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吴江区2018年中医医术确有专长初审名单
江苏省中医药局关于公布第二批江苏省农村优秀中医临床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名单的通知

江苏省中医药局关于公布第二批江苏省农村优秀中医临床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名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中医药局•【公布日期】2014.07.09•【字号】苏中医政[2014]19号•【施行日期】2014.07.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管理正文江苏省中医药局关于公布第二批江苏省农村优秀中医临床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名单的通知(苏中医政〔2014〕19号)各市卫生局,昆山、泰兴、沭阳县(市)卫生局:根据《江苏省农村优秀中医临床人才培养工程实施方案》(苏中医政〔2014〕14号)要求,经逐级推荐审核,我局复核、公示,现确定魏多华等100名同志为第二批江苏省农村优秀中医临床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名单详见附件1),现予公布,并就做好培养工作提出以下意见:一、各市卫生局要加强对培养工程的管理,及时组织理论培训,协调培养对象外出进修,协助确定带培导师,按时完成有关考核,加强资金管理,确保顺利完成培养任务。
二、培养对象所在单位要对培养对象的学习、临床实践等情况进行检查和督促,做好日常管理和考核等工作。
要为培养对象的学习活动提供支持,努力为培养对象排忧解难,解决其后顾之忧,营造良好的学习环境。
三、培养对象要按时进入培养周期,仔细研读古典医籍,认真跟师学习,积极外出进修,并按照统一格式的培养档案(附件2)整理台账资料,努力提高中医理论水平和临床能力。
四、为确保跟师学习的效果,培养对象要和指导老师签订师承协议书(附件3),由各市卫生局汇总后于2014年7月30日前报我局医政科教处备案。
附件:1. 第二批江苏省农村优秀中医临床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名单2. 第二批江苏省农村优秀中医临床人才培养工程培养档案3. 第二批江苏省农村优秀中医临床人才培养工程师承协议书江苏省中医药局2014年7月9日附件1附件2第二批江苏省农村优秀中医临床人才培养工程培养档案省辖市:学员姓名:所在单位:培养时间段:表1注:1、本档案自进岗之日起,每半年为一时间段,按目录顺序装订后归档;2、参加继续教育项目需提供学分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3、发表论文及论著提供封面和论文复印件。
江苏省卫生厅关于公布江苏省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指导老师和继承人名单的通知

江苏省卫生厅关于公布江苏省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指导老师和继承人名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江苏省卫生厅
•【公布日期】2009.12.09
•【字号】苏中医政[2009]69号
•【施行日期】2009.12.0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医疗管理
正文
江苏省卫生厅关于公布江苏省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指
导老师和继承人名单的通知
(苏中医政〔2009〕69号)
各市卫生局,厅直属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实施方案》(苏中医政﹝2009﹞40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要求,在各地、各单位推荐的基础上,经我局组织专家遴选,确定韩树人等50名同志为江苏省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指导老师,戴虹等100名同志为江苏省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学术继承人。
现将名单予以公布。
请各地、各单位按照《实施方案》要求,督促指导学术继承人及时进入培养周期,并认真完善继承工作的各项制度措施,保证项目的实施效果。
同时,在继承工作结束后,继承人要一并完成该项目的科研结题工作。
附件:江苏省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指导老师和继承人名单
二○○九年十二月九日
附件:。
苏卫规(中医医政)〔2018〕5号

苏卫规(中医医政)〔2018〕5号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江苏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各设区市及昆山、泰兴和沭阳县(市)卫生计生委:《江苏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实施细则》已经委主任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江苏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8年9月29日(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江苏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或者经多年实践,医术确有专长的人员参加医师资格考核和执业注册管理。
第三条省中医药主管部门负责本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相关配套文件的制定与修订;负责组织全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负责在本省取得医师资格的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执业管理。
设区的市和县级中医药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组织申报及审核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取得医师资格的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执业日常管理;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人员的管理。
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在本机构内跟师学习和临床实践过程的日常管理。
第二章考核申请第五条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或者经多年实践,医术确有专长,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员,可以申请参加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
第六条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的,申请参加医师资格考核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连续跟师学习中医满5年(每周学习时间不少于6个半天,一年不少于50周),对某些病证的诊疗,方法独特、技术安全、疗效明显,经指导老师评议合格;(二)由至少两名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推荐。
第七条经多年中医医术实践的,申请参加医师资格考核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医术渊源,在中医医师指导下从事中医医术实践活动满5年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施行前已经从事中医医术实践活动满5年;(二)对某些病证的诊疗,方法独特、技术安全、疗效明显,并得到患者的认可;(三)由至少两名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推荐。
江苏省卫生厅关于公布江苏省农村优秀中医临床人才培养对象名单的通知

