
3. 分阶段、逐步推进:将项目工程分解为若干个可管理的阶段,并按照阶段推进的原则,逐步完成项目各项任务。
4. 客户导向、需求满足:根据客户的需求,明确项目目标,并以此为导向进行项目管理,确保项目成果能够满足客户的需求。
5. 综合管理、协调推进:项目中的各项工作关联紧密,需要进行综合管理,协调推进,确保项目各项工作能够有序进行。
三、项目管理的组织架构1. 项目管理委员会:负责项目管理工作的协调与决策,由项目主管部门的负责人担任主任。
2. 项目管理部门:负责项目计划、任务分配、进度控制、风险管理、质量控制等工作。
项目管理部门的人员由项目主管部门负责调配。
3. 项目组: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形成相应的项目组,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工作。
项目组成员由项目管理部门负责调配。
四、项目管理的详细步骤1. 项目立项:明确项目的背景、目标、范围、资源需求等,编制项目立项报告,并报送项目管理委员会审批。
2. 项目计划:根据项目目标,制定项目计划,包括项目进度计划、项目资源计划、项目风险控制计划等。
3. 项目实施:根据项目计划,分阶段进行项目实施,包括需求分析、系统设计、编码、测试、上线等环节。
同时,需要进行项目的风险管理和质量控制。
4. 项目验收:在项目实施完成后,根据项目验收标准进行项目验收工作,确保项目交付可以满足客户需求。
(完整版)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为加强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规范信息化建设项目行为,强化信息安全,根据 xx 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对信息化建设项目相关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规定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内容包含以下三类:(一)信息化集成类:信息化软硬件集成、信息工程与弱电工程集成;(二)产品采购类:( 1)硬件设备:服务器、存储设备、网络设备、信息安全设备及空调、 UPS 电源等数据中心机房专用设备和内存、磁带等材料零件供应及安装;(2)软件产品:标准软件产品、软件用户授权。
(三)服务类:(1)软件开辟类:按照业务需求彻底或者部分定制开辟并提供后续服务的项目;(2)外包服务类:将信息系统研发全部或者部份外包给专业软件公司,自主研发的信息化项目;(3)维保服务类:硬件设备、软件系统、集成工程项目免费维保期结束后的维保服务采购;(4)设计咨询类:信息化规划、数据中心设计、网络设计咨询、安全检测咨询等。
集团及子集团、事业部、各份子公司进行信息化建1设均需遵守集团统一规划、统一管理、分步实施、小步快走等原则。
集团及子集团、事业部、各份子公司进行信息化建设均需遵循本管理办法。
集团成立信息化领导小组,集团董事长任组长,集团总经理及信息化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办公室、财务中心、审计监察部、信息化办公室、招投标办公室等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对信息化建设项目工作的领导、管理、监督、决策和奖惩。
集团设立信息化办公室 (以下简称“信息办”) ,负责集团信息化建设总体协调和管理。
负责对信息化建设进行立项审批,集团办公室、财务中心、人力资源部、发展策划部、企业管理部、审计监察部、集团招标管理办公室、品牌事业部按职责分工,参预信息化建设管理。
信息办负责牵头建立一体化的管理体系及运行机制,对信息化建设进行规划、备案、立项、报批、建设、考核、运维等管理工作,履行以下等职责:(一) 根据企业发展及管理需要,拟定集团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相关制度;(二)根据集团战略发展、子集团业务战略发展,拟定集团IT 规划、子集团业务 IT 规划;2(三) 信息化建设项目备案工作,负责信息化合格供方信息建立、更新、发布和维护,明确合作单位;(四)负责信息化建设项目立项报批工作;(五)负责信息化建设项目招标工作;(六)牵头负责信息化项目建设;(七)牵头信息化建设项目合同审查和签订工作;(八)组织合格供应商考核;(九)牵头信息化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工作。
信息化项目工程管理办法

信息化项目工程管理办法一、项目背景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和广泛应用,企业、组织和个人对信息化项目的需求越来越高。
信息化项目工程管理是指在信息化项目开展过程中,对项目进行有效的规划、组织、实施、监控和控制的一系列活动,以实现项目的目标。
二、目标和原则1.目标:确保信息化项目按时、按质、按量完成,达到预期效果。
2.原则:(1)科学合理:项目管理决策和方法应基于科学和理性,合理确定项目目标及工作计划。
(2)协同合作:项目管理应强调团队协作,促进项目各方共同合作,实现信息的共享和交流。
(3)跟踪监控:项目管理应建立有效的监控机制,对项目进展、成本和质量进行及时跟踪和监控。
(4)风险控制:项目管理应重视风险管理,及时识别和分析项目风险,并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
(5)持续改进:项目管理应不断总结和改进经验,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和效能。
三、组织架构与职责1.项目发起人:项目发起人确定项目的目标和范围,提供项目资金和资源支持,并批准项目计划和变更。
2.项目经理:项目经理负责项目的组织、管理和实施,负责制定项目计划、组织团队、监督控制项目进展,并报告项目的状态和风险。
3.项目团队:由各职能部门的成员组成,参与项目的实施和关键决策,负责完成项目的各项任务和工作。
4.项目董事会:由项目发起人和高级管理人员组成,负责项目的策划、决策、审批和监督。
在关键节点进行项目审批和评估。
四、项目管理流程1.项目启动阶段:(1)明确项目目标和范围;(2)编制项目章程,确定项目的组织结构和职责;(3)制定项目计划,确定项目的时间进度和资源需求;(4)评估项目风险,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计划;(5)启动项目,建立项目团队,分配任务和责任。
2.项目执行阶段:(1)实施项目计划,按时、按质完成项目工作;(2)监控项目进度,及时调整计划和资源;(3)管理项目团队,促进团队协作和沟通;(4)风险管理和问题解决,及时应对项目风险和问题。
