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东阳市环境质量状况公报

2018年东阳市环境质量状况公报
2018年东阳市环境质量状况公报

2018年东阳市环境质量状况公报

一、水环境

1、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

全市地表水总体状况为优,按年均值统计,全市两江7个省控、市控制地表水断面水环境功能达标率100%,其中Ⅱ类水质断面占57.1%,Ⅲ类水质断面占42.9%,与上年相比,总体水质保持稳定,Ⅱ类、Ⅲ类水质断面比例持平。

2、饮用水水源地水质

根据2018年对横锦水库每月一次监测结果统计,横锦水库水质稳定,达标率为100%,与上年同期保持一致。

3、跨行政区域流域交接断面水质

2018年,东阳江、南江两大主要水系出境水质主要污染因子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磷三项指标有降也有升。

东阳江:义东桥出境断面高锰酸盐指数平均出境浓度4.3mg/L,同比下降16.2%;氨氮平均出境浓度0.69mg/L,同比上升32.7%,总磷平均出境浓度0.150 mg/L,同比上升17.2%。

南江:方塘出境断面高锰酸盐指数平均出境浓度3.5mg/L,同比上升9.4%;氨氮平均出境浓度0.48mg/L,同比上升29.7%,总磷平均出境浓度0.162 mg/L,同比上升16.5%。

全市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高锰酸盐指数平均出境浓度3.6mg/L,同比上升9.1%,优于III类标准;氨氮平均出境浓度0.50mg/L,同比上升25.0%,达到III类标准;总磷平均出境浓度0.133mg/L,同比上升16.7%,达到III类标准。根据浙政办发[2016]71号《浙江省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水质保护管理考核办法》,2018年东阳市交接断面出境水质综合评价结果为良好。

二、大气环境

2018年,在环保大楼和广厦学院楼顶分别设有一个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对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进行24小时自动监测,监测项目为SO2、NO2、PM2.5、PM10、CO、O3。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总体有所好转,主要污染因子为细颗粒物。

市区环境空气中SO2、PM10、PM2.5年平均浓度分别为7μg/m3、52μg/m3、32μg/m3,分别同比下降22.2%、16.1%、15.8%;NO2年平均浓度为28μg/m3,同比上升16.7%;符合现行《环境空气质量》(GB3095-2012)二级标准,臭氧(O3)日最大8小时平均浓度第90百分位数浓度为156μg/m3,同比上升20.0%,CO第95百分位数浓度为 1.1mg/m3,与去年持平,符合现行环境空气质量(GB3095-2012)二级标准。

1、城市环境空气质量

2018年环境空气质量有效监测天数为365天,按照《环境空气质量》(GB3095-2012)评价,环境空气I级优114天,同比减少4天,II级良210天,同比减少7天,III级轻度污染38天,同比增加13天,

IV级中度污染2天,同比减少3天,V级重度污染1天,同比增加1天;空气优良率88.8%,同比下降3.0%,主要污染物为臭氧。

2018年市区PM2.5年平均浓度32μg/m3,同比下降16.1%,按照《环境空气质量》(GB3095-2012)评价,市区PM2.5达标天数353天,同比增加12天;达标率96.7%,同比上升3.3%。

2、大气降尘

2018年城区降尘月均值范围为2.37~3.10吨/平方公里·月,年平均值为2.78吨/平方公里·月,较上年上升0.16吨/平方公里·月,低于浙江省大气降尘控制标准(8吨/平方公里·月)。

3、大气降水

2018年大气降水pH值范围为4.71~7.86,降水pH年加权平均值为5.66,比上年同期的5.00提高0.66pH值单位,酸雨强度有所减弱。全年酸雨频率为21.1%,比上年同期大幅下降33.8%。根据酸雨类别划

分标准,我市属于轻酸雨区。酸雨以硫酸型为主,但硝酸根影响不容忽视。

二、城市声环境质量

1、城市区域声环境

2018年,全市区域环境噪声监测的面积为32.45平方公里,区域环境噪声测点网络为520×520米,有效网络测点数120个。城区区域环境噪声在40~60分贝之间,昼间平均等效声级54.3分贝,夜间平均等效声级43.8分贝。

2、城市功能区声环境

2018年,城区居民文教区、混合区、工业区、交通干线两侧昼间等效声级分别为52.7分贝、53.5分贝、63.3分贝和63.4分贝,夜间等效声级分别为43.0分贝、44.4分贝、53.4分贝和53.8分贝。

3、城市道路交通噪声

2018年,全市交通噪声监测道路总长102.59公里,测点25个,昼间平均车流量为2758辆/小时,昼间交通噪声等效声级平均值为66.4分贝,低于国家70分贝的控制要求。夜间平均车流量为2130辆/小时,夜间交通噪声等效声级平均值为59.4分贝。

