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广东省教育改革项目申报(陆道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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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2015年具有高校自主招生录取资格的考生名单

广东省2015年具有高校自主招生录取资格的考生名单

男 男 男 男 女 男 女 女 男 男 女 男 女 男 男 女 男
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 深圳中学 清远市第一中学 广州市第六中学 广东实验中学 深圳市红岭中学 阳江市第一中学 珠海市第一中学 东莞市东华高级中学 中山纪念中学 广州市协和中学 广东广雅中学 佛山市第一中学 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 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 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 陆丰市甲子中学
哈尔滨工程大学
学科考核+学业考核
58 段雷

中山市第一中学
复旦大学
综合素质
59 樊承耕 60 范耀文 61 方晴 62 63 64 65 66 67 68 69 70 71 72 73 74 75 76 77 78 79 80 费哲 丰光南 丰光南 冯德帆 冯灏帆 冯锦晖 冯倩钰 冯熙 傅琪 甘超阳 甘宗瀚 高蔼琳 高欢宇 高一鸣 高则晗 耿岑然 龚雨琪 古伟妍 顾方达
47 48 49 50
陈梓天 成斌 成辰 程皓麟
男 男 男 男
惠州市第一中学 清远市第一中学 深圳中学 广州市第三中学
复旦大学 华南理工大学 清华大学 北京师范大学
51 崔榆昕 52 戴逸伦 53 邓果丰 54 邓科 55 邓思宁 56 邓裕林
女 男 男 女 女 男
中山纪念中学 深圳市高级中学 深圳科学高中 深圳市实验学校高中部 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 广东广雅中学
25 陈嘉苇

广州市执信中学
中国传媒大学
中国传媒大学2015年自主 招生测试
26 陈建旭 27 陈健熙 28 陈经基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陈俊宾 陈俊霖 陈科成 陈鹏泽 陈品延 陈睿 陈睿聪 陈淑珍 陈延秋 陈彦儒 陈永睿
男 男 男 男 男 男 男 女 男 男 女 男 男 男 女 女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选派教师参加2015年“国培计划”-示范性综合改革项目培训的通知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选派教师参加2015年“国培计划”-示范性综合改革项目培训的通知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选派教师参加2015年“国培计划”-示范性综合改革项目培训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5.09.15•【字号】粤教继函〔2015〕57号•【施行日期】2015.09.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教师队伍建设正文广东省教育厅关于选派教师参加2015年“国培计划”-示范性综合改革项目培训的通知粤教继函〔2015〕57号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教育局,有关省属中小学校、培训院校:根据教育部《关于组织实施2015年“国培计划”—示范性综合改革项目的通知》(教师司函〔2015〕50号)精神,我省需选派150名教师参加“骨干教师能力提升高端研修”和“优秀青年教师成长助力研修”两大类别三个项目的培训,每个项目培训50人。

现将项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一)骨干教师能力提升高端研修。

组织中小学幼儿园骨干教师或骨干培训者(培训管理者)进行为期2年的培训。

采取集中面授与网络研修、线上学习与线下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其中集中面授每年不少于15天(至少分两次进行),网络研修每年不少于80学时。

通过跨年度、分阶段连续递进式培训,帮助骨干教师提升专项能力,总结教学经验,塑造教学风格,凝练教育思想,为各地培养一批教育教学改革的引领者和培训专家。

(二)优秀青年教师成长助力研修。

组织中小学幼儿园优秀青年教师进行为期3年的培训。

采取集中面授与网络研修相结合的方式,其中集中面授每年不少于15天(至少分两次进行),网络研修每年不少于80学时。

通过跨年度、分阶段连续递进式培训,帮助青年教师提升教育教学能力、研究能力和创新能力,为各地培养一批骨干教师和骨干培训者。

二、选派对象及名额分配(一)骨干教师能力提升高端研修。

遴选条件:1、特级教师或特级教师候选人。

特级教师候选人条件为:具有高级职务(职称);教育教学能力得到当地同行认可;获得省级以上教育教学成果奖(含优秀课例、优秀教学论文)或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

