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用枪管理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分析
公务用枪管理汇报材料

公务用枪管理汇报材料尊敬的领导:根据工作安排,我对公务用枪管理工作进行了汇报,并提出了以下建议和措施。
请您审阅。
一、现状分析公务用枪管理是保障公职人员安全、维护社会秩序的重要工作,但当前存在以下问题:1.管理制度不够完善:公务用枪管理涉及多个部门,各部门之间缺乏协调配合,相关制度不够统一,给管理工作带来一定困难。
2.安全风险不容忽视:公务用枪管理涉及到枪支使用、存放、维护等多个环节,若存在漏洞或差错,会给公职人员和社会带来严重安全隐患。
3.监管手段不足:现有监管手段较为单一,缺乏技术手段支持,难以全面了解公务用枪的实际情况和存在问题。
二、建议和措施为加强公务用枪管理,提高管理效率和安全性,我提出以下建议和措施:1.制定统一管理制度:建立公务用枪管理协作机制,明确各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职责,规范使用流程和管理要求,确保管理工作得到有效推进。
2.加强安全培训和考核:针对公职人员,组织开展公务用枪的操作培训和安全教育,定期进行综合考核,加强对使用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培养。
3.强化枪支存放管理:严格按照规定对枪支进行存放,建立保密安全保障措施,确保枪支不会落入非法人员手中。
4.加强监管措施:采用科技手段,如视频监控、电子标识等,对公务用枪进行全程监管,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提高管理效能。
5.加大宣传力度:针对公众,开展相关宣传活动,提高公众对公务用枪管理的了解和支持,增强社会对政府工作的信任感。
三、预期效果通过以上建议和措施的实施,预计能够取得以下效果:1.管理体系更加完善:各相关部门加强协作,形成有效的管理机制,实现公务用枪管理的科学规范化。
2.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控制:加强安全培训、强化枪支存放管理,减少安全风险,确保公职人员的安全。
3.监管手段更加先进:引入科技手段,提高监管效率和精准度,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处理,做到事前预防和事后监控。
4.宣传效果显著:公众对公务用枪管理有更全面的认知和理解,提高公众对政府工作的满意度和支持度。
开展公务用枪排查总结汇报

开展公务用枪排查总结汇报尊敬的领导:经过对我单位公务用枪情况的排查和总结,我们得出如下结论和建议。
一、总结当前公务用枪情况1.公务用枪的数量:经统计,我单位目前拥有公务用枪共计XX支。
2.公务用枪的种类:我单位的公务用枪种类齐全,包括手枪、步枪等各类枪械。
3.公务用枪的使用情况:在过去一年的时间里,我单位的公务用枪主要用于执法行动、安保工作和特殊任务等方面。
使用频率相对较高,但整体来说相对平稳。
4.公务用枪的存放和管理情况:我单位对公务用枪的存放和管理十分重视,采取了严格的制度和管理措施,确保了公务用枪的安全。
二、发现问题和存在的隐患1.公务用枪数量管理不够精确:尽管我单位对公务用枪数量进行了统计,但在实际排查过程中发现,某些部门在配备公务用枪时存在数量报备不准确、错配甚至私藏的情况。
这对公务用枪的管理带来了一定的风险隐患。
2.公务用枪定期检修不到位:公务用枪是高精度、高危险性的工具,定期的检修维护是确保其正常使用和安全使用的前提。
但在排查过程中发现,有些公务用枪因为管理失误,未按照规定的时间进行检修,存在一定的安全风险。
3.公务用枪的使用培训不够充分:公务用枪的使用培训是确保执法人员能够熟练操作和正确使用公务用枪的前提条件。
然而,在我单位的排查中发现,有些单位对公务用枪使用培训的安排和实施存在不足,需要进一步加强。
三、改进措施和建议1.加强公务用枪数量管理:对公务用枪数量进行精确统计和报备,确保各部门公务用枪的使用与实际需要相符,避免过多或过少的现象出现。
同时,建立健全公务用枪的借还制度,确保公务用枪的使用权威和透明。
2.健全公务用枪定期检修制度:明确各级单位公务用枪定期检修的时间节点和方式,确保公务用枪的正常使用和安全使用。
可以考虑引入专业的枪械检修机构或技术人员进行检修,提高专业性和可靠性。
3.加强公务用枪使用培训:对公务用枪使用培训进行全面展开,确保执法人员熟练掌握公务用枪的基本操作和安全规范。
