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合同]南海市某制衣实业有限公司加工合同纠纷
服装加工合同

服装加工合同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它也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
那么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下面是作者整理的服装加工合同范本,欢迎大家分享。
服装加工合同范本1双方为开展来料加工业务,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加工内容乙方向甲方提供加工________(产品)________套所需的原材料,甲方将乙方提供的原材料加工成产品后交付乙方。
第二条交货乙方在合同期间,每个月向甲方提供________原材料,并负责运至________车站(经________港口)交付甲方;甲方在收到原材料后的________个月内将加工后的成品________套负责运至________港口交付乙方。
第三条来料数量与质量乙方提供的原材料须含____%的备损率;多供部分不计加工数量。
乙方提供给甲方的材料应符合本合同附件一(略)和规格标准。
如乙方未能按时、按质、按量提供给甲方应交付的原材料,甲方除对无法履行本合同不负责外,还得向乙方索取停工待料的损失;乙方特此同意确认。
第四条加工数量与质量甲方如未能按时、按质、按量交付加工产品,在乙方提出后,甲方应赔偿乙方所受的损失。
第五条加工费甲方为乙方进行加工的加工费,在本合同订立时的________年为每套________币________元;合同订立第二年起的加工费双方另议,但不得低于每套____ 币____ 元;该加工费是依据合同订立时中国国内和国外劳务费用而确定的,故在中国国内劳务费用水平有变化时,双方将另行议定。
第六条付款方式乙方将不作价的原材料运交甲方;在甲方向乙方交付本合同产品前1个月,由乙方向甲方开立即期信用证,支付加工费。
第七条运输与保险乙方将原材料运交甲方的运费和保险费由乙方负责;甲方将本合同产品送交乙方的运费和保险费由甲方负责。
第八条不可抗力由于战争和严重的自然灾害以及双方同意的其他不可抗力引起的事故,致使一方不能履约时,该方应尽快将事故通知对方,并与对方协商延长履行合同的期限。
国家开放大学电大专科《民事诉讼法学》2028期末试题及答案

国家开放大学电大专科《民事诉讼法学》2028期末试题及答案关建字摘要:小题,当事人,服装厂,起诉,案件,程序,诉权,民事,级别管辖,起诉状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本文为收集整理修正,共5页,请先行预览,如有帮助感谢下载支持国家开放大学电大专科《民事诉讼法学》2028期末试题及答案(试卷号:2099)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有四个备选答案,其中只有一个正确的,请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在题干的括号内。
每小题2分,共10分)二、号内。
多选、少选、错选均不得分。
每小题1.民事诉讼当事人必须与本案有()。
A.利害关系B.直接利害关系C.一般利害关系D.间接利害关系2.第一审案件的诉讼费用要预交,预先交者是()oA.原告B 被告C.人民法院D.诉讼代理人3.第二审程序的发生,是基于当事人行使()oA.起诉权B.上诉权C.审判监督权D.参与权4.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理由是()oA.当事人对诉讼标的有争议B.当事人不服一审未生效判决C.生效判决确有错误D.未生效判决确有错误5.免交诉讼费用的案件是()。
A.督促程序B.公示催告程序C.离婚案件D.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多项选择题(每小题有四个备选答案,其中有二至四个正确的,请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在题干的括2分,共10分)6.起诉状可以采取()。
A.口头形式B.书面形式C.电子邮件形式D.电话形式7.因海难救助费用提起的诉讼,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是()A.救助地人民法院B.海难发生地人民法院C.被救助船舶最先到达地人民法院D.船舶目的地人民法院8.必须经法院院长批准的强制措施是()。
A.训诫B.拘传C.罚款D.拘留9.民事程序法除了民事诉讼法以外,还包括()。
A.公证法B.调解法C.仲裁法D.执行法10.若当事人没有约定管辖的,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是()。
A.合同签订地B.合同履行地C.原告住所地D.被告住所地三、填空题(每空2分,共10分)11.人民法院调解必须遵循白愿、合法原则。
民商法案例

民商法案例一.甲、乙系同事关系,交往较深,一日,乙因其妻重病住院治疗,甲同乙一同前往医院,因尚差住院费8 000元,甲便替乙垫付,数月后,乙拿8 000元归还甲,甲说:“你现在比较困难,你先用着,以后再说。
