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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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试行

南宁市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试行

南宁市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试行)
【说明】
上述权重指各项服务内容在整体服务中的比重。

各住宅物业管理服务内容的具体权重,可由业主大会根据物业管理的需要与物业管理企业商定。

具体操作方法: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可以自由组合不同等级的服务内容,通过采用某一项物业内容所对应的该级基准价乘以该项服务内容的权重,得出具体每一项内容的收费标准,再通过累加的方式计算出整体服务的基准价。

Pi(i=1,2,3)
表示市物价局会同市房产局公布的第i级基准价,Q
ij
(i=1,2,3;j=1,2,3,4,5,6)表示第i级第j项服务内容的权重,如下表所示:
计算公式:P=∑P
i ×Q
ij
(i=1,2,3;j=1,2,3,4,5,6)。

南宁市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试行)

南宁市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试行)

南宁市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试行)一级服务内容标准(一)综合服务1、根据业主需求,提供物业服务合同之外的特约服务和代办服务等有偿便民服务的,并公示服务项目和服务标准。

2、与被服务者签订规范的物业服务合同(协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公布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内容及物业管理服务标准,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物业服务。

3、小区设服务中心、办公设施设备较先进完备,应用计算机等现代化管理手段进行科学管理,办公场所整洁有序。

4、建立有完善的物业管理制度,作业流程及物业管理工作计划及实施时间。

建立财务制度,财务收支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5、业主咨询、投诉在24小时内予以答复处理。

业主急修半小时内、其他报修按双方约定时间到达现场,有完整的报修、维修记录,并有回访制度,满意率达90%以上。

6、广泛的应用专门的物业管理软件、计算机系统对业主及房地产档案、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情况、设备档案和日常办公进行管理。

7、按合同适时组织开展健康有益的文体娱乐活动。

8、小区业主支持和配合物业管理的各项工作,每年进行一次对物业管理服务满意度抽样调查,满意率达90%以上,对不满意的情况进行分析并及时整改。

9、物业管理企业持有有效证照,人员配置合理,有管理人员、水、电、绿化等专业操作人员,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物业管理职业资格证书或岗位证书,岗位责任制明确。

10、全体员工统一着装,佩戴标志,服务意识高,敬业精神高,业务素质强,行为语言规范,服务主动,热情。

11、定期对物业服务人员进行物业管理业务知识培训、消防培训及其他服务培训。

12、承接项目时,对住宅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认真查验,验收手续齐全。

13、每月在服务中心公布1次由业主公摊的公共水电等费用详细测算情况,每季度1次在服务中心公布涉及物业管理代收代支的费用情况。

14、按有关规定或合同约定规范使用住房专项维修资金。

(二)房屋管理及维修养护1、按照物业服务合同和业主公约的约定对房屋及配套设施设备提供服务。

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试行)

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试行)
3、花卉、绿篱、树木应根据其品种和生长情况,及时修剪整形,保持观赏效果。
4、定期组织浇灌、施肥和松土,做好防涝、防冻。
5、定期喷Leabharlann 药物,预防病虫害。二级项目
内容与标准
(一)




1、服务与被服务双方签订规范的物业服务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2、承接项目时,对住宅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认真查验,验收手续齐全。
(五)




1、高层按层、多层按幢设置垃圾桶,每日清运2次。垃圾袋装化,保持垃圾桶清洁、无异味。
2、合理设置果壳箱或者垃圾桶,每日清运2次。
3、小区道路、广场、停车场、绿地等每日清扫2次;电梯厅、楼道每日清扫2次,每周拖洗1次;一层共用大厅每日拖洗1次;楼梯扶手每日擦洗1次;共用部位玻璃每周清洁1次;路灯、楼道灯每月清洁1次。及时清除道路积水、积雪。
7、根据业主需求,提供物业服务合同之外的特约服务和代办服务的,公示服务项目与收费价目。
8、按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公布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
9、按合同约定规范使用住房专项维修资金。
10、每年至少1次征询业主对物业服务的意见,满意率75%以上。
(二)




1、对房屋共用部位进行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检修记录和保养记录齐全。
4、共用雨、污水管道每年疏通1次;雨、污水井每月检查1次,视检查情况及时清掏;化粪池每月检查1次,每半年清掏1次,发现异常及时清掏。
5、二次供水水箱按规定清洗,定时巡查,水质符合卫生要求。
6、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定期进行消毒和灭虫除害。
(六)
绿化
养护
管理

广西普通住宅小区前期物业服务等级指导标准(试行)

广西普通住宅小区前期物业服务等级指导标准(试行)

