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服务证办理流程(一胎)
准生证在哪里办办理流程是什么?

准⽣证在哪⾥办办理流程是什么?准⽣证应当在⼥⽅的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办理,办理流程是应当先到⼥⽅的⼯作单位或者是居委会村委会开具⽣育服务证,然后经夫妻双⽅填写之后,由⼥⽅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审核,签字盖章就可以了,但是如果是⽣育⼆胎的,因为现在实施的是全⾯放开⼆胎政策,所以只需要进⾏⽣育登记即可。
⼀、办理流程是什么?在⼥⽅户籍所在地乡(镇)⼈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办理。
需要夫妻两个⼈的户⼝本、和。
办理流程:步骤⼀:⽣育第⼀个⼦⼥的,应当到⼥⽅⼯作单位(⽆⼯作单位的到户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员会)领取《⽣育服务证》。
步骤⼆:填写夫妻双⽅基本情况后,由双⽅⼯作单位(⽆⼯作单位的由户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员会)签署意见并盖章。
步骤三:由⼥⽅户籍所在地乡(镇)⼈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并对《⽣育服务证》统⼀登记、编号、加盖公章后,交由当事⼈保存。
⼆、办准⽣证需要什么证件?1、结婚证,⾝份证、户⼝本原件及复印件,照⽚两张。
如属未婚⽣育或未婚者,持⼩孩出⽣证或⼩孩收养证;2、夫妻双⽅到各⾃的户籍所在地的计⽣部门领取⼀胎婚育证明,村委会或者居委会盖章。
3、带着所有证件及怀孕的医院诊断证明到⼥⽅计⽣部门办理准⽣证。
4、孩⼦出⽣后带着⼀胎准⽣证到医院登记,医院给个出⽣证明,孩⼦姓名取好后拿着证明到计⽣部门登记,计⽣部门会给你个医院出⽣证明,带双⽅的着户⼝本、⾝份证及证明到公安局办户⼝。
三、准⽣证的作⽤是什么?1、男⼥结婚后,如果要⽣育孩⼦的话,必需先去办理计划⽣育服务证明,⽣孩⼦的时候相关部门要检查,⽐如医院、管计划⽣育相关部门,这个证相当于⼯商的许可证⼀样,有这个⽣育服务证就代表国家批准你⽣育合法的孩⼦了。
2、怀孕7个⽉的时候要靠这个⽣育服务证来启动你的办理程序。
3、育龄夫妻持《⽣育服务证》接受围产期医疗保健服务,根据需要选择参加宣传、咨询、培训,并接受⽣殖保健、避孕节育服务。
4、给新⽣⼉上户⼝。
领取了《⽣育服务证》的夫妻,在其⼦⼥出⽣后,应当持《⽣育服务证》和医疗机构出具的《出⽣医学证明》到户籍部门办理新⽣⼉⼊户⼿续。
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服务范围

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服务范围一、服务对象:辖区育龄妇女、广大群众。
二、服务内容:1、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2、发放《生育服务证》3、审批生育二胎及新生儿入户4、贯彻落实各种奖励政策5、流动人口动态管理以及子女借读手续审批6、育龄妇女生殖保健技术服务。
三、服务范围基本程序(一)办理第一个子女生育服务证基本程序生育第一个子女的育龄夫妻,在怀孕前或怀孕后三个月内持有效证件到女方工作单位(女方无工作单位的女方户口所在地)领取第一个子女《生育服务证》,并由单位或村委会填写相关内容并加盖女方单位或村委会公章到男方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男方单位公章,由当事人到地区办事处人口与计划生育办公室进行审批,怀孕9周内到金盏医院保健科建母婴保健档案。
(二)、办理再生育一个子女生育服务证基本程序凡符合《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照顾生育第二个子女条件的,才可办理二孩生育服务证。
再婚夫妻需要出示男女双方书面申请,并经双方单位领导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持以下材料:1、退还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的收据;2、《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原件及复印件,(若丢失由发证单位出据证明,填上证号并加盖公章);3、第一个子女《生育服务证》复印件或一胎指标原件。
若丢失由发证单位出据证明,填写证号并加盖公章;4、双方《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居民身份证》、历次《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5、《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如一方丧偶须公安部门出据死亡证明;双方单位或村委会证明。