”乙表示感谢。
四年过后,甲、乙之间因工作发生口角,甲要求乙归还欠款8 000元,乙认为此笔钱甲已经赠给乙,所以不予归还,同时认为,诉讼时效已过。
问:甲、乙之间存在的民事法律关系的性质是什么?民事法律关系是否变更?甲是否有权请求乙归还此笔欠款,乙是否应归还?二.甲被法院宣告死亡,甲父乙、甲妻丙、甲子丁分割了其遗产。
后乙病故,丁代位继承了乙的部分遗产。
丙与戊再婚后因车祸遇难,丁、戊又分割了丙的遗产。
现甲重新出现,法院撤销死亡宣告。
甲是否有权要求丁和戊返还财产?其范围如何?三.渔民赵某于1992年出海打鱼,遇风浪一直未归。
1998年其妻钱某不得已向法院申请宣告其死亡。
赵某有两个孩子,分别为赵甲、赵乙,赵某夫妇有房屋6间,渔船一条(已经随赵某失踪而灭失了),摩托车一辆。
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后,赵某留下的遗产开始继承。
房屋一间由其父亲继承,其余财产均由钱某和赵甲、赵乙继承。
赵某死后,钱某生活十分困难,1999年,钱某将摩托车卖给了同村的孙某。
后迫于生活压力,钱某又将赵乙送给李某夫妇作为养子。
2000年,钱某改嫁给周某。
这件事情让赵某的父亲无法理解,经劝阻无效后,向法院提出要求自己作为赵甲的监护人,理由是钱某作为赵甲的监护人对其不利。
不久,周某死亡。
2001年,赵某回来了,原来当时被海风刮到A国,失去记忆,现被送回。
请回答下列问题:(1)赵某的父亲是否有权请求人民法院变更赵甲的监护权?为什么?(2)赵某是否有权要求其父亲返还继承的一间房屋?为什么?(3)赵某是否有权要求孙某返还摩托车?为什么?(4)如果钱某对赵某仍然有感情,赵某与钱某的婚姻关系能否自动恢复?为什么?(5)赵某是否有权要求李某夫妇解除与赵乙的收养关系?为什么?四.案情:2008年元月,甲、乙、丙共同设立一合伙企业。
服装委托加工合同模板5篇

服装委托加工合同模板5篇篇1服装委托加工合同模板甲方(委托方):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乙方(加工方):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服装加工生产一事,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目的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服装加工生产。
二、委托内容1.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设计稿件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不得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
2. 乙方应按照甲方提供的样品、图纸、设计稿件等要求进行生产加工,并保证生产质量。
3. 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按时完成加工生产任务。
4. 乙方应对加工过程中所用材料进行质量检测,确保产品质量符合相关标准。
5. 乙方应保护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得泄露相关信息。
6. 乙方应对加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及时沟通,并协商解决方案。
三、委托费用及结算方式1. 甲方应在委托之日起向乙方支付委托费用,具体金额为________(大写),货款支付时间为______。
2. 委托费用支付方式:_______(如支付宝、银行转账等)。
3. 委托费用结算方式:甲方应在乙方完成加工生产任务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
四、违约责任1. 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合同而导致另一方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 出现纠纷时,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有关部门寻求帮助解决。
五、保密条款双方应保守合同及涉及委托加工的商业秘密,未经允许不得向第三方透露相关信息。
六、其他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年。
甲方(盖章):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以上为《服装委托加工合同模板》,请双方认真阅读并按照约定履行合同内容。
如有任何疑问或变更需求,请及时沟通协商解决。
愿双方合作愉快,共同发展!篇2服装委托加工合同模板甲方:(委托方)乙方:(承包方)鉴于甲方希望委托乙方进行服装加工生产的业务,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同:一、委托内容1.1 甲方委托乙方对指定款式和规格的服装进行加工生产,并按照双方协商确定的数量和交付时间交付给甲方。
服装制作合同模板8篇

