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提前结业、顶岗实习的规定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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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提前离校顶岗实习管理办法(修订)2010112173943

毕业生提前离校顶岗实习管理办法(修订)2010112173943
2、选派实习指导教师对实习人员的实习、培训、食宿及日常生活等方面进行定期访问,与乙方共同制定实习计划。
3、了解实习人员在乙方实习的工作环境,维护实习人员合法权益。
4、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相关权利。
第四条甲方的义务
1、安排的实习人员须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对实习人员进行思想品德、劳动纪律和安全管理等方面的教育工作。
2.顶岗实习内容应做到与专业人才培养目标、校内实训基地训教、就业岗位等具有关联性。各专业顶岗实习为必修课程,学生完成顶岗实习并考核合格方能毕业。
3.顶岗实习是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重要形式之一,做实、做好顶岗实习工作是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对高等职业院校的要求。为此,要加强顶岗实习管理,总结管理经验,完善顶岗实习制度,使顶岗实习走向规范化制度化。
3.指导教师要在对学生进行业务指导的同时,注重培养学生良好的职业素养。在学生实习结束前指导学生撰写实习报告。
4.在条件许可情况下,可安排校内指导教师以双重身份参加顶岗实习工作。校内指导教师应与顶岗实习学生“同吃、同住、同劳动”,边顶岗边指导。
5.校内指导教师应与实习单位指导教师密切沟通,加强对学生实习过程的指导,帮助解决实习中存在的问题,协助企业指导教师对学生进行考核。
第一章 目的与要求
1.学生应通过顶岗实习,巩固已学理论知识,增强感性认识,实现在学期间与企业、与岗位的零距离接触,掌握基本的专业实践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获得符合实际工作要求的基本训练,从而提高独立工作能力和实践动手能力;通过顶岗实习深入了企业实际,认识社会,养成爱岗敬业、吃苦耐劳的良好品质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树立起质量意识、效益意识、竞争意识,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创新精神;提高综合素质,提高自身的就业、择业和市场竞争能力。
8.按照顶岗实习计划和岗位特点,安排好自己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实习任务。

(完整版)学生顶岗实习管理规定

(完整版)学生顶岗实习管理规定
第十条学生在实习单位的实习时间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确定,顶岗实习一般为6个月。支持鼓励各教学院系部和实习单位合作探索工学交替、多学期、分段式等多种形式的实践性教学改革。
第三章实习管理
第十一条教学院系应当会同实习单位制定学生实习工作具体管理办法和安全管理规定、实习学生安全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制度性文件。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学校学生实习工作,维护学生、学校和实习单位的合法权益,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更好服务产业转型升级需要,依据《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集团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集团成员院校学生实习,是指集团内实施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职业学校学生(以下简称集团院校)按照专业培养目标要求和人才培养方案安排,由各教学院系安排或者经教学院系批准自行到企(事)业等单位(以下简称实习单位)进行专业技能培养的实践性教育教学活动,包括认识实习、跟岗实习和顶岗实习等形式。
第四条 集团教学院系应高度重视学生实习工作,切实承担责任,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措施妥善安排好学生实习。
第二章实习组织
第五条 集团教务处负责职业学校实习的监督管理。各教学院系具体负责和实施学生实习工作的组织、安排和管理并将学生跟岗实习、顶岗实习情况报教务处备案。
第六条集团教学院系应当选择合法经营、管理规范、实习设备完备、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的实习单位安排学生实习。在确定实习单位前,教学院系应进行实地考察评估并形成书面报告,考察内容应包括:单位资质、诚信状况、管理水平、实习岗位性质和内容、工作时间、工作环境、生活环境以及健康保障、安全防护等方面。
认识实习是指学生由教学院系组织到实习单位参观、观摩和体验,形成对实习单位和相关岗位的初步认识的活动。

关于学生顶岗实习的管理规定

关于学生顶岗实习的管理规定

关于学生顶岗实习的管理规定依据《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年[16]号)的文件精神,为实现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培养目标,规范毕业生顶岗实习的管理,现提出如下管理规定:一、组织管理(一)顶岗实习实行院、系两级管理。

