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城雷河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20年调整完善说明
眉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局部调整洪雅县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眉府函[2020]6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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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局部调整洪雅县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正文:---------------------------------------------------------------------------------------------------------------------------------------------------- 眉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局部调整洪雅县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洪雅县人民政府:你县《关于局部调整洪雅县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请示》(洪府〔2020〕7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局部调整洪雅县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根据洪雅县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原则同意局部调整七里坪镇(原高庙镇)、高庙镇、柳江镇、瓦屋山镇等4个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规模7.5748公顷。
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实行规划建设用地规模总量控制洪雅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不得变更基本农田位置,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耕地保有量不得减少。
规划调整后,洪雅县建设用地总规模不得突破已批准的《洪雅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中确定的2020年建设用地总规模。
三、调整规划范围同意调出七里坪镇(原高庙镇)规划建设用地指标1.8179公顷(非永久基本农田耕地0公顷)、高庙镇规划建设用地指标1.2489公顷(非永久基本农田耕地0.5480公顷)、柳江镇规划建设用地指标1.0941公顷(非永久基本农田耕地0.8862公顷)、瓦屋山镇规划建设用地指标3.4139公顷(非永久基本农田耕地0.3374公顷),合计调出规划建设用地指标7.5748公顷(非永久基本农田耕地1.7716公顷)。
调出地块不再作为规划建设用地,保留原地类。
同意调入七里坪镇(原高庙镇)规划建设用地指标6.1226公顷(非永久基本农田耕地0.3755公顷)、瓦屋山镇规划建设用地指标1.4522公顷(非永久基本农田耕地1.3934公顷),合计调入规划建设用地指标7.5748公顷(非永久基本农田耕地1.7689公顷)。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天门市、神农架林区、宜都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修改方案的批复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天门市、神农架林区、宜都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修改方案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0.07.28•【字号】鄂政函〔2020〕76号•【施行日期】2020.07.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天门市、神农架林区、宜都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修改方案的批复鄂政函〔2020〕76号宜昌市、天门市、神农架林区人民政府:你们《关于审批〈天门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修改方案〉的请示》(天门政文〔2020〕24号)、《关于审批神农架林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修改方案的请示》(神林政文〔2020〕14号)、《转报宜都市关于报批宜都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2019年度)的请示》(宜昌政文〔2020〕14号)收悉。
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天门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修改方案。
将H49G027086、H49G028084、H49G028085、H49G028086、H49G029077、H49G029082、H49G029085、H49G029086、H49G030077、H49G030080、H49G030081、H49G030082、H49G030083、H49G030084、H49G030086、H49G030087、H49G031077、H49G031078、H49G031080、H49G031081、H49G031082、H49G031083、H49G031084、H49G031085、H49G032074、H49G032075、H49G032076、H49G032077、H49G032078、H49G032079、H49G032080、H49G032081、H49G032082、H49G032083、H49G032084、H49G032085、H49G032086、H49G032087、H49G033076、H49G033078、H49G033079、H49G033080、H49G033081、H49G033082、H49G033083、H49G033084、H49G033085、H49G033086、H49G033087、H49G033088、H49G034076、H49G034077、H49G034078、H49G034079、H49G034081、H49G034082、H49G034083、H49G034084、H49G034085、H49G035078、H49G035079、H49G035081、H49G035082、H49G035083、H49G035084、H49G035086、H49G035087、H49G036081、H49G036082、H49G036083、H49G036084、H49G036085、H49G036086、H49G036087、H49G037082、H49G037083、H49G037084、H49G037085、H49G037086、H49G038084、H49G038085、H49G038087、H49G038088、H49G039087、H49G039088图幅中位于白茅湖棉花原种场、沉湖林业科技示范区、多宝镇、多祥镇、佛子山镇、干驿镇、国营蒋湖农场、荷花垸监狱、横林镇、胡市镇、黄潭镇、蒋场镇、净潭乡、竟陵办事处、九真镇、卢市镇、麻洋镇、马湾镇、彭市镇、石河镇、天门经济开发区、拖市镇、汪场镇、小板镇、杨林办事处、渔薪镇、岳口镇、皂市镇、张港镇合计320.8349公顷的有条件建设区和限制建设区调整为允许建设区;将H49G028085