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路基土建工程监理与试验检测界面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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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基三阶段四区段八流程

路基三阶段四区段八流程

路基三阶段四区段八流程路基工程是指铁路、公路等基建项目中的道路层面施工工程,其主要目的是为了确保道路的平整、坚固和耐久。

路基工程通常分为三个阶段,即路基设计阶段、路基施工阶段和路基验收阶段,每个阶段又分为若干个区段和流程。

下面将对路基工程的三个阶段、四个区段和八个流程进行详细介绍。

一、路基设计阶段:1.路基方案设计区段-路线选择:确定道路的线路走向和所经过的地理条件,考虑经济、安全和环境等因素。

-桥隧选择:确定道路中需要建设的桥梁和隧道,根据地形条件和交通需求进行选择和设计。

2.路基地质勘察区段-地质选择:对道路经过的地质条件进行勘察和分析,确定地质状况对路基工程的影响和对策。

-地质勘查:通过钻探、取土样等方式对地质条件进行详细勘查,获取相关数据和信息。

3.路基设计计算区段-荷载计算:根据车辆类型和交通流量等条件,计算出道路所需承载的荷载强度。

-应力计算:结合地质条件和荷载情况,计算出路基所需的应力强度。

-施工方案:设计出符合要求的路基施工方案,包括施工方法、材料选择和施工工序等。

二、路基施工阶段:1.地质处理区段-土方开挖:根据地质勘查结果,对路基进行开挖和挖土运输。

-填土加固:通过填充土方和夯实等方式对路基进行加固处理,使其具备承载能力和稳定性。

2.路基设施施工区段-排水处理:设置路基排水系统,确保道路在雨季或洪水时能够正常排水。

-边坡护坡:对路基边坡进行加固和护坡处理,防止土壤侵蚀和边坡滑坡。

三、路基验收阶段:1.路基工程验收区段-规范检查:按照相关规范和标准对路基工程进行检查,确保符合要求。

-施工质量检验:对路基工程施工质量进行检验和评估,包括地质处理、土方开挖和填充等方面。

2.路基工程验收报告区段-验收报告编制:根据路基工程的实际情况和验收结果,编制路基工程验收报告。

-验收报告审查:对编制的验收报告进行审查和评审,确保准确和完整。

总结起来,路基工程分为设计阶段、施工阶段和验收阶段,每个阶段又分为若干个区段和流程。

高速公路机电工程的施工界面划分

高速公路机电工程的施工界面划分

我认为机电工程与相关工程界面可划分为:1机电工程与线路主体土建工程界面划分1.1通信管道工程通信管道工程施工图(含通信管道,电力管道、紧急电话和监控设备基础)由机电设计单位完成。

主体土建工程设计单位及时提供最新资料(含变更设计)。

在桥梁构造物上设置外场设备基础时,机电工程与主体工程之间应先协商,并由机电工程设计单位提供基础位置、受力条件、预埋件的安装方式图等技术资料。

主体工程设计单位在构造物设计中一并完成基础及预埋件的设计并计列工程(材料)数量。

1.2 收费广场土建工程收费广场土建工程(路基、路面及排水)设计已由主体工程设计单位完成。

机电设计单位应提供收费岛长度和对收费广场的要求。

收费广场路面以上的收费岛(含岛上预埋管道及设备基础)、收费亭以及收费广场下横穿管道和人手孔等收费土建工程设计由机电工程设计单位完成。

2机电工程与房建工程界面划分2.1收费站设备机房监控分中心、隧道监控室和各收费站机房设计由房建设计完成。

机电设计单位应提供室内平面布置、使用面积、室内环境、设备专用电源和接地要求,以及电缆引入室内人井,电缆爬架、专用配电箱位置、各机房间缆线连接所需沟、槽、管、洞尺寸和材料等详细要求,必要时提供示意图。

