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三家超市因价格违法被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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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

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

价格政策法规宣传材料系列之四《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相关法律法规》当您的价格权益受到侵害时请拨打:价格举报电话12358(蒙文)呼伦贝尔市价格监督检查局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第一条为维护市场秩序,禁止价格欺诈行为,促进公平竞争,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以下简称经营者)收购、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有偿服务的价格行为,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价格欺诈行为是指经营者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形式或者价格手段,欺骗、诱导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行为。

第四条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公开、公平、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五条经营者收购、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有偿服务,应当依法明码标价。

经营者降价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如实说明降价原因、降价期间,并使用降价标价签。

第六条经营者收购、销售商品和提供有偿服务的标价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价格欺诈行为:(一)标价签、价目表等所标示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质地、计价单位、价格等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内容与实际不符,并以此为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购买的;(二)对同一商品或者服务,在同一交易场所同时使用两种标价签或者价目表,以低价招徕顾客并以高价进行结算的;(三)使用欺骗性或者误导性的语言、文字、图片、计量单位等标价,诱导他人与其交易的;(四)标示的市场最低价、出厂价、批发价、特价、极品价等价格表示无依据或者无从比较的;(五)降价销售所标示的折扣商品或者服务,其折扣幅度与实际不符的;(六)销售处理商品时,不标示处理品和处理品价格的;(七)采取价外馈赠方式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时,不如实标示馈赠物品的品名、数量或者馈赠物品为假劣商品的;(八)收购、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带有价格附加条件时,不标示或者含糊标示附加条件的;(九)其他欺骗性价格表示。

第七条经营者收购、销售商品和提供有偿服务,采取下列价格手段之一的,属于价格欺诈行为:(一)虚构原价,虚构降价原因,虚假优惠折价,谎称降价或者将要提价,诱骗他人购买的;(二)收购、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前有价格承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的;(三)谎称收购、销售价格高于或者低于其他经营者的收购、销售价格,诱骗消费者或者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四)采取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短缺数量等手段,使数量或者质量与价格不符的;(五)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谎称为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六)其他价格欺诈手段。

案件责任追究办法

案件责任追究办法

案件责任追究办法XXXXXX股份有限公司案件责任追究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增强公司各级机构合规经营和案件风险防范意识~规范案件责任追究工作~有效遏制各类案件及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强化各级人员责任意识~保障公司稳健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保险机构案件责任追究指导意见?,保监发…2010?12号,等法律、法规~特制定•XXXXXX股份有限公司案件责任追究办法?~以下简称为“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各级机构~是指总公司及其各级分支机构。

第三条本办法定义的案件包括以下内容:,一,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构成贪污、挪用、侵占、诈骗、商业贿赂、非法集资、洗钱、传销等犯罪~人民法院已经做出生效判决的案件~或者人民法院尚未判决~但案件事实已经基本查清~实际损失已确定发生的案件。

,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受到保险监管部门等金融监管部门及其他行政机关重大行政处罚的案件。

,三,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或者社会影响恶劣、造成系统性风险的案件。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案件责任人员~是指对案件的发生负有责任的公司各级机构人员~包括直接责任人和间接责任人。

第 1 页共 19 页直接责任人~指对保险案件或责任事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即决策、组织、策划、实施、参与实施违法犯罪行为~或部署、授意、默许、胁迫、协助他人实施违法犯罪、违规行为的公司各级机构人员~以及其他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对形成案件风险、引发不良后果起直接作用的违法违规人员。

间接责任人~指在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未能有效制约或防范案件的发生~对案件造成的风险或不良后果起间接作用的公司各级机构人员~包括经营管理责任人和其他间接责任人。

前款所称经营管理责任人是指对发案机构具有经营管理责任的公司各级机构高级管理人员和部门负责人。

前款所称其他间接责任人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因故意、过失或不尽职尽责~对应制约、管理或监督的工作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案件风险或不良后果负间接责任的董事、监事~以及合规负责人等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和部门负责人。

价格处罚决定书

价格处罚决定书

价格处罚决定书篇一:物价局处罚决定书××物价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邻价检处〔20xx〕20号被处罚人:地址:根据国家、省、市物价检查工作的安排,我局派员对你校20xx年秋季以来的各种收费执行情况依法进行了全面检查。

经查证核实:一、20xx年秋季至20xx年春季收取的高、初中1-3年级学生的课本费、作业本费收、支相抵后,结余141528.19元未退给学生;二、20xx年春秋季违反规定收取信息技术费、择校生择校等费共计314500.00元。

以上一至二项合计456028.19元。

你校上述行为,违反了广安市教育委员会、物价局、财政局(广市教计〔20xx〕24号)等文件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属价格违法行为,所收金额456028.19元属违法所得。

