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与公共政策方向

合集下载

公共政策与法的关系的案例

公共政策与法的关系的案例

公共政策与法的关系的案例一、北京:医生收入不得与药品、耗材等医疗收入挂钩【法宝引证码】CLI.14.1487572在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基础上,北京将持续推进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薪酬制度改革,完善绩效管理体系和内部分配机制,医生收入不得与药品、耗材等医疗收入挂钩。

为全面提高医学人才供给能力和培养质量,《北京市关于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进医学教育改革发展的实施方案》正式发布,北京将从加强医学人才培养、健全医学教育体系、提高医学教育质量、完善人才激励机制和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等五个方面开展十项重点工作。

二、北京规定: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禁止在居民住宅、地下室办学【法宝引证码】CLI.N.93202北京市教委发布《北京市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办学标准(暂行)》,进一步细化了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的场所条件、师资条件、教学内容等规定。

标准提出,不得使用居民住宅、地下室作为办学场所,未经审批机关批准,不得擅自变更办学地址、增设分支机构或培训点等。

同时提出,教育机构的办学场所,建筑面积应大于300平方米;举办非学历全日制高等教育的,实际使用的校舍建筑总面积应不少于3000平方米等。

三、北京出台16项政策措施“守护”生态涵养区【法宝引证码】CLI.12.1479489北京市《关于推动生态涵养区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正式对外公布。

实施意见从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持续加大投入力度等5个方面提出了16项政策措施,加强生态涵养区生态保护,促进绿色发展。

四、北京规定超标电动自行车3年过渡期后不得上路【法宝引证码】CLI.10.1475746北京市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

条例提出,对于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设置3年过渡期,期满后超标电动自行车不得上路,违规上路行驶的,处以1000元罚款。

五、北京高中生6种情形可被开除学生不满处分可申诉【法宝引证码】CLI.12.1436622历经二十多年,《北京市中小学学生奖励和处分办法》重新修订。

法律与公共政策的协调与冲突

法律与公共政策的协调与冲突

法律与公共政策的协调与冲突在现代社会中,法律和公共政策被认为是维护社会秩序和促进公共利益的两个重要工具。

然而,这两者之间的关系并不总是和谐的,常常会出现协调和冲突的情况。

本文将探讨法律与公共政策之间的协调与冲突,并分析其原因和可能的解决方案。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法律和公共政策的概念。

法律是由国家或政府制定和实施的规范行为的规则,旨在保护公民的权利和维护社会秩序。

而公共政策则是政府为解决社会问题或达成特定目标而采取的一系列措施和行动。

尽管法律和公共政策都是为了公共利益服务,但它们的制定和执行过程却有所不同。

法律的制定通常是通过立法程序,由立法机关通过法案并最终成为法律。

这个过程通常需要充分的辩论和公众参与,以确保法律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然而,公共政策的制定过程则更加复杂,涉及到政府的决策制定和执行。

公共政策的制定通常需要考虑多个利益相关方的观点和需求,以达成一致意见。

由于法律和公共政策的制定和执行过程的不同,它们之间的协调和冲突就不可避免。

一方面,法律可以为公共政策提供法律基础和约束力,确保政策的合法性和可执行性。

例如,当政府制定某项政策时,必须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否则政策将无法得到有效实施。