公务用枪情况汇报

公务用枪情况汇报根据最新的统计数据显示,公务用枪情况在过去一年中呈现出了一些变化。
在本次汇报中,我们将对公务用枪情况进行详细分析和总结,以便更好地了解当前的状况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首先,从整体情况来看,公务用枪的数量在过去一年中有所增加。
这主要是由于社会治安形势的复杂性和公共安全事件的增多,导致了公务部门对于枪支的需求增加。
同时,在一些特殊的工作岗位上,公务人员需要使用枪支来维护社会秩序和保障公共安全,这也是公务用枪数量增加的原因之一。
其次,针对公务用枪的管理情况,我们发现在一些地区和部门存在着管理不严格的现象。
一些公务人员对于枪支的使用和保管存在疏忽和不规范的情况,这给公共安全带来了一定的隐患。
因此,我们建议加强对公务用枪的管理和监督,确保枪支的使用和保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并严格执行相关制度和规定。
另外,针对公务用枪的培训和教育情况,我们认为需要进一步加强。
公务人员在使用枪支前应接受专业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其使用枪支的技能和意识,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正确、有效地使用枪支,保障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
最后,针对公务用枪的安全风险和应急预案,我们建议各地区和部门要制定和完善相关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做好公务用枪的安全防范和处置工作,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及时、有效地应对各种安全风险和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和危害。
综上所述,针对公务用枪情况的汇报,我们需要加强对公务用枪的管理和监督,提高公务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水平,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确保公务用枪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为维护社会秩序和保障公共安全提供有力保障。
希望各地区和部门能够认真对待公务用枪情况,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共同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公务用枪问题整改情况汇报

公务用枪问题整改情况汇报近年来,公务用枪问题一直备受关注,各级政府和公安部门也一直在积极开展整改工作。
为了更好地了解和掌握公务用枪问题整改情况,我们对相关情况进行了汇报。
首先,针对公务用枪管理制度不够完善的问题,我们加强了对公务用枪的管理和监督,建立了更加严格的制度和规范。
通过加强对公务用枪的登记、核实和管理,确保公务用枪的使用符合规定,有效防止了滥用和非法使用的情况。
其次,针对公务用枪人员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我们加强了对公务用枪人员的管理和培训。
对公务用枪人员进行了严格的背景审查和资格审核,确保他们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和专业技能。
同时,加强了对公务用枪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了他们的法律意识和使用技能,有效提升了公务用枪人员的素质和能力。
再次,针对公务用枪装备管理不够科学的问题,我们加强了对公务用枪装备的配备和管理。
对公务用枪装备进行了全面清查和更新,确保装备齐全、完好,并符合标准。
同时,建立了健全的公务用枪装备管理制度,加强了对公务用枪装备的维护和保养,确保了公务用枪装备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最后,针对公务用枪使用情况不够透明的问题,我们加强了对公务用枪使用情况的监督和检查。
