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科学技术局(知识产权局)

合集下载

成都市科技评估专家入库登记表[001]

成都市科技评估专家入库登记表[001]

成都市科技评估专家入库登记表姓名(签名):
单位(盖章):
从事专业:
填表说明
本表所称评估专家包括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和获得博士学位的各类技术人员,特殊领域条件可适当放宽。

1.工作单位:填写目前(或退休前)工作单位及具体工作部门的全称。

客座及其他人员按其实际工作单位或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填写。

2.组织机构代码:专家所在单位的代码标识,可选填。

3.学历:指获得的最高学历,按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大专、中专、其他选择填写。

4.职务:填写从事行政岗位的职务名称,并注明行政级别。

5.职称:根据从事科学技术领域的不同填写,详见下表。

注:1.对于不同系列有相同职称的情况,在相应的职称后面加不同的字母(大写)予以区别。

2.请专家提供个人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的复印件,并交个人一寸彩色免冠照片两张。

联系部门:成都市科技评估中心
联系地址:成都市正府街80号4楼
联系人:田丹
联系电话:86517791
传真:86513596
邮箱:
成都市科学技术局办公室20XX年6月5日印发
个人资料整理,仅供个人学习使用。

成科字【2014】20号成都市研发机构管理办法

成科字【2014】20号成都市研发机构管理办法

成都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成都市研发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高新区科技局、天府新区成都片区科宣局,各区(市)县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创新型城市建设的意见》和《成都市加快科技创新驱动发展实施方案(2014-2017)》等文件精神,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促进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我局制定了《成都市研发机构管理办法》。

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成都市研发机构管理办法成都市科学技术局2014年7月24日附件成都市研发机构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共成都市委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成委发〔2013〕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创新型城市建设的意见》13号)和《成都市加快科技创新驱动发展实施方案(2014-2017)》等文件精神,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促进科技经济紧密结合,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国家级科技研发中心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国家级科技研发中心包括:(一)科技部批准建设的国家重点实验室;(二)科技部批准建设的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三)国家发改委批准建设的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四)国家发改委批准建设的国家工程实验室;(五)国家发改委、科技部、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联合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六)教育部、财政部认定的“2011协同创新中心”。

第三条申请国家级科技研发中心配套经费的单位应满足以下条件:(一)申请单位必须是国家级科技研发中心第一依托建设单位,且在成都市及其区(市)县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注册并在成都市及其区(市)县税务行政主管部门纳税的企业法人和省部级管理的在蓉高校科研院所以及央企直接管理的在蓉科研院所(含已转制为企业的科研院所)。

(二)配套资助申请必须在国家级科技研发中心获批(授牌)后一年内提出。

第四条同一机构在同一领域获批建设多类(个)国家级科技研发中心的不重复支持。

四川省成都市财政局、四川省成都市科学技术局绩效考核

四川省成都市财政局、四川省成都市科学技术局绩效考核

四川省成都市财政局、四川省成都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成都市市级财政科技研发资金项目绩效考评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发布部门: 四川省成都市财政局、四川省成都市科学技术局发布文号: 成财教[2007]138号各区(市)县财政局、科技局,市级有关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为进一步提高市级财政科技研发资金使用效益,开展我市科技投入绩效评估工作,我们制定了《成都市市级财政科技研发资金项目绩效考评实施暂行办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成都市财政局成都市科学技术局二OO七年十一月七日成都市市级财政科技研发资金项目绩效考评实施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市级财政科技研发资金的使用效益和效率,逐步探索和建立我市科技投入绩效评估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有关财务规章制度,结合我市财政科技研发资金管理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暂行办法。

关联法规:第二条本暂行办法所称“市级财政科技研发资金”(以下简称“财政研发资金”)是指市政府支持科技事业发展而设立的专门用于科技攻关计划、技术应用与推广计划、创新能力建设计划和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等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

第三条财政研发资金项目绩效考评(以下简称“绩效考评”),是指运用一定的评估考核方法、量化指标及评价标准,对纳入市级财政预算安排的财政研发资金项目的实施及其完成结果进行综合性考核与评价。

