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海东科技园概念性规划说明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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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东市2021年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工作要点的通知

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东市2021年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工作要点的通知

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东市2021年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07.20•【字号】东政办〔2021〕68号•【施行日期】2021.07.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城乡建设其他规定正文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东市2021年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工作要点的通知东政办〔2021〕68号各县区人民政府,海东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海东市2021年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1年7月20日海东市2021年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工作要点为持续推进我市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不断取得新进展,推动落实海东市“十四五”规划《纲要》有关部署安排,根据《青海省2021年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工作要点》(青发改规划〔2021〕319号),结合海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在青海考察调研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统筹发展和安全,全面落实省委十三届历次全会和市委二届十次全会及市“两会”精神,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提升城市建设与治理现代化水平,精准高效加快区域协调发展,奋力打造城乡统筹新海东,构建“一新”率先、“双核”引领、“四轮”驱动、“多点”支撑、全面崛起的新型城镇化发展格局。

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提供有力支撑,奋力实现在兰西城市群节点崛起。

二、重点工作(一)提高农牧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质量。

1. 全面放开落户限制。

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根据相关规定允许在城市(镇)拥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常住人口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父母等在当地申请落户,推动落实城市(镇)落户“零门槛”。

海东市城市总体规划 (2016-2030年)

海东市城市总体规划 (2016-2030年)

青海省海东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0年)一、编制目的2013年海东撤地设市以前,各县自行组织编制县级单元城市总体规划,地区政府没有编制过全市范围的城市总体规划。

在国家“一带一路”大战略、新型城镇化和经济发展新常态的背景下,为落实省委、省政府以西宁为中心的东部城市群建设和对海东发展“五句话”的定位要求,海东市在科学评估城市规划实施的基础上,客观分析了城市发展面临的机遇和挑战,深刻认识了城市发展存在的问题,为顺应历史潮流、把握历史机遇,充分发挥城市总体规划对新时期社会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的指导作用,促进城市持续健康发展。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市政府作出了科学编制第一版城市总体规划的重大决策。

二、规划范围规划分为三个层次,即市域城镇体系规划、规划区城乡统筹规划和中心城区城市总体规划:1.市域:范围为市辖两区四县,即乐都区、平安区、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互助土族自治县、化隆回族自治县和循化撒拉族自治县,总面积约1.32 万平方公里。

2.规划区:范围为乐都区东至马厂乡岔沟村西边界,西至高店镇西边界,南至瞿昙镇朵巴营村,北至仓家峡;平安区东至平安东边界,西至哈拉直沟及小峡与西宁交界,北至哈拉直沟乡北边界,南至白沈沟古城镇山城村,面积约992 平方公里。

3.中心城区:范围为乐都区北至引胜河上李家村,南至瞿昙河沈家庄,西至乐都平安交界地区,东至老鸦峡;平安区南起南山,北到机场北和红崖子沟,东至平安与乐都交界处,西到海东工业园区西侧三十里堡一带,面积约212 平方公里。

三、规划期限规划期限:2016-2030年。

近期:2016-2020年;远期:2021-2030年;远景:2031-2050年。

四、城市性质青海省副中心城市,兰西经济区重要支点和新型产业基地,具有河湟文化特色的高原生态旅游宜居城市。

五、城市职能1、青海省对外联系的窗口和门户枢纽2、青藏高原商贸物流中心3、兰西经济区新型产业基地4、国家高原特色现代农业示范基地5、河湟文化旅游展示服务基地6、功能优化、安居乐业的新型城镇化地区六、城市规模规划2020年中心城区城市人口规模37万人,建设用地面积为50平方公里,人均建设用地面积135平方米;规划2030年中心城区城市人口规模70万人,建设用地面积为80平方公里,人均建设用地面积114.23平方米。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十二五”科技发展规划的通知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十二五”科技发展规划的通知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十二五”科技发展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海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10.09•【字号】青政办[2011]234号•【施行日期】2011.10.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十二五”科技发展规划的通知(青政办[2011]234号)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青海省“十二五”科学技术发展规划》已经省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〇一一年十月九日青海省“十二五”科学技术发展规划根据《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和《青海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推动“跨越发展、绿色发展、和谐发展、统筹发展”的战略部署,深入实施“科教兴青”和“人才强省”战略,加快青海科技发展,建设创新型青海,特制定本规划。