到女方单位计划生育部门或村委会,由单位或村委会计生干部到女方户口所在地人口与计划生育部门审核,领取《生育第二个子女申请表》,当事人填写后到男女双方单位签署意见盖章。
然后女方单位计划生育干部持以上材料到女方户籍地人口与计划生育部门盖章。
(三)、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基本程序独生子女夫妇到单位或村委会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表,由双方单位或女方村委会审核盖章,报女方户口所在地人口与计划生育办公室审批发证,并从发证日期后享受独生子女家庭奖励和优待。
一孩生育登记及再生育审批程序

⼀孩⽣育登记及再⽣育审批程序对于⼀孩⽣育登记及再⽣育审批程序的内容,最近很多⼈很困惑,⼀直在咨询⼩编,今天店铺⼩编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帮您答疑解惑。
⼀⼀孩⽣育登记及再⽣育审批程序⼀孩⽣育登记1、夫妻双⽅为本镇户⼝⼈员。
当事⼈在怀孕三个⽉后,⽣育前应携带围产资料、《计划⽣育合同书、个⼈有效证件(结婚证、⾝份证、户⼝簿、相⽚)等到镇计⽣办办理《计划⽣育服务证并做好⽣育登记⼿续。
已发《⽣育服务证的,可由村(居)委会计⽣办或本⼈携带围产资料、《计划⽣育服务证、《计划⽣育合同书、个⼈有效证件到镇计⽣办办理⽣育登记⼿续。
2、⼥⽅本镇户⼝,男⽅外镇区户籍⼈员。
当事⼈在怀孕三个⽉后,村(居)委会计⽣办或本⼈应携带围产资料、《计划⽣育服务证、《计划⽣育合同书、个⼈有效证件(结婚证、⾝份证、户⼝簿等)到镇计⽣办办理⽣育登记⼿续。
镇计⽣办检查好有关资料后,向男⽅户⼝所在地镇区计⽣办发出《婚育情况调查函。
3、男⽅本镇、⼥⽅外镇或外市的本省户籍⼈⼝。
当事⼈在怀孕三个⽉后⾄⽣育前,必须携有关资料回⼥⽅户籍地办理⽣育登记⼿续。
4、男⽅本镇、⼥⽅外省的⼈员。
(1)当事⼈原则上应回⼥⽅户籍地按当地政策办理⽣育⼀孩⼿续;(2)经协调后,⼥⽅户籍所在地镇区计⽣办仍拒绝为当事⼈办理⽣育登记的,通知当事⼈书⾯向⼥⽅户籍所在地镇区计⽣办提出由男⽅镇区计⽣办办理⽣育登记的申请,并要出具⼥⽅在户籍地⽣活期间的婚育情况证明。
(3)经⼥⽅户籍所在地同意后,由男⽅户籍地镇计⽣办根据其提供的⼥⽅婚育情况证明,当事⼈与男⽅户籍地村(居)委会签订《计划⽣育合同书后,为其办理⼀孩⽣育登记。
再⽣育审批程序1、镇计⽣办审核确定安排再⽣育的夫妻名单,并在各村(居)委会计划⽣育公布栏公布。
(1)审核符合《⼴东省⼈⼝与计划⽣育条例第⼗九条第(七)款规定安排再⽣育的夫妻名单;(2)对双⽅户籍均是农村居民,已⽣⼀⼥孩,在国有集体企事业、机关单位⼯作的,由计⽣办统⼀向其⼯作单位发出《关于农业⼈⼝申请再⽣育⼀个⼦⼥夫妇⽤⼯情况的调查函,核准其⽤⼯性质和户⼝性质(是否属农转⾮)。
江西省生育服务证和再生一胎生育证发放及管理办法

第五条发证部门对符合《条例》规定地《生育服务证》申请,必须在收到申请表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第六条《生育服务证》地申请、发放程序(一)领取表格.申请一胎生育地夫妻到一方户籍所在地地村(居)委会领取《江西省生育服务证、再生一胎生育证申请表》.(二)填表、核实.申请生育地夫妻应当如实填写表格中规定地全部栏目,签上姓名,贴一张女方一寸免冠照片(另需再准备一张同样照片办证用),并将申请表送双方所在单位(没有工作单位地送其户籍所在村、居民委员会)核实.双方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对夫妻中在本单位工作地一方或户籍在本村(居)民委员会地一方地情况进行进一步地核实,并在核实之后提出初步意见,由主管领导签名和加盖公章,以明确责任.(三)签发.申领《生育服务证》地夫妻凭结婚证、身份证和经村(居)委会或单位签字盖章地《江西省生育服务证、再生一胎生育证申请表》到一方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机构申领《生育服务证》,其中,属于“婚后五年未怀孕,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定地医疗、保健机构鉴定一方患不孕症,依法收养子女后又怀孕地”必须同时携带办理收养地有关文件、证明和医院地妊娠诊断证明.受理《生育服务证》申请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地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机构收到巳由双方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核实地《江西省生育服务证、再生一胎生育证申请表》后,由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机构负责人批复并将结果填入《江西省生育服务证、再生一胎生育证申请表》中,同时签名,加盖公章.