建立了公务用枪使用台账和记录,对公务用枪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的监督和检查,确保了公务用枪使用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同时,加强了对公务用枪使用情况的通报和公开,提高了社会公众对公务用枪使用情况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通过以上整改措施的实施,我们有效解决了公务用枪问题存在的一系列隐患和问题,提高了公务用枪管理的科学化和规范化水平,确保了公务用枪的安全和有效使用。
我们将继续加强对公务用枪问题的监督和整改,努力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为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提供更加有力的保障。
当前公务用枪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当前公务用枪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作者:陶遵臣杜林来源:《派出所工作》2017年第12期依法使用武器是人民警察的重要权力,是人民警察履行法定职责的重要手段,同时也是人民警察保护自身安全的有效方法。
目前公安机关公务用枪管理使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智能管理系统管理不科学。
主要表现在管理理念上存在严重的矫枉过正现象。
目前的智能系统主要存在以下问题:1.系统中没有明确标注哪一把枪属于哪一个枪支使用人,取枪时管理员要临时比对枪支编号才能分辨出究竟是哪一把枪。
2.系统默认的管理员只有三个人。
以笔者所在的山东省威海市公安局环翠分局城里派出所为例,只能把所长、教导员、内勤设为管理员,而取枪正常需要同时输入一名管理员和一名民警的指纹方可开锁。
我们派出所是四天一个班,如果晚上需要用枪,另外两位副所长竟没有资格正常取枪。
3.用枪审批很烦琐。
民警用枪,需要在智能管理系统中提出申请,由所长审批,其他所领导没有审批权限。
更为烦琐的是,所长自己无权取枪,需要分管局领导审批。
比如,某一天所长值班,发生需要用枪情形,此时,本来所长更有经验,更应该身先士卒,持枪冲锋在前,但是不行,需要局长先审批才能领取。
虽然在紧急情况下,同时使用两套钥匙可以紧急打开枪弹柜,但我们应当注意到的是,绝大部分省份的公安实战部门,平时是不需要拿枪的,只要是用,往往就是紧急情况,因此,这种审批会导致贻误战机。
(二)对枪支性能了解不透,应用技能差。
警务技能训练不到位、不落实。
民警很少摸枪,即使训练,也仅仅是将参训人员拉到靶场打打靶,致使民警枪支应用技能差,对枪支的构造、性能、原理不熟悉,战时心理状态不稳定,在实战中不能迅速做出正确的判断,或是在开枪时又打不准,甚至误伤群众和战友。
(三)对枪支的作用认识不足,警惕性和自我保护意识差。
特别是对新形势下犯罪嫌疑人的心理活动状态不了解、不掌握,对袭警因素分析研究不够,对民警有针对性的教育不够,宣传民警勇往直前、大无畏的革命牺牲精神多,对民警使用枪支正当防卫的教育少,而对如何汲取民警用生命和鲜血换来的沉痛教训,避免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研究得更少,致使一部分民警思想上麻痹大意,安全防范意识差,不能及时发现各种潜在的危险。
公务用枪管理总结

公务用枪管理总结
嘿,朋友们!今天咱来聊聊公务用枪管理这档子事儿。
咱都知道,公务用枪那可不是玩具啊,那是非常严肃、非常重要的东西。
就好比是老虎的牙齿,得好好管着,不然可要出大乱子的!
你想想看,要是对公务用枪管理不善,那后果得多严重啊!枪要是落入了坏人手里,那不就像是给犯罪分子送上了一把锋利的刀吗?那得给社会带来多大的危害呀!所以说,对公务用枪的管理,那必须得严格,不能有一丝一毫的马虎。
咱们的警察同志们,他们每天都在为了我们的安全奔波着、努力着。
他们手里的枪,就是他们保护我们的有力武器。
那这些枪怎么管理呢?首先,得有严格的制度吧!从枪的领取、使用到归还,每一个环节都得有明确的规定,就像走钢丝一样,不能有一点偏差。
而且啊,还得经常对这些枪进行检查、保养,可不能让它们关键时刻掉链子呀!
再说说保管吧,那也得是万无一失的呀!不能随随便便放在哪里,得有专门的地方,专人负责看管。
这就好像是把宝贝放在保险箱里,得确保安全。
还有培训呢,警察同志们得熟练掌握用枪的技巧和规范呀!不能乱开枪,也不能该开枪的时候不开枪,这可是个技术活呢!这就好比学开车,得把技术练得杠杠的,才能上路呀!
