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负责人管理制度
国有资产控股运营财务负责人管理办法

国有资产控股运营财务负责人管理办法zz省国有资产控股运营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会计队伍建设、规范会计人员管理,强化会计监督、提高核算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监察部《关于印发<关于试行会计委派制度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zz省zz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zz 基金”)控股企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财务负责人是指企业总会计师(财务总监),会计机构负责人是指企业财务部门的负责人。
第二章财务负责人的委派及管理第四条财务负责人职位设置原则(一)zz公司控股企业按职数配备的有关规定设置财务负责人职位,财务负责人享受所在企业领导班子副职待遇;(二)凡设置财务负责人的单位,在单位领导班子中,不设与财务负责人职权重叠的副职,财务负责人原则上不兼任其他领导岗位工作;(三)现分管财务工作的副总经理符合财务负责人任职资格和条件的,首届可以兼任或者转任财务负责人职位,任期届满不再兼任;(四)设置总会计师职位的单位原则上不设置副总会计师职位。
第五条财务负责人应符合zz公司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的条件和资格,同时应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相应政治素养和政策水平,坚持原则、廉洁奉公、诚信至上、遵纪守法;(二)所属企业财务负责人应具备: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一般应当具有会计师、审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注册会计师、注册内部审计师等资格;(三)从事财务、会计、审计等管理工作8年以上;(四)分管企业财务会计工作或者在企业财务、会计、审计等相关部门任正职3年以上,或者主管子企业或单位财务、会计、审计等相关部门工作3年以上;(五)熟悉国家财经法规、财务会计制度,以及现代企业管理知识,熟悉企业所属行业基本业务,具备较强组织领导能力,以及较强的财务管理能力、资本运作能力和风险防范能力,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工作业绩。
负责人遵守的财务制度

负责人遵守的财务制度首先,负责人要严格执行财务制度,不得违规操作。
财务制度一般由组织内部的财务部门负责制定,涉及资金管理、财务报表编制、审计、审批等方面的规定。
负责人要全面了解财务制度的内容,确保自己及下属严格按照规定执行,不得擅自改变、违规操作。
任何与财务制度不符的行为都应该予以制止和纠正,尤其是对于那些可能产生财务风险的行为,负责人更要严加管控。
其次,负责人要勇于发现并纠正财务制度中存在的漏洞和不足。
财务制度是一个不断完善和改进的过程,负责人应该不断审视财务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和矛盾,及时跟进并制定改进方案。
只有不断地完善和改进财务制度,才能更好地促进组织的财务稳健发展。
第三,负责人要注重财务制度的宣传和培训。
财务制度对于组织的每一个成员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负责人应该从组织内部开始,对员工进行相关的财务制度宣传和培训,让每个人都深入了解财务制度的内容和意义,做到心知肚明。
只有财务制度得到了全面理解和遵守,才能够真正发挥作用。
最后,负责人要树立正确的财务观念,正确处理财务利益与组织利益的关系。
财务制度的制定和遵守,旨在保护组织的财务利益,促进组织的可持续发展。
负责人在执行财务制度的过程中,要明确自己的职责,做到维护组织的整体利益,不得为个人或小团体的私利而违反财务规定。
只有树立正确的财务观念,正确处理好财务利益与组织利益的关系,才能够为组织带来更大的发展机遇。
总之,负责人作为组织的领导者,要始终遵守财务制度,做到每一步每一点都符合规定。
只有这样,才能够确保组织的财务稳健和合规运作,实现组织的长远发展目标。
希望每位负责人都能够严格遵守财务制度,做到严以律己,严格约束下属,为组织的未来发展添砖加瓦。
企业财务部门负责人工作管理制度

企业财务部门负责人工作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企业财务部门负责人的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业财务部门的负责人,包括财务总监、财务经理等。
第三条本制度应当与企业的内部管理制度相衔接,同时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第四条企业财务部门负责人的工作管理应当以提高企业财务运营能力和维护财务安全为核心目标。
第五条企业财务部门负责人应当秉持诚信、责任和专业的原则,履行职责。
第六条企业财务部门负责人应当与其他部门密切合作,共同推动企业的发展。
第七条企业财务部门负责人须严守职业道德,不得利用职务便利谋取个人利益。
第八条企业财务部门负责人应当保守企业的商业秘密,不得泄露企业敏感信息。
第二章职责与权限第九条企业财务部门负责人的主要职责为:(一)负责组织制定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和相关工作规范;(二)制定财务企划,提供财务分析报告和决策支持;(三)负责编制和审核企业财务预算;(四)负责监督企业财务风险,制定相关风险防控措施;(五)负责企业内部控制的建立和运行;(六)负责企业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七)参与项目投融资决策,制定资金使用计划;(八)协助企业上市和并购事宜;(九)负责与外部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协调。
