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人事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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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资产评估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公司的人事管理,明确人事管理权限及人事管理程序,使公司人事管理工作有所遵循,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试用员工及临时员工。

三、管理权限1. 总经理负责公司人事管理工作的总体规划和决策。

2. 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人事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和监督。

3.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员工的人事管理工作。

四、员工招聘1. 招聘需求: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提出招聘申请,经人力资源部审核、总经理批准后,纳入招聘计划。

2. 招聘方式:采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招聘网站、校园招聘、社会招聘等多种渠道进行招聘。

3. 招聘流程:发布招聘信息、简历筛选、面试、体检、录用通知等。

4. 招聘条件:应聘者需具备相关专业知识、技能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符合公司岗位要求。

五、员工培训与发展1. 人力资源部负责制定员工培训计划,组织各类培训活动。

2.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员工的培训和职业发展规划。

3. 员工根据自身需求和发展方向,积极参与各类培训活动。

六、员工考核与晋升1. 人力资源部负责制定员工考核制度,组织实施员工考核。

2. 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等方面,以绩效考核为主。

3. 根据考核结果,对员工进行晋升、调岗、降职等处理。

七、员工薪酬与福利1. 公司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员工薪酬制度。

2. 薪酬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奖金等。

3. 公司为员工提供法定福利待遇,如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

八、员工离职管理1. 员工提出离职申请,需提前一个月向人力资源部提交书面申请。

2. 人力资源部对离职员工进行离职面谈,了解离职原因。

3. 公司根据离职原因,对离职员工进行妥善安置。

九、附则1. 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3. 本制度如需修改,由总经理提出,经人力资源部起草,总经理批准后发布实施。

会计事务所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会计事务所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会计事务所人力资源管理制度1.前言本文档旨在制定一套行之有效的会计事务所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以便规范公司员工的职责、权限和工作流程,优化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

2.人事管理2.1 招聘与录用人事部门应向公司其他部门及外部发布招聘信息,并对应聘人员进行面试、笔试等严格的选拔程序。

各部门人员需要在聘用新员工时标准化操作,明确职责、诚信守信,合理合法地做好新员工入职前的准备工作。

2.2 岗位设计与考核公司应当根据各部门、各岗位的职责特点,合理设定岗位职责和考核标准,以确保员工按照规定的职责和考核标准工作。

公司要切实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合理调整绩效考核机制,让员工感受到公司的关心和支持。

2.3 员工培训与发展公司应制定培训计划,通过招聘、内部培训、外部培训、学习撰写论文等方式,为员工提供学习和发展的机会,并给员工提供参加会计专业会议、课程等的机会,以提升员工整体素质。

2.4 人事档案管理各部门应按规定档案分类存储,完整记录员工聘请、调动、升级、转正、离职等信息,并及时更新各项档案。

确保档案记录清晰完整且随时能够查询使用。

3.薪酬管理3.1 薪酬核算公司应及时核算员工工资,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

公司还应该建立完善的绩效考核考评机制,保障员工的收入分配合理公正。

3.2 绩效考核公司应定期开展员工绩效考核工作,绩效考核旨在评估员工的表现,制定个性化发展方案,帮助员工改进业绩,提高公司产品和服务质量。

3.3 薪酬涨幅公司应考虑员工的工作成果,以及公司的财务状况等因素评定员工的薪酬涨幅,确保每名员工的工资符合规定的最低标准。

4.制度执行4.1 审批流程公司应设立审批流程,明确根据部门、岗位、权限等不同情况执行不同的审批流程,减少制度执行的混乱和错误。

4.2 纠纷处理若发生员工或管理人员之间的纠纷,应第一时间通报到人事部门,由人事部门根据规定及时处理。

4.3 改进措施各部门应时刻关注公司管理制度的改进,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改进措施,合理调整制度流程,聚焦在优化技术、提高效率、加强效果方面,不断提高会计事务所人力资源管理质量。

会计师事务所人事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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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师事务所人事管理制度会计师事务所人事管理制度第一条为了加强**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的工作,提高的整体素质,更好地为事务所开展,特制定本。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的人事管理是指对本所员工的录用、、考核、晋升、、、退休等方面的`管理。