另一方面,公共政策也可以对法律的解释和执行产生影响,甚至可能导致法律的修改或废止。

例如,当社会发生变化或出现新的问题时,政府可能需要制定新的公共政策来解决这些问题,这可能需要对现有法律进行修改。

在实际应用中,我们经常会遇到法律与公共政策之间的冲突。

这可能是因为法律无法适应社会发展的变化,或者公共政策与法律的原则和目标存在矛盾。

例如,某些法律可能过时或不完善,无法解决新兴的社会问题。

在这种情况下,政府可能需要通过制定新的公共政策来填补法律的空白。

然而,这可能会引发法律与公共政策之间的冲突,需要政府和司法机构共同努力解决。

为了协调法律与公共政策之间的关系,可以采取一些措施。

首先,政府和司法机构应加强沟通和协调,确保政府制定的公共政策符合法律的要求和原则。

法学中的法律与公共政策

法学中的法律与公共政策

法学中的法律与公共政策在法学领域中,法律与公共政策是两个相互关联且相互影响的概念。

法学研究的核心在于理解法律如何应用于社会,并且如何通过公共政策来达到社会目标。

本文将探讨法学中的法律与公共政策之间的关系,并分析它们在法律实践中的重要性。

一、法律与公共政策的定义和内涵法律是由国家或政府制定并实施的规范行为的体系。

法律的首要目标是为社会提供秩序和稳定,保护个人权利和财产,以及促进公正和公平。

法律的制定往往基于社会需求和价值观,反映了社会共识和权力分配。

公共政策是政府为解决社会问题或实现特定目标而采取的指导性行动的总和。

它可以是某一特定领域的政策,如教育、环保或医疗政策,也可以是一国整体发展的政策,如经济政策或社会政策。

公共政策制定过程涉及政府、利益相关者和公众之间的权力博弈,并通过法律手段加以实施。

二、法律与公共政策的相互关系法律与公共政策在法学领域中相互依存、相互补充,共同构建了法治社会。

首先,法律是公共政策的基础。

公共政策的制定过程需要依据现有的法律框架,确保政策的合法性和可行性。

法律为公共政策提供了执行的依据和法律保护,使政策具有约束力和可操作性。

其次,公共政策对法律的制定和解释具有指导作用。

公共政策反映了社会问题和需求,它可以引导法律的发展和变革。

政策制定者可以通过制定新的法律或修改现有法律来实现公共政策的目标。

此外,公共政策还可以通过解释法律的含义和目的来影响法律的实施和适用。

三、法律与公共政策的重要性法律与公共政策在法学实践中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首先,法律与公共政策的结合可以提高司法公正和适应性。

当法律的制定与公共政策相结合时,可以更好地满足社会需要,减少法律的不确定性,从而提高司法体系的公正性和可信度。

公共政策的制定过程使法律更具灵活性和变通性,能够适应不断变化的社会需求。

其次,法律与公共政策的结合对社会问题的解决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公共政策的制定,可以响应社会的需求,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并将其转化为法律的形式。

公共政策与法律的关系

公共政策与法律的关系

“证券、股市,这些东西究竟好不好,有没有危险,是 不是资本主义独有的东西,社会主义能不能用?允许看,但 要坚决地试。看对了,搞一两年,对了,放开;错了,纠正, 关了就是了。关,也可以快关,也可以慢关,也可以留一点 尾巴。怕什么,坚持这种态度就不要紧,就不会犯大错误。”
“有人说股票是资本主义的,我们在上海、深圳先试验了 一下,结果证明是成功的,看来资本主义有些东西,社会主义 制度也可以拿过来用,即使错了也不要紧嘛!错了关闭就是, 以后再开,哪有百分乊百正确的事情。”
法 律
政策与法的关系:政策与法律在 本质上的一致性,集中表现在它们都是 以统治阶级的政治权利为基础,服务于 政治权利的要求,实现维护、巩固阶级 统治的目的。 ⑴功能的共同性。 ⑵内容的一致性。 ⑶适用的互补性。
政策与法的区别:制定主体不同, 制定程序不同,表现形式不同,效力 和实现途径不同,调整和适用范围不 同,稳定性不同,灵活性不同。
政 策
国家政权机关、政党组织和其他社会政 治集团为了实现自己所代表的阶级、阶层的 利益与意志,以权威形式标准化地规定在一 定的历史时期内,应该达到的奋斗目标、遵 循的行动原则、完成的明确任务、实行的工 作方式、采取的一般步骤和具体措施。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政策的实质是阶级利益的观念化、主体 化、实践化反映。
政策具有以下特点: ①阶级性。是政策的最根本特点 。在阶级社会中、 政策只代表特定阶级的利益,从来不代表全体社会成员 的利益、不反映所有人的意志。 ②正误性。任何阶级及其主体的政策都有正确与错 误之分。 ③时效性。政策是在一定时间内的历史条件和国情 条件下,推行的现实政策。 ④表述性。就表现形态而言,政策不是物质实体, 而是外化为符号表达的观念和信息。它由有权机关用语 言和文字等表达手段进行表述。

