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民主理论的兴起及其演进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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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主义思想的起源与演变

民主主义思想的起源与演变

民主主义思想的起源与演变民主主义思想是人类政治制度演变的必然产物。

它反映了人民追求民主、自由、平等、和平的普遍心态和意愿。

民主主义思想的起源可以追溯到古希腊,但是其不断演变和发展的历史要追溯到中世纪。

一、古希腊民主民主制度最早的形式可以追溯到古希腊的科林斯城邦和雅典城邦。

但是,这种民主是被限制的,只针对男性公民进行民主选举和公民会议。

妇女、外国人和奴隶被排斥于民主及公共生活之外。

然而,这种民主的出现也标志着人民对于政治权力参与的坚定追求,这种精神也一直影响着民主制度的发展。

二、基督教对民主主义的影响中世纪的基督教为民主主义的发展奠定了重要的思想基础。

基督教信仰强调人的平等,摒弃了贵族和权贵的特权。

基督教的一些原则,如个人自由和平等、爱和仁慈、公正和同情等等,都对民主主义思想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三、近代民主思想的兴起17-18世纪是欧洲的启蒙运动时期,这个时期的思想家反对传统的封建、教会权威,主张人类有自由探索、思考的权利。

这种思想反映出人民追求民主、自由和平等的愿望。

启蒙运动思想的核心是理性,清晰的理论推动了民主主义在政治领域的发展。

四、法国大革命法国大革命是近代民主主义思想的重要篇章。

法国大革命期间,革命派主张民主、人权和平等,废除了贵族特权,推翻了旧的君主制度。

这些改革在全世界范围内产生了震撼性影响,也成为民主主义思想在政治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标志。

五、现代民主主义制度的发展20世纪以来,民主主义已经成为现代社会政治制度的主流。

除了西方国家外,很多亚非拉等发展中国家也不断推行民主化。

尽管在不同的国家和地区,民主制度的形式和实践也各有不同,但是在本质上,民主制度的核心始终是公民参与政治决策,政治权力关于大众的自由平等和人权的保障。

综上所述,民主主义思想是人民追求自由、平等和公正的精神体现。

无论是古希腊的民主、中世纪的基督教思想、启蒙运动、法国大革命还是现代社会,民主主义思想的发展一直在不断地推动着人类政治制度的演变。

民主主义的历史与现状

民主主义的历史与现状

民主主义的历史与现状民主主义是一种政治制度和理论体系,其本质是通过平等、自由、公正的方式实现人民的权力与民意的统治。

在人类政治的漫长历程中,民主主义不断崛起和发展,并逐渐形成了一个完整的理论体系。

然而民主主义历史上也经历过多次挫折和磨难,其现状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与困难。

一、民主主义的历史民主主义的起源可以追溯到古希腊的雅典城邦,其最为著名的代表即是民主制度。

在雅典,人民通过选举代表、参与议会等途径实现民主。

此后,民主主义的理念在英国、美国等国家逐渐发展成为一种政治体制和理论体系。

在国际范围内,民主主义的发展也在不断推进。

从联合国成立到世界各地的选举、宪法制订,民主主义成为了全球政治发展的一股重要力量。

二、民主主义的现状尽管民主主义历史上获得了巨大的进展,但现实中,民主主义仍然面临着很多挑战和问题。

例如,一些国家在外部压力和内部压力下,政府在权力问题上过度扩张,进而发生了民主侵蚀的情况。

比如说土耳其、俄罗斯、柬埔寨等国家。

此外,在一些民主国家中,媒体监督、司法独立等制度未能有效建立,导致政治腐败、不公平现象普遍存在。

例如美国,近年来虽然非常关注网络安全,但是在宪法和人民权力上,美国的把握相对滞后,掣肘了”全球霸权”的势头。

三、民主主义未来的发展为了更好地发展民主主义,需要坚持以下理念:1.民主与法制民主主义不能依赖于人们反应速度的快慢,应通过法制来制约政治和法律上的不正义行为,维持客观公正的制度,同时加强对政治、法律倡议和评论的监督力量。