第四条绩效考评的范围主要包括:市本级财政安排的研发资金项目。

具体考评项目由市科技局商市财政局确定。

第五条绩效考评的原则:(一)安全性、合规性、绩效性原则;(二)统一组织、突出重点、分类评价原则;(三)真实性、科学性、规范性、适用性原则;(四)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原则。

第六条绩效考评的依据:(一)国家、省、市关于科技发展的方针、政策;(二)与科技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财务会计制度;(三)市科技发展规划(计划)、年度项目指南;(四)项目申报书、立项可行性研究报告等;(五)项目预算批复文件、科技计划合同;(六)预算执行或决算报告、其他财务会计资料;(七)项目验收报告;(八)其他相关资料。

非科技不成都——专访成都市科学技术局(市知识产权局)党组书记、局长刘筱柳

非科技不成都——专访成都市科学技术局(市知识产权局)党组书记、局长刘筱柳

非科技不成都——专访成都市科学技术局(市知识产权局)党组
书记、局长刘筱柳
阿达
【期刊名称】《西部广播电视》
【年(卷),期】2010(000)011
【摘要】我们在工作中接触方方面面的人士,越来越多的人认同,成都在自然人居环境、政务环境、综合实力等方面均具有明显优势。

近年来"和谐包容、智慧诚信、务实创新"的城市精神给外界各方人士留下了深刻的、良好的印象。

【总页数】4页(P50-53)
【作者】阿达
【作者单位】
【正文语种】中文
【相关文献】
1.发挥科技优势支撑灾后重建——访成都市科技局局长刘筱柳 [J],
2.成都市着力种好教育改革试验田从“学有所教”迈向“学有良教”——访四川省成都市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吕信伟 [J], 粟道中
3.太原市旅游局全力建设华夏文明看山西的旅游中心本刊专访太原市旅游局党组书记、局长刘鹓 [J],
4.成都市副市长刘筱柳:新动能培育和新科技赋能城市新治理的成都实践 [J],
5.广元市创新驱动发展系列报道之一:射新驱动激活广元经济社会“一池春水”——专访四川省广元市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党组书记、局长郭俊 [J], 彭六州;徐国信;王林强
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李恩付 建议在我市搭建校院地企科技成果供需对接平台着力打造中西部创新策源地(2)

李恩付 建议在我市搭建校院地企科技成果供需对接平台着力打造中西部创新策源地(2)

搭建校院地企科技成果供需对接平台着力打造科技创新策源地——基于成都科技成果转化实践的思考李恩付,四川省政协委员,民建中央财政金融委员会委员,民建四川省财政金融委员会主任。

知识产权是国家战略资源,也是城市核心竞争力所在。

最近通过深入我市部分高校、企业、科技局和知识产权局等形式,对校院地企科技成果转化情况进行了调研。

目前,成都市科教资源雄厚,职务发明权属改革全国领先,积极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实践,针对科技成果转化中的难题,建议在我市搭建校院地企科技成果供需对接创新平台,着力打造中西部创新策源地,以利于实施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把知识产权资源优势转化为产品、产业优势,有利于增强城市核心竞争力。

具体如下:一、主要情况成都市科教基础较为雄厚,知识产权资源优势与企业比较优势同时并存。

截至2021年末,有大学65所,科研机构222个,国家重点学科12个,国家重点实验室12个,国家级创新平台216个,两院院士33人。

国家超算中心纳入国家序列,国家川藏铁路技术创新中心揭牌,金融科技位列全球第44位,“东数西算”西部重要节点;各类市场主体332万户,位居副省级城市第二,其中,高新技术企业突破7800家,位居中西部前茅;软件业风生水起,从业人员约56.9万人,在信息安全、牵引动力、生物治疗、口腔医学、集成电路和精准医学及管理科学与工程学等方面具较强国际国内影响力和竞争力,在全球创新指数(GII)排名中名列第39位,较上年提升8位。

(一)敢为人先。

针对高校职务发明科技成果的国有资产化式科技成果转化难的问题,在四川省知识产权局推动下,西南交通大学于2016年出台“西南交大九条”,开展了“职务发明科技成果混合所有制”改革,破解科研人员不愿转和单位不敢转和科技成果从实验室走向市场的难题,获得党中央、国务院认可,推动《专利法》第六条的修订。