公共政策与法律的关系

公共政策与法律的关系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行为若干问题的通知》 《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 《关于坚决制止股票发行中透支行为的通知》 《关于防范动作风险、保障经营安全的通知》 《关于严禁操纵信用交易的通知》 《证券经营机构证券自营业务管理办法》 《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的通知》 《关于严禁操纵市场行为的通知》 《关于加强证券市场稽查工作,严厉打击证券违法 违规行为的通知》 《关于加强风险管理和教育工作的通知》
政 策
国家政权机关、政党组织和其他社会政 治集团为了实现自己所代表的阶级、阶层的 利益与意志,以权威形式标准化地规定在一 定的历史时期内,应该达到的奋斗目标、遵 循的行动原则、完成的明确任务、实行的工 作方式、采取的一般步骤和具体措施。
政策的实质是阶级利益的观念化、主体 化、实践化反映。
政策具有以下特点: ①阶级性。是政策的最根本特点 。在阶级社会中、 政策只代表特定阶级的利益,从来不代表全体社会成员 的利益、不反映所有人的意志。 ②正误性。任何阶级及其主体的政策都有正确与错 误之分。 ③时效性。政策是在一定时间内的历史条件和国情 条件下,推行的现实政策。 ④表述性。就表现形态而言,政策不是物质实体, 而是外化为符号表达的观念和信息。它由有权机关用语 言和文字等表达手段进行表述。
作为国家的政策,一般分为对 内与对外两大部分。 对内政策包括财政经济政策、 文化教育政策、军事政策、劳动政 策、宗教政策、民族政策等。 对外政策即外交政策。
政策是国家或者政党为了实现 一定历史时期的路线和任务而制定 的国家机关或者政党组织的行动准 则。
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 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 以规定当事人权利和义务为 内容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社 会规范。
“证券、股市,这些东西究竟好不好,有没有危险,是 不是资本主义独有的东西,社会主义能不能用?允许看,但 要坚决地试。看对了,搞一两年,对了,放开;错了,纠正, 关了就是了。关,也可以快关,也可以慢关,也可以留一点 尾巴。怕什么,坚持这种态度就不要紧,就不会犯大错误。”

公共政策与法律实施的协调机制

公共政策与法律实施的协调机制

公共政策与法律实施的协调机制在现代社会治理中,公共政策和法律是两种重要的规范和引导手段。

公共政策具有灵活性和针对性,能够快速应对社会变化和问题;法律则具有稳定性和权威性,为社会秩序提供了坚实的保障。

然而,要实现良好的社会治理效果,就需要建立有效的协调机制,使公共政策与法律实施相互配合、相互促进。

公共政策与法律之间存在着密切的关系。

一方面,法律为公共政策的制定和实施提供了框架和约束。

公共政策必须在法律的范围内运作,不得违反法律的原则和规定。

另一方面,公共政策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补充和细化法律,使法律的实施更加具有可操作性。

例如,在环境保护领域,法律规定了环境保护的基本原则和要求,而具体的环保政策则可以针对不同地区、不同行业的特点,制定更加详细的减排目标和措施。

然而,在实际运行中,公共政策与法律实施之间也可能会出现不协调的情况。

这可能源于多种原因。

首先,公共政策的制定过程可能不够科学和民主,导致政策与法律精神相背离。

例如,某些地方政府为了追求短期的经济增长,出台了一些与环境保护法相冲突的招商引资政策。

其次,法律的滞后性可能导致其无法及时适应社会发展的新情况,从而与公共政策产生冲突。

比如,在互联网金融领域,相关法律的制定往往滞后于行业的快速发展,使得一些政策在实施过程中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

此外,部门之间的利益博弈也可能导致公共政策与法律实施的不协调。

一些部门为了自身利益,可能会制定与法律不一致的政策,或者在执行法律和政策时采取不同的标准。

为了实现公共政策与法律实施的协调,需要建立一系列的机制。

首先,要完善公共政策的制定机制。

在政策制定过程中,应当充分进行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尤其是法律专家的意见。

通过科学的论证和民主的决策程序,确保政策的合法性、合理性和可行性。

同时,要建立政策的评估和调整机制,及时发现政策与法律冲突的问题,并进行相应的调整。

其次,加强法律的修订和完善工作。

法律应当保持一定的灵活性和适应性,及时回应社会发展的新需求。

法律与公共政策

法律与公共政策

法律与公共政策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法律与公共政策成为了指导社会发展的重要工具。