2.政治与经济的平衡政治和经济的关系需要保持平衡,并维护社会公正和平衡,解决社会不公、不平等的问题,让民主能更好地落实到社会安排和基础设施建设中。

3.开放与自由民主主义的发展需要高度的开放和自由,利用社会新兴技术平台来提供全民的发言、身份验证等技术性支撑,确保个人的自由和公共机制之间的个人和集体之间有效的流动。

同时,要制定法律保护社会成员的一些基本权利,包括言论自由、信息自由、主权健康、教育、财产等权利。

002民主理论从古典到现代

002民主理论从古典到现代

政治学概论论文论民主理论从古典到现代的嬗变2014级公共管理:周青民主概念发源于西方,意思是“人民的统治”。

对于民主的具体含义,从民主这一概念诞生之日起人们便争论不休。

人们从不同的角度,在不同的层面上,对民主作出不同的解释。

民主既是人类社会政治生活抽象的价值理论,又是一种具体的政治制度,还可把民主理解为一种生活方式。

民主既存在于理论家的理论体系中,又存在于现实的国家制度实践中,还作为一种信念存在于每个人的头脑中。

如果说历史上政治思想家们关于民主的争论主要集中在“人民”和“统治”本身的意义的话,那么,到了当代,政治学家们开始把争论的重点从“人民”和“统治”本身逐渐转向“人民”与“统治”这两者的关系。

一些人强调“人民”对于民主的意义,另一些人则强调“统治”对于民主的意义,由此发展出“实质民主论”和“程序民主论”两种民主理论。

“实质民主论”认为民主是一种政治状态,强调个人权利的实现具有压倒一切的重要性,并主张从政治过程的后果来判断政治体系的民主程度。

“程序民主论”则认为民主是一种过程,个人的自由权利只有在这种过程中才能实现,最重要的是民主政治的程序。

对于“实质民主论”来说,民主政治的核心问题是宪政问题,宪政民主是实现个人权利的根本途径,宪法对于政府和公民具有最大的权威,宪法的具体内容直接反映着这个国家的民主程度。

而对于“程序民主论”来说,民主政治的核心问题是政治参与,人民的参与过程是实现民主的根本途径,参与本身就是一种人民行使民主权利的表现,宪法固然是重要的,但最重要的不是宪法的条文内容,而是对这些条文内容的动态控制。

“实质民主论”与“程序民主论”的争论,从政治学说史的角看,有着深远的意义,它表明政治学家们终于跳出了数千年来纠缠不清的民主的本体论,转而把重点进入了过程和关系,体现了现代西方民主理论演化的主要趋势,对于推动民主理论的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由卢梭、洛克等人表述的,以代议制论为核心的古典民主理论,为近现代西方民主制度的形成和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实践

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实践

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实践人民民主的生动实践是一个长期的发展过程,涵盖了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等各个方面。