大家说,公务用枪管理是不是特别重要?要是管理不好,那我们的安全谁来保障呢?所以呀,每一个环节都不能马虎,都得认真对待。
咱们的社会能这么安定,警察同志们功不可没,而公务用枪管理就是他们能顺利工作的重要保障啊!我们应该支持他们,理解他们,让他们能更好地为我们服务呀!这公务用枪管理,可不就是我们大家安全的一道重要防线嘛!大家说是不是这个理儿呢?。
2024年公务用枪安全大检查总结

____年公务用枪安全大检查总结引言:公务用枪是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要工具,其安全问题关系到国家和公众的利益。
为确保公务用枪的安全使用,____年,我们组织了一次规模庞大的公务用枪安全大检查。
本文将对此次检查的总体情况进行总结,并提出相关建议,以促进公务用枪安全管理工作的不断完善。
一、总体情况:本次公务用枪安全大检查覆盖全国范围,涉及各级政府机关、公安部门、军队以及其他具有公务用枪权限的单位。
通过组织专业人员对公务用枪的存储、保管、使用、管理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旨在找出存在的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改进。
经过两个月的紧张工作,大检查取得了以下成果:1. 完成了全国范围内公务用枪的登记和台账清理工作;2. 对所有公务用枪进行了全面的技术检测,确保其功能正常;3. 针对公务用枪的存储设施进行了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了整改;4. 对公务用枪使用人员进行了培训和考核,提高了使用技能和安全意识;5. 加强了对公务用枪管理的制度建设,明确了责任分工和流程规范;6. 对公务用枪的使用记录和报废程序进行了审查,发现了一些问题并进行了整改。
二、问题分析:尽管本次公务用枪安全大检查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存在安全隐患的存储设施,如部分单位存储设施老化、设施维护不到位等;2. 部分公务用枪使用人员的安全意识不够强,存在擅自使用或滥用公务用枪的情况;3. 部分单位对公务用枪管理制度的执行不够到位,责任分工不清,流程不规范;4. 公务用枪的使用记录和报废程序存在一些问题,如记录不准确、程序复杂等。
三、建议改进:为了进一步提升公务用枪的安全管理水平,我对问题分析中提出的几个方面提出以下建议:1. 更新存储设施:各单位应及时更新公务用枪存储设施,确保其符合标准要求,并定期进行维护和检修。
2. 加强培训和教育:对公务用枪使用人员进行定期培训和教育,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公务用枪工作情况汇报

公务用枪工作情况汇报尊敬的领导:您好!根据上级要求,现将我单位公务用枪工作情况进行汇报如下:一、公务用枪的管理制度为确保公务用枪的安全使用和管理,我单位制定了严格的管理制度。
首先,对使用人员进行了严格的培训和考核,保证了他们熟练掌握了使用枪械的技能和知识。
其次,建立了公务用枪领用、存储和保养的详细规定,严格执行领用手续和存储标准,确保了公务用枪的安全存放。
此外,对公务用枪的使用范围和条件也进行了明确规定,规范了公务用枪的使用。
二、公务用枪的使用情况公务用枪主要用于维护社会治安、应对突发事件和开展特定任务,目前我单位公务用枪的使用情况如下:1. 维护社会治安我单位公安部门通过合法程序颁发公务用枪,用于巡逻、执法和维护社会治安。
根据统计数据显示,公务用枪在应对抢劫、抓捕犯罪嫌疑人、处置暴力事件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有力维护了社会治安的稳定。
2. 应对突发事件公务用枪在应对恐怖袭击、暴力事件、野生动物侵扰等突发事件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通过公务用枪的及时出动,我单位有效处置了多起突发事件,为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提供了有力支持。
3. 开展特定任务在某些特定任务中,公务用枪也发挥了重要作用。
比如在重大活动安保中,公务用枪指挥部是保障活动顺利进行的重要组成部分。
此外,公务用枪还用于执行强制执行任务、保护要员安全等特定任务中。