服装制作合同模板8篇篇1甲方(制作方):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具备专业的服装制作能力,乙方有定制服装的需求,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服装制作合同:第一条合同目的及内容本合同旨在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规范双方合作事项,确保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具体工作内容包括:乙方委托甲方制作服装,包括但不限于设计、选材、制作、包装等全过程服务。
第二条制作要求及规格乙方需提供详细的制作要求及规格,包括但不限于服装款式、颜色、尺寸、面料等要求。
甲方需按照乙方要求进行制作,确保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及行业规范。
第三条制作周期及交付时间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_____个工作日内完成样品制作并提交乙方验收。
经乙方确认后,甲方应于_____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部制作并交付乙方。
如遇特殊情况,双方可协商调整交付时间。
第四条合同金额及支付方式1. 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_元(大写:_________元整)。
该费用包括设计费、制作费、包装费等所有费用。
2. 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_____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_____%作为预付款。
3. 甲方完成样品制作并提交乙方验收合格后,乙方应支付合同总金额的_____%。
合同法案例题及答案

1.案情被告(某市食品公司)因建造一栋大楼,其急需水泥,基建处遂向本省的青锋水泥厂、新华水泥厂及原告建设水泥厂发出函电,函电中称:"我公司急需标号为150型号的水泥100吨,如贵厂有货,请速来函电,我公司愿派人前往购买。
"三家水泥厂在收到函电以后,都先后向原告回复了函电,在函电中告知它们备有现货,且告知了水泥的价格。
而原告建设水泥厂在发出函电的同时,亦派车给被告送去了50吨水泥。
在该批水泥送达被告之前,被告得知新华水泥厂所生产的水泥质量较好,且价格合理,因此,向新华水泥厂发去函电,称:"我公司愿购买贵厂100吨150型号水泥,盼速送货,运费由我公司负担。
"在发出函电后第二天上午,新华水泥厂发函称已准备发货。
下午,原告将50吨水泥送到,被告告知原告,他们已决定购买新华水泥厂的水泥,因此不能接受原告送来的水泥。
原告认为,被告拒收货物已构成违约,双方因协商不成,原告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答:本案不同观点对本案中被告是否构成违约,存在着几种不同观点。
第一种观点认为:被告已构成违约。
因为被告向原告发出的函电中,称"我厂愿派人前往购买"。
实际上已表示,只要原告有货,它就将购买,这是对原告发出的购买水泥要约。
而原告发送水泥,实际上是以行为作出承诺,可见,双方已成立买卖合同,被告拒收货物,已构成违约。
第二种观点认为:被告并未构成违约,因为被告向原告发出的函电并非是一种要约,只是要约邀请,而原告送货,实际上是一种要约行为,据此,被告可以承诺,也可以拒绝承诺,如被告拒绝收货,表明它不愿意承诺,这完全是合法的。
第三种观点认为:双方已购成买卖合同关系,但由于被告在要约中明确提出"将派人前往购买",因此,合同的交货方式应是买方自提,而非买方送货。
原告未与被告协商而主动送货,显然是违反了合同约定的交货方式,因此,被告有权拒绝收货。
案情2柯达公司在其网站上以100英镑的价格出售相机,但其很快发现价格输入错误,售价应为329英镑,但就在这几小时内网站已经接受了数千个订购。
服装合同纠纷案例分析

服装合同纠纷案例分析服装合同纠纷案例分析一、基本信息甲方:XXX公司乙方:XXX商店二、各方身份、权利、义务、履行方式、期限、违约责任甲方身份:生产企业甲方权利:掌握生产技术;拥有产品知识产权;经营管理权甲方义务:按照合同约定生产产品;维护产品的知识产权;保证产品的质量甲方履行方式:按照商店订单生产产品甲方期限:按照订单交货期限生产产品甲方违约责任:未按照合同履行义务需要承担赔偿责任乙方身份:零售商乙方权利:享有经营权;拥有商品展示权乙方义务: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货款;按照甲方履行合同义务乙方履行方式:及时支付货款;按照合同约定收货及售卖乙方期限:按照订单约定及时收货及售卖乙方违约责任:未按照合同履行义务需要承担赔偿责任三、需遵守中国的相关法律法规1.《合同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四、明确各方的权力和义务甲方有权利按照商店订单生产产品,拥有产品的知识产权,需要按照合同约定保证产品的质量。
乙方有权利及时收货及售卖,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货款并按照甲方履行合同义务。
