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协调领导小组职责
社区矫正工作制度

社区矫正工作制度一、监管制度1、由司法所会同公安派出所和社区基层组织负责对社区矫正对象实施日常监管。
2、司法所针对每名社区矫正对象成立专门的矫正工作小组,成员由司法所长、社区民警、矫正联络员(矫正联络员由签订监护协议的社区工作人员或社区矫正对象原工作单位人员担任)组成。
有矫正工作小组根据社区矫正对象的现实表现对其进行日常评分考核以及司法奖惩程序申报和审批。
3、矫正工作小组选定一名具有监督管理能力和愿意承担监督管理责任的社区矫正对象亲友作为矫正监管人。
矫正工作小组、矫正监护人以及社区矫正对象三方签订监管协议书,矫正监管人负责配合矫正工作小组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监管和教育。
4、司法所发现其监管的社区矫正对象下落不明,经初步查找未果后,须及时填写《社区矫正对象脱管通知书》,书面告知公安派出所,公安派出所应积极履行法定职责,配合司法行政机关对下落不明的事情矫正对象进行追查。
二、迁居制度1、社区矫正对象因工作和生活需要迁居时,应当向其居住地司法所提出书面申请,居住地司法所应当会同当地派出所对社区矫正对象迁居理由和迁居地址进行审查,并征求迁入地司法所意见,由矫正工作小组集体审议通过后,报区县(市)社区矫正工作机构批准。
2、经区县(市)社区矫正工作机构批准同意迁居的,应将社区矫正对象个人档案(正、副档)以及《社区矫正对象迁居档案移交通知书》一并寄送至迁入地司法局。
迁入地司法局应填写《社区矫正对象迁居档案移交通知书》(回执)寄回该社区矫正对象原居住地司法局备案。
3、原居住地和迁入地司法所在完成社区矫正对象移交手续后,均应当填写《社区矫正对象迁居登记簿》。
三、会客制度1、社区矫正对象不得会见犯罪嫌疑人、同案犯、法轮功等邪教组织以及其他非法组织人员。
2、未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社区矫正对象接受媒体采访或会见境外非亲属人员必须事先向司法所报告,司法所应当将来访媒体或来访客人的基本情况、会见事由进行登记备案,由矫正工作小组集体审议后,经区县(市)、市级社区工作机构逐级审核后,报省社区矫正工作机构批准。
安置帮教科工作职责

安置帮教科工作职责♦安置帮教1.认真执行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的各项决议、决定.2.负责制订安置帮教工作年度工作计划和目标管理责任制,提交领导小组讨论并组织实施,做好年终总结工作.3.开展调查研究,了解掌握全区刑释解教人员的基本情况和安置帮教工作动态,收集有关资料,定期向领导小组汇报工作.4.建立刑释解教人员花名册、统计表、安置帮教情况表等台账,按时上报有关统计报表.5.主动与有关部门协调配合,共同做好刑释解教人员过渡性安置和帮教作.6.指导督促镇、街道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站的工作.7.指导协调区安置帮教协会的日常工作,管理区安置帮教基金会.8.组织对全区的安置帮教工作考核,根据考核情况向领导小组提出奖惩建议.组织交流先进典型经验,大力宣传安置帮教工作中的模范人物和先进事迹.9.负责安置帮教的信访和对外联络工作,重大复杂问题提请领导小组或党委、政府会办,适时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去监所对服刑劳教人员进行帮教.10.承办领导小组和上级安置帮教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11.承担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社区矫正1.区委政法委、区综治办加强领导和指导,做好相关的牵头协调工作,将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列为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工作责任制的重要内容并认真检查考核.2.区人民法院严格准确适用刑事法律和刑事司法解释,依法运用非监禁刑罚措施、缓刑考验制度、暂予监外执行制度和减刑、假释等鼓励罪犯改过自新的刑罚执行措施.要加强与社区矫正机构的联系与沟通,对于适用社区矫正措施的案件,应将审判评估调査和社区矫正庭审教育纳入审判程序中.要配合社区矫正组织对那些不需要、不适宜监禁的罪犯进行教育转化,提高教育改造质量,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3.区人民检察院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的法律监督,维护社区矫正对象的合法权益,预防和打击社区矫正对象的重新犯罪;保证社区矫正顺利实施和刑罚正确执行,维护公平正义和社会稳定.4.司法行政部门牵头组织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会同公安机关做好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考察,组织协调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矫正和帮助工作.各镇、街道司法所具体承担社区矫正的日常管理工作.5.公安机关配合司法行政部门依法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考察.对违反监督、考察规定的社区矫正对象,根据具体情况依法采取必要的措施;对重新犯罪的社区矫正对象,及时依法处理.6.民政部门将社区矫正工作纳入社区建设和社区管理之中,指导基层组织参与矫正工作.将家庭符合低保条件的社区矫正对象纳入低保范围.7.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依托街道、社区劳动保障机构和各级公共职业介绍、就业培训机构,积极为生活闲难或有就业需要的社区矫正对象提供职业培训和就业机会.8.编制部门根据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按照司法行政部门编制标准,适时做好司法所人员配备工作.9.财政部门将社区矫正工作经费纳人年度财政预算.10.工会、团委、妇联发挥职能优势,协助社区矫正工作机构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政治、法制、文化、技术辅导,为社区矫正对象提供学习、生活、工作上的帮助.总经理助理岗位职责负责各类办公用品、器具与设备、劳卫用品、车用材料和节日礼品及实物福利品的采购工作. •根据批准的采购计划,按时按量购进货品,要求货比三家、降低成本、秉公办事、不谋私利.•负责公司信纸、信封、名片、业务礼品和企业形象所需印刷的定制工作,确保质量和时间要求.•对购进物品保存质保书、保修单,对使用中的问题负责,并及进与厂商联系解决.•对购进物品做好移交验收工作,提供合法齐全的原始发票及附有的技术说明书.•主办或协办向有关政府部门的项目申报、年检、申领各类证照,完成批文手续及出境手续等事宜.•具体办理来宾食宿安排、购票和迎送事宜,以及公司重大活动和联谊活动的后勤总务保障.•必要时充任临时驾驶员完成紧急用车任务.•完成行政部部长临时交办的其他任务.。
社区矫正责任书