第十条企业财务部门负责人应当与其他部门密切合作,并制定有效的沟通和协作机制。
第十一条企业财务部门负责人有权利提出关于企业财务工作的建议,并向企业高层报告。
第三章工作纪律第十二条企业财务部门负责人应当严格遵守企业的工作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
第十三条企业财务部门负责人应当按照规定时间完成工作任务,不得拖延和擅自改变工作内容。
第十四条企业财务部门负责人应当保守企业的商业秘密,禁止私自向外界泄露企业的财务数据和敏感信息。
第十五条企业财务部门负责人在履行职责时,应当秉持公正、客观的原则,不得受到其他利益的影响。
第十六条企业财务部门负责人应当定期进行业务培训和学习,提高自身的专业素质和知识能力。
第四章监督与考核第十七条企业财务部门负责人的日常工作应当得到上级的监督和指导。
财务负责人岗位责任制(5篇)

财务负责人岗位责任制⑴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有关预算编制的各项规定,编制工程竣工结算资料及分包工程的结算。
⑵协助领导签订内外分包施工合同,并严格控制费用标准。
⑶编制固定资金使用计划,编制成本、利润计划,编制分百单位考核指标计划及管理费用控制计划。
严格按审批制度及审批程序控制购置计划,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正确及时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结算。
⑷贯彻执行财经法规及成本管理标准。
⑸认真执行会计制度。
⑹财务档案的综合管理。
⑺编制月度工资发放明细表,审核并填制工资方面业务记帐凭证。
⑻成本核算审核。
⑼贯彻执行劳动工资政策、法令,执行本企业的规章制度。
⑽负责劳动工资计划、统计的审核和工资奖金的使用、管理。
⑾负责贯彻执行劳动定额。
⑿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劳动保护用品的规定和使用标准,按规定负责审批购置劳动保护用品的经费。
⒀做好主持编制、审批材料计划。
⒁定期检查指导部门内及所属分包财务核算工作。
⒂填写工作日报。
财务负责人岗位责任制(2)财务负责人的岗位责任制一般包括以下方面的责任:1. 财务管理责任:负责制定和实施公司的财务管理政策、制度和流程,确保公司财务管理的规范性和高效性,同时负责预算编制和执行。
2. 财务分析和决策责任: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分析和评估,提供对决策的支持和建议,以保证公司财务目标的实现。
3. 财务报告责任:负责编制和发布财务报告,包括月度报告、季度报告和年度报告,在报告中准确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4. 资金管理责任:负责公司的资金筹措、运用和监督,确保公司的资金充足和合理运用,同时进行风险评估和控制。
5. 税务管理责任:负责公司的税务规划和税务申报,确保公司纳税的合规性和优化税务成本。
6. 内部控制责任:负责建立和完善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预防和减少财务风险,确保公司财务信息的可靠性和准确性。
7. 管理团队协作责任:作为公司管理团队的一员,负责在公司战略和决策中提供财务方面的支持和建议,协同其他职能部门共同推动公司的发展。
体制内财务人员管理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体制内财务人员的规范化管理,提高财务管理水平,确保财务工作的合规、高效、透明,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体制内财务人员,包括各级财务部门负责人、会计、出纳等岗位。
第三条本制度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财务管理制度以及体制内相关规章制度制定。
二、职责与权限第四条财务部门负责制定和执行财务管理制度,组织实施财务工作,确保财务工作合规、高效、透明。
第五条财务部门负责人对财务工作进行全面负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职责:(一)组织实施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工作合规、高效、透明;(二)组织开展财务人员培训,提高财务人员业务水平;(三)监督财务人员履行职责,对违反制度的行为进行纠正;(四)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财务工作情况。
第六条财务人员职责:(一)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保证财务工作合规;(二)按照财务制度规定,及时、准确地进行账务处理;(三)协助财务部门负责人做好财务工作;(四)配合审计、监察等部门开展相关工作。
三、财务管理与核算第七条财务部门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一)财务预算管理;(二)资金管理;(三)成本费用管理;(四)固定资产管理;(五)财务报告管理。
第八条财务核算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真实性原则;(二)完整性原则;(三)及时性原则;(四)准确性原则。
四、财务监督与考核第九条财务部门应定期对财务工作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条上级主管部门应定期对财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财务工作合规。
第十一条对财务人员的考核应包括以下内容:(一)遵守财务管理制度情况;(二)完成财务工作任务情况;(三)财务核算质量情况;(四)财务管理水平提升情况。