广州大学英语语言文学(学术型)硕士导师简介

广州大学英语语言文学(学术型)硕士导师简介

广州大学英语语言文学(学术型)硕士导师简介广州大学外国语学院英语语言文学硕士点具有良好的学术传统,教学和科研根基深厚,师资力量雄厚。

本硕士点的特色主要体现在:1、注重新的研究方法与理论在语言研究中的运用;2、突出对文学、翻译及英语教学的跨学科研究;3、注重研究生科研能力及实践能力的培养。

该硕士点现有导师10人,其中教授7人,副教授3人。

主要导师介绍如下:1.肖坤学教授,认知语言学学术带头人,华南师范大学博士在读。

担任广东省翻译协会副会长、中国认知语言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广东省翻译协会语言与翻译专业委员会主任、广东外语学会常务理事,广东省教育厅高级职称评审专家。

在《当代外语研究》、《外语研究》、《外语学刊》、《外语与外语教学》、《外语教学》、《中南大学学报》等国内外语类、人文社科类核心期刊及其它学术刊物发表学术论文30余篇。

出版著作(编著、译著、教材、词典)10部。

主持或参与广东省哲学社科“十一五”规划课题、安徽省高校社会科学课题、广州市社科联社会科学课题等8项。

2.汪立荣教授,英语教学研究学术带头人,是中国认知语言学研究会理事、广东外语学会理事,广东省翻译协会理事。

在《外语教学与研究》,《现代外语》,《外语学刊》,《外语教学》等核心刊物上发表论文20篇,出版专著教材共2部(本)。

3.蒋晓萍教授,跨文化交际学学术带头人,美国福布莱特学者,新西兰奥克兰大学博士。

是国际跨文化交际学会和中国跨文化交际学会会员,澳大利亚教育哲学协会会员,《全球教育研究》(美国)新书系列的国际编辑顾问,广东省中小学地方教材审查委员会专家委员。

已出版专著4部,主编教材3部,发表学术论文30余篇(其中核心学术刊物20余篇,含国际著名学术杂志3篇)。

在国外独立主持完成3项科研项目,与人合作完成1项科研项目;在国内正在主持两项市级科研项目,已申报省、部和国家三级3项科研项目和1项校级重点教研项目。

4.黎志敏教授,英美文学学术带头人,中山大学英美语言文学研究中心兼职研究员、广东省外国文学学会副秘书长,中山大学英美文学博士,中国语言文学博士后。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5年高等职业教育现代学徒制试点名单的通知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5年高等职业教育现代学徒制试点名单的通知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5年高等职业教育现代学徒制试点名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5.07.13•【字号】粤教高函〔2015〕131号•【施行日期】2015.07.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5年高等职业教育现代学徒制试点名单的通知粤教高函〔2015〕131号各有关高职院校: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意见》(教职成〔2014〕9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高职院校招生培养改革试点申报工作的通知》(粤教高函〔2014〕208号)以及《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通知》(粤教考函〔2015〕9号)等文件精神,在院校申报的基础上,经研究,决定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生物化工工艺专业等19所院校的51个专业,在2015年开展高等职业教育现代学徒制试点(具体名单见附件)。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试点工作大力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是我省创建现代职业教育综合改革试点省的一项重要任务,列入了2015年省政府重点工作。

现代学徒制试点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人才培养的各个环节,需要校企深度融合、紧密合作。

试点院校领导尤其是主要领导,应亲自参与有关重大事项的协调和决策;对试点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安排研究解决;对试点项目,要优先纳入“创新强校工程”规划,并在资金、项目立项等方面予以重点支持。

二、把握内涵,确保人才培养质量试点院校要以学生成才成长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要认真学习《教育部关于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意见》(教职成〔2014〕9号)精神,领会现代学徒制内涵,落实“双重身份”,实现“双元育人”。

要积极推进招工与招生一体化,深化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形成与现代学徒制相适应的教学管理与运行机制。

要安排专业带头人和专业骨干教师负责试点教学工作,校企共同组建高素质的双导师团队。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办学质量意见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办学质量意见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办学质量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5.03.27•【字号】粤府办〔2015〕21号•【施行日期】2015.03.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正文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办学质量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15〕21号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省教育厅《关于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办学质量的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教育厅反映。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5年3月27日关于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办学质量的意见省教育厅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三次、四次全会精神,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教学质量和综合育人水平,更好地促进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切实提高义务教育办学质量。