法律和公共政策之间存在密切的联系和互动,相互影响,共同推动着社会进步和改革。

本文将从法律与公共政策的概念、关系以及实践等方面展开讨论。

一、法律与公共政策的概念法律是由国家或政府依法制定、公布和实施的强制性规范,是社会行为的准则和规范。

法律的制定和执行旨在维护社会秩序、保护人民权益、确保公正和公平。

而公共政策是国家或政府为解决社会问题和促进社会发展制定的一系列方针、措施和行动计划。

公共政策的制定与执行以解决公共问题、引导社会发展为目标,旨在实现社会经济、政治和文化等多方面的目标。

二、法律与公共政策的关系法律与公共政策之间存在密切的关系和互动。

公共政策的制定和执行需要依靠法律的支持和保障,而法律的制定和发展也需要与公共政策的目标和方向相契合。

具体来说,法律对于公共政策的实施起着指导和保障作用,通过法律规范来确保公共政策的有效落实,并通过法律的调整和完善满足不断变化的公共政策需求。

同时,公共政策也对法律的制定和发展产生影响,它为法律的制定提供了指导和方向,通过对社会问题的认识和分析,公共政策为法律提供了立法的基础和合理性。

三、法律与公共政策的实践法律与公共政策的实践体现在国家治理和社会发展的过程中。

在国家治理方面,法律与公共政策协同作用,共同实现社会的和谐稳定以及公共利益的最大化。

在社会发展方面,法律和公共政策共同推动改革和创新,为社会经济、政治和文化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法律保障和政策支持。

例如,在环境保护领域,法律和公共政策密切配合。

通过制定法律,如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国家为环境保护设立了法律界限,并规定了环境行为的标准和要求。

然而,光有法律还不够,公共政策的制定和执行才能真正解决环境问题。

政府通过制定公共政策,如清洁能源补贴政策、减少排放政策等,引导和激励社会各界加强环境保护行动。

这样,法律和公共政策共同构建了环境保护的法律框架和政策导向,推动环境保护工作向前发展。

法学与公共政策法律规范的制定与实施

法学与公共政策法律规范的制定与实施

法学与公共政策法律规范的制定与实施在当代社会中,法学与公共政策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法学作为一门学科,研究的是法律的原理、规则和制度,而公共政策则指的是由政府制定和实施的与公共利益相关的指导方针。

在这篇文章中,将探讨法学与公共政策在法律规范的制定与实施过程中的相互关系,以及它们在社会发展中所起的重要作用。

首先,法学对于公共政策的制定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法学通过研究法律的内容和原则,为政府制定公共政策提供了理论依据。

法学家通过分析法律规范的实际效果和社会影响,为公共政策的制定提供了重要的参考意见。

例如,在制定环境保护政策时,法学家可以就环境法律法规的改进提出建议,从而促进政府更好地保护生态环境。

其次,公共政策的制定与实施需要依赖法学的专业知识和技巧。

制定和实施公共政策需要考虑到法律的约束和规范,以确保政策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法学家在这个过程中可以提供法律和法规的解释、评估和应用的专业支持。

他们可以帮助政府制定符合法律要求的政策,同时指导政府如何正确地执行政策。

例如,在推行健康政策时,法学家可以解释与医疗保健相关的法律法规,并为政府提供制定和实施医疗政策的合法性和可行性建议。

此外,法学和公共政策经常相互影响,相互促进。

法学为公共政策提供了一种合理性和公正性的基础。

公共政策制定和实施的目的是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公正,而法学作为法律的研究和实践,有助于确保公共政策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另一方面,公共政策的需求和实践也推动了法学的发展和进步。