篇一:社区矫正责任书文书5社区矫正责任书为了共同做好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督管理和教育帮助,提高矫正质量,司法所与矫正小组签订本责任书,共同遵守。
一、司法所具体做好以下事项:1、指导矫正小组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监督管理和教育帮助;2、认真听取矫正小组成员反映的情况并及时处理有关事宜。
二、矫正小组具体做好以下事项:1、协助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监督管理和教育帮助;2、督促社区矫正人员按要求向司法所报告有关情况、参加学习及社区服务,自觉遵守有关监督管理规定;3、定期向司法所反映社区矫正人员遵纪守法、学习、日常生活和工作等情况;4、发现社区矫正人员有违法犯罪或违反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及时向司法所报告;5、根据小组成员所在单位和身份确定的其他社区矫正事项。
(公章)矫正小组(成员签字):年月日年月日篇二:社区矫正人员监管人责任书 2011社区矫正人员监管人责任书 2011-09-20 11:29:13 来源:本站原创接收回传为了进一步明确责任,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管理,确保矫正质量,根据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关于在我省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通知》和省司法厅《湖南省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工作实施细则(暂行)》的规定以及社区矫正工作的实际需要,特签订本监管责任书:一、社区矫正人员所在社区(村)的驻社区(村)公安民警、社区(村)干部及社区矫正对象亲属为监督管理责任人,负责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督管理工作。
二、在日常监督管理过程中,社区矫正人员监管人应做到以下几点:1、要经常与社区矫正人员沟通思想,及时掌握其思想动态。
2、协助乡镇社区矫正工作机构做好该社区矫正人员的日常监管和思想教育工作;引导督促其遵守法律、法规,防止脱管和重新犯罪。
3、督促该社区矫正人员按时到乡镇社区矫正工作机构报到,定期汇报思想,参加学习教育、公益劳动等活动;4、及时向乡镇社区矫正工作机构反映社区矫正人员的工作、生活、交友等情况,发现社区矫正人员有不安全苗头或违法违规行为,要主动向街道、乡镇社区矫正工作机构报告。
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方案