坚持德育为先,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义务教育全过程。

坚持以人为本,为每个学生提供合适的教育,让每个孩子都能成为有用之才。

坚持能力为重,着力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坚持全面发展,切实加强和改进德育、智育、体育、美育,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衡量教育质量的根本标准,推动义务教育学校走内涵式发展道路。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系统设计。

整体规划育人各个环节,整合利用各种资源,统筹协调各方力量,实现全科育人、全程育人、全员育人。

2.坚持问题导向。

聚焦素质教育的关键领域、主要环节和热点问题,针对制约素质教育推进的体制机制障碍和存在的主要问题,集中攻关,重点突破。

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国教育科学“十二五

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国教育科学“十二五

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国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5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发文字号】粤教科规办函[2015]4号【发布部门】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发布日期】2015.06.24【实施日期】2015.06.24【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国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5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粤教科规办函[2015]4号)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教育局,各高等学校、省直属学校:全国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5度课题申报工作已经开始。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5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教办厅函[2015] 28号,下简称《通知》)精神,为进一步做好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实行限额申报申报限额主要根据申报单位类别、师资力量及往年立项率和结题率等情况确定(具体见附件),请附件列表中已明确限额的单位积极组织申报,并按照限额择优推荐,我厅将直接上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未列入限额表中的单位,原则上每个单位申报数量不超过1项,我厅将视实际申报情况,经遴选后择优上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

国家重大和重点招标课题不在限额内,各单位应积极申报国家重大和重点招标课题。

二、注重申报工作质量各申报单位要切实加强对2015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严把质量关,努力提高申报质量和层次,并按照有关要求严格审核申报材料,一经发现不符合申报要求与有关管理规定者,将削减所在单位的后续年度的申报指标。

三、申报要求1、根据《通知》要求,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省教育厅科研处)负责广东省区域内2015年度课题申报的集中报送工作(部属高校除外)。

2、普通高校以学校为单位,基础教育系统以地级市教育局为单位,在2015年7月24日前将审查通过的《评审书》与《申报汇总表》的电子版(须以学校名称或地级市名称命名,并以打包的形式发送,汇总表需要排序),一并发送至27024817@;纸质材料报送至省教育科学规划办。

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5年广东省“强师工程”中

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5年广东省“强师工程”中

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5年广东省“强师工程”中小学音乐美术学科教师培训项目竞争性申报的通知【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文字号】粤教体函[2015]16号【发布部门】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发布日期】2015.02.16【实施日期】2015.02.16【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5年广东省“强师工程”中小学音乐美术学科教师培训项目竞争性申报的通知(粤教体函〔2015〕16号)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省教育厅、省编办、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强师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粤教师〔2012〕10号),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将组织开展2015年广东省中小学音乐、美术学科教师培训工作。

为确保培训工作顺利开展,切实提高培训质量,决定采用竞争性申报的方式,择优遴选省内符合条件的学校或教育培训机构承担具体培训任务。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培训目的培训以《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和《普通高级中学音乐课程标准(实验稿)》、《义务教育美术课程标准(2011版)》和《普通高级中学美术课程标准(实验稿)》为依据,落实国家学校课程计划。

坚持社会发展和人才需求为培训方向,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中长期教育发展纲要等有关指示精神,提高中小学音乐、美术学科教师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提高教育教学水平,提升课外艺术实践的组织管理能力,提高科学研究的理论水平、实践指导能力,使其具备培训当地中小学音乐、美术学科教师的能力。

二、培训对象参加培训的中小学音乐、美术教师需能够准确把握音乐、美术课程标准和要求,能够承担课堂教学教学,并有计划地组织开展艺术教育课外实践活动。

由各地市按省制定的计划数,安排中小学音乐、美术学科教学一线骨干教师参加培训。

三、培训承担单位的基本条件(一)省内具备中小学师资培训资质的高等学校、培训机构。

(二)培训效果良好,社会信誉度高。

(三)拥有承担省级中小学音乐、美术学科教师培训的优质师资团队及教学设施设备,能提供项目实施所需要的良好后勤保障条件。

广东省2015年-2016年教育规划项目调研报告

广东省2015年-2016年教育规划项目调研报告

广东省2015-2016年教育规划项目调研报告一、调研目的通过调研,全面了解广东省教育现状及2015-2016年教育工作方向和重点,为基础教育事业部群、幼儿园建设事业部群和学前教育事业部群承接广东省中小学和幼儿园项目提供方向指引。