如果甲乙双方因合同纠纷发生争议,可协商解决或请求仲裁。
在仲裁裁决之前,甲乙双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义务。
五、明确法律效力和可执行性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确认后生效,具有法律效力,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各项行为和结果均应具有可执行性。
其他: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合同内容如有需要变更的,双方应通过合法途径进行协商并签订书面变更协议。
本合同一切事宜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
委托加工合同纠纷起诉状范本

委托加工合同纠纷起诉状范本原告(全称):住所地:联系方式:被告(全称):住所地:联系方式:一、案件事实2. 按照合同约定,原告按时支付了加工费用,并提供了加工所需的材料和要求。
3. 在合同约定的加工期限届满后,被告未按照约定完成加工工作,并且未能给出合理的解释和延期交付的理由。
4. 经与被告多次沟通协商,要求被告按合同约定交付加工产品,但被告仍未履行合同责任。
二、纠纷的主张原告认为,被告的行为违反了《合同法》、《民事诉讼法》及本案的相关法律法规,构成违约行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具体主张如下:1. 被告未按照合同约定交付加工产品,违反了双方协议,构成违约行为。
2. 原告已支付了加工费用,但未获得相应的加工产品,被告侵占了原告的财产权益。
3. 被告的行为严重影响了原告的生产经营及经济利益,造成了重大经济损失。
三、诉讼请求基于上述事实和主张,原告请求法院根据《合同法》及有关法律规定,判决如下:1. 判决被告立即交付加工产品,并按合同约定的数量、质量进行交付。
2. 判决被告支付违约金,返还原告已支付的加工费用,并承担因此所导致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交通费等。
3. 判决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四、证据清单1. 《委托加工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2. 付款凭证及银行转账记录。
3. 与被告的沟通记录,包括邮件、短信、方式等。
4. 与被告的见证人证言,包括原告的员工、合作方等。
五、法律依据1. 《合同法》第 11 条:“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或者在履行合同过程中,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不得依法排除或者限制合同法律效力。
”2. 《合同法》第 62 条:“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
委托合同约定不明确的,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判决报酬。
”3. 《合同法》第 113 条:“违约方应当赔偿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的开支。
”六、其他本状维持一份副本,请贵庭收存。
本状按照《民事诉讼法》规定提交,请求贵庭受理并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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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海市某制衣实业有限公司加工合同纠纷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XX)佛中法民二终字第487号上诉人(原审原告、反诉被告)南海市九江致源服装品制衣厂,住所地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沙咀村大园内。
负责人刘玉萍,厂长。
委托人代理人周腾,广东嘉德信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反诉原告)南海市九江辉力制衣实业有限公司,住所地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上东村奇山新南队。
法定代表人陈朵芳,经理。
委托代理人谢子奇,广东群立弘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张椿家,男,1981年9月2日出生,汉族,住广东省潮安县江东镇元巷村四组。