、H49G028086、H49G029085、H49G029086、H49G029087、H49G030077、H49G030078、H49G030080、H49G030081、H49G030082、H49G030083、H49G030084、H49G030087、H49G031077、H49G031078、H49G031082、H49G031084、H49G032074、H49G032077、H49G032078、H49G032080、H49G032081、H49G032082、H49G032083、H49G032084、H49G032087、H49G033076、H49G033078、H49G033080、H49G033081、H49G033082、H49G033083、H49G033084、H49G033085、H49G033086、H49G033087、H49G034078、H49G034079、H49G034081、H49G034082、H49G034083、H49G034084、H49G034085、H49G034086、H49G035078、H49G035079、H49G035081、H49G035082、H49G035083、H49G035084、H49G035085、H49G035086、H49G035087、H49G036082、H49G036085、H49G036086、H49G037082、H49G037083、H49G037084、H49G037086、H49G038084、H49G038085、H49G038086、H49G038087、H49G038088、H49G039087、H49G039088图幅中位于白茅湖棉花原种场、沉湖林业科技示范区、多宝镇、多祥镇、佛子山镇、干驿镇、国营蒋湖农场、横林镇、胡市镇、黄潭镇、蒋场镇、净潭乡、竟陵办事处、九真镇、卢市镇、麻洋镇、马湾镇、彭市镇、石河镇、天门经济开发区、拖市镇、汪场镇、小板镇、杨林办事处、渔薪镇、岳口镇、皂市镇、张港镇合计320.8349公顷允许建设区调整为有条件建设区和限制建设区。
宜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宜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文本宜城市人民政府二O一七年七月前言《宜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下称现行规划)是宜城市土地管理和城乡建设的纲领性文件,是落实土地管理政策和实现土地资源持续利用的基本手段。
现行规划自2012年经省政府批准实施以来,对宜城市土地宏观调控,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随着“十三五”时期新型城镇化建设、新农村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的加快,现行规划在规划目标、用地规模、空间布局等方面已明显不适应新形势下经济社会发展对土地利用的客观要求,迫切需要根据宜城市近期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和面临的土地问题对现行规划进行调整完善。
按照《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6〕1096号)和《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函》(鄂土资函〔2016〕1196号),以及全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会议和襄阳市国土资源局安排部署,宜城市围绕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目标,以严格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为前提,以保障科学发展用地为重点,以节约集约用地为核心,确保耕地和基本农田数量基本稳定、质量不降低,推进新型城镇化和生态文明建设,提高规划的严肃性和可操作性,宜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了《宜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以下简称《调整完善》)。
《调整完善》主要阐明2015-2020年宜城市土地利用战略目标、土地利用结构调整、土地利用分区、农用地保护、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城乡用地统筹、土地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矿产资源规划、三线划定、重点建设项目安排、土地整理复垦开发目标和规划实施保障措施等。
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一节规划指导思想 (1)第二节规划指导原则 (1)第三节规划依据 (3)第四节规划目的及任务 (4)第五节规划范围及期限 (4)第二章土地资源利用状况 (5)第一节基本概况 (5)第二节土地利用现状 (7)第三章土地利用战略与目标 (10)第一节社会经济发展目标 (10)第二节土地利用战略 (11)第三节土地利用规划目标 (11)第四章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13)第一节土地利用总体结构调整 (13)第二节农用地结构调整 (13)第三节建设用地结构调整 (15)第四节未利用地结构调整 (16)第五章土地利用布局优化 (17)第一节耕地和基本农田布局 (17)第二节园地和林地布局 (18)第二节城乡建设用地布局 (19)第三节生态建设用地空间布局 (20)第四节基础设施用地布局 (21)第六章土地用途分区与管制 (22)第一节土地用途分区 (22)第二节土地用途分区管制规则 (24)第七章中心城区土地利用规划 (29)第一节规划范围和目标 (29)第二节空间发展方向及规模边界控制 (29)第三节建设用地管制规则 (30)第八章土地利用重点任务 (32)第一节保护和合理利用农用地 (32)第二节推进节约集约用地 (36)第三节统筹安排城乡建设用地 (38)第四节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建设 (41)第九章重点工程建设安排 (44)第一节保障重点项目用地 (44)第二节土地整理重点工程 (48)第十章矿产资源规划 (49)第一节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 (49)第二节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 (52)第三节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 (57)第十一章“三线”划定 (60)第一节严格保护基本农田红线 (60)第二节严格控制城市发展边界 (60)第三节严格保护生态红线 (60)第十二章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62)第一节强化规划实施的行政管理 (62)第二节完善规划实施的经济调控 (63)第三节加强规划实施的执法监察 (63)第四节提高规划实施的技术保障 (64)附表 (65)第一章总则第一节规划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加强土地资源保护和管理的一系列重要指示和部署,进一步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总原则,以服从服务于国家新型城镇化建设和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妥善处理经济发展与资源保护,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局部利益与全局利益的关系,统筹合理安排各业用地。
湖北省宜城市城市规划1

湖北省宜城市城市规划一,城市概况1,宜城市分为市域和城区两个层次。
(一)市域规划面积市域总面积162.8平方公里,规划区范围界定为鄢城街道办事处(原鄢城办事处、龙头办事处和雷河办事处合并组成)所辖的行政区划范围。