五、附则第十二条本制度由体制内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财务负责人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财务负责人安全管理,确保公司财务工作安全、稳定、高效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财务负责人及其相关工作人员。
第三条财务负责人安全管理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1.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2. 依法管理,严格责任;3. 逐级负责,责任到人;4. 强化监督,严格考核。
第二章财务负责人职责第四条财务负责人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履行以下职责:1. 严格执行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确保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2. 加强财务人员管理,提高财务队伍素质;3. 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内部控制,防范财务风险;4. 加强与各部门的沟通与协作,提高财务管理水平;5. 负责财务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财务部门安全稳定运行。
第三章财务部门安全管理第五条财务部门应加强安全管理,确保财务数据、财务资料、财务印章等安全。
第六条财务部门应建立健全财务资料保管制度,确保财务资料完整、安全。
1. 财务资料应分类存放,专人负责;2. 财务资料不得随意借阅、复制、外传;3. 财务资料应定期进行盘点,确保账实相符。
第七条财务部门应加强财务印章管理,确保财务印章安全。
1. 财务印章应专人保管,不得随意外借;2. 财务印章使用时,应经授权人签字或盖章;3. 财务印章使用完毕后,应及时收回,不得私自留存。
第八条财务部门应加强现金、票据管理,确保现金、票据安全。
1. 现金、票据应分类存放,专人负责;2. 现金、票据使用时,应登记使用情况;3. 现金、票据应定期进行盘点,确保账实相符。
第四章财务部门安全防范措施第九条财务部门应采取以下安全防范措施:1. 加强财务室门窗、保险柜等设施的安全管理,确保设施完好;2. 安装监控设备,对财务室进行实时监控;3. 定期对财务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4. 加强与保安部门的协作,确保财务部门安全。
财务负责人管理制度

财务负责人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业财务管理,保障企业资金安全,规范企业经济活动,提高企业财务绩效,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企业财务负责人,以及涉及企业财务管理的其他相关人员。
第三条企业财务负责人应遵守国家有关财务法律法规,严格按照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制度和财务预算执行。
第四条企业财务负责人应当认真履行职责,维护企业财务安全,保持财务数据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第五条企业财务负责人应当加强学习,提高专业水平,及时了解国内外经济、金融、税收等方面的最新政策和动态。
第六条企业财务负责人应当保守企业财务信息秘密,不得擅自向外泄露企业财务数据和信息。
第七条企业财务负责人应当加强团队协作,积极配合其他部门开展业务活动,为企业发展贡献力量。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八条企业财务负责人应当建立和完善企业的财务管理制度,包括会计核算、财务报表编制、预算管理、内部控制等方面。
第九条企业财务负责人应当组织编制企业的年度预算、中期规划和财务报表,提出合理化建议,保障企业财务的健康稳定。
第十条企业财务负责人应当审核企业的各项财务支出,合理控制费用,提高资金利用效率。
第十一条企业财务负责人应当监督和检查企业的会计核算工作,确保会计凭证的真实、准确和合规。
第十二条企业财务负责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税收政策,及时足额缴纳各项税费,不得有逃税行为。
第十三条企业财务负责人应当建立和完善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企业的资金安全和财务数据的可靠性。
第十四条企业财务负责人应当及时向企业领导和相关部门报告财务工作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改进建议。
第十五条企业财务负责人应当加强对财务人员的管理和培训,提升团队整体素质和绩效水平。
第三章责任追究第十六条对于企业财务负责人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出现违法违规行为、造成严重经济损失或其他损害企业利益的情况,将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七条对于企业财务负责人在工作中失职、渎职、玩忽职守等行为,企业有权对其做出相应的处罚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责令改正、降级处理、解聘等。
学校财务管理制度及负责人