2.2收费站房综合布线收费站房电话线、计算机网线等综合布线由房建设计单位完成。

2.3隧道房建变电所山区高速公路长大隧道房建变电所土建(含站房的水暖电、照明、插座等)设计由房建设计单位完成。

机电设计单位提供变电所设置位置、平面布置图、室内环境要求。

变电所场坪设计由房建设计单位完成。

变电所外电引入、高低柜和发电机等电气设计由机电设计单位完成。

2.4 收费站、服务区、停车区供电照明收费站、服务区、停车区外电引入、高低压配电柜、发电机等由房建设计单位完成,机电设计单位提供外场设备及监控设备的回路和功率等要求。

院内场区、楼内和室内照明以及收费雨棚照明设计由房建设计单位完成,收费广场照明设计由大棚设计单位完成。

高速公路施工单位分部分项工程划分及评定标准

高速公路施工单位分部分项工程划分及评定标准

高速公路单位、分部、分项工程划分及质量评定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切实做好项目(以下简称“”)分项、分部、单位、合同段和建设项目的质量检验与评定,使潼西高速公路改扩建项目质量管理工作规范化、系统化,确保工程质量,为竣(交)工验收提供完整的基础资料。

根据《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04)、交通部《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2004年3号令)和省交通厅《省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规定,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合理划分单位、分部、分项工程,是项目质量管理的基础和前提。

各施工、监理单位进场后,根据标段工程项目和工程量,及时划分单位、分部、分项工程,为工程质量评定创造条件。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潼西改扩建项目。

第二章单位、分部、分项工程划分第四条单位工程划分的依据条件1、路基以独立标段为一个单位工程,标段内的全部主线小桥和符合小桥标准的通道合并为一个单位工程;2、路面以每标段为一个单位工程;3、主线特大桥、大桥、中桥以每座为一个单位工程;4、每座(处)互通式立交为一个单位工程;5、标段内的全部跨线桥及引线工程为一个单位工程;6、交通安全设施以标段为一个单位工程;7、环保工程以标段为一个单位工程;8、机电工程以标段为一个单位工程;第五条房建工程按国家建筑施工质量验收有关标准进行单元划分。

第六条分部工程划分的依据和条件1、路基单位工程内,连续型工程(如路基土石方)和间断密集型工程(如排水、涵洞、砌筑工程等),原则上以1-3 km长路段为一个分部工程。

小桥和符合小桥标准的通道以每座为一个分部工程;涵洞工程、排水工程、防护工程原则上以1-3 km长路段为一个分部工程;大型挡土墙以每处为一个分部工程。

2、路面单位工程原则上以1-3 km长路段为一个分部工程,每座立交区路面为一个分部工程。

3、桥梁单位工程内,基础及下部构造以墩、台为单位划分分部工程,上部构造的预制、安装、现浇、总体和桥面系及附属、防护工程划分为分部工程。

高速公路单位分部分项工程质量控制单元划分

高速公路单位分部分项工程质量控制单元划分

高速公路单位分部分项工程质量控制单元划分包含路基、路面、桥梁、隧道等工程的单位、分部、分项工程质量控制单元划分。

高速公路单位、分部、分项工程划分表(高速公路单位、分部、分项工程划分表(1)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土方路基(A)路基土石方工程(A)桩号按3公里路段为单元划分子分部(A01,A02……)石方路基(B)软土地基(C)土工合成材料处治层(D)管道基础及管节安装(A)检查(雨水)井砌筑(B)土沟(C)边沟(D)排水沟(E)截水沟(F)排水工程(B)桩号按3公里路段为单元划分子分部(B01,B02…..)盲沟(G)渗沟(H)跌水(I)急流槽(J)水簸箕(K)排水泵站(L)集水井(M)路基工程(LJ)坡体排水(N)基础及下部构造(A)小桥及符合小标准的通道、人行天桥、渡槽工程(C)上部构造预制、安装或浇筑(B)桩号每座为单元划分子分部(C01,C02…..)桥面(C)栏杆(D)人行道(E)基础及下部构造(A)涵洞、通道(桩每座为单元划分子分部子分部上部构造预制、安装或浇筑(B)号按3公里)(D)(D01,D02…..)填土(C)总体(D)挡土墙(A)墙背填土(B)抗滑桩(C)砌筑工程(E)桩号按3公里路段为单元划分子分部(E01,E02….)锚喷支护(D)锥、护坡(E)导流工程(F)石笼防护(G)每处为单元(自然段起止桩号)每处为单元(自然段起止桩号)每处为单元(自然段起止桩号)每处为单元(自然段起止桩号)每处为单元(自然段起止桩号)每处为单元(自然段起止桩号)每处为单元(自然段起止桩号)按自然段或整公里按自然段或整公里按自然段或整公里按自然段或整公里按自然段或整公里按自然段或整公里按自然段或整公里(子分项工程)按自然段或整公里按自然段或整公里按自然段或整公里按自然段或整公里按自然段或整公里按自然段或整公里按自然段或整公里按自然段或整公里包含路基、路面、桥梁、隧道等工程的单位、分部、分项工程质量控制单元划分。