沈阳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

沈阳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随着人们维权意识的提高,其不仅仅追求高质量的物质生活和精神享受,还更加重视声环境质量,所以环境噪声污染问题则成为人们日益关注的焦点,我国在防治环境噪声污染方面已面临严峻挑战。下文是沈阳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欢迎阅读! 沈阳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全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防治环境噪声污染,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保障人体健康,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环境噪声污染,是指在工业生产、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中所产生的环境噪声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并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现象。 第三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环境噪声污染的防治及其监督管理。 第四条市环境保护行政部门是本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区、县(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公安、交通、城乡建设、城市规划、工商、文化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做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市和区、县(市)人民政府在编制城乡建设规划时,应当

充分考虑声环境质量的要求,科学划分城市功能区,合理安排道路、交通、建筑物、绿化带等建设布局。 市和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鼓励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的科学研究,支持先进技术、工艺、设备和产品的推广。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声环境质量的义务,并有权向有关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部门举报和投诉环境噪声污染行为。 第二章环境噪声污染的监督管理 第七条市和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国家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划定本行政区域内各类声环境质量标准的适用区域,制定实施标准的措施,防止和控制环境噪声污染。 市和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声环境质量负责,并定期进行检查。 第八条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履行下列职责: (一)拟定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规划,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负责组织实施; (二)督促、指导、协调其他负有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权的部门履行其职责; (三)会同有关部门建立环境噪声监测网络,组织对环境噪声情况的监测和检查; (四)统计分析本行政区域内的声环境质量状况,并定期向社会公

市环境保护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市环境保护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健全××市环保局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机制,科学有序高效应对突发环境事件,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和环境安全,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处理办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阶段污染损害评估工作程序规定》、《××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省环保厅关于加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阶段污染损害评估工作的通知》及《××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 1.3 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协调联动;快速反应,科学处置;先期控制,及时监测;资源共享,保障有力。 1.4 事件分级 按照突发环境事件的严重性和紧急程度,根据《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突发环境事件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 -1-

一般四级。 突发环境事件分级标准见附件1。 1.5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市环保局组织或参与的发生在我市行政辖区内或涉及我市的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突发环境事件,以及参与处置、指导、调度的一般突发环境事件。 放射性物质丢失、被盗、失控,或者放射性物质造成人员受到意外的异常照射或环境放射性污染的事件的应急工作按照《××市辐射事故应急预案》执行。重污染天气的应急应对工作按照《××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执行。 2 组织指挥体系 2.1 领导组 市环保局成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领导组(简称“局领导组”),统一指挥环保局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指导县区环保部门突发环境事件的应对工作。局领导组组成如下: 组长:市环保局局长 副组长:分管应急的副局长及其他局领导 成员单位:局办公室、法制宣教科、规划与财务科、污染控制与科技科、开发监督与自然保护科、总量综合科、市环境监察支队、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市环境信息与在线监控中心、市辐射环境监测管理站、市环境科学研究所。 局领导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见附件2。 -2-

2018年东阳市环境质量状况公报

2018年东阳市环境质量状况公报 一、水环境 1、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 全市地表水总体状况为优,按年均值统计,全市两江7个省控、市控制地表水断面水环境功能达标率100%,其中Ⅱ类水质断面占57.1%,Ⅲ类水质断面占42.9%,与上年相比,总体水质保持稳定,Ⅱ类、Ⅲ类水质断面比例持平。 2、饮用水水源地水质 根据2018年对横锦水库每月一次监测结果统计,横锦水库水质稳定,达标率为100%,与上年同期保持一致。 3、跨行政区域流域交接断面水质 2018年,东阳江、南江两大主要水系出境水质主要污染因子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磷三项指标有降也有升。 东阳江:义东桥出境断面高锰酸盐指数平均出境浓度4.3mg/L,同比下降16.2%;氨氮平均出境浓度0.69mg/L,同比上升32.7%,总磷平均出境浓度0.150 mg/L,同比上升17.2%。

南江:方塘出境断面高锰酸盐指数平均出境浓度3.5mg/L,同比上升9.4%;氨氮平均出境浓度0.48mg/L,同比上升29.7%,总磷平均出境浓度0.162 mg/L,同比上升16.5%。 全市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高锰酸盐指数平均出境浓度3.6mg/L,同比上升9.1%,优于III类标准;氨氮平均出境浓度0.50mg/L,同比上升25.0%,达到III类标准;总磷平均出境浓度0.133mg/L,同比上升16.7%,达到III类标准。根据浙政办发[2016]71号《浙江省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水质保护管理考核办法》,2018年东阳市交接断面出境水质综合评价结果为良好。

二、大气环境 2018年,在环保大楼和广厦学院楼顶分别设有一个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对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进行24小时自动监测,监测项目为SO2、NO2、PM2.5、PM10、CO、O3。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总体有所好转,主要污染因子为细颗粒物。 市区环境空气中SO2、PM10、PM2.5年平均浓度分别为7μg/m3、52μg/m3、32μg/m3,分别同比下降22.2%、16.1%、15.8%;NO2年平均浓度为28μg/m3,同比上升16.7%;符合现行《环境空气质量》(GB3095-2012)二级标准,臭氧(O3)日最大8小时平均浓度第90百分位数浓度为156μg/m3,同比上升20.0%,CO第95百分位数浓度为 1.1mg/m3,与去年持平,符合现行环境空气质量(GB3095-2012)二级标准。 1、城市环境空气质量 2018年环境空气质量有效监测天数为365天,按照《环境空气质量》(GB3095-2012)评价,环境空气I级优114天,同比减少4天,II级良210天,同比减少7天,III级轻度污染38天,同比增加13天,