一、“十一五”科技发展回顾“十一五”期间是我省历史上科技发展速度最快、发展质量最好、取得成效最为显著的时期之一。

全省科技工作按照省委、省政府确定的方向和重点任务,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建设创新型青海为目标,以体制和政策环境创新为先导,以科技产业化和创新体系建设为重点,立足科技富民、科技强省、科技能力提升三个层面,突出“发展”与“和谐”两大主题,在发展循环经济、新能源经济、生态经济与民生经济方面破解了一批技术难题,推动了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科技创新能力得到显著提升,有效引领和支撑了全省经济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截止“十一五”末,全省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45%,为“十二五”全省科技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一)产业发展的关键技术取得突破全省科技工作重点全面转移到解决困扰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关键技术难题上。

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初步形成,有力地推动了我省循环经济、新能源经济、生态经济与民生经济的健康发展。

青海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海东民和工业园总体规划(2021-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

青海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海东民和工业园总体规划(2021-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

青海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海东民和工业园总体规划(2021-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海省生态环境厅•【公布日期】2023.08.04•【字号】青生发〔2023〕263号•【施行日期】2023.08.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其他规定正文青海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海东民和工业园总体规划(2021-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青生发〔2023〕263号海东工业园区民和工业园管委会:2023年6月16日,省生态环境厅在西宁市主持召开了《海东民和工业园总体规划(2021-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审查会。

有关部门代表和专家共10人组成审查小组对《报告书》进行了审查。

根据审查小组的评审结论,形成审查意见如下:一、《海东民和工业园总体规划(2021-2035)》(以下简称《规划》)规划园区位于民和县北部,民和县城川口镇东部,规划范围东至天健硅业、西至西部水电、南至南山、北至湟水河南侧,总面积7.42平方公里。

规划期为2021至2035年,近期至2025年,远期至2035年。

规划园区由西部铝产品和铝加工产业园,中部新材料、新能源和农产品加工园,东部中小企业和现有产业转型提升样板园组成。

园区依托现有产业主要发展铝、镁系列产品精深加工为主的新材料产业、新能源产业、农产品初加工业及相关产业。

二、《报告书》在环境现状调查评价基础上,识别了规划实施涉及的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及资源环境制约因素,论证了规划与其他相关政策规划的符合性和协调性,预测分析了规划实施可能对区域生态、大气环境、水环境、土壤环境、声环境质量以及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带来的影响,评估了园区发展资源环境承载能力,提出了规划的优化调整建议以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措施,与“三线一单”进行了衔接,明确了入园项目环境准入清单,开展了公众参与。

《报告书》基础资料较详实,评价技术路线、评价方法适当,提出的规划优化调整建议和不良环境影响减缓对策措施与协同降碳建议基本合理,评价结论总体可信。

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东市建设国家循环经济发展先行区2018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东市建设国家循环经济发展先行区2018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东市建设国家循环经济发展先行区2018年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9.26•【字号】东政办〔2018〕200号•【施行日期】2018.09.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循环经济发展,机关工作正文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东市建设国家循环经济发展先行区2018年工作要点的通知东政办〔2018〕200号各县区人民政府,海东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海东市建设国家循环经济发展先行区2018年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9月26日海东市建设国家循环经济发展先行区2018年工作要点2017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海东市坚持新发展理念,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四个转变”推动落实“四个扎扎实实”重大要求,全力建设国家循环经济发展先行区,在新动能开发、发展方式转变、基础设施建设、城镇承载能力等方面交出了优异的答卷,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稳中有进,主要经济指标增速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2018年,海东市面对新的挑战与机遇,将继续以循环经济作为经济发展的重要抓手,深化可持续的绿色发展模式,推动经济发展由高增长向高质量转变,为兰西城市群建设贡献海东力量。

为推动全市2018年循环经济发展工作任务落实到位,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工作要点。

一、构建循环型工业体系以全面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总抓手,开展工业强基发展年活动,进一步落实“抓项目就是抓发展”理念,做优产业转移承接工作,推动城市群协调发展,进一步明确区域功能定位和产业分工,突出发展园区经济,不断激发发展活力,形成“以产兴城、以城促产、产城融合、共同发展”的发展新路径,结合《中国制造2025青海行动方案》,进一步完善以轻工、信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现代物流为主的工业体系。