(二)市区规划面积远期规划城区建设用地范围,面积为38平方公里。
远期城区人口规模38万。
近期规划城区建设用地范围,面积为19.7平方公里。
城区人口规模20万。
2,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结构与分区(一)规划理念城市绿地系统包括点状的庭院绿地;线状的防护林、街道绿地;面状的公园、广场绿地;居住区中的各种绿地。
以上各种绿地组成了整个城市的绿地景观系统。
城市绿地系统不仅改善了城市小气候,给居民创造了适宜的生活空间,还丰富了城市景观的层次。
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充分利用现有水体资源等自然条件,采用块状绿地和带状绿地相合,以生态基质为底,用林荫道相连贯,组成城市的绿色网络,建立城市绿色生态环境圈,建设现代化生态园林城市。
(二)规划布局宜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是依据宜城市的历史文化资源和地理气候环境,利用丰富的水系、植物等资源,解决城市热岛效应、水源保护和城市氧源平衡等生态环境问题,在城市的绿化方面所做出的积极应对。
(1)构建生态绿色网络以公园绿地和社区绿地为生态斑块,以道路绿化为生态廊道,构建绿色生态环网。
这是景观的框架,也是生态的网络。
(2)营造特色城市景观充分发挥宜城现有的自然环境资源和历史文化特色,重点营造滨江绿色空间,加强城市景观大道和主干道的绿化景观建设,强化和美化城市重要景观节点,创造绿地精品。
绿地规划结构是构成整个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的骨架,是规划思想的原则性体现。
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布局和宜城的现状条件,提出了“一心、U环、三带、三纵四横、多珠”的绿地规划结构。
一心:依托鲤鱼湖水库的楚都风景公园,即宜城绿心。
规划面积342.0公顷。
U 环:由鲤鱼湖水库和邬家冲水库,以及连接两水库之间的大量生态绿地,构建“U”字形生态环。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晋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修编工作方案》的通知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晋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修编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晋城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8.07•【字号】晋市政办[2009]105号•【施行日期】2009.08.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晋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修编工作方案》的通知(晋市政办〔2009〕10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及住市有关单位:《晋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修编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二○○九年八月七日《晋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修编工作方案《晋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修编,是晋城市人民政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节约型社会,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
为确保《规划》修编保质、保量按时完成,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规划》修编工作背景21世纪以来,晋城市经济社会得到快速发展,产业结构调整步伐加快,人民生活水平明显提高。
但是,随着晋城市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城镇化、工业化步伐的明显加快,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资源保护形势出现新格局,在土地利用方面存在的问题愈来愈显著,尤其是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切实保护耕地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建设用地需求量猛增,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宏观控制作用不能得到应有的发挥。
加之,上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主要目标已提前实现,规划控制建设用地指标即将用完。
在建设用地的审批中经常涉及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改问题,上一轮规划已不能完全适应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的要求,加之2010年现行规划就到期,因此,《规划》修编势在必行。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2005]32号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土资源部国土资厅发[2009]51号关于印发《市县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基数转换与各类用地布局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省国土资源厅等有关文件要求,应即时启动《规划》修编工作。
宜城流水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调整完善

宜城市流水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调整完善说明宜城市流水镇人民政府二O一七年四月目录第一章规划调整完善背景 (1)第一节规划调整完善的背景 (1)第二节现行规划实施情况 (1)第三节现行规划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第四节规划调整完善的必要性 (3)第二章规划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4)第一节规划的指导思想 (4)第二节规划的原则 (4)第三章编制规划的工作过程 (6)第一节工作过程 (6)第二节主要成果 (7)第四章规划基础数据 (9)第一节规划基期土地利用现状 (9)第二节社会经济相关资料 (10)第三节人口数据 (10)第五章规划主要内容说明 (12)第一节规划目标的确定 (12)第二节土地用途分区及其管制 (13)第三节耕地、基本农田保护情况 (14)第四节城镇、村镇用地安排 (14)第五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说明 (17)第六节规划方案的可行性 (18)第七节规划协调情况 (19)第八节公众参与情况 (19)第九节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20)第一章规划调整完善背景第一节规划调整完善的背景现行规划是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土地管理政策,更好地发挥土地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基础作用而制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规划法》、《宜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和流水镇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等,在认真调查分析土地利用现状,综合分析各业用地需求的基础上编制而成。