科技成果确权激发了科技人员和高校的积极性,2017年西南交大职务发明确权150件、成立科技公司10家,是2010年至2012年转让、许可专利的5倍以上;2021年西南交大对个人的先进股权奖励1.73亿元,单位奖励0.33亿元。

成都市知识产权资助管理暂行办法

成都市知识产权资助管理暂行办法

成都市知识产权资助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依据为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发〔2015〕71号)和《关于创新要素供给培育产业生态提升国家中心城市产业能级知识产权政策措施的实施细则的通知》(成知字〔2017〕17号),提升成都市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综合能力,助推产业生态圈和创新生态链建设,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经费来源资助经费纳入市级财政科技专项资金预算,由市科学技术局(知识产权局)统一管理。

第三条资助原则资助工作遵循“自愿申请、突出重点、择优资助、不重复支持”的原则。

第四条资助对象资助对象应当满足下列任一条件:(一)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独立注册的单位;(二)具有成都市户籍的居民或在成都市开展创新活动并持有成都市居住证的外地居民;(三)纳税关系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设立形式为普通合伙人(有限合伙人),由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的,具有代理服务资质的单位;本办法所涉及的单位、公民、法人等申报主体应无不良社会信用记录或知识产权故意侵权行为。

第五条资助重点重点资助电子信息、汽车制造、食品饮料、装备制造、生物医药五大支柱产业,航空航天、轨道交通、节能环保、新材料、新能源五大优势产业,人工智能、精准医疗、虚拟现实、传感控制、增材制造等未来产业,以及其他重点发展产业。

第六条管理部门成都市知识产权局负责项目的指南发布、评审(审核)、立项、实施、考核验收等管理工作。

所有项目的评审、部分项目的审核工作遴选服务机构承担。

第二章资助类型、标准及条件第七条专利授权资助(一)资助对象支持向国(境)内外专利管理部门申请专利并获得授权专利的单位及个人。

(二)资助方式及标准采取后补助的方式,经审查合格,给予相应资助。

1. 对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或港、澳、台地区的专利管理部门授权专利的资助:(1)每件发明专利,按照职务发明、非职务发明,分别给予1500元、1000元的资助;(2)每件实用新型专利给予300元的资助,每件外观设计专利给予200元资助。

成都市科学技术局(成都市外国专家局) 关于停止办理成都市专利资助的通知-

成都市科学技术局(成都市外国专家局) 关于停止办理成都市专利资助的通知-

成都市科学技术局(成都市外国专家局)关于停止办理成都市专利资助的
通知
正文:
----------------------------------------------------------------------------------------------------------------------------------------------------
成都市科学技术局(成都市外国专家局)关于停止办理成都市专利资助的通知各相关单位、个人:
根据《中共成都市委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成委发〔2019〕2号)精神,市科学技术局(市知识产权局)调整为市科学技术局(市外国专家局),原知识产权管理保护职责整合至新组建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知识产权局),我局不再办理成都市专利资助事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从2019年2月22日零时起,成都市科技项目申报系统不再受理新的专利资助网上申请。

2.已于2019年2月22日零时前完成网上申报系统申请的专利资助,请于2019年3月29日17点前到成都市政务服务中心市科技局窗口(地址:成都市青羊区草市街2号)办理。

3.有关专利资助的后续的政策执行和办理事宜将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知识产权局)负责。