依照《价格法》第三十九条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七条的规定,经局案审委员会研究,决定对你校 1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的30000.00元的行政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三十二条的规定,上述行政处罚已于20xx年9月29日告知你校,并听取了你校的陈述和申辩。

你校在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上述没收款30000.00元缴入××财政局物价罚没专户内(开户行:农行;帐号:683101040001984-12201)。

你校如对本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广安市物价局或邻水县人民政府(法制办)申请复议,并将复议申请副本送交我局;复议或诉讼期间,本行政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

×××物价局二○一一年九月三十日 2篇二:行政处罚决定书-范本行政处罚决定书X烟专罚〔XXXX〕XX号当事人:陈XX性别:男年龄:XX岁身份证号:32070XXXXXXXXXXXXX住址:XXXXXXXXX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号:32070XXXXXXX营业执照号码:XXXXXXXXXX字号:XXXXXXXXXX经营地址:XXX市XXX县XX路1号门面委托代理人:无案件来源:X年X月X日,我局在位于XXX市XX县XX路1号门面,当事人的经营场所(XX超市)内,查获下列卷烟:84`S南京(精品)5条、84`S南京(红)5条,合计10条,案值人民币1550元(市场中间价)。

聚焦家乐福、沃尔玛因价格欺诈被处罚

聚焦家乐福、沃尔玛因价格欺诈被处罚
. 6 规 范市 场 秩 序 。一 方 面 , 场 经 济 是 法 制 经 . 市
理 。发改委指 出, 上述行 为违反 了《 价格 法》 的有关
规 定 , 成 了价 格 欺 诈 的违 法 行 为 , 重侵 害 了消 构 严
费者权益 。 目前 , 国家发 改委 已责成相 关地方价格 职 业 道德 素质 。
4公 平和 诚 实信 用 是 市场 交 易的 基 本 原 则 。企 .
2 6日, 家发 展 改 国
革委 公开 通报 了
多地 家 乐 福 、 沃
尔玛 超 市 存 在 的
价格欺诈行 为,
业要加强 自身 的安全体 系和道德体系建设 , 实守 诚 信 , 法经营 , 依 通过 抓管理 、 抓质量来提 高产 品竞争
性的体现。为此 , 国家应加强宏观调控 , 应用经济、 法 是人 民利 益 的 执行 者 和捍 卫 者 , 避 免家 乐 福 、 尔 为 沃
律以及必要的行政手段 , 使市场经济得到健康发展 。 玛“ 价格欺诈 ” 的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 国家发改委 等
家乐福 、 沃尔玛为 了各 自的利益 , 没有严格执行国家 相关法律和规章制度 , 在竞争 中有不 规范 的地方 , 为 了眼前的经济利益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 。 部 门将进 一步建章立 制 、 加强监 管 , 敦促企 业加 强
力 、 得 消 费 者 信 赖 。而 如 果 道 德 缺 失 、 机 取 巧 , 赢 投
并 责 成 相 关 地 方
价 格 主 管 部 门 依 法 予 以 严 肃 处
其结果只能是 自掘坟墓。 5 企业经营者的素质。企业经营者不但要具备 . 良好 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 务素质 , 还要具备 良好 的
主 管 部 门依 法 予 以严 肃 处 理 , 收违 法所 得 , 处 违 没 并 所 得 的 , 高处 以 5 最 0万元 的罚 款 。

“电商欺诈”行为形成的原因分析与治理

“电商欺诈”行为形成的原因分析与治理

“电商欺诈”行为形成的原因分析与治理
王石林生
【期刊名称】《西部经济管理论坛》
【年(卷),期】2016(027)004
【摘要】消费者对间接信息的过度依赖、电商平台依靠间接信息对商品进行流量分配,是“电商欺诈”形成的主要原因。

“电商欺诈”的泛滥使得电商平台间接信息披露系统陷入无效率状态。

只有改善电商平台的信息披露体系,加强监督才能从根本上治理“电商欺诈”问题。

【总页数】4页(P79-82)
【作者】王石林生
【作者单位】韶关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广东韶关512005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203.9
【相关文献】
1.电商十大价格欺诈行为
2.“电商欺诈”行为形成的原因分析与治理
3.三家电商因价格战中的欺诈行为被处罚
4.电商法在价格欺诈行为中对消费者的保护探析
5.价格欺诈行为相关法律问题探析——由电商大战引发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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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华联综合超市有限公司南宁第三分公司、南宁市江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李俊华等其他二审行政判决书

广西华联综合超市有限公司南宁第三分公司、南宁市江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李俊华等其他二审行政判决书