下面将从几个重要阶段来探讨人民民主的发展全过程。

第一个阶段是现代民主思想的形成和普及阶段。

在启蒙运动的影响下,人们开始关注个体的权利和自由,强调人民的参与和政府的责任。

这一阶段的代表性事件包括美国独立战争和法国大革命,这两个事件都使得民主理念在世界范围内得到普及。

第二个阶段是民主制度的运作和发展阶段。

在19世纪和20世纪初,许多国家开始探索民主制度的建立,并逐步形成了现代民主制度的基本框架。

这一阶段的代表性事件包括英国的《议会法》颁布和普选权的扩大,以及美国的《宪法修正案》的实施等。

第三个阶段是民主制度的深化和完善阶段。

随着工业化的进一步推进和社会变革的加剧,人们对民主制度的需求也逐渐增加。

这一阶段的代表性事件包括社会主义国家的民主化运动和南非的废除种族隔离制度等。

此外,电子媒体和互联网的普及也为人民民主的发展提供了新的机遇和挑战。

第四个阶段是全球人民民主的共同努力阶段。

随着经济全球化和信息技术的高速发展,各国之间的联系更加紧密,人民民主在全球范围内得到了更广泛的关注和推动。

此外,人权保护和社会公正等议题也日益成为全球民主发展的焦点。

这一阶段的代表性事件包括阿拉伯之春运动和欧洲联盟的推动,以及国际组织和非政府组织的积极参与等。

总的来说,人民民主的发展全过程是不断演变和完善的过程,是人类社会进步和民主价值观得到普及的结果。

然而,人民民主的实践也面临着各种挑战,包括政治权力的滥用、贫富差距的扩大以及舆论自由的限制等。

因此,为了实现真正的人民民主,我们需要不断努力,提高公民意识和参与度,保护人权和社会公正,推动建设一个更加民主和和谐的社会。

中国民主的发展历程

中国民主的发展历程

中国民主的发展历程一、中国民主的起步阶段中国民主的发展历程可以追溯到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辛亥革命时期。

辛亥革命是中国近代史上第一次彻底意义上的反封建革命,它推翻了清朝封建统治,为中国的民主化奠定了基础。

辛亥革命后,中国开始了新的历程,不断探索适合中国国情的民主制度。

二、中国民主的初级阶段辛亥革命后,中国出现了多党制度的尝试。

1921年,中国共产党成立,同年,国民党也成立,中国的政治格局由此开始多元化。

然而,由于种种原因,中国的多党制度并没有得到有效的发展,不久后就陷入了国共内战的局面。

三、中国民主的新探索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中国开始了社会主义建设的历程。

在社会主义制度下,中国逐渐建立了一套相对完整的政治体制,包括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党的领导制度。

这一体制在中国的长期实践中得到不断完善和发展,为中国的民主建设提供了重要基础。

四、中国民主的开放阶段改革开放以后,中国进一步加大了对民主制度的改革和开放力度。

1980年代,中国开始进行选举制度的改革,逐渐实行村民自治和基层民主。

此后,中国相继实行了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城市居民委员会选举等一系列民主改革。

这些改革措施为中国的民主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

五、中国民主的深化阶段21世纪以来,中国的民主建设进一步深化。

2004年,中国开始实行村委会主任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这是中国民主建设的重要里程碑。

此后,中国不断推进选举制度改革,加大了对基层民主的支持力度。

除了选举制度改革,中国还积极推进了法治建设,加强了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

六、中国民主的未来展望当前,中国正处于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关键时期,民主建设依然是中国发展的重要方向。

未来,中国的民主发展将继续秉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不断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制度,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广泛、更加深入的参与和表达权利。

总结起来,中国民主的发展历程可以概括为起步阶段、初级阶段、新探索阶段、开放阶段、深化阶段和未来展望阶段。

中国民主发展历程

中国民主发展历程

中国民主发展历程引言概述:中国民主发展历程是一个复杂而漫长的过程,经历了许多变革和挑战。

本文将从五个大点来阐述中国民主发展的历程,包括:封建社会的民主萌芽、近代民主思潮的兴起、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市场经济与社会主义民主的结合以及当代中国的民主建设。

正文内容:1. 封建社会的民主萌芽1.1 封建社会的权力分散在封建社会,权力分散是民主发展的基础。

地方官员、地主和商人等拥有一定的权力,他们之间的相互制衡为民主的萌芽提供了土壤。

1.2 社会团体的兴起封建社会中的一些社会团体,如商会、行会等,为人们提供了交流和组织的平台,为民主的发展提供了契机。

2. 近代民主思潮的兴起2.1 西方民主思想的传入近代中国开始接触到西方民主思想,如自由、平等、人权等观念开始在中国传播,为中国的民主发展开辟了道路。

2.2 辛亥革命的推动辛亥革命是中国近代民主发展的重要里程碑,它推翻了封建帝制,建立了共和国,为中国民主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3. 中国共产党的领导3.1 党的领导地位确立中国共产党的成立为中国民主发展提供了新的思路和方向,党的领导地位确立后,为中国的民主建设提供了坚实的保障。