第三条员工的录用按照“德才兼备”的原那么,并在符合以下根本条件的前提下,经过考试或考核评议后择优录用。

1、的要求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所学与本所工作相关,在校期间成绩优良,身体健康,思想品德良好,好学上进;2、社会招用人员应有中级以上职称或与本所业务工作相关的各执业资格,工作成绩突出,身体健康,思想品德良好,能胜任本所的相关工作;第四条员工招聘按以下程序进行:1、董事会确定员工招聘方案;2、招聘;3、招聘考试,确定预选进行考核评议;4、确定最终人选;5、签订劳动。

第五条员工培训按照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统一安排。

第六条本所实行年度业绩评价制度,且制定切实可行的岗位责任制考核方法,认真严肃搞好对员工德、能、勤、绩的考核工作。

考核实行自我评价与上级考评相结合的方式,被考核者应事先提交工作总结材料,被考核者所在部门根据其表现提供初评意见,最后由本所考评小组或董事会决定员工年度考核评定的等级。

年度考核评定的等级分为优秀、良好、称积和不称职四级。

员工的考核与职务晋升、奖励等相。

连续两年被评定为优秀将予以晋升或嘉奖。

被评定为不称职的员工给予警示,连续两年被评为不称职者可予以辞退。

第七条员工的职级分为助理人员、工程经理、部门经理和总经理。

第八条员工职务的任免:1、董事长及董事会成员由股东会决定;2、总经理由董事会决定;3、部门经理由董事长决定;4、工程经理由部门经理决定。

会计师事务所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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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师事务所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一、岗位设置及人员招聘1.根据事务所的业务需要,制定详细的岗位设置,明确各个岗位的职责和要求。

2.通过内部招聘或者外部招聘的方式,吸引并选拔合适的人才加入事务所。

3.为招聘的员工提供良好的入职培训,帮助他们尽快适应工作环境和要求。

二、绩效管理1.设立明确的工作目标和评估体系,为员工提供明确的工作标准和要求。

2.定期进行绩效评估,评估员工的工作表现和能力发展,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奖惩措施的实施。

3.建立绩效奖励制度,激励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发展动力。

三、员工培训和发展1.制定全面的员工培训计划,包括入职培训、岗位培训、专业培训等,提高员工的专业素质和知识水平。

2.支持员工参加相关的职业资格考试或者进修学习,提供相应的培训费用和学习时间。

3.鼓励员工参加外部培训和学术交流活动,扩大他们的专业视野和人际网络。

四、薪酬福利1.设立合理的薪酬体系,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岗位要求,提供具有竞争力的薪酬待遇。

2.提供一系列的员工福利,包括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年度假期、节假日福利等,为员工的生活提供保障。

3.建立奖励制度,对员工的优秀表现和贡献给予公正的认可和鼓励。

五、员工关系管理1.建立良好的员工沟通渠道,鼓励员工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回应和处理员工的反馈。

2.组织各种形式的员工活动,加强员工之间的交流与合作,营造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

3.建立正式的员工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和解决员工的问题和纠纷。

以上只是一个简要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的介绍,实际的制度应根据具体的会计师事务所的规模和需求进行调整和完善。

对于会计师事务所来说,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的完善将有助于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和质量,增强事务所的竞争力和业务能力。

会计师事务所人事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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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师事务所人事管理制度
一、宗旨
1、为会计师事务所健康及长期发展,围绕会计师事务所的宗旨“诚信、爱岗敬业、协同、高效、创新”,立足法律及章程,秉承“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制定本管理制度。

2、本管理制度是会计师事务所的法律依据,所有入职的员工以及会计师事务所经营者都应遵守本管理制度,对于违反此管理制度的,由公司根据违规性质,给予适当的处罚,以维护会计师事务所的整体效益。

二、组织机构
1、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建立会计师、原始会计、审计人员、管理人员等部门,根据业务需要可增加部门。

2、会计师事务所的人事管理工作由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指导,由总经理负责实施。

3、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在行政科室设立人事行政科,由总经理负责认真履行本职责,负责人事工作的组织及日常管理。