广西华联综合超市有限公司南宁第三分公司、南宁市江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李俊华等其他二审行政判决书【案由】行政行政行为种类行政复议【审理法院】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3.02【案件字号】(2019)桂01行终85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彭晓霞傅朝霞宁静【审理法官】彭晓霞傅朝霞宁静【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南宁市江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李俊华【当事人】南宁市江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李俊华【当事人-个人】李俊华【当事人-公司】南宁市江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代理律师/律所】刘志斌广西观复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刘志斌广西观复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刘志斌【代理律所】广西观复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字号名称】行终字【原告】南宁市江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被告】李俊华【本院观点】本案中,被上诉人李俊华以其在第三人华联超市第三分公司处购买的涉案“事农有机稻花香米"已超过保质期为由,向上诉人江南区市监局投诉并提供了涉案产品及消费购物小票,已承担了作为消费者进行举报投诉的初步证明责任。

【权责关键词】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合法违法第三人关联性证明责任证据不足行政复议缺席判决维持原判改判撤销原判【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经审查,本院确认一审判决认定的证据合法有效,可以作为定案依据。

据此,本院查明的事实与一审判决查明事实一致。

本院另查明,根据2019年1月27日印发的《中共南宁市委办公厅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南办字〔2019〕10号)精神,成立南宁市江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原南宁市江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职责由南宁市江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承担。

根据《南宁市机构改革方案》(南发〔2019〕5号)的要求,原南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原南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原南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职责,以及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执法职责,南宁市科学技术局的知识产权相关职责等已整合并组建为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责令经营者限期退还多收价款的实务解读

关于责令经营者限期退还多收价款的实务解读□ 苑 晟为解决基层执法疑惑的问题,进一步规范价格执法行为,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价监竞争局于2020年6月制发《关于责令退还多收价款程序有关问题的解答》,针对当前执法实践中两种“告知方式”进行了阐述。

上海市采取“第一种告知方式”,结合现阶段基层执法过程中常见的业务咨询,现就相关实务性操作介绍如下:一、责令退款的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一条,经营者因价格违法行为致使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多付价款的,应当退还多付部分;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十六条,本规定第四条至第十三条规定中的违法所得,属于价格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多付价款的,责令经营者限期退还。

难以查找多付价款的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的,责令公告查找。

经营者拒不按照前款规定退还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多付的价款,以及期限届满没有退还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多付的价款,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予以没收,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要求退还时,由经营者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二、限期退还的时间要求现行有效的价格法律法规文件中,对责令退还期限没有具体而明确的规定。

当前,执法实践要求坚持“合理把握”原则,一般为7日(含周末和节假日),可以视情缩短或放宽。

比如确定无法退款的,可以缩短至5日;确有退款可能性但需要时间的,遇较长节假日等可以放宽至10日,但最长一般不超过15日。

三、《责令退款通知书》制发流程行政处罚事先告知程序完成后,当事人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未进行听证的,或者经过陈述申辩、听证程序后,需要退还多收价款的,办案人员应当依据事先告知时确定的数额,制作《责令退款通知书》。

四、责令退款的具体操作步骤(一)制发《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责令退款相关文字表述如下:经检查,你公司开展的“越夜越疯狂”促销活动(活动时间为2019年8月22日06:30-24:00)中存在以下价格行为:经营场所内的“8月22日越夜越疯狂折扣信息”公示牌标示:全场花生(特价商品除外)全场7.5折。

绵阳市抗震救灾期间查处的价格违法典型案例

绵阳市抗震救灾期间查处的价格违法典型案例▲绵阳南山华联超市涉嫌高价销售饮用瓶装水矿泉水、方便面案。

5月16日,接群众举报,绵阳市物价局对南山华联超市涉嫌高价销售饮用瓶装水矿泉水、方便面的问题进行了立案调查。

经查实,南山华联超市销售农夫山泉矿泉水每件25元/12瓶,乐百氏矿泉水每件45元/24瓶,光友粉丝4元/桶,巧面馆2.8元/桶。

在5.12地震发生前的销售价格为农夫山泉矿泉水每件18元/12瓶,乐百氏矿泉水每件24元/24瓶,光友粉丝3元/桶,巧面馆2.2元/桶。

分别高于震前每件7元、21元、每桶1元、0.6元,构成了哄抬物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责令立即纠正价格违法行为,并给予5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绵阳市向氏百货综贸部高价出售一次性碗案。

5月16日绵阳市物价局抗震救灾市场价格检查组对城区进行检查时,对群众举报投诉的向氏百货综贸部高价出售一次性碗的行为进行了检查。

查实该店将平时售价为6元/10个的一次性碗提高到13元/10个出售,且未明码标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责令立即纠正价格违法行为,向消费者退还多收的63元,并给予1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和停业整顿一天的处罚。