3.2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建立中国共产党推动建立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通过选举产生代表,使人民能够参与国家事务的决策,为民主发展提供了平台。

4. 市场经济与社会主义民主的结合4.1 经济改革的推动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市场经济的发展为社会主义民主提供了新的机遇和挑战,经济的繁荣为民主发展提供了物质基础。

4.2 基层民主的实践中国在基层推行村民自治制度,通过选举产生村委会,增加了民众参与决策的机会,提升了民主发展水平。

5. 当代中国的民主建设5.1 法治建设的加强中国加强了法治建设,通过完善法律体系,保障公民的权益,为民主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

5.2 互联网的崛起互联网的普及使信息传播更加便捷,人们可以更广泛地参与公共事务的讨论和决策,推动了民主发展的进程。

民主的发展历史

民主的发展历史

民主的发展历史
民主的发展历史可以追溯到古希腊雅典的民主制度,但现代民主却来源于欧洲历史。

以下是民主的发展历史概述:
1. 古希腊:公元前5世纪,希腊雅典采取了流行的民主制度,人民通过大会和投票的方式参与政治决策。

2. 英国:17世纪英国议会和政府的权力斗争导致英国政治制度开始向现代民主逐渐演变。

3. 法国大革命:1789年,法国爆发大革命,推翻了绝对君主制,实行起义领袖罗伯斯庇尔所设计的民主政治。

4. 美国独立宣言:1776年美国独立宣言最为人所知,宣布美利坚合众国自立并向世界展示了基于人民权利的政府的新模式。

5. 德国政治制度改革:1949年,德国通过宪法,实行了联邦制和议会制度,既保障了个人自由权,又保证了政权的稳定。

6. 亚洲和非洲独立运动:在二十世纪中叶亚洲和非洲国家纷纷独立,许多国家逐渐实行了民主政治制度。

7. 当今世界:目前,很多国家都实行了各种形式的民主政治制度,为保障人民的权利和参与政治决策提供了平台。

民主理论与实践从西方到东方

民主理论与实践从西方到东方

民主理论与实践从西方到东方民主理论是世界政治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涵盖了对政权来源及其行使方式的思考与探索。

在全球范围内,民主制度的理论与实践一直在不断演变与发展,从西方到东方,各国对民主的理解和实践方式也存在着一定的差异。

本文将从西方到东方,探讨民主理论与实践的路径和特点。

一、西方民主理论与实践的发展西方民主理论的发展可以追溯到古希腊的雅典民主。

古希腊民主的核心思想是民众直接参与决策,每个公民都有平等的参政权利。

而随着时间的推移,现代西方民主的发展经历了多个阶段。

其中,英国的议会制度和美国的宪政民主成为对后世影响最大的两个典范。

英国议会制度的基础是资产阶级革命的胜利,形成了立宪君主制。

国王的权力被限制,议会成为最高决策机构。

这种制度在现代西方国家中广泛存在,具有代议制的特点,通过选举产生代表,进一步确保了国家的民主和法治。

美国的宪政民主则是以《美国宪法》为基础,采用三权分立的制度。

在美国,行政、立法和司法权力相对独立,相互制约,确保了政权的平衡与制度的稳定。

此外,美国的选举制度也值得借鉴,采用选举固定任期的方式,确保政府的合法性和稳定性。

二、东方民主理论与实践的特点相较于西方,东方国家在民主理论与实践方面存在着一些特点和差异。

东方国家普遍强调国家领导集体的主导地位,强调政权的稳定与发展。

中国是一个典型的例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注重党的领导,追求稳定、和谐与发展。

这种模式在东亚地区也普遍存在,例如日本的党派政治和韩国的总统制度。

与西方重视个人权利不同,东方文化注重集体主义,强调社会和谐与家庭价值观。

因此,东方国家在实践民主制度时会更多考虑社会共识和稳定,强调集体利益的平衡。

在实践层面,东方国家的民主发展也面临一些挑战。

其中之一是民众的政治参与度相对较低。

由于历史和文化因素,东方国家普遍存在着较高的政府权威主义倾向,民众参与决策的意愿和能力有限。

因此,东方国家需要积极推动公民意识的培养,鼓励民众参与政治事务,提高政治参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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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民主理论的兴起及其演进历程——从人民主权到表达民主再到协商民主张康之张乾友《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11年第5期[摘要]回顾民主理论的发展史,可以看到一条明晰的历史轨迹,那就是从人民主权到协商民主的历史进程。

