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村委会换届选举办法

合集下载

村委会换届选举实施方案

村委会换届选举实施方案

村委会换届选举实施方案村委会换届选举实施方案一、选举时间按照《村委会换届选举暂行条例》的规定,村委会的换届选举应在五年内完成。

本村委会的换届选举将于近期举行,具体选举时间为__________。

二、选举范围和对象本次村委会换届选举的范围为全村委会成员。

具体对象为:1、年满18周岁的本村常住居民(不包括临时住所的居民);2、对本村事务有经常性利益关系,或对本村事务有所了解并有一定投票权的非本村常住居民。

三、选举人和代表产生方式1、选民资格的认定按照《村委会换届选举暂行条例》的规定,填写选民登记表,由选举委员会负责审核并公示选民名单。

凡年满18周岁的本村常住居民(不包括临时住所的居民),均可参加选举。

选举时需出示身份证件。

2、选民代表和候选人产生方式选举采取提名和群众推举两种方式。

(1)提名本村每一选民可参与提名,并可提名一名候选人。

提名需填写候选人名单、候选人宣誓书和推荐信,由选举委员会审核并公示。

(2)群众推举本村每一选民也可参加群众推举,并可推举一名候选人。

推举需填写推荐卡,由选举委员会审核并公示。

选民代表和候选人产生的详细流程将在选举现场宣布。

四、选举方式和方法本次选举分定额选举和多数选举两种方式。

1、定额选举选出的代表人数为本村委会设定的定额数。

各提名人、推举人和候选人根据得票多少按照比例产生代表。

选举时,选民需在选票上填写自己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和所选代表的编号,投入选票箱中。

2、多数选举不设定定额,选举人数根据得票多少来确定。

选民需在选票上填写自己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和候选人的编号或代表的编号,投入选票箱中。

五、选举程序选举程序如下:1.制定选举方案。

2.组建选举委员会。

3.选民登记、产生代表候选人。

4.选举运动期间,吸引群众参与,提高选民投票率、代表选举效率。

5.选民投票。

6.选票清点,计票(包括预选和决选)。

7.验证选举结果。

8.选举结果公告和接受民主评议。

9.选举人员变更手续。

10.新一届村委会前的工作安排。

村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村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村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一、背景换届选举是我国基层组织中非常重要的民主制度,也是推动基层民主建设的重要途径。

村换届选举是指根据村民大会决定,对原有村委会成员进行评议,确定评议人员后进行选举,选出村委会新一届成员的过程。

村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应根据相应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以确保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

二、目的本实施方案的目的是为了使换届选举工作能够按照法规规定和程序有序进行,保障选举公正公平,确保选出的村委会成员能够代表村民的利益,为实现村民自治提供坚实保障。

三、工作步骤1.选举工作前的准备(1)制定选举方案。

选举方案应包括选举时间、地点和程序等内容,必须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制定。

(2)组织村民大会。

村民代表大会是重要的议事决策机构,需要在选举前充分组织,就选举事宜进行充分的讨论和决策。

(3)明确选民名单。

根据本地实际情况,村委会应该明确选民名单,确保选举计票工作的公正公平。

2.选举工作实施(1)选举工作的组织和管理。

选举工作应有一个明确的组织管理机构,由村民大会产生,充分调动志愿者的积极性,保证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

(2)选举程序。

选举程序应按照选举方案中规定的步骤和程序进行,首先应由选举工作组成员进行宣布选举开始,随后由选民进行投票,最后由选举工作组进行计票,选举结果应及时出炉,并向村民公布。

(3)计票工作。

计票工作是选举工作中最为关键的环节,需要保证计票工作的公正公平,防止出现舞弊等情况。

3.选举结果公示和纠纷处理(1)选举结果公示。

村委会应在选举结束后,及时公示选举结果。

选举结果公示应当告知选民,提供足够的透明度,公示选举结果的时间和地点等信息。

(2)处理选举纠纷。

选举过程中可能会出现的纠纷,应当及时处理。

对于有争议的选票,应当由选举工作组进行重新计票或者进行更详细的审核。

如有必要,可以向上级官方申请调解或协调。

四、工作要点(1)重视选民宣传工作。

选举前应该通过各种渠道向选民广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选举方案,增强选民的民主意识和法制观念。