三、工作安排
1、会计师事务所行政科室根据工作任务和工作实际定期组织各部门工作汇报,进行有关事项的汇总、安排和监督,配合各部门完成安排的任务和主管部门职责。

2、各部门应尽量保持机构结构的稳定,根据会计师事务所的任务需要安排职能,同时会计师事务所应根据部门的变化作出相应的调整,满足会计师事务所发展的需要。

会计师事务所人事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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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师事务所人事管理制度1.引言人事管理是会计师事务所内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合理的人事管理制度能够确保公司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效率,促进公司的持续发展。

本文将详细介绍会计师事务所的人事管理制度,包括招聘流程、员工培训、绩效考核和晋升制度等内容。

2.招聘流程2.1 职位需求分析会计师事务所人事管理制度的第一步是职位需求分析。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业务需求,人力资源部门将与各部门沟通,确定招聘的职位数量、职位要求和职位描述等内容。

2.2 招聘渠道选择根据招聘职位的特点和需求,人力资源部门选择适合的招聘渠道,如线上招聘平台、校园招聘、人力资源中介机构等,并进行招聘渠道的宣传和广告。

2.3 简历筛选和面试收到应聘者的简历后,人力资源部门对简历进行筛选,选择合适的候选人进行面试。

面试过程中,需要对应聘者的专业知识、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能力等进行全面评估。

2.4 背景调查和录用决定根据面试结果,人力资源部门可以进行背景调查,核实应聘者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个人素质等。

最终,根据面试和背景调查结果,会计师事务所做出是否录用的决定,并与应聘者进行沟通并发放录用通知。

3.员工培训3.1 入职培训新员工入职后,会计师事务所将为其安排入职培训。

入职培训内容包括公司的组织结构、业务流程、公司文化和价值观等,旨在帮助新员工快速适应工作环境并了解公司的核心价值。

3.2 职业发展培训为了提高员工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会计师事务所将定期组织职业发展培训。

培训内容包括财务报表分析、税收法规更新、外部审计程序等,旨在不断提升员工的专业素养和综合能力。

3.3 业务技能培训根据个人的职位要求和业务需求,会计师事务所将安排相应的业务技能培训。

例如,财务审计人员将接受审计程序和内部控制方面的培训,税务顾问将接受税收筹划和申报方面的培训。

3.4 培训成效评估培训结束后,会计师事务所将对培训成效进行评估。

通过考核和反馈,确定培训对员工的促进效果,并对培训计划进行改进优化。

会计事务所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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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人事管理工作,保证正常的工作秩序,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天津凤城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章程》,结合本所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所员工均实行劳动合同制,由本所主任会计师代表本所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根据分工及个人情况分别确定,合同期满根据情况决定是否续聘或解聘。

第三条本所分所员工的聘用、解聘、升职、升薪、辞退等人事管理工作由分所所长直接负责,并报本所备案。

第二章员工招聘及录用第四条本所工作人员根据工作需要由各类专业人员组成。

所有工作人员根据需要向社会招聘。

第五条本所员工均应依据其本人的业务水平、专业资格、工作能力、工作业绩,进行任免或晋升。

第六条本所制定各等级员工岗位责任制,明确各项岗位职责。

第七条本所实行先试用后聘用制度,试用期为一至三个月。

试用期内表现突出者,由主任会计师或管理合伙人决定是否缩短试用期,试用期表现不好者,可随时解除合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本所予以正式聘用并签订劳动合同书。

试用及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照本所相关制度执行。

第八条员工聘用条件:(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具备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具有较强的风险意识、法律意识和良好的职业道德;(二)热爱注册会计师事业,严格执行注册会计师及其他相关专业标准,能始终坚持独立、客观、公正、廉洁的执业原则;(三)爱好学习,受过良好的教育,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或丰富的专业经验,富有创新精神;(四)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所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分配、工作态度端正、忠于职守;(五)已取得本所需要的执业资格,具备大专以上学历或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六)其他符合本所工作需要的人员。