教务处负责全院顶岗实习工作的宏观指导、检查、评估及重大问题的处理工作。

各系负责本系学生顶岗实习的组织管理和实施工作,含实习过程的考核。

(二)顶岗实习由学院、学生与企业三方共同参与,应加强协调,保证顶岗实习顺利进行。

(三)顶岗实习采取学院安排、双向选择和学生自主联系实习单位相结合的方式。

实习单位确定后,学生均应填写《毕业生顶岗实习过程手册》。

(四)学院与实习单位共同负责学生实习的日常管理和安全工作。

各系与实习单位均应安排教师对学生顶岗实习进行指导。

学校指导教师要定期与学生联系,加强与企业指导教师沟通,了解学生在单位的实习情况。

二、工作分工(一)教务处1.负责顶岗实习的宏观管理,制订实习规划和相关的规章制度。

2.负责顶岗实习工作的检查监督。

3.审核指导教师的教学工作量。

4.协调和处理顶岗实习教学中的各种重大问题。

(二)系1.在顶岗实习前,对学生进行培训和教育,帮助学生明确实习目的、任务、方法和考核要求。

要对学生进行“就业形势、创新精神、艰苦奋斗精神教育以及法制观念、安全知识、实习单位规章制度”的教育,杜绝各种意外事故发生。

2.核算、统计指导教师工作量,并报教务处审批。

3.对实习的日常进展情况进行检查,处理各种突发事件。

4.组织实习的考核及学生实习成绩的评定,实习材料的整理、归档。

5.学院及企业实习指导教师的聘用。

(三)顶岗实习指导教师职责对顶岗实习的指导,实行学院指导教师和实习单位指导教师联合指导的方式进行。

指导教师既是实践训练的指导者,又是实习的组织者。

指导教师应认真履行职责,指导学生完成顶岗实习工作。

1.实习单位指导教师具体负责学生顶岗实习期间的各项工作。

学生提前顶岗实习申报程序及规定【模板】

学生提前顶岗实习申报程序及规定【模板】

学生提前顶岗实习申报程序及规定为了深入贯彻“以就业为导向,以服务为宗旨”的办学思路,进一步探索工学结合的有效途径,拓宽毕业生就业渠道,为江阴地方经济建设服务,特制订本规范。

一、原则上不允许学生提前离校,学生必须完成校内规定的教学任务,成绩合格、取得技能资格证书后方可离校顶岗实习。

但在特殊情况下,学生学业成绩和品德表现优秀,且用人单位又要求学生提前顶岗实习的,可按本规定有关条款执行。

二、提前离校顶岗实习的学生在顶岗实习期间,要遵守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企业管理。

在此期间学生的人身、财产安全及其它相关责任由顶岗实习单位、学生及家长负责。

三、提前离校顶岗实习的学生,如中途被企业辞退,需到企业人事部门办理离岗手续,一周内持离岗证明到学校报到,否则以旷课论处;无离岗证明,视为擅自离岗。

被辞退的学生和擅自离岗的学生视具体情况,缓发或不发毕业证书。

四、由学生个人联系实习单位,要求提前离校顶岗实习的学生,需应聘手续完备,并附个人申请,家长意见,得到学校同意后方可实行。

五、提前离校(实习)的条件(一)基本条件1.提前离校顶岗实习的学生:三年制(职高、技工、中专),五年制(高职、高技),对口单招班学生在特殊情况下可以申请。

申请时间:规定在校期间的最后一个学期,一般在期中考试以后。

2.有签约单位需要学生离校实习的公函或证明(歌舞厅、夜总会、酒吧等娱乐场所除外)。

3.必须签订《江苏省江阴中等专业学校学生提前顶岗实习安全责任书》;4.学生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所有课程成绩合格,考工已通过。

(二)在符合基本条件的前提下,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提前实习。

1.被评为“校十佳青年”、**市级以上(含**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

2.两次以上(含两次)被评为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

3.获**市级(含**市级)以上技能大赛、创新大赛的获奖项者。

4.获除技能大赛、创新大赛外,**市级以上(含**市级)其它竞赛奖项的。

学生提前离校顶岗实习管理办法

学生提前离校顶岗实习管理办法

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提前离校顶岗实习管理办法(暂行)浙安院〔2017〕90号第一条为了深入贯彻“以就业为导向,以服务为宗旨”的办学思路,进一步探索工学结合的有效途径,拓宽毕业生就业渠道,规范提前离校顶岗实习学生的管理,妥善处理社会需求与学生学业管理的矛盾,结合我院实施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及用人单位需求的实际情况,按照有利于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有利于规范教学管理运行、有利于学生顶岗实习和就业的原则,特制订本管理办法(暂行)。

第二条本办法仅适用于我院个别学生由本人提出的提前离校顶岗实习,不适用学院教学计划内统一组织的顶岗实习和“2+1”订单班。

第三条我院学生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的,本人自愿提出申请,经教务处等相关部门审核通过,方可提前离校顶岗实习:(一)只能在第五学期申请提前离校顶岗实习。

