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工作考核办法
群众生产安全监督员考核制度范本

群众生产安全监督员考核制度范本一、制度背景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工业生产和劳动力的不断增加,安全生产成为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中之重。
为了切实加强生产安全监管工作,提高群众生产安全监督员的工作质量和水平,制定本考核制度。
二、考核目的本考核制度的目的是通过对群众生产安全监督员的定期考核,确保他们履行监督职责,提高监督水平,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三、考核内容1.宣传和教育工作:群众生产安全监督员应积极参与安全宣传和教育工作,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2.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群众生产安全监督员应深入现场,发现安全隐患,并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和建议。
3.安全检查和巡视工作:群众生产安全监督员应按照规定进行安全检查和巡视,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
4.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群众生产安全监督员应做好事故应急准备工作,熟悉应急预案,并能够迅速应对各类事故。
5.信息报送和记录工作:群众生产安全监督员应及时报送相关信息,保持记录的准确和完整。
四、考核方法与评分标准1.考核方法:定期对群众生产安全监督员进行综合考核,包括日常工作情况的记录、现场考察和口头述职等。
2.评分标准:根据考核内容制定相应的评分标准,按照该标准对群众生产安全监督员进行评分,总分100分。
五、考核流程1.组织准备:确定考核时间和地点,通知被考核人员准备相应的材料。
2.信息报送:被考核人员应按要求报送相关的信息材料。
3.现场考察:考核人员对被考核人员的工作现场进行实地考察,了解其工作情况。
4.口头述职:被考核人员按要求进行口头述职,介绍自己的工作情况和成绩。
5.评分和总结:考核人员根据考核标准对被考核人员进行评分,并做出总结和意见。
6.结果通知:将考核结果通知被考核人员,并对考核结果进行公示。
六、考核结果处理1.考核结果优秀者,给予表彰和奖励,激励其继续做好安全监督工作。
2.考核结果合格者,要求其改进不足,提高工作水平。
联系群众工作考核方案

联系群众工作考核方案1. 考核目的联系群众工作是党的一项基本的群众工作方式,也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基础工作。
因此,组织实施联系群众工作考核,旨在督促和激励党员干部切实走进基层群众,认真倾听群众呼声,协调解决群众身边的实际问题,提升基层组织的群众工作能力和水平,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党的信任和支持。
2. 考核内容联系群众工作考核内容涉及基层党组织、党员干部、服务群众等几个方面,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落实联系群众制度县级以上组织部门每年补充1%以上的新涉农工作干部,担任驻村第一书记或涉农工作指导员。
对落实党委、政府联系群众制度、明确群众工作任务、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帮扶责任等情况进行考核。
(2)履行联系群众职责党员领导干部定期到村居和农业社区或企业、项目现场接触群众,围绕生产、生活等方面的实际问题,开展双向沟通和协商,加强自己的群众工作能力。
对党员领导干部因故未能按期履职、履职质量不高等情况采取相应的问责措施。
(3)服务群众工作该方面考核要对基层党组织提供的干部服务等方面的影响群众生活的方面进行综合评估,对其服务水平和质量进行考核,差异很大的村子,要给予加重考察的权重。
(4)部署落实群众工作任务每个村、社区和农业企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都应有一份详实严密的工作方案,对部署下去的各项措施进行问责和跟踪督促。
(5)有效落实脱贫攻坚政策直接服务于贫困户的干部,要确保贫困户有相关项目的扶贫收益,要重点考核该村的贫困户是否能够摆脱贫困,特别是五保户、低保户以及年纪偏大的残疾人等。
3. 考核机制联系群众工作考核采用综合考核、考核分档以及问责机制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综合考核是指考核内容点分值相加,达到或超过考核标准者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考核分档则是按照村(社区)综合考核得分排序,分为优秀、良好、一般和较差四个等次。