广西普通住宅小区前期物业服务等级指导标准(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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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 物业服务各方当事人可结合普通住宅小区前期物业服务实际需求,在本标准的基础上自行协商约定细化物业服务等级内容。

鼓励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借鉴使用本标准。

2. 开发建设单位应综合考虑新建普通住宅小区品质定位、硬件设施、购房人物业服务需求及承受能力等因素,审慎选择服务等级,应将选定的服务等级以及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等级收费标准(基准价)作为前期物业招标文件要件,便于日后各方当事人量化服务和监督实施。

3. 开发建设单位应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为住户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

物业服务各方可委托独立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对照合同约定和服务等级标准对小区物业服务进行客观评估。

— 26 —。

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等级与收费标准

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等级与收费标准

南宁市物价局文件南宁市房产经管局南价格〔2009〕200号关于印发南宁市普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等级及收费规范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规范我市物业服务收费行为,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业经管条例》及自治区物价局、建设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业服务收费经管暂行办法的通知》(桂价格〔2007〕122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物业服务收费的实际情况,经研究,现将《南宁市普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等级及收费规范》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规定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本通知公布的收费规范只适用于南宁市区范围内、业主大会成立前由建设单位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对住宅(不含别墅)物业进行经管的住宅小区。

二、本等级收费正式实施时,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已签订住宅物业服务合同的,物业服务及收费规范仍按原合同约定执行。

合同到期后,尚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住宅物业,其物业服务及其收费规范按正式公布实施的等级收费规范执行。

三、带电梯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含包物业公司对电梯的日常维护费(日常检查及小修)、专业维保商的维保费、电梯的年检费。

电梯电费按实际发生额进行分摊。

四、物业服务企业与建设单位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后,应当以书面形式及时将执行的服务等级和收费规范分别向房产、价格主管部门备案,如不备案,一律按服务合同所签订的服务等级及收费规范降低一级进行检查。

五、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实行明码标价,在物业经管区域内的显著位置,将实行的服务等级相对应的服务内容、服务规范以及收费工程、收费规范等有关情况进行公示。

六、物业服务企业有违反价格法律、法规和规定的,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予以处罚。

七、根据市场及物价指数的变化情况,服务等级规范可相应调整;收费规范原则上一年一定,如未有新的年度价格出台前,则继续延用上一年度的收费规范。

八、本通知由南宁市物价局、南宁市房产经管局负责解释。

《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试行)》-三级

《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试行)》-三级
9、公共照明系统:楼道灯完好率为90%左右,景观灯、节日彩灯完好率为80%以上,室内、室外公共电气柜每季巡查一次。
10、消防系统:消防泵、消火栓每年检查一次,每年保养一次。灭火器每年检查一次。消防水带每年检查一次,消防管网压力每年检查二次。
11、智能化系统:系统每半年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维修。保留当天监控录像。
3、道路:每日清扫1次;每年清洁路灯1次。
4、绿化带:每周清扫2次绿化带、草地上的垃圾。
5、休闲、娱乐、健身设施:每周清洁3次。
6、门卫、岗亭:每日清洁1次。
7、垃圾收集与处理:生活垃圾由业主(使用人)自己送至楼下固定位置,由清扫人员每日收集生活垃圾1次;垃圾桶、果皮箱垃圾,每日收集垃圾1次;垃圾日产日清。
8、满意度调查:采取多种形式与业主或使用人进行沟通,每年的沟通面不低于小区住户的20%,对沟通和测评结果进行分析并及时整改。
9、档案管理:建立小区物业服务档案[包括物业竣工验收档案、设备管理档案、业主资料档案]。
10、财务管理: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对物业服务费和其它费用的收支进行财务管理,做到运作规范,账目清晰。
4、工作计划:制定小区物业服务与物业服务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每年向委托方报告一次计划实施情况。
5、管理制度:有明确的值班制度和交接班制度,工作有记录。建立管理处内部管理制度和考核制度。
6、制度公示:服务场所公示办事制度、办事规章、收费依据、收费标准。
7、服务费收支:每年向业主公布财务状况一次,公共水电费分摊每年向业主公布一次。
6、雨、污水管道及化粪池:每年对楼外排水管道巡检一次,适时清理、清掏楼外排水管道及化粪池。
7、地面排水沟与围墙:每半年一次巡查、清理地面排水沟的泥砂与杂物,围墙每年查一次。