第九条招聘主要流程本所应制定人力资源规划和人力资源年度工作计划以指导全所的人力资源工作。

各业务部门应根据本所年度工作计划和人力资源年度工作计划每年制定人员聘用计划。

本所招聘员工,由用人部门提出用人申请并报综合部,经主任会计师批准后,综合部发布招聘通知,并实施面试。

会计师事务所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制度

会计师事务所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制度

***会计师事务所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员工招聘第三章人员素质第四章业绩评价第五章专业胜任能力第六章职业发展第七章薪酬设置第八章晋升第九章人员需求预测第十章项目组的委派第十一章附则***会计师事务所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事务所”)人力资源管理,提升会计师事务所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根据《***会计师事务所章程》、《***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的目标是,合理保证拥有足够的具有必要素质和专业胜任能力并遵守职业道德规范的人员,以使事务所和项目负责人能够按照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规范和业务准则的规定执行业务,并出具恰当的报告。

第三条人力资源管理应当贯彻依法管理,公开、公正、公平和绩效优先的原则。

第四条本制度解决的人事问题包括:(1)员工招聘;(2)人员素质;(3)业绩评价;(4)专业胜任能力;(5)职业发展;(6)薪酬设置;(7)晋升;(8)人员需求预测;(9)项目组的委派。

第二章员工招聘第五条事务所员工招聘程序的目标是选择正直的、通过发展能够具备执行业务所需的必要素质和专业胜任能力的人员。

招聘工作在满足各部门人员需求的基础上,考虑事务所管理和战略发展的需要,统筹事务所的人力资源,招募和储备后备人才。

招聘工作应致力于从事务所整体上改善学历结构和知识结构,促进专业多元化和行业背景多元化。

第六条事务所实行统一招聘。

人力资源部门根据经所长办公会批准的招聘计划,负责组织招聘工作。

员工招聘具体工作由人力资源部门和各用人部门共同实施。

第七条员工招聘过程中,应考虑以下选拔因素:(一)满足该岗位的任职条件;(二)综合素质;(三)与事务所的适应性;(四)综合考虑学历、专业、院校、经验、年龄和性别等综合因素。

第八条招聘方式分为应届毕业生招聘和非应届毕业生招聘两种方式。

在招聘过程中人力资源部门和各用人部门应按照事务所的选拔标准,对招聘的各个环节严格把关,挑选适合事务所企业文化,具有相应专业胜任能力的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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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人事管理制度________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第一条为合理配置人力资源,全面提高本单位员工的素质,形成一支团结、高效、充满活力的员工队伍,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章程》(合伙协议)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单位人事管理的基本原则是:。

第三条本单位的机构岗位设置、人事管理组织、人事计划、员工的招聘录用、劳动合同、人事任免、考勤与请假、工资、保险与福利、退休、培训、考核、奖惩、解聘辞退与辞职、人事档案等员工管理,均适用本制度。

第二章部门和岗位设置第四条根据本单位工作需要,设置下列机构:本所设管理部、部、主审室、审计(评估)部门,另根据需要设立。

第五条根据本单位工作需要,分别设置岗位,以下为各职级人员任职的基本条件,由(根据章程或协议的规定)结合年终考核决定各职级人员定级与晋升。

(一)执业人员序列1、审计(评估)员2、高级审计(评估)员3、项目经理4、部门副经理5、部门经理(二)质量复核人员序列(三)行政后勤人员序列1、文员2、部门副经理3、部门经理(四)高级管理人员1、主任会计师助理、副主任会计师(副总经理)2、主任会计师(总经理)第三章人事管理组织第六条本单位人事管理由部负责组织实施,接受 .(根据章程或协议的规定)领导。

第七条本单位人事管理部门的职责是:1.根据各部门业务发展需要编制人事计划;2.根据各部门业务需要,拟定岗位责任职责;3.制订各项具体的人事管理实施办法,经主任会计师批准后实施;4.负责办理本单位员工的招聘录用、任免、调动、考核、奖惩、退休、抚恤、福利、职改、考勤、养老和医疗保险、解聘辞退、工资奖金、人事档案等工作;5.负责根据各级注协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规定,对各种执业资格的申请注册、转所及其他有关事项进行管理;6.其它人事事务。