高速公路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范围划分表

高速公路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范围划分表

高速公路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范围划分表
1. 前言
本文档旨在定义高速公路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的范围划分,以确保施工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2. 检验范围
根据施工工艺和相关要求,高速公路施工质量检验的范围划分如下:
2.1 路基工程
- 优质土料的选材与使用
- 路基的土方开挖、填方及夯实
- 沥青混凝土路基、水泥路基的施工
- 长、宽及纵横坡的控制
- 路基防护措施的安装与检验
2.2 路面工程
- 沥青混凝土路面的施工
- 水泥混凝土路面的施工
- 路面平整度和标线的质量要求
- 孔位、伤迹和裂缝的检验
- 路面防水及防滑措施的安装与检验
2.3 路基与路面连接处工程
- 路肩、护坡的施工与检验
- 路基与桥梁、隧道等特殊结构物的连接与检验
- 路面与桥梁、隧道等特殊结构物的接缝处理与检验
2.4 排水工程
- 排水系统的设计与布置
- 排水沟、篦子井的施工与检验
- 排水管道及相关设施的安装与检验
2.5 交通安全设施
- 标志标线的布置与检验
- 护栏、防撞设施的施工与检验
- 照明设备和信号设施的安装与检验
3. 评定标准
施工质量的评定标准根据相关法规和标准进行制定,并根据不同施工部位的特点和要求进行具体划定。

4. 评定方法
评定方法主要包括现场检验、质量抽查、材料试验等,确保评定结果准确可靠。

5. 结论
本文档定义了高速公路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的范围划分,提供了相应的评定标准和方法,以促进高速公路施工质量的提升和监管的有效进行。

高速公路建设项目试验检测交工验收检测

高速公路建设项目试验检测交工验收检测

高速公路建设项目试验检测交工验收检测
1.1组织实施
根据交通部“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及《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04)的规定。

本项目路基、桥涵交工验收检测分二个阶段三个层次进行。

第一阶段检测工作内容主要为路基上路堤(94区)顶面的验收检测,桥梁工程(特大、大、中桥)基础及下部构造的验收检测。

第二阶段检测工作内容主要为路基精加工层(96区)的验收检测,桥涵结构物的验收检测。

具体时间安排主要根据工程进度而定。

第一层次由承包人对各分项工程按《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04)所列基本要求、实测项目和外观鉴定进行自检,按“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及相关施工技术规范提交真实、完整的自检资料,对工程质量进行自我评定。

第二个层次由监理处按规定要求对工程质量进行独立抽检,对承包人检评资料进行签认,对工程质量进行评定。

第三个层次由省厅质量监督站委派、业主委托的质量检测机构按《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04)规定进行检测评定。

第一阶段检测工作由业主组织实施,第二阶段检测工作由业主配合质量检测机构实施。

1.2检测内容、方法与抽检频率
交工验收工程质量检测包括基本要求、工程实体检测、外观检查、内业资料审查四个部分。

只有在其使用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及施工工艺符合基本求的规定,且无严重外观缺陷和质量保证资料真实并基本齐全时,才能对分项工程质量进行检验评定。