对符合发证条件同意发给《生育服务证》地,由经办人填写《生育服务证》,贴上女方照片,签上经办人姓名,加盖钢印(没有配置钢印地,送县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加盖钢印)和骑缝公章,及时发证并通知另一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机构.在申领过程中,对情况不够清楚地,应进一步核实,再进行发放.第七条《生育服务证》和《再生一胎生育证》地有效期为一年零六个月.有效期内未生育地,应当在有效期期满之前到原发证部门办理延期手续,延长期限视申请延期孕妇地预产期适当延长确定;对尚未怀孕地延长期限定为一年零六个月.一次办证可延期多次.办理《生育服务证》地延期手续必须以现行《条例》地有关规定为依据. 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第八条申请领取《再生一胎生育证》地夫妻必须符合《条例》第九条规定地情况.第九条受理《再生一胎生育证》申请地机构是女方户籍所在地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地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机构.第十条《再生一胎生育证》由县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批、发证.对夫妻双方都是农民地《再生一胎生育证》申请,经县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同意,可以由女方户籍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地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机构审批并发证.属于特殊情况申请《再生一胎生育证》地,按《特殊情况地夫妻申请再生育一胎地审批制度和程序》规定上报,由江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批,批准后由县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发证.第十一条对符合《条例》规定地再生一胎生育申请,除《条例》第九条第一款第三项和第十一项规定情况外,必须在收到已经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审核地《江西省生育服务证、再生一胎生育证申请表》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第十二条《再生一胎生育证》地申请、审批、发放程序.(一)领取表格.申请再生育一胎地夫妻,到女方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领取《江西省生育服务证、再生一胎生育证申请表》.(二)填表、核实与张榜公布.申请生育地夫妻应当如实填写表格中规定地全部栏目,签上姓名,贴一张女方一寸免冠照片(另需再准备一张同样照片办证用),并将申请表送双方所在单位(没有工作单位地送其户籍所在村、居民委员会)核实.双方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对夫妻中在本单位工作地一方或户籍在本村(居)民委员会地一方地情况进行核实和张榜公布,并在核实和张榜公布无举报意见之后提出初步意见,由主管领导签名和加盖公章,以明确责任.(三)申请、审批和发放.申请再生一胎地夫妻凭结婚证、户口簿和双方所在村(居)委会或单位签字盖章《江西省生育服务证、再生一胎生育证申请表》到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机构申请.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收到经村(居)委会或单位签字、盖章地《江西省生育服务证、再生一胎生育证申请表》后,对申请人地情况和是否张榜公布进行核实.对符合《条例》第九条规定地,应报送县一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女方户籍所在地县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对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上报地材料进行审查核实,对确认手续完备、材料齐全,符合《条例》规定地,经集体研究批准后,由县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人签署审批意见和姓名,加盖公章,并将审批结果通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机构.