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1
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全文

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正确审理民事案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诉法)第一百四十九条的规定,制定本司法解释。
第二条涉及本司法解释规定的,属于当事人之间发生的民事纠纷。
第三条程序法律明示不得协议处理的民事案件,当事人不得通过协议方式处理。
第四条涉及共同诉讼、诉讼代表、撤诉、再审等民事诉讼问题,应适用本司法解释。
第五条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执行权利,确保当事人合法权益得到实现。
第二章一般原则第六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坚持依法审理、公正司法、保证当事人合法权益相统一、采用速裁程序和与当事人和解等原则。
第七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依据事实及证据认定事实,适用法律维护公正与合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八条人民法院应当坚持合议原则,在案件的审判、裁判过程中,听取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和陈述,充分发挥双方当事人当庭辩论的作用。
第九条人民法院应当在审理案件过程中,指定或者鼓励当事人聘请律师,并采取适当措施为弱势当事人提供帮助,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十条弱势当事人指因年龄、身体等原因或者社会经济条件较差,自身受到侵害或者面临损失的当事人。
人民法院在审理弱势当事人的案件时,应当采取措施保障其合法权益,给予较大的关注和照顾。
第十一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实事求是、客观公正;2.整合程序、行政、民事、刑事等方面的资源;3.有效利用调解等方式解决争议,实现和解。
第十二条人民法院在审判民事案件时,应当区分民事纠纷和刑事案件,坚守刑事、民事独立审判原则。
没有刑责的民事案件,不得侵犯民事当事人的名誉、隐私等人身权益。
第三章管辖范围及制定机关第十三条人民法院管辖民事诉讼案件,适用民事诉讼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制定本司法解释,由最高人民法院行使职权。
第十四条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时,应当根据法律规定和本司法解释的规定,确定管辖地、管辖职能、管辖标准,并依法履行管辖职能。
民事诉讼法课件1

主讲教师
杨秀清
民事诉讼法》 《民事诉讼法》目次
第一讲 第二讲 第三讲 第四讲 第五讲 主管与管辖制度 当事人制度 证据制度 审判程序制度 保障性制度
明代有一个文人叫沈石田。一日, 明代有一个文人叫沈石田。一日,他收到了 一个朋友送来的一盒礼物和一封书信。 一个朋友送来的一盒礼物和一封书信。信上 敬奉琵琶,望祈笑纳” 说:“敬奉琵琶,望祈笑纳”。沈打开盒子 一看,原来盒中所盛为娇艳欲滴的枇杷。 一看,原来盒中所盛为娇艳欲滴的枇杷。不 禁哑然失笑,马上给友人回信一封“ 禁哑然失笑,马上给友人回信一封“承惠琵 开奁视之,听之无声 食之有味” 听之无声, 琶,开奁视之 听之无声,食之有味”。友人 见信后,自觉羞惭,便作打油诗一首以自嘲: 见信后,自觉羞惭,便作打油诗一首以自嘲: 枇杷不是此琵琶,只怨当年识字差, “枇杷不是此琵琶,只怨当年识字差,若是 琵琶能结果,满城箫管尽开花” 琵琶能结果,满城箫管尽开花”。
第一讲 主管与管辖
一、主管 主管 二、级别管辖 三、地域管辖 四、裁定管辖
一、主管 发展趋势: (一)发展趋势:拓宽 1、社会生活的市场化 、 2、社会生活的法制化 、 3、诉讼观念的变化 、 (二)定位思考 国家本位------当事人本位 国家本位 当事人本位 纠纷的可诉性
二、级别管辖 1、确定标准 、 (1)案件性质 ) (2)案件繁简程度 ) (3)影响大小 ) 2、各级法院的职能定位 、
三、地域管辖 (一)一般地域管辖 (二)特殊地域管辖 (三)专属管辖 (四)协议管辖
四、裁定管辖 (一)移送管辖 (二)指定管辖 (三)管辖权转移 1、向上转移:提审与报请 、向上转移: 2、向下转移:交办 、向下转移:
(四)管辖权异议 1、主体 、 (1)原告? )原告? (2)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深圳公司——北京公司 北京公司——西安公司 深圳公司 北京公司 西安公司 问题:既判力的主体与客体范围? 问题:既判力的主体与客体范围? 第三人对鉴定结论有无异议权? 第三人对鉴定结论有无异议权? 2、客体:级别管辖? 、客体:级别管辖? 3、时间 、
民事诉讼法第一章——概论

民事诉讼法第一章——概论
第一章的主要内容是对民事诉讼法的基本概念、性质、适用范围和基
本原则等进行了规定。
首先,第一章明确了民事诉讼法的基本概念。
其中,民事诉讼是指解
决民事纠纷所采用的法律程序,是通过法院审理和判决来保障个人和社会
权益的重要手段。
此外,民事诉讼法还规定了其他一些相关的法律概念,
例如法院、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等。
第三,第一章明确了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
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了
许多重要的基本原则,如公正公平、合法程序、当事人权利平等、保护和
尊重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等。
同时,第一章还规定了国家对民事诉讼实行
的吹毛求疵原则。