上诉人南海市九江致源服装品制衣厂(以下简称致源厂)因加工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XX)南民一初字第276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本院查明:致源厂与南海市九江辉力制衣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辉力公司)素有服装加工业务往来,双方于XX年8月6日、9月1日先后签订加工彩条弹力有里西服(每件加工费11.25元)和牛仔短裤(每条加工费5元)的协议书,辉力公司完成加工工作后于8月23日交付西服4505件(含5件次品)、于10月8日交付牛仔短裤7186条给致源厂,致源厂验收完毕。
后致源厂与(香港)裕发行有限公司签订订货合同,接下该公司多款牛仔短裤的订单。
为履行合同,致源厂于11月2日和3日按不同款式与辉力公司签订加工协议书4份,约定由致源厂提供原辅料、样板、制单、纸样、包装物料,由辉力公司加工XX-6as弹力牛仔腰绳长裤4800条(每条加工费5.25元)、02-22s、23s、24s女装牛仔绣花上衣各2400件(每件加工费分别为7.5元、6.5元、6.5元),交货期均为11月14日,同时约定辉力公司负责从裁到包装入箱送货的工序,按样板、制造单的工艺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生产任务,将合格产品交回致源厂,否则赔偿致源厂一切经济损失。
辉力公司接受加工任务后,致源厂陆续交付布料,于11月8日交付最后一批,辉力公司则陆续将裁好的牛仔上衣裁片送交致源厂指定的南海市沙头南畔雄丰绣花厂绣花,绣花后取回缝制成衣,与直接裁缝无需绣花的牛仔长裤一起等待致源厂联系洗水厂洗水。
致源厂于9日联系有关洗水厂找辉力公司试洗,10日确定由高明市洗水厂负责洗水。
辉力公司遂陆续将衣料送交洗水,11月20日成衣才从高明洗水厂洗水完毕,洗水后取回钉纽扣贴牌穿绳,向致源厂提取包装材料入袋装箱。
其间,因致源厂提供物料迟延,11月19日还陆续提供物料,致源厂自知辉力公司无法按约定的时间交货,便要求辉力公司最迟在11月21日交货,辉力公司答应尽量赶做。
至11月21日凌晨,辉力公司已将衣服赶制完毕,大部分已经装箱,正在赶工处理最后的入袋装箱工序时收到致源厂发出的传真,称辉力公司未能在此最后期限按时按量出货,须赔偿损失,并停止交货。
辉力公司在当日内完成最后包装入箱,牛仔长裤装箱102箱4871条,绣花牛仔上衣22s、23s均装箱50箱2382件,24s装箱51箱2448件,因致源厂不接受交货而一直存放至今。
为此,双方引发纠纷,致源厂于XX年1月21日向原审法院起诉,请求判令:1、终止辉力公司与致源厂已签订的加工承揽合同的履行;2、由辉力公司向其赔偿其各项经济损失共计793431.24元;3、本案诉讼费用由辉力公司承担。
在一审诉讼中,辉力公司提起反诉,请求判令致源厂向其支付加工费161444元并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案经原审法院审理认为:致源厂与辉力公司签订协议,建立的是加工承揽关系,致源厂是提供材料的定作人,辉力公司是承揽人,双方应当按照协议的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
前两个协议已经履行完毕,致源厂应当支付相应酬金给辉力公司。
辉力公司反诉主张该两个协议履行中未获清偿的加工费,符合反诉条件,应在本案中一并处理。
致源厂并无实质性的可以阻却酬金支付请求的抗辩理由,仅称不能反诉,理由不成立,不予采纳。
后四个协议,从协议内容看,加工量并不小,但加工期只有十一、二天,任务紧迫,需要抓紧施工和各方面的积极、及时的配合才能如期完成。
对此双方应有清楚认识并经慎重考虑才会成约,特别是辉力公司会根据自己的加工生产能力合理预见能够如期完成才会接受任务。
协议虽笼统约定辉力公司负责的工序包括从裁到包装入箱送货,但从双方以往的交易经验和加工单价出发是明确清楚绣花(有的不需要)和洗水不是由辉力公司负责的,不属双方约定的由辉力公司负责的加工范围,辉力公司承接的加工内容特指裁剪、缝纫及最后成衣和包装装箱等工序,绣花和洗水由致源厂另行组织完成并负责费用,并非辉力公司将属于自己承揽的主要或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并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致源厂负责的问题。
这样,有两项工作足以影响辉力公司承揽工作的进度,一是提供原辅材料的质量、数量和时间,二是在辉力公司加工期间由致源厂负责的另行委托加工的绣花和洗水的及时性。
辉力公司提供的证据已经证明致源厂未及时提供布匹这一主材料,在11月8日尚大量提供且未完全提供足够的布匹给辉力公司剪裁,也未及时组织洗水事宜,到10日才经试洗确定洗水厂家这两方面事实的存在。
致源厂在提供材料和组织洗水方面(绣花有无迟延没有证据反映)的迟延直接影响和导致辉力公司无法按原约定期限完成加工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只能顺延履行期限。
至协议期限届满(11月14日)时止,辉力公司没有完成并交付工作成果的事实为双方当时所共知,不能如期交货的原因双方亦应当清楚。
在这种情况下,双方实已变更合同履行期限,顺延加工交货期,如双方未达成这一共识,只要任何一方不同意,合同就会被不同意解除,不可能发生后来的继续加工的事实。
所以,应当得出这样一个结论:辉力公司不能按约定期限交货的直接原因是致源厂迟延提供材料和组织洗水,在此情况下双方接受顺延交货期并继续履行合同。