对集体研究同意发给《再生一胎生育证》地,由经办人填写《再生一胎生育证》,贴上女方照片并签上姓名,加盖钢印和骑缝公章,及时发证,并通知女方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和所在单位.对双方都是农民地夫妻再生一胎申请,经县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同意由乡(镇)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机构审批地,在经集体研究通过后,可以直接发放《再生一胎生育证》,并按月报县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备案.第十三条发证单位应当严格掌握生育政策和执行发放程序,不得徇私舞弊.对违反本办法规定发放生育证地,按《条例》第六十九条地规定追究有关人员地责任.第十四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机构在每年月日前将已发放地有效地生育服务证数和再生一胎生育证数(包括已办延期地)和分村(居)民委员会地具体名单(分一胎和再生一胎)书面报县(市、区) 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县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于每年月日将分乡(镇、街)和分一胎、再生一胎地统计数字报市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于每年月日前将分县(市、区)和分一胎、再生一胎地统计数字报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发展规划处.第十五条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要经常检查《生育服务证》和《再生一胎生育证》地发放、管理情况,督促各地严格执行本办法.第十六条《生育服务证》、《再生一胎生育证》及《江西省生育服务证、再生一胎生育证申请表》由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统一印制.第十七条本办法由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政策法规处负责解释. 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
生育登记办理流程及所需资料

生育登记办理流程及所需资料一、生育定点医院开具证明:妊娠诊断证明和化验报告(加盖定点医院计划生育章,诊断证明章)备注:妊娠诊断证明需注明妊娠起始日期和预产期二、我方开具头胎证明(携带双方结婚证、身份证)三、医保证、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复印件四、携带上述材料去户口所在街道办理准生证(若他人代办,提供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五、本人携带以下材料在怀孕10周内,到定点联网医院做妊娠登记:1)、医保证、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复印件一份(A4纸)2)、生育定点医院开具的妊娠诊断证明和妊娠试验化验单(加盖定点医院计划生育专用章,诊断证明章)3)、区、街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准生证原件、复印件1份(A4纸)若他人代办,提供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六、入院第一天需办理住院登记,所需携带材料如下:1)、住院证2)、医保证、医保卡或者社会保障卡原件、复印件(A4纸)3)、生育服务证原件、复印件(A4纸)4)、妊娠登记表(社保中心提供)5)、身份证复印件6)、他人代办提供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备注:如无法办理住院登记,需在住院第二天携带以上材料到社保中心办理住院登记手续七、生育报销所需材料:1)、医保证或者社会保障卡复印件2)、门诊专用收据蓝联(加盖财务专用章、生育保险专用章)3)、费用清单(生育保险专用章)4)、诊断证明(加盖定点医院诊断证明专用章、生育保险专用章)5)、身份证复印件6)、生育服务证复印件7)、出生证复印件8)、独生子女证复印件9)、出院记录(加盖病案复印专用章、生育保险专用章)10)、剖腹产的提供剖宫产手术记录(加盖生育章、病案章)尚未和医院结算生育住院费用或者在异地生育的,需要另外提供以下材料11)、住院登记表(社保中心办理)12)、医院病历复印件(加盖医院病案管理部门专用章、生育保险专用章)13)、住院专用收据(加盖医院收讫章、生育专用章)和住院费用清单(加盖生育专用章)八、计划生育流产、引产的需要办理妊娠登记方可报销顺产报销最高限额3000元剖腹产报销最高限额3600元。