优秀和良好等次依据考核得分由高到低综合排序确定,其余等次依据考核得分由低到高排序确定。
《党支部责任制考核办法》

党支部责任制考核办法依据党章中对于党支部主要任务进行日常工作的分类,从组织工作、纪检工作、群众工作、宣传工作、教育工作五个方面进行考核,并设置党支部规定。
一、规定项:按照规定的责任项进行考核,对达不到标准的进行扣分。
(一)组织工作(60分)1、(3分)支部委员健全,设置合理,分工明确。
党员数≤7人,设1名书记;党员数介于8-19人之间,设3名委员;党员数≥20人,设5名委员。
支部委员配备不全的扣1分、设置不合理的扣1分、分工不明确的扣1分。
2、(4分)按期进行支部委员会换届工作,通过民主选举出支部书记、委员。
每届支委会任期满两年或三年后进行换届。
支部委员换届不及时扣2分。
会议记录(提出换届决议及推选候选人的支委会或支部大会、选举支部委员的支部大会、选举支部书记及委员分工的支委会)、考核材料不规范、不健全每次扣1分。
3、(3分)支部委员做到随缺随补。
当支委缺职时应及时补选。
支部委员补选不及时扣2分。
会议记录(做出增选补选决议的支委会、增选补选委员的支部大会)、考核材料不规范、不健全每次扣1分。
4、(5分)按时按要求召开支部党员大会。
至少每三个月召开1次,全年不少于4次。
缺一次支部大会扣2分。
会议、活动记录不规范、不健全每次扣1分。
5、(5分)按时按要求召开支部委员会。
一般每月1次,全年不少于12次。
缺1次扣1分。
会议、活动记录不规范、不健全每次扣1分。
6、(2分)按时按要求召开党课。
每年至少上1次党课,缺一次扣1分。
会议、活动记录不规范、不健全每次扣1分。
7、(3分)按时按要求召开党员小组会。
一般每月1次,全年不少于12次。
缺1次扣1分。
会议、活动记录不规范、不健全每次扣1分。
(无设党小组的党支部此项不作考核)8、(3分)按时按要求召开组织生活会。
每年召开一次,如有需要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开。
未召开扣2分,会议、活动记录不规范、不健全每次扣1分。
9、(3分)按时按要求完成党员先进性评测(民主评议党员)。
联系群众工作考核方案

联系群众工作考核方案一、背景联系群众工作是党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地方政府和各级组织中重要的职责之一。
因此,联系群众工作贯穿于各级政府和组织的工作中。
在过去,各级政府和组织对联系群众工作予以了一定的重视,但并没有制定一套统一的考核方案来对其进行考核。
这就导致了各级政府和组织的联系群众工作表现不够稳定,还存在着较大的差异。
二、目标为了推行各级政府和组织的联系群众工作,制定一套考核方案,督促官员或事业单位的负责人用更好的方式、更高的质量来实施联系群众工作,以更好地加强领导干部和群众之间的联系和交流。
三、内容1. 侧重点联系群众重在“群众”,该方案将重点评估两个方面:首先是让群众满意,其次是为了满足群众的需要而投入的工作量。
2. 考核指标考核指标一共分为三个方面:任务完成进度、社区满意度、关键业务的完成率。
1) 任务完成进度任务完成进度从以下四个方面来考核:•工作报告:对于每位相关人员,每月要提交一份任务完成报告。
•问题解决: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决提出的所有问题。
•统计数据:每位相关人员需要汇总他们负责的工作的数据,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
•项目管理:每位相关人员需要对所有项目进行监控和管理。
2) 社区满意度社区满意度通过采用社区问卷调查来评估。
该调查由独立的执行团队来执行。
3) 关键业务的完成率关键业务的完成率从以下两个方面来考核:•人员调度: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人员调度。
•紧急问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决紧急问题。
3. 考核方式该方案可以采用分数制,得分系数逐一相乘。
1) 各项工作的权重系数为了让各项工作更有针对性,在评估过程中,各项工作的权重系数将有所区别。
任务完成进度、社区满意度、关键业务的完成率的权重系数分别为0.3、0.4和0.3。
2) 总分总分将基于节假日和超时工作的加成进行计算。
超时工作会有额外的得分奖励。
每个区县政府会根据其政策进行调整。
4. 奖励或处罚每次得分将根据被评估人员或事业单位的规模和职责来定奖励或处罚。
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评议考核制度

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评议考核制度是指对居委会的工作人员进行评议和考核的制度。
它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评议范围与形式: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评议考核制度应明确评议的范围,包括居委会工作人员的工作表现、业务能力、服务态度等方面。