最后,第一章还对民事诉讼的组织机构和审判程序进行了规定。
例如,民事诉讼的组织机构包括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审判程序包括一审、二
审和再审等。
此外,第一章还规定了民事诉讼的诉讼时效和诉讼费用等相
关问题。
总结来说,民事诉讼法第一章是中国民事诉讼法的开篇之作,明确了
民事诉讼法的基本概念、性质、适用范围和基本原则等,为后续章节的规
定和实施提供了基础和指导。
该章节的规定对于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有着重要的法律意义和指导作用。
1《民事诉讼法》课程介绍

1 《民事诉讼法》课程介绍
该门课程目前是行政管理个专业方向的专业基础课,共64学时。
民事诉讼法学是法学专业基础课程之一,是法学的主要部门法。
该门课程的主要内容包括:民事诉讼的基本制度和原则、民事诉讼程序、执行程序等。
课程的学习以中国民事诉讼制度和理论为基础,同时与国际上比较有影响国家的民事诉讼制度和理论进行比较。
课程目标是培养学生成为掌握现代诉讼理论和诉讼技能的法律人才。
具体要求学生掌握本课程的基本理论,了解各项程序所包含的基本内容,熟悉法律条文的内容,具有运用所学理论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民事诉讼法学是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因此要求学生在学习中要运用理论联系实际的方法、程序结合实体的方法、比较分析的方法,同时注重案例教学特别是个案全过程的教学也是本课程的一大特点。
通过这门课程的学习,不仅要求学生掌握民事诉讼法的理论知识,而且还要培养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通过学习民事诉讼法基本理论、观点、方法,了解法律的本质、特征、结构、功能、作用、目的;了解民事诉讼活动的发生、发展、变化过程及其规律;通过比较分析法律与其他社会现象的关系,了解程序法治作为文明的核心要素、解决民事纠纷最主要方式的意义;使得学生能够初步掌握程序法学的概念、思维方式和基本的法律视角;为他们将来的学习打下坚固的学科基础。
专业和课程设置取决于学校的人才培养目标定位。
我校的人才培养目标是充分发挥自身的学科优势,突出专业办学的创新性、实践性、综合性,形成“厚基础、宽口径、高素质、重专业”的人才培养模式,培养适应现代社会需要的高素质、创新型应用型人才。
该门课程的开设与我校人才培养的方向想一致的。
民事诉讼一案一诉法律规定(民事诉讼法一案一诉原则)

民事诉讼一案一诉法律规定(民事诉讼法一案一诉原则)我国民事诉讼法对中国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作出了哪些规定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第(一)项规定的重大涉外案件,是指争议标的额大,或者案情复杂,或者居住在国外的当事人人数众多的涉外案件。
专利纠纷案件由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海事、海商案件由海事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法对管辖权的规定(1)级别管辖《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规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重大涉外案件重大涉外案件,是指争议标的额大,或者案情复杂,或者居住在国外的当事人人数众多的涉外案件。
(一)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民事诉讼法》第18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所以,第一审民事案件原则上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条最高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一)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二)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
级别管辖 (一)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民事案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十七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民事诉诉中如何理解一案一诉1、法律分析:“一案一诉”虽无明确法律规定,但是实践中却是当事人和人民法院进行民事诉讼活动的基本要求。
同时,考虑到民事诉论活动中可能存在的诉的合并情形,法律对“一案一诉”的例外情形进行了规定。
2、一案一诉,即所有的诉权都会因诉讼而消耗,对同一诉权或请求权,不允许二次诉讼。
3、法律主观:在民事诉讼中,一件事的原则包括两个意义:第一,当事人不得重新起诉已向法院起诉的案件,第二,案件判决生效后,产生现行判决力,当事人不得重新起诉双方争论的法律关系。
从法院的角度来看,不能再受理了。
4、反诉条件反诉首先必须符合民诉法起诉的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东北大学《民事诉讼法Ⅰ》在线平时作业1-00001

《民事诉讼法Ⅰ》在线平时作业1-00001
因侵权行为提起诉讼,由下列哪个选项所列的人民法院管辖?( )
A:侵权实施地或者原告住所地
B:侵权结果地或者被告户籍所在地
C:侵权发生地或者原告户籍所在地
D: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
参考选项:D
王甲两岁,在幼儿园入托。
一天,为幼儿园送货的刘某因王甲将其衣服弄湿,便打了王甲一记耳光,造成王甲左耳失聪。
王甲的父亲拟代儿子向法院起诉。