3.项目收尾阶段:(1)验收项目成果,确认项目目标达成程度;(2)总结项目经验,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3)撰写项目报告,向项目发起人和董事会提交项目成果;(4)解散项目团队,回收项目资源。
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办法五)组织信息化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负责编制招标文件、组织评标、中标公示等工作;六)监督信息化建设项目实施进度和质量,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七)负责信息化建设项目验收工作,组织编制验收方案、组织验收、审核验收报告等工作;八)负责信息化建设项目的运维管理和技术支持工作,保障信息系统的稳定运行;九)负责信息化建设项目的成本核算和绩效评估工作,为集团决策提供数据支持;十)负责信息安全管理,制定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应急预案,保障信息系统安全运行。
第三章项目管理第八条信息化建设项目实施前,需进行项目立项审批,由信息办负责组织编制项目立项申请书,报集团领导小组审批。
第九条信息化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进行项目管理,由信息办负责组织编制项目管理计划、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变更管理计划、项目风险管理计划等,指导项目实施。
第十条信息化建设项目实施后,需进行项目验收,由信息办负责组织编制项目验收方案、验收标准、验收报告等,组织验收工作。
第十一条信息化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进行项目变更管理,由信息办负责组织编制变更申请书、变更评审报告等,指导变更实施。
第十二条信息化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进行项目风险管理,由信息办负责组织编制风险评估报告、风险应对计划等,指导风险管理实施。
第四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原《四川省商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同时废止。
第五条:负责信息化建设项目的招标工作,包括招标文件的编制和发布等工作。
第六条:牵头负责信息化项目的建设工作,包括项目的规划、设计、实施和验收等工作。
第七条:牵头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合同审查和签订工作,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第八条:集团办公室负责指导信息化建设项目全过程文件资料的合法性审查工作,参与信息化建设项目涉及法律纠纷的调处工作,并参与合同审查和签定工作。
第九条:财务中心负责指导信息化建设项目的财务工作,包括信息公司的财务管理和信息化建设专项资金的归集、拨付、审批和监管等工作。
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

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实施新型智慧城市、“数字政府”和大数据战略,统筹推进区信息化建设和大数据发展应用,规范政府信息化项目的建设与管理,形成资源共享开放体系,保障网络和信息安全,提高政府信息化项目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国办发〔2019〕57号)、《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深龙府规〔2018〕1号)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全额或部分利用区政府资金投资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的信息化项目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信息化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是指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应用系统软件开发、数据资源共享利用、网络和信息安全、系统集成以及信息化推进和关键技术应用的软课题研究等项目,包括新建、扩建及升级改造工程。
信息系统日常的运行维护和单纯设备购置的项目,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区政府资金包括区级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政府债券、单位自筹和其他用于信息化建设的政府性资金。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建设原则第四条智慧城区工作领导小组是区推进信息化工作的领导、协调机构。
区智慧城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为区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全区信息化项目的统筹规划、方案审核备案、绩效评估;监督、指导信息化项目建设、验收和维护;协调和处理信息化建设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网信、发改、财政、审计、采购、公安等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对项目进行管理和监督。
各街道和各部门在全区统一的政务网络上,分别负责各自业务范围内信息系统的建设和管理。
第五条项目应当遵循“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筹协调、资源共享、注重实效、安全可靠”原则,促进信息化建设持续健康发展。
第六条项目建设必须充分利用全区各单位共建共享的信息化资源,避免重复建设。