海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十三五”工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海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十三五”工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海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十三五”工业发展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海东市人民政府(海东地区行政公署)•【公布日期】2017.02.13•【字号】•【施行日期】2017.02.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海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十三五”工业发展规划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海东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海东市“十三五”工业发展规划》已经市政府专题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完成规划确定的发展目标和任务。

2017年2月13日海东市“十三五”工业发展规划海东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前言“十三五”时期是海东加快缩小经济社会发展差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也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及省委十二次党代会和十二届七次、八次全会精神的重要时期,按照省委省政府对海东发展提出的“青海功能优化的重要城市、兰西经济区的产业基地、高原现代农业的示范区、东部城市群的重要支撑、全省科学发展的新增长极”战略定位和与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总体目标,深刻认识并准确把握海东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科学制定《海东市“十三五”工业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对于进一步推进新型工业化进程,推动海东特色优势产业发展,构建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现代工业体系,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规划》全面分析我市“十二五”工业发展现状,准确研判“十三五”发展环境,明确“十三五”工业发展目标、发展重点和主要任务,是指导全市工业发展的宏伟蓝图,对全面完成海东“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任务具有重要支撑作用。

《规划》依据《青海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青海省主体功能区规划(2014-2020年)》、《青海省“十三五”工业发展规划》和《海东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并与海东市相关专项规划进行了充分衔接。

《规划》范围是市域全部国土空间,规划基准年为2015年,规划期为2016-2020年。

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东市大数据发展规划(2021—2025)的通知

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东市大数据发展规划(2021—2025)的通知

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东市大数据发展规划(2021—2025)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11.03•【字号】•【施行日期】2022.11.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电子信息,软件业,通信业正文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东市大数据发展规划(2021—2025)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海东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海东市大数据发展规划(2021—2025)》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22年11月3日海东市大数据发展规划(2021—2025)第一章发展基础第一节发展形势随着大数据时代的到来,数据成为国家基础性战略资源,数据要素成为推动众多数字经济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的基础。

大数据产业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具有高渗透性和高融合性特点,对提升政府治理能力、优化民生公共服务、促进经济转型和创新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党和国家高度重视信息化发展,国内大数据相关产业体系日渐完善,各类行业融合应用逐步深入,国家大数据战略走向深化阶段。

2017年10月,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推动大数据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为大数据产业的未来发展指明方向。

2019年3月,政府工作报告第六次提到“大数据”,并且有多项任务与大数据密切相关。

2020年,数据正式成为生产要素,战略性地位进一步提升。

4月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将“数据”与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并称为五种要素,提出“加快培育数据要素市场”。

5月18日,中央在《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中进一步提出加快培育发展数据要素市场。

这标志着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上升为国家战略,将进一步完善我国现代化治理体系。

青海省高度重视大数据发展,近年来相继出台《关于促进云计算发展培育大数据产业的实施意见》《2022年青海省促进数字经济发展工作要点》等多个政策文件,顶层设计逐步完善,并结合青海省资源丰富、环境优良等发展大数据产业独特优势,全力推动大数据、云计算、云存储的发展及应用,目前信息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大数据行业应用创新发展,保障支撑能力不断加强。

海东工业园区合作绿色产业园简介

海东工业园区合作绿色产业园简介

海东工业园区合作绿色产业园简介青海海东工业园区合作绿色产业园是青海省工业转型升级15个重大产业基地之一,纳入了青海省东部城市群成立整体计划,是青海省唯一的以青藏高原绿色生物资源研发、加工为主导的新型工业园区。

园区位于全国唯一的土族自治县—合作土族自治县县城所在地威远镇,总面积20平方千米。

园区依照“科学计划,绿色成立,诚信招商,有序融资,标准管理〞的开展理念,以青稞酒酿造、高原绿色食物及农副产品精深加工、生物制药、民族文化旅游工艺品加工为主导产业,踊跃引进战略合作伙伴,承接省内外投资工程,尽力打造丝绸之路新经济带上的特色轻工业基地。