江苏省卫生厅关于公布江苏省农村优秀中医临床人才培养对象名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卫生厅•【公布日期】2009.11.19•【字号】苏中医政[2009]66号•【施行日期】2009.11.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管理正文江苏省卫生厅关于公布江苏省农村优秀中医临床人才培养对象名单的通知(苏中医政〔2009〕66号)各市卫生局:根据《江苏省农村优秀中医临床人才培养工程实施方案》(苏中医政〔2009〕44号),在各市推荐的基础上,经我局审核、公示,确定XXX等400名同志为江苏省农村优秀中医临床人才培养对象。
现予公布。
请各市卫生局督促、指导培养对象按照要求进入培养周期,并于12月9日前将培养对象和指导老师签订的师承协议书报我局医政科教处备案。
附件:1.江苏省农村优秀中医临床人才培养对象名单2.师承协议书二○○九年十一月十九日附件1江苏省农村优秀中医临床人才培养对象名单附件2:师承协议书省辖市指导老师培养对象签订日期师承协议根据《江苏省农村优秀中医临床人才培养工程实施方案》要求,培养对象可自选1名省、市级名中医或高年资、有特长的中医师为指导老师,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签署教学协议书。
各市卫生局要督促、指导培养对象跟师学习,并协调确定培养对象的指导老师。
为了保证完成师承学习任务,双方签订师承协议如下:1.师承学习时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2.师承学习的基本目标:3.师承学习的主要内容:4.师承学习的方式方法:5.指导老师职责:为人师表,保证临床(实践)带教时间,精心组织教学,悉心传授临床(实践)经验和技术专长,严格督促、检查培养对象学习,按照确定的继承教学计划,高质量完成带教任务。
6.培养对象职责:尊师守纪,保证跟师临床(实践)和独立临床(实践)时间。
虚心刻苦学习指导老师的临床(实践)经验和技术专长,认真作好跟师笔记,及时归纳整理,并加以研究、提升,诚实地接受指导老师和管理部门的检查和考核。
江苏省武进区2018年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报名人员情况公示

15 汤平方 男
56
常州市武进区湖塘 1988年 10月 11 跟师实 镇东庄新村29-丁- 日 至 2018年 践 101 11月 15日 跟师实 常州市武进区横林 践 镇崔北村 2005年 5月 10 日 至 2016年 10月 7日
51
江苏省常州 市武进中医 医院 常州市武进 中医院
王斌
男
44
91
主任中医 中医 黄亚平 师
男
45
中医
4 虞文妹 女
刘芹
女
47
主任 中医 上官立 中医师 琴 副主任中 中医 李方平 医师
女
37
中医
5 许新锋 男
内服方药 + 外感高 徐勇峰 男 热病 内服方药 + 胃脘痛 李方平 男 病 内服方药 + 胃脘痛 王国耀 男 病
42
常州市武进 中医医院
男
51
常州市武进 副主任中 中医医院 医师
小儿推拿 技术 + 儿 周国富 男 科时行病 类
49
第三人民医 院
主任中医 中医 朱丹凤 主治中医 人民医院 师
中医
16
张晖
男
46
63
副主任中 中医 卞小芳 医师
女
50
中医
17 庄国伟 男
45
2007年 3月 1日 跟师实 常州市武进区武进 至 2015年 11月 践 区礼嘉镇武阳村委 25日
63
常州市武进 中医院
副主任中 中医 卞小芳 医师
女
0
常州市武进 主任中医 中医院 师
中医
18 孙巧平 女
其他 常州市武进区定安 2009年 12月 1 (培训 37 中路298号保贝康 日 至 2018年 班学 小儿推拿 11月 24日 习)
江苏省获得中医、民族医医师资格人员名单.xls - 江苏·卫生厅

