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会计准则与原会计准则的比较(一)
事业单位新会计准则与旧会计准则的比较分析

关键词:会计 准则;事业单位 ;比较
新《 事业单位会计准则》 的实施, 标志着我 国事业单位的财 务工作迈 向新的 台阶 。新准则 的实施 , 加强 了我 国事业单位会 计工作的管理和监督力度 , 完善 了会计信 息的质量要求 , 对会计 科 目进行 了更合理 的分类 , 提高 了事业单位 内部管理。 新旧会计准则的相同点 ( 一) 制定 的依据相 同 《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第一条规定 , “ 为了规范 企业 会计确认 、 计量和报告行为 , 保证会计信息质量 , 根据《 中华 人民 共和 国会 计法》 和其他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 , 制定本准则” 。《 事 业单位会 计准 则》 第一条规定 , “ 为 了适应我 国社会主义市场体 制和 社会事业发展的需要, 规范事业单位会计 核算 , 保证会计信 息质量, 根据 《 中华人 民共和 国会计法》 , 制定本准则” 。由此可 见, 两个准则 的制定依据是相 同的, 都是根据《 会计法》 。 ( 二) 决 策 有 用 观 与 受 托 责 任 观 统 一 新旧准则都体 现 了决策有 用观 与受托观 的统一 。《 事业单 位会计准 则》既为财务报 告使用者进 行经济及社会决 策服务 , 又反 映了单位受 托责任 的履行 情况 。新准 则强化 了为投 资者 和社会 提供决策 的会计信 息 。旧准则也要 求财务报 告 目标 既 对企业管理层 履行受托责任的情况有所反 映, 也要考虑投 资者
3 . 支 出 的变 化
的需 要 。
( 三) 在会计准则体系 中地位相 同 新《 事业单位会计准则》 在维持原准则基本框架结构的基础 上, 做 出了修改和完善。 在我 国会计制度中, 行业会计制度 繁多, 缺乏统一的框架结构 。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补充 了这个漏洞,事 业单位会计准则在该体系 中起着统辖 、 核心的作用 。不仅是指 导各项会计准则 的建立 , 而且规范 了事业单位会计行为的规范 性, 是事业 单位 制定会计管理制) 新 会 计 准 则制 定 的 目的性 强 与旧会计准则相 比较, 《 事业单位会计准则》 的 目的性更强, 对会计信息质量的要求进一步提 高。 会计制度都是基于会计法、 会计准则而制定 的, 而会计法是我 国会计准则体系 中的根本大 法, 其制定必须遵 照会计 法。新修 订的 《 事业单位会计准则》 将 “ 一般原则” 修改为 “ 会计信息质量要求” , 并在原有 的六大质量 要求基础上 , 增加 了“ 全 面性 ” 要求, 保障 了会计信息质量 的完整 性和规范性 。 ( 二) 使用权 责发生 制, 全面反应会计信息 合理 界定了会 计核算基 础, 《 旧准则》 事业单位核算一般采 用收付实现制 , 具有经营性收支业务核算可以采用权责发生制。 收付实现制缺乏合理的收支配比关系 , 不能如期反应财务状况。 为了更加真实完整的反应会 计信 息, 《 事业单位会计准则》 规定, 事业 单位会计核算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 , 部分经济业务或事项 , 以及 行业 事业 单位 , 采用权责发生制 。 这样 , 对 于经 营性事业单 位, 如医院 。 就可 以采用权责发生制记账 、 算账 、 和报账 , 如实反 映当期收入和支出状况
新会计准则与原会计准则的比较

在北京发 布了 3 9项企 业会计准则 ( 以下简称 “ 新 准则 和 4 ) 8项审计准则。 会计准则 自 2 0 0 7年 1 月 1日起在上市公 司施 行. 鼓励其他企 业施行。 新会 计准 则 的实施 . 有利 于贯 彻 以人 为本 的科 学 发展 观 ,有利 于完 善市 场经 济体 制 . 有 利于 提 高对外 开 放水平 . 有利 于资 本市 场健 康 稳定 发展 。 有利 于解 决 中国市 场经 济地 位和 反 倾销 问题 . 有利于 金融 改 革和 化解 金融 风险 问 题 , 利于 提高 中国 企业 的形 象。 有 为便 于学 习理 解和 实施 新会 计准 则 , 文 本 对 1 6项 修订 后 发 布 的具 体 准 则 与 修 订 前 的 原会 计准 则做 了对 比 。 新 准则 是 对原准 则 的继承 、发展 和 完善 . 大部分 规定 与 原准则 相 同 。 开体例 和 文字 表 抛
存货 》
⑧ 新准 尉 增 加 了至 少每 年 末 对 固 定 资产 使 用寿 命 、 预计 净残 值和 折 旧方 法进 行复核 的
规定 。
原 准尉 : 别计 价 法 、 个 先进 先 出法 、 权平 加 均法、 移动 平均 法和 后 进先 出法 等 新准 尉 : 别计 价 法 、 个 先进 先 出法 、 权平 加
新 准尉 :研 究阶 段 的支 出计入 当期 损 益 :
长 期 股 权
① 规 范的 范 围 原 < 资 》 尉 包括股 权 投资 、 权 投 资且 投 准 债
划分 为长 期投 资和 短期 投资 。 新 准 尉仅规 范 长期股 权 投资 , 权 投资 和 债
C、 收 到补 价方 按 比例 确 认 一部 分 收 益 除
初始 确认 固 定资产 的 原则 : 固 定资 产包含 的 该
企业会计准则新旧政策比较专题[五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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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准则新旧政策比较专题[五篇范文]第一篇:企业会计准则新旧政策比较专题企业会计准则新旧政策比较专题第一部分新企业会计准则改革背景及主要变化一、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基本内容和框架1.我国会计核算体系改革历程(1)20世纪90年代初(1992年),以两则两制为标志开始实施准则制定的工作。
(20世纪90年代初到现在都是会计准则和制度并存时期)(2)1997.5.22,发布第一个具体会计准则《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
(3)1997年—2001年,陆续发布了16个具体会计准则(简称旧准则)。
(4)2000年12月29日,发布企业会计制度,推出企业会计制度体系。
(5)2006年2月15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体系(简称新准则)。
(6)2007年1月1日,新会计准则体系在上市公司的范围内实施,同时鼓励其他企业执行。