一、概述为了加强我校的财务管理工作,确保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安全性,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财务管理制度1. 财务预算管理(1)学校财务部门应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和学校发展规划,编制年度财务预算,经校长办公会审核通过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2)财务预算应遵循“量入为出、统筹兼顾、优化结构、合理分配”的原则,确保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3)预算执行过程中,学校应加强预算执行控制,确保预算执行进度与预算目标相一致。
2. 收入管理(1)学校各项收入必须依法依规取得,严格执行国家收费标准,不得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或提高收费标准。
(2)各项收入应及时入账,不得截留、挪用或私分。
(3)收入管理应实行专户管理,确保资金安全。
3. 支出管理(1)学校各项支出应严格执行预算,按照规定程序审批,确保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2)支出管理应遵循“勤俭节约、合理使用、公开透明”的原则,严禁铺张浪费。
(3)学校财务部门应定期对支出进行审核,确保支出符合规定要求。
4. 资产管理(1)学校应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确保资产的安全、完整和有效利用。
(2)学校应定期对资产进行盘点,确保资产账实相符。
(3)学校应加强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管理,确保资产价值得到合理体现。
5. 财务报告(1)学校财务部门应定期编制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2)财务报告应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学校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财务负责人职责1.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法律法规和学校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工作的合规性。
2. 负责组织编制学校财务预算,并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3. 组织实施学校收入和支出管理,确保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4. 负责学校资产的管理和维护,确保资产的安全、完整和有效利用。
5. 定期编制财务报告,向学校领导及有关部门汇报财务状况。
6. 对财务部门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提高财务人员的业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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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负责人管理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财务负责人的行为,加强对公司财务监督,建立公司内部监控机制,
保障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本公司《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财务负责人是公司财务、会计活动进行管理和监督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
司所有财务数据、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向总经理、董事会及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负责,接受监事会的监督。
第三条财务负责人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认真履行职责,切实维
护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财务负责人的任职资格
第四条公司设财务负责人一名,由总经理推荐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经董
事会聘任,任期与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一致,可连聘连任。
在任职期内董事会可以解
聘财务负责人,财务负责人也可以向董事会提出辞职。
第五条公司财务负责人不得在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中担任除董事、监事外的
其他职务。
第六条财务负责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坚持原则,遵纪守法,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团队合作意识,具有高度的敬业
精神,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维护公司、投资者和员工的利益,身体健康,能
胜任本职工作。
(2)经济或会计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和具备上市公司相应岗位的工作能力,
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者优先。
(3)八年以上财务管理或经济工作经验,熟悉ERP 系统操作软件。
