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的开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思考【可编辑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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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主体信用监管存在问题及建议

市场主体信用监管存在问题及建议

市场主体信用监管存在问题及建议
市场主体信用监管是当前社会经济发展中的一项重要工作,其目的是维护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市场健康发展。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市场主体信用监管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市场主体信用评价标准不够科学、完备,评价结果缺乏公正性。

当前信用评价标准主要以经济指标为主,但忽略了社会责任、环保意识等非经济指标的评价。

同时,评价结果由政府主导,缺乏独立性和公正性,容易被一些企业利用和操纵。

其次,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开不够透明,监管部门的执法力度不够强有力,使得不良企业仍能够逃避监管。

一些企业为了逃避信用监管,采取虚假宣传、隐瞒信息等手段,损害消费者和其他市场主体的利益,但监管部门对此缺乏有效的处罚手段。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提出以下建议:
1. 完善市场主体信用评估标准,将非经济指标纳入评估范畴,提高评价结果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2. 加强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开和监管部门的执法力度,建立健全监管体系,加大对不良企业的处罚力度,提高违法成本。

3. 建立市场主体信用监管长效机制,加强市场主体自律,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和交流,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信用监管体系。

通过完善市场主体信用监管机制,提高市场主体信用水平,才能更好地保障市场公平、公正、透明的运行,促进市场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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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的开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思考

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的开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思考

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的开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思考本文作者:俄音巴特为了构建市场监管的长效机制,国家工商总局提出要全面推进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提高市场监管执法效能和水平。

改革开放三十年来,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得到完善。

进入新世纪,面对全面转型升级的市场,仅靠有限的监管力量和传统的监管手段已经不能适应市场迅猛进展的需要。

近年来,国家工商总局在实行公司信用分类监管、个体工商户信用分类监管之后,在总结各地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实践的基础上,摆设全面推进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工作。

商品交易市场信用状况按照市场开办单位和场内经营者两个经营主体市场准入、经营行为、市场退出等指标进行综合认定,具体分为A类、B类、C类、D类四个类别。

一、霍尔果斯口岸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的开展情况截至20XX年底,口岸工商分局完成了对辖区内的市场的信用分类监管基础数据的采集工作。

此次认定的市场共两个,其信用分类认定按照各市场开办单位的主体资格、场内经营户户数及持照等情况分别认定。

非农产品市场一个--霍尔果斯国际商贸中心。

农产品市场一个--霍尔果斯天得农贸市场。

序号开办单位名称市场名称农、非农产品市场场内经营户数持照数非持照数认定类别1 伊犁天得房地产开发有限企业霍尔果斯天得农贸市场农产品市场33 33 B类2 伊犁欣德置业有限负责企业霍尔果斯国际商贸中心非农产品市场76 71 5 B类二、霍尔果斯口岸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存在的问题参照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指标(暂行),联系具体的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的实际认定标准,日前,关于口岸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工作中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一)市场开办单位的市场开办单位信用情况、市场开办单位机构组织情况、与场内经营者约定权利义务情况、市场治理制度、负责制度及监督机制的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主要是市场治理制度方面,将两个市场认定为B级必需制定10项以上治理制度,并且制度较具体,但是在具体操作中,两个市场均不能达到此标准,基本的制度,比如经营者营业执照检查和档案治理规范、日常巡场检查制度、消费纠纷调节等级制度等都没有成立,根本问题存在于各项制度的落实环节上。

市场监管部门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市场监管部门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市场监管部门存在的问题及建议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市场主体不断增加,市场监管部门的作用和责任日益凸显。