一孩生育服务证登记流程

一、一孩《生育服务证》登记流程1、由申请生育夫妇提供结婚证、户口簿、身份证、夫妻双方合影照片一张(二寸)。
2、由村计生专干收集材料,并指导当事人填写《生育第一个孩子登记表》一式三份,并加盖村委会公章。
3、由村计生专干报送登记表和有关材料,镇计生办审查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审查合格后在登记表上加盖计生办公章,并建议对象到区计生服务站做优生检测。
4、由计生办办证人员报送登记表和有关资料,经区计生局政策法规股复查,核发《一孩生育服务证》。
5、将登记表和《生育服务证》返回乡镇计生办,由微机人员将《生育服务证》编号录入微机,并启动孕情信息采集程序。
《生育服务证》经村计生主任送至对象手中。
二、二孩(多孩)《生育服务证》审批流程1、由申请生育夫妇提供《结婚证》(属离婚则应提供《离婚证》、法院《判决书》或《协议书》、子女抚养归属等证明材料)、夫妻双方及小孩户口复印件、夫妻及小孩合影照三张。
2、由村计生专干收集相关材料,指导填写《生育证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并加盖村委会公章。
3、由村计生专干组织群众座谈,整理座谈记录,报送相关资料。
4、计生办要对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加盖公章,并建议对象到区计生服务站进行优生检测。
鉴定为病残对象的要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5、区计生局政策法规股复查相关资料加盖专用章,报分管局长审批,核发《二孩(多孩)生育证》。
6、将《生育证》返回计生办由微机人员将《生育证》编号录入微机,即时启动孕情信息采集程序。
《生育证》经村计生专干送到对象手中。
三、《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证流程1、由流出人口提供身份证。
2、在村计生专干指导下填写《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登记表一式二份,并由村计生专干审查登记表填写相关内容的真实性,加盖村委会公章。
3、由村计生专干报送有关资料到乡镇计生办,由乡镇计生办复核并按要求进行编号,在登记表上加盖公章。
4、区计生局流动人口管理股核发《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注:办证时限:即办,免费。
计划生育实用手册

计划生育实用手册(内部使用)财政部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二○一四年八月说明在宣传北京市单独两孩政策的实践中,发现部分相关人员对独生子女政策的有关规定认识不清,且往往与单独两孩政策不加区分。
在培训各司局计生宣传员的基础上,应大家的要求,部计生办有针对性地咨询了西城区计生办,特此编辑《计划生育实用手册》,以达到进一步宣传计生政策、规范计生工作管理、保障大家知晓依法享有的权利、方便大家办理计划生育相关事项的目的。
目录第一章一孩《生育服务证》办事指南及产假(一)办理条件(二)办理时间(三)必备材料(四)办理流程(五)一孩产假(六)二孩产假(七)特殊产假第二章《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办理指南及优待奖励(一)办理条件(二)办理时间(三)必备材料(四)办理流程(五)持证优待及奖励第三章再生育一个子女《生育服务证》办事指南及政策衔接(一)办理条件(二)办理时间(三)必备材料(四)办理流程(五)政策衔接第四章独生子女父母退休一次性奖励办事指南(一)办理条件(二)必备材料(三)办理流程提示:在办理中如遇到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部计生办(老楼一层图书馆2133房间)TEL:68552133,68552158第一章一孩《生育服务证》办事指南及产假(一)办理条件:夫妻双方为北京户籍或夫妻一方为北京户籍。
(二)办理时间:怀孕前或怀孕后三个月内补办。
(三)必备材料1、初婚初育司局证明(包括被证明人姓名、身份证号,注明为该司局正式职工,其配偶姓名,结婚日期,被证明人为初婚/再婚初育,无违法生育记录,并加盖司局级公章)。
若夫妻双方均为部内职工且属同一司局,证明可以出具一份,并注明二人为夫妻,该证明须为原件。
2、再婚初育司局证明(内容同上)、《离婚证》复印件、本次婚姻的《结婚证》复印件。
(四)办理流程1、领证持必备材料至部计生办领取《生育服务证》,但夫妻双方为北京户籍的,要求在女方存档单位领取。
2、盖章持《生育服务证》到部计生办及配偶一方存档单位签署意见盖章,配偶为非京户籍的,应提供配偶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计生行政部门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