启蒙思想家们的民主构想是包含在人民主权的构想之中的,随着资产阶级思想的成熟,人民主权的模糊性很快就被成熟形态的表达民主所替代。

但是,表达民主由于包含着对社会秩序形成冲击的可能性而被精英民主所替代。

随着官僚制理论的确立以及整个社会的官僚组织化,精英们被推向了社会治理的前台,出现了精英民主理论。

到20世纪70年代,挑战精英民主的协商民主理论逐渐成形,并征服了一切拥有民主信仰的人们。

然而,协商民主理论又包含着民主理想最终蜕变成为一种空想的危险。

在后工业化的过程中,我们需要走出近代民主追求的陷阱,建立起真正合乎民主理想的实质性民主。

[关键词]人民主权;表达民主;精英民主;协商民主[作者简介]张康之: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张乾友: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北京100872)今天,当我们站在后工业化的历史关口去思考后工业社会的治理模式时,民主再一次成为一个不容回避的话题。

应当看到,民主理想古已有之,但作为一种社会治理方式则是工业社会的专属。

如果说从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的转型在治理方式上表现为从“君主”转向民主的话,那么,从工业社会向后工业社会的转型是否意味着社会治理也将从民主转向另一种方式呢?这是一个必须予以解答的问题。

在工业社会,民主理论经历了一个不断蜕变的过程。

在18世纪的契约论者那里,民主意味着人民拥有主权并实行某种程度的主权自治。

这一浪漫主义构想很快就被另一种民主构想所取代,那就是通过设立代议制,由代表提出社会治理的意见和方案,人民则通过向代表进行意见表达来参与治理,这是一种“表达民主”。

在近代社会的早期,表达民主似乎被认为是唯一可行的民主方式,而且它也很快在近代国家的建立中占据了普遍性的支配地位。

但是,随着社会组织化程度的提高,特别是当官僚制组织开始支配整个社会的时候,代议制度受到政党、利益集团等官僚组织的操纵,表达民主逐渐丧失了其民主意涵。

随着表达民主的式微,民主理想实际上完全向精英现实低下了头,精英治理甚至一度成为民主的同义词。

到了20世纪中期,不甘失败的民主支持者们掀起了新一轮的民主浪潮,以“协商民主”的形式向治理精英们发起了挑战。

协商民主在一定程度上复兴了契约论者的民主理想,但在实践中还是对精英治理的现实做出了妥协,所以,协商民主也更多地表现为一种空想。

各种民主方案的先后失败,宣告了既有的民主治理的不可能性,也引爆了工业社会晚期的治理危机。

我们正处在从工业社会向后工业社会转变的过程中,工业社会在民主治理上的失败能够给予我们什么样的启发呢?这是一个需要我们从民主蜕变的逻辑中加以思考的问题。

一、从人民主权到表达民主在近代历史上,人民主权是国家及其政治的一个基本原则,民主理想也是以人民主权的形式而得到了人们的普遍认同。

正是人民作为主权者的理念激励着人们踊跃地投身于反对绝对国家的革命斗争中去。

人民主权原则主要是由卢梭所描绘的,卢梭的人民主权学说不仅成为法国大革命的革命宣言,也成为近代以来许多争取解放和畅想民主的革命运动所共同高举的理论大旗。

在卢梭看来,人民不仅是而且应该永远是事实上的主权者。

为了维护人民的主权地位,卢梭要求:主权不可转让,不可分割,不可被代表。

对于人民主权来说,“聚会在一起的人民一旦批准了一套法律,便确定了国家的体制;但这是不够的。

他们已经建立了一个永久性的政府,或者是一劳永逸地提供了选择行政官的办法;这也还是不够的。

除去意外情况所可能需要的特别集会之外,他们还必须有固定的、按期的、绝对不能取消或延期的集会,从而到了规定的日期人民便能合法地根据法律召开会议,而不需要任何其他形式的召集手续”。