然而,我们也不得不承认,市场监管部门在执行职责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

本文将从几个方面分析当前市场监管部门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关建议以期改进。

一、执法力度不够坚决市场监管部门在日常执法中可能存在执法力度不够坚决的问题。

一方面,由于缺乏人力、物力等方面的支持,执法行动可能不够果断,导致一些违法行为长期存在。

另一方面,执法行动中的处罚措施往往过于温和,对于违法者没有形成足够的震慑。

这种现象使得市场监管部门的执法变得缺乏威慑力,影响了违法行为的整治效果。

针对这一问题,我们建议市场监管部门加强人员培训,提高执法能力,确保执法行动的果断性。

同时,应当适时调整处罚措施,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以起到威慑作用。

二、信息发布不够及时透明市场监管部门在信息发布方面存在的问题也需要引起重视。

一些重大案件或食品安全事件发生后,市场监管部门的信息披露往往会滞后甚至不够透明,给公众造成了困惑和不信任的感觉。

为解决这一问题,市场监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信息发布机制,确保信息的准确、及时和透明。

加强与媒体的沟通合作,及时向公众通报重要信息,增加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度。

三、执法中存在的腐败问题市场监管部门在执行职责过程中,也难免出现腐败问题。

一些工作人员可能利用职权之便谋取私利,这不仅损害了市场秩序,也破坏了市场监管部门的形象。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市场监管部门应当严格落实廉政建设措施,加强对执法人员的监督和管理。

建立健全反腐败机制,加强内部监管,对违法行为严肃处置,以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

四、协调效率有待提高市场监管部门与其他部门之间的协调效率问题,也是制约市场监管工作的一个重要原因。

由于信息共享不畅、协调机制不完善,一些交叉部门之间的工作错位和重复执行问题较为突出,导致监管工作效率低下。

为解决这一问题,市场监管部门应当加强与其他相关部门之间的沟通和合作,建立起顺畅的信息共享机制,并适时召开协调会议,明确工作分工和责任,以提高协调工作的效率。

市场监管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市场监管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市场监管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建议作为市场经济体制的基石,市场监管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然而,在实践中,我们也必须正视一些市场监管方面存在的问题。

本文将分析这些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建议。

一、市场准入限制过多在某些行业领域,政府对市场准入实行了过多严格的限制。

这不仅妨碍了公平竞争和创新进程,还阻碍了新兴企业发展。

首先,在某些专利保护较强的行业中,老牌企业往往占据着垄断地位,而新进入者则面临高昂的准入壁垒。

此外,在一些传统行业,地方保护主义和行政审批过程繁琐等因素也使得新企业进入困难。

解决这个问题需要加大改革力度,鼓励自由竞争和创新精神,降低准入门槛。

建议:逐步取消或放宽市场准入限制,在规范和简化审批程序的同时,确保公开透明、客观公正。

二、监管职能分散、效果不明显市场监管部门在职能划分和协调方面存在问题。

各部门之间的信息沟通不畅、责任边界模糊,导致监管效果不佳。

此外,一些地方政府在执行市场监管时缺乏统一标准和规范,以及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也不够。

这些问题给了违规企业可乘之机。

建议:加强市场监管职能整合,在全国范围内建立统一的标准和规范,完善信息共享机制,提高监管效率和有效性。

三、执法力量不足市场监管中执法力量的不足是一个普遍存在的问题。

作为市场监管工作的执行者,相关执法人员需要具备娴熟的专业知识和技巧来应对复杂多变的情况。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他们往往面临着时间紧迫、资源匮乏等挑战。

这限制了执法人员开展有效执法活动并维护市场秩序。

建议:增加执法力量投入,并通过持续培训提升执法人员的专业素养与技能水平。

四、惩罚措施过于温和市场监管中过于温和的惩罚措施也是一个令人担忧的问题。

对于违规企业而言,轻微的处罚往往难以产生足够威慑力。

此外,由于法律规定的处罚限制,一些重大违法行为只能受到相对较轻的处罚。

这导致了执法者缺乏有效手段来维护市场秩序。

建议:加强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提高处罚金额,并适时修订相关法律,确保惩罚力度与违法行为严重程度相匹配。

