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农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统计表(2011年第 季度)
浙江省司法厅关于印发《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浙江省司法厅关于印发《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司法厅•【公布日期】2013.11.06•【字号】浙司[2013]140号•【施行日期】2013.11.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浙江省司法厅关于印发《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浙司〔2013〕140号)各市、县(市、区)司法局:《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考核办法》已经厅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关于印发<乡村法律顾问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浙司〔2010〕143号)同时废止。
附件1.县(市、区)司法局开展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考核表2.各市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考核情况汇总表浙江省司法厅2013年11月6日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考核办法第一条为全面推进村(社区)法律顾问制度,不断规范和提升法律顾问工作质量,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律师工作的实施意见》(浙委办〔2012〕10号)、《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平安浙江考核办法和《关于推进全省乡村法律顾问工作的意见》(浙司〔2010〕137号)、《浙江省司法厅关于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浙司〔2013〕92号)等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的考核对象为县(市、区)司法行政机关。
各县(市、区)司法行政机关应当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业绩考核和评价的具体实施办法。
第三条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一)建立村(社区)法律顾问制度的具体实施意见、计划、工作规程、考核办法等制度情况;(二)组织、调配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担任法律顾问情况;(三)村(社区)法律顾问覆盖率指标实现情况;(四)村(社区)法律顾问省级补助经费使用管理情况;(五)争取当地政府或者相关部门对村(社区)法律顾问经费保障情况和经费使用管理情况;(六)对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的指导、督查和考核情况;(七)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信息和统计数据上报情况;(八)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的成效。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政府各口重点工作的通知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政府各口重点工作的
通知
【法规类别】奖惩
【发文字号】绍政办发[2011]32号
【发布部门】绍兴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1.03.09
【实施日期】2011.03.0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政府各口重点工作的通知
(绍政办发〔2011〕3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市六届人大六次会议精神,经市政府研究,现将《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2011年主要目标任务分解下达给你们。
这些工作由钱建民市长总负责,各分管副市长分工负责,单位“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
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协调配合,认真组织实施;要把这些工作列入岗位目标责任制的重要内容,进一步量化、细化,采取扎实有效的措施,确保政府全年目标任务的如期完成。
二○一一年三月九日
2011年政府各口重点工作
一、综合口
二、城建口。
村(社区)法律顾问制度的探索与实践

《村(社区)法律顾问制度的探索与实践》摘要:村、社区法律顾问,是指有关主体通过有偿或者无偿方式聘请的、为有关村或社区提供法律服务的律师、基层法律法律服务工作者,后绍兴市各县区陆续开展农村(社区)法律顾问全覆盖工作,2017年,全市2595个行政村(社区)聘请了法律顾问,实现全市农村(社区)法律顾问全覆盖,在公众号发送推文进行法律顾问制度宣传,定期举办法律讲座,在村子、小区举办法律咨询,在村委、社区醒目位置放置法律服务卡,注明法律顾问的业务范围及电话、地址、微信等联系方式胡杰丰沈其彬关键词村(社区)法律顾问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作者简介:胡杰丰、沈其彬,浙江金柯桥律师事务所。
中图分类号:D668 文献标识码ki.1009-0592.2020.06.084(一)村、社区法律顾问的概念村、社区法律顾问,是指有关主体通过有偿或者无偿方式聘请的、为有关村或社区提供法律服务的律师、基层法律法律服务工作者。
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要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
而村、社区法律顾问即是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中的重要一环。
十八届四中全会公报提出,要建设完备的法律服务体系,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党的十九大更是进一步明确,要坚持全面依法治国。
建立村、社区法律顾问,正是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举措。