[1](P115)根据卢梭的这一思想,人民的“公意”是以法律的形式表现的,人民以法律为依据进行治理,同时,又通过由法律所规定的从而也就是自主的集会来昭示并不断更新公意。

由于公意总是体现在治理活动中,因而人民也就总是能够维护自己的主权权威。

在卢梭那里,人民主权就等于民主,或者说可以简写成“民主”。

需要指出的是,尽管绝大多数国家的宪法都把人民主权原则写入其中,但在社会治理实践中却很难转化成直接的治理方案。

所以,卢梭的人民主权思想虽然极富革命的煽动性,在具体的治理过程中却无法直接地以民主治理的方式出现。

正是由于这个原因,不仅卢梭的批评者,就是卢梭本人,也承认它难以在大型社会中得到实践。

所以,要想让民主不仅仅作为一种理想而存在,就必须探索民主的其他实现方式。

这一任务在卢梭之前就已经由孟德斯鸠尝试过了。

就生活年代来说,孟德斯鸠在卢梭之前,但就民主理论的谱系而言,则应当把孟德斯鸠放到卢梭之后。

卢梭的关注重心主要落在不具有像英国那样强大的等级会议传统的大陆诸国,他无法将革命的希望寄托于英国式的议会主权,而只能走一条营造更为激进的革命话语的道路,即在没有任何陈规拘束的情况下自由地抒发理论畅想。

与之相比,孟德斯鸠的观察对象主要是革命后的英国,这使他必须抛开一切革命话语,甚至在某种程度上抵制革命话语,以求在现实的政治框架下思考民主的可行性问题。

所以,如果以民主理想为标准的话,孟德斯鸠就只能位居卢梭之后了。

卢梭曾经尖锐地批评过英国,认为英国人民只有在投票时才是主人,一投完票马上就变成了奴隶。

但在孟德斯鸠看来,这不仅不是什么问题,反而是一种理所当然的情况:“在民主政治里,人民在某些方面是君主,在某些方面是臣民。

”[2](P8)那么,人民在哪些方面是君主,又在哪些方面是臣民呢?对此,孟德斯鸠是这样解释的:“握有最高权力的人民应该自己做他所能够做得好的一切事情。

那些自己做不好的事情,就应该让代理人去做。

”[3](P9)也就是说,人民在选举或者指派自己的代理人这个他所能够做得好的事情方面是君主,在自己做不好而交给了代理人去做的治理活动中则是臣民。

在这里,人民与代表被截然分开了:在选举代表的意义上,人民是主权者;在治理的意义上,人民是无法行使主权的。

随着人民与其代表的分离,民主显然也就不再能继续等同于人民主权意义上的民主了。

事实上,在建立起代议制度之后,民主正朝着一种表达民主的方向发展,即通过选举代表并向代表提出意见、做出批评以及直接加入到代表们的讨论之中等方式,去参与社会治理活动。