二、调研内容广东省2015-2016年基础教育和幼儿教育规划项目。

三、调研渠道广东省2015年已发布的教育政策文件、会议纪要、新闻报道等。

四、调研成果(一)总体规划➢全面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1、加快推进教育“创强争先”。

到2015年底,全省教育强县(市、区)覆盖率达80%以上,教育强市覆盖率达70%以上,珠三角地区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县(市、区)覆盖率达60%以上。

2、推进教育信息化。

高质量实现学校宽带网络“校校通”100%全覆盖,优质资源“班班通”覆盖率达到80%以上,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覆盖率达到80%以上。

加快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和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继续推进省级教育数据中心建设和“粤教云”计划。

继续推进信息技术深入教育教学过程的研究和成果推广。

加强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

全面开展“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

3、统筹推进“强师工程”。

加强教师诚信体系建设,开展师德教育和师德典型事迹宣传工作,严肃查处师德违规行为。

推进省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建设。

深入推进“百千万人才培养工程”和省级骨干教师、校长培养,加强骨干教师培养培训。

加强中小学教师、校(园)长工作室建设。

实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

继续实施中小学教师教育科研能力提升计划。

制订出台广东省普通高校中小学教师教育改革意见,推动卓越教师培养计划和中小学与高校师资互聘计划。

开展广东特支计划“教学名师”评审和南粤优秀教师(教育工作者)、特级教师的评选表彰工作。

➢全面提高教育质量1、大力加强德育工作。

开展“传承民族魂共筑中国梦”学生主题教育活动。

2、大力发展学前教育。

实施省第二期发展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

启动《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实验区和实验幼儿园申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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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大学教务〔2015〕47号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度广东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的通知各有关单位: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5年度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粤教高函〔2015〕76号)有关要求,为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办学水平,学校决定开展2015年度广东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遴选、推荐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遴选办法与申报要求1.遴选办法校内各单位限额申报1-3项。

学校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遴选,全校择优推荐25项。

优先推荐已获立项的校级教改项目。

2.选题与成员要求项目申报范围仅限于本科教育教学,研究生教育教学、高职教育教学不在推荐范围内。

项目分为综合类教改项目和普通教改项目两类申报。

综合类教改项目主要围绕全省或学校教学改革重点领域(附件2)开展,针对人才培养关键环节进行研究和改革实践。

一般类教改项目主要面向教学一线,针对教学过程中的具体问题开展研究和改革实践。

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法学(立法学)专业和养老服务相关专业的教学改革项目。

项目研究应理论与实践并重。

理论方面要求在SSCI、CSSCI收录期刊或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至少1篇论文,或在省级及以上期刊上公开发表至少2篇论文,其中课题负责人作为第一作者完成的论文至少1篇;实践方面要求提交至少一份项目实践总结。

一般意义的个人项目、无实践基础及实施条件的项目、不结合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实践而进行的纯理论研究或已获同一级别教改立项、已入选省级教育科学研究和超额申报的项目等,均不予受理。

已获国家级和省部级立项,内容相近的项目不重复立项。

每个项目负责人只能主持1个项目,其他项目成员同时参与项目最多为2项(含2项)。

作为负责人承担的省级教改项目仍未结题的,本年度不得再次作为负责人申报教改项目。

二、申报组织与时间安排为提高申报质量,要求各单位组织教师及教学管理人员认真研读文件,整合近年来本单位已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的研究与实践成果,有针对性地进行申报。

各单位请于2015年5月29日前将申报材料统一报送至教务处教研科:(1)《2015年广东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3)(一式1份);推荐项目数大于1项的,须在汇总表上注明排序。