(二)顶岗实习单位须为我院的校外实习基地、校企合作单位或国内外知名企事业单位,实习岗位须专业对口、资源紧缺,且基本达成就业意向。

(三)申请人上一学年学分绩点成绩居班级前50%,且提出申请时不及格课程门数不超过1门。

(四)申请人若有教学计划内未修课程的,需具有该课程完整的学习方案,并在学期末回校参加期末考试。

(五)申请人无留校察看及以上纪律处分。

(六)申请人已交清应缴费用,无欠费。

(七)申请人办理了大学生平安保险或大学生实习保险。

第四条学生办理提前离校顶岗实习的程序(附件1)及需提供的相关材料:(一)本人填写《学生提前离校顶岗实习申请表》(附件2)和《学生校外实习安全承诺书》(附件3),家长签署意见,提出书面申请。

(二)向各系部提供未修课程学习方案及保证,并得到相关课程老师同意,填写《学生提前离校顶岗实习未修课程情况表》(附件4)。

(三)提供与接受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或预就业协议书。

(四)教务处审核批准。

(五)按规定办理离校手续,进行实习。

第五条学生离校实习期间的要求:(一)服从实习单位的教育、管理,认真实习。

(二)加强自我管理、注意安全及纪律要求。

学院毕业顶岗实习管理规定

学院毕业顶岗实习管理规定

学院毕业顶岗实习管理规定一、基本原则1.顶岗实习是学校授予权限的实习教学模式,符合教学要求且经学校批准,由学生毕业前在合法、安全、专业的单位进行的实践环节。

2.实习单位是学生毕业顶岗实习学习和实践的场所,应具有资质、声誉良好、安全、合法且有一定规模,与学生所学专业相关的单位,确保实习学生的人身安全和知识技能的得到提高。

3.学生需要遵守顶岗实习学习计划、实习制度,配合实习单位安排完成实习任务。

二、实习条件1.学生必须严格按照全日制本科学业规划和实习制度要求的时间安排,在毕业前完成与所学专业相关的毕业顶岗实习任务。

2.学生必须全面完成专业课程和教学要求,达到实习条件:学分要求达到学生所在专业规定的实习学分要求,且成绩合格。

3.学生必须通过学校组织的实践能力测试,测试内容应当包括与专业相关的测试内容,能力测试成绩达到学校规定的最低值。

三、实习单位1.满足实习条件的学生,由学校指定顶岗实习单位,并在学生离校前组织安排好实习事宜。

2.实习单位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已办理企业法人登记或其他合法证照;–公司经营、财务状况良好;–具备为学生提供相关实习场所、工具、物资支持等必要条件;–有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和人员培训计划;–提供正常实习生产或服务活动,且具有较强的相关行业经验。

四、实习计划1.实习计划是指学校依据教学计划、专业基本要求和实践能力教育规定制定的学生顶岗实习计划。

2.学校应将实习计划向实习单位和学生告知,在实践前应进行制定和确认,并严格执行。

3.学生应严格按照实习计划的要求完成实习任务,实习期间实习单位应在可行范围内给予一定的指导和帮助。

五、实习成果评价1.实习单位应对实习生的考察情况进行记录并给予评价,评价内容应包括实习生在工作中表现的岗位绩效、能力水平、服务质量以及积极性等方面的评价。

2.实习单位应当在实习事后及时向学校反馈实习生的工作表现以及学生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之处。

3.学校应对实习生的考察情况进行记录并在实践结束后进行评价管理,评价内容应包括学生在岗位绩效、能力水平、服务质量以及积极性等方面的评价,并用于学生实践能力档案的建立和使用。

关于提前顶岗实习规定

关于提前顶岗实习规定

关于提前顶岗实习的规定院属各系部:顶岗实习是教学环节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为了规范提前顶岗实习教学行为,特作如下规定:1、关于提前顶岗实习的规定(1)提前顶岗实习的条件及要求提前顶岗实习仅限第5学期且实习单位是成批制(原则上要在20人以上)的接受学生实习。

(2)提前顶岗实习的教学安排成批提前顶岗实习的学生,若未学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规定的主干课程,系部要安排教师到实习单位上课并组织考核;若是毕业设计,原则上可以安排与实习岗位相近的课题或撰写实习报告;若因提前顶岗实习而未参加的实习实训、课程设计等实践教学环节可以不另行组织教学,其成绩评定原则为:实习实训成绩参照顶岗实习成绩来评定,课程设计成绩参照毕业设计成绩。