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最新版

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最新版
7、路灯、楼道灯完好率不低于80%。
8、容易危及人身安全的设施设备有明显警示标志和防范措施;对可能发生的各种突发设备故障有应急方案。
(四)
协助
维护
公共
秩序
1、小区24小时值勤。
2、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每3小时至少巡查1次;
3、车辆停放有序。
4、对火灾、治安、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有应急预案,事发时及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部门,并协助采取相应措施。
2、根据房屋实际使用年限,适时检查房屋共用部位的使用状况,需要维修,属于小修范围的,及时组织修复;属于大、中修范围的,及时编制维修计划和住房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计划,向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提出报告与建议,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组织维修。
3、每3日巡查1次小区房屋单元门、楼梯通道以及其他共用部位的门窗、玻璃等,做好巡查记录,并及时维修养护。
5、对违反规划私搭乱建和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行为及时劝阻,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主管部门。
6、小区主出入口设有小区平面示意图,各组团、栋及单元(门)、户有明显标志。
(三)
共用
设施
设备
维修
养护
1、对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依法应由专业部门负责的除外)。
2、建立共用设施设备档案(设备台帐),设施设备的运行、检查、维修、保养等记录齐全。
3、管理人员、专业操作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物业管理职业资格证书或者岗位证书。
4、有完善的物业管理方案,质量管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等制度健全。
5、管理服务人员统一着装、佩戴标志,行为规范,服务主动、热情。
6、公示16小时服务电话。急修1小时内、其它报修按双方约定时间到达现场,有报修、维修和回访记录。
5、管理服务人员统一着装、佩戴标志,行为规范,服务主动、热情。