工程实体检测抽检项目按《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04)执行。

高速公路单位、分部、分项工程具体划分要求

高速公路单位、分部、分项工程具体划分要求

高速公路单位、分部、分项工程具体划分要求(总12页) -CAL-FENGHAI.-(YICAI)-Company One1-CAL-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请直接删除附件1:单位、分部、分项工程具体划分要求一、单位工程划分:1、路基工程:每10Km或每标段划分一个单位工程;2、路面工程:每10Km或每标段划分一个单位工程;3、桥梁工程:每座整体式的特大桥、大桥分别划分为一个单位工程;每座分离式的特大桥、大桥按左右幅分别划分为一个单位工程;中桥不论整体式还是分离式,以每座桥划分为一个单位工程;4、互通立交工程:每个互通立交工程划分为一个单位工程;5、隧道工程:特长隧道可按左、右线划分为两个单位工程,每座长隧道划分一个单位工程,一个合同段内多个中、短隧道可合并为一个单位工程;6、环保工程:每个标段划分一个单位工程;7、交通安全设施:每20公里或每标段划分为一个单位工程。

二、分部工程划分:1、路基工程:1)1-3Km路段的路基土石方工程、排水工程、砌筑防护工程均划分为一个分部工程,具体划分段落需考虑以大型结构物分隔,避免出现一段排水、砌筑防护、路基填方工程分为两个分部;如整体式路基土石方工程按整幅进行划分,分离式路基左右幅也为一个分部工程,划分应结合桥、隧分布情况和土石方自然段落进行合理划分,尽可能以桥梁、隧、互通立交起止桩号为界;分项工程的划分宜以自然段、小型构筑物结合分部工程划分,软土地基直接明确到具体的处治形式,如:CFG桩、袋装砂井等;排水工程、防护工程的分部工程划分的长度,尽可能与路基土石方分部工程划分的长度相一致,分项工程划分段落与分部工程一致,并直接明确到具体的结构形式,除互通区外,不设立子分项工程;2)每座小桥及符合小桥标准的通道、人行天桥、渡槽划分为一个分部工程,可将每个墩台作为一个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根据实际情况参照桥梁工程分项工程的划分,除互通区外,不设立子分项工程;3)当平均墙高达到或超过6m,且墙身面积不小于1200m2时,为大型挡土墙,每处可划为一个分部工程,悬臂式和扶壁挡土墙,桩板式、锚杆、锚碇板和加筋挡土墙每处可划为一个分部工程;4)每1-3公里路段内的涵洞(通道)工程可划为一个分部工程,每道涵洞(通道)划分为一个子分部工程。