(3)提前顶岗实习的学生需要办理顶岗实习的相关所有手续,见附件。

2、参加提前顶岗实习前履行的手续(1)填写提前顶岗实习申请表,见附件一。

(2) 签定实习安全协议,见附件二。

(3)填写实习承诺书,见附件三。

3、提前顶岗实习计划表提前顶岗实习计划表,在到达实习单位实习2周内填写完毕并邮寄(或电子文档传)给指导老师,顶岗实习计划表,见附件四。

4、提前顶岗实习结束要提交的实习资料及要求(1)顶岗实习鉴定表(实习单位盖章、实习成绩由校外实习指导老师评定),见附件五。

(2)实习日(周)记顶岗实习日(周)记主要记录实习日(周)的工作内容、实习收获或心得体会。

要求每工作日(周)写一片日(周)记,日(周)记字数每篇100(500)字左右。

(3)实习报告,见附件六。

①实习单位基本情况(名称、性质、规模、产品服务门类、生产经营管理特点等);②实习岗位基本情况(职责、操作规程、设备情况、技术工艺情况、班组车间情况等);③现场指导教师基本情况(职称职务、技术专长、成果等);④实习总结(主要实习内容、收获、建议等);⑤实习期间获得的奖励证书或其他能证明实习成果的材料(可以是复印件);⑥技术资料(图纸、说明书、工艺卡、程序清单、招标书、合同等),作为附件与报告一起装订;⑦实习报告总字数在5000字左右。

顶岗实习管理条例

顶岗实习管理条例

顶岗实习管理条例第一条根据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文件精神,“高等职业院校要保证在校生至少有半年时间到企业等用人单位顶岗实习”。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参加顶岗实习学生的管理,确保学生在顶岗实习期间遵纪守法,文明安全,圆满完成教学任务,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顶岗实习是指学生在完成了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专业知识学习和专项实践训练,并原则上完成了毕业设计或毕业综合训练之后,到企业等用人单位的实际工作岗位进行的现场实习;是教学计划中的必修环节;是工学结合的一种重要形式。

顶岗实习从三年一期开始安排,因特殊情况可以安排在其他时间进行,原则上要保证学生在校期间有半年以上在企业顶岗实习的时间。

第三条顶岗实习前必须按教学计划完成全部理论课程和实践课程的修读并考核合格,且须按照学校规定交清学费。

除因学校特殊安排外,任何人不得在课程考核结束前提前顶岗实习。

学生因自主联系实习单位要求顶岗实习的,学生须提供单位接受证明(说明实习岗位、薪酬、实习时间、实习单位人事部门联系电话等)以及学生家长签署的同意实习的书面意见,经系部和招就处查实确认后可以顶岗实习。

顶岗实习学生有重修科目的以自修方式重修,返校参加重修考试合格才能具备毕业资格。

第七条顶岗实习必须保证实习质量,保证实习时间和效果,保证师生实习安全。

实习前学生必须签订统一制定的实习协议书(一式三份),实习单位、学生各执一份,一份交系部统一保存,同时应统一办理师生人身意外保险。

第八条同一实习单位,有三人及以上实习学生的应成立实习小组,设实习小组长,由热心社会工作,具有一定组织管理能力,表现优秀的学生担任,对实习学生进行严格考勤。

学生请假首先须经实习指导老师同意、实习单位批准。

第九条学生实习期间遇到问题或发生重大事件,由实习小组长(或本人)及时向实习指导老师报告,由系与实习单位协商解决。

实习学生不得直接与实习单位发生冲突,若无理取闹,给学校声誉造成不良影响,学校将按《学生管理规定》和《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给予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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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编号:Q/XHCE-QR-AH-JY30-18
提前结业审批表
姓名性别出生
年月


(2寸免冠蓝底照片)
入学时间结业
时间
学制
专业班级学号
电话Mail Q Q
家庭地址
提前结业申请:
申请人/日期:
班主任意见:
导师意见:
校区(系部)意见:
考试考证中心意见:(附考试成绩单)
就业指导中心意见:(就业情况:□自主择业;□推荐就业) 分管院长意见:
说明:
1、本表由学生所在班级班主任指导填写,并注明学生考试平均分;
2、已参加导师训练的学生须由导师签署意见,未进入导师班则无须填写;
3、本表一式二份,分别由考试考证中心、学管业务办存档;
附件2
顶岗实习审批表
姓名性别出生
年月


(2寸免冠蓝底照片)
入学时间结业
时间
学制
专业班级学号
电话Mail Q Q
家庭地址
顶岗实习申请:
申请人/日期:
班主任意见:
导师意见:
校区(系部)意见:
考试考证中心意见:(附考试成绩单)
就业指导中心意见:(实习情况:□自主选择;□学院推荐) 分管院长意见:
工作能力鉴定报告结果:日期:
证书办理:日期:
说明:
1、本表由学生所在班级班主任指导填写,并注明学生考试平均分;
2、已参加导师训练的学生须由导师签署意见,未进入导师班则无须填写;
3、本表一式二份,分别由考试考证中心、学管业务办存档;
附件3
工作能力鉴定报告
填表日期:姓名性别入司时间电话E-mail QQ号码所在单位所在岗位公司地址负责人电话
个人总结个人工作总结(可附总结报告书)
陈述人:日期:
所在单
位鉴定
工作能力鉴定结果(可附鉴定报告书)
鉴定人:日期:学院
审核
签名: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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