公共政策的制定和实施过程中的挑战和问题,需要法学家通过研究和实践提供解决方案。

例如,在科技创新方面的政策制定中,法学家需要研究如何平衡知识产权保护与创新促进的关系,以及如何构建创新生态系统的法律框架。

最后,法学与公共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密切相关,但也存在挑战和问题。

一方面,法学与公共政策的关系需要平衡,既要确保法学的独立性和专业性,又要为公共政策的制定和实施提供及时和适当的支持。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主要论文: 1、《现代行政法的精义——平衡》,《行政法学研究》1994 年第 2 期; 2、《平衡论:对现代行政法的一种本质思考》(第二作者),《中外法学》1996 年 第 4 期;
3、《行政法理论基础问题再探讨》(第二作者),《中国法学》1996 年第 4 期; 4、《试论行政诉讼中的司法自由裁量权》,载《行政法论丛》(第 1 期),法律出 版社 1998 年版; 5、《二十世纪美国法律思潮与新公法运动》(译评),载《现代行政法的平衡理论》, 北京大学出版社 1997 年版; 6、《法治原则与公共行政组织》(第二作者),《行政法学研究》1998 年第 4 期; 7、《传统行政法控权理念及其现代意义》(第一作者),《中外法学》1999 年第 1 期; 8、《关于美国协商制定规章程序的分析》,《法商研究》1999 年第 2 期; 9、《政治理论视角中的公法》(译评),载《行政法论丛》(第 2 期),法律出版社 1999 年版; 10、《行政诉讼举证责任个性化研究之初步》,载《中外法学》2000 年第 4 期; 11、《扩张之中的行政法适用空间及其界限问题——田永诉北京科技大学案引发 的初步思考》,载《行政法论丛》(第 3 期),法律出版社 2000 年版。 12、《制度变迁与法官的规则选择》,《北大法律评论》(第 3 卷第 2 辑),法律出 版社 2000 年版; 13、《重构行政主体范式的尝试》,《法律科学》2000 年第 6 期。 14、《法治和良知自由》,《中外法学》2001 年第 4 期; 15、《公立高等学校如何走出法治真空》,载《行政法论丛》(第 5 卷),法律出版 社 2002 年版; 16、《宪法统治时代的开始?》,载《宪政论丛》(第 3 卷),法律出版社 2003 年 版。(中国法学会 2003 年度论文二等奖) 17、《行政诉讼原告资格:司法裁量的空间与限度》,载《中外法学》2004 年第 2 期; 18、《因开放、反思而合法》,载《中国社会科学》2004 年第 4 期; 19、《行政诉讼确立“裁量明显不当”标准之议》,载《法商研究》2004 年第 4 期; 20、《21 世纪行政法》(译文),载《行政法论丛》(第 7 卷)法律出版社 2004 年 版; 21、《公共行政组织建构的合法化进路》,载《法学研究》2005 年第 4 期; 22、《析论高校惩戒学生行为的司法审查》,载《华东政法学院学报》2005 年第 6 期; 23、《解析行政规则对司法的约束力》,载《中外法学》2006 年第 2 期。 24、《行政行为公定力与妨害公务》,载《中国法学》2006 年第 5 期
法律与公共政策方向还设置论文写作和案例分析等课程,训练学生写作专 业的论文。方向的各位优秀老师都可承担法律硕士的毕业论文指导工作。
第三部分:师资介绍
1.朱苏力 教授 博士生导师
北京大学法学学士 美国麦克乔治法学院商法税法硕士 美国亚里桑那大学法律交叉学科研究博士 1999 年—2000 年美国哈佛大学访问学者 2000 年 4 月耶鲁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 现为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 研究方向:中国法律 西方法律史 美国商税法 法社会学 美国法律制度 法 哲学 法律经济学分析 比较法 比较法律文化 研究成果:《法治及其本土资源》(1996) 《制度是如何形成的》(1999) 《阅读秩序》(1999) 《送法下乡》(2000)以及几十篇学术论文和书评。
2.强世功 教授 法学博士
1990 年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本科,1996 年北京大学法学院硕士,1999 年北 京大学法学院博士;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2001-2002);借调中央 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研究部工作(2004-2007)。 研究方向:法理学、法律社会学、宪法学 所授课程:法理学、法律社会学、法学经典著作选读、宪法学等 研究成果: 一、专著 1、《调解、法制与现代性:中国调解制度研究》(编),中国法制出版社,2001 年。 2、《法制与治理:国家转型的法律》,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 年。 3、《法律人的城邦》,上海三联书店,2003 年。 4、《法律的现代型剧场:哈特富勒论战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6 年。 5、《超越法学的视界》,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 年。
第一部分:北京大学法治研究中心简介
北京大学法治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一个跨院系、跨学科、从事 政治与法律综合性学术研究和政策咨询机构。“中心”归属于北京大学,于 2010 年 1 月成立,挂靠北大法学院,由北京大学直属管理。
