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级中医医院分等标准及评审核心指标(2012年版)
(整理)三级中医医院分等标准.

三级中医医院分等标准三级中医医院是向多个地区提供高水平的中医专科服务并承担一定的预防、保健、健康、康复和高等教学、科学研究等任务的区域性以上的中医医院,是国家高层次的中医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是省、自治区、直辖市或全国中医医疗、教学、科研相结合的技术中心。
一、医院规模(一)床位不少于400张。
(二)平均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
每床病室净使用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
日平均每门诊人次占门诊建筑面积不少于4平方米。
医院各部门(门诊部、住院部、医技科室、药剂科、手术室、消毒供应室、急诊科、后勤保障和辅助用房等)的建筑布局和人、物流向合理。
有扩展计划和相应的建筑设计。
医疗区、行政区、生活区划分明确合理。
有适应中药加工、炮制、贮存、保管、煎药、制剂、剂型改革需要并符合功能要求的用房。
(三)人员结构床位与工作人员之比为1:1.5~1.7。
病床数与门诊量之比按1:3计算,不符合时,每增减100门诊人次,增减6~8人。
中医院校附属医院和教学医院根据教学需要,另增加编制12~15%。
中医研究单位附属医院另增加编制6~8%,用于临床科研需要。
必须配备具有国家认定资格的卫生技术人员。
卫生技术人员不得少于全院职工总数的75%。
在卫生技术人员中,医生占26%,护理人员占44%,药剂人员占17%,检验人员占4.9%,放射人员占3.4%,其他卫生技术人员占5%。
在医药人员中,中医药人员要达到70%以上。
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医师之比为1:3:5:7。
一级中医科室和重点二级中医科室的学科带头人应由热爱中医事业、在中医学术上有一定的造诣、能指导开展中医工作的主任中医师或高年资副主任中医师担任。
从事临床食疗并有系统的中医药知识的营养师以上职称人员(含营养师)应不少于2人。
(四)科室设置1 临床科室1-1临床一级中医科室应设有急诊科、内科、外科、妇科、儿科、针灸科、肛肠科、皮肤科、骨伤科、推拿科、眼科、耳鼻喉科等科室,并应设有I.C.U(重症监护病房)或C.C.U(心脏病监护病房)。
三级中西医结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2年版)

三级中西医结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2年版)总体说明:一、本细则所有指标均为必查指标,适用于所有三级公立中西医结合医院,民营中西医结合医院参照执行。
二、本细则中将最基本、最重要,若未达到要求势必影响中西医结合特色优势、临床疗效、医疗质量与患者安全的指标,列为“核心指标”(以★标示),具备否决作用。
三、本细则各指标评分只在指标分数范围内扣分,扣完为止,不倒扣分。
第一部分中西医结合服务功能(650分)第一章发挥中西医结合特色优势的措施(30分)评审指标评审方法评审细则分值1.1依据功能与任务,确定医院发展战略,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体现发挥中西医结合特色优势的医院发展方向,有明确的发展目标,重在提高中西医结合临床疗效。
(3分)查阅相关资料,并抽查2项具体措施的落实情况。
医院未确定发展战略或未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或发展规划未体现以中西医结合为主方向,不得分;不能提供原始资料,扣1.5分;发挥中西医结合特色优势的措施未落实,每项扣1.5分;部分落实,酌情扣分(最少每项扣0.5分)。
31.2围绕医院中长期发展规划制定医院年度工作计划,有发挥中西医结合特色优势和提高中西医结合临床疗效的具体措施,并按照年度进行定期评价。
(11分)1.2.1医院年度工作计划能够体现医院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规划的指导思想,有发挥中西医结合特色优势和提高中西医结合临床疗效的具体措施。
查阅评审前3年相关资料。
医院未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或工作计划中无具体措施,不得分;不能提供原始资料,扣1分。
21.2.2有发展中医和中西医结合重点专科、学科和加强中西医结合人才培养的具体措施和明确的资金投入。