市场监管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分析

市场监管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分析

市场监管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分析市场监管作为保障市场秩序和消费者权益的重要机制,对于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至关重要。

然而,在实践中,我们也要面对市场监管存在的一系列问题。

本文将分析目前市场监管存在的问题,探讨相应的对策,以期促进市场的健康发展。

一、市场监管存在的问题1. 人力资源不足市场监管部门在职员工数量和能力上存在严重不足。

随着经济快速发展和市场不断扩大,市场监管部门的工作量和责任也增加了。

然而,由于缺乏足够的人力资源,监管部门无法有效履行监管职责,导致一些违法行为得不到及时处理和防范。

2. 制度不健全市场监管的制度建设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方面,监管法律法规体系不够完善,存在某些法规的缺失或者制定没有及时跟上市场发展的步伐。

另一方面,监管制度执行中存在一定的漏洞和不足,导致一些违法行为难以得到有效的惩处。

3. 行业监管不到位某些行业的监管存在不到位的问题。

例如,食品安全、药品质量等领域,在监管部门与企业之间缺乏有效的沟通和配合,导致一些问题没有得到及时的解决。

部分企业存在违法行为时,监管部门的处置力度也不够大,对违规企业形成威慑作用不明显。

二、市场监管的对策1. 加强人力资源建设市场监管部门应该加大对人力资源的投入,提高人员数量和能力。

通过招聘和培训等方式,提高市场监管人员的法律法规素养和专业能力,使其能够更好地履行监管职责。

同时,市场监管部门还应该与相关高校合作,共同培养市场监管人才,为行业提供更加专业的监管支持。

2. 完善监管制度市场监管部门应加强对监管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修订工作,确保市场监管制度的完善。

同时,还应该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协调和沟通,共同完善相关制度,并将其与市场的快速发展进行同步。

此外,监管部门还应加强对制度执行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3. 强化行业监管市场监管部门应该加大对重点行业的监管力度。

加强与食品、药品等行业企业的沟通与合作,建立健全监管信息共享机制,及时了解行业动态和问题。

市场监管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市场监管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市场监管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一、问题背景和概述市场监管是维护公平竞争秩序,保障消费者权益的重要工作,但在实践中常面临一系列问题和困难。

本文将就市场监管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展开讨论,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二、法规执行不力首先,市场监管部门在执行相关法规时可能存在不力的情况。

这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法规制定过于宽泛或不完善,导致监管人员对违法行为判断模糊;二是执法人员对违法行为认定过于主观,缺乏统一标准。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建议加强法规修订与完善,并明确违法行为量化指标和处罚措施。

同时,加强执法人员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和专业素养,在执法中遵循事实依据和公正公平原则。

三、信息获取渠道有限现阶段,市场监管部门获取相关信息主要依靠企业自主报告、投诉举报以及抽检等手段。

然而,在信息获取渠道有限的情况下,可能会导致监管不到位、发现问题滞后等情况的发生。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我们建议市场监管部门加强与其他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形成合力。

同时,利用现代技术手段,如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在信息获取方面提升效率和准确度。

四、执法成本高昂在市场监管过程中,执法成本较高也是一个普遍存在的问题。

这主要由于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执法人员数量不足,导致工作负荷过大;二是资金投入不足,无法有效支持执法工作;三是司法程序繁琐,增加了办案成本和周期。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建议加大对市场监管工作的投入力度,包括增加执法人员数量、完善设施装备以及提高专业素质。

同时,在司法流程上简化审查程序,促进案件处理效率,并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响应。

五、反制侥幸心理一些企业或商家对市场监管存在侥幸心理,认为违规行为不会被发现或受到严厉处罚。

这种心态容易导致违法行为的密集发生,对市场经济秩序造成严重破坏。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我们建议加强监管力度和打击力度,并提高违法行为的查处率和处罚力度。