93 94 95 96 97 98 99 100 101 102 103 104 105 106 107 108 109 110 111 112 113 114 115 116 117 118 119 120 121 122 123 124 125 126 127 128 129 130 131 132 133 134 135 136 137 138 139
中医 中医 中医 中医 中医 中医 中医 中医 中医 中医 中医 中医 中医 中医 中医 中医 中医 中医 中医 中医 中医 中医 中医 中医 中医 中医 中医 中医 中医 中医 中医 中医 中医 中医 中医 中医 中医 中医 中医 中医 中医 中医 中医 中医 中医 中医 中医
执业医师 执业医师 执业医师 执业医师 执业医师 执业医师 执业医师 执业医师 执业医师 执业医师 执业医师 执业医师 执业医师 执业医师 执业医师 执业医师 执业医师 执业医师 执业医师 执业医师 执业医师 执业医师 执业医师 执业助理医师 执业助理医师 执业助理医师 执业助理医师 执业助理医师 执业助理医师 执业助理医师 执业助理医师 执业助理医师 执业助理医师 执业助理医师 执业助理医师 执业助理医师 执业助理医师 执业助理医师 执业助理医师 执业助理医师 执业助理医师 执业助理医师 执业助理医师 执业助理医师 执业助理医师 执业助理医师 执业助理医师
师承 师承 师承 师承 确有专长 师承 师承 师承 师承 师承 师承 师承 师承 师承 师承 师承 师承 师承 师承 师承 师承 确有专长 师承 师承 师承 师承 师承 师承 师承 师承 师承 师承 师承 师承 师承 师承 师承 师承 师承 师承 师承 师承 师承 师承 师承 师承 师承
140 141 142 143 144 145 146 147 148 149 150 151 152 153 154 155 156 157 158 159 160 161 162 163乃家 梅青 张子坤 蒋子仪 董德才 樊荣 孔广发 陶家鸣 时寿星 任德妹 高时代 薛怀民 王生高 周怀山 左得怀 钱万鼎 沙亚军 林良开 邓桂章 沈均泰 魏进达 张艳 王炳初 王九和 任伯安 沈星元 朱霞仙 魏振武 邹云生 王根喜 王茂生 宋网娣 包君益 贾新初 宋根喜 张丽珍 张震垣 郁华明 宋网珍 周一民 郁东科 陈湘庆 王祖兴
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江苏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

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江苏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报名工作的通知各有关单位及社会人员:2018年江苏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报名工作于11月15日正式启动,本次考核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相结合的模式,请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官网进行网报,同时准备相关材料于规定时间送启东市公共卫生中心医政科进行现场审核,咨询电话:83351119。
附件:2018年江苏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报名指南启东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8年11月15日2018年江苏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报名指南根据《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江苏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实施细则》制定本指南。
一、报名程序(一)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1、网上报名,2018年11月15 -11月24日。
登录江苏省卫生人才网(网址:/)的江苏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报名系统,经注册后,进行网上填报并提交网上报名。
11月24日24:00考核报名系统关闭,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者,将无法参加本年度报名考核。
2、现场确认,2018年11月19 -11月27日。
完成网上报名后,按要求打印相关网上报名材料,完成有关签字盖章,申请人应在工作日的常规工作时间携带所有报名材料到长期实践所在地的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进行现场提交报名材料。
完成现场确认后,方为报名成功,逾期未按要求提交材料进行现场确认的,不予受理。
(二)报名地点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的,申请者携带相关报名材料到师承学习所在地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报名;经多年中医医术实践的,申请者携带相关材料到长期临床实践所在地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报名。
二、报名条件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或者经多年实践,医术确有专长,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员,可以申请参加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
(一)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的,申请参加医师资格考核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截至2018年10月31日,连续跟师学习中医满5年(自公证之日起计算),对某些病证的诊疗,方法独特、技术安全、疗效明显,经指导老师评议合格;3、由至少两名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推荐,推荐医师不包括其指导老师。
江苏省中医药局关于开展江苏省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指导老师