查阅评审前3年相关资料。
无具体措施,每项扣1分;无资金投入,每项扣1分;措施未落实,每项扣1分;部分落实,酌情扣分(最少每项扣0.33分)。
1.2.3医院对影响中西医结合特色优势发挥和提高中西医结合临床疗效的关键问题有系统的调研分析(至少每年一次),制订针对性措施。
民族医医院核心标准-定稿

三级民族医医院分等标准及评审核心指标(2012年版)一、三级民族医医院分等标准根据《中医医院评审暂行办法》,三级民族医医院评审结论分为:甲等、乙等和不合格。
《三级民族医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2年版)》共1000分,其中第一部分“民族医药服务功能”650分,第二部分“综合服务功能”部分350分。
三级甲等民族医医院、三级乙等民族医医院和三级不合格民族医医院划分标准如下:(一)三级甲等民族医医院应满足以下条件:1.总分≥900分;2.第一部分每章的分值不低于该章总分的85%;3.第二部分得分≥300分;4.核心指标全部达到要求。
(二)三级乙等民族医医院应满足以下条件:1.总分≥750分;2.第二部分得分≥245分;3.民族医药服务功能部分核心指标符合要求数≥10;综合服务功能部分核心指标符合要求数≥8。
(三)有以下条件之一的,评审结论即定为不合格:1.总分<750分;2.第二部分得分<245分;3.民族医药服务功能部分核心指标符合要求数<10或综合服务功能部分核心指标符合要求数<8。
二、《三级民族医医院评审标准(2012年版)》核心指标《标准》及细则中将最基本、最重要,若未达到要求势必影响民族医药特色优势、临床疗效、医疗质量与患者安全的指标,列为“核心指标”,具备否决作用。
核心指标及要求如下:(一)民族医药服务功能部分核心指标核心指标一:科室综合考核目标中有发挥民族医药特色优势和提高民族医临床疗效的相关指标。
核心指标二:中医类别民族医或中医专业医师资格执业医师占执业医师总数的比例≥70%;或中医类别民族医或中医专业医师资格执业医师占执业医师总数的比例未达到70%,但比上年度增长超过了5.0个百分点。
核心指标三:医院和临床科室命名突出民族医药特色,不得有神经科(中心)、神经内科(中心)、消化科(中心)、风湿免疫科(中心)、免疫科(中心)、泌尿科(中心)等名称。
核心指标四:科室制定至少3个以上民族医优势病种民族医诊疗方案,体现医院本科室临床实际和特色,诊疗方案基本要素齐全。
三级中医肛肠医院分等标准和评审核心指标(2012年版)(征求意见稿)

附件2三级中医肛肠医院分等标准和评审核心指标(2012年版)(征求意见稿)一、三级中医肛肠医院分等标准根据《中医医院评审暂行办法》,三级中医肛肠医院评审结论分为:甲等、乙等和不合格。
《三级中医肛肠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2年版)》共1000分,其中第一部分“中医药服务功能”650分,第二部分“综合服务功能”350分。
三级甲等中医肛肠医院、三级乙等中医肛肠医院和不合格中医肛肠医院划分标准如下:(一)三级甲等中医肛肠医院应满足以下条件:1.总分≥900分;2.第一部分每章的分值不低于该章总分的85%;3.第二部分得分≥300分;4.核心指标全部符合要求。
(二)三级乙等中医肛肠医院应满足以下条件:1.总分≥750分;2.第二部分得分≥245分;3.中医药服务功能部分核心指标符合要求数≥8;综合服务功能部分核心指标符合要求数≥8。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审结论即定为不合格:1.总分<750分;2.第二部分得分<245分;3.中医药服务功能部分核心指标符合要求数<8或综合服务功能部分核心指标符合要求数<8。
二、《三级中医肛肠医院评审标准(2012年版)》核心指标《标准》及细则中将最基本、最重要,若未达到要求势必影响特色优势、中医临床疗效、医疗质量与患者安全的指标,列为核心指标,具备否决作用。
核心指标及要求如下:(一)中医药服务功能部分核心指标核心指标一:科室综合考核目标中有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和提高中医临床疗效的相关指标。
核心指标二: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占执业医师总数的比例≥60%;或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占执业医师总数的比例未达到60%,但比上年度增长超过了5个百分点。
核心指标三:医院和临床科室命名符合规定,不得有神经科(中心)、神经内科(中心)、消化科(中心)、风湿免疫科(中心)、免疫科(中心)、泌尿科(中心)等名称。