评议可以通过问卷调查、个别面谈、集体评议等形式进行。
2. 评议对象与评议者:评议对象应包括所有居委会工作人员,评议者可以是社区居民代表、非居民代表、上级部门或相关领导、同事等。
评议者应具有客观公正的评价能力。
3. 评议指标与权重:评议指标应根据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和职业要求制定,如工作绩效、工作态度、团队合作等。
每个指标应设定相应的权重,以反映其重要程度。
4. 评议结果与奖惩措施:评议结果可以根据得分或得票数等标准确定,评议结果将直接影响工作人员的晋升、奖励、薪酬调整等。
同时,评议结果也可以作为考核工作人员的依据,对于工作表现不佳者可以采取相应的奖惩措施。
5. 监督与改进机制: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评议考核制度应设立监督机制,对于评议过程中的不公正、不合理情况进行监督和纠正。
同时,制度应定期进行评估和改进,提高评议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评议考核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有利于激励工作人员积极履职、提高工作质量,促进社区居民满意度的提升,营造和谐的社区环境。
党群工作考核指标说明(支部层面)

党群工作考核指标说明(支部层面)党群工作考核指标说明(支部层面)一、引言党群工作是党员与群众之间加强联系、密切关系的桥梁和纽带,是推动党的建设和群众工作有效开展的重要抓手。
为了加强对党群工作的监督和评价,制定党群工作考核指标是必要的。
二、考核目标支部在开展党群工作中应遵循党的先进性、群众舆情、工作落实和创新探索等指导思想。
考核目标要明确、具体、可量化,以便对支部的工作开展进行科学评价。
三、考核指标1. 政治理论学习- 指导思想:支部书记每月组织一次政治理论学习活动,确保党员对党的基本理论和方针政策的理解。
- 考核要求:政治理论学习活动按时组织开展,党员参与积极,学习效果显著。
2. 党员活动开展- 指导思想:支部每季度组织一次党员大会,进行党风廉政教育和民主议事,加强党员之间的联系和交流。
- 考核要求:党员大会按时召开,议题充分讨论,党员在会上发言活跃,思想交流畅通。
3. 群众工作开展- 指导思想:支部要关注群众需求,通过开展文体活动、志愿服务等形式,增强党员与群众的联系。
- 考核要求:每月组织一次群众工作活动,活动内容多样化,参与人数和满意度较高。
4. 工作落实- 指导思想:支部要切实贯彻党中央的政策决策,将会议精神、工作要求及时传达到党员中,确保工作的落实。
- 考核要求:工作会议记录真实、完整,工作任务清晰、明确,工作进展及时、主动报告。
5. 创新探索- 指导思想:支部要鼓励创新思维,积极探索党群工作新模式、新方法,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 考核要求:每季度提交一次创新探索成果报告,内容创新、具有一定的实践和可行性。
四、考核流程1. 设定考核指标及权重;2. 建立考核评分体系,设定评分标准;3. 按时定期对支部进行考核,并记录考核结果;4. 考核结果作为支部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五、总结与展望制定党群工作考核指标是加强支部建设、推动党群工作的重要举措。
通过科学设置指标、明确考核目标,可以更好地监督和评价支部的工作,进一步提高党群工作的质量和效益,切实服务党员和群众的需求。
群众生产安全监督员的考核制度

群众生产安全监督员的考核制度一、背景在生产过程中,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是企业的必然要求。
为了确保生产安全,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监督和管理,国家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并对各类企业实施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其中,职工代表、群众安全监督员的设立是重要一环。
群众生产安全监督员是企业安全监督管理机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他们具有社会观察员的身份,在日常工作和生产中,能够及时发现并反映隐患,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因此,建立一个公正公平、科学合理的群众生产安全监督员考核制度是必要的。
二、考核内容1.工作积极性:指群众生产安全监督员在监督管理岗位上的精神面貌、工作态度、工作效率,以及他们在工作中的勤奋程度、工作投入度和主动性。
2.监督能力:指群众生产安全监督员在日常工作中的监督能力,包括发现安全隐患的能力、监督效果的评估等方面。
3.事故处理能力:指群众生产安全监督员在突发事件中的处理能力。