关于本案被告的确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刘某是本案唯一的被告
B:幼儿园是本案唯一的被告
C:刘某和幼儿园是本案共同被告
D:刘某是本案被告,幼儿园是本案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参考选项:C
一方当事人要求对方当事人不为一定行为之诉是()。
A:确认之诉
B:变更之诉
C:异议之诉
D:给付之诉
参考选项:D
王某系一起赡养纠纷案件中的被告,法院受理该案后,两次传票传唤王某于某日到庭,结果王某没有到庭。
对此,该法院( )
A:可以对王某拘传
B:应当对王某拘传
C:应当再次传唤王某
D:可以缺席审判
参考选项:D
下列人员不属于回避人员的是( )
A:书记员
B:鉴定人
C:勘验人
D:证人
参考选项:D
因侵权行为提起诉讼,由下列哪个选项所列的人民法院管辖?
A:侵权实施地或者原告住所地
B:侵权结果地或者被告户籍所在地
1。
司考必背:民诉法(第1章~第3章)
司考必背:民诉法(第1章~第3章)第一章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法在我国领域内进行民事诉讼,必须适用我国民事诉讼法。
但在中国的仲裁机构进行仲裁,既可以选择外国实体法,也可以选择外国的程序法。
第二章诉本章内容:1、诉的要素,一般掌握;2、诉的分类,必考;反诉,必考。
一诉的要素1.诉讼标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
2.诉讼标的物:有争议的具体东西(表现为金钱、财产或行为)3.诉讼请求:作出特定判决的要求。
4.诉讼标的额:双方当事人争执的金钱数额。
5.诉讼法律关系:一方必定是法院。
【考法】:区分以上概念二诉的分类1.确认之诉:确认法律关系。
(积极确认之诉、消极确认之诉)2.给付之诉:财物或行为(作为、不作为),不能是人身3.变更之诉:变更现有法律关系。
【考法】:判断诉的分类【陷阱】:诉的分类只存在诉讼案件中,诉的分类依据是看原告诉讼请求的目的和内容。
三反诉1、独立的诉2、反诉的构成要件(1)主体特定:本诉的被告对本诉的原告提出。
(2)反诉与本诉有牵连关系。
应当合并审理,诉讼费减半。
(3)提出的时间:在案件受理后,法庭辩论结束前。
(4)本诉、反诉均具有管辖权:向受理本诉的法院提出。
反诉应由其他人民法院专属管辖,裁定不予受理,告知另行起诉。
3、法院对反诉的处理。
(1)在一审过程中:符合条件合并审理(2)在二审过程中: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3)二审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的案件,提出反诉,可以合并审理。
(4)再审用二审程序时的反诉:按照二审方式处理。
【考法】:反诉概念、反诉与反驳区别、反诉的处理【陷阱】:反诉,是独立的诉,目的在于抵销或吞并原告提出的诉讼请求。
反驳是被告的单纯防御行为。
第三章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与基本制度本章内容:1、基本原则,每年一题;2、基本制度,每年一题一基本原则1、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原则诉讼当事人有平等的诉讼权利【陷阱】:诉讼当事人有平等的诉讼权利不等于诉讼当事人有相同的诉讼权利,比如原告有起诉的权利、被告有答辩的权利。
2024年民事诉讼法全文
2024年民事诉讼法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制定本法。
第二条民事诉讼适用本法。
第三条民事诉讼应当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保障当事人的平等地位,维护社会秩序。
第四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第五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尊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依法保护当事人的诉讼权利,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七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但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等不宜公开的除外。
第八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依法保护当事人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
第九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财产权益。
第十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依法保护当事人的人身权益。
第十一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婚姻家庭权益。
第十二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依法保护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等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第十三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依法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第十四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依法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第十五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依法保护知识产权人的合法权益。