村委会换届选举实施方案

村委会换届选举实施方案

村委会换届选举实施方案一、背景介绍村委会是农村基层组织,是农村自治的重要形式,村委会换届选举是农村村民依法行使选举权、参与民主管理的重要环节。

为了确保选举公正、公平、透明,提高村民参与度和满意度,制定和实施村委会换届选举实施方案十分必要。

二、选举程序和程序1. 编制选民名册(1)选民范围:村内具有选举权的合法居民,年满18周岁的中国公民;(2)编制选民名册:由村委会依法组织编制,确保选民名册的准确性和完整性;(3)公示选民名册:选民名册公示期为7天,村委会将选民名册张贴在显眼位置,接受选民的监督和提出异议。

2. 投票人员和投票箱(1)选举主席团:由村委会组织选举产生,主席团由1名主席和若干名副主席组成,负责选举的组织和监督工作;(2)投票站点:设立相对集中、便于村民投票的投票站点,由村委会合理选择;(3)投票箱:使用封闭式透明投票箱,保证投票的公正和秘密性。

3. 选举宣传(1)村委会组织选举宣传:利用村报、村广播、宣传栏等途径,及时向村民宣传换届选举的时间、程序、法定权益等内容;(2)候选人个人宣传:村委会鼓励候选人自己进行个人宣传,可以向村民介绍自己的工作经验、发展计划等。

4. 候选人提名和公示(1)候选人提名:村民自愿提名,村委会进行审核,确保符合法定条件,并填写候选人名单;(2)候选人公示:候选人名单公示期为7天,村委会将候选人名单张贴在显眼位置,接受选民的监督和提出异议。

5. 选举投票(1)选举时间: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选举时间,确保选民的充分参与;(2)选举方式:使用纸质选票,村民在选票上按照自己的意愿对候选人进行标记,投票人员点票统计,并进行当场公布。

6. 投票结果确认和宣布投票结束后,由选举主席团负责对投票结果进行确认,并在选举现场进行宣布,确保结果的透明和可信。

7. 失败候选人异议处理对于失败的候选人的异议,村委会要及时组织调查,并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做出相应处理,确保选举的公平公正。

村委会换届选举实施方案

村委会换届选举实施方案

村委会换届选举实施方案一、选举目的和原则村委会换届选举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相关规定,以保障村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农村发展为目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积极、阳光、民主原则进行的。

选举应当保障全体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并确保选举结果具有合法性、公信力。

二、选举范围和条件1.选举范围:本次村委会换届选举的范围为XX村委会居民,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户籍管理法的相关规定确定选民资格。

2.选举条件:候选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身份;–年满18周岁以上;–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和为村民服务的热情;–无不良记录和违法犯罪行为。

三、选举组织形式和程序1.选举委员会的组建:选举委员会由XX村委会委员会负责组建,选举委员会由1名主任和若干名委员组成,主任由村委会主任担任,委员由村委会成员推选并经主任任命。

2.选举程序:–公布选举公告:选举委员会在选举开始前10天内,通过村委会公示栏、通知、宣传等方式公布选举公告,公告应包括选举时间、地点、相关要求等内容。

–选民注册:选举委员会将选民名单登记在册,并在选举开始前3天内公布选民名单,确保选民的知情权。

–推荐候选人:选举委员会成员和选民可以推荐候选人,被推荐的候选人需在推荐时提交个人简历和承诺书。

–宣传和候选人初审:选举委员会要组织宣传活动,介绍候选人情况,候选人需面向选民公开竞选。

选举委员会对候选人进行初步审核,排除不符合条件的人员。

–投票和计票:选举委员会按照选举时间和地点组织选民进行投票,投票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