2.我国企业会计法律规范的层次第一层次: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二层次:行政法规——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第三层次:行政部门规章(1)基本会计准则(2)财务通则(两个版本均有效)①财政部第4号令,1992.11.30发布,1993.7.1开始执行②财政部第41号令,2006.12.4发布,2007.1.1开始执行(要求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公司执行)第四层次:行政部门规范性文件——具体会计准则体系和企业会计制度体系(1)老准则——16项(2)新准则——38项(3)企业会计制度体系(3个)3.新企业会计准则体系的基本内容实施新会计准则体系的基本目标:建立起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进程相适应,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相趋同,涵盖各类企业各项经济业务,可独立实施的会计准则体系。
(两个目标)2006年具体事件:发布了22项新的具体会计准则,修订了现行的基本准则,修改了过去的16项准则,发布了会计准则的应用指南。
新会计准则体系的分类:(1)一般业务准则:存货、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等。
企业新基本会计准则的优点——基于新旧基本会计准则的比较

也注意到条款之 间的先后顺序 。如在第二章 中重新排列 相关性 、 及时 眭、 比原则 、 配 历史成本原则的顺 旧准则制定 的主要 目标是统 一会计 核算 的标准 , 并 了客观性 、 更加具体 、 更加 明确 , 可理解 性更 保证会计信息的质量 。 对财务会计 目标 的建立不够 明确 , 序并进行 了重新解 释 , 只是 粗略的归结为“ 个满 足” 即会计信息应 当符合 国 , 强, 也更符合 我国现实的需要 , 同时 , 表述也更 国际化 。 如 家宏 观经 济 管 理 的要 求 ,满 足 有 关各 力一 了解 企 业 财 务 新 准 则 在 规 定 了客 观 性 原 则 之后 , 紧接 着 规 定 “ 业 会 计 企 状况和经营成果 的需要 ,满足企业加 强内部经 营管理 的 提供 的会计信息应 当与使用者 的决策相关 ,对使用者决 , 需要 。 由于 目标很 不明确 , 导致对其他一系列 基本概念 的 策有用 ”说明要求我 国企业会计提供的会计信息不仅是 研究缺乏 内在的逻辑基础 , 各概念间相互矛盾。 而在新准 客观真实的 , 可靠 的 , 而且还要可用 , 就是说这些信 息 也 则的 目标制定 中修改为 : 规范企业会计 确认 、 计量和报告 要能为需要求者提供做 出决策 的帮助 ,说明客观性在 会
第3 0卷第 1 2期
Vo .0 No 1 1 .2 3
企 业 技 术 开 发
TECHNOLOGI CAL DEVEL OPMENT OF ENTERPRI E S
2 1 年 6月 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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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 业 新基本会 计 准 则的优 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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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 于 新 旧 基 本 会 计 准 则 的 比Fra bibliotek 刘 云
( 广西南宁人才智力交流开发中心 , 广西 南宁 5 0 2 ) 302
新旧准则会计准则比较

新会计准则与原会计准则的比较2006年2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在北京发布了39项企业会计准则(以下简称“新准则”)和48项审计准则。
会计准则自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施行,鼓励其他企业施行。
新会计准则的实施,有利于贯彻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有利于完善市场经济体制,有利于提高对外开放水平,有利于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有利于解决中国市场经济地位和反倾销问题,有利于金融改革和化解金融风险问题,有利于提高中国企业的形象。
为便于学习理解和实施新会计准则,本文对16项修订后发布的具体准则与修订前的原会计准则做了对比。
新准则是对原准则的继承、发展和完善,大部分规定与原准则相同。
抛开体例和文字表述等形式上的差异,两者的主要差异(并非全部差异)如下:1.《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①存货发出计价原准则:个别计价法、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平均法和后进先出法等新准则:个别计价法、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②借款费用原准则:不能计入存货成本新准则:符合条件的可以资本化2.《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①规范的范围原《投资》准则包括股权投资、债权投资且划分为长期投资和短期投资。
新准则仅规范长期股权投资,债权投资和短期股权投资纳入《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范。
②权益法的应用范围原准则: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应采用权益法核算。
新准则: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应采用权益法核算;投资企业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短期投资和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公允价值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核算。
新会计准则 tpl

新会计准则 tpl【实用版】目录一、新会计准则的概述二、新会计准则的实施对象三、新会计准则的特点与影响四、新会计准则的实施意义五、新会计准则与原会计准则的比较正文一、新会计准则的概述新会计准则,是指我国在 2007 年对原有的企业会计准则进行修订后实施的会计准则体系。
这一改革旨在规范企业财务行为,提高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和透明度,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的监管,推动经济的健康发展。
二、新会计准则的实施对象新会计准则适用于所有在我国境内注册的企业,包括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
对于上市公司而言,自 2007 年起必须执行新会计准则;而对于非上市公司,则是在企业自愿的基础上逐步推行。