成都市科学技术局
2019年2月21日
——结束——。

物联网公司名单

物联网公司名单
唐雪飞
李剑波 陈亚平 李勇 谭兴烈 嵇东波 谷峻 王克勇 赵磊 查文宇
朱杰峰
陶懿 翟纯玉 曲建明 许晓荣 蒋忠福 汪立 黄勇 严鸿 何长梅 陈鹏
成都维纳软件有限公司 成都嘉纳海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久远新方向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成都华气厚普机电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鼎天电子标识技术系统有限公司 西南交通大学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 成都万联传感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四川新睿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四川航天系统工程研究所 成都康赛电子科大信息技术有限责任 公司 四川鱼鳞图数字技术有限公司 成都雷电微力科技有限公司 成都中立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成都摩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成都途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成都锦江电器制造有限公司 成都国金源富科技有限公司 成都宝力根科技有限公司 成都东方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成都瑞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成都九洲电子信息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四川省标准化研究院 中国民航局第二研究所 川大科鸿新技术研究所 四川迈捷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红世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成都英黎科技有限公司 成都普什信息自动化有限公司 成都安可信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成都博宇科技有限公司 成都亿盟恒信科技有限公司 四川通信科研规划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成都路拓科技有限公司 四川新源现代科技有限公司 成都九洲迪飞 成都信息处理产品检测中心 四川正源中溯科技有限公司 成都慧能科技有限公司 四川大学计算机学院 成都林海电子有限责任公司 成都智汇科技有限公司 成都无线龙通讯科技有限公司 成都天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四川安全技术中心 深圳华北工控股份有限公司 四川启明星银海科技有限公司 成都千帆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四川省艾普网络有限公司 成都泊联数据处理服务有限公司 成都致用物联网技术有限公司
董事长 总经理 副所长 副总经理 副总经理 技术总裁、高级副总裁 董事长 总经理 总经理 招商部部长兼财务经理 集团总裁 总经理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成都市科学技术局(知识产权局)
会议制度
第一条为实现局会议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提高会议质量和议、决事效率,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局实行局务会议、局长办公会议、专题工作会议和全局大会的会议制度。

第三条局务会议
(一)主要任务
1、审定专题工作会议提请局务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
(1)贯彻上级的重要会议精神、重要指示、决议、决定的措施;
(2)科技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以及工作总结;
(3)以局名义印发的政策规定;
(4)本局内部工作制度、管理办法。

2、审定经过征求意见后提请局务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
(1)以局名义上报的重要请示、报告;
(2)对局直属单位的重大请示的回复决定。

3、局长认为需要局务会审定的其他事项。

(二)会议时间
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召开。

(三) 参会人员
局长、副局长、纪检组长、机关党委书记、巡视员、助
理巡视员为会议组成人员。

局长或局长委托的副局长为会议主持人。

与议题有关的处(室)和直属单位负责人列席会议。

办公室主任(秘书)列席会议担任记录。

(四)会务工作
1、会议报批
召开会议及议题由会议组成人员提出,局长批准。

2、会议承办
(1)会议通知
会议通知由办公室印发,会议通知无法送达应会人员时,要及时报告会议主持人。

应会人员因故不能出席(列席)会议的,应向会议主持人请假;如对议题有意见,可在会前向会议主持人提出。

(2)会议材料
经批准上会的议题材料由议题提交人交办公室按规定格式印制,在会前及时送达应会人员。

(3)会议记录
会议记录由办公室负责。

记录一般限于笔录,要求全面、准确。

(4)会议后勤
会议场地、会议服务等保障工作由办公室负责。

(五)会议精神的落实
1、会议纪要
局务会后要撰写会议纪要。

会议议定事项和形成的决议要简明、准确地记述出来。

遇有需上报或不宜公开的事项可
不详细表明。

同时,要写明会议召开时间、地点、主持人、出席、列席等情况。

会议纪要由办公室负责撰写。

一般在会议结束后2天内写出,紧急会议会后立即撰写,报局长或主持会议的副局长审核签发,一般发局务会议组成人员和有关处室、直属单位。

2、决议的落实
局务会议出席人员在会议组成人员的半数以上形成的决议有效,由会议组成人员按照分工,组织有关处室、直属单位贯彻执行。

列入督查的事项,按照《督查工作暂行办法》(成科字[2005]31号)办理。

第四条局长办公会议
(一)主要任务
1、局领导相互通报情况,研究工作(每周例会);
2、检查、审定处室和直属单位每月工作情况(每月例会);
(二)会议时间
每周例会在每周一上午9:00召开,遇有重大或紧急事项可适时召开。