选举结束后,由选举委员会对选票进行计票,并按照得票多少确定当选人。

–公布选举结果:选举委员会将选举结果在选举结束后24小时内公布,包括当选人名单和得票数等信息,确保结果的公正和透明。

四、候选人和选民权利及义务1.候选人权利:–参选权:所有符合条件的候选人都有权利参加选举。

–竞选宣传权:候选人有权利进行宣传,向选民介绍自己的情况和发表竞选演说等。

村换届选举方案

村换届选举方案

村换届选举方案一、引言村换届选举是乡村民主政治的重要表现形式,也是实现村民自治的重要途径。

依照党的方针政策和《村委会换届选举办法》,制定本方案,旨在保障选举的公正、公平和透明,确保选举过程的合规性和民主性,为乡村发展和村民福祉贡献力量。

二、选举程序1. 筹备阶段:(1)成立选举筹备委员会,负责准备和组织选举的各项工作。

(2)制定选举公告,在村委会和其他公共场所张贴,宣传选举信息和要求,明确选举日程安排和参选条件。

(3)组织选民登记,依法确定具备选举权的村民,确保选民资格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2. 候选人提名:(1)公开宣布候选人提名时间和地点,鼓励村民积极参与提名。

(2)候选人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换届选举相关规定,公民权利行使正常,无不良记录。

(3)成立候选人资格审查委员会,对提名的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确保候选人的合法性和资质。

3. 候选人宣讲和辩论:(1)公开组织候选人宣讲会和辩论会,提供平等的宣讲和辩论机会。

(2)宣讲会和辩论会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所有候选人都有机会表达自己的政策主张和承诺。

4. 选民投票:(1)设立合适的投票点,确保选民投票的方便和顺利进行。

(2)选民需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和选民证,核对选民身份和选民权。

(3)选举期间,严禁携带武器、炸药、易燃易爆物品等危险物品进入投票点,确保选举安全。

5. 计票和结果公示:(1)计票工作由专门的选举监察委员会进行,保证计票过程的公正和公开。

(2)选举结果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公示,确保选民对结果进行监督和评价。

三、选举监督1. 成立选举监察委员会,由各政治力量、社会团体和知名人士组成,对选举过程中的违规行为进行监督。

2. 加强选举宣传,引导村民积极参与监督,倡导公正选举、文明参选。

3. 对选举过程中的违规行为,严肃追究责任人的法律责任,保证选举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四、选举结果的落实和跟踪评估1. 新一届村委会成员就职前,应当进行资格审查,确保当选村民的合法性和资质。

村委会换屇选举实施方案

村委会换屇选举实施方案

村委会换屇选举实施方案一、背景及意义村委会是农村基层组织中的最基本的形式,是实施乡村治理、推进农村发展的主要力量。

换届选举是村委会组织生活中的重要环节,是保证村民民主权利和维护村民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

本方案的制定旨在推进村民自治、加强村民参与、完善村级民主管理制度,确保村委会换届选举的公平、公正、透明、有序实施。

二、选举程序1. 组成选举委员会由村委会召集选民代表会议,选举组成由7至9名组成的选举委员会。

选举委员会成员应具有公正、公平、廉洁的职业道德,不能滥用权力、违纪违法;选举委员会应当确保选举的公开、公正、平等、自由。

2. 初选候选人选民代表会议根据村委会的工作实际,决定候选人数量。

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根据选民代表大会选举办法的规定,组织初选,确定候选人名单。

候选人应符合选民代表大会选举办法的要求,即年满18周岁,有选民资格,符合国家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条件。

3. 宣传候选人选举委员会负责组织宣传候选人,宣传内容应真实、客观、全面。

候选人还应通过村委会宣传,向选民展示自己的政治理念、政策主张。

4. 进行投票选举委员会负责组织投票活动。

投票前,应该公示候选人名单,在规定时间内,选民到指定地点进行投票。

投票应当保证选民的自由、公正和秘密。

5. 计票、公布选举结果选举委员会组织人员进行计票,确保计票工作的公正、公开、透明。

计票结果应当当场公布,确保选举结果的公正和透明。

6. 补选如果因候选人当选后辞职、死亡等原因导致村委会成员不足,应当及时组织补选,选举产生新的村委会成员。

三、选举原则1. 公平公正原则选举应当保证公平、公正、自由。

选举委员会应当严格按照选民代表大会选举办法的规定,确保选举的公开、公正、平等、自由。

2. 合法合规原则选举应当严格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选民代表大会选举办法的规定,进行选举。