第十六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依法保护环境权益。
第十七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依法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第十八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依法保护社会公共利益。
第十九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第二章管辖第二十条人民法院对民事案件的管辖,由本法和其他法律规定。
第二十一条人民法院对民事案件的管辖,应当依法确定。
第二十二条人民法院对民事案件的管辖,应当依法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法权益。
第二十四条人民法院对民事案件的管辖,应当依法保护当事人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
第二十五条人民法院对民事案件的管辖,应当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财产权益。
第一章民事诉讼法学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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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去年南方周末的一篇评论文章的部分内容,通过该摘要, 加深对该问题的理解。 既然要在中国如此众多的从事法学研究的人士中“选秀”,而且将 其定义于“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那么,我们有理由期待,这 必是一场优中选优、精英云集的大赛,选出的“杰出法学家”,也 一定是中国法学界的佼佼者。但是很遗憾,对那些被冠以“十杰” 称号的生疏面孔,人们根本不知道他们是何方英雄,更谈不上“具 有原创意义”的学术观点。 这使我感到费解,“杰出法学家”到底杰出在什么地方?以中 国政法大学教授薛刚凌为例,她在当选第五届“十杰”之后,在颁 奖大会上有一个主题发言,题目是《论实体法治与程序法治》,直 听得我两眼发愣,感到后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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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实体法,是指规定人们在政治、经济、 文化和家庭婚姻等事实上的权利或义务的 法律。所谓程序法,是保证实体法所规定 的权利义务得以实现的法律,并具有自身 的独立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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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体法与程序法的关系是:民事实体法是 规范民事行为,调整一定社会关系的行为 规则,而民事程序法则是表现实体法生命 力的法律形式,实体法的生命力和强制性 通过程序法表现出来,二者相辅相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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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刚凌教授作为一个研究法律的学者,她应当明白,现 代社会之所以不同于封建专制社会,其中根本的区别在 于,一切公权力皆来自人民的授权,任何公共权力的行 使必须遵循正当程序。从这个意义上说,程序正义既是 约束公权力的必要手段,也是衡量一个国家法治化程度 的重要标准。在法治社会,目的正确并不能构成权力行 使的合法依据,有时候,我们看到一些行政诉讼案件, 单纯从具体行政行为的实体上并没有错误,但行政机关 却因为程序违法而败诉,就是这个道理。 正如薛刚凌教授所言,中国有“轻程序,重实体” 的传统,这种片面追求实体正义、忽视程序正义的习惯, 本来是中国建构法治社会的大敌,现在竟然有薛刚凌这 样的学者将其视为“本土资源”,鼓吹建设“实体法治” 国家,其观点可谓荒谬之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全文第一编总则第一条为了正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根据法律规定,结合审判实践,制定本司法解释。
第二条本司法解释适用于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中适用民事诉讼法的问题。
第三条本司法解释中的“涉外民事案件”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民事案件:(一)当事人居住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外的国家;(二)当事人的财产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外的国家;(三)当事人、事实发生地、合同履行地或者其他因案件相关的地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外的国家;(四)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外的国家公民的人身损害赔偿或者其他非财产性赔偿民事案件;(五)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对该类型民事案件的管辖作出规定。