在孟德斯鸠看来,人民十分适合于选举自己的代表,却完全不适宜于讨论事情。

所以,他按照自己“言语并不构成‘罪体’”[4](P198)的主张而要求给予人民以表达自由,即通过法律去确认人民的表达自由。

不过,总的说来,孟德斯鸠在表达问题上的态度还是极为保守的,他更注重的是人民在选举代表的过程中的表达,而并不认为代表选出之后人民的表达还有什么积极意义。

孟德斯鸠与卢梭之间的区别是,卢梭的思想属于一种人民主权民主,而孟德斯鸠则属于一种表达民主。

尽管孟德斯鸠的表达民主思想还只是一个开端,也表现得比较消极和保守,但应当说,孟德斯鸠开启了表达民主的先河。

他的主要贡献是使人民与其代表相分离了,正是这种分离,才使民主活动的主体以及过程能够在不同的环节上和不同的部门中得以施行。

当然,孟德斯鸠的思想是18世纪英国精英治理现实的写照,卢梭对此是不满的。

在卢梭看来,孟德斯鸠的这一思想无异于是为精英现实所做的辩解,是与民主理想相背离的。

到了19世纪,随着资产阶级革命高潮的消退,社会治理回归现实,一切理想的成分都自然地受到了冷落,而人民主权民主也由于其不可操作性而遭到了人们的抛弃,人们越来越倾向于把人民主权看做是一项必要的原则,是民主的理论支持因素。

因此,人们开始把卢梭和孟德斯鸠结合起来,在卢梭的人民主权的原则下来理解孟德斯鸠的表达民主,从而走向了代议制民主。

从实践上看,19世纪是以选举权的不断扩大与言论、集会、结社等表达自由的逐步获得为基本标志的,所有这些也都促进了代议制度框架下的表达民主的不断生成。

正是在这种情况下,出现了密尔的《代议制政府》这一民主理论的经典文献。

在密尔那里,政府还是一个广义的概念,是与我们今天所说的“国家”相重合的,密尔眼中的民主也就是国家意义上的代议制民主。

但密尔也看到,在孟德斯鸠所构想的那种代表与人民相分离的情况下,代议制又天然地具有蜕化为官僚体系的倾向。

密尔认为:“他们既然已经结成一个队伍,运用着一个和所有制度一样必然要在很大程度上依靠定则来进行的制度,这个官吏团体便不免在经常的诱引下逐步落入惰性相沿的例行公事之中,或者,假如他们有时也厌弃那种老马推磨的作风的话,又猝然陷入这个团体的某一领导成员所偶然幻想出来的没有完全经过验证的、不成熟的见解里面。

要遏止这两种貌似相反实则密切相连的趋势,要刺激这个团体的能力使其保持高度水准,唯一的条件是应对这个团体外面的有同等能力的监视批评负责。

因此,要在政府之外保有某些手段来形成这种能力,并给以为对重大实际事务做出正确判断所必需的机会和经验,这是必不可少的。

”[5](P134-135)也就是说,要使代议制成为民主的一种形式,对代表的监视和批评就是必不可少的。

然而,与孟德斯鸠一样,密尔也认为实际的治理事务只有那些“特别经过所需训练的人们”才能够担负,这样一来,官僚体系的出现就成为不可避免的趋势。

那么,如何平衡二者的矛盾而维持代议制民主呢?密尔用对“谈论”和“行动”的区分作出了回答。

密尔认为,“谈论”和“行动”是有区别的。

在代议制政府中,议会和代议团体的职能只应当是“谈论”,而立法、行政管理等“行动”则属于专业人员的职责。

在他看来,议会的职能是“设法使那些人被诚实地和明智地选出来,并不再干涉他们,除了通过广泛范围的建议和批评,以及给予或不给予国民同意的最后批准以外”。

[6](P81-82)这样一种议会,“既是国民的诉苦委员会,又是他们表达意见的大会。

它是这样一个舞台,在这个舞台上,不仅国民的一般意见,而且每一部分国民的意见,以及尽可能做到国民中每个杰出个人的意见,都能充分表达出来并要求讨论。

在那里,这个国家的每个人都可以指望有某个人把他想要说的话说出来,和他自己说得一样好或者比他自己说得更好——不是专对朋友和同党的人说,而是当着反对者的面经受相反争论的考验。

在那里,自己的意见被别人压倒的那些人会感到满足,因为把意见说出来了,其被撇在一旁不是由于单纯任意的行为,而是由于被认为是更好的意见得到大多数国民代表同意。

在那里,每个政党或每种意见都能检阅自己的力量,也都能矫正有关它的追随者的人数或力量的任何错觉。

在那里,国民中占优势的意见明白显示它的优势,并在政府面前集合队伍,从而就使政府能够并被迫在它仅仅显示力量而不必实际运用力量的情况下向它让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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