▲绵阳科学城“蜀风圆”餐厅在抗震救灾期间哄抬物价案。

5月13日,蜀风圆餐厅乘受地震影响水、电、气停止供应之机对所经营早餐(包括稀饭、鸡蛋、小菜等)成倍提高价格哄抬物价,震前稀饭1元/碗/鸡蛋0.7元/1高到稀饭2元/碗,鸡蛋2元/个进行销售,牟取暴利。

接到群众投诉后,科学城物价局立即做出反应,对其价格违法行为进行了查处。

5月14日,科学城物价局立即出动执法人员对“蜀风圆”的价格违法行为进行了制止,并提出严重警告,同时走访周边曾在“蜀风圆”就餐的部分群众做好调查笔录工作,并在检查过程中进一步发现“蜀风圆”还属无照经营,即将案情反馈给了工商部门。

在调查取证程序完结后,办事处工商、物价、公安等部门联合执法。

三类商品条码违法行为如何处罚

三类商品条码违法行为如何处罚
何云福
【期刊名称】《监督与选择》
【年(卷),期】2008(000)001
【摘要】某质量技术监督局近期开展了辖区内超市大卖场商品条码执法检查,现
场检查发现一批涉嫌违反商品条码管理规定的生活日用品。

后经联系编码中心核实,上述物品的商品条码确系违反了《商品条码管理办法》的强制性规定,并且存在多种不同类型的违法形式,如未经核准注册使用商品条码、冒用他人商品条码、使用未变更商品条码以及使用过期的、已经注销的商品条码等情形。

【总页数】2页(P44-45)
【作者】何云福
【作者单位】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监督处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716
【相关文献】
1.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1999年7月10日国务院批准1999年8月1日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发布根据2006年2月21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的决定》修订) [J],
2.国务院修改《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加大对价格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J],
3.论污染环境违法行为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的衔接——以污染空气违法行为为切入点 [J], 尚应林
4.商品条码违法行为处罚有新要求 [J], 何云福
5.关于开展查处商品条码违法行为的几点看法 [J], 金岳田;张继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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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法律知识测试题目

价格法律知识测试(单选题)1.《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于()起施行。

A、1997年12月29日B、1998年5月1日C、1999年12月1日D、1999年1月1日2.《价格法》所称价格不包括()。

A、有偿服务价格B、无形资产价格C、证券价格D、有形产品价格3.由经营者自主制定,通过市场竞争形成的价格的定价形式被称为()。

A、市场调节价B、政府定价C、政府指导价D、市场价4.依照《价格法》规定,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定价权限和范围规定基准价格及其浮动幅度,指导经营者制定的价格,称为()。

A、市场调节价B、政府定价C、政府指导价D、计划价5.()统一负责全国的价格工作。

A、国务院B、国务院有关部门C、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D、行业主管部门6.国家支持和促进公平、公开、合法的市场竞争,维护正常的价格秩序,对价格活动实行()和必要的调控。

A、管理、监督B、管理、指导C、管理、检查D、检查、指导7.经营者定价的基本依据是()。

A、生产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B、社会平均成本C、市场供求状况D、消费者承受能力8.经营者进行价格活动时,享有的权利包括()。

A、自主制定属于市场调节的价格B、自主制定属于政府指导价的价格C、自主制定属于政府定价的价格D、自主制定特定产品的价格9.根据《价格法》有关规定,制定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公用事业价格、公益性服务价格、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等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应当建立()。

A、咨询制度B、论证会制度C、听证会制度D、论证制度10.以下()不应该由政府实行政府指导价或者政府定价。

A、与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关系重大的极少数商品价格B、竞争充分的商品价格C、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D、重要的公用事业价格11.《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由()制定。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B、全国人大常委会C、国务院法制办D、国家发展改革委12.下列不属于《价格法》所规定的经营者权利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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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宋杰
晨报讯近期,针对超市投诉较为集中的情况,
市物价局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了专项执法检查。从
检查的总体情况看,本市超市行为基本规范,能
够依法明码标价,促销行为真实。但部门根据举
装则又跑到不自信的一端。在十多年前,我就遇到过一位校友
报线索重点检查后,也发现乐天玛特闸北店、乐
购光新店和家得利梅花店 3 家超市存在低标高结、
虚构原价等违法行为,部门依法对上述超市实施
了行政处罚。
据介绍,被多年前,我就遇到过一位校友
执法人员检查核实后,依据相关规定进行了处罚。
今后,本市部门将继续深入开展市场监管工作,
对发现经营者实施虚假降价、虚假折扣、虚假优
惠、低标高结、不履行承诺等违法行为的,一经
查实,依法严肃处理。
装则又跑到不自信的一端。在十多年前,我就遇到过一位校友
同时,部门也提醒消费者,购物时如发现涉
嫌违法的行为,要注意保存好消费票据和相关物
证(如商品、标价签和现场照片),并及时拨打
12345 市民热线或者 12358 举报电话。
(原标题:本市三家超市因违法被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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