选举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程序严格进行,确保选举的合法有效。

3. 民主原则选举应当贯彻民主原则,充分体现村民的自主选择权和参与权,保障村民选择和被选择的民主权利。

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制度

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制度

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制度
是指在村民委员会任期届满或变动人员情况下进行选举,确保村民委员会成员的民主选举和平稳过渡。

以下是一般的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制度的一般流程和规定:
1. 选举组织:选举组织由上级政府指定或由村民大会选举产生。

2. 选举程序:选举时间、地点和具体程序由选举组织组织安排。

3. 选举公告:选举组织应提前公布选举公告,公告内容包括选举时间、地点、候选人资格和选举程序。

4. 候选人资格:候选人必须是该村的村民,并符合选举规定的年龄、民主选举条件等要求。

5. 候选人提名:候选人可以由村民自荐或由提名人提名,提名人必须是该村的村民。

6. 候选人登记:候选人需要到选举组织登记,提交个人资料和相关申报材料。

7. 宣传和辩论:选举期间,候选人可以通过宣传和辩论活动向村民展示自己的观点和承诺。

8. 选民投票:选民根据自己的意愿在选举日到指定地点投票,选出自己认为合适的候选人。

9. 投票计票:选举组织负责投票和计票,确保选举过程的公开、公平和公正。

10. 结果公布:选举组织在选举结束后公布选举结果,并将选举结果报上级政府备案。

上述是一般的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制度,具体的规定和程序可能会根据不同地区的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有所不同。

第十次村委会换届选举办法

第十次村委会换届选举办法

第十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办法根据《X镇村民委员会换届实施方案》,经村换届选举委员会研究,结合我村实际制定本选举办法,具体如下:一、我村本次村委会换届选举坚持合法、公开、公正、公平、择优选优的原则,由村委会换届选举委员会主持进行。

二、结合我村实际,并报上级批准,我村村委会设主任X人,副主任X人,委员X人,共X 人。

三、本村选举日定为XX年X月X日,正式投票时间设定为上午X时开始,预定截止时间为下午X点,如到截止时间选民不过半数时可由选举委员会召开会议延长投票时间。

集中投票地点设在村委会。

选民的年龄计算时间,以本村选举日为准年满X周岁(XX年X月X日以前出生),选民出生日期以居民身份证为准,无居民身份证的或居民身份证与派出所户籍登记不一致的,以派出所户籍登记为准。

四、选民登记工作做到不错登、不漏登、不重登。

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对下列人员进行登记,列入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X)户籍在本村并且在本村居住的村民;(X)户籍在本村,不在本村居住,本人表示参加选举的村民;(X)户籍不在本村,在本村工作或居住X年(截止选举大会召开日)以上,本人申请并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参加选举的公民。

根据法律规定或村民委员会确认,对以下人员可不列入本届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X)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的;(X)精神疾病患者,不能行使选举权的;(X)经村民选举委员会告知,本人书面表示不参加选举的;(X)外出X年以上,登记期间经村民委员会告知,在规定期限内未表示参加选举的。

选民名单经村民选举委员会审查确认后,在X月X日前张榜公布。

对公布的选民名单若有异议的,可以在选民名单公布之日起X日内向村民选举委员会提出,村民选举委员会在X日内依法做出处理。

五、我村本次选举第十次村民委员会采取一次性直接选举,最后以得票多少按照过半数确立的原则,确定各职务人选。

常住户选民凭选民证领取选票;村第十次选民投票选举时一律携带选民证领取选票;办理了委托证的必须持委托人的选民证和委托书方可领取选票并投票,否则不得以任何理由领取选票。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村委会换届选举办法为了保障村民依法行使民主权利,确保换届选举工作依法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甘肃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甘肃省村民委员会选举规程》,结合本村实际,制定本选举办法。

一、本村第八次村民委员会设主任1人,副主任1人,委员3人,其中妇女委员1人。

村民委员会主任正式候选人应当分别比应选名额多1人,委员的正式候选人比应选名额多1人。

二、本次村民委员会换届实行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召开村民会议或者各村民小组会议,由过半数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直接提名。

三、村民委员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在村党组织的领导下,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并接受县、镇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领导机构的指导。

四、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村民委员会的选举工作。

村民选举委员会由新一届村民代表会议推选产生。

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被提名为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应当退出村民选举委员会。