现行规划由流水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以流水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和2014年变更调查成果为依据,本次调整以2014年为基期,2020年为规划期末年。
现行规划贯彻“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根据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的要求,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采取从上至下的指标控制和用途分区相结合的方法,编制了流水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
第二节现行规划实施情况上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以来,通过严格控制土地供应总量,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对保护流水镇耕地资源和生态环境,巩固农业基础地位,初步发挥市场配置土地资源的作用,迈出了土地利用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的第一步。
南充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西充县义兴镇等8个一般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的批复

南充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西充县义兴镇等8个一般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充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0.12.08•【字号】南府函〔2020〕117号•【施行日期】2020.12.08•【效力等级】地方行政许可批复•【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南充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西充县义兴镇等8个一般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的批复西充县人民政府:你县《关于修改〈西充县义兴镇等8个一般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的请示》(西府〔2020〕88号)收悉。
根据《四川省国土资源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严格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川国土资发〔2012〕148号)精神,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修改西充县义兴镇、凤鸣镇、占山乡、多扶镇、双凤镇(原东岱乡)、关文镇、太平镇和晋城街道(原金泉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二、同意调出西充县关文镇新增建设用地规划指标0.7773公顷(非永久基本农田耕地0.7773公顷),太平镇新增建设用地规划指标0.2586公顷(非永久基本农田耕地0.2586公顷),晋城街道(原金泉乡)新增建设用地规划指标0.6823公顷(非永久基本农田耕地0.4854公顷),凤鸣镇新增建设用地规划指标0.3169公顷(非永久基本农田耕地0.0186公顷),双凤镇(原东岱乡)新增建设用地规划指标0.0887公顷(非永久基本农田耕地0.0887公顷),多扶镇新增建设用地规划指标2.6257公顷(非永久基本农田耕地0.715公顷),合计调出新增建设用地规划指标4.7495公顷(非永久基本农田耕地2.3436公顷),调出地块补划为有条件建设区和限制建设区。
调入西充县义兴镇土地0.1758公顷(非永久基本农田耕地0.0094公顷),凤鸣镇土地0.8036公顷(非永久基本农田耕地0.209公顷),占山乡土地0.217公顷(非永久基本农田耕地0.0666公顷),多扶镇土地3.2999公顷(非永久基本农田耕地1.8054公顷),双凤镇土地0.2532公顷(非永久基本农田耕地0.2532公顷),合计调入土地4.7495公顷(非永久基本农田耕地2.3436公顷),调入地块作为规划建设用地。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阳市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修编实施方案的通知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阳市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修编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咸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12.22•【字号】咸政办发[2008]186号•【施行日期】2008.12.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阳市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修编实施方案的通知(咸政办发〔2008〕18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咸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修编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第五十一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八年十二月二十二日咸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修编实施方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城乡建设、土地管理的纲领性文件,是加强宏观调控、发挥市场配置土地资源基础性作用的重要前提,是实行土地用途管制、落实最严格土地管理制度的基本手段。