核心指标四: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印发的诊疗方案基础上,科室制定至少2个常见病及中医优势病种中医诊疗方案,并体现医院本科室临床实际和特色,诊疗方案基本要素齐全。
三级中医医院评审细则2012

三级中医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2年版)总体说明:一、本细则所有指标均为必查指标,适用于所有三级公立中医医院,民营中医医院参照执行。
二、本细则中将最基本、最重要,若未达到要求势必影响特色优势、中医临床疗效、医疗质量与患者安全的指标,列为“核心指标”(以★标示),具备否决作用。
三、本细则各指标评分只在指标分数范围内扣分,扣完为止,不倒扣分。
第一部分中医药服务功能(650分)第一章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的措施(430分)第二章队伍建设(95分)说明:1.对该部分进行检查时,除查看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外,还应现场抽查部分值班人员的执业医师资格证,以验证其材料的真实性。
2.低于标准*个百分点,扣*分,举例说明如下:如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占执业医师比例要求≥60%,评分细则为每低于标准1个百分点,扣1分,某医院实际检查结果为58.4%,低于标准(60%)1.6个百分点,则扣2分。
(下同)3.访谈时,由检查评估专家抽取确定被访谈人,每人访谈时间不超过10分钟,在访谈开始前予以说明,到时间即停止访谈。
被访谈人不能拿着文件等材料翻看。
4.对医院职能部门负责人进行访谈时,原则上访谈正职,如有特殊情况可访谈副职。
5.护理人员系统接受中医药知识和技能岗位培训是指毕业于中医药院校或中医护理专业;或毕业于西医药院校,进院三年内接受中医药知识和技能岗位培训时间≥100学时。
计算方法为:分子为毕业于中医药院校或中医护理专业的人数+毕业于西医药院校,进院三年内接受中医药知识和技能岗位培训时间≥100学时的人数,分母为护理人员总数。
6.医院领导班子是指上级主管部门任命的党政领导。
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指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或经过学习培训取得中医、中西医结合、中药专业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7.经过西学中培训是指临床类别执业医师经过2年以上中医药知识和技能培训,有明确的教学计划和考核标准,有学习证明。
第三章临床科室建设(160分)说明:1.对3.1.1进行检查时,如有内儿科、针推科等,检查时可算2个科室,即认为其设置了内科和儿科(或针灸科和推拿科)。
三级中医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2年版)

附件1
三级中医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2年版)
总体说明:
一、本细则所有指标均为必查指标,适用于所有三级公立中医医院,民营中医医院参照执行。
二、本细则中将最基本、最重要,若未达到要求势必影响特色优势、中医临床疗效、医疗质量与患者安全的指标,列为“核心指标”(以★标示),具备否决作用。
三、本细则各指标评分只在指标分数范围内扣分,扣完为止,不倒扣分。
第一部分中医药服务功能(650分)
第一章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的措施(30分)
第二章队伍建设(95分)
5
第三章临床科室建设(165分)
第四章重点专科建设(105分)
第五章中药药事管理(80分)
第六章中医护理(60分)
第七章文化建设(60分)
第八章“治未病”服务(55分)
第二部分综合服务功能(350分)
第一章基本要求和医院服务(40分)一、医院设置、功能和任务(5分)
二、医院服务(15分)
三、应急管理(8分)
四、临床医学教育(6分)
五、科研及其成果推广(6分)
第二章患者安全(30分)
第三章医疗质量(190分)一、医疗质量管理组织与制度(10分)
二、医疗技术管理(15分)
三、医技科室质量管理(55分)(一)临床检验质量管理(20分)
(二)病理质量管理(15分)
(三)医学影像质量管理(20分)
四、其他科室质量管理(95分)(一)手术治疗管理(15分)
(三)重症医学科管理(20分)。
《三级中西医结合医院评审标准(2012年版)》