(2)《广东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请书》(附件4)(一式1份)。

同时通过OA发送以上材料的电子版。

(联系人:苗琰联系电话:39366143)附件:1、《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5年度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粤教高函〔2015〕76号)2、2015年广东省综合类高等教育教改项目重点领域简表3、2015年广东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汇总表4、广东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请书二〇一五年四月三十日粤教高函〔2015〕76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5年度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各本科高校:为继续深化我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调动广大教师参与教学改革积极性,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培育优秀教学成果,决定开展2015年省高等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以下简称“教改项目”)推荐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项目类别教改项目分为综合类和一般类两类项目。

综合类教改项目主要围绕全省或学校教学改革重点领域开展,针对人才培养关键环节进行研究和改革实践。

一般类教改项目主要面向教学一线,针对教学过程中的具体问题开展研究和改革实践。

一般类教改项目所占本校教改项目比例不低于50%。

二、推荐要求(一)综合类教改项目由学校相关专业负责人或校、院负责人牵头申报并组织实施,一般类教改项目主要由学校教学一线教师牵头申报并组织实施。

(二)限额推荐。

项目实行限额推荐,各校推荐限额由学校类型、专任教师规模、结构、学校教改项目建设管理情况等因素确定。

(三)校内公示。

向省教育厅推荐前,推荐项目须在校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

公示结束后向省教育厅正式来文推荐,来文中应明确说明公示及异议处理有关情况。

(四)其它条件。

同一学校项目名称相近内容相似的不应重复推荐;主持省教改项目且尚未校内结题的,不得再次作为项目负责人参与本次推荐;优先支持法学和养老服务相关专业的教学改革项目。

三、推荐材料(一)纸质材料:请各校于2015年6月15日前将学校正式报文及2015年高等教育教改项目推荐汇总表,汇总表须对推荐项目进行分类排序。

项目纸质材料留校备查。

(二)电子材料:请各校于2015年6月22日前登录省“质量工程管理信息系统”(/proapply)上传项目相关电子材料,具体要求按网站公告执行。

广东省教育厅2015年4月16日2015年省综合类教学研究和改革项目重点领域简表附件32015年广东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汇总表填报单位(盖章):填表时间:年月日单位负责人签名:附件4广东省高等教育教学研究和改革项目申请书项目名称:高校学分制改革探索与实践—以广州大学卫斯理安学院为例项目负责人:陆道夫所在学校:广州大学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箱:ludaoful@广东省教育厅制二○一五年三月申请者的承诺与成果使用授权本人自愿申报广东省本科院校教育教学改革项目,认可所填写的《广东省本科院校教育教学改革项目》(以下简称为《申请书》)为有约束力的协议,并承诺对所填写的《申请书》所涉及各项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

课题申请如获准立项,在研究工作中,接受广东省教育厅或其授权(委托)单位、以及本人所在单位的管理,并对以下约定信守承诺:1.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遵守我国著作权法和专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遵守我国政府签署加入的相关国际知识产权规定。

2.遵循学术研究的基本规范,恪守学术道德,维护学术尊严。

研究过程真实,不以任何方式抄袭、剽窃或侵吞他人学术成果,杜绝伪注、伪造、篡改文献和数据等学术不端行为;成果真实,不重复发表研究成果;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维护广东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的声誉和公信力,不以项目名义牟取不当利益。

3.遵守广东省本科院校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有关管理规定以及广东省财务规章制度。

4.凡因项目内容、成果或研究过程引起的法律、学术、产权或经费使用问题引起的纠纷,责任由相应的项目研究人员承担。

5.项目立项未获得资助项目或获得批准的资助经费低于申请的资助经费时,同意承担项目并按申报预期完成研究任务。

6.同意广东省教育厅或其授权(委托)单位有权基于公益需要公布、使用、宣传《项目申请·评审书》内容及相关成果。

项目负责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2015 年 5月 16 日二、立项依据:(项目的意义、现状分析)项目的意义:《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两份文件都对高校学分制的改革提出了新的要求。

