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物超高增加费如何计算
消防超高增加费计算规则

消防超高增加费计算规则
1.依据法律法规:国家和地方政府发布的相关消防法律法规对超高建筑物的消防设施和安全措施有明确的要求,消防费用的计算规则一般会参考这些法律法规的规定。
例如,根据《城市消防条例》,高层、超高层建筑在设计阶段需要提交消防设施的审查文件,其中包括消防预案、消防水源、疏散通道等。
根据这些文件,消防部门可以对消防费用进行评估和计算。
2.建筑物高度和面积:一般而言,超高建筑物的高度和面积越大,所需的消防设施和安全措施费用也会相应增加。
消防费用的计算规则中,通常会考虑建筑物的高度和面积,并根据一定的比例关系来确定消防费用的增加幅度。
例如,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45米以上的高层和超高层建筑,在总投资中消防设施和安全措施的费用不得低于建筑工程总投资的1.5%。
3.消防设施和安全措施的类型和数量:超高建筑物在消防设施和安全措施上需要更加完善和复杂的设计和施工,包括消防水源、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防通道、疏散楼梯、声光报警系统等。
消防费用的计算规则会根据这些设施和措施的类型和数量来确定费用的增加。
具体来说,可以根据每种设施和措施的造价和安装数量,计算出相应的费用,并进行累加得出总的消防费用。
建筑物超高施工增加费

YA.11 建筑物超高施工增加费说 明一、本分部适用于建筑物层数超过6层或檐高超过20m的工程。
计算层数时,地下室不计入层数;半地下室的地上部分,从设计室外地坪算起向上超过lm时,可按l层计入层数内。
高度指设计室外地坪至檐口屋面结构板面的垂直距离。
突出主体建筑屋顶的楼梯间、水箱间等不计入高度之内。
二、单层工业厂房檐高超过20m时可计算超高费。
突出屋面的天窗等不计入高度之内。
三、同一建筑物檐高不同时,按不同檐高的竖向切面的建筑面积分别按相应项目计算。
四、超高费用包含的内容:1.超高施工的人工及机械降效;2.自来水加压及附属设施;3.其它。
五、超高费用中的机械费用由多种机械组合取定,施工时不论采用何种机械,均按本规定费用包干,不作调整。
六、仅施工主体不做装饰的,按相应定额子目乘以系数95%。
七、单独承包装饰工程的超高费执行装饰工程超高费子目。
八、本分部子目的划分是以建筑物檐高或层数两种指标界定的,两种指标达到其一即可执行相应子目。
工 程 量 计 算 规则一、建筑物超高费用以超高部分自然层(包括技术层)建筑面积的总和计算。
二、超出屋面的楼梯间、电梯机房、水箱间、塔楼、主望台可计算超高面积,但不计算檐高和层数。
三、屋顶平台以上装饰用棚架、葡萄架、花台等特殊构筑物不得计算超高面积。
四、老建筑加层工程的超高费,按加高后的檐高超过20m以上的加层部分的面积计算。
五、单层工业厂房超高费用区分不同檐高按其建筑面积计算。
页码,1/1YA.11 建筑物超高施工增加费2015/6/6mk:@MSITStore:D:\Program%20Files%20(x86)\GrandSoft\数据库\河南\定额库\河南...。
建筑物超高增加费指南

明
(5)单层建筑物(无楼隔层者)高度超过20m,其超过部分除构件安 装按第七章的规定执行外,另再按本章相应项目计算每增高1m的层高 超高费。 二、单独装饰工程超高人工降效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建筑物超高费以超过20m部分的建筑面积(m2)计算。
案例:某公共建筑楼,主楼为19层,每层建筑面积为1000m2,附楼为6层, 每层建筑面积为1500m2,主附楼底层层高均为5m,其余层高均为3m。
第十八章 建筑物超高增加费用
说
一、建筑物超高增加费 1、建筑物设计室外地面至檐口的高度(不包括妇儿墙、屋顶水箱、突出 屋面的电梯间、楼梯间等的高度)超过20m时,应计算超高费。 2、超高费内容包括:人工降效、高压水泵摊销、临时垃圾管道等所需费 用。超高费包干使用,不论实际发生多少,均按本定额执行,不调整。 3、超高费按下列规定计算: (1)檐高超过20m部分的建筑物应按超过部分的建筑面积计算。 (2)层高超过3.6m时,以每增高1m(不足0.1m按0.1m计算)按相应子 目的20%计算,并随高度变化按比例递增。 (3)建筑物檐高高度超过20m,但其最高一层或其中一层楼面末超过 20m时,则该楼层在20m以上部分仅能计算每增高1m的层高超高费。 (4)同一建筑物有2个或2个以上的不同檐口高度时,应分别按不同高度 竖向切面的建筑面积套用定额。
(附楼应套18-1) [(5.46+3.93) ×(1+31%+12%)+0.54] ×20% × 0.3=0.84 (元/m2)
建筑物超高增加费计价表
金额(元)
序 号
定额编号
定额名称
计量 单位
工程数量
综合单价
合价
1
18-4换 18-4换 ×20% ×0.3 18-1换 ×20% ×0.3
安装工程超高增加费计算规则