国家环境保护局令第14号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管理规定

国家环境保护局令 (第14号)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管理规定》已于1994年12月22日经国家环境保护局局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施行。 局长解振华 一九九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建设项目竣工验收阶段的环境保护管理,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确保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或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竣工验收。 核设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竣工验收不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可直接组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竣工验收,也可委托下一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组织验收。接受委托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须将竣工验收材料报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对委托验收结论有异议的,由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裁定。 第四条建设项目试生产前,建设单位应会同施工单位、设计单位检查其环境保护设施是否符合“三同时”要求,并将检查结果和建设项目准备试生产的开始时间报告当地地市级、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经当地地市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检查同意后,建设项目方可进行试生产。建设单位要确保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设施和主体工程同时投入试运行。 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有权在试运行期间对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如发现环境保护设施不符合“三同时”要求,可由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试运行。 试运行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 第五条试运行期间,建设单位应当委托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地、市级以上(含地、市级)环境保护监测站,对建设项目排污情况及清洁生产工艺和环保设施运转效果进行监测。受委托的环境监测站可组织进入环境监测网的当地行业环境监测站参加监测。 受委托的环境监测站应当按监测规定或规范进行监测,并向建设单位提交《监测报告》。 监测费用根据有关规定办理。 第六条建设项目在正式投入生产或使用之前,建设单位必须向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申请。申请验收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自检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已具备第九条规定的条件; (二)按试车的有关规定组织环境保护设施联动试车,有试运转记录; (三)按本规定附件格式完成《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申请报告》(以下简称《验收申请报告》)的编写,并提交第五条规定的《监测报告》。 第七条建设单位向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验收申请报告》并抄送行业主管部门、所在地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自接到《验收申请报告》之日起,一个月内组织审查验收。

《泉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8年版)》政策解读

《泉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8年版)》政策解读 一、修编背景及过程 根据《福建省实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要求,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依据省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制定本地区的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我市目前实施的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是市政府2011年批准实施的。该规定实施以来,对指导和规范我市城市规划管理工作起到了重要作用。而后我局根据国家、省、市陆续出台新的发展思路及2012年《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稿、2014年新版国家标准《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则》等多项新的技术标准、规范的出台,进行了多次的增补。 2017年1月,正式版的《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经省政府批准,自2017年3月1日起施行。根据省政府的批复要求,我局依据《省技术规定》,结合泉州城市规划管理的实际情况,启动了新版《泉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修订工作。经过多轮的讨论研究、并多次征求各行业专家及全市各相关主管部门单位意见,2018年版《市技术规定》经市政府研究同意,自2018年9月1日起施行。 二、修编思路 以市政府2011年批准的《市技术规定》的框架为基础,梳理历年以来国家、省、市出台的各类技术类文件,将涉及到城乡规划管理的内容纳入此次技术规定修编。市技术规定具体内容以省技术规定为依据,结合泉州城市规划管理的实际情况研究确定。 条文设置突出规划管理主旨、专注规划审批,条文内容力求精简、实用,尽量删除与规划管理职能无关的条文,删除主要指导规划编制的条款,删除原则性、“套话”性质的条款。文本尽量瘦身,对于国家、省、市有关规范及文件等已有专项规定的,相关管理内容不在全文引用。 跟踪先进城乡规划理念,将“绿色建筑、海绵城市、垂直绿化、公交优先、慢行系统、综合管廊”等城市发展的先进理念纳入此次修编内容。 三、篇章调整 原2011年版《市技术规定》共分10章,原第二章“城市规划编制”的内容均引用其他规定,且与规划管理无关,故本次修编予以整体删除。本次修编后,2018年版《市技术规定》缩减为9章,条文总数由原有的282条缩减为238条。 四、2018年版《市技术规定》主要内容解读 2018年版《市技术规定》按照规划管理的阶段和主要内容,共分九章,分别为:总则、建设用地规划管理、建设工程规划管理、建筑环境景观规划管理、市政工程设施规划管理、城市防灾与公共安全、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管理、特别地区的补充规定、附则。 第一章总则,主要阐明《市技术规定》修订目的、法律依据和适用范围。