三、新会计准则的特点与影响新会计准则在会计科目的使用、财务报表的编制、资产和负债的计量等方面都有所变化。
相较于原会计准则,新会计准则具有以下特点:1.更加严谨的会计处理方法,提高了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和准确性。
2.更加注重企业内部控制,强化了企业内部管理的重要性。
3.强调现金流量表的地位,有利于反映企业的现金流状况。
4.增加了对企业无形资产的认可,有助于企业合理评估自身价值。
5.采用了更加国际化的会计处理方法,有利于提高我国企业的国际竞争力。
四、新会计准则的实施意义新会计准则的实施,对于我国资本市场和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1.有利于贯彻以人为本的观念,强化企业内部管理,提高企业经营效率。
2.有利于完善市场体制,加强资本市场监管,提高市场透明度。
3.有利于提高对外开放水平,推动国际贸易和投资的发展。
4.有利于资本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降低金融风险。
5.有利于解决市场经济地位和反倾销问题,提高我国企业的国际形象。
五、新会计准则与原会计准则的比较新会计准则与原会计准则在以下几个方面存在差异:1.准则体系的结构不同:新会计准则采用了国际上通用的“财务报告编制基础”和“应用指南”的结构,更加科学合理。
2.会计处理方法不同:新会计准则采用了更加严谨的方法,提高了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和准确性。
新旧会计准则与企业会计制度的比较(一)

新旧会计准则与企业会计制度的比较(一)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发布了1项企业基本会计准则和38项企业具体会计准则,这标志着适应我国市场经济发展要求,与国际惯例趋同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正式建立。
企业会计准则体系,自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施行;力争在不长时间内,在所有大中型企业执行。
之前施行的《企业会计准则》是在1992年制定的,当时的企业会计准则主要是为了适应中国经济由计划经济模式向市场经济模式的转变。
2001年我国正式签署协议加入世贸组织后,对会计改革又提出了新的挑战,并且随着中国市场经济的进行,这套企业会计准则渐渐不能适应新形势的需要了。
因此,近两年中国对已有的企业会计准则进行了修改和完善,建立起一套新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
财政部部长金人庆说,与原有的准则相比,新准则体系的最大特点是它实现了与国际相关准则的趋同,有利于进一步提高中国的对外开放水平。
2000年12月29日财政部出台了《企业会计制度》,2001年先在股份公司执行,2002年在所有外商投资企业执行,同时鼓励国有企业执行,到2005年底之前,国资委监管的所有中央企业全面执行会计制度。
除此之外,还有针对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投资公司和基金公司的业务《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同时,为了规范小企业会计行为又发布执行了《小企业会计制度》。
这样,我国的会计制度体系从原来的13个行业会计制度转成现在的《企业会计制度》,《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制度》三个制度,基本涵盖了全国各类企业。
目前我国采纳国际惯例制定会计准则,形成准则与制度并存的格局。
会计制度与会计准则都是由财政部根据会计法予以制定,都属于同一层次的法规,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两者的基本目的也是一致的,即对企业会计核算进行规范。
会计制度与会计准则的基本内容应该是一致的,这样才不致造成执行过程中对两者的无所适从。
但从新企业会计制度与会计准则的比较中发现,新会计准则与企业会计制度在基本内容上显然仍然有其不一致之处。
新旧会计准则会计要素差异的比较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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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 旧会计准则会计要素差异 的比较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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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文章对新 旧会计 准 则在会 计要 素上 的差 异进行 了比较 分 析 , 出新准 则 中会 计要 素 尚存 在 的局 限并提 出改进 建议 。 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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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会计准则与原会计准则的比较(一)
2006年2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在北京发布了39项企业会计准则(以下简称“新准则”)和48项审计准则。
会计准则自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施行,鼓励其他企业施行。
新会计准则的实施,有利于贯彻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有利于完善市场经济体制,有利于提高对外开放水平,有利于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有利于解决中国市场经济地位和反倾销问题,有利于金融改革和化解金融风险问题,有利于提高中国企业的形象。
为便于学习理解和实施新会计准则,本文对16项修订后发布的具体准则与修订前的原会计准则做了对比。
新准则是对原准则的继承、发展和完善,大部分规定与原准则相同。
抛开体例和文字表述等形式上的差异,两者的主要差异(并非全部差异)如下:
1.《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
①存货发出计价
原准则:个别计价法、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平均法和后进先出法等
新准则:个别计价法、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
②借款费用
原准则:不能计入存货成本
新准则:符合条件的可以资本化