同时加大宣传力度,增强企业和商家对市场秩序的敬畏之心,形成社会共识。

六、激励机制不够完善目前,市场监管工作中的激励机制相对薄弱。

市场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市场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市场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市场监管是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的重要职责。

然而,市场监管中存在一些问题,如监管力度不足、监管体系不完善、监管手段滞后等,给市场发展和消费者利益带来了一定的隐患。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我们应该采取相应的对策,加强市场监管,确保市场发展健康有序。

一、市场监管中存在的问题1. 监管力度不足当前,市场监管力量相对薄弱,无法全面有效地监管市场。

一方面,监管部门的人力资源不足,无法全面覆盖所有行业和领域。

另一方面,监管手段滞后,不能及时应对新发展的问题和挑战。

这导致一些违法违规行为无法有效制止,给市场秩序带来了严重的负面影响。

2. 监管体系不完善目前,我国的市场监管体系尚不完善,存在多个部门、多个政策法规之间的重叠和冲突。

监管责任划分不清、信息共享不畅通,导致监管工作的效率不高。

此外,一些不法分子通过逃避监管的空子,进行违法违规活动,给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行带来了极大的隐患。

3. 重罚轻管现象严重在市场监管中,一些监管部门存在重罚轻管的现象,只注重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对监管的全过程控制不够。

这导致违法违规现象得不到有效根治,不法分子有机可乘,严重损害了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

二、对策1. 加强监管力量建设为了解决监管力度不足的问题,应该加大对市场监管人才的培养和选拔。

提高监管部门的专业素质,加强他们的法律法规、经济学等知识培训,提高他们的综合能力。

此外,应该加大对市场监管投入的力度,增加监管部门的经费和人力资源,确保监管的全面覆盖。

2. 完善监管体系为了解决监管体系不完善的问题,应该优化行政管理架构,减少部门之间的重叠和冲突。

建立起联动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和协作,形成良好的工作局面。

同时,需要加强对监管责任的明确和监管工作的评估,确保监管工作的有效进行。

3. 改变重罚轻管的倾向为了解决重罚轻管现象带来的问题,我们应该改变监管部门的思维方式。

不仅要注重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惩罚,更要加强监管的全过程管控,提前发现问题,防患于未然。

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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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的开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思考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的开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思考本文作者:俄音巴特为了构建市场监管的长效机制,国家工商总局提出要全面推进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提高市场监管执法效能和水平。

改革开放三十年来,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得到完善。

进入新世纪,面对全面转型升级的市场,仅靠有限的监管力量和传统的监管手段已经不能适应市场迅猛发展的需要。

近年来,国家工商总局在实行企业信用分类监管、个体工商户信用分类监管之后,在总结各地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实践的基础上,部署全面推进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工作。

商品交易市场信用状况根据市场开办单位和场内经营者两个经营主体市场准入、经营行为、市场退出等指标进行综合认定,具体分为A类、B类、C类、D类四个类别。

一、霍尔果斯口岸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的开展情况截至201X年底,口岸工商分局完成了对辖区内的市场的信用分类监管基础数据的采集工作。

此次认定的市场共两个,其信用分类认定根据各市场开办单位的主体资格、场内经营户户数及持照等情况分别认定。

非农产品市场一个--霍尔果斯国际商贸中心。

农产品市场一个--霍尔果斯天得农贸市场。

序号开办单位名称市场名称农、非农产品市场场内经营户数持照数非持照数认定类别 1 伊犁天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霍尔果斯天得农贸市场农产品市场 33 33 B类 2 伊犁欣德置业有限责任公司霍尔果斯国际商贸中心非农产品市场 76 71 5 B类二、霍尔果斯口岸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存在的问题参照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指标(暂行),联系具体的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的实际认定标准,目前,关于口岸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工作中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一)市场开办单位的市场开办单位信用情况、市场开办单位机构组织情况、与场内经营者约定权利义务情况、市场管理制度、责任制度及监督机制的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主要是市场管理制度方面,将两个市场认定为B级必须制定10项以上管理制度,并且制度较详细,但是在具体操作中,两个市场均不能达到此标准,基本的制度,比如经营者营业执照检查和档案管理规范、日常巡场检查制度、消费纠纷调节等级制度等都没有建立,根本问题存在于各项制度的落实环节上。