建设工程各专业工程界面划分

建设工程各专业工程界面划分

建设工程各专业工程界面划分建设工程中,不同的专业之间通常需要进行界面划分,以保证施工过程的顺利进行。

在进行界面划分时,需要考虑多种因素,包括建筑结构、安全、工艺流程等等因素。

下面将会分别介绍建设工程中的各专业工程界面划分的方法和原则。

建筑与结构专业建筑与结构专业负责建筑物的主体工程,包括基础、墙体、楼板、屋面等等。

建筑与结构专业的主要界面划分有以下几个方面:基础与结构体系基础与结构体系的界面划分是建设工程中最基本的一部分,主要考虑的是不同部分的承重和传力。

具体而言,基础要与走廊、柱子等进行有效的切割,以分离出负责承载建筑物重量和地基系统的专业。

在构造体系划分上,需要对支撑结构进行划分,包括钢结构、混凝土和木结构。

立面界面划分立面界面划分,主要考虑建筑物外立面的表现,包括装饰和外墙保护。

各专业应分工协作,确定各部分的切割线。

其中包括门窗安装口颜色施工和排水系统划分。

屋面界面划分屋面界面划分,主要考虑屋面的建造和屋顶装饰。

各专业需确定各部分的施工图、导线等位置的要求,并决定拼接和排水系统,防止水侵入、泄漏等情况的发生。

室内界面划分室内界面划分主要考虑设计师给各专业配出来的室内设计详图,各专业需要将铺设管道、布线、软管等工具的施工图画好,在最后的检查阶段对各部分进行整体协调。

机电工程专业机电工程专业负责建筑物中所有与电力、水力、自控技术和消防相关的设施。

机电工程专业的界面划分有以下几个方面:暖通空调暖通空调是机电工程专业中一个重要的部分,需要考虑不同建筑的使用环境及温度调节。

在进行暖通空调施工时,需要对墙壁隔热、管道走向和电线布置等方面进行划分。

消防通道消防通道也是机电工程中一个极为重要的部分,需要与建筑结构部门紧密协作。

在划分消防通道时,需要考虑室内消防设施、电力设备等方面,包括灭火、报警等。

综合布线综合布线是机电工程中重要的一环,需要考虑到各种电器设备的配线。

不同的电器设备需要放置在不同的位置,并依据其功支决定长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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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高速公路路基土建工程监理与试验检测工作职责管理规定(试行)一、总则1. 目的为了加强X高速公路路基土建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质量管理,确保监理单位能更好的履行监督和管理职责,并充分发挥试验检测服务单位的专业和技能优势,明确参建各方的权责,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本管理规定适用于本项目路基土建工程质量检测和过程控制。

本管理规定适用于本项目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试验检测服务单位和建设单位对工程质量的检验、管理和监控。

3.参建各方之间的关系试验检测单位和监理单位同属被建设单位(以下简称“业主”)委托机构并对业主负责,接受业主的监督和管理。

中心试验室(试验检测单位派出机构,以下同)在业主的指导下,参与对本项目施工单位的试验室进行检查、指导及管理。

在业务上配合监理工程师做好试验检测服务工作,独立完成合同规定的试验检测任务。

总监办和中心试验室是业主委托的两家单位的现场派出机构,在业主合同授权范围内对共同的管辖标段履行监管职责,在工作中既要严格遵守合同,坚持原则,又要沟通协调、互相配合,不得相互推诿。

4.试验检测分两级进行(1)施工单位自检。

(2)中心试验室抽检和验证。

二、权力和义务1.业主的权力和义务(1)负责组织、制定和实施本管理办法,本管理办法最终解释权归业主所有。

(2)组织工程的交工验收。

(3)负责协调各参建单位关系。

(4)负责对各参建单位试验检测工作、试验检测监理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并按合同规定对参建单位的违约行为进行处理。

2.总监办的权力和义务总监办应接受业主的监督与管理,同时在业务上对中心试验室负有指导、监督的义务, 监理工程师应以工作联系单或其它合适的方式对其进行业务指导。

对于中心试验室按照公路工程监理规范要求,对合同范围内的验证试验、工艺试验、标准试验、抽样试验,总监办和监理人员应积极配合和协调,并对其试验工作进行监督,保证提供试验检测成果与报告真实性,以确保工程质量完全处于受控状态。

若中心试验室未按照公路工程监理规范要求对合同范围内进行试验工作,总监办有权要求中心试验室加强试验检测工作,若中心试验室不予执行,可上报业主。

(1)负责督促、指导施工单位工地临时试验室的建设和初步审查工地临时试验室认定材料。

(2)审批施工单位上报的试验检测细则和试验成果总结。

(3)负责审批施工单位的试验检测工作计划并抄送中心试验室,检查计划执行情况。

(4)有权对施工单位试验室的履约情况进行检查,并有权要求施工单位增加试验人员、更换不称职的试验人员和配备足够的试验仪器、设备等。

(5)督促施工单位工地试验室及时对各类试验仪器设备进行调试、校正和标定,保证试验的可靠性。

(6)负责施工单位现场各道工序质量控制,并有义务为中心试验室提供施工现场与试验检测相关的信息。

(7)负责控制施工单位的自检试验频率,旁站施工单位试验,并有义务为中心试验室提供现场检测信息。

(8)为了对现场施工质量进行有效控制,总监办有权根据现场施工质量的动态变化情况,通知中心试验室对现场施工质量进行必要的取样试验或必要的现场检测(这项工作不受中心试验室检测频率的约束)。