市环境保护局主要环境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裁量标准(2018年版)【模板】

XX市环境保护局主要环境违法行为行政处罚 自由裁量权裁量标准(2018年版) 总则 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确立原则 在环境执法过程中,对具体环境违法行为决定是否给予行政处罚、确定处罚种类、裁定处罚幅度时,应当严格遵守以下原则: (一)公正、公开的原则。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二)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实施行政处罚,纠正违法行为,应当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 (三)综合分析的原则。对环境违法行为实施处罚时,应当在法定的处罚种类和幅度范围内,综合考虑以下情节: 1、当事人的主观过错程度; 2、环境违法行为的具体方法或者手段,危害的具体对象; 3、违法行为造成的危害后果:环境违法行为造成的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程度以及社会影响; 4、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的态度和所采取的改正措施及其效

果; 5、当事人的违法行为是初犯还是再犯。 (四)量罚一致的原则。当针对常见环境违法行为,确定自由裁量权适当尺度标准,对处罚裁量标准有幅度范围的,运用插值法计算罚款金额,使情节相当的同类案件,行政处罚的种类和幅度基本一致。 (五)从严从重处罚适用原则。环境违法行为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刑事犯罪等事项的,按上限或最高限实施处罚;当事人存有阻挠环保执法、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及多次实施环境违法行为等情形的,从严加重处罚。有以下情形的,按违法程度上调一个档次最高限从严从重处罚,但不得高于最高处罚额度。 1、阻挠环保执法或者拒不整改的; 2、故意隐瞒编造事实推翻以前陈述的; 3、包庇或者串通其他环境违法行为人的; 4、当事人在12个月内实施了3次以上环境违法行为的; 5、当事人的环保信用等级为红牌的; 6、需配套环保设施未建成就投入生产的项目。 有以下情形的,一律按最高限实施处罚,但不得高于最高处罚额度。 1、在医院、学校、居民区等人口集中地区及其附近,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的; 2、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突发环境事件处置期间或者被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 第38号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38号 环境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办法 《环境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办法》已于2006年12月19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6年第七次局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2月1日起施行。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局长周生贤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 环保行政复议行政应诉令 环境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办法 第一条为防止和纠正违法或者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规范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办理行政复议案件或者行政应诉案件,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对重大、复杂的环境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应诉案件实行集体审议制度。集体审议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主持,有关业务机构负责人参加。 第四条依法履行行政复议职责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为行政复议机关。 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具体办理行政复议事项,履行下列职责: (一)受理行政复议申请;

(二)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取证,查阅文件和资料; (三)组织审查行政复议案件,提出审查建议,拟订行政复议决定; (四)处理或转送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审查申请; (五)送达行政复议法律文书; (六)对被申请人违反《行政复议法》及本办法的行为提出处理建议; (七)办理因不服行政复议决定提起行政诉讼的应诉事项; (八)对下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复议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九)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办法申请行政复议: (一)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暂扣、吊销许可证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二)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颁发许可证、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或者申请审批、登记等有关事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没有依法办理的; (三)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许可证、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的变更、中止、撤销、注销决定不服的; (四)认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违法征收排污费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五)申请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履行法定职责,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没有依法履行的; (六)认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复议机关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一)申请行政复议的时间超过了法定申请期限又无法定正当理由的; (二)不服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环境污染损害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纠纷作出的调解或者其他处理决定的; (三)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复议前已经向其他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已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其他行政复议机关或者人民法院已经依法受理的;

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

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 首批列入全程式网上审批7个部门31项审批(服务)项目明白卡 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是泉州市委、市政府对企业、群众服务的重要窗口,在已建成外网预申报、内网预审核系统功能基础上,融合协同办公系统技术,导入数字证书、电子印章等主流公文处理技术,首期选取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土资源局、建设局、城乡规划局、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环境保护局7个部门31个项目推行全程式网络化审批,同时在市、县、重点乡镇审核审批流程无缝链接的基础上,进行审批网络对接,首期选择县(市、区)审核需上报泉州市级审批且办件量较多的环保局、国土资源局、经济发展局(或发展和改革局)、外经局(或商务局)4个部门10个项目推行市县网上审批全程联动。 本明白卡中所承诺的时间,是指在市级审批权限范围内的按工作日计算审批时间(不含您自身准备相关材料和委托中介机构办理相关中介事务的时间)。 您可以采取两种方式提出申请:一是您可以通过互联网,使用企业数字证书在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网站(网址:https://www.360docs.net/doc/028495318.html,)远程申报,采取文本扫描或电子文档办法将申报材料(包括图纸)上报相关部门;二是您可以携带企业数字证书、申报材料(及相关电子文档)直接到行政服务中心办事大厅相关部门窗口申报,部门在线审核、审批。办结后,中心将通过短信或其他形式通知您,您使用数字证书,连接彩色打印机,可直接远程输出审批结果,不用到中心取件。 首批推行全程式网上审批及市县联动审批服务项目的办事指南如下:

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一)需转报省的企业投资政府核准项目(属市县联动项目) 1、申报流程: (1)市县联动项目:申请者到县(市、区)中心申报→县(市、区)中心通过网络将申报材料远程向市中心发改委窗口申报→市发改委(简单项目3个工作日内、复杂项目5个工作日内)进行网上预审→预审通过后通知县(市、区)中心提交与网络一致的纸质材料到市发改委窗口核对→市发改委进行网上审批→市发改委窗口将网上审批结果传给县(市、区)中心→县(市、区)中心将批文发给申请者 (2)非市县联动项目: ①申请者将申报材料扫描(或电子文档)通过市中心网站申报→市发改委(简单项目3个工作日内、复杂项目5个工作日内)进行网上预审→预审通过后通知申请者提交与网络一致的纸质材料到市发改委窗口核对→市发改委进行网上审批→市发改委窗口通过网络将批文传给申请者→申请者远程输出批文 ②申请者直接到市中心发改委窗口申报→市发改委窗口录入受理→市发改委进行网上审批→市发改委窗口通过网络将批文传给申请者→申请者远程输出批文(没有数字证书的到窗口取件) 2、申报材料: (1)项目单位的申请表一式一份(可网上下载填报); (2)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城市规划选址意见; (3)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 (4)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初审意见; (5)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前臵审批文件,如水土保持方案、岸线使用预审意见等; (6)资金筹措的有关证明。 备注:有数字证书的企业到中心申报时,要求一律携带数字证书。 3、承诺时限:简单项目5个工作日(其中网上预审时间3个工作日),复杂项目7个工作日(其中网上预审时间5个工作日) 4、收费标准:无收费 (二)政府投资项目之二:概算审批

泉州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的规定

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城市园林绿化管理的规定 一、为加快城市园林绿化建设步伐,把泉州建设成为环境优美的海峡西岸经济区现代化工贸港口城市,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城市绿化条例》和《福建省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二、本规定适用于泉州市中心城市和市辖县(市)城市规划区内城市园林绿化的规划、建设和管理。 三、本规定所称城市园林绿化,是指城市园林绿地、树木花草和园林设施。 城市园林绿地包括,公园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和其他绿地。 四、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把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加强城市园林绿化的管理和科学普及,重视园林绿化管理和科学技术工作,鼓励单位和个人积极参与园林绿化建设管理,全面提高城市园林绿化水平。 五、城市中的机关、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和有劳动能力的公民应当依法履行绿化义务,积极参加城市绿化活动,有权劝阻和举报损害城市园林绿化的行为。 六、对在城市园林绿化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由各级人民政府或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表彰或奖励。 七、泉州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是泉州市人民政府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市城市园林绿化工作。 各县(市)人民政府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的城市园林绿化工作。 园林管理处(所)在同级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领导下,具体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园林绿化的业务技术指导和日常管理。 八、城市园林绿化的规划与建设,应当充分考虑本地的自然条件和文化传统,突出城市的风貌特点,因地制宜、适地适树,合理设置公园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和其他绿地等;坚持规划先行,以规划指导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坚持绿化建设与城市建设、环境整治相结合,普遍绿化与重点提高相结合,使园林绿化事业和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协调同步。

沈阳抗生素厂环境保护信息公示内容

沈阳抗生素厂环境保护信息公示内容 1、企业基本情况 沈阳抗生素厂是1998年转制的集制药、发电、供热为一体的大型民营企业。厂区位于沈阳市新城子区虎石台镇。工厂占地面积48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企业现有员工1300余人,其中25%是大专以上学历,工程技术人员119人,企业领导核心都是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精通相关专业技术的专家。 企业主要产品为利福平原料药、发电和供暖。工厂具有先进的生产设备和领先的生产工艺,具备高科技含量的检测手段。工厂管理有序,并以诚实守信,热情服务,与国内和欧美、东南亚、俄罗斯等国和地区建立了亲密的商务联系,赢得了联合国和世界卫生组织的广泛赞誉。企业以保护环境,造福人类为已任,努力打造环境友好企业形象,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主要污染物的排放达到国家标准。 2、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贯彻执行情况 遵守国家和地区各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履行环保义务、严格执行国家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是工厂的责任。执行新扩改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保“三同时”制度,利福平合成技术改造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于2002年获得沈阳环保局批准,即将通过验收。按照环保主管部门沈阳市环境保护局要求,执行了排污申报制度,并交纳排污费。 3、污染物排放情况及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工厂现有废水排放口两个,一个是工厂总排放口,主要排放的是电厂排水、制药排水、全厂生活排水,主要污染物化学耗氧量,排放浓度平均为94mg/l,PH为7.4,悬浮物浓度平均为87mg/l,该排放口平均每日排水量约为1300吨;另一排水口氧化塘排放口,主要排放的是制药生产污水,经过工厂污水处理设