(二)村、社区法律顾问的职责村、社区法律顾问的职责主要有:开展普法宣传教育,举办普法讲座,尤其是进行日常生产生活方面的法律知识普及;为村民、居民提供法律咨询,解答村民、居民在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在村委会、居委会组织下进行纠纷调解,化解矛盾;为村委会、居委会管理运作等方面提供法律意见,为村、社区重大项目决策、合同签订进行风险预防和提供法律意见等。
(三)村、社区法律顾问的作用1.开展普法教育,提高村(居)民法律意识,增强法治观念建设和谐、稳定的农村和社区,首要是送法入户、普法入心,通过普法宣传教育。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的通知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绍兴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10.16•【字号】绍政办发[2013]149号•【施行日期】2013.10.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的通知(绍政办发〔2013〕149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绍兴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3年10月16日绍兴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绍兴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的管理活动。
第三条绍兴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政府法制办)负责政府法律顾问的日常管理工作,履行下列职责:(一)制定承办法律事务登记、调查取证、集体讨论等各项管理制度;(二)负责政府法律顾问聘任;(三)建立政府法律顾问档案;(四)组织政府法律顾问办理市政府交办的诉讼、仲裁及其他非诉法律事务;(五)通报与政府法律顾问有关的工作情况。
第四条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所需经费,列入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法制办)年度预算,实行专款专用。
第五条受聘担任政府法律顾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二)原则上应具有法学研究生以上学历或法学(律)硕士以上学位,并具有较强的实际工作能力;(三)在法律服务、法学教学、法学研究等领域成就显著,具有一定的专业影响力;(四)热心服务社会公共事务。
第六条市政府聘任法律顾问,由市政府法制办拟定建议人选,报市政府审定,并颁发聘书。
政府法律顾问每届任期为三年。
第七条政府法律顾问承担下列工作:(一)为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重大项目进行法律论证、法律评估;(二)对行政规范性文件提出修改或者废止的意见、建议;(三)协助草拟、审核与市政府工作相关的合同、协议、会议纪要以及其他有关法律事务文书;(四)接受市政府委托,代理诉讼、仲裁、执行和其他非诉法律事务;(五)参与研究市政府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应邀参与市政府行政执法监督活动;(六)参与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参与接待涉法信访;(七)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法律事务。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公民权益依法保障行动计划2011年度实施计划的通知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公民权益依法保障行动计划2011年度实施计划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11.07.22
•【字号】绍政办发(2011)123号
•【施行日期】2011.07.2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法制工作
正文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公民权益依法保障行动计划2011年度实施计划的通知
绍政办发(2011)12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绍兴市公民权益依法保障行动计划2011年度实施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二日绍兴市公民权益依法保障行动计划2011年度实施计划。
常年法律顾问工作考核表

项目
(总分:100分)
具体评分标准
得分
迅速的反应时间
快速的提供服务
(30分)
咨询类:电话或者当面进行解答,提出法律意见;对于重大事项需要提出书面法律意见的,应于12小时内对咨询问题出具书面法律意见书。(5分)
诉讼类:应当于接到相关起诉书之日起,于24小时内展开资料、证据的收集工作,积极应诉。(10分)
其他损害企业合法权益的行为。(2分)
总得分
法律管理部门意见
备注:以上考核评分得分70分及以上为合格.
紧急情况类:如出现包括处理重大纠纷、市场营销行为进行规范性论证、新闻媒体不负责任或歪曲事实报道时,为甲方挽回名誉损失,维护企业形象等紧急情况时,要求乙方现场解决的,应在2小时之内到达现场,并在8小时内出具相关法律意见及相应对策。(10分)
其他:乙方对于甲方提出的法律服务要求应不超过24小时内提出答复。(5分)
优良的业务质量
防范法律风险
(20分)
在法律顾问任期中,准确无误地解答甲方提出的相关法律疑问,提出法律依据,及向甲方出具准确的法律意见书。通过乙方的工作,能够切实解答甲方的疑问。(10分)
为甲方的生产经营及管理提供实用、符合甲方实际生产经营及管理情况的相关法律信息、法律依据,以供甲方在生产经营、管理及决策中参考,从而切实防止并解决甲方生产经营及管理中的出现的法律问题,有效防范生产经营及管理过程中潜在的法律风险。(10分)
良好的服务态度
(10分)
在接受甲方的咨询及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态度热情,积极主动,反应迅速及时,不拖延,不推诿。(3分)
乙方应在8*5的工作时间内向甲方提供优质热忱的服务;在工作时间外,乙方应保证手机等通讯方式畅通,随时能协助甲方处理紧急情况及突发事件。(2分)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实施意见-绍政办发〔2015〕59号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实施意见正文:----------------------------------------------------------------------------------------------------------------------------------------------------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实施意见绍政办发〔2015〕59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意见》(浙政办发〔2015〕71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我市全面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总体目标建立健全以政府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政府法律顾问队伍,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的积极作用。