村民选举委员会行使职责至新一届村民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时止。

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退出村民选举委员会或其他原因出缺的,按照原推选结果依次递补。

五、本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日为2013年1 月13日,选民登记时间为2013年12月16日至2013年12月20日。

六、年满十八周岁的村民,包括户籍在本村的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人员,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村民委员会选举前,应对下列人员进行登记,列入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⑴户籍在本村并且在本村居住的村民;⑵户籍在本村,不在本村居住,本人表示参加选举的村民;⑶户籍不在本村,在本村居住一年以上,本人申请参加选举,并且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参加选举的公民。

已在户籍所在村或者居住村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不得再参加其他地方村民委员会的选举。

选民的年龄计算时间,以本村选举日为准。

选民出生日期以居民身份证为准;无居民身份证的,以户籍登记为准。

七、选民名单经村民选举委员会审查确认后,在正式选举投票日的20日前张榜公布。

村民对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有异议的,自名单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村民选举委员会申诉,村民选举委员会自收到申诉之日起在3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并公布处理结果。

对村民选举委员会处理意见不服的,可以在选举日的10日前向镇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指导机构提出。

镇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指导机构在选举日的5日前依法作出处理。

八、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候选人,由过半数选民本人参加投票提名,按得票多少直接确定。

每一选民所提名的候选人数,不得超过应选村民委员会主任和委员的职数。

每一选民不得提名同一人为两项以上(含两项)职务的候选人,否则提名票无效;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投票,超过时间无效。

选民不得委托他人提名。

投票截止后当众开箱统计提名情况。

当场宣布提名得票结果。

村民选举委员会对得到提名的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审查。

选民被同时提名为两项以上候选人职务的,由本人提出书面报告,确定为其中一项职务的候选人;本人不提出的,以高票数职位确定其候选人。

正式候选人的名单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在选举日的10日前按得票多少张榜公布。

九、候选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村民提名候选人,应当从全体村民利益出发,推荐奉公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热心公益、具有一定文化水平和工作能力的村民为候选人。

2、身体健康,能胜任农村工作,现任村干部年龄男的原则上不超过57周岁(1956年12月1日后出生的);新进入村民委员会班子的成员,年龄应尽量控制在40周岁以下,年龄男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女的不超过45周岁,一般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村民委员会班子要确保1名妇女干部,至少有1名能人进入村委会班子。

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确定为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1、被判处刑罚或者刑满释放未满5年,解除劳教未满3年,涉黑涉恶受处理未满3年等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人员;2、丧失行为能力的人员。

十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宜作为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1)贯彻执行党在农村的方针政策不积极、不认真甚至与上级党委、政府对抗的;(2)搞宗族派系、拉帮结伙、闹不团结的;(3)严重违反村规民约、社会公德,在群众中造成恶劣影响的;(4)年龄偏大,身体状况差,工作能力弱以及文化程度偏低等,不能履行职责的;(5)不按规定缴纳各种合法税费,或拒不履行公民应尽其他义务的;(6)加入邪教组织,或参与“黄赌毒”、大搞封建迷信活动的;7)欺压群众,横行霸道,参与黑恶势力的;(8)因违法犯罪被判刑或正在立案侦查的。

十二、被推选产生的正式候选人如本人不愿意接受提名的,应当在选举日的3日前向村民选举委员会书面提出。

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及时确认并公告。

由此造成候选人名额不足的,在原投票提名候选人中,按得票多少依次补足。

十三、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组织候选人与选民见面,由候选人介绍履行职责的设想,回答村民提出的问题。

介绍材料经村民选举委员会审查同意,候选人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广播或印发、张贴。

鼓励候选人开展竞职演说。

竞职演说应当在选举日的三日前提出。

发表竞职演说的,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在选举日前统一组织。

选举日停止竞职活动。

候选人应公开竞职承诺、纪律承诺。

十四、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在选举日的五日前,确定投票选举的时间、地点、方式和监票人、计票人;在选举日的三日前,确定其他选举工作人员,包括唱票人员若干名,投票站工作人员若干名,流动票箱监票人若干名,秘密写票处管理员、投票处管理员、代写处代写员若干名等。