园区现有全国最大的“青稞酒〞生产企业—青海合作青稞酒股分,全国最大的“极草·5X冬虫夏草〞系列产品加工企业—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等企业14家,在建产业工程4个,其中投资10亿元以上工程1个,1亿元以上工程3个。

2021年实现销售收入26.13亿元。

园区位于青海省“四区两带一线〞经济带东部,处在兰西格经济区三大中心城市之一的西宁都市区半小时辐射圈,省道平大公路、威北旅游公路、西互一级公路南接省会西宁市区,北通海北州和甘肃省,距曹家堡机场、西宁火车站半小时车程。

园区骨干道班彦路、振兴大道延伸段东环路正在成立,年末抵达通车条件;连接城区与园区的振兴大桥已建成;供水管道已铺设至安宁桥西,供水和排水管网与园区道路成立同步进展;日处置10万立方米的污水处置厂正在成立;110kv变电所已建成;天燃气主管道已铺设至区内,管网随道路成立同步建成;一期范围内的电力设施和移动、电信、联通等通信网络及天然气管带全数完成了改迁,新的网络设施已建成,全数覆盖园区范围。

入驻园区的工程必需知足以下条件:投资强度抵达150万元/亩以上,总投资抵达1亿元以上,投入产出比例抵达1:1.5以上,铺底流动资金不得超过固定资产投资的30%。

同时,依照?青海省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假设干政策办法?享受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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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海东科技园概念性规划第一部分规划总则一、规划目标青海海东科技园在“十二五”末,入驻中小企业将达到200家以上,销售收入50亿元以上,凝聚各类高端人才1万人以上。

通过科学规划、精心建设,将其打造成为创新科技人才汇聚点,培育建设成为青海乃至西北地区:【科技人才的汇聚点】【高效的经济增长点】【独特的旅游新景点】1、科技人才的汇聚点:青海海东科技园的建设,将吸引国内外高技术科技人才来此创业,园区将为广大科技人才提供一个科学、理想、舒适的发展平台。

成为全国高科技人才的一个重要汇聚点。

2、高效的经济增长点:青海海东科技园的建设是适应兰西经济区上升为国家战略的发展要求,抓住青海实现跨越式发展的重大历史机遇,率先发展,起辐射和领军作用,形成高新中小企业的集聚效益和规模效益,进而使青海海东科技园从单一的加工向高新技术转化,成为海东乃至青海的新型产业基地和新的经济增长点。

3、独特的旅游新景点:根据海东的实际情况,高起点、新思路、大手笔的规划青海海东科技园未来发展,结合国际国内相关项目开发经验,深度挖掘青海的综合资源,将高新产业与地域文化有机结合,与市场紧密结合,包装转化为旅游产品,使之成为像中关村一样“可学习、可参观、可创业”的创意产业旅游景点、吸引外地游客前来海东观光、学习、旅游。

二、规划指导思想和原则1、规划指导思想(1)遵从“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的指导思想问题导向:就是从解决园区现实和发展中的主要问题入手,使规划方案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如:为解决园区现状中小企业的发展问题,园区布置了“产品加工”板块,以实现园区的快速启动。

目标导向:就是规划要以实现海东地区及青海省委行署,园区管委会长远战略目标为前提,依托区位、资源、政策等优势,以“高新"产业的发展为主体,积极培育高科技、能源环保、低碳、节能等新产业,力争将青海海东科技园打造成为青海新的经济增长极。

(2)近远结合,滚动发展,强调科学合理性与可操作性的结合既要考虑园区在功能配置、用地布局以及运作管理模式的要求,又要兼顾创建初期园区自身特点和当前市场的需求,不同时段采取不同的规划理念、指导思想、建设目标和实施办法,分期建设,近远结合,滚动发展,获取最大的经济效益。

2、规划原则(1)大实大虚,疏密有致原则规划布局贯彻“大实大虚,疏密有致”的原则,该密则密(如中小企业孵化园)、该疏则疏(如各类科技园)。

(2)可持续原则统一规划,分期建设,近远结合,考虑发展,为科技园区发展留有扩展用地,作为可持续建设发展空间。

(3)低碳的原则采取低碳的生产和生活方式,延伸产业链,循环利用,节能减排,鼓励太阳能利用和中水回用。

三、主题定位:“西部硅谷科技之都”西部硅谷:青海海东科技园通过政策优势、区位优势吸引国内外高科技人才、国内名校、高新企业落户园区。

着力研发和转化国际领先的科技成果,做强做大一批具有影响力的创新型高科技产业,培育一批国际知名品牌,全面提高园区自主创新和辐射带动功能,形成高新技术产业基地(青海硅谷),助推西北地区经济发展。