(9)协调中心试验室与驻地办及各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工作,及时将试验检测的情况通知相关监理工程师。

(10)组织落实业主对试验检测方面的工作指令,负责落实业主、省(市)高指、省质监站等各级检查有关试验检测工作存在问题的整改。

(11)负责组织施工单位施工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有义务向中心试验室提供事故的相关信息,并向业主报告事故情况。

(12)负责组织工程的中间交工验收和质量评定工作。

(13)负责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中心试验室、施工单位试验室主任联席会议。

(14)督促中心试验室和施工单位定期(每月)收集、编制试验检测情况的汇总表,报监理工程师并抄送有关驻地办。

(15)根据合同文件,业主授予的其他权力和义务。

3.中心试验室的权力和义务中心试验室应服从业主的监督与管理,程序上服从监理的管理,执行监理工程师的工作指令。

对业主提出需要试验检测单位进行的专项试验工作,试验检测单位必须执行。

(1)按照合同和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要求,负责合同范围内的验证试验、工艺试验、标准试验、抽样试验,及时提供试验检测成果与报告,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2)应及时、准确地为监理工程师提供试验报告或监理工程师、业主认为有必要的试验检测分析意见,每月对中心试验室和施工单位完成的试验检测工作情况做出评价,为监理工程师进行工程质量控制和评估提供依据。

(3)依据监理工程师的工作计划同步编写试验检测工作计划,报送监理工程师、业主,同时试验检测服务单位应据此安排好试验检测服务工作。

(4)应根据监理单位传送的监理实施细则,进行参照编制相应的试验检测细则,并报送业主代表处批准,同时抄送监理单位。

(5)执行监理工程师试验检测工作指令,并有权对施工单位进场原材料进行随机抽检。

(6)负责本合同段独立试验检测工作,并及时、准确地向监理工程师提供试验检测数据。

(7)配合业主不定期检查施工单位的试验工作,核查其试验室仪器设备完好情况、标定情况、内业资料情况以及人员变更情况。

(8)中心试验室应配合监理工程师做好对施工单位试验检测工作的指导、检查、管理,必要时将有关情况及时向业主汇报。

(9)对业主提出需要中心试验室进行的专项试验工作,中心试验室必须执行。

(10)当业主或施工单位有外委试验检测,业主认为有必要时,中心试验室单位应派员参加送样见证工作。

(11)参加监理工程师主持召开的工地例会、试验室主任联席会议及相关质量专题分析会议。

(12)参与施工单位施工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并有义务向监理工程师和业主报告在检测中发现的重大问题。

(13)参加监理工程师组织的中间交工验收、业主组织的交工验收和质监部门组织的竣工验收。

(14)参与监理工程师组织的工程质量评定工作,编制中心试验室试验检测工作总结报告。

(15)监理单位与试验检测服务单位都应承担交(竣)工验收、缺陷期管理等工作,各自负责监理及试验检测部分。

(16)根据合同文件规定,业主授予的其他权力和义务。

三、监理与中心试验室工作界面划分(一)中心试验室的工作范围按试验室临时资质批准的试验检测项目开展试验检测工作。

(二)合同和《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04)中除中心试验室进行的试验检测项目外的其他检查项目,如结构尺寸、高程、轴线偏位、砌体坡面平整度、钢筋间距(位臵)等,借助于量尺、测量仪器进行的检查项目由监理工程师进行检查。

(三)中心试验室临时资质批准的试验检测项目以外的试验检测项目,必须委托有交通部门确认的具备相应资质的试验室进行试验。

四、试验管理控制及批复程序(一)验证试验验证试验是对材料和商品构件进行预先鉴定和试验,以及决定是否可用于工程。

验证试验采取随机抽样试验,并按以下要求进行:1、对于施工单位自供材料(原材料、成品和半成品)或商品构件订货之前,施工单位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供生产厂家的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书及试验报告。