“中心”旨在响应中国崛起对中国未来政治秩序和国际秩序带来的挑战,着 力研究中国未来民主政治、宪政模式和法治发展等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对中国 民主、宪政和法治发展的历史经验和现实运作进行理论总结。针对北大法律硕士 的特点,“中心”设置了一系列高端课程,拟培训法律硕士结合自身的本科专业, 为国家培养相关领域的高端、复合型研究人才和治理人才。一方面,“中心”通 过经典著作的研读来培养广阔的视野,把握中国发展的基本动向;另一方面,“中 心”通过严格的课程培训使得法律硕士掌握为政府部门独立撰写政策咨询报告, 对相关政治议题提出专业的解决方案,让法律硕士同学在走向公务员岗位钱就能 掌握基本的政府治理技能与政府文书写书,为未来的职业规划打下坚实的基础。
“中心”成员包括:朱苏力、强世功、陈端洪、邓峰、王成、彭冰、凌斌和章 永乐等,都可担任法律硕士论文指导老师。“中心”还聘请其他院校的学者担任 中心研究人员(具体参见“中心”网站)。同时,“中心”还将陆续聘任有关国 家机关和律师事务所的成员担任“法律与公共政策”课程的课程教授,担任课程 并指导研究生论文。
法律与公共政策方向
目录
第一部分:北京大学法治研究中心简介 ................................................2 第二部分:法律与公共政策专业方向介绍 ............................................2 第三部分:师资介绍 ................................................................................2
第四部分:专业高级课程简介 ..............................................................12 第五部分:选拔标准和程序 ..................................................................14 第六部分:法律与公共政策专业方向教学培养计划 ..........................14
在理论学习上,“中心”独具特色地持续组织“读书小组”学习模式,通过 对经典著作的阅读和公共事件的讨论共同提高理论视野和分析能力。目前包括章 永乐和凌斌主持的“星期五读书小组”、强世功主持的“星期六读书小组”。这 些读书小组旨在让学员们在相互学习和探讨中理解经典著作,从而以更加深刻的 视角来观察中国的政治社会发展动态。
1995-1996 伦敦大学,博士后 1990-1993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博士 1988-1990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硕士 1984-1988 湖南师范大学,学士 1995.7-10 悉尼大学访问学者 1997.7-8 墨尔本大学访问学者 研究方向:宪政原理 研究成果: 中国行政法 法律出版社 1998 《行政法》(译著)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 1997
该方向将结合多门跨学科课程,如政治学、经济学、社会学和法学,培养 学生宽广的学科视野,和对当下中国问题的深刻把握,从而在未来的公务员岗位 中能够拥有北大法律人对于公共政策问题独到深刻的观察与分析。
同时,作为方向的核心课程,“法律与公共政策”课程培养学生独立收集研 究资料和撰写专题报告的研究能力,为未来的政府公文报告和公共事件处理预备 扎实的工作技能。
1.朱苏力 教授 博士生导师............................................................3 2.强世功 教授 法学博士................................................................3 3.陈端洪 教授 4.沈岿 副教授....................................................................................4 5.凌斌 副教授,法学博士................................................................5 6.邓峰 副教授....................................................................................8 7.彭冰 副教授....................................................................................8 8.王成 副教授......................................................................................8 9. 金锦萍 副教授 10.章永乐 讲师 政治学博士 ................................................................ 10 11. 陈若英 讲师
“中心”出版物包括“法律与社会文丛”(苏力主编,法律出版社)、“法 治中国丛书”(苏力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和“政法文丛”(甘阳、赵晓力和 强世功主编,北大出版社);《法律与社会科学》(苏力主编,法律出版社); 《政治与法律评论》(强世功主编,北大出版社)和《法律书评》(苏力主编, 北京大学出版社)。
5.凌斌 副教授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法学博士
大学教育: 2005 年-2006 年 耶鲁法学院 LL.M. 2002 年-2005 年 北大法学院 法学博士 1996 年-2000 年 北大法学院 法学学士 任教: 2009 年 8 月-今 北大法学院 副教授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