上述人员(代写员除外)都应从本村的选民中由村民选举委员会确定并公告。

代写员可由镇人民政府的工作人员担任。

本届选举的村民委员会候选人及其近亲属应回避,不得担任选举工作人员。

十五、投票选举工作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召开选举大会投票或设中心投票会场和3个投票站投票,每个投票站由村民选举委员会指定3名以上监票人负责,并在投票场所设立秘密写票处。

本次选举严格控制使用流动票箱,确需设置流动票箱的,须经镇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指导机构同意。

每个流动票箱必须有3名以上监票人负责,保证选民密码写票。

投票结束后,所有流动票箱集中统一开箱、计票。

十六、选票由选民本人填写。

选民因文盲、病残等原因不能填写选票的,可以委托代写员代写。

候选人、工作人员和其他人不得强行要求为选民代写选票。

选举期间因外出不能参加投票的选民,可以书面委托候选人以外的本村有选举权的近亲属代为投票(每一选民接受委托投票不得超过3人)。

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其他具有赡养关系的亲属。

委托投票必须在投票日3日前向村民选举委员会提出并指明受委托人。

受委托人不得再行委托其他选民代为投票。

村民选举委员会在投票日前对委托投票情况进行审核并公告,未经审核并公告的委托无效。

受委托人不得违背选民本人的意愿,不得向他人泄漏选民的意愿。

十七、选民对选票上的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不赞成票或弃权票。

赞成的,在候选人姓名下方空格内画“○”的符号;不赞成的,在候选人姓名下方空格内画“×”的符号。

如另选他人,可在候选人后面的空格内写上要选人姓名,并在其姓名下方空格内画“○”的符号。

在姓名下方空格内既不画“○”、又不画“×”的,视为弃权。

等于或少于应选名额的选票有效,多于应选名额的无效,任何符号不划的为弃权票,胡写乱画无法辨认的选票为废票。

不许划同一候选人担任两种以上职位,如划同一候选人两种或两种以上职位,该选项作废,其他划对的职位视为有效。

采用“下加”办法计票。

十八、本次投票有效,应同时具备三个条件:将选票投入票箱的超过登记选民半数;选举收回的票数,等于或者少于发出选票;发出的选票少于或等于选民数。

选同一候选人担任两项以上(含两项)职务的选票该选项无效;每张选票每栏所选的人数,等于或者少于应选人数的栏有效,多于应选人数栏的无效;职务栏任何一栏画错,该栏即为无效,其他画对栏有效;无法辩认的选票无效;对难以确认的选票,是否有效提交村民选举委员会决定。

无效票计入选票总数。

十九、候选人或者其他选民获得参加投票选民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

获得过半数选票的候选人数超过该职位的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者当选。

如果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当就得票数相等的人进行再次投票,以得票多者当选。

二十、当选人数不足应选名额的,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

另行选举实行有候选人的差额选举,候选人按未当选人得票多少为序确定。

已选出的村民委员会中还没有妇女成员的,继续实行妇女委员专职专选。

二十一、另行选举以得票多的当选,但得票数不得少于参加投票选民的三分之一。

另行选举应当在选举投票日当日或者在选举投票日后的30日内进行。

经另行选举,应选职位仍未选足,但村民委员会成员已选足三人的,不足职位可以空缺。

主任未选出的,由副主任主持工作;主任、副主任都未选出的,由村民代表会议在当选的委员中推选一人主持工作。

二十二、选举结果经村民选举委员会确认有效后,村民选举委员会当场宣布所有候选人和被选人所得票数。

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在投票选举当日或次日,将当选的村民委员会成员名单向全体村民公告。

遇特殊情况需要延迟公布的,需经镇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指导机构批准。

二十三、有下列情形的当选无效:1、当选人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虚报选举票数等不正当手段当选的;2、当选人不符合村选举办法规定的候选人资格条件当选的;3、选举操作失误,使当选人非正常当选的。

二十四、选举中遇到其它特殊情况,由村民选举委员会研究决定。

二十五、本选举办法由村民选举委员会提出,经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后生效。

二十六、本办法由村民选举委员会负责解释村第八次村民选举委员会2013年12月25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