广州大学卫斯理安学院是顺应形势,由省、市两级政府批准创办的广州大学直属学院,是中美合作创办的一所女子高等教育机构。

学院引进美国文理教育和通识教育的优质资源,在互认学分、专业课程的前提下开展双学位互授联授,坚持“精英教育”、“女性教育”、“国际化教育”三位一体的办学方向。

在中美联合开展等教育国际化的背景下,积极开展学分制的探索与实践,对于积极寻求女性精英人才培养的新途径途径,构建新的跨校双学位课程体系,探索新的教学模式都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有利于在更大程度上推进广州大学卫斯理安学院教学管理和教学运行上的灵活性、适应性和有效性,从而进一步提高学院的国际化教学质量。

第二、有利于构建广州大学卫斯理安学院自主开放的学习机制和学习氛围,使国际化的办学理念更加符合人才培养的规律,更加尊重学生的个性发展,更加尊重学生的学习自主权和选择权,更加有利于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和人文素养。

第三、有利于充分开发并利用广州大学现有的国内外优质教育资源,有针对性地培养优秀女性精英人才。

有利于学生跨年级、跨专业、跨学科、跨院系选修课程,有利于跨学科间知识的相互渗透,有利于拓宽学生的知识面,优化其知识结构,提高文理人才的培养质量。

现状分析:学分制起源于一百多年前的欧美国家,其中以德国和美国的学分制最为完善。

中国高校的学分制是由北京大学于1918年首先开始实行并逐步得以推广的。

事实上,真正意义上的中国高校学分制改革则肇始于1994和1995年。

经过近二十多年来的学分制改革实践,我们发现,中国多数大学在学分制改革上遇到的问题普遍表现为以下五个方面:第一、学分制改革方案过于简单化、随意化。

通过文献查阅发现,多数高校学分制的改革方案,往往缺乏严谨周密的调查研究,要么直接套用欧美学分制,要么随意拼凑其他院校的学分制,缺乏有针对性的 “校本”特色和专业特色。

第二、学分制下的选课体系缺乏科学指导。

学分制的前提是选课制的实施,但国内不少高校在选课上却存在很大的盲目性和功利性,缺乏系统的、科学的、有针对性的选课指导和监管。

第三、学制固化,缺乏弹性。

传统的四年学制贯穿始终,学生即使修满学分也不能提前毕业。

弹性学制的缺失,严重影响制约了学分制的实现和管理。

第四、师资难以满足学分制开课的需求。

学分制的改革要求减少必修课,加大基础课、通识课和选修课的比重。

但大多数高校的老师因其自身知识面的不足和适应性不强,通常情况下,只能开出一、二门课程,造成学生选课需求与老师开课短缺之间的矛盾。

第五、选修课质量普遍不高。

从当前已经实行学分制的不少高校来看,在学分制背景下,多数高校普遍存在师生双方对选修课重视不足的问题。

教师备课不充分,学生选修不刻苦,选修课的质量和数量远远低于必修课,影响了学分制改革的成效。

作为新创办的广州大学卫斯理安学院,虽然改革空间很大,但同样面临上述这些问题,三、项目实施方案及实施计划1.具体改革内容、改革目标和拟解决的关键问题总体改革内容:优化教学计划和人才培养方案,加强教学管理,实行考、教分离。

建立健全科学的选课机制和教学质量监控体系。

在充分保证教育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的基础上,在同一专业方向上制定出既要符合中途分流培养,又要符合学分制管理要求的多套专业教学计划,满足不同兴趣爱好的学生在专业发展方向上的不同需求,因材施教,因人施教,最大程度地发挥我院学生个性成长,个人成才的培养目标。

具体改革目标:第一、遵循文理教育的理念,构建学分制下的“基础+通识+必修”课程体系。

框定各大课程模块应修学分的比重。

在教学进程的总体安排上,按照学分制管理的要求,分学期、分类别、分层次地开设课程。

结合我院学生选修中美两地高校课程的时空条件,明确规定不同课程的修读顺序,加强学生选课和教师开课的规范化管理和科学化指导。

第二、推进“慕课”的学分认定,开发优质“慕课”课程。

教育部2015年《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应用与管理的意见》提出,将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发挥我国高等教育教学传统优势,推动我国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建设走上“高校主体、政府支持、社会参与”的良性发展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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