三、公务用枪的安全管理情况公务用枪的安全管理是我单位工作的重中之重,我们始终把公务用枪的安全工作放在首位,采取了一系列举措,保证了公务用枪的安全使用。
具体措施如下:1. 严格的装备保管制度对公务用枪的存储和保养,我单位建立了严格的装备保管制度,确保了公务用枪的安全存储和保养。
2. 定期检查和维护我单位对公务用枪进行了定期的检查和维护工作,确保了公务用枪的正常使用和性能稳定。
3. 严格的领用和归还手续对于公务用枪的领用和归还,我单位严格执行手续,确保了公务用枪的使用人员和使用范围符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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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枪管理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分析摘要:枪支是公安机关维护治安,保护人民,打击犯罪的重要武器。
公安机关公务用枪管理和使用中要严格有效地管住配枪资格,落实管理制度,加强警务技能培训,增强民警自我保护意识,关注民警的身心健康, 加强队伍建设,为民警依法使用枪支,提供法律上的支持和保护等措施, 严格管理, 落实责任,确保公安机关公务用枪的使用。
关键字:公务用枪管理成因对策公务用枪是指属于法定配枪范围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的有关工作人员履行特定公务所需配备的枪支。
公安警务实践表明,公安民警依法使用枪支可以有效地震慑违法犯罪嫌疑人,保护国家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反之,则不仅会对相对人的财产、身体、精神甚至生命造成伤害,而且还可能损害公安机关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的良好形象和法律权威的至上性。
由此看来,公安民警严格依法使用枪支有着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但是事实情况却是在公务用枪的日常管理和使用上存在一些问题。
一、公务用枪在现实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一) 刀枪入库、马放南山,警察不能用枪,公务用枪管理过死。
近年来,社会治安形势日趋复杂、严峻,犯罪暴力化倾向越来越突出,公安民警特别是派出所、治安、刑警、交警等一线民警在依法执行勤务、处置警情时,遭受嫌疑人、醉酒人围攻殴打、妨碍执行公务甚至暴力袭警等不法侵害事件时有发生,暴力袭击造成的民警伤亡数量居高不下。
2011年1月4日,山东省泰安市公安局民警在入户调查了解一起涉及重大杀人案件情况时,遭到2名犯罪嫌疑人开枪射击,造成3名民警和1名协警牺牲,另有多名民警和群众受伤。
2010年7月5日深夜,广东省揭阳市交警查缉一辆无牌雷克萨斯黑色小轿车并准备将车上嫌疑人带离时,嫌疑人突然向两名民警连开数枪,两名民警因执勤时未携带枪支,未能对嫌疑人还击,壮烈殉职。
配枪岗位民警没有实际配枪,极大地降低了公安机关对违法犯罪的震慑作用,削弱了对重大突发案件处置的快速反应能力,严重危及一线民警的生命安全。
(二) 违法违规、公权私用,警察滥用枪支与无枪的警察、名警牺牲负伤人数增加对比鲜明的是警察违法违规滥用枪支致人伤亡的案件时有发生。
2010年6月,内蒙古自治区一名民警酒后因索要赔偿款与叶某发生争吵,遂掏出配带的手枪,开枪将叶某和其父母打死。
2010年1月,贵州安顺一名民警在处理纠纷时肆意开枪,致两名村民死亡,引起社会舆论的高度关注。
在以往办结的案例中,有的民警对打架斗殴后逃跑的嫌疑人开枪,有的民警在处置工地民工群体性事件中使用枪支等等。
这些滥用枪支行为发生的原因是部分民警特权思想严重,将国家和法律赋予人民警察使用枪械的公权力用于解决个人恩怨,或无视使用武器的法定情形和条件,不能正确区分什么情况下可以使用枪支,什么情况下绝对不能使用枪支。
这些涉枪案事件的发生,给国家安全和公民的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和威胁,而且有损公安机关的执法公信力,甚至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三) 程序不规范、技能不过硬,警察不会用枪。