他们应该能够熟练运用日常学到的知识和技能,在事故现场进行有效应对。
4.意识教育:指群众生产安全监督员普及安全知识的能力和推广能力。
三、考核程序1.背景调查:安排考核工作前需对考核对象背景进行调查,了解其相关背景信息。
2.考试测试:通过考试测试以评估考生的理论知识和实践操作能力。
3.模拟演练:在现场模拟场景下表现出处理突发事件的技能,以评估其实际操作能力。
4.经验交流:开展考核经验交流活动,让考生分享自己的成功经验和不足之处。
5.评定考核结果:根据考试测试和模拟演练结果,经验交流过程中的表现和背景调查结果以及其他方面综合评定考核结果。
四、考核结果处理1.优秀:对具有优秀表现的群众生产安全监督员进行表扬和奖励,激励他们在日常工作中甘于奉献,勇于创新。
2.合格:对合格的群众生产安全监督员加强培训和使用,充分发挥其在企业安全管理方面的作用。
3.待提高:对待提高的群众生产安全监督员通过加强交流、开展学习和研讨活动等方式,提高其能力水平。
群众工作考核内容

有关资料
是否及时研究、解决群众不满意的突出问题
有关资料
群众服务大厅建设情况
查看资料、现场
是否建立公开承诺台账,抓好承诺事项落实
有关资料
关心关爱
对特困群体的摸底情况及关爱工作开展情况
有关资料
对遇特殊事务群众的关爱工作开展情况
有关资料
对遇特殊日期群众的关爱工作开展情况
新城街道群众工作重点督构网络体系建设
是否设立群众工作领导机构
查看材料
社区、村居民情巡访员或群众联络员等相关人员配备情况
查看材料
建立覆盖每个自然人的网络体系和数字化档案情况
随机抽查
联系群众
领导干部带头联系群众情况
查看资料、图片等
结合工作职能联系群众情况
查看资料、图片等
解决问题
有关资料
宣传教育
主流媒体宣传群众工作情况,特别是群众工作典型的做法的宣传情况
采用资料、有关记录
开展群众工作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情况
开展活动资料、图片
制度规范
是否制定本部门群众工作指导性意见或工作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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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工作制度、规范工作流程情况
有关资料
建立联系群众机制、问题解决机制、关心关爱群众长效机制情况
有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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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工作考核办法
一、考核范围
区直部门,各镇、街道,中央、省、市属驻区单位
二、考核内容及赋分标准
规定考核内容为95分,奖励加分项目5分,满分100分。
(一)领导重视:主要考核领导干部思想认识和研究、指导、检查群众工作及为做好群众工作创造条件情况。
(6分)
1.思想认识到位,自觉把群众工作作为本职工作,经常开会研究部署、检查指导群众工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亲自安排、调度解决群众反映问题等(2分)。
2.利用群众反映问题汇总分析,查找工作薄弱环节,加强和改进相关工作以及进行科学决策、指导工作等(2分)。
3.为开展群众工作营造良好环境、创造良好条件(2分)。
(二)机构建设:主要考核机构健全和人员配备情况。
(20分)
各镇、街道:
1.成立群众工作领导小组(5分)。
2.成立群众工作站或群众工作办公室,并配备专门工作人员,不少于3人(5分)。
3.各村(居)都设立了群众工作室(5分),每有一个村(居)没有设立,扣1分,扣完为止。
4.各村(居)都按规定设置了群众工作联络员(5分),每有一个村(居)没有按规定设置,扣1分,扣完为止。
区直部门和中央、省、市属驻区单位
1.成立群众工作领导小组(10分)。
2.配有负责群众工作的人员(10分)。
(三)制度建设:主要考核群众工作制度建立和完善及执行情况。
(4分)
各镇、街道:
1.建立健全群众工作宣传制度(0.4分)。
2.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定期接访有关制度(0.4分)。
3.建立健全深入群众大走访有关制度(0.4分)。
4.建立健全困难群众救助制度(0.4分)。
5.建立健全人民群众建议征集有关制度(0.4分)。
6.建立健全群众工作信息采集和报送制度(0.4分)。
7.建立健全维护群众权益有关制度(0.4分)。
8.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处置制度(0.4分)。
9.建立健全群众工作目标管理与考核制度(0.8分)。
区直部门,中央、省、市属驻区单位
1.建立健全困难群众救助制度(0.8分)。
2.建立健全人民群众建议征集有关制度(0.8分)。
3.建立健全群众工作信息采集和报送制度(0.8分)。
4.建立健全维护群众权益有关制度(0.8分)。