施达到国家排放标准的排水,其污染物为化学耗氧量,排放浓度为184mg/l,色度为200倍(稀释倍数法),该排放口日均排水量约为1300吨。 工厂热电厂现有一烟囱,其排放的废气为锅炉燃烧排放的烟气,其中主要污染物为烟尘、二氧化硫。工厂正在进行除尘改造,预计2006年8月,工程全部完工。 工厂固体废弃物为热电厂产生的粉煤灰、炉渣。这种粉煤灰、炉渣是水泥生产很好的原料,经工厂多方努力工作寻求合作伙伴,目前产生的粉煤灰、炉渣百分之百的综合利用。 4、污染控制措施及企业环境对策 工厂环保工作由厂长负责,加强管理,责任分解到各部门,环保机构和各种规章制度建全。 我厂热电厂原有三台65吨锅炉,用于发电和制药生产用汽,1#炉配有三电场BDX-30静电除尘器,2#炉、3#炉分别配有两电场BDX-30静电除尘器,由于国家于2005年提高了火电厂污染物排放标准,致使工厂运行原有除尘器难以达到烟尘排放标准,为此工厂提出改造方案,对原有除尘器系统、输灰系统和灰库进行改造,即在原有静电除尘系统的基础上增加电场,使每台炉都配有四电场,新建一座600m3粗灰库和一座200m3细灰库,同时每台炉配备了先进的输灰系统。该项目已于05年8月开始施工,目前两座灰库和配套的输灰系统都已投入正常使用,2#炉静电除尘器已改造完毕,并已投入试运行,并且已收到良好效果,其它工程也将陆续开工建设,我们将尽早使除尘改造项目完工,达到预期效果。 5、污染事故防范及对策预案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为了防止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工厂制定了《沈阳抗生素厂突发环境污染事

他市环保局信息中心职责

黄山市环境宣传教育信息中心职责 1、组织开展环保法律法规、环保知识宣传教育活动。 2、制订并实施环境信息化工作规划计划。 3、实施环境信息标准和技术规范。 4、组织建设、运行和维护环境信息网络系统。 5、组织开发和利用环境信息资源。 南京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职责 积极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普及环境科学知识,提高公众环境意识,引导公众参与环境保护,推进环境区域合作与交流,为环境保护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1、建立和完善环保宣传教育及公众参与机制,积极策划、组织环保公益活动,指导环保民间组织和志愿者参与各类环保活动,推动社会及大、中、小学的环境教育,开展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等绿色创建活动。 2、通过环保网和各类新闻媒介,加强环境保护理念、信息、知识的传播,增强对公众的舆论引导,发挥政府与公众交流、沟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3、收集国内外有关环保信息,策划、编辑环保科普读物和环保宣传教育手册及资料。 4、根据我市环境治理的需要,为市政府、市环保局提供和编辑制作资料片、内参片、专题片等影视作品。

合肥市环境信息中心职责 1、负责合肥市环境信息的收集、储存、处理、传递、分析及规范化应用等工作。 2、负责本辖区内的环境信息系统网络建设、业务建设和技术管理工作。 3、负责编制全市环境信息系统规划并指导全市环境信息网络建设;负责局系统内计算机软硬件及网络系统配置、安装、调试、管理和人员培训。 安庆市环境信息中心工作职责 1、根据国家环境信息化建设规划和国家总局、省环保局要求,制定安庆市环境信息化发展规划,负责制定市级环境信息技术规范和组织实施全市环境信息化工作。 2、履行市环保局下达的各项环境信息管理工作职责;承担环境信息处理和环保数据统计、发布等应用工作。 3、负责市级环保广域网络的规划建设和项目管理;负责国家环保专网、省环保网安庆节点的管理;负责市环保电子政务工作的实施和推进。 4、负责市级环保政府网站建设管理;负责环保政务公开和公众参与网上平台的建设管理;承担全市环境信息的收集、采编、上报和发布。 5、负责全市环境信息和数据的收集、处理、传输和存储;承担市级环保数据库的建设和应用。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13号令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13号令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已于2001年12月11日经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第12次局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2年2月1日起施行。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局长解振华 二〇〇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抄送:解放军环境保护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各直属单位,各派出机构 附件: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监督落实环境保护设施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时投产或者使用,以及落实其他需配套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 第三条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是指建设项目竣工后,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办法规定,依据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或调查结果,并通过现场检查等手段,考核该建设项目是否达到环境保护要求的活动。 第四条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范围包括: (一)与建设项目有关的各项环境保护设施,包括为防治污染和保护环境所建成或配备的工程、设备、装置和监测手段,各项生态保护设施;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和有关项目设计文件规定应采取的其他各项环境保护措施。 第五条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规范,指导并监督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并负责对其审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

泉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泉州市环境影响评价中介服务机构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

泉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泉州市环境影响评价中介服务机构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 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局,泉州开发区环保局、泉州台商投资区环境与国土资源局,在泉开展环评中介服务的机构: 根据环评机构资质改革情况,为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和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行为,加强对提供环评中介服务的技术单位监督管理,切实提高环评中介服务水平,我局研究制定了《泉州市环境影响评价中介服务机构管理规定(试行)》,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泉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3月11日 泉州市环境影响评价中介服务机构管理规定(试行)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9号)及其配套文件、《泉州市行政审批服务中介超市管理规定(试行)》(泉行政管〔2019〕44号)和环评机构资质改革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和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中介服务,加强监督管理,保障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质量,维护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服务市场秩序,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适用范畴 (一)适用对象 在泉州市开展环境影响评价中介服务机构:指具备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能力、在泉州市范围内接受委托、有偿为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技术单位。 (二)适用对象 服务范围技术单位在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能力建设指南(试行)》要求的条件下,受建设单位委托在泉州地区开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介服务工作,具体服务事项包括: 1.接受建设单位(业主)委托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2.提供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涉及的环保政策、法规、规划、程序等技术咨询。 3.指导建设单位(业主)提供开展建设项目环评工作所需的工程内容和建设方案等资料,包括原辅材料、产品方案、生产工艺、装备和相关技术等资料。