第四章人事计划第八条人员招聘计划分为定期招聘计划和临时招聘计划,招聘计划由(根据章程或协议的规定)决定,由部具体实施。

未经(根据章程或协议的规定)批准,不得实施临时招聘计划。

第九条部应在(根据章程或协议的规定)领导下,结合考评制度,编制人员调配、晋升(降级)计划,经 .(根据章程或协议的规定)批准后实施。

第五章招聘与录用第十条本单位遵循德才兼备、择优录用、精简高效、优胜劣汰的用人原则,部根据本单位用人计划,招聘各级员工。

第十一条本单位建立《招聘录用制度》,具体招聘员工的相关事项由《招聘录用制度》。

第十二条见习期满,由部组织笔试、面试。

正式录用人员应有详细的述职报告,正式转正录用,档案、行政关系存放人才交流中心。

因条件不符未能聘用的试用人员,应予辞退。

第十三条本单位全体员工实行全员聘用制。

全体员工应与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具体聘用办法见《招聘录用制度》。

根据国家规定,退休人员和兼职人员不再签订《劳动合同》,可根据实际需要,签订《劳务协议》。

第十四条劳动合同一经签订,本单位与员工即建立劳动关系,双方须履行合同条款,受《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制约和保护。

凡与本所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由部到人才交流中心进行就业登记,办理有关统筹保险。

第十五条人事任免的权限:1、主任会计师(总经理)的产生根据章程(合伙协议)规定。

2、副主任会计师(副总经理)的任免由提名,任免;3、部门经理由任免;4、部门副经理由部门经理提名,由主任会计师(总经理)任免。

5、部门副经理以下各档人员由部门经理提名,主任会计师(总经理)任免。

第十六条:员工应遵守本单位的一切规章、通告及公告。

第十七条:员工应遵守下列事项:一、忠于职守,服从领导,不得有敷衍塞责的行为。

二、不得经营与本单位类似或职务上有关的业务,不得在其他单位兼职。

三、全体员工必须不断提高自己的工作技能,强化质量意识,圆满完成各级领导交付的工作任务。

四、爱护公物,损坏公物应根据责任大小和损坏程度适当赔偿。

五、按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

工作时间不得中途任意离开岗位、如需离开应向主管人员请准后方可离开。

六、员工应随时注意保持工作地点和公共场所的环境卫生。

七、员工在工作时不得怠慢拖延,不得干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

八、员工应团结协作,同舟共济,在工作场所不得有吵闹、斗殴、长时间聊天、搬弄是非或其它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

九、不得假借职权贪污舞弊,收受贿赂,或以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

十、员工对外接洽业务,应坚持有理、有利、有节的原则,不得有损害本公司名誉的行为。

十一、各级主管应加强自身修养,领导所属员工,同舟共济,提高工作情绪和满意程度,加强员工安全感和归属感。

十二、按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

员工的劳动纪律管理详见《劳动纪律制度》的规定。

第十八条本单位实行每日八小时工作制,外勤作业的员工采用的弹性工时制度,具体管理办法见《工作时间制度》。

第十九条:员工依照国家规定,享有休息休假的权利,具体休假办法见《考勤和请假制度》。

第二十条本单位员工工资按员工工作职责和级别确定不同标准,切实体现按劳计酬的原则。

第二十一条工资总额的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应征询员工意见,并经主任会计师(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通过。

第二十二条工资级别的设置及具体发放办法参见本所《薪酬制度》及《财务制度》有关条款。

第二十三条调薪原则1. 见习期员工不参加年度加薪。

见习期满考核合格者,再按规定评定相应薪级;2. 年度内受处分者不得加薪;3. 员工晋升工资随其级别升降而相应浮动,由综合管理部根据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四条员工享有社会养老、医疗保险等相关福利待遇。

具体办法见本单位《社会保险及福利制度》。

第二十五条本单位按《劳动法》的规定,对达到法定年龄的员工一律办理退休手续。

第二十六条对于在本单位办理退休手续的员工,根据需要由 . 决定是否返聘。

推休返聘人员根据国家规定不再签订《劳动合同》,根据需要可签订《劳务协议》。

第二十七条为保持和提升本单位员工的专业素质、执业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加强本单位人才培养,本单位应建立《培训制度》。