第四条本司法解释所称“合同”是指民事法律关系的当事人自愿达成的平等主体地位协议。
第五条本司法解释所称的“合同纠纷”是指当事人就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权利义务的归属等问题发生争议并提起民事诉讼的案件。
第六条本司法解释中的“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并不能避免的客观情况,包括自然灾害和社会突发事件两类情况。
第七条本司法解释所称的“违约”是指当事人未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行为。
第八条本司法解释所称的“经济困难”是指生活困难或者无法维持正常经营的情况。
第九条本司法解释所称的“讼前财产保全”是指在审判前,在被告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前,依法对涉案财产或者其其他财产进行保全的措施。
第二编原告的起诉和被告的答辩第十条原告应当向被告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提交与其实际诉求有关的证据材料。
第十一条原告可以向人民法院口头起诉,但需要在三日内提供起诉状。
第十二条被告应当在起诉状递交之日起十五日内向被告人民法院提交答辩状,并提供证据材料。
第十三条被告不提交答辩状的,人民法院可以视为被告对原告的诉讼请求予以承认。
第十四条原告提出多个互不相关诉讼请求的,被告可以分别提出答辩,但最终由人民法院一并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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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
题
订
线
内
不
答
要
《民事诉讼法》试题
三、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每题2分,共10 分 )
1.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 )。
A. 一审终审制
B.二审终审制
C. 三审终审制
D.复审制
2.《 民事诉讼法》第14条规定:( )有权对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A. 人民法院
B.人民检察院
C. 公民
D.党组织 3. 《民事诉讼法》第6条规定:当事人因不可抗力的事由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期限的, 在障碍消除后的( )内,可以申请顺延期限,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A. 3日
B. 5日
C. 7日
D.1 0日 4.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由( )主持。
A. 审判员 一 人
B.审判员二人 C .陪审员二人 D.陪审员三人 5.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 ),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A.暂不执行
B.不予执行
C.当事人提供担保后执行
D.向上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四、多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正确答案,错答 、少答或多答均不得分。
每题2分,共10分) 1. 当事人主义诉讼模式主要具有的优点有( )。
A. 当事人诉讼权利大,法官职权小,法官职权受当事人诉讼权力的制约
B. 当事人是形成判决的主体
装
订
线
内
不
答
题
要
C. 程序公正才是反映司法活动规律和内在要求的价值目标
D. 法官具有良好的素质 2.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 )和( )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 )
A.合理
B.及时
C.自愿
D.合法
3. 法律规定不公开审理或者可以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主要有( )。
A .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 B.涉及个人隐私的案件 C. 离婚案件 D.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
4.人民法院确认为无主财产的,可以判决收归( )所有。
A. 申请人 B.利害关系人 C. 国家 D.集体
5. 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隐匿财产的,人民法院有权发出搜查令,对( )进行搜查。
A.财产所在地
B.被执行人
C.被执行人住所地
D.财产隐匿地
五、简答题(每题15分,共30分) 1.民事诉讼法与行政诉讼法的区别。
2.简述人民法院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三种情况。
六、案例分析题(10分)
甲于某日在商场与乙发生纠纷,将乙打伤,同时损坏了商场的商品。
其后,商场向所在地某基层法院起诉,要求甲赔偿商品。
某基层法院听说甲还打伤了乙,遂将乙追加为共同原告。
乙提出只愿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解决,但法院不允许。
请问法院的做法是否正确?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