《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试行)》-三级

《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试行)》-三级
8、满意度调查:采取多种形式与业主或使用人进行沟通,每年的沟通面不低于小区住户的20%,对沟通和测评结果进行分析并及时整改.
9、档案管理:建立小区物业服务档案[包括物业竣工验收档案、设备管理档案、业主资料档案]。
10、财务管理: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对物业服务费和其它费用的收支进行财务管理,做到运作规范,账目清晰。
8、卫生消杀:针对灭蚊、蝇、蟑螂、灭鼠的实际需要和季节特点制定具体计划.
4、物业服务区域绿化养护服务
1、草坪:成活率在80%以上,无大面积病虫害;根据情况实施淋水、施肥、修剪和灭虫。
2、园林树木:生长长势一般,树木生长基本正常.
3、花坛:花卉长势较好。
4、喷水池:每周对喷水池水面漂浮物打捞清洁1次;每6个月对水池清洁1次。
务等级
服 务 标 准(三级)
1、日常管理与服务
1、管理处设置:小区内设置管理处。配置办公家具、电话、电脑等一般的办公设备。
2、人员要求:小区管理人员、技术作业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分别取得物业服务从业资格证书或岗位证书,挂牌上岗,统一着装,仪表整洁。
3、服务时间:周一至周六在小区管理处进行8小时业务接待并提供服务,其余时间设电话接待。
4、工作计划:制定小区物业服务与物业服务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每年向委托方报告一次计划实施情况。
5、管理制度:有明确的值班制度和交接班制度,工作有记录.建立管理处内部管理制度和考核制度。
6、制度公示:服务场所公示办事制度、办事规章、收费依据、收费标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7、服务费收支:每年向业主公布财务状况一次,公共水电费分摊每年向业主公布一次。
9、公共照明系统:楼道灯完好率为90%左右,景观灯、节日彩灯完好率为80%以上,室内、室外公共电气柜每季巡查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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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对共用设施设备定期组织巡查,做好巡查记录,需要维修,属于小修范围的,24小时内组织修复;属于大、中修范围的,及时编制维修计划、更新改造计划和住房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计划,向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提出报告与建议,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组织维修或更新改造。
5、小区道路平整,主要道路及停车场交通标志齐全、规范;小区内公共娱乐设施、水池等部位,设置有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南宁市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试行)
一级
项目
内容标准
权重(%)
(一)
综合
服务
1、根据业主需求,提供物业服务合同之外的特约服务和代办服务等有偿便民服务的,并公示服务项目和服务标准。
2、与被服务者签订规范的物业服务合同(协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公布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内容及物业服务标准,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物业服务。
2、共用设施设备运行维修养护制度健全,每年1次编制共用设施设备运行维修养护计划,建立的共用设施设备档案(设备台帐)、运行、检查、维修、保养记录齐全。
3、维修养护制度健全并在工作场所明示,水、电、电梯、中央空调、监控等工作标准及岗位责任制明确,操作维护人员严格执行设施设备操作规程及保养规范;设施设备运行正常,无事故隐患。
6、载人电梯24小时正常运行,每天至少1次对电梯实施巡查,发生故障应立即维修。
7、每天至少1次检查路灯、楼道灯、景观灯等公共照明设备完好率95%以上,按约定时间定时开关。
8、设备用房整洁、通风,无跑、冒、滴、漏和鼠害现象,危及人身安全隐患处有明显标志和防范措施,
9、对可能发生的各种设备故障及重大或突发性事件有应急方案和现场处理措施、处理记录。
6、广泛的应用专门的物业管理软件、计算机系统对业主及房产档案、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情况、设备档案和日常办公进行管理。
7、按合同适时组织开展健康有益的文体娱乐活动。
8、小区业主支持和配合物业管理的各项工作,每年进行一次对物业管理服务满意度抽样调查,满意率达90%以上,对不满意的情况进行分析并及时整改。
9、物业管理企业持有有效证照,人员配置合理,有管理人员、水、电、绿化等专业操作人员,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物业管理职业资格证书或岗位证书,岗位责任制明确。
3、草坪生长整齐,高度不应超过8公分,超过时应在一周内及时进行修剪,及时清除杂草,有效控制杂草孳生;无垃圾、无烟头纸屑。
4、绿篱枝叶较茂密,适时进行修剪,绿篱根部无死枝枯叶及杂物,当天清除修剪废弃物。
5、适时组织防冻保暖,定期喷洒药物,预防病虫害,病虫害无明显迹象。
6、园林建筑和辅助设施完好,整洁无损。
7、绿化地设有提示人们爱护绿化的宣传牌。
6
(五)
保洁
服务
1、根据小区实际情况合理布设果皮箱或垃圾桶,垃圾袋装化。垃圾清运日产日清,无垃圾桶、果皮箱满溢现象,每周至少清洗1次,保持垃圾设施清洁、无异味;垃圾收集点周围地面无散落垃圾、无污迹、无异味。
2、有健全的保洁制度,小区道路、广场、停车场、绿地等公共区域设专人保洁,每天清扫2次;电梯厅、楼道每日清扫2次,每周拖洗1次;一层共用大厅每日拖洗1次;楼梯扶手每日擦洗1次;共用部位玻璃每周清洁1次;室外标识、宣传栏、信报箱等共用部位设施设备每周擦拭2次;路灯、楼道灯每月清洁1次。
8、急修1小时内、其他保修按双方约定时间到达现场,建立有完整的报修、维修和回访记录。
9、根据房屋实际使用年限,及时编制维修计划和住房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计划,向业主大会提出报告与建议,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组织维修。
11
(三)
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
1、小区内公共配套服务设施完好,标志、标识齐全,不随意改变用途,共用设施设备按照项目配套建设管理责任分工运转正常,日常的管理和维修养护情况良好。
5、小区主要道路及停车场交通标志齐全、规范;小区内公共娱乐设施、水池等部位,设置有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6、载人电梯早6点至晚12点正常运行。
7、水、电、中央空调、监控等设备运行保养人员遵守操作规程及保养规范。
8、路灯、楼道灯、景观灯等公共照明设备完好率90%以上。