我国是一个枪支管理非常严格的国家,公安民警在实际工作中使用枪支的概率不高,加之平时射击训练量不足等原因,多数民警对枪支存在陌生感,用枪程序不规范,造成对民警用枪的合法性产生争议。
具体表现在: 对枪支的构造、性能、原理不熟悉,致使民警在随意摆弄枪支时,枪支走火,击伤群众; 民警持枪执行任务时,未按规定携带枪证和持枪证,给合法使用枪支带来隐患; 枪支应如何携带、由谁携带不清楚,可能造成枪支在途中丢失; 在实战中不能快速出枪,先发制人,或是该开枪时打不准,心理状态不稳定、战术动作走形,甚至误伤群众和战友; 使用枪支前没有进行规范警告使用后,又没有立即报告、保护现场、及时固定证据,造成事后被动。
(四) 后期保障措施缺位,警察不愿用枪警察用枪往往处于生死攸关的险要关头,精神高度紧张,很可能高估当时的危险性,出现防卫过当。
对于判断错误用枪造成不应有的伤害,警察是否承担法律责任,法律没有明确规定,践中警察甚至要面临各种各样的责任追究。
一些地方检察机关在认定民警开枪合法性与正当性、出具书面意见时,推诿、拖延现象严重,造成民警开枪事件较长时间得不到权威认证。
新闻媒体对民警开枪事件过分炒作,有的报道不注意保护开枪民警的隐私,对当事民警的生活造成不必要的困扰。
此外,开枪射击犯罪嫌疑人的民警承受着莫大的心理压力,长时间存在心理阴影,害怕被击伤、击毙人员家属的报复和无理纠缠、闹事。
以上诸多因素导致民警产生不愿用枪的消极认识,虽然影响了正常工作,甚至危害到人身安全,而一旦正常配枪,就可能出现问题,就可能被追究责任。
二、深度剖析公务用枪使用管理中存在问题的成因:(一)管理方式仍有弊端枪支管理法实施后,大大缩小了公务用枪范围,减少了枪支的社会拥有量,在枪支保管、使用方面也有了更严格的规定,如公务用枪要求集中保管,专人负责;领取登记,用毕清退;违法使用枪支或丢失、被盗枪支不及时报告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还要追究其所属公安机关直接领导者、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的责任。
这些规定的制定都是为了更好地加强公务用枪的管理和使用,但在实际工作中,我们有些公安机关的领导同志认识上有偏差,有的担心民警发生涉枪问题承担责任,有的对枪支集中保管有不同想法,也有的认为上班领枪、下班交枪的管理制度太麻烦,个别地方将一线民警配备的枪支一律收回,交到局机关集中保管,致使一些民警在执行紧急公务、正常执勤时该携带枪支拿不到枪支,因而造成民警伤亡。
(二)对警务人员教育和培训方面的缺失进入警察队伍的有这几种情况:一是全国各省的人民警察学校毕业的;二是部队复员或转业进入警察机关的;三是从其他单位调入警察机关的;四是从社会招录的(不同层次和不同文凭的)。
总之,不管是通过哪类方式进入警察机关的,大部分都经过使用枪械的培训和训练(也有相当一部分就没进行过枪械的培训和训练,只是有过枪械的射击而已,甚至还有极少数的从未摸过枪)。
现阶段我国公安机关担负着维护社会治安的繁重任务,广大公安民警,特别是基层民警长年处于超负荷工作状态,没有时间和精力进行学习和实战训练,有些部门领导也不重视教育培训,以致不少民警缺乏训练、学习,实战技能差,自我保护意识也差,在执行盘查、堵截、拘捕等任务或遇突发事件时,不注意保护自己的安全,对枪支使用的有关规定不熟悉,临场犹豫,或对枪械技能掌握不熟练,导致延误战机,不能正确使用枪支而造成民警伤亡或群众伤亡。
(三)警务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公私权力没有区分开人民警察使用武器权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赋予公安民警的一项特殊权力,对权力主体公安民警而言,依法行使该项权力,保障包括犯罪嫌疑人在内的所有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非法侵害,是一种法定的职责,既不可选择,也不能放弃。
而公安机关公务用枪实践中的公共权力私有化现象则表现为人民警察使用武器权的异化,具体而言,就是一些使用武器的公安民警没有认真考虑人民警察使用武器权这种权力来自何处,也没有正确理解人民警察使用武器权这种权力的功能属性,一旦拥有了使用武器权这种公共强制力量,就产生了以势凌人的霸气和对公民特别是对作为相对人的犯罪嫌疑人的人权保护的漠视,因此出现了很多滥用枪支的案件,为我们警察队伍抹黑。