辽宁省办理生育手续的有关规定-辽计生委发[2003]9号
![辽宁省办理生育手续的有关规定-辽计生委发[2003]9号](https://img.taocdn.com/s3/m/a5a86999e43a580216fc700abb68a98271feac9f.png)
辽宁省办理生育手续的有关规定正文:---------------------------------------------------------------------------------------------------------------------------------------------------- 辽宁省办理生育手续的有关规定(辽计生委发〔2003〕9号2003年3月31日)为方便群众办理生育手续,提高出生统计准确率,根据《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制定本规定。
一、初次生育手续办理程序(一)凡户籍在我省的公民,依法确立夫妻关系后,应按照《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有关规定生育,第一个子女的生育时间可自行安排。
(二)将符合规定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审批改为生育登记。
初次生育的夫妻,怀孕后持居民户口簿、结婚证、婚前医学检查证明、妊娠诊断证明和男女双方所在工作单位或村(居)委会婚育情况证明,到女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计划生育部门免费办理《生育登记单》。
农民夫妻属于婚嫁关系女方到男方户籍所在地常住、但户籍不在男方户籍所在地的,可到男方户籍所在地免费办理《生育登记单》。
夫妻一方是城镇户口的,按照出生婴儿随父随母落户自由的原则,到拟落户地免费办理《生育登记单》。
夫妻双方在我省境内常住,一方户籍在本省、市,另一方户籍在外省、市,要求在本省、市生育并落户的,户籍在外省、市者须持有户籍所在地乡(镇、街)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到拟落户地办理有关生育手续。
夫妻双方在我省境内常住,但双方户籍均在省外的,不能在我省办理有关生育手续。
二、再生育审批手续办理程序(一)符合《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要求再生育的夫妻,须先办理审批手续,再进行生育登记。
(二)符合《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章第十八条规定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持本人申请(附有关证明材料)、居民户口簿、结婚证、男女双方所在工作单位或村(居)委会婚育情况证明,经双方户籍所在地乡(镇、街)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核无误后,填写《生育指标申请审批表》,并在育龄夫妻所在单位和户籍地及时张榜公布一周后,由女方户籍地乡(镇、街)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签署意见、盖章,上报县(区、县级市)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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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以前参加工作(档案在教委人事科或本单位
的,不包括新参加工作档案尚未转到北京教育人才的人员)
北京市朝阳区教委: 兹证明①xxx(姓名),x(性别),身份证号:xxxxxx,为 我单位职工,其配偶xxx(姓名),x(性别),身份证 号:xxxxxx。②双方均为初婚、未育、未领养/双方为 再婚家庭,但双方均未生育、未领养(或其他情况), ③符合申请一胎生育服务证要求,④其人事档案由我 单位负责存档。⑤请教委计划生育办公室协助在申请 一胎生育服务证登记表区教委意见处盖章。
⑤校长签字:
xxx学校⑥(盖章) 20xx年xx月xx日
填空题:每空5分 1. 2000年以前参加工作的女职工由 发放生育服务证 , 负责在生育服务证上盖章 2. 2000年以后参加工作的女职工由 发放生育服务证 , 负责在生育服务证上盖章 3. 2000年以前参加工作的男职工由 发放生育服务证 , 负责在生育服务证上盖章x 4. 2000年以后参加工作的男职工由 发放生育服务证 , 负责在生育服务证上盖章x 5.教委计划生育办公室办公时间为 :周 和周 上午 简答题:1题20分,2题30分 1.在教委领取《生育服务证》时需要提供的单位证明材料 需要包括哪些内容,缺一不可?(提示:共七项内容) 2.所在单位为职工办理生育服务证前,所审核材料包括哪 些内容?