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方案
一、背景和意义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口结构的变化,中国社会各类犯罪和
治安问题有所增加,尤其是一些涉及青少年和社区居民的犯罪案件
有所增加,这种现象对社会的安全和稳定产生了负面影响。
为了缓
解和解决这些问题,政府制定了一些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其中包
括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
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是指在社区内实施以帮教为主要手段的矫
正和安置措施,主要是对一些不适宜继续关押的罪犯和受过刑事处
罚的人进行帮助和矫正,以期其从新回归社会,并在社区内健康、
合法地生活和工作。
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具有一定的意义和价值。
首先,它能
够保证社区的安全和稳定,减少罪犯的犯罪再次发生的概率。
其次,它能够促进罪犯的自我教育和自我改造,增强其对于法律和社会的
认知和理解,提高其重新参加社会生活的能力。
最后,它能够加强
司法机关和社区居民之间的沟通和交流,促进司法公正和社区和谐。
二、目标和任务
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的目标是根据犯罪嫌疑人和罪犯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矫正和安置计划,对其进行帮助和矫正,使其重新
融入社会生活,并保持合法、健康和积极的态度。
具体的任务包括:。
2023年安置帮教工作计划_1

2023年安置帮教工作计划2023年安置帮教工作计划1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完善工作机制以司法所为重点,调整乌东路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社区帮教领导小组,健全三级安置帮教组织网络,并明确分工,落实专人负责,完善各项制度。
(1)社区领导小组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工作会议,传达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精神,研究部署工作任务,搞好协调,加强指导。
(2)社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季度至少召开2次会议,贯彻领导小组会议决议,研究解决2个以上实际问题。
(3)社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认真履行职能作用,制定年度计划和工作重点并协调,督促、检查有关部门和单位落实。
(4)安置帮教办公室要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并公示上墙,接受社会监督。
二、规范安置帮教工作程序,落实帮教措施对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自接到释放和解除劳教通知之日起,就对其建立个人档案,明确帮教人,落实安置帮教措施。
(1)安置帮教办公室为刑释解教人员建立一人一档,建档率要达到100%。
(2)认真查找人户分离和下落不明的刑释解教人员,努力减少脱管漏管,当年刑释解教人员衔接率达到90%。
(3)对于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要每季度进行一次,每半年要回访,并作好谈话记录等资料归档工作。
(4)对外出打工人员的帮教,要掌握其去向,摸清其动态,要利用多种形式如亲属联系,电话联系等,在重大节假日等特定时间亲自上门,对其帮教,做到无空白点。
(5)配合有关部门,落实安置措施。
对符合城市低保条件的刑释解教人员,及时纳入低保户基本生活救助范围,协调工商部门减免刑释解教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有关费用。
(6)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率要达到90%,就业安置率要达到70%,重新犯罪率控制在5%以内。
三、建立保障机制,确保任务完成为确保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落到实处。
乌兰察布东路刑释解教安置办公室与各社区安置帮教小组签订年度安置帮教责任书,各社区与本辖区的帮教人签订帮教责任书,层层分解,逐人落实,确保任务完成,并于年终考核挂钩,奖惩兑现。
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计划

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计划•相关推荐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计划光阴如水,我们的工作又进入新的阶段,为了在工作中有更好的成长,该好好计划一下接下来的工作了!工作计划怎么写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计划,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计划120xx年,全县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和全国、全省、全市、全县政法工作和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牢牢把握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的社会管理特征和社区矫正的刑罚执行本职,坚持贯彻控制重新犯罪率这一“首要标准”,不断提高社区矫正质量和安置帮教成效,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为我县经济跨越式发展作出新贡献。
一、主要工作指标社区矫正人员衔接率达100%,教育率达100%,司法E通入网监管率100%,重新犯罪率确保为零;刑释解教人员衔接率达100%,帮教率达100%,重新犯罪率确保为零;社区矫正安置帮教人员符合低保的应保尽保,确保不发生重大特大案件。
二、主要工作任务(一)加强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1、各司法所应明确专人负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要有牌子、有章子、有班子。
2、在有3名以上社区矫正对象和刑释解教人员的村(社区)、单位建立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站,村(社区)、单位应有专人负责日常工作。
3、各司法所按要求建立社区矫正志愿者队伍,充分发挥“五老”志愿者的作用,并对他们登记造册,落实责任,实行规范化行业管理。
4、加强业务培训学习,积极参加省、市组织的培训学习外,继续采取市级考试、县级培训、自学的方式组织相关业务培训。
(二)强化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建设1、各司法所根据工作需要及时调整充实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落实领导小组及成员单位例会、联席会议、衔接、述职、目标考核等制度,充分发挥成员单位的职能作用。
2、加大信息共享机制建设。
要严格落实孝社区矫正〔20xx〕2号文件要求,各司法所必须确定1名专人负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的信息管理和报送,要及时完成并报送社区矫正人员基本情况电子档案。
安置帮教方案