(二)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指标项目共22项,其中,基本项(农)9项,(非农)6项;一般项6项;提高项(农)7项,(非农)9项。

从目前我们对二个市场的资料搜集及检查情况看,两个市场的各项指标项目均未达到要求,主要问题存在于一般项的建设情况。

(参照下表)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指标(暂行)序号指标项目项目类别序号指标项目项目类别 1 市场开办单位信用情况一般项12 台帐建立情况基本项(农)提高项(非农) 2 市场开办单位机构组织情况一般项 13 市场快速检测情况一般项 3 市场管理制度建设情况一般项 14 市场开办单位配合监管情况基本项 4 与场内经营者约定权利义务情况一般项 15 场内商品退出提高项 5 场内经营者主体资格合法性基本项 16 消费者权益保护落实情况提高项 6 场内经营者亮照情况基本项知识产权保护情况提高项 7 场内经营者基本信息管理基本项信息公示情况一般项 8 场内主要商品类别管理提高项市场安全应急管理情况基本项(仅农) 9 违禁品禁入管理基本项 20 场内经营者信用提高项 10 商品质量管理基本项 21 合同守法情况提高项 11 索票索证情况基本项(农)提高项(非农) 22 广告宣传提高项(三)市场内经营户的持照情况和经营的诚信度间接影响到该市场信用分类的认定。

霍尔果斯天得农贸市场,有经营户共33户,持照率100%;霍尔果斯国际商贸中心,有经营户76户,持照率94%。

持照率和经营诚信度的高低影响整个市场信用分类的认定。

(四)市场监管方式。

主要表现在对各个市场的巡查情况。

目前,对市场的监管采取传统的监管方式,只是加强日常监管,根据本局的具体情况,市场巡查人员数量本身就少,无疑加大了工作量,某些方面的监管力度不够,监管的实际效果未能出优创优。

网格化管理与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相结合方面工作没有具体开展。

引导市场开办单位加强自律管理没有涉及到。

(五)市场监管工作与市场开办单位未能实现互联互动。

对市场的巡查,市场开办单位未能充分体现其职能,落实具体的日常监管工作建立台帐。

(六)由于口岸地处中国最西北部,受经济发展水平,信息化建设,基础设施建设,文化建设等多方面的因素制约,比起沿海地区或中部地区,存在page很大的差距。

所以,目前的市场监管还是属于传统单一的方式,要学新方法,新理念、新的管理制度。

三、针对口岸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存在问题的对策及思考(一)借鉴义乌市场信用分类监管模式,引发的思考近年来,义乌以市场信用分类监管为突破口,初步创建了集信用征集、评价反馈、分类监管、分类奖惩为一体,以商业文明为引领,经营户信用分类监管和商品分级监管为基础,信用指数发布、品牌比对、质量监测三大中心为链接,知识产权保护、消费维权、合同履约、经营者自律四大机制为保障的市场信用分类监管模式。

国家工商总局党组书记、局长周伯华在会上指出,这个模式将信用监管的对象从单一的市场主体扩展到市场开办者和入市经营的各类市场主体,体系比较健全,结构比较合理,信息化程度高,可操作性强,为全国工商系统深入推进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工作提供了借鉴的有益经验。

据悉,义乌工商机关经过实施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后,提高了监管水平和效能,提升了市场经营户的素质,201X年,市场经营户违法率仅为5.96%。