按照国土资源部、省国土资源厅的总体部署和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32号)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规定,为了做好市、县(市、区)、乡(镇)三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为指针,以服务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为根本出发点,全面贯彻以人为本、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大力推进科技创新和制度创新,促进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和优化配置,科学处理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保护、整体与局部、长远与当前的关系,全面落实土地用途管制制度,提高土地资源对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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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城市雷河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调整完善说明宜城市雷河镇人民政府二〇一七年四月目录第一章规划调整完善背景 (1)第一节规划调整的背景 (1)第二节现行规划实施情况 (1)第三节现行规划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第四节规划调整完善的必要性 (2)第二章规划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4)第一节规划的指导思想 (4)第二节规划的原则 (4)第三章编制规划的工作过程 (6)第一节工作过程 (6)第二节主要成果 (7)第四章规划基础数据 (9)第一节规划基期土地利用现状 (9)第二节社会经济相关资料 (10)第三节人口数据 (11)第五章规划主要内容说明 (12)第一节规划目标的确定 (12)第二节土地用途分区及其管制 (13)第三节耕地、基本农田保护情况 (14)第四节城镇、村镇用地安排 (14)第五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说明 (17)第六节规划方案的可行性 (17)第七节规划协调情况 (19)第八节公众参与情况 (19)第九节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19)第一章规划调整完善背景第一节规划调整的背景现行规划是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土地管理政策,更好地发挥土地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基础作用而制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规划法》、《宜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和雷河镇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等,在认真调查分析土地利用现状,综合分析各业用地需求的基础上编制而成。
现行规划由雷河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以雷河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和2014年变更调查数据为依据,本次调整以2014年为基期,2020年为规划期末年。
现行规划贯彻“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根据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的要求,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采取从上至下的指标控制和用途分区相结合的方法,编制了雷河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第二节现行规划实施情况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以来,通过严格控制土地供应总量,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对保护雷河镇耕地资源和生态环境,巩固农业基础地位,初步发挥市场配置土地资源的作用,迈出了土地利用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的第一步。
第三节现行规划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通过现行规划的全面实施,也反映出了规划本身和实施中存在的部分问题,这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规划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及时分析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对于进一步维护规划的权威性,做好新一轮规划的修编工作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规划的弹性不够规划实施以来,国家先后出台一系列与规划实施相关的政策,如加速城镇化建设,使地方经济发展速度加快,建设用地需求出现数量波动。
规划本来是基于一定条件下的土地利用方案,现在这些需求大幅度增长;推行农业结构调整,加大土地开发整理和生态退耕力度等条件发生了变化,自然会对规划目标的实施产生影响。
规划前瞻性的不足,使规划方案已经不适应经济发展的要求。
二、基本农田布局不尽合理基本农田保护率较高,影响建设用地空间拓展。
现行规划在指标分配上存在平均主义。
雷河镇经济发展较快,因基本农田面积过大而建设发展空间不足。
基本农田布局不合理。
现行规划在基本农田布局上,为突出对耕地的保护,强调将主干道两侧、城镇规模控制圈周边的耕地划为基本农田。
在规划实施过程中,发展快的部位,因规划安排的控制指标有限,急需拓展建设用地空间,但一出控制圈就是基本农田,没有缓冲空间。
这种基本农田布局,不仅增加了管理成本,而且实际上基本农田也保不住,并不能真正有效地保护基本农田第四节规划调整完善的必要性宜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和2020年远景目标纲要中表示,“十三五”时期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承上启下的关键时期,宜城市应紧紧抓住新一轮产业转移的机遇、中央“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战略实施的机遇、襄阳作为省域副中心城市、宜城作为襄阳城市圈重要组成部分的机遇。
这些都对土地的利用提出了新的要求,因而建设用地需求与耕地保护的矛盾也越来越突出。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面临的诸多问题仅仅通过对规划局部的调整和修改已经难以解决,而且经常性的调整和修改也会影响到规划的严肃性。
因此,对《雷河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进行修编既是满足雷河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所需,也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自我完善的要求。
通过现行雷河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全面深入修改和完善,能够为实施严格的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和进一步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打下坚实的基础,能够有效发挥土地管理的宏观调控作用,促进雷河镇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第二章规划的指导思想和原则第一节规划的指导思想规划是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土地管理政策,更好地发挥土地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基础作用而制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宜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和雷河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等,在认真调查分析土地利用现状,综合分析各业用地需求的基础上编制而成。