第三章建设规划第七条区信息化主管部门根据国家、省、市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结合本区实际情况,负责编制全区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并按年度制定项目建设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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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化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全局信息化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保障信息化工作的科学性、前瞻性、合理性,高效支撑业务发展和管理创新,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信息化工程项目建设实行决策、执行、监督分工负责与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
一般主要流程包括:业务需求确定、立项、采购、实施、验收等阶段。
第三条省分公司下达的技改类固定资产投资计划以及使用信息局经营成本的信息化项目均纳入本办法进行管理。
第二章组织架构
第四条成立省信息技术局工程项目管理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工程项目建设及管理有关的重大事项决策。
组长:省信息局总经理
副组长:省信息局副总经理
成员:各部门负责人
第五条领导小组根据项目需求、规模、难易、实效、应用价值等方面确定项目归口部门、设定项目组人数上限、完成时限等。
第六条工程项目的组织管理由工程建设部负责,主要负责项目组织、进度管控、项目采购、验收以及考核管理等工作。
工程项目的实施由项目归口部门负责,主要包括项目实施所需各项资源安排和申请,组织完成项目建设方案和实施计划制定、评审,开展项目具体实施,配合完成采购及验收,落实人员考核等工作。
在项目归口部门成立项目组,负责执行具体实施任务。
第七条由工程建设部牵头,项目归口部门配合确定项目组长、项目成员(可跨部门),经领导小组同意后正式设立。
对项目组的日常管理实行工程建设部和项目归口部门的双管理。
第三章业务需求确定
第八条业务需求原则上由省(市)分公司相关业务、技术部门依据信息化规划和实际发展需要,把握技术方向,对标行业先进水平,按照平台化思路进行充分梳理和整合后提出。
第九条业务需求应包括建设背景(其中,信息系统升级改造类项目应包含信息系统现状、应用效果等)、建设目标、业务流程优化或业务功能描述、业务的处理能力需求及效益分析等内容。
第十条业务需求审核由需求提出部门组织开展,原则上应采取专家评审方式,由业务、技术、管理等相关方面人员组成评审专家。
审核应依据完整性、正确性、一致性等原则,审查业务目标是否明确可实现、范围界定是否清晰无歧义,审查需求与企业发展战略和业务发展趋势是否一致、是否符合相关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审查业务流程是否优化高效、业务功能是否切合实际可实现、成本效益分析数据是否准确合理等。
第四章工程立项及方案制定
第十一条工程立项由工程建设部组织申请,经省分公司同意批复后,由项目组编制建设方案。
建设方案应在认真分析各项业务功能和业务流程的基础上,详细论述技术实现方案、系统功能结构、软硬件体系架构、系统网络架构、关键技术路线、与关联系统的关系等,明确系统的性能指标、安全方案(含信息系统等级保护定级)、软硬件配置方案,可进行多方案经济、技术对比分析,提出工程
实施计划和建议,以指导项目建设。
第十二条建设方案编制完成后,应组织进行评审。
审查原则上采取专家评审方式,充分征求相关业务板块的意见。
评审专家可由业务、技术、工程、财务等有关方面专家组成,必要时可包括基层专家。
第十三条审查内容主要包括:项目是否符合信息化规划、总体技术路线、信息安全以及标准化有关要求,审查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建设目标、主要功能、能力需求和软硬件投资、预期收益等内容。
强化对资源共享、需求整合及相应技术实现方式的审核,以及对方案安全性、可用性、可维护性等方面的审核,并核实系统硬件配置,对软件开发工作量进行评估。
第五章工程采购
第十四条项目组负责根据业务需求编制招标参数、技术规范书及评分办法等采购所需相关材料。
第十五条工程建设部负责根据项目组提交的招标参数等材料组织实施工程采购相关工作。
第十六条项目组负责编制合同标的物及相关的服务要求,工程建设部负责组织审核并签订采购合同。
第六章工程实施
第十七条原则上在合同签订之后正式启动工程实施。
第十八条项目组负责编制需求分析、方案设计等项目文档,负责协调相关业务单位及服务厂商,开展具体实施工作。
对于建设单位包括市州分公司的项目,还应负责对市州分公司工程实施协调、指导、督促工作。
需求分析作为需求变更评估和审查流程的依据性文件。
第十九条工程项目在完成实施并部署在正式运行环境后,项目组应在10个工作日内组织相关单位进行业务测试和技术测试,并形成书面测试报告。
测试报告作为验收的依据性文件。
第七章工程验收
第二十条工程验收一般分为初步验收和竣工验收两个阶段。
第二十一条信息化项目在按照批准的建设方案、设计文件及有关合同等完成建设过程后,应进行初步验收。
初步验收由项目组提出申请,并准备相关验收材料,工程建设部负责组织实施。
第二十二条试运行
(一)初步验收合格后,应进行工程的试运行。
试运行阶段一般不得少于3个月且不超过6个月,以该项目所有合同中出现的最长试运行时间为准。
试运行期间,如发现质量问题,项目组应组织相关责任单位尽快解决。
所有问题全部解决后,试运行才可以结束。
(二)在试运行阶段项目组应按照建设工程档案相关要求和规范进行档案整理,档案资料必须真实、准确,能够反映工程建设全貌,有关工程的一切资料必须入册,不得遗漏。
第二十三条竣工验收
(一)竣工验收的前提条件是工程已按批复内容全部建成,初步验收合格,初验遗留问题全部解决,试运行期间未发现新的问题或问题已得到解决,试运行期满且运行情况良好,使用单位提供正式盖章的同意竣工验收的用户报告。
(二)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工程建设部应在试运行结束后启动竣工验收相关准备工作,配合省分公司开展竣工验收。
第八章其它事项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由工程建设部负责解释,具体管理细则见《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甘肃省信息技术局信息化工程项目管理实施细则》。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如有与上级单位管理要求不一致的,按上级管理要求执行。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未尽事宜,由工程项目管理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项目管理有关办法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