附件:三级中西医结合医院分等标准及评审核心标准一、三级中西医结合医院分等标准根据《中医医院评审暂行办法》,三级中西医结合医院评审结论分为:甲等、乙等和不合格。
《三级中西医结合医院评审细则(2012年版)》共1000分,其中第一部分“中西医结合服务功能”650分,第二部分“综合服务功能”部分350分。
三级甲等中西医结合医院、三级乙等中西医结合医院和三级不合格中西医结合医院划分标准如下:(一)三级甲等中西医结合医院应满足以下条件:1.总分≥900分;2.第二部分得分≥300分;3.核心标准全部达到要求。
(二)三级乙等中西医结合医院应满足以下条件:1.总分≥750分;2.第二部分得分≥245分;3.核心标准全部达到要求。
(三)有以下条件之一的,评审结论即定为不合格:1.总分<750分;2.第二部分得分<245分;3.有核心标准不符合要求。
二、《三级中西医结合医院评审标准(2012年版)》核心标准《标准》及细则中对那些最基本、最重要,若未达到要求势必影响中西医结合特色优势、临床疗效、医疗质量与患者安全的标准,列为“核心标准”,具备单项否决的作用。
核心标准及要求如下:(一)中西医结合服务功能部分核心标准核心标准一:科室综合考核目标中有发挥中西医结合特色优势和提高中西医结合临床疗效的相关指标。
核心标准二:将对口支援基层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中医药、中西医结合工作纳入院长目标责任制与医院年度工作计划,并有相关鼓励措施。
核心标准三:中医类别中医及民族医专业医师资格执业医师和中西医结合人员占执业医师总数的比例≥60%;或中医类别中医及民族医专业医师资格执业医师和中西医结合人员占执业医师总数的比例未达到60%,但比上年度增长超过了3.0个百分点。
核心标准四:非药物中医技术治疗人次数占门诊总人次数的比例≥7%。
核心标准五:中药处方(饮片、中成药、院内制剂)处方数占门诊总处方数的平均比例应超过40%。
三级专科医院评审实施细则

附件3三级中医专科医院(不含中医骨伤医院、中医肛肠医院)通用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2年版)(征求意见稿)总体说明:一、本细则所有指标均为必查指标,适用于所有三级公立中医专科医院(不含中医骨伤医院和中医肛肠医院,下同),民营中医专科医院参照执行。
二、本细则中将最基本、最重要,若未达到要求势必影响特色优势、中医临床疗效、医疗质量与患者安全的指标,列为“核心指标”(以★标示),具备否决作用。
三、本细则各指标评分只在指标分数范围内扣分,扣完为止,不倒扣分。
四、本细则所指重点专科为专科的重点二级分科,检查评估临床科室建设部分时从抽取的两个专科重点二级分科之外的其他临床科室中随机抽取。
第一部分中医药服务功能(700分)第一章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的措施(35分)第二章队伍建设(110分)第三章临床科室建设(185分)第四章重点专科建设(130分)第五章中药药事管理(80分)第六章中医护理(60分)第七章文化建设(60分)第八章“治未病”服务(40分)第二部分综合服务功能(300分)第一章基本要求和医院服务(40分)一、医院设臵、功能和任务(5分)二、医院服务(15分)三、应急管理(8分)四、临床医学教育(6分)五、科研及其成果推广(6分)第二章患者安全(30分)第三章医疗质量(140分)一、医疗质量管理组织与制度(10分)二、医疗技术管理(15分)三、医技科室质量管理(60分)(一)临床检验质量管理(30分)(二)医学影像质量管理(30分)四、其他科室质量管理(40分)(一)感染性疾病管理(10分)(二)医院感染管理(30分)五、病历(案)质量管理(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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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中医医院分等标准及评审核心指标(2012年版)
(提请局长会审议稿)
一、三级中医医院分等标准
根据《中医医院评审暂行办法》,三级中医医院评审结论分为:甲等、乙等和不合格。
《三级中医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2年版)》共1000分,其中第一部分“中医药服务功能”650分,第二部分“综合服务功能”部分350分。
三级甲等中医医院、三级乙等中医医院和三级不合格中医医院划分标准如下:
(一)三级甲等中医医院应满足以下条件:
1.总分≥900分;
2.第一部分每章的分值不低于该章总分的85%;