9、容易危及人身安全隐患处有明显标志和防范措施,对可能发生的各种源自发设备故障有应急方案。24
(二)
房屋管理及维修养护
1、按物业服务合同和业主公约的约定对房屋及配套设施设备提供服务。
2、小区出入口设有小区房屋、道路平面示意图、宣传栏,各组团、栋、及单元(门)、户和公共配套设施场地的标识明显。
3、房屋外观(包括屋面、露台)完好、整洁;公共楼梯间墙面、地面无破损;外墙及公共空间无乱张贴、乱涂、乱画、乱悬挂现象;室外招牌、广告牌、霓虹灯按规定设置。
7、按照住宅装饰装修管理有关规定和管理规约要求,建立完善的住宅装饰装修管理制度。装修前,依规定审核业主(使用人)的装修方案,告知装修人有关装饰装修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每日巡查1次装修施工现场,发现影响房屋外观、危及房屋结构安全及拆改共用管线等损害公共利益现象的,及时劝阻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主管部门。
4、对违反规划私搭乱建、私自拆改管线和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行为及时劝阻,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相关主管部门。
5、每3日巡查1次小区房屋单元门、楼梯通道以及其他共用部位的门窗、玻璃等,做好巡查记录,并及时维修养护。检修记录和保养记录齐全。
6、每年一次对房屋及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普查,根据普查结果制定维修计划,组织实施。
7、对火灾、治安、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有应急预案,事发时及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部门,并协助采取相应措施。
36
二级
项目
内容标准
权重(%)
(一)
综合
服务
1、根据业主需求,提供物业服务合同之外的特约服务和代办服务等有偿便民服务的,并公示服务项目和服务标准。
2、签订规范的物业服务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公布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和标准,建立有财务管理公开、监督制度。
14、按有关规定或合同约定规范使用住房专项维修资金。
23
(二)
房屋管理及维修养护
1、按照物业服务合同和业主公约的约定对房屋及配套设施设备提供服务。
2、小区出入口设有小区房屋、道路平面示意图、宣传栏,主要路口设有路标;各组团、栋、及单元(门)、户和公共配套设施场地的标识齐全、规范、美观。
3、房屋外观(包括屋面、露台)完好、整洁,符合原设计要求;公共楼梯间墙面、地面无破损;外墙及公共空间无乱张贴、乱涂、乱画、乱悬挂现象;室外招牌、广告牌、霓虹灯按规定设置,整齐有序。
8、急修半小时内、其他保修按双方约定时间到达现场,建立有完整的报修、维修和回访记录。
9、根据房屋实际使用年限,每年至少1次编制维修计划和住房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计划,向业主大会提出报告与建议,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组织维修。
12
(三)
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
1、小区内公共配套服务设施完好,标志、标识齐全、规范,不随意改变用途,共用设施设备按照项目配套建设管理责任分工运转正常,日常的管理和维修养护情况良好(依法应由专业部门负责的除外)。
2、共用设施设备运行维修养护制度健全,及时编制共用设施设备运行维修养护计划,建立的共用设施设备台帐、运行、检查、维修、保养记录齐全。
3、维修养护制度健全,水、电、电梯、中央空调、监控等工作标准及岗位责任制明确,操作维护人员严格执行设施设备操作规程及保养规范;设施设备运行正常。
4、对共用设施设备定期组织巡查,做好巡查记录,需要维修,属于小修范围的,及时组织修复;属于大、中修范围的,及时编制维修计划、更新改造计划和住房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计划,向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提出报告与建议,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组织维修或更新改造。
3、设有服务中心,业主咨询、投诉在12小时内予以答复处理。业主急修2小时内、其他报修按双方约定时间到达现场,有完整的报修、维修纪录,并有回访制度,满意率达80%以上。
4、应用专门的物业管理软件、计算机系统对业主及房产档案、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情况、设备档案和日常办公进行管理。
5、按合同适时组织开展文体娱乐活动。
4、对违反规划私搭乱建、私自拆改管线和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行为及时劝阻,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相关主管部门。
5、每日巡查1次小区房屋单元门、楼梯通道以及其他共用部位的门窗、玻璃、消防器材等,做好巡查记录,并及时维修养护,维修率达90%以上。巡逻、检修记录和保养记录齐全。
6、每半年1次编制房屋等共用部位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计划。
10、全体员工统一着装,佩戴标志,服务意识高,敬业精神高,业务素质强,行为语言规范,服务主动,热情。
11、定期对服务人员进行物业管理业务知识培训、消防培训及其他服务培训。
12、承接项目时,对住宅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认真查验,验收手续齐全。
13、每月在服务中心公布1次由业主分摊的公共水电等费用详细测算情况,每季度1次在服务中心公布涉及住户共同设施设备费用分摊情况和其他物业管理代收代支费用情况。
6、建立消杀工作管理制度,根据小区实际情况开展消毒和灭虫除害工作,适时投放消杀药物,有效控制鼠、蟑、蚊、蝇等害虫孳生。
14
(六)
协助公共秩序
1、门岗室整洁,公共秩序维护人员统一着装,佩戴有明显的标志。
2、设专人24小时值勤,其中主出入口不少于12小时立岗值勤。
3、对进出小区的车辆实施有效管理,引导车辆有序通行、停放。
9、适时对服务人员进行物业管理业务知识培训、消防培训及其他服务培训。
10、承接项目时验收手续齐全。
11、每季度至少1次在服务中心公布由业主分摊的公共水电等费用详细测算情况,每半年至少1次在服务中心公布涉及住户共同设施设备费用分摊情况和其他物业管理代收代支费用情况。
12、按有关规定或合同约定使用住房专项维修资金。
6、小区业主支持和配合物业管理的各项工作,每年进行一次对物业管理服务满意度抽样调查,满意率达85%以上,及时改进薄弱环节。
7、物业管理企业持有有效证照,人员配置合理,有管理人员、水、电、绿化等专业操作人员,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物业管理职业资格证书或岗位证书,岗位责任制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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