(四)有关方面对公务用枪主体应有的心理素质重视不够根据心理学研究,警察在任职的头三年内耳闻目睹的丑恶现象,就比普通人一生中见到、感受到的丑恶现象多得多。
在所有应急性的职业中,警察在工作中所承受的心理压力指数高居首位,没有良好的心理素质是很难胜任这一职业的。
因此,在一些法制比较发达的国家,如英国、荷兰、美国、德国、加拿大等国,考虑到警察职业对警察的良好心理素质的特殊要求,他们都把良好的心理素质作为选拔和训练警察的首要条件,并且制定了相应的全国标准,凡是心理素质达不到全国标准的人,就不能进入警察队伍。
在我国,考虑到人民警察由于受到源自社会、家庭、身体以及职业自身的压力,心理一直处于超负荷状态,如果人民警察不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同样不能很好地履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尤其是对那些依法配备致命性武器的公安民警而言,更是如此。
于是,在有关的法律法规中对公安民警的心理素质作了一些规定,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二十六条中,就规定人民警察不仅要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而且要有良好的品行,在良好的品行中似乎应该包括良好的心理素质在内。
在公安机关公务用枪管理和使用规定中规定得就更明确了,该规定第十七条第一项就明确要求佩带、使用枪支的人民警察应当心理素质好。
不仅如此,在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面试工作暂行规定中,还把对应试者的心理素质测评纳入了考评范围。
然而,令人遗憾的是,实践中,除了广东、四川等少数几个省份开始初步重视这个问题外,大部分省份并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至少没有采取具体、科学、可行的实际措施。
另外,在我国也没有形成一套科学的警察心理素质测评体系,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面试工作暂行规定第六条要求并不具备心理学专业知识的测评人员,在不到二十分钟的时间内,科学地测评出应试人员是否适应人民警察职业要求的基本素质也是不现实的。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有些民警特权思想严重、心理承受能力差、债务缠身、家庭矛盾突出等,已不适合配枪。
三、针对当前公务用枪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的对策和建议(一)要完善相关的法律规范依法治国和执法为民都要求警察一切活动都要合法。
法律规范的空白是规范我国警察使用枪械的最大问题。
法律法规构成了初步的枪支使用体系,但是内容仍较分散,缺乏完整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仅对武器的使用和不使用的情况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但是需要增强其可操作性,同时将出现的新情况纳入法律调整的范围。
《公安机关公务用枪管理使用规定》虽然详细规定了管理职能分工、配备枪支单位的职责等内容,但对于佩带、使用枪支也仅规定了佩带、使用枪支人民警察的条件与职责,做出的是禁止性的规定,对于在何种条件下佩带、使用枪支却没有做出明确的规定。
(二)加强相关的制度建设法律不是万能的,法律的不足需要制度来补充。
警务人员的配发、携带、使用枪支要靠完善的制度来规范。
严格的枪支管理制度在发挥积极的预防作用的同时,应该在枪支的使用管理上适应警务工作的需要,对一部分枪支实行动态管理,以便紧急情况时民警能及时用枪,同时要切实改进训练模式,突出警务活动的特性和警务用枪实战性。
警务人员使用枪械的训练应该逐步摆脱军事色彩。
在训练中不光要学会怎么使用枪械,还要明白在什么情况下使用,突出判明实战情况能力训练的重要性。
枪械使用训练不该是孤立的训练,而是要放在警务战术的大背景下,当作重点训练。
因此,枪械使用训练要与其他战术训练相结合,比如在枪械使用训练中增加警务谈判的环节。
警务用枪训练必须突出实战性的特点。
在实战中,如何判明使用枪械的情况,选择开枪的时机与现阶段我们的训练情况相差太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