每月例会在每月第一周的周一上午9:00召开。

召开每月例会的当周,不召开每周例会。

(三)参会人员
局领导为会议组成人员。

处室、直属单位主要领导和情况汇报人列席每月例会。

局长或局长委托的副局长为会议主持人。

(四)会务工作
1、会议通知
每周例会一般不发通知,需要列席的人员由办公室通知。

应会人员因故不能出席(列席)会议的,应向局长请假。

因事不能如期召开,由局长告诉办公室及时通知参加会议人员。

每月例会由办公室印发会议通知,应会人员因故不能出席(列席)会议的,应向局长请假。

会议通知无法送达应会人员时,要及时报告局长。

2、会议材料
处室和直属单位每月工作情况由办公室收集汇总。

3、会议记录
会议记录由办公室负责。

4、会议后勤
会议场地、会议的服务等保障工作由办公室负责。

(五)会议精神的落实
1、会议纪要
对需要印发会议纪要的,由办公室在会后2天内写出,报局长或主持会议的副局长审核签发,一般发有关处室、直属单位。

2、议定事项的落实
会议列入督查的议定事项,按照《局督查工作暂行办法》(成科字[2005]31号)办理。

第五条专题工作会议
(一)主要任务
1、研究处理有关业务工作问题;
2、检查专项工作进展情况;
3、研究审定提交局务会议的议题和相关材料;
4、研究审议提交局长办公会议的专项工作热点、难点问题及处理建议;
5、进行有关专项教育。

(二)参会人员
召开会议的分管局领导,有关处室负责人、直属单位负责人和情况汇报人为会议组成人员;根据需要,可请局长和其他局领导出席。

会议由召集会议的分管局领导主持。

(三)会议时间
由分管局领导根据各自的分工和工作需要适时召开。

(四)会务工作
1、会议议题
由召集会议的分管局领导确定,或由有关处室、直属单位提交分管局领导同意。

2、会议承办
(1)会议通知
承办处室提前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议题送办公室,由办公室登记并印制会议通知。

会议通知由承办处室负责送达参会人员。

(2)会议材料
会议材料由承办处室汇总后交办公室印制。

材料印制时的校对和印制后送达参会人员的工作由承办处室负责。

(3)会议记录
会议记录由承办处室负责。

(4)会议后勤
在局机关召开的专题会议的会议场地、会议的服务等保障工作由办公室负责。

不使用局机关会议室召开的专题会议的会议场地、会议的服务等保障工作由承办处室负责。

(五)会议精神的落实
1、对需印发会议纪要或会议简报的,由会议承办处室撰写。

会议纪要报主持会议的副局长或分管领导审核签发,一般发给参加会议的有关处室、直属单位;会议简报送办公室处理。

2、会议议定事项的落实由承办处室负责,落实情况要及时向召集会议的副局长或分管领导报告。

第六条全局大会
(一)主要任务
1、总结部署局年度、半年工作;
2、传达上级党委、政府的重要会议精神、重要文件;
3、其他应在全局大会通报的事项和内容。

(二)参会人员
全体局领导、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和直属单位党政主要领导为会议组成人员。

会议由局长或局长委托副局长主持。

(三)会务工作
1、确定会议召开
全局大会原则上每年召开两次,一般在每年的1月和7月召开。

如有需要可增加召开的次数。

会议时间由局领导商议后,局长确定。

2、会议承办
(1)会议通知
办公室在会前一周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议题书面通知局领导、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2)会议材料
会议议程、主持词、主要领导讲话稿、局年度或半年工作思路和总结材料,由办公室负责撰写。

上级党委、政府的重要会议精神传达提纲和需在会议上通报的事项材料由相关处室撰写,报分管领导审定后,交办公室印制。

(3)会议记录
会议记录由办公室负责。

笔录的同时要进行音像或图片记录,会后要发会议简报。

(4)会议后勤
会议场地、会议的服务等保障工作由办公室负责。

(四)会议精神的落实
1、会议纪要
对需要印发会议纪要的,由办公室在会后2天内写出,报局长审核签发,一般发有关处室、直属单位。

2、议定事项的落实
全局大会形成的决议,由局领导按照分工,组织有关处室和直属单位贯彻执行。

列入督查的事项,按照《督查工作暂行办法》(成科字[2005]31号)办理。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