5.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处置制度(0.8分)。
(四)工作绩效:主要考核群众工作宣传教育、信息收集和反馈、承诺目标兑现、困难群众救助、群众反映问题办
理及有关工作落实等情况。
(65分)
1.广泛宣传(5分)
定期向群众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解释面临的形势任务和党委、政府的工作部署。
广泛开展各类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广大群众充分认识到党和政府的一切工作的出发点都是以满足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前提的,真正自觉接受和服从党的领导,拥护党的主张。
2.为民办实事(10分)
以扩大就业、社会保障、公共卫生、基础设施、城乡住房、生态环境、教育文化、权益保障等领域为重点,努力为群众办实事,并公开作出承诺,接受群众监督。
认真完成为民办实事或向居民承诺事项,按时履行承诺的得满分。
每有一项没有兑现的,扣2分,扣完为止。
3. 困难群众救助(15分)
明确困难群众标准和范围,及时建立健全困难群众档案(5分);分类制定困难群众救助办法,明确救助责任主体(5分);对困难群众生产生活及救助情况实施动态管理,完善进退机制(5分)。
标准不明确,责任不清晰,档案不健全,管理不到位的,每有上述任何一种情况,扣5分,扣完为止。
4. 群众工作信息(10分)
建立科学实用的群众反映问题采集办法,及时收集、整理、分析、报告群众工作动态及预警信息等。
发生群众越级上访或因家庭困难请求救助情况属实,而没有及时收集上报或被新闻媒体曝光的,每出现一起扣0.2分,可记负分。
5.群众满意度(20分)
通过深入开展大走访活动,认真办理所采集的群众反映的问题并及时给予回复反馈。
办理结果由群众工作办公室进行抽查回访,当事人的满意率达到90%的,得10分,每降低一个百分点,扣2分;将日常群众反映问题的办理情况纳入电话随机访问调查,群众满意度达到85%的,得10分,每降低一个百分点,扣2分。
6.其他工作(5分)
按时办结区里转办的群众问题,缓办或延误每出现一次,扣1分。
(五)加分项目(5分,加满为止)
1.创造性开展群众工作,认真总结群众工作先进经验,及时上报区里采用推广的,每采用一次,加1分。
2.提前上报可能引发突发事件信息,并采取有效措施配合区里开展工作收到明显成效的,每次加0.5分。
3.区里转办群众问题的办理结果被区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给予肯定的,每次加0.5分。
三、考核程序
1、由政法委负责考核,并对被考核单位工作情况进行日常记录。
2、半年、年终向考核办提交考核结果、凭证及相关资料。
“深入群众大走访”活动考核办法
一、考核范围
区直部门,镇、街道,各相关驻区单位
二、考核内容及赋分标准(100分)
1、工作机制(10分)。
各走访单位成立领导机构,明确分管领导,对全区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使每个走访人员熟悉走访内容和方式方法,赋5分。
没有成立领导机构、明确分管领导的扣2分,没有组织培训的扣3分;召开专门会议,划分每个走访人员走访区域,赋5分,没有召开相关人员会议的,扣2分,没有划分走访区域或走访区域不明确的扣3分。
2、集中走访(30分)。
按要求发放《致全区人民的公开信》等资料的赋10分,每少发、漏发总户数的1%扣1分,扣完为止;与群众进行面对面交流,并征求意见和建议,赋20分。
不能认真与群众面对面交流,征求意见和建议的,每发现一起扣0.5分,扣完为止。
3、意见汇总上报(15分)。
将每天走访征集的意见和建议于次日按时报督导组和综合协调组,赋15分。
每晚报、迟报1次扣1分,最高扣10分;上报意见建议不认真或不符合要求,每次扣1分,最高扣5分。
4、意见整改(15分)。
牵头整改部门对综合协调组汇总下发的群众意见和建议,及时组织进行整改,能够解决的马上解决,不能解决的说明原因,逐步解决,赋15分。
按规定时限进行整改的赋10分,整改不到位、说明不清楚,每发现1次扣0.1分,扣完为止;整改后能够将情况按时上报督导组和综合协调组的,赋5分,不能按时上报的,每次扣0.5分,扣完为止。
5、意见反馈答复(15分)。
走访部门对整改情况认真进行反馈答复,赋15分,每发现1次没有进行答复的扣1分,每发现1次答复不认真、不到位,扣0.5分,扣完为止。
6、走访质量(15分)。
通过“深入群众大走访”活动,
切实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提高了党员干部工作作风,赋15分。
发现1次走访单位及个人不按程序、不积极、不作为的,扣1分,扣完为止;发现1次向基层乱伸手、给社区、村居增加负担的,扣5分,并由组织部门进行问责;在走访过程中因未按规定要求引发新的社会矛盾的,此项不得分,并由组织部门进行问责。
三、考核程序
1、由区群众工作办公室采取抽样调查等方式进行考核。
2、向考核办提交考核结果、凭证及相关资料。
主题词:群众工作大走访考核通知。