江苏省中医药局关于开展江苏省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指导老师和继承人遴选工作的通知【法规类别】中医管理【发文字号】苏中医政[2009]52号【发布部门】江苏省中医药局【发布日期】2009.09.15【实施日期】2009.09.15【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江苏省中医药局关于开展江苏省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指导老师和继承人遴选工作的通知(苏中医政〔2009〕52号)各市卫生局,厅直属有关医疗机构:根据省中医药局、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苏中医政〔2009〕40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精神,经研究,定于近期开展江苏省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指导老师和继承人遴选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遴选对象和程序请按照《实施方案》执行。
各地、各单位请于2009年10月20日前将确定的指导老师和继承人候选名单及《江苏省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指导老师申报表》(附件1)、《江苏省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继承人申报表》(附件2)一式三份汇总后报省中医药局医政科教处。
原则上各市报送指导老师人选不超过10人。
二、为保证师承工作的实施效果,突出科学研究的引领作用,我局将继承人的继承学习列入省中医药局科技项目管理。
每位继承人要针对指导老师的学术思想、临证经验和技术专长制定研究计划,自定课题名称(继承人与指导老师为课题负责人),并按照课题申报要求填写《江苏省中医药局科技项目申请书》(附件3)一式三份与其他申报材料一并报送省中医药局医政科教处。
项目结束后,继承人要按照《江苏省中医药局科技项目管理办法》的要求,做好结题验收工作。
课题经费从继承人专项补助经费中列支,不再另外资助。
三、开展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继承老中医药专家的学术经验和技术专长,是遵循中医药人才培养规律,加强高层次中医药人才培养,推进中医药继承创新的重要途径和举措,各地、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创造条件,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实施,并达到预期效果。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名初步审核情况表
推荐医师一基本信息 职称(非副高人 员要写明从事中 医临床工作15 年) 推荐医师二基本信息
工作单位
从事专业 中医内科 中医针灸推拿 中医内科 中医内科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姓名 王萍 邹兆华 孙建强 王萍
性别 女 男 男 女
年龄
工作单位
苏州市吴江区黎里中心卫生院 副主任中医师 主治中医师,从 苏州市吴江区中医医院 事中医临床15年 吴江区中医医院 副主任中医师 苏州市吴江区中医医院 副主任中医师
60 苏州市吴江区中医医院 56 苏州市吴江区第一人民医院 42 江苏盛泽医院 60 苏州市吴江区中医医院
荐医师二基本信息
称(非副高人员要写明从事中医临床工作 从事专业 15年) 副主任医师 副主任中医师 副主任中医师 中医内科 中医内科 中医内科
副主任中医师 中医针推康复专业
中
申请人基本信息 序号 姓名 钱斌 刘铮 仲火根 茅建明 性别 男 男 男 男 年龄 医术实践形式 自己实践 医术实践地点 苏州市吴江区太湖新城奥林清华东区79-1104
1 2 3 4
51
苏州市吴江区 49 其他1. (家传 芦墟西北街 ) “芦墟齿伤科”(后芦墟牙防所);2.吴江市芦墟镇刘氏中医保健推拿室 69 乡村医生 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圣塘社区卫生服务站 48 其他(家传和自己实践) 苏州市吴江区八坼社区直港村委西30米
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报名初步审核情况表
人基本信息
推荐医师一基本信息
医术实践时间 2006年 10月 10日 至 2017年 6月 30日
申报中医医术专长 内服方药 + 胃痞病
姓名 顾娟红 蒋建明 沈惠芬
性别 女 男 女
年龄
41
1985年 6月 18日 毫针技术 至 2017年 6月 30日 曹建华 + 伤筋病类 男 48 ,拔罐(留罐、闪罐走罐)技术 ,经穴推拿技术,理筋技术 1969年 6月 27日 至 2018年 10月 31日 内服方药 + 胃脘痛病 2000年 11月 1日 至 2017年 6月 30日 内服方药 + 脾系病(便秘病) 46 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