安装工程超高增加费计算规则以安装工程超高增加费计算规则为标题的文章随着城市建设的不断发展,安装工程也逐渐成为了一个重要的领域。
在安装工程中,超高增加费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概念,它是指在超高层建筑的施工过程中,由于高度的增加而产生的额外费用。
那么,超高增加费的计算规则是怎样的呢?我们需要明确超高增加费的计算对象是超高层建筑。
根据国家标准,超高层建筑是指高度超过150米的建筑物。
在这样的建筑中,由于高度的增加,施工难度也相应增加,从而导致了施工成本的增加。
超高增加费的计算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基础设施费用:超高层建筑的基础设施需要更加牢固和稳定,以承受更大的重量和风力。
因此,基础设施费用会相应增加。
2. 施工设备费用:由于超高层建筑的施工高度增加,需要使用更高效的施工设备,如高空起重机、爬升机等。
这些设备的租用费用会大幅增加。
3. 材料运输费用:超高层建筑的材料需要通过特殊的方式运输到施工现场,如使用大型吊车或直升机等。
这些运输方式的费用较高,会增加材料的采购成本。
4. 施工人员费用:超高层建筑的施工需要更多的人员投入,包括技术工人、安全人员等。
这些人员的工资和福利费用也会相应增加。
5. 安全防护费用:超高层建筑的施工安全风险更高,因此需要加强安全防护措施,如安装更多的安全网、安全带等。
这些防护设施的费用也会计入超高增加费中。
6. 管理费用:超高层建筑的施工需要更严格的管理和监督,因此需要增加管理人员的数量和工作强度。
这些管理费用也会成为超高增加费的一部分。
以上就是超高增加费的计算规则。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和不同项目的超高增加费计算规则可能会有所不同,具体的计算公式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确定。
总结起来,超高增加费是指在超高层建筑施工过程中由于高度增加而产生的额外费用。
它的计算规则包括基础设施费用、施工设备费用、材料运输费用、施工人员费用、安全防护费用和管理费用等方面。
了解和掌握超高增加费的计算规则,对于合理控制施工成本、保证工程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建筑物超高增加费计算规则

建筑物超高增加费计算规则实施建筑物超高增加费的计算规则是由国家实施的建筑行业标准之一,它针对建设超高建筑物的业主和建筑物承建商,致力于提高空间利用效率、建设质量和维护安全的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支柱,减少建筑物超高增加费的负担,以保护业主和施工方的合法权益。
一、建筑物超高增加费计算规则1、准备提出计算超高增加费申请的业主应具备以下条件:(1)拥有有效的建设项目投资合同;(2)建筑物的高度超出50米的超高限制;(3)建筑物的安全性能应该满足国家工程院规范要求。
2、计算超高增加费的具体标准如下:(1)超高比例:超过50米,每10米增加费比例应按照0.15%计算;(2)超高增加费:计算超高增加费,应按照各个建设单位投资金额乘以超高比例计算;(3)超高增加补贴:当计算出的超高增加费超出合同规定的投资金额时,可以申请超高增加补贴,补贴的金额按照有效投资金额的5%计算。
二、特殊情况1、投资金额为小额的建设单位:对于投资金额较少的建设单位,如果计算出的超高增加费超出合同规定的投资金额,应申请超高增加补贴金额,补贴的比例应按照有效投资金额的10%计算。
2、绿色建筑要求:对于符合《绿色建筑认证国家强制标准》要求的建筑物,计算出的超高增加费应减免50%。
三、相关程序1、审批程序:建筑物超高增加费的计算规则的申请须经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2、办理程序:建筑物超高增加费的计算规则仅限建设工程承包商办理;3、费用支付:超高增加费由建设单位支付。
四、此规则的实施建筑物超高增加费的计算规则已贯彻实施,各建设单位应按照本规定的要求计算缴纳超高增加费,以保障其合法权益。
同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也要加强对建设单位超高增加费的计算工作的监督,以确保其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整理]六、建筑物超高施工增加费
![[整理]六、建筑物超高施工增加费](https://img.taocdn.com/s3/m/71693aad4693daef5ff73d27.png)
[整理]六、建筑物超高施工增加费
A、建筑工程
六、建筑物超高施工增加费
(一)单层建筑物檐高,20m、高层建筑物大于6
层,均应按超高部分的建筑面积计算超高施工增加
费。
(二)建筑物超高施工增加费是指单层建筑物檐高,20m、多层建筑物大于6层的人工、机械降效、施工电梯使用费、安全措施增加费、通讯联络、建筑垃圾清理及排污费、高层加压水泵的台班费。
(三)超高施工增加费的垂直运输机械的机型已综合考虑,不论实际采用何种机械均不得换算。
(四)同一建筑物的不同檐高,应按不同高度的建筑面积分别计算超高施工增加费。
六、建筑物超高施工增加费计算规则
建筑物超高施工增加费的面积均按本定额“A.建筑工程”的“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计算。
B、装饰装修工程
二、凡多层建筑物层数超过六层,单层建筑物檐高(设计室外地坪至檐口滴水高度)超过20m者,按超高部分的定额人工费乘以下列表系数,分别计取建筑物超高施工增加费。
超高费内容包括:工人上下班降低工效及其引起的机械降效。
(一)多层建筑:
垂直运输高度
40 60 80 100 120 150 (?m)
7.03 15.73 24.06 29.14 32.86 39.10 系数(%)
(二)单层建筑物:
30 40 50 檐高(?m)
3.77 5.67 8.23 系数(%)。
建筑物超高增加费如何计算