科技之都:青海海东科技园充分发挥青藏高原丰富的综合资源的独特优势,将产业与文化结合,创新、创业、创意。

实现园区高新产业、文化旅游、商业金融、生活配套服务功能的协调发展,并实现经济跨越式发展。

青海海东科技园通过科学规划、精心建设,完全可以建设成为高新技术航母、生态文化长廊、创新创意高地,成为名副其实的科技之都。

四、规划理念“构建高地、突出特色、追求低碳”构建高地:将青海海东科技园建设成为以西宁为中心的东部城镇群,乃至青海省和西北地区的产业“高地”。

突出特色:传统加工业与高新产业相结合的特色;破解众多“门槛”因素,科学功能分区;营建园区独特的个性特色。

追求低碳:节能减排,崇尚环保和可持续的生产和生活方式。

五、宣传口号:【科技之都·经济航母】六、规划重点和难点1、如何实现园区现有中小企业(大多为传统产业)的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并相对集中布置,加以合理的基础设施配套,形成规模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促进园区快速启动。

2、为实现园区建设“以高新企业为主体,高新产业与加工业相结合”的发展思路,认真分析各企业特征、特色,精心进行空间布局,营造合理的布局形态和园区环境。

3、克服众多不利因素,营造最佳布局结构和景观风貌。

第二部分规划方案一、青海海东科技园的定性(一)定性分析1、产业特色突出:以高新产业园为主体,高新产业与加工业相结合,相辅相成。

2、自然环境独具特色:高原特色与现代风格相结合,湟水河自然景色与滨河景观相结合。

3、青海新的经济增长点。

4、海东最具特色,最具活力和最具代表性的新城区。

5、紧临空港、铁路、高速公路的区位优势(二)规划定性青海海东科技园通过科学规划,精心建设,使其培育成为“青海科技创新中心、人才聚集中心、企业孵化中心、经济发展中心”。

二、园区规模青海海东科技园由高新产业园、中小企业孵化园、生活配套区三大板块组成,总规划面积约1050亩。

其中:高新产业园800亩。

中小企业孵化园130亩生活配套区(含文化公园)120亩。

三、布局形式:组团园林式。

(1)自然地形:山、水、城相依,地形高低起伏,错落有致,适宜组团园林式布局。

(2)固有的自然环境特色:依山形而建,营造园区的“灵气”;临水而居,可适当作“水”和“林”的文章,营造园区的“生气”。

同时将园区绿地景观系统与外围山、水、林带有机结合,形成:山、水、城、林浑然一体的优美景观风貌。

(3)园区入驻企业特性:园区入驻企业多为高新企业,且需配置生态、环保的景观绿化,各创业园的布局宜“小巧玲珑”,呈“组团式、花园式”。

(4)中小企业孵化园为本地农产品生产加工,建筑设计宜集中式标准式布局。

该园区既是生产加工区,又是科技园的实验区。

四、青海海东科技园布局结构形态及功能分区(一)规划布局结构形态青海海东科技园形态:以中关村青海基地为中心,沿园区东西向步行景观轴展开的“园林式、组团式”布局结构。

(二)功能分区青海海东科技园功能分区概括为“一心、一轴、一带、多园”:一心:以中关村青海基地为主体的园区中心。

一轴:园区中部东西向步行景观轴。

一带:湟水河滨河绿化景观带。

多园:园区布局了11个小园区。

五、青海海东科技园用地布局1、中关村青海基地占地140亩,位于园区中心,辐射周边,并带动周边各园区的建设。

集中展示中关村和高等院校的新技术、新产品的研发,同时发布自主创新的技术成果、信息合作、开展交易洽谈等,为青海省青年创业就业提供一个技术和产品的交流合作平台。

基地的整体策划、企业及展品展销、布展方案等均由该基地投入配备。

建成后,运行维护及布展服务等由青海青年创业园负责管理。

中关村青海基地的建立是支撑青海的又一个重点项目,对于辐射带动青海电子信息、能源环保、生物工程与新医药、新材料等领域高技术产业的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将推动青海在科技发展、人才引进、人才培养等方面迈上一个新台阶。