到2015年底,全市基本实现市、县、乡三级政府法律顾问全覆盖;到2016年底,政府主要部门普遍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
二、加强政府法律顾问队伍建设(一)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
各级政府法制机构和政府部门法制机构是本级政府和本部门的政府法律顾问。
各级政府法制机构的主要负责人为本级政府的首席法律顾问(政府法律顾问组负责人)。
各级政府和政府部门要按照浙政办发〔2015〕71号文件要求,建立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加强法制机构队伍建设,确保法制机构的政府法律顾问职责落实到位、符合履职要求的专业人员配备到岗。
未设立法制机构的政府部门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指定专门人员承担政府法律顾问工作。
各级政府和政府部门的法制机构要调整和优化人员结构,充实法律顾问主体力量。
(二)建立专家、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聘任机制。
市政府聘请专家和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相关事宜,按照《绍兴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绍政办发〔2013〕149号)规定的条件、方式、程序实施。
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总结

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总结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总结1自我县“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部署开展以来,坚持多措并举,扎实有序推进,截至目前共有110名村居法律顾问,分包全县535个行政村(社区),有力推动“法治X县”、“平安X县”建设,根据会议安排,现将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一、目前工作情况(一)推进普法宣传,提升法律素养。
今年以来,全县法律顾问采用普法报告会、以案释法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积极在所服务村居认真开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消费者权益法等各类普法宣传活动,目前共入村1万余人次,开展普法活动1300余次,发放便民服务卡30余万张,基层群众知法守法、依法办事、依法维权的观念逐步增强。
(二)化解矛盾纠纷,筑牢维稳防线。
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维护基层稳定中的“调解”作用,将矛盾化解关口前移,引导法律顾问积极参与村务管理、新农村建设等热点、难点问题,目前共参与解决矛盾纠纷1010件,切实将矛盾化解在基层,争取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三)发挥专业优势,提供法律服务。
组织法律顾问积极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解疑答惑,帮助困难群众申请法律援助,满足群众对公共法律服务的需求。
今年以来,全县村法律顾问共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3070人次,提供辩护代理案件230件,为经济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497件,减少群众律师代理费用100余万元,为村(社区)提供法律意见1471条,有力推进了依法治村工作的开展,有效维护了基层和谐稳定。
(四)强化工作保障,确保工作实效。
组成专门工作组,采用实地查看工作台账、微信群建立情况,组织群众进行满意度调查等方式,已对全县法律顾问工作情况开展督导检查5次,有力促进了工作开展。
强化考核促进作用,积极推进“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纳入全县科学发展综合考核。
加大经费保障,由县财政负担在经费已列入预算,上半年60.5万元经费已拨付到位,确保了工作有序开展。
二、工作开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一)服务效果不够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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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农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统计表(2011年第季度)填表单位:
序号单位名称
执业人员
(人)
担任法
律顾问
(家)
修订涉
法文书
(件)
处理群
体纠纷
(件)
开展法
制宣传
(场)
配合调
解纠纷
(次)
提供法
律咨询
(场)
帮助群众
获得法律
援助(件)
代理诉讼
(件)
协助处理
其他涉法
事务(件)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合计
备注1、本表由各县(市)区汇总后,于每季度最后一周前报市司法局律管处;所填数据仅指农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
2、各地在开展农村法律顾问工作中有好的做法、在处理各类纠纷中有好的案例,请书面报送。
绍兴市农村(社区)法律顾问情况统计表填表单位:
序号
村名
(社区名)
村(社区)联系
人及联系方式
顾问律师
(法律工作者)
所在律师事务所
(基层法律服务所)
收费情况
备注
免费政府补贴其他
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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辖区内农村(社区)总数已建立顾问村居数量覆盖率注:各县(市、区)辖区内如有新订立农村(社区)法律顾问的,请及时上报市司法局律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