辽宁省沈阳市医疗卫生和环境保护预算支出数据解读报告2019版

辽宁省沈阳市医疗卫生和环境保护预算支出数据解读报告 2019版

序言 沈阳市医疗卫生和环境保护预算支出数据解读报告旨在运用严谨的数据分析,以更为客观、真实的角度,对沈阳市医疗卫生和环境保护预算支出进行剖析和阐述。 沈阳市医疗卫生和环境保护预算支出数据解读报告同时围绕关键指标即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总支出,医疗卫生预算支出,环境保护预算支出等,对沈阳市医疗卫生和环境保护预算支出进行了全面深入的分析和总结。 沈阳市医疗卫生和环境保护预算支出数据解读报告知识产权为发布方即我公司天津旷维所有,其他方引用我方报告均需注明出处。 沈阳市医疗卫生和环境保护预算支出数据解读报告可以帮助投资决策者效益最大化,是了解沈阳市医疗卫生和环境保护预算支出的重要参考渠道。本报告数据来源于中国国家统计局、相关科研机构及行业协会等权威部门,数据客观、精准。

目录 第一节沈阳市医疗卫生和环境保护预算支出现状 (1) 第二节沈阳市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总支出指标分析 (3) 一、沈阳市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总支出现状统计 (3) 二、全省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总支出现状统计 (3) 三、沈阳市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总支出占全省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总支出比重统计 (3) 四、沈阳市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总支出(2016-2018)统计分析 (4) 五、沈阳市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总支出(2017-2018)变动分析 (4) 六、全省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总支出(2016-2018)统计分析 (5) 七、全省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总支出(2017-2018)变动分析 (5) 八、沈阳市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总支出同全省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总支出(2017-2018)变动对 比分析 (6) 第三节沈阳市医疗卫生预算支出指标分析 (7) 一、沈阳市医疗卫生预算支出现状统计 (7) 二、全省医疗卫生预算支出现状统计分析 (7) 三、沈阳市医疗卫生预算支出占全省医疗卫生预算支出比重统计分析 (7) 四、沈阳市医疗卫生预算支出(2016-2018)统计分析 (8) 五、沈阳市医疗卫生预算支出(2017-2018)变动分析 (8)

福建省泉州市2017届高三第二次质量检查文综地理试卷(含答案)

泉州市2017届高中毕业班质量检查(二检)试卷 文科综合能力测试地理 第Ⅰ卷 本卷共35小题。每小题4分,共140分。在每个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城市空中连廊是指跨越城市街道连接相邻建筑的封闭的人行通道或天桥,通常建设于城市高强度开发区域,空中连廊创造友善的行人环境、创造和鼓励商业发展、形成城市观景平台。美国东北部明尼阿波利斯是最早进行空中连廊建设并形成络系统的城市;图1 示意城市空中连廊的内外实景。 据此回答1~3题。 图1 城市空中连廊的内外实景 1.城市连廊适宜布局在 A.住宅区 B.工业区 C.商业区 D.文化区 2.空中连廊系统 A.改变城市功能分区 B.充分利用城市空间 C.改善城市生态环境 D.解决城市交通拥堵 3.明尼阿波利斯空中连廊系统完善于 A.城市化初期 B.城市化加速期 C.郊区城市化时期 D.再城市化时期 石沪是修建在潮间带(最高潮位和最低潮位间的海岸),利用海水运动将鱼群困在石墙内的传统陷阱式捕鱼设施,图2示意台湾澎湖“心形项链”石沪,“项链坠”是集鱼的沪房,“项链串”是防止鱼游出石沪的石堤。据此回答4~6题。 图2 台湾澎湖“心形项链”石沪 4.石沪主要修建在潮间带,主要是因为潮间带 A.海水深度较浅 B.渔业资源丰富 C.海面风浪较小D.海水周期涨落 5.推测沪房处的石墙剖面结构与实际最符合的是:

6.石沪捕鱼设施的主要作用是 A.捕鱼产量增加B.资源持续利用 C.避免海岸侵蚀 D.有利水体净化乌兹别克斯坦为发挥安格连邻近首都塔什干的地理优势,将塔什干州及费尔干纳盆地连成一体,设立安格连工业特区。2016年6月22日,连接塔什干和费尔干纳盆地的安格连—帕普铁路隧道通车。图3示意安格连工业特区地理位置。据此回答7~8题。 图3 安格连工业特区 7.乌兹别克斯坦政府在安格连设立工业特区的主导区位因素是 A.地理位置 B.技术先进 C.市场广阔 D.政策支持 8.中国中铁隧道集团承建安格连—帕普铁路隧道,有助于当地 A.输出油气资源B.发展建材行业 C.优化劳动力分布D.改善生态环境