规划由雷河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以雷河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和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为依据,本次调整以2014年为基期,2020年为规划期末年。
现行规划贯彻“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根据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的要求,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保障经济发挥合理用地需求,编制了雷河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规划以促进雷河镇农村经济、社。
第二节规划的原则本轮规划修编遵循因地制宜、统筹兼顾、节约集约、保障发展和严格保护的原则。
(一)因地制宜原则是根据不同区域的自然地理背景、社会经济条件及其发展潜力,来确定各区域的发展用地类型与结构。
(二)统筹兼顾原则是协调城乡之间、区域之间、生态保护与开发建设之间、效率与公平之间、近期与远期用地之间的关系,实现区域全面、可持续发展。
(三)节约集约用地原则是基于人多地少的基本国情,贯彻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寸土地的基本国策的必然要求,在用地安排上着重考查用地效益。
(四)保障发展原则是要将土地资源合理高效地利用起来,满足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合理需求。
(五)严格保护原则是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的前提,同时也是农民利益和生态安全的重要保障。
第三章编制规划的工作过程第一节工作过程本次规划修编任务大,时间紧,在襄阳市国土资源局和宜城市政府的领导下,宜城市国土资源局与武汉海信行土地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协作单位)共同组成了规划修编小组,负责总体规划修编的具体事宜。
工作大体分为四个阶段:一、准备工作阶段宜城市人民政府向市直机关以及各乡镇发出通知,部署开展我市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
同时成立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领导小组,由主管土地管理的副市长任组长,由市府办、发改委、规划局、交通局、农业局、林业局、水利局、公安局、计生委、旅游局、环保局、财政局、统计局等部门领导为成员,负责规划的组织领导与协调工作;下设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办公室,负责总体规划调整完善的具体实施和协调工作。
各乡镇也成立了乡镇规划调整完善领导小组。
先后召开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领导小组会议、乡镇土地管理所领导、技术人员会议、各部门联络会议等,学习和领会有关文件精神,明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的目的和意义,以及各部门的职责、任务。
从组织、技术等各方面作好准备,为下一步开展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调查研究阶段一方面深入全市各部门和各乡镇,收集有关自然、社会经济、部门规划及用地计划等方面的资料;另一方面,对资料进行整理和综合分析,开展土地利用现状分析、土地供需预测、土地适宜性评价等专题研究。
同时对土地详查、土壤等图件进行扫描、跟踪、建库,为规划作好准备。
三、编制规划方案阶段根据专题研究确定了我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目标和基本方针,根据战略目标和省下达的规划指标提出了各类用地结构调整指标的初步方案,并经规划调整完善领导小组审议通过。
根据市规划目标和用地结构调整指标,考虑到各乡镇的用地要求、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及具体条件,将各项规划指标分解到各乡镇,在图上落实用地布局。
并建立规划空间数据库和属性数据库,在此基础上汇总各类用地规划面积,编制报表,编制规划方案和总体规划图,撰写各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文本送审稿及其说明。
最后将有关基础资料进行整理,分类归档。
四、成果审批和修改补充阶段规划调整完善成果完成后,首先提交乡镇政府审查,根据各方意见作出必要的补充修改。
然后组织专家验收小组进行评审验收。
根据市评审意见作必要的补充与修改,定稿后再提上级国土部门审查,报襄阳市政府审批。
第二节主要成果(一)雷河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文本(二)雷河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说明(三)雷河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件;包括土地利用现状图、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挂图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10000分幅图。
(四)雷河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附件;请示文件、规划成果专家论证意见、规划推荐方案听证意见。
第四章规划基础数据第一节规划基期土地利用现状规划基数转换是规划修编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是规划空间布局的重要依据,是确保规划修编成果科学合理性和可操作性的关键环节。
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发[2009]51号)等相关文件的精神,遵循依法核定、综合平衡、衔接可行等原则,对雷河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规划基数进行转换,形成规划基期土地利用现状。
表4-1 规划基期土地利用现状面积表单位:公顷土地总面积12993.58农用地合计11502.83 耕地5299.86 园地19.39林地5274.52 牧草地0.00 其他农用地909.06建设用地合计1375.92 城乡建设用地小计1119.01城镇用地478.46其他独立建设用地42.3居民点用地598.25 交通水利用地242.8其他建设用地14.11其他用地合计114.83水域89.53 自然保留地25.3 第二节社会经济相关资料社会经济数据主要采用统计部门的统计年鉴数据,部分采用相关部门的统计年报及专业数据。
如总人口、GDP、工农业总产值、固定资产投入、农作物总产量等数据主要来源于宜城市历年统计年鉴;户籍人口、流动人口等数据主要来自宜城市公安局提供的数据;城镇人口部分来源于宜城市规划局提供的相关资料等。
规划期内重点项目情况主要参考《宜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宜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以及2020年远景目标纲要》、宜城市交通、水利、林业等相关部门及雷河镇政府所提供资料等。
第三节人口数据一、总人口预测2014年末雷河镇总人口52990人。
从近几年雷河镇的人口发展情况分析可知,由于雷河镇经济的快速发展,对外来人口的吸引力也将逐步加强,所以应考虑人口的机械增长在人口的增长组成中所占的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