2.《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
①规范的范围
原《投资》准则包括股权投资、债权投资且划分为长期投资和短期投资。
新准则仅规范长期股权投资,债权投资和短期股权投资纳入《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范。
②权益法的应用范围
原准则: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应采用权益法核算。
新准则: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应采用权益法核算;投资企业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短期投资和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公允价值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核算。
3.《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
①规范的范围:新准则分离出部分固定资产由《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规范。
②新准则规定确定固定资产成本时,应当考虑弃置费用因素。
③新准则取消了后续支出的确认原则
固定资产发生后续支出时其确认原则同初始确认固定资产的原则:该固定资产包含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④利息
原准则:不考虑购买固定资产延期付款的折现和利息问题;
新准则:购买固定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固定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格的现值为基础确定。
实际支付的价款与购买价款的现值之间的差额,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应予以资本化的以外,应当在信用期间计入当
期损益。
⑤减值:原准则允许转回;新准则不允许转回。
⑥新准则增加了至少每年末对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的规定。
4.《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
①规范的范围
原准则包括可辨认无形资产和不可辨认无形资产,不可辨认无形资产即商誉;
新准则仅包括可辨认无形资产,不包括商誉。
商誉由《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规范。
②企业内部研发费用
原准则:依法申请取得前发生的研究与开发费用,应于发生时确认为当期费用;
新准则:研究阶段的支出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符合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
③利息
原准则:不考虑购买无形资产延期付款的折现和利息问题;
新准则: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格的现值为基础确定。
实际支付的价款与购买价款的现值之间的差额,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应予以资本化的以外,应当在信用期间计入当期损益。
④摊销
A、摊销方法
原准则:无形资产的成本,应自取得当月起在确定的期限内分期平均摊销。
新准则:无形资产的摊销方法,应当反映企业预期消耗该无形资产所产生的未来经济利益的方式。
无法可靠确定消耗方式的,应当采用直线法摊销。
B、摊销年限
原准则:摊销年限为预计使用年限、合同规定的受益年限或法律规定有效年限三者中较短者,如果合同没有规定受益年限、法律也没有规定有效年限的,摊销年限不应超过10年。
新准则: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其应摊销额应当在使用寿命内系统合理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应摊销。
C、残值
原准则:无形资产摊销时不考虑残值;
新准则:考虑残值。
⑤减值:原准则允许转回;新准则不允许转回。
⑥新准则增加了至少每年末对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以及未来经济利益消耗方式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使用寿命进行复核的规定。
5.《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①规范的范围
原准则:不涉及企业合并中的非货币性交易;
新准则:未明确排除企业合并中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②计价
原准则:
A、企业发生非货币性交易时,应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
B、如果发生补价,支付补价的,应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补价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收到补价的,应按公式确定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和应确认的损益(公式略)。
C、除收到补价方按比例确认一部分收益外,不确认其他利润或损失。
新准则:
A、交换具有商业实质且换入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应当以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公允价值与换出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B、交换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应当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
C、以上两种情况涉及补价的,直接用补价调整换入资产的成本,不用象原准则那样分配补价。
6.《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
债务重组利润
原准则计入资本公积;新准则计入当期损益。
7.《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
①规范的范围
原准则:不涉及债务重组、建造合同、所得税、保险合同、终止营业、租赁、企业重组、环境污染整治等项目引起并由其他会计准则规范的或有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