人才要求:
登陆市教育人才网站/
2000年以后参加工作(档案在北京教育人才的人员)
点击右侧黄色教师人事代理服务系统
2000年以后参加工作(档案在北京教育人才的人员)
按照单位实际情况进行选择
2000年以后参加工作(档案在北京教育人才的人员)
下载“申请办理
教委要求:《生育服务证》一律不对个人发放
要求各单位计划生育干部周二周五上午到教委313领 取《生育服务证》。单位计划生育干部领取《生育服务 证》时需要提供包括以下内容的证明材料:
1.双方基本情况(姓名、性别、身份证号)说明那一方为本单位职工 2.婚育状况 3.必须明确指出其条件符合所办理事项的相关要求 4.档案在本单位或教委人事科存档 5.需要教委计划生育办公室完成的事项 6.人事干部和校长(法人)签字 7.学校公章
2000年以后参加工作(档案在北京教育人才的人员)
教委要求:周二周五上午本人或计划生育干部
(一)填写完整并加盖学校公章的“申请办理 胎生 育服务证登记表” (二)单位提供包括以下内容的证明材料: 1.双方基本情况(姓名、性别、身份证号)说明那 一方为本单位职工 2.婚育状况 3.必须明确指出其条件符合所办理事项的相关要求 4.需要教委计划生育办公室完成的事项 5. 校长(法人)签字 6.学校公章
——教委发证,教委盖章(只发给2000年以前参加 工作的北京户籍女老师)
男方为本市户籍,女方为非本市户籍,夫妻双方共同决定在本市领取 《生育服务证》的,由男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办理。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2000年以前参加工作(档案在教委人事科或本单位
的,不包括新参加工作档案尚未转到北京教育人才的人员)
生育服务证办理流程 (一胎)
2000年以前参加工作(档案在教委人事科或本单位
的,不包括新参加工作档案尚未转到北京教育人才的人员)
参照旧办法执行:
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应当到女方工作单位领取《生育服务证》,填写 夫妻双方基本情况后,由双方工作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由女方户籍所在地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批准并对《生育服务证》统一登记、编 号、加盖公章后,交由当事人保存。
证明样本:
北京市朝阳区教委: 兹证明①xxx(姓名),x(性别),身份证号:xxxxxx,为我 单位职工,其配偶xxx(姓名),x(性别),身份证号:xxxxxx。 ②双方均为初婚、未育、未领养/双方为再婚家庭,但双 方均未生育、未领养(或其他情况),③符合申请一胎 生育服务证要求。④请教委计划生育办公室协助在申请 一胎生育服务证登记表区教委意见处盖章。
单位要求:
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管理办法,至少包括 但不限于: 1、本人提出书面申请 2、审核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原件(如果 有一方不属初婚,还需提供离婚证书原件或法院出具的 离婚判决书) 3、做好相应的档案查阅和记录工作
2000年以前参加工作(档案在教委人事科或本单位
的,不包括新参加工作档案尚未转到北京教育人才的人员)
⑥校长签字:
xxx学校⑦(盖章) 20xx年xx月xx日
2000年以后参加工作(档案在北京教育人才的人员)
参照新办法执行:人才发证,人才盖章
2000年以后参加工作(档案在北京教育人才的人员)
人才中心介绍信(样本)
2000年以后参加工作(档案在北京教育人才的人员)
相关要求:
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管理办法
胎生育服务证登记表”
2000年以后参加工作(档案在北京教育人才的人员)
2000年以后参加工作(档案在北京教育人才的人员)
乘车路线: A增光路站:乘489路至A点(增光路站)下车,东行至路口向北200米即是。 B花园桥北站:乘300,323,830,27,374,701,704,748,811,817(支),849,653,944,967, 968;运通108,运通201,特8路至B点下车,由车公庄西路东行1000米路口向南200米即是。 C老虎庙站:乘118,27,392,653,61,701,809,86至 C点下车,由车公庄西路东行600米路口向南200 米即是。 火车站乘车路线: 北京西站:乘374路至花园桥南换乘653至C点下车,由车公庄西路东行600米路口向南200米即是;或乘374 路至航天桥北换乘693至C点下车,由车公庄西路东行600米路口向南200米即是。 北京站:乘地铁至阜成门站,换乘地面公交489路至A点(增光路站),东行至路口向北200米即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