3.第二部分得分≥300分;
4.核心指标全部符合要求。
(二)三级乙等中医医院应满足以下条件:
1.总分≥750分;
2.第二部分得分≥245分;
3.中医药服务功能部分核心指标符合要求数≥10;综合服务功能部分核心指标符合要求数≥8。
(三)有以下条件之一的,评审结论即定为不合格:
1.总分<750分;
2.第二部分得分<245分;
3.中医药服务功能部分核心指标符合要求数<10或综合服务功能部分核心指标符合要求数<8。
二、《三级中医医院评审标准(2012年版)》核心指标
《标准》及细则中将最基本、最重要,若未达到要求势必影响特色优势、中医临床疗效、医疗质量与患者安全的指标,列为“核心指标”,具备否决作用。
核心指标及要求如下:
(一)中医药服务功能部分核心指标
核心指标一:科室综合考核目标中有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和提高中医临床疗效的相关指标。
核心指标二: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占执业医师总数的比例≥60%;或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占执业医师总数的比例未达到60%,但比上年度增长超过了5.0个百分点。
核心指标三:医院和临床科室命名符合规定,不得有神经科(中心)、神经内科(中心)、消化科(中心)、风湿免疫科(中心)、泌尿科(中心)等名称。
外科二级分科应命名为外一、外二、外三……,不得出现其他命名。
核心指标四:科室制定至少3个以上常见病及中医优势病种中医诊疗方案,并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印发的诊疗方案基础上体现医院本科室临床实际和特色,诊疗方案基本要素齐全。
所抽查的2个临床科室的6个病种中,符合要求的完善的中医诊疗方案数量≥4个。
核心指标五:非药物中医技术治疗人次数占门诊总人次数的比例≥10%。
核心指标六:中药处方(饮片、中成药、院内制剂)处方数占门诊总处方数的平均比例应超过60%。
中药饮片处方数占门诊总处方数的比例超过30%;或比例在10%以下,但较上年度增长超过了7个百分点;或比例在10%-20%,但较上年度增长超过了5个百分点;或比例在20%-30%,但较上年度增长了3个百分点。
核心指标七:重点专科研究制定本专科优势病种和常见病种中医诊疗方案,并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印发的诊疗方案基础上体现医院本科室临床实际,突出中医药诊疗方法的综合运用,诊疗方案基本要素齐全。
所抽查的2个重点专科6个病种中,符合要求的完善的中医诊疗方案数量≥4个。
核心指标八:重点专科诊疗方案在临床中得到应用。
所抽查的2个重点专科的6份运行病历中,执行中医诊疗方案的病历数≥4份。
核心指标九:建立中药饮片采购制度,进货渠道符合相关规定,供应商资质齐全并对其定期评估。
核心指标十:科室开展中医护理技术项目数符合要求,所抽查的3个科室开展中医护理技术项数≥6项。
核心指标十一:门诊走廊、候诊区和住院部走廊宣传中医药知识,使用中医病名和中医术语,并与所在科室的中医药特色相结合。
中药候药区宣传中医药相关知识。
评审该项指标得分≥17分。
核心指标十二:具有提供中医预防保健服务的平台,健康状态辨识及其风险评估区域、健康咨询与指导区域、健康干预区域、辅助区域等区域定位明确。
(二)综合服务功能部分核心指标
核心指标一:医院的功能、任务和定位明确,保持适度规模,医院编制及实有床位数均≥400张,科室设置、每床建筑面积、人员配备和设备、设施符合三级中医医院基本(设置)标准。
核心指标二:加强急诊检诊、分诊,落实首诊负责制,及时救治急危重症患者。
核心指标三:在诊疗活动中,严格执行“查对制度”,至少同时使用姓名、年龄两项等项目核对患者身份,确保对正确的患者实施正确的操作。
核心指标四:建立手术安全核查、风险评估制度与工作流程。
核心指标五:制定多重耐药菌医院感染控制管理规范与程序,实施监管与改进。
核心指标六:药事管理组织下设抗菌药物管理小组,人员结构合理、职责明确。
对医务人员进行抗菌药物合理应用培训及考核。
核心指标七:医院有优质护理服务规划、目标及实施方案,有推进开展优质护理服务的保障制度和措施及考评激励机制。
核心指标八:在国家医疗卫生法律、法规、规章、诊疗护理规范的框架内开展诊疗活动。
核心指标九:由具备资质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为患者提供诊疗服务,不超范围执业。
核心指标十:急救、生命支持系统仪器设备始终保持在待用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