(1)根据帮教对象的实际情况和就业意愿,为其提供职业培训、就业指导等服务。
(2)鼓励企业、社会组织等提供就业岗位,优先录用符合条件的帮教对象。
(3)对自主创业的帮教对象,给予政策支持和指导。
3.教育培训
(1)开展法制教育,提高帮教对象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
(2)开展道德教育,培养帮教对象的道德素养和社会责任感。
-提供临时住宿服务,帮助帮教对象解决短期居住问题。
-协助帮教对象办理户籍、就业、社会保障等相关手续,确保其基本生活权益。
-对生活特别困难的帮教对象,提供必要的生活援助。
3.教育培训
-实施法律知识教育,提高帮教对象的法律意识和遵法能力。
-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提升帮教对象的就业竞争力。
-通过心理疏导和心理咨询,促进帮教对象心理健康,增强社会适应能力。
安置帮教方案
第1篇
安置帮教方案
一、背景与目标
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不断完善和社会治理能力的提升,对刑满释放人员、社区矫正对象等特殊群体的安置帮教工作愈发重视。本方案旨在规范安置帮教工作,提高教育转化质量,促进帮教对象顺利融入社会,降低再犯罪率。
二、基本原则
1.尊重人权,关爱帮教对象,维护其合法权益。
2.分类管理,因人施策,提高帮教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6.跟踪管理
(1)建立健全帮教对象档案,实时更新帮教信息。
(2)定期对帮教对象进行走访、检查,了解其表现,调整帮教措施。
(3)对高风险帮教对象,加强监管,确保不发生再犯罪。
四、保障措施
1.组织领导
成立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指导、监督安置帮教工作。
2.经费保障
将安置帮教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确保安置帮教工作的顺利开展。
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工作总结

2011年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工作总结2011年,青莲安置帮教工作和社区矫正工作在区司法局的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目标。
截止目前,青莲现在册社区矫正对象1名,其中缓刑1人,,今年接收矫正对象1名,安置帮教在册3人,今年接收3人。
安置帮教率100%。
为维护街道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现将全年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总结如下:一、社区矫正工作(一)构建组织体系,建立工作队伍为了切实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上级司法部门的文件精神,及时成立了街道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由街道工委副书记总负责,司法所有关人员落实日常具体工作,进一步明确了工作格局、组织体系和职责分工,使街道社区矫正工作得以有序开展。
(二)形成工作机制,制定制度体系根据社区矫正工作方案,结合实际,制定社区矫正工作流程,积极创建社区矫正工作制度体系,在管理机制上,充分发挥街、居两级管理网络的作用,明确各自的工作地位和工作任务。
建立了接收、管理、教育制度、考核及奖惩制度,对矫正对象开展集中教育和公益劳动,开展矫正组织的例会制度、矫正工作人员培训制度,规范日常管理、档案和台帐工作,保障社区矫正工作依法、规范运作。
通过这些规范化建设,对目前所有在册的矫正对象实现“一人一档”的规范化管理。
(三)落实社区矫正工作的各项规定& 针对每位社区矫正对象,制定矫正方案,督促每位社区矫正对象每月交纳一份思想汇报,每月举行集中教育和公益劳动等活动。
加强了对矫正对象的动态考察和管理,定期找矫正对象谈话教育,了解掌握其思想动态,对长期在外务工、学习的矫正对象,在严格履行请销假手续的同时,定期进行联系,并委托其去所在地社区矫正工作机构对其进行了跟踪考察。
我们司法所、检察院、公安派出所开展了社会矫正对象集中教育与公益劳动,使矫正对象接受再教育,深刻反省。
& 认真落实社区矫正工作奖惩的有关规定,实行了矫正对象计分考核,对违反规定、不履行义务的矫正对象,通过提出不同层次的司法建议,给予必要的惩处;对严格遵守规定、有立功表现的矫正对象,则准备通过提出司法建议予以适当的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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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协调领导小组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州关于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的方针、政策,结合本地实际研究贯彻落实意见。
二、领导本辖区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执行上级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指导下级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领导小组工作。
三、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制定、落实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措施,督促其履行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职责,共同完成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任务。
四、组织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参与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逐步实现政府主导,各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
五、完成党委、政府、综治委和上级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