至于顺延到何时,没有证据证明双方存在明确约定,致源厂在21日凌晨宣告截止交货亦没有辉力公司逾期交货这一前提。
因此,应当认为辉力公司未能在14日交货实系致源厂不及时履行协助义务造成的结果,逾期交货的责任在致源厂,而不在辉力公司,因逾期交货造成致源厂不能履行对外订购合同,因此需要向客商赔偿损失的后果应由致源厂自行承受,其截止交货并无正当理由,鉴于辉力公司已完成实质性加工工序,从洗水时间可合理推断在收到通知时只差最后包装入箱尚未全部完成并在当日稍迟时间全部完成,辉力公司有权要求致源厂按完成的加工工作和可交付的工作成果支付相应的酬金。
致源厂单凭辉力公司逾期不能交货的事实状况追究辉力公司的违约赔偿责任显然欠缺原因事实,其称存在备料充分辉力公司可随时按工作进度提取物料,绣花和洗水均属辉力公司承揽范围由辉力公司负责,辉力公司耽误加工以致不能如期交货的原因事实,因其对此负有证明责任但未能充分举证证明或合理说明,此说不能成立,故不予采信。
相反,根据辉力公司提供的证据可以合理作出致源厂在时间紧迫的情况下怠于协助提供原料和组织洗水,耽误致源厂正常加工生产以致迟延交货的推断。
综上,致源厂起诉无理,不予支持;辉力公司反诉有理,予以支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五十一条、第二百五十六条第一款、第二百五十九条、第二百六十一条、第二百六十三条、第二百六十八条的规定,判决:一、驳回致源厂的本诉诉讼请求。
二、致源厂应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辉力公司支付加工费161444元。
本诉受理费12944元、财产保全费2270元、反诉受理费4739元,全部由致源厂负担。
上诉人致源厂不服原判,向本院上诉称:一、致源厂起诉涉及的四张协议书与之前的协议书是各自一个独立的合同关系,其加工费不能与本案加工费混为一谈,应另行起诉,由于同样存在质量问题,所以,致源厂也可以就其起诉另行反诉。
如果在本案中处理等于是剥夺了致源厂的反诉权利,所以应予驳回辉力公司对之前的加工费的请求;二、致源厂已于11月3日前交付足量布料给辉力公司裁剪,11月8日的布料是补数,属损耗范围,而且8日的布量只占全部布量的百分之十左右,不影响大部分服装的生产,并且即使是8日交齐也不迟,因为大部分已于11月3日前交付了,所以,致源厂对此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三、辉力公司收到布料后并没有马上进行加工,甚至送绣花裁片的工作也一直从11月5日延至11月16日,连绣花都没有按时完成,又何谈另外的后续工序,包括缝制、洗水、钉扣、穿绳、包装入箱呢?所以,致源厂认为辉力公司送裁片去绣花是造成迟延交货的主要原因;四、本案中的加工工序全部应由辉力公司承担责任,也是其委托绣花和洗水的,致源厂仅负责付款;五、本案交货日期不存在顺延,自始至终都是11月14日。
综上,请求二审法院撤销原判,驳回辉力公司的反诉,支持致源厂的诉讼请求,并由辉力公司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上诉人致源厂对其陈述的事实了提供了以下证据:1、友谊布行证明一份,予以证明致源厂并未迟延提供物料;2、南海市南畔雄丰绣花厂证明一份,予以证明绣花是由辉力公司委托该厂进行的及辉力公司迟延交货的事实;3、高明市洗水厂的证明一份,予以证明洗水是由辉力公司自行委托及辉力公司迟延交付洗水的事实。
被上诉人辉力公司答辩称:一、辉力公司的反诉符合法律规定;二、绣花、洗水应由致源厂负责;三、辉力公司对迟延交付加工产品无任何过错,应由致源厂对其损失自行承担责任。
据此,请求二审法院依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被上诉人辉力公司未为其辩解提供新的证据。
经庭审质证,被上诉人辉力公司对致源厂提供的证据发表如下意见:绣花厂、洗水厂出具的证明不能作证据使用,因为致源厂尚欠绣花厂、洗水厂加工费,他们之间有利害关系。
此外,若是由辉力公司委托绣花、洗水,必然会由辉力公司与绣花厂、洗水厂签订委托加工合同或出具委托书或共同封板,但绣花厂和洗水厂不提供这些而只是出具证明,只能说明作的是伪证。
根据上述当事人确认的证据、事实以及对当事人争议的证据的认证,本院因此确认了以上查明的事实。
本院认为:致源厂与辉力公司签订的六份加工合同合法有效,应受法律保护。
辉力公司作为承揽人应按定作人致源厂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致源厂则应按合同约定接受工作成果并支付报酬。
前两份协议,辉力公司已履行完毕,致源厂应向其支付相应的加工费。
致源厂上诉认为原审对前两份协议的加工费进行审理剥夺了其反诉的权利。
因提起反诉的条件之一是反诉与本诉之间存在牵连关系,法律上的牵连包括两者源于同一法律关系和两者源于相关联的法律关系,前两份合同的加工费请求亦与本诉相关联,且符合提起反诉的其他条件,原审予以审理并无不当。
致源厂提出之前加工的服装存在质量问题,其完全可在本案的审理中针对加工费的请求进行抗辩,无须再行反诉,不存在剥夺其反诉权利问题。
对后四份协议,双方争议的焦点在于辉力公司不能如期交付工作成果的责任在谁?致源厂认为其责任全在辉力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