2、青海大学生创业园占地40亩,位于用地西侧,为青海高等院校科技创新带动青海地方经济发展,提供基地。

3、软件园占地40亩,位于园区北侧,依托中关村青海基地而建,以中关村基地为技术创新指导,自主发展高新科技,信息产品研发与生产。

4、新材料科技园占地40亩,位于用地北侧,充分利用青海矿产资源丰富的特点,依托中关村青海基地和高等院校的技术优势,自主发展新型材料。

5、生物医药科技园占地40亩,位于园区西北侧,依托中关村青海基地布局,以基地为技术创新指导,自主研发和生产高新产品。

6、青年创业园占地30亩,位于园区西侧,为青年科技人才和高级技术人员提供创业平台。

依托基地为其技术和产品的交流合作平台,自主创新发展。

7、青海留学生创业园占地80亩,位于园区西南侧,为海归学者提供创业创新,回报祖国的平台,以基地为其技术和产品的交流合作平台,自主创新发展。

8、能源环保科技园占地40亩,位于园区北侧,依托中关村基地和高等院校的人才和技术,自主研发生产低能耗、无污染的产品。

9、文化宣传、教育、商贸、公寓、餐饮综合园占地90亩,位于园区中部,以青海地方特色文化为园区发展核心,以文化、宣传、教育的创意产业为该园主导产业。

打造具有浓郁青海多民族文化特色,又彰显现代化都市气息的综合性园区,集观光、旅游、休闲、娱乐、住宿、购物为一体。

建成后的园区,将进一步对青海地方特色文化进行创意打造和包装,能极大地满足园区员工日益增长的精神、生活和文化需求;同时将为国内外游客提供新的更加舒适的旅游和休闲娱乐场所。

10、青海朝阳创业园占地 30亩,位于园区东南侧,为朝阳地区的科技经济发展提供开发和创业的空间和机遇。

11、中小企业创业园占地130亩,位于园区东北部。

包括轻纺、农产品加工等功能。

主要为青海本地区的中小企业提供创业和发展的机遇,依托科技园的技术优势,发展经济。

同时为海东开发区的发展作为启动。

各功能区布局了所需要的仓库区和货车停车区。

各区域均有独立的对外出入口,方便生产物流的运输和管理。

仓储区位于地块西侧,单独设置出入口,主要用于园区物流调配,工业产品存放。

12、配套服务设施区占地70亩,位于东侧中部1)办公区的主办公楼紧邻生活服务区布置,为独立使用和管理的区域,有独立的出入口,又与生产区和生活区相邻。

独特的平面造型结合后期的立面设计,拟形成主干道上的一道充满个性和特色的标志性建筑和风景线,成为本地块的一个城市视觉的印象坐标。

2)生活区位于地块东南侧,有职工宿舍、食堂、会所(职工活动中心、篮球、排球、乒乓球、卡拉OK,茶园等;其中宿舍按3类宿舍标准设计,食堂按一级职工食堂设计)、自行车(电动车)棚等;室外辅以生活院落和篮球场等运动休闲场所。

共同构成了一个功能齐全的现代化生活服务配套区。

13、展览展示区占地40亩,位于地块东侧,配套服务设施区东侧,是主干道宣传创业园形象的窗口,是东入口的门户。

标准厂房的平面和立面造型,别具特色,形似风车和起飞的飞机,寓意海东开发区乘风破浪、快速发展、经济腾飞。

并与主办公楼相互呼映,成为园区建筑设计的亮点。

14、文化公园占地24亩,位于创业园东侧,紧邻西宁规划南绕城高速公路高架桥。

以北斗七星园为主题,节点以一天枢、二天璇、三天玑、四天权、五玉衡、六开阳、七摇光为元素,寓意园区永恒繁荣、引领海东工业园区创造西宁高新产业的新纪元。

15、附属配套①、主大门、次门②、配电房③、锅炉房④、污水处理池⑤、消防控制监控室⑥、公交等候站⑦、通勤车停靠点⑧、叉车停放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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