瑞安市环境保护局

瑞安市环境保护局 建设项目管理分权制衡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范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行为,监督落实环境保护措施,提高行政效率,促进廉洁奉公,分权制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省局有关文件精神,制订建设项目管理分权制衡实施方案。 一、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程序 建设项目环保审批流程图示如下: - 1 -

* 上报省局建设项目5天内出具环评初审意见。 *环保审批六项原则:1、符合产业政策;2、符合功能规划;3、符合清洁生产;4、符合污染物总量控制;5、符合环境功能区要求; 6、污染物达标排放。 *环评由业主自行选择中介机构编制。 二、建设项目分类管理审批权限 根据国家有关建设项目分级审批精神及省局有关规定,结合我市产业情况,分一般程序审批和简易程序审批二种类型确定审批权限,所有项目环评审批意见根据规范以文件形式签发。对于国家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明令禁止建设或投资,如列入《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的目录》和《工商领域禁止重复建设目录》的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把关。 1、一般程序审批权限(分管局长签发), 上报省局审批的项目、八大重污染行业(电镀、印染、制革、造纸、化工、酿造、铸造、冶炼)以及国家严格限制的行业,对环境影响较大以及情况复杂的项目须经集体讨论后由分管局长签发。 签发程序:经办人市府审批中心环保窗口主任 科长分管局长 2、简易程序审批权限(市府审批中心环保窗口主任签发) 除执行一般程序审批以外的项目均执行简易程序。 签发程序:经办人市府审批中心环保窗口主任 - 2 -

三、建设项目各阶段环境管理分权制衡办法 1、现场调查阶段 根据业主申报情况,对建设项目基本情况、所在地区的规划功能、环境现状进行核对,对项目的选址进行初步分析并简要说明其环境影响;技改项目还须根据以新带老原则摸清老污染源情况。该阶段工作由开发管理科牵头。建设项目现场勘查表原则上由开发管理科委托当地环境管理所(分局)完成。收到建设项目现场勘查表后,各所(分局)应于3个工作日内书面上报建设项目选址初步意见。 2、环评审批阶段 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项目,开发管理科应于建设项目单位提供资料齐全受理后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项目,开发管理科应于资料齐全受理后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项目,开发管理科应于资料齐全受理后3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对于环境影响较大,情况复杂,区域敏感的项目,开发管理科应组织专家进行环评评审。开发管理科应根据建设项目的污染性质及项目所在地敏感程度分A、B、C三种类型确定管理等级,建立审批档案和管理台帐,并于每月1日和16日向监察大队移交项目审批资料。监察大队和各环境管理所(分局)须据此建立“三同时”监管档案。 3、建设阶段 - 3 -

沈阳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终稿)

沈阳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区划技术报告 沈阳市环境保护局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

目录 1总论1 1.1项目背景1 1.2目的和意义2 1.3指导思想与原则3 1.3.1实事求是的原则3 1.3.2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3 1.3.3科学性、前瞻性、可操作性相结合的原则3 1.3.4水质达标原则3 1.3.5环境、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原则4 1.3.6公众参与的原则4 1.4划分范围4 2划分依据6 2.1相关法律法规6 2.2主要技术标准、规范6 2.3已经批准实施的相关规划6 3 饮用水保护区区域、流域背景情况7 3.1自然概况7 3.1.1地理位置7 3.1.2地形地貌7 3.1.3 气候特征8 3.1.4水文特征8 3.2社会经济概况10 3.2.1行政区划10 3.2.2人口及发展趋势10 3.2.3经济现状和发展趋势11 3.3水资源概况13 3.3.1地表水系概况13 3.3.2水资源及分布概况19

3.3.3供水及用水概况20 4饮用水水源地概况22 4.1饮用水源地基本情况22 4.1.1大伙房水源地22 4.1.2李官水源地22 4.1.3于洪水源地23 4.1.4工人村水源地23 4.1.5丁香水源地23 4.1.6翟家水源地24 4.1.7北陵水源地24 4.1.8河南水源地24 4.1.9百鸟水源地24 4.1.10淞江水源地25 4.1.11中医水源地25 4.1.12龙江水源地25 4.1.13芳士水源地26 4.1.14中山水源地26 4.1.15河北水源地26 4.1.16 太原水源地27 4.1.17久合里水源地27 4.1.18南塔水源地27 4.1.19万泉水源地27 4.1.20二○一水源地28 4.1.21东工水源地28 4.1.22三好水源地28 4.1.23李巴彦水源地29 4.1.24砂山水源地29 4.1.25竞赛水源地29 4.1.26苏西水源地30 4.1.27黄家水源地30

中山市各地区环境保护局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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