(4)擅长财务分析和资本运营,熟悉会计新法,熟悉国家财务政策制度,熟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5)具备较强的业务敏感性和良好的判断、决策能力,较强的沟通能力和文字表
达能力。
财务负责人管理制度
第七条凡有下列情形的,不得担任财务负责人: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者。
(2)曾违反法律、法规和财经制度,有弄虚作假、贪污受贿等违法违纪行为者。
(3)个人负有数额较大的到期未清偿债务者。
(4)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者。
(5)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宜担任财务负责人者。
(三)财务负责人的职责与权限
第八条财务负责人应履行下列职责:
(1)负责定期或不定期向总经理、董事会报告工作,提出财务运作、经济核算等方面的建议和分析。
(2)负责审核公司重要财务报告,对财务报告的质量负责,配合会计师事务所组织公司报表审计工作。
(3)负责建立健全和完善公司及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及会计监控机制,监督、检查下属子公司财务运作和资金收支情况,并对公司财务活动的合法性进行监督。
(4)负责检查公司财务会计活动及相关业务活动的合法性、真实性和有效性,及时发现和制止可能造成公司重大损失的经营行为,制订相应防患的制度、流程并推动
执行。
(5)负责参与公司经营计划制定、资产购置、对外投资、企业并购、重大经济合同签订等重大事项的研究、审议,协助管理层做出决策。
(6)负责对公司会计机构的设置和会计人员的配备、会计专业职务的设置和聘任提出方案。
(7)根据总经理授权,负责编制和执行预算、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定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对股东大会、董事会批准的公司重大经营计划、方案的执
行情况
进行财务监督,定期向董事会报告经济情况和财务状况(包括主要经济指标偏离的预警
报告和重大财务事项的及时报告)。
(8)负责拟定公司资产核销、坏帐处理和年度财务预决算、利润分配、弥补亏损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的制度或财务决策方案,负责监督子公司建立全面预算制
度,对经批准的年度全面预算的执行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
(9)负责公司的资产评估工作。
财务负责人管理制度
(10)负责与金融机构、财税机关、上级管理部门、会计师事务所等部门保持良
好关系,寻求良好的专业服务支持。
第九条财务负责人行使下列权限:
(1)财务决策参与权:参与公司对外投资、产权转让、资产重组、工程项目建设、贷款、抵押担保、资金调度、重大经济合同签订等涉及财务收支的重要经济事项的
决策和执行,从其合法性、真实性、效益性方面进行审查,协助管理层做好决策分析。
(2)财务收支审核权:对固定资产购置、对外投资、工程项目建设、商品采购等事项的资金使用进行审核;审核物料采购、货款结算、税金计缴及各种费用的报支。
(3)财务监督权:对公司各项收入、成本、费用开支的合法性和真实性进行审
核,有权制止和纠正违反财经法律法规的经济行为;审核公司各经营部门年度(季度、
月度)经营计划完成情况及各项年度预算计划执行情况,按照公司制定的规章制度,实
施考核、监督、控制和奖惩。
(4)财务监控责任权:对拟定、参与拟定的计划、决策失误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条财务负责人在任职期间可以向董事会提出辞职,但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向董事会提交辞职报告,经董事会批准后离任。
若在不利于公司的情形下辞职或者
董事会未正式批准前擅自离职等原因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财务负责人应负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公司解聘财务负责人时,财务负责人有权就被公司解聘或者与辞职有关的情况,向董事会提交个人陈述报告。
第十二条财务负责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解聘财务负责人:
(1)出现本制度第七条所规定情形之一。
(2)在履行职务时出现重大错误或疏漏,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
(3)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公司章程等,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
第十三条财务负责人离任前,应当接受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监事会的离任审查,将有关档案文件、正在办理或待办理事项,在公司审计委员会、监事会的监督下移交。
第十四条公司在聘任财务负责人时应与其签订保密协议,财务负责人应遵守公
司的信息保密制度。
除非国家或公司章程规定或经股东大会、董事会批准,财务负责人
不得泄露公司秘密,并承诺在离职后继续履行该义务。
非经授权,财务负责人不得对外
披露公司信息。
财务负责人管理制度
(四)考核与奖惩
第十五条对财务负责人实行定期和任期考核,考核的结果作为其续聘、解聘和奖惩的依据。
(五)附则
第十六条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深圳市惠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5 月28 日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