,消费投诉量比201X年下降26%。

据201X年、201X年连续两年对客商的随机抽样结果显示,经营者对义乌市场的诚信满意率高达91.2%至92%。

义乌的市场信用分类监管模式作为一种创新性的监管模式,无疑给全国工商系统提供了实际的经验。

我们应当从监管对象入手,借鉴义乌的监管经验,将市场主体扩展到市场开办单位以及场内所有经营者,这样有利于对市场的统一监管。

(二)四川省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专题调研会及“三化建设”成果在四川省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专题调研会上介绍了去年各地推进商品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工作的做法和经验,认真分析存在的问题和难点,并就下一步全省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工作进行热烈讨论。

成都市工商局结合城市创优工作,顺应市场发展需求,积极探索先进、科学、有效的工作机制和方法,按照“放责交权、属地管理”的指导思想,在农贸市场首先推行监管职能改革,市政府将相关部门的监管职能进行整合,统一授权各区政府和高新区管委会行使,建立“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管理体制,改变各部门多头监管带来的监管力量分散、职能交叉、监管不到位等问题,真正实现了部门与主办单位齐抓共管。

经过近两年时间的反复修改,该局制定了《菜市场管理规范》、《关于推进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的试行意见》,设立市场监管“三化”建设专项基金,将菜市场纳入信用分类,确保市场监管有据可循,对工作成效突出的单位给予奖励,调动广大市场主办单位和经营户的“三化”建设主动性,对提高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水平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目前,四川省工商局提出了市场监管“三化”建设,即标准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

全省各级工商部门按照省局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出思想、出思路,积极开展市场监管“三化”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三化”建设成果在对提高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水平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结合我辖区内的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工作的进度和落实情况,可以借鉴标准化、制度化和规范化,“三化”建设的经验,加大管理层力度,严格要求市场开办单位,加强市场自律,逐步完善各项制度,在市场管理上规范化。

全面推行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信息网络化建设,实现全系统信用信息共享;加强信用指标体系建设,不断推进信用指标体系的全面、客观和准确性;建立健全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制度,通过采集记录市场开办者和经营者信用信息,依据信用优劣实施不同的监管措施,激励守信行为,惩戒失信行为,努力增强市场开办者、经营者诚信意识,促进自觉守法经营。

(三)转变监管方式分级定期巡查,按照评定的等级不同对不同等级的市场采取不同的监管方式。

将市场开办单位和经营户作为一个整体,根据信用类别确定监管频度,调配监管力量,实施科学监管。

(市场分类监管表)市场类别监管频率监管措施 A 每季度一次对轻微违法行为,以教育和责令改正为主;对于造成严重后果、恶劣影响的违法行为,要依法查处。

B 每月一次对轻微违法行为,以责令改正和警告为主;对于造成严重后果、恶劣影响的违法行为,要依法查处。

C 每半月一次对违法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加强责任意识教育,督促其自觉履行管理职责。

D 每周一次对违法行为依法从重处罚,并公开违法记录,加强法律法规教育和惩戒教育。

(场内经营户分类管理表)信用等级管理频率管理措施 A 每月一次对于日常经营中的不规法行为,以教育为主,在日常管理中,在招租投标等方面给予适当的优惠条件,在日常经营方面给予协助扶持。

B 每周一次对于日常经营中的不规法行为,以口头警告为主。

C 每三日一次对于日常经营中的不规法行为,发出书面警告,责令限期改正。

D 每天一次对于日常经营中的不规法行为,发出书面警告,并在市场公示栏公示不良行为。

(四)借鉴成都市场信用等级分类监管,消费看4色牌。

市场内的商家按绿、蓝、黄、黑四种颜色分别挂牌,消费者根据牌子颜色,就能清楚地知晓商家的信用。

根据经营户的信用状况,从高到低分为绿、蓝、黄、黑四色。

绿色为守信经营者,一年内无任何违法记录的经营者才能获此牌。

而黑色为严重失信经营者,这类经营户将被立即取缔。

口岸被认定为B类的两个市场,可以借鉴该市的做法,对不同信用等级的经营户采用不同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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