第二十八条本单位视业务需要举办定期或不定期的内部业务培训班。

内部业务培训教师可聘请外来专家担任讲师或由本单位经验丰富的有关人员担任。

本单位员工被指派者为授课教师时应服从安排,认真授课,不得借故推诿。

第二十八条本单位的员工除参加内部培训外,还应当根据《培训制度》的规定进行分级培训。

1. 新员工:参加本单位组织的上岗前培训或参加行业协会组织的专门培训;2. 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参加本单位组织的内部例行培训继续教育培训或和参加行业协会组织的专项培训;3. 主任会计师(总经理):或行业协会组织的专项培训;第二十八条本单位员工参加各种培训后,期满后应参加培训考试(测验),或提出心得报告,其成绩作为员工考核资料之一。

第二十九条本单位员工培训的学时、计划安排和其他事宜根据《培训制度》执行。

第三十条为了加强对员工一定期间的工作成绩、工作能力的考核,把握每一位员工的实际工作状况,为教育培训、工作调动以及提薪、晋升、奖励表彰等提供客观可靠的依据。

本单位应制定《绩效考核制度》(根据各单位具体情况订立)。

第三十一条奖励分为定期奖励(一般为年度)和不定期奖励,定期奖励根据年度考核结果确定,不定期奖励由员工所在部门推荐,经主任会计师(总经理)办公会议审查批准。

第三十二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单位予以特别奖励:(根据各单位具体情况订立)1.为本单位创造显著经济效益者;2.为本单位取得重大社会荣誉者;3.为本单位挽回重大经济损失者;4.经营管理成效卓著者。

第三十三条奖励采取下列方式:1.授予荣誉称号;2.颁发奖金;3.晋级加薪。

第三十四条员工有严重违反本单位制定的劳动纪律规定的情形之一者,本单位予以惩戒,触犯刑律的,报司法机关依法惩处:第三十五条惩戒分为警告、降职降薪、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损失四类。

第三十六条对员工的奖惩决定应书面通知本人,并记入个人档案。

第三十七条受处分员工在处罚事项尚未了结前,不得调离本单位。

第三十八条本单位有权解聘不合格的员工。

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用人部门征得综合部同意并报主任会计师(总经理)批准后,提前30天书面通知被解聘者:1、经考核认为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仍不能胜任工作的;2、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致残,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本单位另行安排的与其身体状况相适应的工作的;3、劳动合同订立时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三十四条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经主任会计师批准,即时辞退: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三十九条解聘、辞退人员接到《解聘、辞退人员通知单》后,须办清办公用品(含个人保管的电脑、计算器等)、工作底稿、业务档案、员工手册等所有材料物资的交接手续,持移交清单到财务办理结算。

第四十条辞职人员必须提前30天书面通知本单位,取得本单位同意后,进行工作移交,移交后到办理离职手续。

第四十一条对于调离本单位的员工,其医疗保险、社会保险的投保截止于其离职之月,本单位不再负责离所后的各项保险事宜。

第四十二条自动离职,未办理离职手续者,给本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追究其责任。

第四十三条本单位应建立完整的人事档案,收集鉴别和整理人事档案材料,由综合管理部指派专人负责人事档案管理,办理人事档案的查阅和借用,传递人事档案或人事档案材料,登记人员职务所变动情况,通过人事档案熟悉员工,为人事工作提供情况,办理其他有关事项。

并做好保密、防虫、防霉、防腐、防盗、防遗漏工作。

第四十四条本制度由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四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1. 《劳动合同书》(标准工时);2. 《劳动合同书》(综合工时);3. 《财务管理制度》;4. 有限所董事会议事规则5.有限所股东会议事规则6.合伙所议事规则7.工作时间制度8.考勤和请假制度9.劳动保护制度10.社会保险及福利制度11.劳动纪律制度12.招聘录用制度13.人事管理制度14.薪酬制度等说明:为了具体规范执业机构的内部管理行为,我们还起草附件所列的相关文件的参考文本,并做如下说明。

第一条劳动合同部分1、各所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选择标准工时和不定时工时制度;2、与员工确定合同期限应对照新《劳动合同法》并结合员工试用期间表现来决定;3、空白划线部门由各所根据自身情况填写;4、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各单位可根据情况选择或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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