1.建筑物超高增加费的含义是什么?适应范围是什么?
建筑物超高增加费是指在高层建筑物施工时,由于施工人员垂直交通时间以及休息时间的延长造成了人工降效,以及与施工人员配合使用的施工机械也随之产生了降效的原因,需在相应分部分项工程或措施项目的综合单价中增加的费用,其中包括了由于水压不足所发生的加压水泵台班费用。
建筑物超高增加费适应于建筑物高度8层或则24米以上的工程。
2.建筑物超高增加费如何计算?
(1)建筑物超高增加费用应列入相应分部分项工程或措施项目的综合单价中。
垂直运输及外墙脚手架等措施项目已考虑高层作业因数,不得计算超高增加费,但其他措施项目如模板、里脚手架、安全网、安全挡板等可以计算超高增加费。
(2)建筑物室外地坪以上全部或部分楼层整体发包时:
室外地坪以上楼层高度在24米以下部分也要按照人工机械加劝平均降效系数计算超高增加费,但建筑物室外地坪以下部分不计算超高增加费;建筑物超高增加费用不得分层分解计算。
(3)仅发包建筑物室外地坪以上某一楼层时:若该楼层板面结构标高未超过24米,那么超高增加费为零,即不计算超高增加费。
建筑超高费用增加

超高费增加费计算相关规则(1)在离楼地面5m以上,10m以下,按人工费的15%;操作物高度在离楼地面10m以上,20m以下,按人工费的20%。
(2)脚手架搭拆费中含人工工资的25%。
(3)脚手架的取费方法:脚手架的取费标准是按工程全部人工费的资金为计算基础制定的系数 (包括按动力和照明的总工程量的人工费),因此,在计算脚手架费用时,不扣除5m以下的工程量。
(4)由于电气工程项目零星分散,按每个开关、电缆、灯具的不同高度分别计算脚手架费用是不可能的,为了达到计算简单方便的目的,采用了综合计取的方法。
工程高度离楼层、地面5m以下的,一律不计取脚手架费用;工程高度离楼层、地面10m以下的(包括5m以下),按工程量人工费的15%计取脚手架费用;工程高度离楼层、地面20m以下的(包括5m以下),按工程量人工费的20%计取脚手架费用。
其中工程高度是指工程的最高安装高度。
而且10kV以下架空线路及10kV以上变配电设备安装定额已考虑高空作业,并将脚手架费用加入相应定额,不需另外计算。
高层建筑增加费(1)本定额所指的高层建筑是指6层以上(不包括6层)的多层建筑,及自室外设计正负零至檐口(或最高层楼地面)高度在20m以上(不包含20m)(不包括屋顶水箱间、电梯间、屋顶平台出入口等)的单层建筑物。
(2)高层建筑的增加费按表2 2分别计取:2、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超高费增加费计算问题。
(1)高层建筑增加费(指高度在 6 层或 20m 以上的工业与民用建筑)人工和机械分别按下表系数计算:高度(m) 30 以下.40以下.50以下.60以下.70以下.80以下 80 以上系数 0.40 0.50 0.60 0.70 0.80 0.90 1.00 计算基数应该包括 6 层或 20m 以下的工程量。
(2)超高降效增加费,以楼地面为准,当安装高度超过± 6.00m 时,超高部分发生的人工与机械费分别乘以系数 0.30 计算超高费,计算基数不包括± 6.00m 以内的工程量。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1.建筑物超高增加费的含义是什么?适应范围是什么?
建筑物超高增加费是指在高层建筑物施工时,由于施工人员垂直交通时间以及休息时间的延长造成了人工降效,以及与施工人员配合使用的施工机械也随之产生了降效的原因,需在相应分部分项工程或措施项目的综合单价中增加的费用,其中包括了由于水压不足所发生的加压水泵台班费用。
建筑物超高增加费适应于建筑物高度8层或则24米以上的工程。
2.建筑物超高增加费如何计算?
(1)建筑物超高增加费用应列入相应分部分项工程或措施项目的综合单价中。
垂直运输及外墙脚手架等措施项目已考虑高层作业因数,不得计算超高增加费,但其他措施项目如模板、里脚手架、安全网、安全挡板等可以计算超高增加费。
(2)建筑物室外地坪以上全部或部分楼层整体发包时:
室外地坪以上楼层高度在24米以下部分也要按照人工机械加劝平均降效系数计算超高增加费,但建筑物室外地坪以下部分不计算超高增加费;建筑物超高增加费用不得分层分解计算。
(3)仅发包建筑物室外地坪以上某一楼层时:若该楼层板面结构标高未超过24米,那么超高增加费为零,即不计算超高增加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