监理工程师根据报告进行审查(必要时监理工程师会同业主、中心试验室对生产厂家的生产设备、工艺及产品合格率进行现场调查了解),中心试验室按照施工单位提供的生产厂家的产品与施工单位同步进行试验,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提供检测试验报告,监理工程师审查试验结果,并审批是否同意采购。

对于甲供材料,应按甲供材料质量控制流程办理(见甲供材料质量控制流程图),监理工程师初审重要构件、材料与设备(如桥梁伸缩缝、锚具、防水板、钢绞线、支座、外加剂等)的意见,由业主批复。

2、材料或构件运入现场后,施工单位按规定的批量和频率进行自检试验,中心试验室进行取样试验。

然后施工单位填写包括材料来源、数量、拟用部位、存放地点、存放方式的《进场材料报验单》并附自检试验报告、生产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会同中心试验室抽检结果,报监理工程师审批。

3、中心试验室在施工单位自检的基础上,进行随机抽检试验,但在施工过程中对原材料进行随机检验、对商品构件进行检验的验证试验频率至少应达到承包人频率的20%。

如果试验结果不合格(任何一方不合格或双方均不合格),中心试验室应将不合格结果报送监理工程师,由监理工程师下工作指令进行处理。

4、重要构件、材料与设备(如桥梁伸缩缝、锚具、防水板、钢绞线、支座、外加剂等)进行外委试验时,必须通知业主联合取样。

5、未经监理工程师或业主批准使用的材料和商品构件一律不得用于本工程,并应由施工单位运出场外,处理结果及时上报监理工程师备查,并抄送业主代表处。

(二)标准试验标准试验主要包括标准击实试验、集料级配筛析试验、混合料的配合比试验、结构的强度试验等。

施工单位试验过程由监理试验检测人员旁站,标准试验按以下要求进行:1、在各分项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应把标准试验提交监理工程师审查,监理工程师参照中心试验室提交的试验报告结果给予审批,并抄送业主及中心试验室。

2、施工单位应在各分项工程开工前按技术规范规定进行标准试验,并把标准试验的报告及审批表格报监理工程师审批。

监理单位应派出试验检测人员参加施工单位试验的全过程旁站,并进行有效的现场监督检查。

3、中心试验室应在施工单位进行标准试验的同时平行进行复核(对比)试验,以验证。

(1)土的标准击实。

中心试验室和施工单位同时进行平行试验,试验完成后,施工单位报送监理工程师审批。

如果两者试验结果偏差过大,应查找原因或重新试验。

(2)水泥砼、砂浆、水泥浆配合比等。

在施工单位配合比设计报告提交中心试验室后1-2天开始验证试验,根据工程进度需要,中心试验室可将7天验证强度报送监理工程师作临时批复之用,但正式批复必须以28天验证强度为准。

如果7天验证强度达不到试配强度的85%,则监理工程师不得作临时批复,待28天验证强度合格后方可批准使用。

4、监理工程师应根据中心试验室对比试验结果及时对标准试验进行审批,并将审批结果抄送中心试验室,报备业主。

未经中心试验室对比试验的标准试验结果不得用于工程,监理工程师不得进行审批。

原材料控制工作流程图:甲供材料质量控制流程图:(三)工艺试验工艺试验是依据技术规范的规定,在动工之前对路基、路面施工、钢筋制作安装、T梁吊装、钢筋焊接等需要通过预先试验方能正式施工,以对其可靠性加以验证。

工艺试验应按以下程序和要求进行:1、施工单位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工艺试验的方案和组织实施办法的审批申请报告,监理工程师会同中心试验室及时研究批复,并报备业主代表处。

2、旁站监理应对施工单位的工艺试验进行全过程的旁站,并作详细记录。

中心试验室应派出试验检测员进行配合,相关试验资料由监理单位试验检测人员签认。

3、试验结束后应由施工单位提出工艺试验总结报告,由监理工程师批准,报业主代表处备案。

(四)抽样试验抽样试验是施工过程中进行符合性的抽样检查试验,主要包括各种材料的物理力学性能、土石方及其它填筑施工的压实度、混凝土的强度等测定和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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